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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1.1 4 0.2 0C C S A 1 42 0 2 4-0 4-1 2 发 布 2 0 2 4-0 4-1 9 实 施苏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205古 籍 数 字 化 与 开 发 利 用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d i g i t i z a t i o n a n d u t i l i z a t i o n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苏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25 组 织 与 管 理.35.1 组 织.35.2 人 员 与 职 责.35.3 工 作 环 境.35.4 设 备 管 理.35.5 管 理 制 度.35.6 工 作 流 程.46 古 籍 数 字 化 前 准 备.46.1 项 目 调 查.46.2 服 务 主 体 规 范 与 资 质.46.3 对 象 遴 选.57 数 字 资 源 制 作.67.1 制 作 流 程.67.2 准 备 工 作.67.3 加 工 分 级.67.4 器 材 准 备.67.5 数 字 资 源 的 创 建.77.6 图 像 处 理.87.7 元 数 据 加 工.97.8 知 识 组 织.98 古 籍 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98.1 验 收 方 式.98.2 验 收 内 容.98.3 数 字 化 版 本 选 择.1 08.4 古 籍 归 还.1 09 古 籍 数 据 库 建 设.1 09.1 数 据 储 存.1 09.2 数 据 挂 接.1 09.3 数 据 库 功 能.1 11 0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1 11 0.1 应 用 处 理.1 11 0.2 古 籍 数 据 开 放 与 开 发.1 2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I I1 0.3 古 籍 数 据 共 享 利 用.1 21 0.4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原 则 与 方 式.1 2参 考 文 献.1 4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苏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和 旅 游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苏 州 图 书 馆(苏 州 市 古 籍 保 护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雅、郭 腊 梅、费 巍、孙 中 旺、张 希、周 毅、李 卓 卓、白 文 琳、李 洁、陈 必 坤、张 颖 怡。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1古 籍 数 字 化 与 开 发 利 用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古 籍 数 字 化 与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的 基 本 要 求,并 给 出 了 古 籍 数 字 化 前 准 备、数 字 资 源制 作、古 籍 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古 籍 数 据 库 建 设、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的 一 般 性 方 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各 古 籍 收 藏 单 位 的 古 籍 数 字 化 加 工 和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过 程 的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3 7 9 2-2 0 2 1 信 息 与 文 献 资 源 描 述G B 1 8 0 3 0 信 息 技 术 中 文 编 码 字 符 集G B/T 2 1 7 1 2 古 籍 修 复 技 术 规 范 与 质 量 要 求G B/T 3 1 0 7 6.1-2 0 1 4 汉 文 古 籍 特 藏 藏 品 定 级 第 1 部 分:古 籍G B/T 3 1 2 1 9.3 图 书 馆 馆 藏 资 源 数 字 化 加 工 规 范 第 3 部 分:图 像 资 源W H/T 2 0 古 籍 定 级 标 准W H/T 6 6 古 籍 元 数 据 规 范W H/T 9 1 汉 文 古 籍 集 外 字 描 述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古 籍 a n c i e n t b o o k s书 写 或 印 刷 于 1 9 1 2 年(含 1 9 1 2 年)以 前 具 有 中 国 古 典 装 帧 形 式 的 书 籍。注: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1 9 4 9 年以前,内容具有三性(历史文化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之一的可以视为古籍。3.2善 本 古 籍 r a r e a n c i e n t b o o k s具 有 历 史 文 物 性、学 术 资 料 性、艺 术 代 表 性 的 古 籍。注:包括写印年代较早、存世数量较少,以及精校、精抄、精刻、精印的古籍。3.3版 本 e d i t i o n根 据 同 样 的 输 入 信 息 制 作 并 且 由 同 一 个 机 构 或 一 组 机 构 或 一 个 个 人 发 行 的 一 种 资 源 的 所 有 复 本。3.4古 籍 数 字 化 d i g i t i z a t i o n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2古 籍 整 理 工 作 的 一 部 分,从 保 护 和 利 用 古 籍 的 目 的 出 发,采 用 计 算 机 技 术 对 古 籍 进 行 数 字 化 处 理,制 成 可 以 再 现 或 检 索、阅 读、分 析 的 古 籍 数 据 库,从 多 个 角 度 揭 示 古 籍 文 献 信 息 资 源 的 一 项 系 统 工 作。3.5古 籍 资 源 a n c i e n t b o o k r e s o u r c e s包 括 古 籍 的 实 体、数 字 资 源、缩 微 资 源 和 古 籍 衍 生 品 等。3.6古 籍 数 字 资 源 d i g i t a l r e s o u r c e s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将 古 籍 原 件 信 息 转 化 为 数 字 存 储 而 获 得 的 资 源 总 和。3.7古 籍 数 据 a n c i e n t b o o k d a t a在 古 籍 数 字 化 过 程 中 获 得 的 机 器 可 识 别、可 理 解 和 可 计 算 的 各 类 数 据 或 数 据 集 合,主 要 包 括 原 生 数据、语 义 数 据、关 联 数 据、智 能 数 据 等 类 型。3.8古 籍 数 据 库 a n c i e n t b o o k s d a t a b a s e按 一 定 的 概 念 结 构 组 织 的 数 据 集 合,其 概 念 结 构 描 述 古 籍 数 据 的 特 征 及 其 对 应 实 体 间 的 关 系。3.9古 籍 修 复 r e s t o r a t i o n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对 需 要 修 复 的 古 籍 进 行 去 污、脱 酸、修 补、装 订 等 处 理,使 古 籍 尽 量 保 持 书 籍 原 貌 和 装 帧 特 色。3.1 0古 籍 数 字 化 外 包 d i g i t i z a t i o n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 o u t s o u r c i n g古 籍 收 藏 单 位 将 古 籍 数 字 资 源 加 工、古 籍 数 字 资 源 描 述 与 组 织、古 籍 数 据 库 建 设 等 业 务 以 合 同 的 方式 委 托 给 其 他 机 构 完 成,以 降 低 成 本、提 高 效 率 的 行 为。3.1 1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d e v e l o p m e n t a n d u t i l i z a t i o n o f a n c i e n t b o o k s r e s o u r c e s用 相 应 技 术 手 段 开 发 古 籍 实 体、缩 微 资 源 和 古 籍 衍 生 品,用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提 取 和 加 工 古 籍 数 字 资 源中 的 有 用 信 息 与 知 识 单 元,为 用 户 提 供 服 务 并 加 以 利 用。3.1 2需 求 方 s e r v i c e a c q u i r e r古 籍 数 字 化 服 务 的 需 求 方,是 苏 州 市 古 籍 保 护 中 心 和 各 类 古 籍 收 藏 单 位。3.1 3提 供 方 s e r v i c e p r o v i d e r古 籍 数 字 化 服 务 提 供 方,是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身 份 和 相 关 资 质 的 机 构。4 基 本 原 则对 苏 州 全 域 各 古 籍 收 藏 单 位 和 个 人 收 藏,以 及 收 藏 于 外 地 的 苏 州 地 方 古 籍,应 统 筹 规 划、科 学 开 展古 籍 保 护 和 古 籍 数 字 化 及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工 作。应 遵 循 全 面 规 划、规 范 有 序、深 度 开 发、有 效 利 用 的原 则。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35 组 织 与 管 理5.1 组 织古 籍 数 字 化 服 务 需 求 方 应 建 立 古 籍 数 字 化 工 作 项 目 组,对 数 字 化 工 作 进 行 统 筹 规 划、组 织 实 施、协调 管 理、安 全 保 障、技 术 保 障、监 督 检 查、成 果 验 收 等。5.2 人 员 与 职 责5.2.1 人 员 配 备应 配 备 相 应 的 项 目 管 理 人 员、古 籍 专 家、技 术 人 员、修 复 人 员、书 库 管 理 人 员。5.2.2 人 员 职 责配 备 人 员 应 承 担 以 下 职 责:项 目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数 字 化 全 流 程 组 织 协 调;古 籍 专 家 负 责 对 数 字 化 古 籍 选 择、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数 字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提 供 专 业 意 见;技 术 人 员 负 责 对 数 字 资 源 制 作、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数 据 库 建 设、数 字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提 供 技术 支 持;修 复 人 员 负 责 对 古 籍 进 行 评 估 和 开 展 古 籍 修 复(以 下 简 称“修 复”)工 作;书 库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数 字 化 古 籍 调 取、检 查、归 还 等 工 作。5.2.3 人 员 管 理应 建 立 科 学 的 管 理 制 度,规 范 人 员 管 理。应 对 外 聘 工 作 人 员 和 服 务 提 供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资 质 进 行 审 核。5.3 工 作 环 境5.3.1 应 设 置 专 用 加 工 场 地,宜 选 择 在 古 籍 收 藏 单 位 内 部。合 理 布 局,形 成 古 籍 存 放、数 字 化 前 处 理、古 籍 扫 描、图 像 处 理、数 据 著 录、成 品 验 收 等 工 作 区 域。5.3.2 加 工 场 地 应 确 保 古 籍 安 全 及 古 籍 受 环 境 影 响 在 合 理 范 围。场 地 内 应 配 备 可 覆 盖 全 部 场 地 的 防 火、防 水、防 有 害 生 物、防 盗 报 警、视 频 监 控 等 安 全 管 理 的 设 施 设 备。5.4 设 备 管 理应 合 理 规 划、配 备 和 管 理 古 籍 数 字 化 设 施 设 备,确 保 设 施 设 备 安 全、先 进。5.5 管 理 制 度古 籍 数 字 化 管 理 制 度 应 包 含 古 籍 实 体 管 理、外 包 管 理、岗 位 管 理、人 员 管 理、场 地 管 理、设 备 管 理、数 据 管 理、知 识 产 权 管 理 等 方 面:a)外 包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规 定 发 包 方 选 择 服 务 提 供 方 的 基 本 流 程 和 要 求,对 服 务 提 供 方 的 资 质 与 能 力等 进 行 规 范;b)岗 位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规 定 数 字 化 工 作 各 岗 位 的 工 作 目 标 和 职 责,形 成 明 确 的 岗 位 业 务 流 程 规 范、考 核 标 准、奖 惩 办 法 等;c)人 员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对 人 员 的 安 全 责 任、日 常 行 为、外 聘 人 员 信 息 审 核 及 管 理、非 工 作 人 员 来 访登 记 等 进 行 规 范;d)场 地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对 数 字 化 工 作 各 环 节 涉 及 的 场 地 和 全 部 设 备 的 管 理 进 行 规 范;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4e)数 据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对 数 字 化 各 环 节 所 产 生 的 数 据 的 管 理 进 行 规 范;f)古 籍 实 体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对 古 籍 实 体 在 数 字 化 过 程 中 的 交 接、扫 描、存 放、归 还 等 工 作 进 行 规 范;g)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对 古 籍 数 字 化 成 果 与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共 享 与 使 用 中 的 知 识 产 权 保护 等 进 行 规 范。5.6 工 作 流 程古 籍 数 字 化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数 字 化 工 作 组 织、数 字 化 对 象 选 择、数 字 资 源 制 作、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数 据 库 建 设 和 数 字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等 过 程。6 古 籍 数 字 化 前 准 备6.1 项 目 调 查6.1.1 明 确 古 籍 数 字 化 目 标 和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需 求,制 定 古 籍 数 字 化 方 案。6.1.2 苏 州 市 古 籍 保 护 中 心 在 全 市 范 围 开 展 古 籍 资 源 普 查,明 确 古 籍 资 源 数 量、分 布 和 数 字 化 情 况,制 定 全 市 古 籍 目 录、数 字 化 古 籍 分 级 分 类 名 录,明 确 数 字 化 内 容 和 对 象。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调 查 与 苏 州 有 关的 古 籍 资 源 及 其 数 字 化 情 况。6.1.3 对 需 要 数 字 化 的 古 籍 开 展 实 地 调 查,制 定 古 籍 数 字 化 工 作 清 单。6.2 服 务 主 体 规 范 与 资 质6.2.1 需 求 方 工 作 规 范需 求 方 工 作 应 分 为 规 划 与 审 批、服 务 提 供 方 筛 选 与 确 定、合 同 签 订、合 同 执 行 与 监 督、评 估 与 改 进5 个 步 骤:a)需 求 方 应 掌 握 和 遵 守 古 籍 数 字 化 服 务 工 作 中 适 用 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b)需 求 方 应 确 定 古 籍 数 字 化 外 包 的 范 围、内 容、流 程、质 量 和 安 全 等 要 求,并 在 合 同 条 款 中 明 确;c)需 求 方 应 制 定 和 落 实 安 全 管 理 体 系,避 免 古 籍 实 体 受 损 毁 以 及 国 家 秘 密、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隐 私泄 露;d)需 求 方 应 对 服 务 提 供 方 的 人 员、工 作 场 所、基 础 设 施、技 术、管 理 工 作、业 务 操 作 等 进 行 全 过程 监 管;e)需 求 方 应 建 立 古 籍 数 字 化 外 包 项 目 管 理 档 案。6.2.2 提 供 方 资 质服 务 提 供 方 应 为 依 法 注 册 的 法 人,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经 营 业 务 范 围 必 须 包 括 文 献 数 字化 加 工 或 数 据 处 理 类 项 目,技 术 设 备 与 人 员 等 应 具 备 工 作 要 求。服 务 提 供 方 应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服 务 能 力、经 验 和 信 誉、保 密 资 质 等。6.2.3 服 务 外 包 过 程 组 织6.2.3.1 服 务 提 供 方 应 接 受 需 求 方 全 过 程 和 全 方 位 的 监 管。6.2.3.2 服 务 提 供 方 应 与 需 求 方 签 订 合 同,约 定 双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6.2.3.3 服 务 提 供 方 应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条 款。6.2.3.4 服 务 提 供 方 应 接 受 需 求 方 的 服 务 质 量 评 价,将 评 价 结 果 作 为 改 进 服 务 质 量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6.2.4 服 务 外 包 安 全 管 理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5古 籍 数 字 化 外 包 安 全 管 理 按 照“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的 原 则,采 取 科 学 有 效 的 安 全 管 理 措 施,应用 确 保 古 籍 安 全 的 技 术 手 段,建 立 权 责 明 确、覆 盖 古 籍 数 字 化 全 过 程 的 岗 位 责 任 制,确 保 古 籍 实 体、信息 和 数 据 安 全。在 同 等 条 件 下,应 优 先 选 用 具 有 与 数 字 化 加 工 相 关 涉 密 资 质 的 数 字 化 服 务 提 供 方。服 务 提 供 方 应 制 订 并 执 行 古 籍 数 字 化 安 全 与 保 密 制 度,制 订 并 执 行 古 籍 实 体 交 接、数 字 化 加 工 过 程管 理、数 字 化 成 果 验 收 与 交 接、存 储 介 质 管 理、古 籍 实 体 保 护 等 操 作 规 范 和 管 理 制 度。服 务 提 供 方 应 对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与 保 密 教 育 和 必 要 的 上 岗 培 训,并 与 工 作 人 员 签 订 安 全 与 保 密 协议,履 行 安 全 与 保 密 责 任 和 义 务。6.3 对 象 遴 选6.3.1 古 籍 类 型 选 择根 据 古 籍 数 据 共 享 目 的 和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场 景,结 合 古 籍 存 藏 和 搜 求 情 况,优 先 选 择 承 载 古 城 历史 文 化,体 现 苏 州 城 市 发 展,具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古 籍(家 谱、地 方 志、舆 图 等),以 及 保 护 状 况 濒 危,亟待 数 字 化 的 古 籍 开 展 数 字 化 工 作。6.3.2 版 本 选 择6.3.2.1 版 本 类 型宜 根 据 G B/T 3 1 0 7 6.1、W H/T 2 0 的 规 定 优 先 选 择 级 别 较 高 的 古 籍。宜 优 先 选 择 已 入 选 中 国 古 籍 善 本 书 目、国 家 珍 贵 古 籍 名 录、江 苏 省 珍 贵 古 籍 名 录 或 已 文 物 定 级 的 古籍。6.3.2.2 版 本 细 节宜 选 择 较 优 版 本 作 为 数 字 化 底 本,体 现 古 籍 版 刻 工 艺、装 帧 形 式、纸 张 行 款、字 体 边 栏、墨 色 藏 印、题 跋 等 版 本 细 节 信 息,保 证 各 类 型 古 籍 数 据 库 对 于 古 籍 版 本 内 容 展 现 的 细 节 程 度。6.3.3 古 籍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项 目 选 择6.3.3.1 数 据 库 建 设应 建 设 善 本 古 籍 数 据 库。应 建 设 地 方 特 色 文 献 数 据 库,包 括 方 志 数 据 库、家 谱 专 题 数 据 库 等。6.3.3.2 开 放 共 享收 藏 单 位 应 建 设 专 题 古 籍 资 源 体 系,实 现 古 籍 数 据 的 共 建 共 享、互 联 互 通。6.3.3.3 应 用 场 景 拓 展打 造 古 籍 数 字 化 产 品 品 牌。创 编 和 出 版 古 籍 数 字 内 容 产 品,利 用 数 字 技 术 和 演 绎 手 段 展 示 古 籍 形 制和 内 容,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古 籍 数 字 化 竞 赛 项 目,深 度 开 发 内 容 资 源 和 相 关 衍 生 品,拓 展 古 籍 数 字 资 源 应用 场 景。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67 数 字 资 源 制 作7.1 制 作 流 程数 字 资 源 制 作 主 要 包 括 数 字 化 前 准 备 工 作、数 字 资 源 加 工 分 级、数 字 化 器 材 准 备、数 字 资 源 的 创 建、图 像 处 理、元 数 据 加 工、知 识 组 织 等 流 程。7.2 准 备 工 作7.2.1 建 立 档 案扫 描 前 对 古 籍 建 立 档 案,记 录 初 始 状 态,重 点 对 缺 叶、错 叶、夹 叶、破 损 等 情 况 进 行 登 记。7.2.2 评 估对 破 损 严 重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无 法 直 接 进 行 扫 描 的 古 籍,先 由 古 籍 专 业 修 复 人 员 进 行 评 估。评 估 结 果 为可 修 复 的 古 籍,应 由 古 籍 专 业 修 复 人 员 依 据 G B/T 2 1 7 1 2 先 进 行 修 复 工 作,修 复 完 成 后 再 扫 描;评 估 结果 为 目 前 无 法 修 复 的 古 籍,暂 不 扫 描。7.2.3 加 工 原 则以 古 籍 保 护 为 原 则,非 必 要 不 拆 除 装 订,以 保 证 古 籍 形 态 的 完 整 性。7.3 加 工 分 级7.3.1 长 期 保 存 级 用 于 长 期 保 存 和 必 要 时 用 于 高 品 质 的 出 版 印 刷,也 可 作 格 式 转 换 和 复 制 加 工 级 的 母本。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色 彩 位 深 不 低 于 2 4 b i t;分 辨 率 不 低 于 6 0 0 D P I;文 件 保 存 格 式 为 T I F F(L Z W)或 R A W(s R A W);色 调 再 现 使 用 I C C 配 置 文 件。7.3.2 复 制 加 工 级 即 专 家 浏 览 级 或 普 通 印 刷 级,由 长 期 保 存 级 图 像 经 技 术 手 段 转 换 而 成,用 于 加 工 复制 各 种 精 度、尺 寸 的 屏 幕 浏 览 图 像 的 母 本 文 件。供 社 会 各 界 人 员 在 网 上 有 条 件、有 权 限 地 访 问,也 可 供一 般 品 质 的 出 版 印 刷 使 用。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色 彩 位 深 2 4 b i t;分 辨 率 不 低 于 6 0 0 D P I;文 件 保 存 格 式 为 T I F F 或 J P G、J P E G 2 0 0 0;色 调 再 现 使 用 I C C 配 置 文 件。7.3.3 发 布 服 务 级 由 复 制 加 工 级 图 像 转 换 或 压 缩 生 成,用 于 古 籍 数 据 库 建 设,直 接 面 向 公 众 发 布,供网 上 浏 览,可 下 载、打 印。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扫 描 或 拍 照 制 作 而 成 的 资 源 色 彩 位 深 2 4 b i t,缩 微 胶 片 转 换 制 作 而 成 的 资 源 色 彩 位 深 8 b i t 灰度;分 辨 率 不 低 于 9 6 D P I;文 件 保 存 格 式 为 J P G、J P E G 或 封 装 到 P D F。7.4 器 材 准 备7.4.1 扫 描 设 备 宜 选 择 零 边 距 或 非 接 触 式 扫 描 仪。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应 为 无 紫 外 线 的 同 步 冷 光 源;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7 设 备 实 际 光 学 分 辨 率 不 低 于 6 0 0 D P I;C C D 感 光 元 件 不 低 于 5 0 0 0 像 素 点;色 彩 位 深 2 4 b i t;宜 在 A 4(2 1 0 m m 2 9 7 m m)A 1(8 4 1 m m 5 9 4 m m)画 幅 间 自 由 调 整。7.4.2 拍 照 设 备 宜 选 择 数 码 相 机 或 数 码 后 背,并 配 置 托 稿 台、背 景 等 配 套 设 备。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数 码 相 机 或 数 码 后 背 有 效 像 素 不 低 于 3600 万;托 稿 台 材 质 应 经 过 脱 酸 处 理,托 架 稳 定 牢 固;宜 选 择 中 灰 色 的 纸 板 作 为 扫 描 或 拍 照 背 景。7.4.3 缩 微 数 字 转 换 设 备 宜 选 用 专 业 级 胶 片 扫 描 仪。需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 求:扫 描 设 备 具 有 胶 片 保 护 装 备,不 划 伤、损 伤 胶 片;设 备 光 学 分 辨 率 4 0 0 D P I 以 上;色 彩 位 深 8 b i t 灰 度。7.5 数 字 资 源 的 创 建7.5.1 数 字 资 源 创 建 原 则数 字 资 源 创 建 应 符 合 以 下 原 则:在 不 损 坏 原 始 资 源 的 基 础 上,完 整 地 获 取 资 源 信 息;利 用 扫 描、数 码 拍 照 等 先 进 的 数 字 化 技 术,同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图 像 处 理 技 术;数 字 化 产 品 均 应 保 留 数 字 化 过 程 中 所 有 的 参 数,以 及 数 字 化 产 品 做 过 的 影 像 处 理 动 作 的 记 录,以 利 于 日 后 必 要 的 修 正 与 追 踪;在 数 字 化 加 工 过 程 中 应 记 录 采 集 生 成 的 数 字 图 像 数 据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信 息,包 括 加 工 完 成 的 图 像数 据 的 信 息 资 源 标 识 符、来 源、格 式、代 理 标 识 符、代 理 名 称、事 件 标 识 符、操 作 日 期 时 间 等,供 元 数 据 加 工 环 节 的 编 目 人 员 利 用。7.5.2 古 籍 扫 描(拍 照)采 用 扫 描 或 拍 照 的 方 式 进 行 数 字 资 源 创 建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应 确 保 古 籍 安 全 及 古 籍 受 环 境 影 响 在 合 理 范 围 内;注 意 拍 摄 光 源 及 环 境 光 源,避 免 透 光 或 反 射 光 的 影 响;扫 描 或 拍 照 后 的 图 像 清 晰,没 有 重 叶、缺 叶、错 叶、折 页 等 情 况(原 书 缺 叶、错 叶 除 外);扫 描 或 拍 照 后 的 图 像 与 古 籍 原 件 颜 色 一 致;扫 描 或 拍 照 后 的 图 像 以 书 口 为 中 心 线,保 持 原 文 献 的 天 头、地 脚 尺 寸 不 变,图 像 倾 斜 角 度 不 大于 0.2 度,尽 量 减 少 畸 变 与 失 真;每 部 古 籍 第 一 册 封 面 应 与 色 卡 及 标 尺 一 同 拍 摄,色 卡 及 标 尺 宜 放 置 于 古 籍 原 件 左 侧,距 古 籍0.1 c m 1.0 c m;按 1:1 比 例 扫 描 或 拍 摄,拍 摄 图 像 外 围 应 有 留 白,宽 度 不 超 过 1 c m;古 籍 原 件 内 夹 有 其 他 物 件 时(如 夹 页、夹 签),可 记 录 夹 签 位 置,取 出 单 独 扫 描 或 拍 照 后 置 于该 册 末 尾。7.5.3 缩 微 胶 片 数 字 转 换采 用 缩 微 胶 片 数 字 转 换 的 方 式 进 行 数 字 资 源 创 建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应 注 意 对 缩 微 胶 片 的 保 护;选 择 第 二 代 负 像 缩 微 品 进 行 数 字 化;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8 选 择 专 业 级 缩 微 胶 片 数 字 转 换 设 备;缩 微 胶 片 整 体 密 度 较 为 均 匀、图 像 质 量 较 好、图 像 大 小 基 本 相 同 时,应 采 用 高 速 扫 描 仪 对 其 进行 快 速 整 卷/盘 扫 描,否 则 采 用 低 速 扫 描 仪 逐 画 幅 扫 描。7.5.4 图 文 转 换对 扫 描 或 拍 摄 后 的 图 像 进 行 图 文 转 换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文 本 采 集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光 学 字 符 识 别 和 文 本 录 入;光 学 字 符 识 别 图 像 内 容 完 整,无 残 破 和 缺 失,颜 色 深 浅 适 中,字 迹 清 晰,酌 情 对 图 像 去 污,无明 显 倾 斜 和 扭 曲;刻 本 识 别 正 确 率 应 达 到 9 0%以 上,手 抄 本、手 稿 识 别 正 确 率 达 到 8 5%以 上;结 合 运 用 纵 向 校 对、横 向 校 对、对 比 校 对、抽 检 等 方 式 保 证 识 别 内 容 质 量;应 照 实 录 入,保 留 原 始 文 献 中 的 错 别 字 及 各 种 文 字 变 体,保 持 古 籍 内 容 的 原 始 面 貌,注 意 异 体字 的 处 理;应 采 用 编 辑 软 件 校 对 功 能、双 工 录 入 方 式 保 证 录 入 内 容 准 确 率;字 符 编 码 处 理 符 合 G B 1 8 0 3 0。7.5.5 多 维 数 据 采 集古 籍 数 字 化 采 集、处 理、管 理、保 存、服 务 应 用 活 动 中 的 相 关 记 录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保 存。7.5.6 多 媒 体 数 据 采 集古 籍 数 字 内 容、古 籍 数 字 化 工 作 和 管 理 相 关 的 以 视 频、音 频、动 漫 等 媒 介 形 式 存 在 的 相 关 数 据 的 采集 与 保 存。7.5.7 古 籍 装 具 数 据 采 集古 籍 装 具 数 据 采 集 应 包 含 以 下 内 容:外 观:形 状、尺 寸、图 样 等;材 质:纸 和 纸 板、纺 织 品、竹 或 木 制 品、金 属 材 料 等;附 件:函 套 别 子、题 签、印 鉴、装 具 刻 字 等。7.6 图 像 处 理7.6.1 图 像 处 理 原 则图 像 处 理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保 持 与 原 始 资 源 的 一 致 性;不 改 变 各 级 别 图 像 数 据 的 色 彩、分 辨 率、格 式 等 属 性;图 像 处 理 环 节 包 括 裁 切、旋 转 与 纠 偏(斜)、去 污、锐 化、色 彩 管 理、图 像 拼 接、数 字 水 印。7.6.2 长 期 保 存 级 图 像 处 理长 期 保 存 级 图 像 处 理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图 像 纠 偏:对 方 向 与 角 度 不 正 确 的 图 像 进 行 旋 转 纠 偏,使 其 更 好 满 足 阅 读 习 惯;图 像 裁 剪:对 图 像 外 边 缘 空 白 处 进 行 裁 切 修 剪,可 根 据 实 际 裁 至 0.5 c m 0.7 5 c m;图 像 拼 接:对 画 幅 较 大 导 致 分 幅 扫 描 或 拍 摄 的 图 像 进 行 拼 接,接 缝 处 无 缝 吻 合,不 应 缺 失 或 增加 内 容,可 完 整 还 原 古 籍 原 件 全 貌。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97.6.3 复 制 加 工 级 图 像 处 理复 制 加 工 级 图 像 处 理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制 作 时 使 用 长 期 保 存 级 图 像 的 备 份 文 件,避 免 制 作 中 损 坏 原 始 数 据;制 作 完 成 后 的 图 像 应 与 长 期 保 存 级 图 像 的 分 辨 率 和 像 素 相 同,且 一 一 对 应。7.6.4 发 布 服 务 级 图 像 处 理发 布 服 务 级 图 像 处 理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制 作 时 使 用 复 制 加 工 级 图 像 的 备 份 文 件,避 免 制 作 中 损 坏 原 始 数 据;制 作 时 添 加 水 印,但 不 应 对 正 常 阅 读 产 生 影 响;制 作 时 可 适 当 压 缩 图 片 分 辨 率 和 像 素,但 不 应 对 正 常 阅 读 产 生 影 响。7.7 元 数 据 加 工7.7.1 核 心 元 数 据 参 照 G B/T 3 7 9 2-2 0 2 1,结 合 实 际 情 况 符 合 W H/T 6 6 的 要 求。7.7.2 描 述 元 数 据 记 录 扫 描 或 拍 摄 过 程 的 信 息,创 建 的 存 储 文 件 的 信 息,以 及 有 关 组 成 单 个 对 象 的 各个 不 同 块 的 信 息。7.7.3 管 理 元 数 据 记 录 数 字 主 文 件 的 创 建,标 识 数 字 图 像 以 及 选 择 适 合 的 浏 览 软 件 或 使 用 数 字 图 像,建 立 数 字 图 像 各 个 部 分 或 示 例 之 间 的 链 接,版 权 和 复 制 操 作 等 信 息。7.8 知 识 组 织7.8.1 标 引 与 标 注7.8.1.1 标 引 是 指 在 古 籍 数 字 化 过 程 中,通 过 分 析 古 籍 文 献 内 容,把 古 籍 文 献 主 题 以 及 其 他 有 意 义 的特 征 标 识 出 来 作 为 古 籍 文 献 存 储 与 检 索 依 据 的 一 种 处 理 过 程。宜 采 用 全 面 标 引、深 标 引 的 方 式,实 现 主标 目、复 分 主 题(年 代、地 区、文 献 类 型)、多 主 题、复 合 主 题、名 称 主 题、自 由 词 的 标 引。7.8.1.2 数 据 标 注 是 对 未 经 处 理 过 的 古 籍 数 字 化 成 果 等 数 据 进 行 加 工 处 理,从 而 转 变 成 机 器 可 识 别 信息 的 过 程。主 要 有 图 像 标 注、语 音 标 注、3 D 点 云 标 注 和 文 本 标 注 等 类 型,在 具 体 实 现 上 可 以 采 取 人 工标 注、自 动 化 标 注、众 包 方 式 标 注 等 形 式。7.8.2 分 类 组 织根 据 古 籍 内 容、形 制,数 字 化 技 术 特 点,开 发 利 用 需 求 等 方 面,对 古 籍 数 字 资 源 进 行 多 角 度、多 维度 地 分 类 组 织,对 古 籍 资 源 进 行 深 入 开 发。8 古 籍 数 字 资 源 验 收 与 保 存8.1 验 收 方 式数 字 化 成 果 验 收 应 采 取 以 下 方 式:成 立 专 门 验 收 组 对 古 籍 数 字 化 成 果 进 行 验 收;采 用 计 算 机 自 动 检 验 与 人 工 检 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古 籍 数 字 化 成 果 进 行 验 收 检 验。8.2 验 收 内 容数 字 化 成 果 验 收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应 对 图 像 数 据 进 行 验 收,主 要 包 括 数 字 化 参 数、存 储 路 径、命 名 的 准 确 性、图 像 的 完 整 性、排D B 3 2 0 5/T 1 1 1 1 2 0 2 41 0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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