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1部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登记DB53/T 1244.1-2024.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53/T 1 2 4 4.1 2 0 2 4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第 1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2 0 2 4-0 3-0 1 发 布 2 0 2 4-0 6-0 1 实 施云 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CS 0 3.0 8 0.0 1CCS A 1 653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是 D B 5 3/T 1 2 4 4 企 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 的 第 1 部 分,D B 5 3/T 1 2 4 4 已 经 发 布 以 下部 分:第 1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第 2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提 前 退 休 核 准;第 3 部 分:待 遇 申 领;第 4 部 分: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第 5 部 分: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恢 复 发 放;第 6 部 分:参 保 人 员 因 病 或 非 因 工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抚 恤 金 申 领;第 7 部 分: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第 8 部 分:个 人 账 户 退 费;第 9 部 分:企 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Y N T C 1 6)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行 政 审 批 处、云 南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云 南 省 烟 草 烟叶 公 司、昆 明 市 社 会 保 险 中 心、云 南 省 质 量 管 理 学 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佳 麒、王 永 飞、符 泽 博、焦 萍、陶 成 金、陈 丽 丽、普 忠 伟、赵 忆 宁、王 薇、聂 晶、马 仲 昕、崔 继 梅、周 君 君、王 苏 天、李 斌、毕 虹、赵 阳 楠、伍 林、李 关 艳、魏 迪 莉。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III引 言社 会 保 障 体 系 是 人 民 生 活 的 安 全 网 和 社 会 运 行 的 稳 定 器,养 老 保 险 是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是 社 会 保 险 五 大 险 种 中 最 重 要 的 险 种 之 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规 定:职 工 应 当 参 加 基 本 养老 保 险。为 了 规 范 我 省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明 确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提 前 退 休 核 准、因 病或 非 因 工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抚 恤 金 申 领,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恢 复 发 放,待 遇 申 领,关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个 人 账 户 退 费,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 等内 容,编 制 了 D B 5 3/T 1 2 4 4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由 9 个 部 分 构 成。第 1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目 的 在 于 确 立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程 和 要 求。第 2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提 前 退 休 核 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参 保 人 员 提 前 退 休 核 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程 和 要 求。第 3 部 分:待 遇 申 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待 遇 申 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4 部 分: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目 的 在 于 确 立 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待 遇 暂 停 发 放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5 部 分: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恢 复 发 放。目 的 在 于 确 立 离 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待 遇 恢 复 发 放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6 部 分:参 保 人 员 因 病 或 非 因 工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抚 恤 金 申 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参 保 人 员 因病 或 非 因 工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抚 恤 金 申 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7 部 分: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待 遇 申 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8 部 分:个 人 账 户 退 费。目 的 在 于 确 立 个 人 账 户 退 费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9 部 分:企 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目 的 在 于 确 立 企 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1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 第 1 部 分: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为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以 下 简 称 参 保 人 员)办 理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的 服 务 内 容、业 务 要 求、业 务 流 程、风 险 控 制、档 案 管 理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为 参 保 人 员 提 供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服 务。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7 7 6 8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总 则G B/T 3 1 5 9 6.1 社 会 保 险 术 语 第 1 部 分:通 用G B/T 3 1 5 9 6.2 社 会 保 险 术 语 第 2 部 分:养 老 保 险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2 7 7 6 8、G B/T 3 1 5 9 6.1 和 G B/T 3 1 5 9 6.2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4 服 务 内 容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为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正 常 退 休 条 件 的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提 供 办 理 退 休 登 记 手 续 服 务。5 业 务 要 求5.1 办 理 条 件5.1.1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参 保 人 员 可 办 理 正 常 退 休:a)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正 在 履 行 且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参 保 办 法 缴 费 的 人 员,男 年 满 6 0 周 岁、女 在 管 理(技 术)岗 位 工 作 且 年 满 5 5 周 岁、女 在 生 产(工 勤 服 务)岗 位 连 续 工 作 满 5 年 且 年满 5 0 周 岁 及 其 以 上;b)城 镇 个 体 工 商 户、自 谋 职 业 人 员 以 及 灵 活 就 业 人 员(以 下 统 称 为 灵 活 就 业 人 员),男 年 满 6 0周 岁、女 年 满 5 5 周 岁;c)女 性 灵 活 就 业 人 员,在 原 国 有 企 业 工 作 且 2 0 0 1 年 1 2 月 3 1 日 前 依 法 解 除 劳 动 关 系、解 除 劳 动关 系 时 在 生 产(工 勤 服 务)岗 位 连 续 工 作 满 5 年 及 以 上、年 满 5 0 周 岁;d)女 性 灵 活 就 业 人 员,在 原 国 有 企 业 工 作 且 于 1 9 8 6 年 9 月 3 0 日 前 参 加 工 作、解 除 劳 动 关 系 时 在生 产(工 勤 服 务)岗 位 连 续 工 作 满 5 年 及 以 上、年 满 5 0 周 岁。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25.1.2 参 保 人 员 办 理 正 常 退 休 时,其 累 计 缴 费 年 限(含 视 同 缴 费 年 限)应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领 取 基 本 养 老保 险 待 遇 的 最 低 年 限。5.2 办 理 方 式窗 口 办 理。5.3 办 理 时 限1 0 个 工 作 日。5.4 收 费 标 准不 收 费。6 业 务 流 程6.1 申 请6.1.1 参 保 人 员 根 据 劳 动 关 系 状 态 和 参 保 情 形 提 出 退 休 申 请:a)申 请 时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正 在 履 行 且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参 保 办 法 缴 费 的 人 员,向 用 人 单 位提 出 申 请;b)申 请 时 灵 活 就 业 且 按 照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参 保 办 法 缴 费 的 人 员,曾 经 工 作 过 有 人 事 档 案 的,向 参 保地 代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机 构 提 出 申 请;c)申 请 时 灵 活 就 业 且 按 照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参 保 办 法 缴 费 的 人 员,没 有 人 事 档 案 的,向 参 保 地 人 力 资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申 请。6.1.2 用 人 单 位 或 代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机 构 为 参 保 人 员 申 报 退 休 时,填 写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保 险 退 休 登 记 表(参 见 附 录 A)和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证 发 放 花 名 册(参见 附 录 A)报 送 参 保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并 提 供 以 下 资 料:a)职 工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材 料(社 会 保 障 卡 或 身 份 证 等);b)养 老 保 险 缴 费 资 料;c)装 订 成 册 的 人 事 档 案。若 人 事 档 案 存 在 资 料 不 全 或 者 被 涂 改 等 问 题,需 补 充 相 关 原 始 资 料;d)是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的 人 员,需 提 供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光 荣 证。6.1.3 没 有 工 作 经 历、没 有 人 事 档 案 的 参 保 人 员 申 报 退 休 时,提 供 以 下 资 料:a)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材 料(社 会 保 障 卡 或 身 份 证 等);b)养 老 保 险 缴 费 资 料;c)是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的 人 员,需 提 供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光 荣 证。6.2 受 理受 理 人 员 收 到 申 请 后,按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a)申 请 材 料 齐 全 的,予 以 受 理,进 入 审 核 环 节;b)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的,退 回 材 料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 人 需 补 全 材 料 名 称。6.3 审 核6.3.1 初 审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36.3.1.1 初 审 人 员 的 审 核 要 点 如 下:a)申 请 人 达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b)申 请 人 的 累 计 缴 费 年 限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最 低 缴 费 年 限;c)在 1 9 9 5 年 9 月 3 0 日 以 前 参 加 工 作 的 人 员,其 缴 费 起 始 时 间 与 档 案 记 载 一 致。6.3.1.2 初 审 后,按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a)申 请 人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政 策 规 定 且 申 请 资 料 符 合 要 求 的,进 入 复 核 环 节;b)申 请 人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政 策 规 定,但 提 供 的 档 案 及 资 料 达 不 到 办 理 退 休 条 件 的,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人 补 充 相 关 资 料,业 务 中 止;c)申 请 人 不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政 策 规 定 的,退 回 资 料 并 告 知 申 请 人 原 因,终 止 业 务 办 理。6.3.2 复 核6.3.2.1 复 核 人 员 的 审 核 要 点 如 下:a)申 请 人 的 出 生 年 月 信 息 准 确,初 审 确 认 的 年 龄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年 龄 条 件;b)申 请 人 的 累 计 缴 费 年 限 信 息 准 确,初 审 认 定 的 视 同 缴 费 年 限 符 合 相 关 招 用 工 制 度 及 连 续 工 龄 政策,初 审 认 定 的 实 际 缴 费 年 限 符 合 相 关 参 保 缴 费 政 策;6.3.2.2 复 核 后,按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a)申 请 人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条 件 且 信 息 准 确 的,进 入 办 理 环 节;b)申 请 人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条 件 但 信 息 不 准 确 的,退 回 初 审 环 节 重 新 核 实;c)申 请 人 不 符 合 正 常 退 休 条 件 的,退 回 初 审 环 节 重 新 核 实。6.4 办 理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为 达 到 退 休 条 件 的 人 员 办 理 退 休 登 记 手 续,在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登 记 表 上 盖 章 确 认,发 放 退 休 证 并 反 馈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退 休 登 记 表。6.5 流 程 图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流 程 图 见 附 录 B。7 风 险 控 制7.1 风 险 点用 人 单 位 或 者 代 管 人 事 档 案 机 构 涂 改 职 工 档 案、提 供 虚 假 材 料,违 规 申 报 退 休。7.2 防 控 措 施7.2.1 应 认 真 审 核 申 请 材 料,若 发 现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档 案 有 涂 改 或 不 实,不 予 受 理。7.2.2 加 强 业 务 学 习,提 升 工 作 人 员 业 务 素 质。7.2.3 加 强 作 风 教 育,强 化 工 作 人 员 依 法 认 真 履 职。7.2.4 完 善 制 度 机 制,防 范 降 低 风 险。7.2.5 坚 持 问 题 导 向,及 时 发 现 并 整 改 风 险 隐 患。8 档 案 管 理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48.1 档 案 类 型社 会 保 险 管 理 类。8.2 档 案 保 管 期 限5 0 年。8.3 档 案 保 存 方 式纸 质 档 案。8.4 档 案 归 档 目 录8.4.1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登 记 表。8.4.2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证 发 放 花 名 册。8.4.3 其 他 相 关 材 料。9 相 关 法 律 法 规、政 策 文 件本 文 件 涉 及 的 法 律 法 规、政 策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三 十 五 号);b)国 务 院 关 于 颁 发 国 务 院 关 于 安 置 老 弱 病 残 干 部 的 暂 行 办 法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工 人 退 休、退职 的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国 发 1 9 7 8 1 0 4 号);c)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完 善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劳 社 部 发 2 0 0 1 2 0 号);d)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执 行 劳 社 部 发 2 0 0 1 2 0 号 文 件 有 关 规 定 的 复 函(劳 社 部 函 2 0 0 2 9 7 号);e)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云 政 发 2 0 0 0 2 1 2 号);f)云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云 南 省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有 关 问 题 的 处理 意 见(云 劳 社 2 0 0 2 7 6 号);g)云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有 关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的 函(云 劳 社 函 2 0 0 2 7 0 号);h)云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企 业 职 工 办 理 退 休 办 法(试 行)(云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公 告 第 4 号)。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5A A附 录 A(资 料 性)表 格 示 例A.1 下 面 给 出 了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登 记 表 的 示 例。示例: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单 位或社区名称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退休时岗位居 民身份证号码缴费起始时间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年申报单位意见该同志符合 的规定,申请办理退休 手续。经 办人(签章):单位(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同意申报退休。单位(签章):年 月 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意见该同志符合 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给予登记。经办人(签章):单位(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6A.2 下 面 给 出 了 云 南 省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员 退 休 证 发 放 花 名 册 表 的 示 例。示例: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序号单 位 姓 名性别身 份 证 号 码 出生年月缴费起始时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现在从事工种名称退休原因认定退休时间退休证编号 备注正常退休提前退休以上 名人员,经核准已发退休证。发证单位(盖章)发证时间:年 月 日D B 5 3/T 1 2 4 4.1 2 0 2 47B B附 录 B(规 范 性)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流 程 图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流 程 见 图 B.1。图 B.1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正 常 退 休 登 记 流 程 图 DB53/T 1244.1 20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