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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40.20CCS B 2054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54/T 03352024 青稞米加工技术规程 2024-04-09发布 2024-05-09实施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4/T 03352024I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原料要求.16 加工工艺流程.27 加工技术要求.28 检验.29 储存和运输.210 记录文件管理.3DB54/T 03352024I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农产品开发与食品科学研究所提出。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产品开发与食品科学研究所、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和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玉红、张志薇、白婷、李通、王姗姗、石维彬、刘海金、朱明霞、邹雨婷、刘小娇、靳玉龙、黄鹏程、李颖、洛桑卓玛。DB54/T 033520241青稞米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青稞米的加工基本条件要求、原料要求、工艺流程、加工技术要求、检验、储存、运输、记录文件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青稞米生产加工的过程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T 11760 青稞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青稞米以青稞为原料,经筛选清理、脱皮、抛光、色选、精选等工艺加工生产的谷物加工制品。4基本要求4.1场所要求应符合GB 13122的相关规定。4.2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3设施与设备应符合GB 13122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DB54/T 0335202425原料要求应符合GB/T 11760的相关规定和GB 13122中7.2条款中的相关规定。6加工工艺流程原料清理脱皮抛光色选精选磁选包装。7加工技术要求7.1清理原粮经震动清理筛、回转清理筛、去石机及多抛道抛车分别清除无机杂质及有机杂质,杂质含量0.5%。7.2脱皮按糙米、精米、碎米产品脱皮程度不同,分别通过2道至7道脱皮设备,进行脱壳碾磨,白色青稞米脱皮率90.0%,有色青稞米脱皮率70.0%。7.3抛光抛光设备对青稞米进行抛光,清除米糠,使其表面光滑。7.4色选采用色选设备经1次或1次以上进行青稞米色选,清除青稞米内部异色青稞,色选率98%。7.5精选经分级筛分离筛选青稞米中的碎米、不完善粒及过大颗粒,使颗粒均匀、饱满。其中不完善粒10.0%,碎米总量10.0%。7.6磁选采用磁选设施,在整个加工过程中去除青稞米中的磁性金属物。7.7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应符合GB/T 17109和GB 4806.7的相关规定。包装应符合GB13122中8.6的相关规定。8检验应符合 GB 13122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9储存和运输9.1储存DB54/T 033520243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仓库,仓库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并具有防潮、防鼠、防虫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码垛堆存放时,垫板与地面间距离不得小于10,堆垛应离四周墙壁50以上;堆垛与堆垛之间应保留50通道。9.2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质混装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运输过程中不应暴晒、雨淋、受潮。10记录文件管理10.1应符合GB 13122中第14章的有关规定。10.2青稞米生产加工过程、原料、产品出入库及库存量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关单据。10.3原始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不少于2年,若有新规定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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