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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1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9072014 代替 DB22/T 907-1998蒙古栎植苗造林技术规程 The afforestation technology of quecusmongolica 2014-12-11发布 2014-12-30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907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22/T 907-1998蒙古栎植苗造林技术吉林省地方标准。本标准与DB22/T 907-1998蒙古栎植苗造林技术吉林省地方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新增内容 增加标准适用范围;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栽植范围增加“长春、四平市的低山丘陵区”;增加“4 适宜立地”中的“4.4 坡位”内容;增加“5 苗木”章标题,内容增加“5.1选择良种基地、优良种源或优良林分种子繁育的苗木。”;增加“6 造林”章标题,6.5.2 混交树种增加“紫椴、春榆”;增加“7 造林地抚育”章标题及内容;增加“8 建立档案”章标题及内容。b)修改内容 修改坡向;修改整地方式;修改了栽植方法;修改了抚育管理年限和次数;修改了抚育时间。c)删除内容 删除“栽植密度”中“过伐林采伐迹地适宜营造大径级用材林。初植密度不小于4400株/hm2”;删除“栽植密度”中“荒山荒地、疏林地改造地适宜营造中小径级用材林及水土保持林。初值密度不小于5500株/hm2”的内容;删除混交林栽植密度“初植密度不小于3300株/hm2”;删除“整地”中“带状整地:横山设带,带宽100 cm,深25 cm。挖出穴(带)中草根、树根、石块,打碎穴(带)中土块。”;删除栽植技术中的“移植时间:春季土壤解冻深度大于20 cm后至苗木萌动前进行”;删除“抚育要求”的内容;删除“定株”的内容。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志民、任宣百、李绍臣、孙伟、邹建军。本标准于1998年4月1日首次发布。2014年7月第1次修订。DB22/T 9072014 1 蒙古栎植苗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蒙古栎植苗造林的栽植范围、适宜立地、苗木、造林、造林地抚育、建立档案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蒙古栎植苗造林。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3 栽植范围 延边州,白山、通化、吉林、辽源市及长春、四平市的低山丘陵区。4 适宜立地 4.1 海拔:不大于 1000 m。4.2 坡度:不大于 25。4.3 坡向:阴、半阴、半阳。4.4 坡位:山坡上、中、下部以及排水良好的沿河阶地。4.5 土层厚度:(A+B)不小于 25 cm。4.6 土类:暗棕壤、白浆土。5 苗木 5.1 选择良种基地、优良种源或优良林分种子繁育的苗木。5.2 选择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无病虫鼠害、充分木质化的级或级苗木。6 造林 6.1 造林季节 造林在土壤化冻20 cm 开始,到苗木萌动前结束。6.2 整地 穴状整地,规格60 cm60 cm30 cm。DB22/T 9072014 2 6.3 栽植方法 明穴栽植,栽植穴应大于苗木根系。苗干要竖直,根系要舒展,深浅要适当,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再填土踩实后覆土。6.4 栽植密度 初植密度每公顷不小于3300株。6.5 混交林 6.5.1 造林密度同纯林。6.5.2 混交树种 红松、红皮云杉、紫椴、春榆。6.5.3 混交方式 带状混交。6.5.4 混交比例 蒙古栎 3 行5行,其他树种 2 行3 行。7 造林地抚育 7.1 抚育时间与次数 7.1.1 前 2 年每年进行 2 次抚育,第 1 次在 5 月中旬至 6 月下旬,第 2 次在6月下旬至 7月下旬进行。7.1.2 第 3 年进行1 次抚育,在 6 月中旬至 7 月中旬进行。7.2 抚育方法 7.2.1 造林当年第 1 次抚育时,将穴面扩至直径 80 cm,对苗木进行培土、扶正,不伤幼苗;第 2 次抚育,除草松土,靠近苗木根系的杂草用土覆盖,有冻拔害的用落叶草皮覆盖。7.2.2 第 2 年第1次抚育,方法及要求与第 1 年第1次抚育相同,第 2 次抚育进行带状割草割灌,带宽1 m。7.2.3 第 3 年抚育,带状割草割灌,割除灌木和非目的树种。7.3 管护 7.3.1 对幼林地进行封育管护,不应打柴和放牧,杜绝火灾发生。7.3.2 做好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8 建立档案 按照GB/T 15776 的规定执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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