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0 3 0B 4 4备 案 号:5 5 9 8 1-2 0 1 7D B 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6/T 4 3 5 2 0 1 7苏 卡 达 陆 龟 人 工 养 殖 技 术 规 程2 0 1 7-0 9-0 5 发 布 2 0 1 7-1 2-0 5 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6/T 4 3 5 2 0 1 7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林 业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海 南 省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局、沈 阳 师 范 大 学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研 究 所、海 口 玖 阄 两栖 爬 行 动 物 研 究 中 心、海 南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海 口 泓 盛 达 农 业 养 殖 有 限 公 司、海 口 泓 旺 农 业 养 殖 有 限公 司、陵 水 健 丰 养 殖 专 业 合 作 社。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员:李 丕 鹏、方 林、莫 燕 妮、周 婷、王 世 力、陆 宇 燕、韩 克 勤、陈 穗 彬、陈 如 江、陈 伟 岗、李 仕 宁、周 峰 婷。D B 4 6/T 4 3 5 2 0 1 71苏 卡 达 陆 龟 人 工 养 殖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苏 卡 达 陆 龟 人 工 养 殖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养 殖 场 建 设、设 施 设 备、饲 料 和 饮 用 水、养 殖 管理、安 全 管 理、卫 生 防 疫、档 案 管 理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苏 卡 达 陆 龟 的 人 工 养 殖。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1 3 0 7 8 饲 料 卫 生 标 准G B 1 4 5 5 4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1 8 5 9 6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H J/T 8 1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L Y/T 1 5 6 5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饲 养 场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两 栖、爬 行 类L Y/T 2 4 9 9 野 生 动 物 饲 养 场 总 体 设 计 规 范N Y 5 0 2 7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饮 用 水 水 质N Y/T 3 8 8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Y/T 4 7 1 绿 色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N Y/T 1 1 6 8 畜 禽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苏 卡 达 陆 龟 s u l c a t a t o r t o i s e苏 卡 达 陆 龟 G e o c h e l o n e s u l c a t a,又 称 苏 卡 达 龟、苏 卡 达 象 龟。属 于 爬 行 纲,龟 鳖 目,陆 龟 科,土 陆 龟 属。主 要 外 部 形 态 特 征 是 后 腿 两 侧 有 2 3 个 粗 大 的 角 质 节 结,头 部 和 四 肢 呈 象 牙 色 至 棕 色,前 足表 面 生 长 有 粗 大 的 鳞 片。3.2稚 龟 i n f a n c y t u r t l e孵 化 出 壳 后 至 卵 黄 吸 收 干 净、脐 带 脱 落 后,尚 未 开 食 的 苏 卡 达 陆 龟。3.3幼 龟 j u v e n i l e t u r t l eD B 4 6/T 4 3 5 2 0 1 72稚 龟 开 口 进 食 后 至 6 月 龄 的 苏 卡 达 陆 龟。3.4亚 成 体 龟 s u b a d u l t t u r t l e7 月 龄 至 性 成 熟 前 的 苏 卡 达 陆 龟。3.5成 龟 a d u l t t u r t l e性 成 熟 的 苏 卡 达 陆 龟,繁 殖 用 龟。3.6受 精 斑 f e r t i l i z a t i o n s p o t受 精 卵 产 出 1 5 d 2 0 d 内,卵 壳 中 央 部 位 出 现 的 乳 白 色 不 透 明 斑。3.7孵 化 介 质 i n c u b a t i o n m e d i u m孵 化 龟 所 用 的 保 温 和 保 湿 材 料,有 蛭 石、沙 土 等。4 养 殖 场 建 设4.1 养 殖 场 资 质4.1.1 具 有 批 准 人 工 养 殖 苏 卡 达 陆 龟 的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许 可 证。4.1.2 具 备 人 工 养 殖 苏 卡 达 陆 龟 的 规 范 化 场 地、养 殖 设 施、以 及 相 应 的 设 备 和 技 术 管 理 条 件。4.2 选 址4.2.1 场 区 宜 建 在 背 风 处 向 阳,环 境 安 静,交 通 便 利,应 符 合 L Y/T 1 5 6 5 的 相 关 要 求。4.2.2 养 殖 场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N Y/T 3 8 8 的 相 关 要 求。4.2.3 水 源 水 量 充 足,便 于 取 用,水 质 应 符 合 N Y 5 0 2 7 的 相 关 要 求。4.3 场 区 规 划4.3.1 养 殖 场 内 应 分 为 明 确 的 养 殖 管 理 区、养 殖 区、辅 助 养 殖 区 和 废 弃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区。4.3.2 养 殖 管 理 区 主 要 包 括 行 政 管 理 和 技 术 管 理 的 办 公 场 所、员 工 生 活 场 所 等。4.3.3 养 殖 区 为 由 饲 养 繁 殖 房 舍、室 外 养 殖 池 和 人 工 孵 化 室 构 成。4.3.4 辅 助 养 殖 区 主 要 包 括 饲 料 室、饲 料 加 工 间、隔 离 间(区)、龟 病 诊 疗 室、药 房、仓 库 和 工 具 房等,隔 离 间(区)、龟 病 诊 疗 室 应 远 离 饲 料 库、饲 料 加 工 间。4.3.5 其 余 参 考 L Y/T 1 5 6 9 和 L Y/T 2 4 9 9 的 有 关 要 求。5 设 施 设 备5.1 养 殖 房 舍5.1.1 养 殖 房 舍 宜 采 用 高 强 度 的 保 温 隔 热 材 料 建 筑,养 殖 房 舍 内 墙 表 面 应 光 滑 平 整 无 缝 隙,墙 面 不 易脱 落。D B 4 6/T 4 3 5 2 0 1 735.1.2 养 殖 房 舍 应 保 持 干 燥、通 风,墙 壁 安 装 有 通 风 换 气 的 排 气 扇 或 留 有 通 风 孔,室 内 地 面 应 硬 化 处理。5.1.3 养 殖 房 舍 应 安 装 供 水 管 道 和 设 施,具 备 在 冬 季 增 加 防 寒 保 温 和 夏 季 防 暑 降 温 的 设 施,冬 季 应 安装 安 全 可 靠 的 加 温 设 备,室 内 外 均 有 照 明 设 施。5.2 养 殖 池5.2.1 养 殖 幼 龟、亚 成 体 龟 的 养 殖 池 建 在 室 内,材 料 可 选 用 木 板、塑 料 板 或 瓷 砖 等 建 成,面 积 3 m2 6m2,高 4 0 c m 6 0 c m。5.2.2 池 内 固 定 区 域 布 设 食 盆、饮 水 盆、泡 浴 盆、龟 屋、隐 蔽 物。5.3 养 殖 围 栏5.3.1 养 殖 亚 成 体 龟、成 龟 的 养 殖 围 栏 建 在 室 外,材 料 可 选 用 水 泥 板、木 板、铁 皮、瓷 砖、铁 丝 网 等,面 积 2 0 m2 1 0 0 m2,高 6 0 c m 8 0 c m,池 底 保 持 原 土 状 态,种 植 花 草 和 果 树 等。5.3.2 饲 养 亚 成 体 龟 时,围 栏 内 布 设 龟 屋 和 隐 蔽 物;饲 养 成 龟 时,围 栏 内 还 应 建 设 繁 殖 房(棚)、或繁 殖 场,面 积 按 每 只 雌 龟 0.4 m2 0.5 m2,地 面 铺 垫 2 5 c m 3 0 c m 厚 的 沙 土。5.3.3 围 栏 内 固 定 区 域 布 设 食 台、饮 水 池 和 泡 浴 池 及 水 龙 头。5.4 饲 养 箱5.4.1 用 于 稚 龟 和 幼 龟 的 饲 养 箱 采 用 陆 龟 专 用 养 殖 箱 或 自 行 制 作。自 制 的 材 料 选 用 木 板、不 锈 钢 板 或P V C 板 等,可 建 成 多 层 货 架 式。5.4.2 自 制 饲 养 箱 长 1 m 2 m,宽 6 0 c m 1 m,高 2 5 c m 3 5 c m。箱 内 放 有 龟 屋 或 隐 蔽 物,箱 侧 或箱 角 的 上 部 安 装 有 1 2 只 加 温 灯。稚 龟 饲 养 箱 内 固 定 位 置 放 置 饮 水 盆,幼 龟 饲 养 箱 内 固 定 位 置 放 置 食盆 和 饮 水 盆。5.5 其 他 设 施 设 备5.5.1 应 配 置 专 门 的 孵 化 室 及 孵 化 设 施、饲 料 加 工 设 施、饲 喂 器 具、加 温 设 备、冷 藏 设 备 和 安 保 监 控设 备 等。5.5.2 孵 化 房 可 按 普 通 民 房 要 求 建 造,宜 建 在 通 风 阴 凉 处。孵 化 设 施 包 括 孵 化 器 具 和 照 卵 器 具 等,孵化 器 具 可 采 用 木 箱、泡 沫 箱、塑 料 箱、温 控 孵 化 器 等。5.5.3 饲 料 加 工 间 应 配 备 有 饲 料 加 工 器 具、冷 藏 设 施 等。大 型 养 殖 场 可 自 建 冷 库,小 型 养 殖 场 和 家 庭式 养 殖 可 采 用 3 0 0 L 或 更 大 的 冷 柜 等。5.5.4 龟 病 诊 疗 室 和 药 房 应 配 备 常 用 的 诊 断 设 施、治 疗 器 材 和 药 品。5.5.5 养 殖 场 应 配 备 灭 火 器 等 消 防 设 备。6 饲 料 和 饮 用 水6.1 饲 料6.1.1 主 食 饲 料 原 料 以 选 用 高 钙 磷 比、粗 纤 维、低 草 酸 和 低 蛋 白 的 植 物 为 原 则,包 括 高 纤 维 的 草 本 植物 和 木 本 植 物 的 嫩 枝 叶,如 牧 草、野 草、红 薯 叶、桑 树 叶、苜 蓿 叶 等;辅 助 饲 料 原 料 包 括 南 瓜、黄 瓜、莴 苣、仙 人 掌、胡 萝 卜 等,或 配 合 饲 料。配 合 饲 料 应 符 合 N Y/T 4 7 1 的 相 关 要 求。6.1.2 饲 料 原 料 应 新 鲜,无 污 染,无 毒 害,无 霉 变、无 结 块 及 异 味。6.1.3 饲 料 原 料 在 加 工 前,应 清 除 掉 腐 烂 部 分、虫 卵、异 物 和 杂 质,然 后 清 洗 晾 干。D B 4 6/T 4 3 5 2 0 1 746.1.4 加 工 时,根 据 龟 大 小 将 长 叶 原 料 如 牧 草 切 成 4 c m 6 c m 的 小 段,阔 叶 原 料 如 红 薯 叶 切 成 2 c m 3 c m 的 小 段;瓜 果 和 块 根 类 原 料 如 南 瓜 和 胡 萝 卜 切 成 长 4 c m 6 c m、厚 0.5 c m 1 c m 的 细 条。6.1.5 加 工 的 饲 料 应 保 持 新 鲜、无 毒、无 害、无 虫,严 禁 使 用 腐 败 变 质 的 饲 料,严 禁 添 加 激 素 等 违 禁药 品。6.1.6 饲 料 质 量 卫 生 需 符 合 G B 1 3 0 7 8 的 相 关 要 求。6.1.7 严 禁 在 疫 区 采 购 饲 料 原 料。6.2 饮 用 水6.2.1 陆 龟 饮 用 水 水 质 符 合 N Y 5 0 2 7 的 相 关 要 求。6.2.2 在 龟 活 动 区 域 的 固 定 位 置 放 置 饮 水 盘,保 持 水 质 清 洁。7 养 殖 管 理7.1 引 种7.1.1 应 从 养 殖 技 术 成 熟 稳 定、具 有 种 源 繁 育 能 力 和 资 质 的 养 殖 场 引 种。7.1.2 引 进 的 龟 包 括 养 定 的 幼 龟、亚 成 体 龟 和 成 龟。7.1.3 引 种 和 运 输 前 在 主 管 部 门 按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相 应 的 手 续 或 证 明。7.1.4 引 进 后,应 以 龟 大 小 归 类 分 别 隔 离 饲 养 1 个 月,按 7.4 给 出 的 方 法 进 行 饲 养 管 理。7.2 孵 化7.2.1 孵 化 前 的 准 备7.2.1.1 对 孵 化 箱 清 洗 后 晾 干 备 用,对 不 同 孵 化 介 质 应 采 用 适 宜 方 法 清 洗 消 毒。7.2.1.2 移 入 龟 卵 前,将 孵 化 介 质 装 入 孵 化 箱,孵 化 介 质 厚 1 5 c m 2 0 c m。7.2.1.3 孵 化 介 质 湿 度 为 7 0%7 5%。蛭 石 和 沙 土 的 湿 度 检 测 可 采 用 手 握 孵 化 介 质 的 方 式,即 用 手 抓 起一 团 孵 化 介 质,紧 握 松 开 后 用 拇 指 轻 拨 孵 化 介 质,孵 化 介 质 能 散 开 即 可。7.2.2 孵 化 管 理7.2.2.1 将 龟 卵 按 1 c m 2 c m 的 间 隔 单 层 或 双 层 摆 放 在 孵 化 箱 内 孵 化 介 质 上,每 层 龟 卵 上 铺 撒 2 c m 3 c m 厚 的 孵 化 介 质,加 箱 盖、塑 料 薄 膜 或 湿 布 后 移 入 孵 化 房 孵 化。7.2.2.2 孵 化 介 质 湿 度 保 持 在 7 0%7 5%。定 期 检 查 湿 度,必 要 时 及 时 调 节 湿 度。可 采 用 洒 水,打 开 箱盖,去 掉 塑 料 薄 膜 等 方 式。7.2.2.3 采 用 自 然 温 度 孵 化 时,将 孵 化 器 放 入 房 内 阴 凉 处 即 可;采 用 恒 温 孵 化 时,孵 化 房 或 孵 化 箱 温度 控 制 在 2 9 3 1。7.2.2.4 7 d 1 0 d 检 查 1 次 龟 卵,拣 选 出 未 受 精 卵 和 死 胎 卵。受 精 卵 可 采 用 照 卵 器 或 手 电 筒 检 查,即 在 背 光 处 用 照 卵 器 或 手 电 筒 从 龟 卵 下 方 或 一 侧 照 射,卵 壳 内 可 看 到 不 透 明 的 乳 白 色 受 精 斑 或 血 丝 即 为受 精 卵。7.2.2.5 受 精 斑 明 显 可 见 的 卵 与 受 精 斑 不 明 显 的 卵 和 未 受 精 卵 分 箱 摆 放 后 继 续 孵 化,卵 摆 放 方 式 按7.2.2.1 给 出 的 细 节。7.3 稚 龟 管 理7.3.1 饲 养 前 对 各 种 用 具、饲 养 箱 进 行 消 毒,用 5 m g/L 1 0 m g/L 的 漂 白 粉 或 1 5 m g/L 2 0 m g/L 的高 锰 酸 钾 水 溶 液 喷 洒,然 后 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3 次,晾 干 备 用。D B 4 6/T 4 3 5 2 0 1 757.3.2 孵 化 出 壳 的 稚 龟,收 集 后 移 入 稚 龟 饲 养 箱 内 暂 养。7.3.3 暂 养 环 境 温 度 和 湿 度 分 别 保 持 在 3 1 3 4 和 5 0%7 0%,每 天 将 龟 放 入 2 8 3 0 温 水中 1 0 m i n,水 深 不 超 过 龟 背 甲 高 的 三 分 之 二。7.3.4 待 稚 龟 的 卵 黄 吸 收 干 净、脐 带 脱 落 后 移 到 幼 龟 饲 养 箱 内 饲 养。移 入 前 用 0.2%盐 水 或 1 m g/L 高锰 酸 钾 水 溶 液 中 消 毒 1 0 m i n,水 深 不 超 过 鬼 背 甲 高 的 三 分 之 二。7.4 饲 养 管 理7.4.1 总 则7.4.1.1 每 天 定 时 定 量 投 喂 饲 料 于 食 台 上,投 食 前 和 进 食 后 应 对 食 台 进 行 清 理。7.4.1.2 根 据 龟 进 食 情 况,调 整 饲 料 和 投 食 量;更 换 饲 料 种 类 应 循 序 渐 进。7.4.1.3 龟 进 食 后 出 现 异 常,应 及 时 上 报 养 殖 技 术 人 员 或 主 管;查 明 原 因,妥 善 处 理。7.4.1.4 早、晚 各 巡 视 1 次,观 察 龟 的 摄 食、活 动 情 况。7.4.2 饲 养 密 度7.4.2.1 饲 养 密 度 以 龟 体 大 小 而 定,具 体 参 见 表 1。7.4.2.2 根 据 龟 生 长 情 况,定 期 调 整 饲 养 密 度。表 1 饲 养 管 理 要 求 参 数参数名称 幼 龟 亚成体龟 成 龟密 度 每平方米 1 0 1 5 只 每平方米 2 4 只 每平方米 0.5 1 只温 度 3 1 3 6 2 5 3 5 2 5 3 5 湿 度 3 0%4 0%4 0%5 0%4 0%5 0%投喂量 3%5%2.5%3.5%1.5%2.5%7.4.3 投 喂7.4.3.1 每 天 饲 料 投 喂 量 按 龟 体 重 的 比 例 计 算,具 体 参 见 表 1。7.4.3.2 幼 龟 每 天 投 喂 2 次,每 次 半 量;亚 成 体 龟 和 成 龟 每 天 投 喂 1 次。7.4.3.3 冬 季 从 1 0 时 或(和)1 6 时 开 始 投 喂,其 他 季 节 从 9 时 或(和)1 5 时 开 始 投 喂;进 食 结 束 后清 理 剩 余 饲 料,并 打 扫 食 台 周 围 环 境。7.4.4 管 理7.4.4.1 根 据 龟 的 生 长 情 况 对 饲 养 密 度 进 行 适 当 调 整。7.4.4.2 每 天 将 幼 龟 和 二 年 龄 内 的 亚 成 体 龟 放 入 2 8 3 0 温 水 中 温 浴 1 0 m i n,水 深 不 超 过 龟 背 甲高 的 三 分 之 二。7.4.4.3 幼 龟 在 饲 养 箱 内 控 温 饲 养,亚 成 体 龟 可 在 养 殖 围 栏 饲 养,温 湿 度 要 求 参 见 表 1。当 养 殖 围 栏地 表 温 度 低 于 2 0 时,采 用 加 温 灯 对 龟 屋 加 温;温 度 高 于 3 5,采 用 冷 水 冲 刷 地 面 或 人 工 喷 淋 等 方式 降 温。8 安 全 管 理8.1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建 设D B 4 6/T 4 3 5 2 0 1 768.1.1 制 定 养 殖 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成 立 安 全 管 理 小 组,负 责 具 体 管 理 和 检 查 监 督。8.1.2 制 定 养 殖 人 员、龟、药 物 和 添 加 剂 使 用、公 共 卫 生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细 则,要 求 分 工 明 确,责 任 到 人。8.1.3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规 章 制 度 和 工 作 细 则。8.2 人 员 安 全 管 理8.2.1 养 殖 场 区 应 有 醒 目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8.2.2 外 来 人 员 和 非 养 殖 及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进 入 养 殖 区;如 需 进 入 时,应 有 养 殖 人 员 或 技术 管 理 人 员 陪 同。8.2.3 在 养 殖 区 应 配 备 专 用 的 操 作 用 具。8.3 药 物 和 添 加 剂 使 用 安 全 管 理8.3.1 对 药 物 和 添 加 剂 需 做 到 定 点 保 存,专 人 管 理,购 入、保 存 和 使 用 记 录 详 细。8.3.2 严 禁 使 用“三 无”、过 期、变 质 的 药 物 和 添 加 剂 等 产 品。8.4 公 共 卫 生 管 理8.4.1 严 格 遵 守 G B 1 4 5 5 4、H J/T 8 1、G B 1 8 5 9 6、N Y/T 1 1 6 8 的 相 关 规 定,养 殖 场 垃 圾、废 弃 物、污 水和 尸 体 等 应 有 专 门 的 无 公 害 处 理 设 施 和 地 点。8.4.2 不 得 销 售 病 龟。8.4.3 发 生 传 染 病 或 疑 似 烈 性 传 染 病 时,应 及 时 上 报 主 管 部 门,并 做 好 隔 离 和 防 疫 措 施,严 防 病 原 扩散。9 卫 生 防 疫9.1 卫 生 防 疫 制 度 建 设9.1.1 制 定 严 格 的 卫 生 防 疫 制 度,并 落 实 到 人。9.1.2 定 期 进 行 卫 生 防 疫 检 查,及 时 维 护 和 完 善 卫 生 防 疫 措 施。9.2 工 作 人 员 卫 生 管 理9.2.1 工 作 人 员 应 定 期 体 检,传 染 病 患 者 在 痊 愈 前 不 得 担 任 饲 料 加 工 和 饲 养 的 工 作。9.2.2 工 作 人 员 工 作 时 应 穿 工 作 服,工 作 服 应 经 常 清 洗 消 毒,保 持 整 洁;饲 料 加 工、养 殖 管 理 和 病 龟救 治 护 理 等 人 员 的 工 作 服 应 标 示 明 确,严 禁 交 叉 使 用。9.2.3 工 作 人 员 上 班 期 间 应 注 意 个 人 卫 生,接 触 饲 料 和 龟 前 应 清 洁 消 毒 双 手。9.2.4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喝 酒、乱 丢 废 物、随 地 吐 痰 和 大 声 喧 哗。9.3 生 产 卫 生 管 理9.3.1 每 月 对 场 区 进 行 卫 生 大 扫 除,安 放 灭 鼠 器 具,清 除 杂 草 和 虫 蝇。对 垃 圾、废 弃 物 等 及 时 进 行 无公 害 处 理。9.3.2 养 殖 区 及 其 基 础 设 施 应 每 周 打 扫 1 次9.3.3 饲 料 加 工 间、饲 料 加 工 设 备 和 用 具 在 使 用 前 和 使 用 后 需 清 洗 和 消 毒。9.3.4 养 殖 区、饲 料 加 工 间 和 产 品 加 工 间 不 应 囤 放 杂 物。9.3.5 严 禁 饲 料、药 品、添 加 剂、龟 冻 冰 品 或 制 品 混 放。D B 4 6/T 4 3 5 2 0 1 779.3.6 不 同 区 域 的 用 具 不 得 交 叉 使 用,做 到 专 物 专 用。9.4 清 洁 卫 生 管 理9.4.1 定 期 对 养 殖 房 进 行 喷 洒 消 毒,具 体 消 毒 方 法 见 表 A.1 和 A.2。9.4.2 新 饲 养 箱、闲 置 后 重 新 使 用 的 饲 养 箱、养 殖 池 及 实 验 用 具 经 清 洗 消 毒 后 方 可 使 用,消 毒 方 法 见表 A.3。9.4.3 在 病 龟 诊 疗 期 间,应 每 天 对 诊 疗 场 所、饲 养 箱 和 用 具 进 行 消 毒;诊 疗 结 束 后,应 对 诊 疗 场 所、饲 养 箱 和 用 具 进 行 全 面 消 毒。9.4.4 传 染 病 发 生 时,应 对 场 区 进 行 全 面 消 毒;对 发 病 的 饲 养 箱、养 殖 池 及 其 他 用 具 进 行 重 点 消 毒,并 暂 停 使 用。9.4.5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灵 活 采 用 喷 雾、浸 泡、熏 蒸、或 紫 外 线 等 方 法 进 行 消 毒。9.5 病 害 防 治 管 理9.5.1 保 持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投 喂 新 鲜 优 质 饲 料。9.5.2 每 隔 1 0 d 1 5 d 用 漂 白 粉 等 含 氯 消 毒 制 剂 对 喂 食 盆(台)、饮 水 盆(池)各 消 毒 1 次,方 法 见表 A.3。9.6 重 大 疫 情 报 告9.6.1 建 立 重 大 疫 情 上 报 和 应 急 预 案 机 制,发 生 重 大 疫 情 时 上 报 野 生 动 物 主 管 部 门 和 防 疫 部 门。9.6.2 疫 情 发 生 后,应 及 时 隔 离 感 染 动 物,查 明 并 消 灭 传 染 源,切 断 传 播 途 径。9.6.3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和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应 急 条 例,在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指 导 下 进行 处 置。9.6.4 患 有 烈 性 传 染 病 或 疑 似 烈 性 传 染 病 的 蛇 尸 体 应 依 据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应 急 条 例 进 行 焚 烧 处 理。1 0 档 案 管 理1 0.1 应 建 立 饲 养 档 案 管 理 体 系,档 案 主 要 包 括 日 常 饲 养 管 理 档 案、饲 料 配 料 档 案、引 种 和 销 售 档 案、疾 病 诊 疗 档 案 等。1 0.2 所 有 资 料 至 少 保 存 5 年,留 作 饲 养 技 术 总 结 和 管 理 部 门 查 验。D B 4 6/T 4 3 5 2 0 1 78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苏 卡 达 陆 龟 饲 养 场 常 用 的 消 毒 法A.1 饲 养 箱 和 室 内 养 殖 池 的 消 毒 法见 表 A.1。表 A.1 饲 养 箱 和 室 内 饲 养 池 消 毒 法消毒剂名称 浓度 方法时间m i n高锰酸钾 1 5 m g/L 2 0 m g/L 浸泡 1 5 2 0食盐和小苏打合剂 4%+4%浸泡 1 5 3 0草木灰 0.2 k g/L 0.3 k g/L 浸泡或喷洒 3 0 6 0A.2 室 外 养 殖 池 的 消 毒 法见 表 A.2。表 A.2 室 外 养 殖 池(围 栏)消 毒 法消毒剂名称 浓度 方法时间m i n三氯异氰尿酸 5 m g/L 全池泼洒 1 5 2 0漂白粉 1 5 m g/L 全池泼洒 1 5 3 0生石灰 1 0 0 g/m21 5 0 g/m2全池泼洒 3 0 6 0注:全池泼洒消毒应在放龟前 1 5 d 进行。A.3 饲 养 场 其 他 器 具 的 消 毒 法见 表 A.3。表 A.3 饲 养 场 其 他 器 具 消 毒 法 表消毒方法 处理方法 主要设备 适宜消毒物 安全性煮沸灭菌 1 0 0,1 5 m i n 3 0 m i n 煮锅,煮沸消毒器 耐热物品 无害干燥消毒 1 4 0,4 h;1 6 0,2 h 电热干燥箱 耐热物品 无害紫外线消毒 每立方米空间 2.5 W,1 h 2 h 紫外线灯及辅助装置 空气、物体外表 防止发生臭氧中毒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