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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1 5 0C C S B 5 2中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2 0/T 5 2 2 0 2 4代 替 D B 4 4 2 0 0 0/T 2 9 2 0 1 32 0 2 4-0 3-1 8 发 布 2 0 2 4-0 5-1 8 实 施中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4420云 斑 尖 塘 鳢 养 殖 技 术 规 范D B 4 4 2 0/T 5 2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环 境 条 件.15 鱼 苗 放 养 前 的 准 备.26 成 鱼 养 殖.27 越 冬.48 捕 捉.49 病 害 防 治.4附 录 A(资 料 性)常 见 病 防 治 方 法.5D B 4 4 2 0/T 5 2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代 替 D B 4 4 2 0 0 0/T 2 9 2 0 1 3 云 斑 尖 塘 鳢 养 殖 技 术 规 范,与 D B 4 4 2 0 0 0/T 2 9-2 0 1 3 相 比,除 结 构 调 整 和 编 辑 性 改 动 外,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a)更 改 了“鱼 苗 放 养 前 的 准 备”的 规 定;b)更 改 了“投 喂 方 式”的 规 定。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到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中 山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中 山 市 坦 洲 镇 农 业 服 务 中 心、广 东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动 物 科 学 研 究 所、中 山 市 食 品 学会、中 山 洪 力 健 康 食 品 产 业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中 山 市 坦 洲 镇 合 一 水 产 养 殖 场、中 山 市 坦 洲 镇 永 联 水 产 品专 业 合 作 社。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朱 华 兴、徐 伟 领、曹 展 乐、陈 伟 雄、欧 阳 嘉 敏、陈 晓 瑛、何 富 宏、王 国 霞、张延 杰、梁 振 华、徐 伟 康、黄 建 辉、冯 伟 钊、胡 志 高、龚 启 宙、郑 萍、杨 兴 文、黄 锦 坚。本 文 件 及 其 代 替 文 件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2 0 1 3 年 首 次 发 布 为 D B 4 4 2 0 0 0/T 2 9 2 0 1 3;本 次 为 第 一 次 修 订。D B 4 4 2 0/T 5 2 2 0 2 41云 斑 尖 塘 鳢 养 殖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云 斑 尖 塘 鳢(O x y e l e o t r i s m a r m o r a t u s)养 殖 的 环 境 条 件、鱼 苗 放 养 前 的 准 备、成 鱼 养 殖、越 冬、病 害 防 治 及 捕 捉 等 方 面 的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中 山 市 云 斑 尖 塘 鳢 的 养 殖。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1 1 6 0 7 渔 业 水 质 标 准G B 1 3 0 7 8 饲 料 卫 生 标 准N Y 5 0 5 1 无 公 害 食 品 淡 水 养 殖 用 水 水 质N Y 5 0 7 1 无 公 害 食 品 渔 用 药 物 使 用 准 则N Y 5 0 7 2 无 公 害 食 品 渔 用 配 合 饲 料 安 全 限 量N Y/T 5 3 6 1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淡 水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条 件S C/T 1 0 0 8 淡 水 鱼 苗 种 池 塘 常 规 培 育 技 术 规 范S C/T 9 1 0 1 淡 水 池 塘 养 殖 水 排 放 要 求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环 境 条 件4.1 场 地 选 择应 符 合 N Y/T 5 3 6 1 的 规 定。水 源 充 足、无 污 染 源。进、排 水 分 开,交 通 方 便,水 电 和 通 讯 畅 通。4.2 水 源、水 质水 源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1 1 6 0 7 的 规 定,养 殖 水 质 应 符 合 N Y 5 0 5 1 的 规 定。4.3 池 塘 条 件池 塘 土 质 以 壤 土 为 好,黏 土 次 之。池 塘 东 西 走 向,长 方 形 为 宜。水 面 面 积 宜 为 0.2 h m2 0.5 h m2,池 塘 深 度 2.0 m 2.5 m,水 深 1.5 m 2 m,淤 泥 厚 度 1 0 c m。进 排 水 口 设 置 孔 径 0.1 0 6 m m 0.1 2 5 m m的 筛 绢。配 套 增 氧 设 施。D B 4 4 2 0/T 5 2 2 0 2 425 鱼 苗 放 养 前 的 准 备5.1 池 塘 清 整按 照 S C/T 1 0 0 8 的 规 定 进 行。进 出 水 口 设 拦 鱼 栅。5.2 池 塘 消 毒池 塘 消 毒 药 物 与 方 法 应 符 合 N Y 5 0 7 1 的 要 求。5.3 活 饵 料 培 育5.3.1 浮 游 生 物 培 育在 鱼 苗 放 养 前 1 0 d,施 用 茶 粕 3 7.5 g/m3 7 5 g/m3,充 分 浸 泡 2 4 h 后 连 水 带 渣 全 池 泼 洒。5.3.2 饵 料 鱼 培 育按 照 S C/T 1 0 0 8 的 规 定,培 育 鲮 鱼 等 饵 料 鱼。6 成 鱼 养 殖6.1 放 养 条 件水 温 2 0,2 3 2 6 为 宜;p H 值 6.8 8.0;溶 氧 量 4.0 m g/L。待 鱼 苗 适 应 环 境 后 即 可 养殖 投 喂。6.2 放 养 密 度放 养 密 度 见 表 1。表 1 放 养 密 度规格(c m)密度(尾/h m2)5 6 5 0 0 0 0 7 5 0 0 09 1 0 3 0 0 0 0 3 7 5 0 01 2 1 3 2 2 5 0 0 3 0 0 0 06.3 品 种 结 构主 养 云 斑 尖 塘 鳢,混 养 9 0 g/尾 1 5 0 g/尾 的 鲫 鱼 苗 9 0 0 尾/h m2 1 5 0 0 尾/h m2和 1 5 0 g/尾 2 0 0 g/尾 的 鳙 鱼 苗 9 0 尾/h m2 1 5 0 尾/h m2。6.4 种 苗 消 毒使 用 1 5 m g/L 2 0 m g/L 的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药 浴 1 0 m i n 2 0 m i n。6.5 投 喂 方 式6.5.1 投 喂 原 则投 喂 要 定 时、定 位、定 质、定 量,视 天 气、鱼 摄 食 情 况 增 减。D B 4 4 2 0/T 5 2 2 0 2 436.5.2 投 喂 饵 料 鱼饵 料 鱼 规 格 为 云 斑 尖 塘 鳢 种 苗 的 1/3,规 格 6 c m。饵 料 鱼 数 量 为 云 斑 尖 塘 鳢 种 苗 的 4 0 倍 5 0倍,1 0 d 1 5 d 补 充 1 次。6.5.3 投 喂 冰 鲜 鱼6.5.3.1 饲 料 篮 设 置饲 料 篮 0.6 m2/个 1.0 m2/个,间 隔 2 m,距 离 池 底 2 0 c m,沿 塘 边 分 内 外 2 排 分 布,饲 料 篮 设 置1 5 0 个/h m2 2 4 0 个/h m2,饲 料 篮 应 定 期 清 洗 消 毒。6.5.3.2 饲 料 质 量饲 料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应 符 合 G B 1 3 0 7 8 和 N Y 5 0 7 2 的 规 定。6.5.3.3 前 期 投 喂养 殖 前 期 以 鱼 糜 为 主,添 加 1 0%的 鳗 饲 料 形 成 团 状,置 于 饲 料 篮。每 天 投 喂 量 为 鱼 体 重 的 1 5%2 0%。6.5.3.4 后 期 投 喂养 殖 后 期 根 据 云 斑 尖 塘 鳢 的 口 裂 大 小 将 冰 鲜 鱼 切 成 不 同 大 小 的 鱼 块 投 喂。每 天 投 喂 量 为 鱼 体 重 的5%7%。6.5.4 投 喂 冰 鲜 鱼 加 鳗 料、饵 料 鱼6.5.4.1 投 放 苗 后 第 3 d 开 始 投 喂,饵 料 为 冰 鲜 鱼 加 鳗 料 的 混 合 料,配 比 9:1。6.5.4.2 第 3 d 1 0 d,每 天 投 喂 量 为 鱼 体 重 的 1%,在 下 午 投 喂。6.5.4.3 第 1 0 d 后,每 天 投 喂 量 为 鱼 体 重 的 2%,分 上 午 与 下 午 两 次 投 喂。6.5.4.4 第 6 0 d 后,投 放 适 量 饵 料 鱼,形 成 以 冰 鲜 鱼 混 合 料 为 主,活 饵 料 为 辅 的 投 喂 方 式。6.5.4.5 第 1 2 0 d 后,逐 渐 增 加 饵 料 鱼 的 投 放 量,形 成 冰 鲜 混 合 料 与 活 饵 料 等 量 的 投 喂 方 式,每 天 投喂 量 为 鱼 体 重 的 2%,分 两 次 投 喂。6.5.4.6 第 1 8 0 d 后,冰 鲜 鱼 混 合 料 减 为 鱼 体 重 的 1%,在 下 午 投 喂。6.6 养 殖 管 理6.6.1 巡 塘坚 持 每 天 巡 塘,观 察 鱼 情、水 色 变 化,发 现 异 常 及 时 处 理。检 查 进 排 水 口 筛 绢、塘 基 是 否 有 漏 洞。6.6.2 水 质 调 控定 期 施 用 生 石 灰 和 微 生 物 制 剂 如 E M 菌、芽 孢 杆 菌 等 来 调 节 水 质,保 持 水 体“肥、活、嫩、爽”。水体 透 明 度 在 3 0 c m 4 0 c m 为 宜。6.6.3 分 级 与 分 塘养 殖 过 程 中,视 鱼 种 的 长 势 及 时 过 筛 分 级 和 分 塘 养 殖。6.6.4 生 产 记 录在 养 殖 全 过 程 中 应 及 时 做 好 生 产 记 录。D B 4 4 2 0/T 5 2 2 0 2 447 越 冬在 水 温 2 0 时,需 要 保 温 越 冬。方 法 是 在 原 塘 搭 建 塑 料 薄 膜 大 棚,越 冬 期 要 减 少 投 饵 和 加 强 水质 管 理。8 捕 捉8.1 笼 捕 法池 塘 面 积 0.3 3 h m2,宜 用 地 笼 网 捕 捉。地 笼 网 设 置 1 5 个/h m2 2 5 个/h m2,黄 昏 时 布 网,次 日 早上 收 网。8.2 干 池 法池 塘 面 积 在 0.2 h m2 0.3 h m2时 宜 排 水 干 池,池 水 排 至 1 0 c m 时,用 软 尼 龙 平 底 手 抄 网 捕 捉。在 早、晚 时 间 操 作。9 病 害 防 治9.1 预 防“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应 做 好 下 列 工 作:a)彻 底 清 塘 消 毒,鱼 种 放 养 前 消 毒;b)调 节 水 质,每 月 全 池 泼 洒 1 次 漂 白 粉(有 效 氯 含 量 2 5%),用 量 为 1 m g/L 1.5 m g/L,连 用2 d;c)投 喂 冰 鲜 饵 料 时,需 解 冻、清 洗 内 脏 及 杂 质;d)每 月 施 用 大 蒜 素(1 0%)1.2 g/k g 2 g/k g 饲 料 拌 匀 投 喂,连 用 3 d。9.2 治 疗9.2.1 病 害 防 治 的 渔 用 药 物 使 用 与 休 药 期 应 符 合 N Y 5 0 7 1 的 规 定。9.2.2 常 见 病 的 预 防 和 治 疗 方 法 见 附 录 A。D B 4 4 2 0/T 5 2 2 0 2 45附 录 A(资 料 性)常 见 病 防 治 方 法表 A.1 给 出 了 常 见 病 的 预 防 和 治 疗 方 法。表 A.1 常 见 病 防 治 方 法鱼病名称预防方法 治疗方法 休药期寄生虫病放苗时,用 3%的食盐水,或1 8 m g/L 高锰酸钾溶液,或 1 0m g/L 的敌百虫溶液进行药浴1 5 m i n。用 0.7 m g/L 硫酸铜和硫酸亚铁(5:2)的混合液,于上午无风或者微风时全塘均匀泼洒。用 0.3 m g/L 晶体敌百虫(含量为 9 0%)和碳酸氢钠(1:0.6)的混合液于上午全塘均匀泼洒。每 k g 鱼体重每次使用苦参末 1 g 2 g,拌料投喂,连用 5 次7 次。按 抗 菌 药 物休 药 期 各 相关规定执行细菌性烂鳃病彻底清塘:鱼种下塘前,用 1 0 m g/L 漂白粉兑水浸浴 1 0 m i n 3 0 m i n,或用1%1.5%食盐水浸浴 1 0m i n 1 5 m i n;发病季节,每月全池遍洒生石灰 2 次3 次,使池水 p H 值保持在 8.0。0.0 9 m g/L 0.1 3 5 m g/L(以有效氯计)硫酸锌三氯异氰脲酸泼洒,施用 1 d 2 d。4.5 m g/L 7.5 m g/L 聚维酮碘(以有效碘计)泼洒,每 2 d 1 次,连用 2 次3 次。2.5 g/L 4 g/L 大黄末,先将大黄用 0.3 的氨水按 1:2 0 比例浸泡 1 2 h 2 4 h 后,再连水带渣全池泼洒,连用 3 d。每 k g 鱼体重用恩诺沙星 2 0 m g 4 0 m g,拌饵投喂,2 次/d,连用 3 d 5 d。细菌性肠炎病掌握好投喂饵料的质和量,严格执行“四消四定”措施;水体消毒用硫酸锌三氯异氰脲酸、溴氯海因粉等,用量可参照“细菌性烂鳃病”部分。复方磺胺甲噁唑溶液(磺胺嘧啶 1 2%、磺胺甲基异噁唑 5.5%、甲氧苄啶 4.5%)兑水稀释拌料投喂,每 k g 鱼体重用 9 0 m g,连用 3 d,首日增加 5 0%;每 k g 鱼体重用大蒜素(1 0%)4 0 m g 5 0 m g 拌料投喂,连用 3 d 5 d;每 k g 鱼体重用土霉素 5 0 m g 8 0 m g 拌料投喂,2 次/d,连用 5 d 1 0 d。按 抗 菌 药 物休 药 期 各 相关规定执行皮肤溃疡病尽量投喂活饲料鱼;不要在低水温季节投苗;操作仔细,避免因捕捞、运输等过程使鱼体受伤。药饵投喂可参照“细菌性肠炎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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