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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聚 氯 乙 烯 医 疗 器 械 中 常 见 荧 光 物 质识 别 及 浸 出 量 的 测 定Identification and leaching amount determination of common fluorescent substances in PVCbased medical devices 2 0 2 4-0 5-1 6 发 布 2 0 2 4-0 6-1 6 实 施CCS C 3 1DB 3 2/T 4 7 6 8 2 0 2 4ICS 1 1.0 4 0.3 0DB 3 2/T 4 7 6 8 2 0 2 4前 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原 理 15 通 用 要 求 16 测 定 方 法 1附 录 A(资 料 性)示 例 图 谱 5参 考 文 献 6目 次DB 3 2/T 4 7 6 8 2 0 2 4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苏 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江 苏 省 医 疗 器 械 检 验 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郑 涤 新、俞 森 瀚、陈 泱。DB 3 2/T 4 7 6 8 2 0 2 4聚 氯 乙 烯 医 疗 器 械 中 常 见 荧 光 物 质识 别 及 浸 出 量 的 测 定1 范 围本 文 件 描 述 了 以 聚 氯 乙 烯 为 原 料 制 成 的 医 疗 器 械,在 模 拟 实 际 使 用 条 件 下,对 OB、OB1、OB2、KSN、CBS127、ER1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进 行 识 别 及 浸 出 量 的 测 定。本 文 件 中 极 限 浸 提 法 适 用 于 心 血 管 介 入 器 械 等 高 风 险 医 疗 器 械,模 拟 浸 提 法 适 用 于 相 对 风 险 较 低 的医 疗 器 械。本 文 件 不 适 用 于 医 用 输 液 器 和 输 血 器 中 荧 光 物 质 的 识 别 及 浸 出 量 的 测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B/T 6682 分 析 实 验 室 用 水 规 格 和 试 验 方 法GB/T 12808 实 验 室 玻 璃 仪 器 单 标 线 吸 量 管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原 理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OB、OB1、OB2、KSN、CBS127、ER1)在 365 nm 波 长 的 紫 外 线 分 析 仪 照 射下,会 产 生 蓝 色 或 强 蓝 色 荧 光。配 制 这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对 照 液,采 用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进 行 保 留 时 间 定性。建 立 工 作 曲 线 和 回 归 方 程,对 检 验 液 中 的 这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进 行 定 量。5 通 用 要 求5.1 室 温,如 无 特 殊 规 定,应 为 10 30。5.2 试 验 用 水 应 符 合 GB/T 6682 的 要 求。5.3 所 用 容 器 如 无 特 殊 规 定,应 为 硅 硼 酸 盐 玻 璃 容 器。5.4 所 涉 及 的 量 取,应 使 用 符 合 GB/T 12808 的 准 确 度 要 求 的 移 液 管 量 取。6 测 定 方 法6.1 识 别6.1.1 仪 器三 用 紫 外 线 分 析 仪,波 长 365 nm。1DB 3 2/T 4 7 6 8 2 0 2 46.1.2 观 察取 聚 氯 乙 烯 医 疗 器 械 产 品,在 洁 净 的 黑 色 背 景 上,在 暗 室 里 用 365 nm 波 长 的 紫 外 线 分 析 仪 照 射 样品,观 察 是 否 有 荧 光(蓝 色 或 强 蓝 色 荧 光),如 有 则 记 录 发 生 荧 光 的 部 位,如 无 表 示 该 产 品 中 不 含 OB、OB1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6.2 测 定6.2.1 仪 器 与 试 剂6.2.1.1 主 要 仪 器 如 下:a)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b)电 热 恒 温 水 浴 锅;c)万 分 之 一 天 平;d)真 空 干 燥 箱;e)超 声 波 清 洗 器;f)液 体 比 重 天 平;g)压 力 蒸 汽 灭 菌 器。6.2.1.2 主 要 试 剂 如 下:a)荧 光 增 白 剂 OB,FWA184,CAS#7128645,纯 度95%;b)荧 光 增 白 剂 OB1,FWA393,CAS#1533455,纯 度95%;c)荧 光 增 白 剂 OB2,CAS#2397004,纯 度95%;d)荧 光 增 白 剂 KSN,FWA368,CAS#5242499,纯 度95%;e)荧 光 增 白 剂 CBS127,FP127,FWA378,CAS#40470686,纯 度95%;f)荧 光 增 白 剂 ER1,FWA199,CAS#13001406,纯 度95%;g)三 氯 甲 烷,色 谱 纯;h)甲 醇,色 谱 纯;i)0.9%氯 化 钠 注 射 液;j)乙 醇,色 谱 纯。6.2.2 检 验 液 制 备6.2.2.1 取 样 部 位取 产 品 中 经 三 用 紫 外 线 分 析 仪 观 察 有 荧 光 的 部 位,剪 成 约 1 cm 长 碎 片(或 约 1 cm2的 片 状 物)。6.2.2.2 模 拟 浸 提 法以 下 为 4 种 模 拟 浸 提 法,可 根 据 临 床 使 用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相 应 的 方 法。a)取 样 品,按 2 cm2样 品 总 表 面 积 加 1 mL 的 比 例 加 水,以 适 当 方 法 密 封 后,置 于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器中,在 121 1 加 热 30 min,加 热 结 束 后 将 样 品 与 液 体 分 离。取 检 验 液 用 10 mL 三 氯 甲 烷 两次 萃 取,合 并 并 转 移 至 25 mL 棕 色 容 量 瓶 中,并 定 容。b)取 样 品,按 0.2 g 样 品 加 1 mL 的 比 例 加 水,在 37 1 条 件 下,浸 提 72 h,将 样 品 与 液 体 分 离,冷 至 室 温,作 为 检 验 液。取 检 验 液 用 10 mL 三 氯 甲 烷 两 次 萃 取,合 并 并 转 移 至 25 mL 棕 色 容 量瓶 中,并 定 容。c)取 样 品,按 0.2 g 样 品 加 1 mL 的 比 例 加 0.9%氯 化 钠 注 射 液,在 37 1 条 件 下,浸 提 72 h,将2DB 3 2/T 4 7 6 8 2 0 2 4样 品 与 液 体 分 离,冷 至 室 温,作 为 检 验 液。取 检 验 液 用 10 mL 三 氯 甲 烷 两 次 萃 取,合 并 并 转 移 至25 mL 棕 色 容 量 瓶 中,并 定 容。d)取 样 品,按 0.2 g 样 品 加 1 mL 的 比 例 加 乙 醇 水 混 合 液,在 37 1 条 件 下,浸 提 72 h,将 样 品 与液 体 分 离,冷 至 室 温,作 为 检 验 液。将 检 验 液 放 置 于 真 空 干 燥 箱 60 1 蒸 发 至 干,用 20 mL三 氯 甲 烷 溶 解,转 移 至 25 mL 棕 色 容 量 瓶 中 并 定 容。注:乙 醇 水 混 合 液 采 用 密 度 为 0.93 g/mL0.94 g/mL(20,用 液 体 比 重 天 平 或 精 度 相 当 的 仪 器 配 制)。6.2.2.3 极 限 浸 提 法取 样 品,按 1.0 g 样 品 加 入 10 mL 三 氯 甲 烷 完 全 浸 没 样 品,超 声 15 min,将 溶 液 转 移 到 25 mL 棕 色 容量 瓶 中,再 加 10 mL 三 氯 甲 烷 继 续 超 声 15 min,将 溶 液 转 移 至 容 量 瓶 内,分 别 用 少 量 的 三 氯 甲 烷 洗 涤 样品 3 次,合 并 洗 涤 液 至 烧 杯 中,过 滤 定 容 至 25 mL,摇 匀,作 为 检 验 液。6.2.3 对 照 品 溶 液 配 制6.2.3.1 通 则精 密 称 取 6.2.1.2 中 6 种 对 照 品 各 10 mg 于 100 mL 容 量 瓶 中,加 入 三 氯 甲 烷 超 声 溶 解 后 定 容,摇匀,配 制 成 浓 度 分 别 为 100 mg/L 的 混 合 对 照 品 储 备 液。将 混 合 对 照 品 储 备 液 稀 释 成 质 量 浓 度 分 别 为0.05 mg/L10 mg/L 的 系 列 混 合 对 照 品 溶 液。根 据 待 测 物 实 际 含 量 选 择 合 适 的 工 作 标 准 曲 线 范 围。6.2.3.2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条 件(推 荐)色 谱 条 件 如 下:a)色 谱 柱:十 八 烷 基 硅 烷 键 合 硅 胶 色 谱 柱,或 其 他 等 效 色 谱 柱;b)柱 温:25;c)流 速:1 mL/min;d)检 测 波 长:360 nm;e)流 动 相:甲 醇:水=96 4;f)进 样 量:5 L;g)样 品 室 温 度:25。注:也 可 采 用 其 他 经 方 法 学 验 证 的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条 件。6.2.4 荧 光 物 质 定 性 和 定 量 分 析取 6.2.3 制 备 的 对 照 品 溶 液,注 入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绘 制 浓 度 峰 面 积 标 准 曲 线。取 6.2.2.2 或 6.2.2.3制 备 的 样 品 检 验 液(必 要 时 浓 缩,如 采 用 氮 吹、减 压 干 燥 等 方 法),同 法 进 样 分 析。将 检 验 液 色 谱 图 与 对 照品 色 谱 图 对 比,以 保 留 时 间 一 致 判 定 样 品 中 所 含 的 荧 光 物 质 种 类。根 据 峰 面 积 计 算 样 品 中 所 含 的 荧 光 物质 含 量。OB、OB1 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示 例 图 谱 见 附 录 A。采 用 外 标 法,在 液 相 色 谱 法 下 分 别 对 照 液 和 检 验 液 进 行 分 析。根 据 对 照 液 建 立 的 标 准 工 作 曲 线 及 回归 方 程,并 按 公 式(1)分 别 计 算 样 品 中 OB、OB1 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的 浸 出 量,测 定 结 果 以 OB、OB1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相 对 含 量 表 示。w=V/m(1)式 中:w 单 位 产 品 中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相 对 含 量,单 位 为 微 克 每 克(g/g)或 微 克 每 平 方 厘 米(g/cm2);标 准 曲 线 上 找 出 的 检 验 液 中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相 应 的 质 量 浓 度 中 相 对 含 量,单 位 为 微 克 每 毫3DB 3 2/T 4 7 6 8 2 0 2 4升(g/mL);m 样 品 的 取 样 量,单 位 为 克(g)或 平 方 厘 米(cm2);V 标 准 曲 线 上 找 出 的 检 验 液 相 应 的 体 积,单 位 为 毫 升(mL)。4DB 3 2/T 4 7 6 8 2 0 2 4附 录 A(资 料 性)示 例 图 谱图 A.1 给 出 了 OB、OB1 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示 例 图 谱。图 A.1 OB、OB 1 等 六 种 常 见 荧 光 物 质 示 例 图 谱5DB 3 2/T 4 7 6 8 2 0 2 4参 考 文 献1 GB/T 14233.1 医 用 输 液、输 血、注 射 器 具 检 验 方 法 第 1 部 分:化 学 分 析 方 法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20 版(四 部)3 国 家 药 监 局 关 于 发 布 聚 氯 乙 烯 输 液 输 血 器 具 中 荧 光 物 质 识 别 及 定 量 补 充 检 验 方 法 的 公 告(2017 年 第 110 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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