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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0 8 0C C S A 1 22 0 2 4-0 4-1 2 发 布 2 0 2 4-0 4-1 9 实 施苏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205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c r e d i t r a t i n g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m e r c h a n t s苏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14.1 客 观 性.14.2 科 学 性.14.3 公 正 性.15 评 价 指 标.25.1 指 标 分 类.25.2 基 础 指 标.25.3 附 加 指 标.26 信 用 等 级 表 示 及 含 义.27 评 价 规 则.27.1 评 价 主 体.27.2 基 础 指 标 分.27.3 附 加 指 标 分.28 评 价 流 程 及 要 求.28.1 流 程 概 述.38.2 受 理 申 请.38.3 信 息 核 实.38.4 等 级 确 认.38.5 结 果 公 布.38.6 结 果 跟 踪.39 异 议 处 理.39.1 异 议 申 请.39.2 核 实 确 认.3附 录 A(规 范 性)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规 范.4参 考 文 献.7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苏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信 用 建 设 促 进 会、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委 员 会、苏 州 工 业园 区 商 业 联 合 会、苏 州 新 建 元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苏 州 恒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苏 州 新 时 代 文 体 会 展 集团 有 限 公 司、苏 州 阳 澄 湖 半 岛 旅 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苏 州 桂 花 信 用 应 用 创 新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杨 君、朱 雪 梅、丁 琳、张 亮、吴 志 唐、查 炜 琮、张 云、高 志 前。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1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的 原 则、评 价 指 标、评 分 规 则、评 价 流 程 及 要 求、信 用 等 级 表 示 含义 和 异 议 处 理。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依 托 实 体 经 营 场 所 向 消 费 者 提 供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2 1 1 7-2 0 0 8 信 用 基 本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引 用 文 件。3.1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对 象 e v a l u a t i o n o b j e c t o f c r e d i t r a t i n g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m e r c h a n t s商 户 为 依 托 实 体 经 营 场 所 向 消 费 者 提 供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机 构 组 织 或 自 然 人,以 下 简 称“评 价 对 象”。3.2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主 体 e v a l u a t i o n s u b j e c t o f c r e d i t r a t i n g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m e r c h a n t s对 商 户 进 行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的 机 构,以 下 简 称“评 价 主 体”。3.3信 用 等 级 评 价 c r e d i t r a t i n g e v a l u a t i o n用 既 定 的 符 号 标 识 评 价 对 象 信 用 级 别 的 结 果。4 基 本 原 则4.1 客 观 性坚 持 独 立、客 观 地 反 映 评 价 对 象 的 信 用 状 况。4.2 科 学 性综 合 考 虑 影 响 评 价 对 象 信 用 状 况 的 主 次 因 素,多 维 度 反 映 评 价 对 象 的 信 用 水 平。4.3 公 正 性秉 承 公 开、平 等 的 原 则,根 据 评 价 指 标 和 计 分 规 则 进 行 评 价。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25 评 价 指 标5.1 指 标 分 类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指 标 分 为 基 础 指 标 和 附 加 指 标。5.2 基 础 指 标基 础 指 标 由 合 规 经 营、规 范 管 理 和 其 他 信 息 组 成,具 体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A.1 要 求。5.3 附 加 指 标附 加 指 标 由 正 面 信 用 信 息 指 标 和 负 面 信 用 信 息 指 标 组 成,正 面 信 用 信 息 指 标 包 括 规 模 属 性、表 彰 信息、信 用 承 诺、消 费 者 权 益、运 营 发 展、社 会 责 任 和 信 用 评 价,负 面 信 用 信 息 指 标 包 括 履 约 情 况、处 罚情 况、投 诉 及 舆 情、司 法 判 决 及 行 政 裁 决,具 体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A.2 要 求。6 信 用 等 级 表 示 及 含 义评 价 对 象 的 信 用 等 级 由 高 至 低 分 为 A、B、C、D 四 个 等 级。各 等 级 的 含 义 如 表 1 所 示。表 1 信 用 等 级 标 志 含 义 表7 评 价 规 则7.1 评 价 主 体应 为 依 法 从 事 信 用 评 级、信 用 调 查、信 用 咨 询 等 信 用 服 务 活 动 的 信 用 服 务 机 构。7.2 基 础 指 标 分由 评 价 对 象 通 过 信 用 承 诺 的 方 式 得 出,作 为 评 价 对 象 的 基 础 分,其 中,未 达 到 基 础 指 标 中 的 合 规 经营 任 一 指 标 要 求,暂 不 评 价。7.3 附 加 指 标 分由 商 户 填 报、商 户 授 权 获 取、数 据 共 享 等 途 径 采 集 得 出,在 基 础 分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附 加 指 标 加 减 分 后产 生 累 计 分,确 定 评 价 对 象 的 信 用 等 级。附 加 指 标 有 负 面 信 息 扣 分 项,不 应 评 价 为 A 级。8 评 价 流 程 及 要 求8.1 流 程 概 述信用等级 分值范围 信用表示A 8 0 0 分累计分 优秀B 7 0 0 分累计分8 0 0 分 良好C 6 0 0 分累计分7 0 0 分 中等D 累计分6 0 0 分 较差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3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每 3 个 月 开 展/更 新 一 次,信 用 等 级 评 价 流 程 包 括:受 理 申 请、信 息 核 实、等级 确 定、商 户 确 认、结 果 公 布、结 果 跟 踪。8.2 受 理 申 请评 价 主 体 在 接 收 到 评 价 对 象 申 请 后,应 初 步 审 核 评 价 对 象 申 报 材 料 的 完 整 性,确 定 是 否 接 受 评 价 申请。申 报 材 料 以 电 子 形 式 为 主,内 容 包 括:a)信 用 承 诺 书;b)自 评 证 明 材 料;c)其 他 证 实 性 资 料。8.3 信 息 核 实评 价 主 体 可 采 用 数 据 库 查 询、函 电 确 认、数 据 分 析、实 地 察 看 等 方 式 对 评 价 对 象 提 供 的 申 报 材 料 的真 实 性 进 行 核 实。若 发 现 评 价 对 象 提 供 虚 假 信 息,对 应 指 标 项 不 得 分,同 时 按 信 用 承 诺 未 履 行 进 行 减 分。8.4 等 级 确 认评 价 主 体 应 按 照 评 分 规 则 和 评 价 指 标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和 计 分 评 价,按 照 表 1 的 要 求 确 定 其 信 用等 级。8.5 结 果 公 布信 用 等 级 评 价 结 束 后,评 价 主 体 将 评 价 结 果 反 馈 至 评 价 对 象,确 认 无 异 议 后 公 布 评 价 结 果。8.6 结 果 跟 踪评 价 主 体 应 在 评 价 结 果 有 效 期 内 进 行 跟 踪,对 相 关 信 息 进 行 及 时 更 新,根 据 信 息 变 化 及 时 调 整 信 用等 级。评 价 结 果 有 效 期 内,若 评 价 对 象 存 在 严 重 失 信 行 为、出 现 重 大 负 面 舆 情 事 件,评 价 主 体 可 将 其 移出 评 价 名 单,暂 不 评 价。9 异 议 处 理9.1 异 议 申 请评 价 对 象 对 评 价 结 果 有 异 议,可 及 时 向 评 价 主 体 提 出 异 议 申 请。评 价 主 体 应 在 1 0 个 工 作 日 内 对 评 价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信 息 进 行 核 实,并 将 处 理 结 果 告 知 评 价 对 象。9.2 核 实 确 认经 核 实 确 实 有 误,或 有 其 他 修 正 情 形 的,应 及 时 进 行 修 正 和 更 新。核 实 无 误 的,维 持 原 评 价。异 议信 息 核 实 期 间,不 影 响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的 评 价 与 应 用。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4附 录 A(规 范 性)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指 标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指 标 表 按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基 本 指 标 表 A.1 和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附 加 指 标 表 A.2组 成。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基 本 指 标 见 表 A.1。表 A.1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基 本 指 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细则基础指标(6 0 0 分)合规经营(2 8 0 分)经营许可(1 0 0 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8 0 分)在 经 营 场 所 醒 目 处 悬 挂 公 示 营 业 执 照、经 营 许 可 证 等 证 照。(2 0分)遵纪守法(1 0 0 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6 0 分)依法依规纳税。(4 0 分)场所资质(8 0 分)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规要求。(3 0 分)经营生产设施安装设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3 0 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2 0 分)规范管理(1 5 0 分)制度管理(3 0 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服务规程、质量标准等管理制度。(3 0 分)人员管理(6 0 分)制定岗位职责,对员工开展必要的培训。(3 0 分)员工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或其他岗位必备资质。(3 0 分)物资管理(3 0 分)有完整进销存管理台账记录。(3 0 分)服务管理(3 0 分)建立客户投诉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3 0 分)其他信息(1 7 0 分)履约能力(1 2 0 分)签订的相关合同正常履行。(6 0 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薪酬、绩效等。(6 0分)社保福利(5 0 分)保障员工劳动合法权益,按政策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保;有休假、节日薪酬制度、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落实。(5 0 分)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5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附 加 指 标 见 表 A.2。表 A.2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附 加 指 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细则正面信用信息(4 0 0 分)规模属性(6 0 分)经营年限(2 5 分)经 营 年 限 1 0 年,得 2 5 分;1 0 年 经 营 年 限 5 年,得 2 0分;5 年经营年限3 年,得 1 5 分;3 年经营年限1 年,得 1 0 分;经营年限1 年,得 5 分。经营规模(2 5 分)连 锁 店 5 家,得 2 5 分;5 家 连 锁 店 2 家,得 2 0 分;其它得 1 5 分。房产属性(1 0 分)自有房产,得 1 0 分;租赁有管理方统一管理的商业房产,得5 分。表彰信息(5 0 分)政府表彰(3 0 分)近 三 年 内,获 政 府 或 相 关 部 门 表 彰,省 级 以 上(含 省 级)3 0分/条,市级得 2 0 分/条,区级得 1 0 分/条。可累加,最高得3 0 分。行业荣誉及管理方表彰(2 0 分)参与行业协会评选活动,得 1 0 分;获得行业奖项的,得 1 0 分/条;获 得 商 业 载 体 管 理 方 表 彰 得 1 0 分。可 累 加,最 高 得 2 0分。信用承诺(5 0 分)信用承诺履约践诺(3 0 分)近三年内,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做出信用承诺并履行的,1 0分/次。可累加,最高得 3 0 分。主动承诺(2 0 分)主动向社会公众作出诚信经营承诺并公示,得 2 0 分。消费者权益(6 0 分)退换机制(1 0 分)参与“吴优数购”“无理由退货”,或提供保障服务质量的承诺,得 1 0 分。消费者服务(3 0 分)店 内明 示消 费 投诉 电话,并设 有解 决 渠道,得 1 0 分;加 入在线消费解决系统,得 5 分。可累加,最高得 1 5 分。店内设置意见反馈本,并记录完整,得 1 0 分。自设顾客满意度调查,并保留记录。得 5 分。预付费管理(2 0 分)预付费充值、消费、退费有合同约定或书面消费规则,明确偿付责任,退款时限,并保留完整记录,得 1 0 分。设置内部备用金账户,应对经营风险或加入第三方预付费监管平台或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得 1 0 分。运营发展(9 0 分)知识产权(3 0 分)商户开发创新产品,获得专利或商标,1 5 分/项。可累加,最高得 3 0 分。数字化运营(3 0 分)建立信息化系统,对财务、供应商、员工、客户等实现信息化管理,1 0 分/项,可累加,最高得 3 0 分。数字支付(2 0 分)接入数字人民币支付系统,得 2 0 分。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6A.2 商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附 加 指 标(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细则正面信用信息(4 0 0 分)运营发展(9 0 分)员工人数(1 0 分)较前一评价周期,合同员工人数没有下降,得 1 0 分;下降不超过 1 0%,得 5 分;下降超过 1 0%,不得分。社会责任(3 0 分)公益广告(1 0 分)店内张贴精神文明建设等公益广告,得 1 0 分。公益活动(2 0 分)近三年内,有慈善捐 赠、扶贫支持、提供残 疾人就业岗位、参加党建活 动、参加志愿 者活动或社区 便民活动,并 提供相关证明,1 0 分/项。可累加,最高得 2 0 分。信用评价(6 0 分)公共信用评价(2 0 分)最高等级得 2 0 分;次高等级得 1 5 分;未参加评价得 1 0 分。行业信用评价(1 5 分)参 加 主 管 部 门 行 业 信 用 评 价,最 高 等 级 得 1 5 分,次 高 等 级 得1 0 分;参 加 行 业 协会 信 用 评 价,最 高 等 级 得 1 0 分,次 高 等 级得 5 分。可累加,最高得 1 5 分。正面舆情信息(1 0 分)近一年内,权威媒体对 商户有正面报 道信息,如有 品牌的影响力、知名度、存续时间、社会荣誉度等,得 1 0 分。第三方平台评价(1 5 分)第三方平台的评价等级分级情况计分,最高等级得 1 5 分,次高等级得 1 0 分,其它等级不得分。负面信用信息(-3 0 0分)履约情况(-8 0 分)信用承诺未履行(-4 0 分)近一年内,出现未履行 信用承诺情况,扣 2 0 分/条。累加,最高扣 4 0 分。合同未履约(-4 0 分)近一年内,房租费、物业费、水电燃气 费 或其它合 同未正常履行等,扣 2 0 分/次。累加,最高扣 4 0 分。处罚情况(-1 0 0 分)一般行政处罚(-6 0 分)近一年内,受到一般行政处罚,扣 3 0 分/条。累加,最高扣 6 0分。日常检查不合格(-4 0 分)近一年内,被监管部门 检查不合格,扣 2 0 分/条。被商 业场所管理方检查不合格,扣 1 0 分/次。累加,最高扣 4 0 分。投诉及舆情(-4 0 分)客户投诉(-2 0 分)近一年内,不配合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扣 1 0 分/次。累加,最高扣 2 0 分。负面舆情信息(-2 0 分)近一年内,权威媒体对 商户有负面评 价信息,扣 1 0 分/条。累加,最高扣 2 0 分。司法判决及行政裁决(-8 0 分)司法判决及行政裁决(-8 0 分)近三年内,存在因债务 违约、拖欠各 类费用、损害 员工权益、合同欺诈等负面判决记录或负面裁决信息,扣 4 0 分/条。累加,最高扣 8 0 分。D B 3 2 0 5/T 1 1 1 3 2 0 2 47参 考 文 献 1 江 苏 省 社 会 信 用 条 例 2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指 引(试 行)的 通 知(苏 信 用 办 2 0 2 1 1 7 号)3 G B/T 2 2 1 1 7-2 0 0 8 信 用 基 本 术 语 4 G B/T 2 3 7 9 4-2 0 2 3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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