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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2 7.1 4 0C C S P 5 52109阜 新 市 地 方 标 准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规 范S t a n d a r d f o r q u a l i t y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p r e l i m i n a r y d e s i g no f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n c y p r o j e c t s2 0 2 3-1 0-2 3 发 布 2 0 2 3-1 1-2 3 实 施阜 新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一 般 规 定.25 评 价 方 法.26 评 价 标 准.27 总 体 质 量 评 定.1 6附 录 A(规 范 性)水 利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成 果 质 量 符 合 性 评 价 表.1 8附 录 B(规 范 性)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技 术 性 评 价 赋 分 表.1 9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阜 新 市 水 利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阜 新 市 水 利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阜 新 市 水 利 事 务 服 务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张 铁 男、陈 默、孟 丽、张 丹 丹、海 东 霞、张 志 华、蔡 明 航、白 石。本 文 件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通 过 来 电 和 来 函 方 式 进 行 反 馈,我们 将 及 时 答 复 并 认 真 处 理,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依 法 进 行 评 估 及 复 审。(阜 新 市 水 利 局 地 址:阜 新 市 细 河 区 中华 路 1 6-2 号 兴 水 大 厦,联 系 电 话:0 4 1 8-6 5 2 6 3 1 7;阜 新 市 水 利 事 务 服 务 中 心 地 址:阜 新 市 细 河 区 中 华 路1 6-2 号 兴 水 大 厦,联 系 电 话:0 4 1 8-6 5 2 6 3 0 8。)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1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的 一 般 规 定、评 价 方 法、评 价 标 准、总 体 质 量 评 定 等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阜 新 市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权 限 内 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设 计 产 品 的 质 量 评 价。实 施方 案 阶 段 可 参 照 执 行。阜 新 市 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S L 4 4 9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S L 5 3 3 灌 溉 排 水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S L 5 5 9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编 制 规 程S L 6 1 9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水 利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初 步 设 计 指 导 意 见水 土 保 持 重 点 工 程 小 流 域 综 合 治 理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编 写 指 南(试 行)辽 宁 省 水 利 工 程 维 修 养 护 定 额 标 准辽 宁 省 水 利 发 展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设 计 成 果水 利 工 程 勘 测 设 计 的 成 果,包 括 设 计 报 告、设 计 图 纸 等 文 件。3.2 设 计 成 果 质 量设 计 成 果 满 足 法 律 法 规、技 术 标 准 的 程 度。3.3 符 合 性 评 价对 成 果 编 制 单 位 资 质、设 计 成 果 完 整 性、设 计 成 果 质 量 内 部 控 制 情 况、设 计 成 果 是 否 符 合 水 利 工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评 价。3.4 技 术 性 评 价对 成 果 的 基 础 资 料、设 计 依 据、设 计 内 容 和 设 计 深 度 等 是 否 满 足 相 应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评 价。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24 一 般 规 定4.1 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包 括 符 合 性 评 价 和 技 术 性 评 价。4.2 评 价 可 采 用 专 家 组 形 式 或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的 方 式 进 行。4.3 评 价 专 家 一 般 为 3 名 7 名,据 投 资 规 模、复 杂 程 度 可 适 当 增 减 人 数。人 数 一 般 为 奇 数。专 业 应满 足 评 价 设 计 成 果 专 业 类 别 要 求。专 家 须 从 阜 新 市 水 利 局 评 审 专 家 库 抽 取。4.4 委 托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应 有 评 价 设 计 成 果 相 应 的 设 计 资 质。4.5 评 价 分 为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农 田 水 利、农 村 饮 水、河 道 治 理、水 土 保 持、水 利 工 程 维 修 养护 等 专 业。5 评 价 方 法5.1 符 合 性 评 价5.1.1 符 合 性 评 价 采 用 定 性 评 价 的 方 法。5.1.2 符 合 性 评 价 按 照 附 录 A 要 求 对 成 果 编 制 单 位 资 质、设 计 成 果 完 整 性、设 计 成 果 质 量 内 部 控 制 情况、设 计 成 果 是 否 符 合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评 价,提 出 评 价 结 论。5.2 技 术 性 评 价5.2.1 技 术 性 评 价 采 用 定 量 评 价 的 方 法。5.2.2 技 术 性 评 价 按 照 附 录 B 表 B.1 表 B.6 要 求 对 成 果 的 基 础 资 料、设 计 依 据、设 计 内 容 和 设 计 深度 等 是 否 满 足 相 应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评 价,提 出 评 价 结 论。6 评 价 标 准6.1 符 合 性 评 价6.1.1 评 价 结 论 分 为 符 合、不 符 合。有 一 项 内 容 不 满 足 要 求 即 为 不 符 合。6.1.2 评 价 结 论 为 不 符 合 的 项 目,不 得 进 入 审 查 程 序。6.1.3 评 价 结 论 为 符 合 的 项 目 进 入 审 查 程 序,由 评 审 专 家 组 或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技 术 性 评 价。6.2 技 术 性 评 价6.2.1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评 价 标 准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应 满 足 S L 6 1 9 及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初 步 设 计 指 导 意 见 规 定 的 深度 要 求。6.2.1.1 总 则总 则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3a)建 设 内 容 原 则 上 应 以 大 坝 安 全 鉴 定 意 见 为 依 据,主 要 包 括 挡 水、泄 水、输 水 等 建 筑 物 及 其 地基 与 边 坡 病 险 问 题 的 处 理,闸 门、启 闭 设 备 等 设 施 改 造,以 及 必 要 的 水 情 测 报、安 全 监 测、管 理 设 施 等;b)加 强 水 库 安 全 鉴 定 成 果 的 分 析 研 判 工 作,对 水 库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进 行 认 真 复 核;c)除 险 加 固 的 水 库 原 工 程 任 务 和 规 模 原 则 上 不 得 调 级,工 程 设 计 标 准 和 等 别 执 行 现 行 规 范 和 标准。6.2.1.2 水 文水 文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水 文、气 象、泥 沙 等 基 本 材 料 真 实、充 分;b)水 文 计 算 方 法、主 要 参 数 选 用 合 理,水 文 成 果 可 靠;c)根 据 水 库 调 度 运 用 要 求,完 善 水 库 水 文 设 施 和 水 文 自 动 测 报 系 统。6.2.1.3 工 程 地 质工 程 地 质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范 围、勘 探 实 物 量 满 足 规 范 要 求;b)区 域 构 造 稳 定 性 确 定;提 出 场 地 地 震 动 参 数;c)查 明 建 筑 物 工 程 地 质 条 件、主 要 地 质 问 题、工 程 险 情 和 隐 患 部 位,进 行 工 程 地 质 分 析;d)对 已 经 出 现 渗 漏 的 部 位 和 范 围 应 予 以 查 明,估 算 渗 漏 量 级,分 析 界 定 渗 漏 性 质,判 定 存 在 渗透 破 坏 的 可 能 性;e)存 在 地 基 沉 陷 和 坝 体 变 形 问 题 时,应 布 置 勘 探 试 验 工 作,取 原 状 样 进 行 室 内 物 理 力 学 试 验。存 在 坝 体 渗 漏 问 题 的,坝 高 超 过 3 0 m,应 针 对 渗 漏 区 取 原 状 样 进 行 室 内 渗 透 试 验 或 现 场 原 位注 水 试 验,提 出 坝 体 土 物 理 力 学 建 议 参 数 和 相 应 渗 漏 区 坝 体 土 的 渗 透 系 数 建 议 值;坝 高 1 5 m 3 0 m 时,根 据 情 况 确 定 必 要 的 试 验;f)存 在 坝 基 渗 漏 和 绕 坝 渗 透 问 题 时,应 布 置 针 对 性 钻 探 工 作,进 行 钻 孔 压 水 试 验 或 抽 水 试 验,查 明 坝 基(肩)岩 土 体 的 渗 透 特 性,提 出 渗 透 系 数 建 议 值 和 防 渗 边 界 建 议;g)坝 基 及 坝 肩 存 在 抗 滑 稳 定 问 题 时,应 查 明 软 弱 夹 层、缓 倾 角 裂 隙 及 其 他 不 利 结 构 面 的 几 何 形态、组 合 关 系,确 定 滑 动 体 的 边 界 条 件,并 取 样 试 验,提 出 滑 裂 面 或 潜 在 滑 裂 面 的 物 理 力 学参 数 建 议 值;h)对 于 新 建 或 改 建 的 溢 洪 道、埋 涵 等 建 筑 物 应 按 新 建 工 程 实 施 工 程 地 质 勘 察;i)针 对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所 需 要 的 各 种 天 然 建 筑 材 料,应 进 行 储 量、质 量 等 详 查 工 作。6.2.1.4 工 程 建 设 必 要 性 及 工 程 规 模工 程 建 设 必 要 性 及 工 程 规 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论 证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的 必 要 性;b)根 据 设 计 洪 水 复 核 成 果,结 合 现 状 调 度 运 行 方 式 及 泄 洪 设 施,定 量 评 价 工 程 现 状 防 洪 能 力;根 据 确 定 的 洪 水 标 准、设 计 洪 水 成 果 及 复 核 后 的 库 容 曲 线,对 水 库 设 计 洪 水 位、校 核 洪 水 位进 行 复 核 计 算;c)提 出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后 水 库 调 度 运 用 原 则,确 定 水 库 汛 期 限 制 水 位、水 库 设 计 洪 水 位、校核 洪 水 位 等 主 要 特 征 水 位;经 复 核 后 汛 期 需 降 低 水 位 运 行 的 水 库,应 明 确 控 制 运 用 方 式 和 时间;d)针 对 病 险 水 库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结 合 水 库 开 发 任 务,提 出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的 建 设 内 容 和 主要 措 施。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46.2.1.5 工 程 布 置 及 建 筑 物工 程 布 置 及 建 筑 物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合 理 确 定 工 程 等 别、主 要 建 筑 物 级 别、相 应 洪 水 标 准;b)说 明 国 家、行 业 现 行 技 术 标 准 主 要 设 计 允 许 值;c)说 明 安 全 鉴 定 主 要 结 论 以 及 原 建 筑 物 的 主 要 检 测 结 论,说 明 历 年 险 情,稳 定 及 渗 流 计 算 成 果;d)经 必 要 的 复 核 和 综 合 比 较,选 定 合 理 的 水 库 防 洪 能 力 达 标 方 案。坝 体 结 构、大 坝 防 渗、泄 洪设 施、坝 下 埋 涵 等 构 筑 物 除 险 加 固 设 计 安 全 可 靠、经 济 合 理;e)合 理 设 置 监 测 设 施,与 已 有 监 测 设 施 及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衔 接。建 立 完 善 监 测 平 台,实现 信 息 汇 集、应 用 和 共 享;f)合 理 布 置 建 筑 环 境 与 景 观 设 计 方 案;g)结 构 力 学、水 力 学、工 程 量 计 算 正 确,满 足 阶 段 深 度 要 求。6.2.1.6 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设 计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确 定 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维 修 加 固 方 案,更 换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应 进 行 鉴 定 评 价 和 论 证;b)电 气 设 计 满 足 阶 段 深 度 要 求。6.2.1.7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施 工 组 织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确 定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方 法 和 施 工 总 布 置;b)导 流 建 筑 物 布 置 合 理,确 定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及 导 流 建 筑 物 结 构 型 式;c)明 确 控 制 性 工 期、施 工 总 工 期 和 分 期 实 施 意 见,满 足 阶 段 深 度 要 求。6.2.1.8 建 设 征 地 与 移 民 安 置建 设 征 地 与 移 民 安 置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因 工 程 布 置 需 要,确 实 需 要 增 加 永 久 征 地 面 积 时,说 明 水 库 现 有 征 占 地 范 围,明 确 本 次 需 增加 的 征 占 地 范 围 和 面 积,并 对 征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权 属、地 类 和 地 上 附 着 物 进 行 调 查;b)提 出 征 占 地 补 偿 标 准 及 投 资 概 算。6.2.1.9 水 土 保 持 设 计水 土 保 持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根 据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建 设 实 际 扰 动 的 土 地 面 积 确 定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b)确 定 水 土 保 持 区、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和 防 治 指 标 值;c)合 理 确 定 弃 渣 场 场 址。提 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布 局,并 进 行 措 施 设 计;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宜 注 重 植 物措 施;确 定 需 要 开 展 安 全 监 测 的 弃 渣 场,应 进 行 安 全 监 测 设 计。6.2.1.1 0 环 境 保 护 设 计环 境 保 护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明 确 工 程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和 生 态 保 护 红 线,严 格 落 实 相 关 管 控 要 求;b)根 据 坝 下 河 道 现 状 及 生 态 需 水 分 析,论 证 生 态 流 量 泄 放 需 求。需 要 泄 放 的,应 提 出 泄 放 与 监控 设 施 改 造 或 补 建 方 案;c)开 展 水 库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分 析 和 除 险 加 固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提 出 运 行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5d)预 测 施 工 期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源,提 出 施 工 期 生 产 生 活 废 污 水 处 理、大 气 与 噪 声 污 染 防 治、固体 废 物 处 置、人 群 健 康 防 护 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方 案。6.2.1.1 1 工 程 管 理工 程 管 理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说 明 现 状 管 理 机 构 设 置、人 员 编 制 以 及 管 理 用 房、交 通 设 施 等 管 理 设 施 配 置 情 况;b)结 合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完 善 必 要 的 水 库 管 理 设 施,包 括 管 理 用 房、通 讯 设 施、交 通 道 路、交 通 工 具、应 急 抢 险 仓 库 等。6.2.1.1 2 工 程 信 息 化工 程 信 息 化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根 据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现 状,提 出 工 程 除 险 加 固 信 息 化 建 设 需 求,并 考 虑 为“预 报、预 警、预 演、预 案”要 求 提 供 基 础 支 撑;b)结 合 工 程 调 度 运 行 管 理 需 求,确 定 采 集、监 视、控 制、调 度、预 警、决 策 分 析、统 计 查 询、巡 查 巡 视、避 险 预 案 等 信 息 化 功 能,选 定 水 库 工 程 水 情、雨 情、气 象、安 全 监 测 等 信 息 传 输方 案,明 确 水 库(大 坝)监 测、监 视 等 信 息 的 上 报 方 案;c)结 合 实 际 情 况,可 建 立 完 善 市 县 级 监 测 平 台,用 于 辖 区 内 小 型 水 库 监 测 信 息 采 集 和 管 理;d)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应 准 确 掌 握 小 型 水 库 雨 情 水 情、大 坝 安 全 监 测、视 频 图 像 监 视 等 信 息,能 够 与水 利 及 其 他 相 关 业 务 系 统 实 现 信 息 共 享。6.2.1.1 3 投 资 概 算投 资 概 算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编 制 投 资 概 算 使 用 的 编 制 规 定、定 额 正 确;b)材 料 价 格 采 用 最 新 材 料 信 息 价 格,取 值 合 理,单 价 计 算 正 确;c)工 程 投 资 费 用 项 目 的 详 细 程 度 满 足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深 度 要 求。6.2.1.1 4 附 图 与 附 件附 图 与 附 件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地 形 图 准 确 性,真 实 性,时 效 性 满 足 本 阶 段 设 计 要 求;b)附 图 齐 全,图 纸 清 晰 明 了,指 标 明 确,满 足 设 计 要 求;c)图 纸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规 范 标 准;d)附 件 齐 全。6.2.2 农 田 水 利 项 目 评 价 标 准农 田 水 利 项 目 应 满 足 S L 6 1 9 及 S L 5 3 3 规 定 的 深 度 要 求。6.2.2.1 综 合 说 明综 合 说 明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简 述 工 程 任 务 与 规 模、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主 要 结 论 及 审 查 审 批 意 见、主 要 勘 测 设 计 工 作 过 程、与 相 关 部 门 及 地 方 的 协 调 成 果;b)对 报 告 各 章 节 主 要 内 容 进 行 简 要 论 述,明 确 相 应 的 成 果、措 施、效 益 和 结 论 等;c)提 供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工 程 总 体 布 局 示 意 图 和 工 程 特 性 表。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66.2.2.2 水 文水 文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简 述 项 目 区 域 水 系 特 征 及 水 利 工 程 概 况;b)水 文 气 象、水 资 源、泥 沙、冰 情 及 水 质 等 基 本 情 况 真 实、充 分;c)水 文 计 算 方 法、主 要 参 数 选 用 合 理,水 文 成 果 可 靠。6.2.2.3 工 程 地 质工 程 地 质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简 述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的 勘 察 成 果 和 工 程 地 质、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及 评 价 结 论;b)查 明 主 要 灌 溉 排 水 工 程 地 质 条 件,确 定 岩 土 物 理 力 学 参 数,评 价 存 在 的 工 程 地 质 问 题,明 确处 理 建 议 及 应 对 措 施;c)评 价 项 目 区 水 文 地 质 问 题,明 确 防 治 处 理 建 议。6.2.2.4 工 程 建 设 任 务 和 规 模工 程 建 设 任 务 和 规 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说 明 工 程 任 务 及 功 能 利 用 要 求,论 述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b)灌 溉 排 水 工 程 除 险 加 固 或 拆 除 重 建 应 根 据 安 全 鉴 定 主 要 结 论,确 定 改 造 设 计 方 案;c)明 确 设 计 水 平 年、灌 溉 保 证 率、灌 溉 水 利 用 系 数 等 应 符 合 规 范 规 定 要 求;d)明 确 灌 区 可 供 水 量 及 水 资 源 供 需 平 衡 分 析 计 算 成 果,确 定 灌 溉 方 式、灌 区 规 模 和 总 体 布 局,论 述 水 源 工 程、灌 溉 渠 道 与 排 水 工 程 规 模 和 主 要 设 计 参 数;e)明 确 灌 溉 排 水 工 程 项 目 范 围 和 灌 溉 排 水 分 区,选 定 合 理 的 灌 溉 排 水 方 式 和 灌 溉 节 水 措 施。6.2.2.5 工 程 布 置 及 建 筑 物工 程 布 置 及 建 筑 物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设 计 依 据 合 理,主 要 技 术 标 准 和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准 确 无 误;b)工 程 等 级 与 设 计 标 准 应 符 合 国 家、行 业 现 行 的 技 术 标 准 要 求;c)经 比 较 论 证,选 定 工 程 总 体 布 置、渠(沟、管)线 路,主 要 建 筑 物 型 式 和 布 置、控 制 尺 寸 和高 程、数 量,确 定 控 制 性 指 标;d)明 确 项 目 区 边 界,符 合“一 张 图”要 求;e)各 工 程 设 计 应 满 足 相 应 的 规 范 标 准 要 求。建 筑 物 水 力 计 算、稳 定 计 算 和 结 构 计 算 等 的 条 件、方 法 和 计 算 成 果 准 确。根 据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方 案 比 选,合 理 选 定 断 面 型 式、结 构 尺 寸 及 水 力 要素 设 计 指 标。应 提 出 耐 久 性、抗 冻 胀、防 腐 蚀 等 安 全 保 护 措 施,设 计 参 数 准 确,布 局 合 理,材 料 设 备 清 单 清 晰,控 制 性 指 标 合 理;f)灌 溉 渠(管)道 系 统 水 量 量 测 设 计 应 确 定 量 测 设 施 布 局,选 定 渠(管)道 的 量 测 方 案,确 定观 测 频 次 和 量 测 精 度,寒 冷 地 区 说 明 量 测 设 计 要 求。工 程 安 全 监 测 设 计、水 质 监 测 设 计、环境 监 测 设 计 均 应 确 定 监 测 内 容、布 设 方 案、监 测 项 目 要 求 等;g)信 息 化 工 程 应 说 明 信 息 系 统 现 状,确 定 灌 区 工 程 信 息 化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和 建 设 界 限。明 确 信 息系 统 主 要 应 用 功 能,对 系 统 建 设 重 点、难 点 及 关 键 技 术 进 行 说 明,明 确 软 件、硬 件 主 要 技 术参 数,确 定 通 信 方 式 和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方 案;h)工 程 管 理 设 计 应 说 明 现 有 设 施 及 使 用 情 况,根 据 灌 溉 排 水 渠 系 及 建 筑 物 级 别,确 定 管 理 范 围界 线。灌 区 灌 溉 排 水 设 施 巡 检 道 路 设 计 应 说 明 布 置 的 原 则 和 要 求,确 定 设 计 内 容。安 全 防 护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7工 程 设 计 应 根 据 防 护 要 求 提 出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与 质 量 控 制 指 标,确 定 安 全 防 护 工 程 布 置 方 案,提 出 安 全 防 护 工 程 安 装 技 术 要 求,根 据 安 全 运 行 要 求,确 定 救 生 设 施 及 安 全 警 示 要 求 等;i)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对 同 类 分 散 的 工 程 可 采 用 典 型 设 计,典 型 设 计 应 有 代 表 性;j)工 程 量 计 算 正 确。6.2.2.6 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设 计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机 电 及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型 式 选 定,布 置 合 理;b)确 定 消 防 设 计 方 案 和 主 要 设 施。6.2.2.7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施 工 组 织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选 定 对 外 交 通 及 场 内 运 输 方 案,明 确 施 工 用 水、用 电、料 场 等 材 料 需 求 及 来 源;b)选 定 施 工 导 流 标 准、方 式,确 定 主 要 建 筑 物 施 工 方 法、施 工 总 布 置 及 总 工 期;c)确 定 施 工 所 需 主 要 机 械 和 设 备 的 名 称、规 格、数 量,计 算 临 时 工 程 工 程 量。6.2.2.8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与 移 民 安 置工 程 建 设 征 地 与 移 民 安 置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论 述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成 果 及 审 批 情 况;b)编 制 依 据 符 合 有 关 法 律、法 规、政 策 及 标 准 等;c)明 确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的 范 围、数 量、实 物 指 标,并 满 足 规 范 要 求。6.2.2.9 水 土 保 持 设 计水 土 保 持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设 计 依 据 符 合 现 行 有 关 水 土 保 持 法 律、法 规 和 标 准 规 定;b)复 核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确 定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满 足 规 范 要 求。6.2.2.1 0 环 境 保 护 设 计环 境 保 护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设 计 依 据 符 合 现 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法 规 和 标 准 规 定;b)确 定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措 施 设 计 方 案 满 足 规 范 要 求。6.2.2.1 1 工 程 管 理 设 计工 程 管 理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明 确 工 程 建 设 参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和 权 利;b)简 述 现 状 管 理 体 制、运 行 机 制、管 理 人 员、管 理 设 施 等 情 况;c)提 出 新 建 工 程 管 理 设 计 和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管 理 改 革 方 案;d)确 定 劳 动 安 全 与 工 业 卫 生 的 设 计 方 案,明 确 各 主 要 措 施。6.2.2.1 2 节 能 设 计节 能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明 确 设 计 依 据 的 节 能 设 计 规 范,遵 循 合 理 的 用 能 标 准;b)明 确 节 能 措 施,分 析 工 程 是 否 符 合 国 家、行 业 和 所 在 地 方 的 节 能 要 求。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86.2.2.1 3 设 计 概 算投 资 概 算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编 制 投 资 概 算 使 用 的 规 定、定 额 正 确;b)材 料 价 格 应 采 用 最 新 材 料 信 息 价 格,取 值 合 理,单 价 计 算 正 确,工 程 投 资 费 用 项 目 的 详 细 程度 满 足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深 度 要 求;c)剔 除 政 策 性 调 价 及 物 价 上 涨 因 素,投 资 概 算 控 制 在 可 研 阶 段 批 复 投 资 的 有 效 范 围 内;d)提 出 资 金 筹 措 方 案,包 括 资 金 来 源 和 投 资 比 例。6.2.2.1 4 工 程 效 益 分 析 与 综 合 评 价工 程 效 益 分 析 与 综 合 评 价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效 益 分 析 方 法 明 确、参 数 准 确、结 论 合 理;b)确 定 投 资 及 运 行 费 用;c)提 出 效 益 分 析 和 综 合 评 价 内 容。6.2.2.1 5 结 论 与 建 议结 论 与 建 议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提 出 工 程 建 设 初 步 设 计 的 主 要 结 论。说 明 可 能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风 险,提 出 解 决 措 施 或 风 险 规 避措 施;b)简 述 下 阶 段 有 关 工 作 建 议。6.2.2.1 6 附 图 与 附 件附 图 与 附 件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地 形 图 准 确 性、真 实 性、时 效 性 满 足 本 阶 段 设 计 要 求;b)附 图 齐 全,图 纸 清 晰 明 了,指 标 明 确,满 足 设 计 要 求;c)图 纸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规 范 标 准;d)附 件 齐 全。6.2.3 农 村 饮 水 项 目 评 价 标 准农 村 饮 水 项 目 应 满 足 S L 6 1 9 及 S L 5 5 9 规 定 的 深 度 要 求。6.2.3.1 综 合 说 明综 合 说 明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简 述 工 程 背 景 与 设 计 依 据、建 设 任 务 与 目 标、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b)简 述 工 程 规 模、水 源 选 择、工 程 总 体 布 置 等 情 况;c)简 述 工 程 设 计 主 要 内 容、工 程 量、材 料 设 备、概 算 与 资 金 筹 措 方 案 及 经 济 评 价 结 论。6.2.3.2 工 程 背 景 与 设 计 依 据工 程 背 景 与 设 计 依 据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简 述 兴 建 工 程 的 来 由,与 工 程 有 关 的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规 划 成 果 及 审 查 主 要 结 论;b)列 出 规 划 阶 段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文 件 的 名 称、文 号、日 期 等,设 计 编 制 所 依 据 的 法 规,采 用的 主 要 技 术 标 准;c)列 出 与 本 工 程 有 关 的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水 源 水 质 检 验 报 告 和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等;D B 2 1 0 9/T 0 1 0 2 0 2 39d)明 确 工 程 任 务,确 定 工 程 供 水 范 围 和 设 计 年 限,明 确 设 计 水 平 年 达 到 的 建 设 目 标。6.2.3.3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阐 述 项 目 区 自 然 及 社 会 经 济 情 况,确 保 资 料 的 准 确 性、时 效 性;b)阐 述 项 目 区 供 水 现 状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对 供 水 现 状 进 行 评 估;c)阐 述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紧 迫 性、可 行 性。6.2.3.4 总 体 设 计总 体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确 定 工 程 设 计 标 准,包 括 工 程 防 洪 标 准、抗 震 标 准、水 质 标 准、用 水 定 额、水 压 标 准、供 水水 源 保 证 率 等;b)计 算 总 用 水 量,确 定 近、远 期 取 水、净 水 和 输 配 水 等 工 程 规 模;c)对 选 用 水 源 进 行 方 案 论 证 和 技 术 经 济 比 较,确 定 供 水 水 源,提 出 水 资 源 合 理 配 置 方 案;d)阐 述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遵 循 的 原 则,分 析 影 响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的 主 要 因 素,对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和 比 选,列 出 工 程 总 布 置 示 意 图。6.2.3.5 工 程 设 计6.2.3.5.1 取 水 工 程 设 计取 水 工 程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地 下 水 取 水 构 筑 物 设 计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1)确 定 构 筑 物 型 式 和 位 置;2)确 定 拟 开 采 含 水 层、构 筑 物 深 度 和 进 水 结 构 型 式,以 及 保 证 水 质 和 工 程 安 全 采 取 的 措 施;3)阐 述 地 下 水 取 水 构 筑 物 的 构 造、设 计 参 数、含 水 层 出 水 量、基 本 尺 寸、数 量、材 质、设备 选 型、施 工 及 运 行 要 求 和 卫 生 防 护 措 施 等。b)地 表 取 水 构 筑 物 设 计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1)确 定 构 筑 物 型 式 和 位 置;2)确 定 地 表 水 取 水 构 筑 物 防 洪 标 准、保 护 措 施、血 防 措 施;3)阐 述 地 表 水 取 水 构 筑 物 的 结 构 类 型、设 计 参 数、基 本 尺 寸、设 备 选 型、数 量、施 工 及 运行 要 求 和 卫 生 防 护 设 施 等。c)取 水 泵 站 设 计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1)选 定 泵 站 位 置,并 论 证 其 合 理 性;2)确 定 泵 站 设 计 流 量 和 设 计 扬 程;3)阐 述 水 泵 机 组 选 型 原 则 及 方 案 比 较,选 定 机 组 的 型 号 与 台 数;4)确 定 泵 房 的 结 构 形 式,水 泵 机 组 及 进 出 水 管 路 和 附 属 设 施 的 布 置,机 组 辅 助 设 备 和 电 气设 备 的 布 置,泵 房 主 要 尺 寸 及 分 层 高 程。6.2.3.5.2 输 水 工 程 设 计输 水 工 程 设 计 部 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确 定 输 水 线 路 的 走 向 和 长 度,列 出 输 水 线 路 布 置 示 意 图;b)确 定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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