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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A20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307 2018 旅游景区(点)公共信息发布服务规范 2018-06-12 发布 2018-07-12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3307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则起 草。本标准由山 东省旅游 发展委员 会提出。本标准由山 东省服务 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 会归口。本标准起草 单位:泰 安市泰山 风景名胜 区管理委 员会、泰 安市代码 与标准情 报管理中 心。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刘涛、叶 鹏、尹辉、郭萌芽、邢喆、颜晶晶。DB37/T 3307 2018 1 旅游景区(点)公共信息发布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旅游景 区(点)公共信息 发布的术 语和定义、基本原 则、信息 内容、信 息 发布渠道、信息发布要 求、信息 发布管理。本标准适用 于山东省 行政区划 范围内各 旅 游景区(点)公 共信息(以下简称 信息)的 发 布服务。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 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7775 旅游区(点)质 量等级的 划分与评 定 LB/T 034 景区最大 承载量核 定导则 中华人民共 和国旅游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2013)3 号)互联网信息 服务管理 办法(中 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 院令(第292 号))3 术语和定义 GB/T 17775 界定 的 以及下 列术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3.1 旅游景区(点)公共 信息 发布 服务 为满足游客 对景区(点)旅游 游览、旅游 公共服务 设施、旅游安 全保障等 相关信息 的需要,准确 及时编制相关 信息并通 过科学设 置的导向 系统进行 发布的服 务。4 基本原则 4.1 合法 真实:旅游 景区(点)对外 发布的 信息 应符合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旅游法、互联网信 息 服务管理办法 等 国家的法 律、法规 及有关规 定,内容 真实。4.2 完整 可视:旅游景区(点)对外 发布的 信息应内容 全面,能满足游 客旅游信 息需求。信 息导向 系统应 设置科学 醒目,确保发布 信息的可 视化。4.3 准确 及时:旅游景区(点)对外 发布的 信息应准 确无误,并实时更 新。4.4 规范 清晰:旅游景区(点)对外 发布的 信息应表述 规范、呈现清晰,便于游 客 理解获 得。5 信息内容 旅游 景区(点)为游 客提供的 公共信息 主要有:游览信息:与游客正 常旅游活 动相关的 信息,包 括旅游景 区(点)和游客服 务中心的 信 息;DB37/T 3307 2018 2 公共设施信 息:为 游客正常 旅游活动 提供支持 的信息,包括 出入口、售票 处、停车场、公 共卫生间、无障 碍设施和 其他公共 设施;示例1:固定文 化活 动场 所、餐饮 场所、购 物场 所、急救 场所、公 用电 话等 的信息。安全 应急 信 息:为 确保游客 安全进行 各项旅游 活动提供 的信息,包括 禁止、警告、消防、应急和劝阻信息。6 信息发布渠 道 发布渠道主 要包括以 下方式:景区官网、移动终端、公共信 息平台、其它网络 社交平台;多媒体触摸 屏、电子 显示屏;景区内广播、手机短 信;信息板、平 面示意图(如导览 图);便携印刷品(包括旅 游指南、门票、导 游手册、导游图);安全标识标 牌、线路 标识标牌。7 信息发布要 求 7.1 游览信息 7.1.1 票务信息 旅游景区(点)应在售 票处、游 客中心等 发布相关 票务信息,或通过 景区官网、移动终 端、公共信息平台及其 它网络社 交平台 等 多元化 网 络渠道同 时发布。票 务信息应 包括门票 种类(如 成 人票、学生 票、家庭套票、景点联票 等)、购票 说明、票 价、涵盖 旅游景点(或项目)、有效期、优惠政 策 等。7.1.2 景区交通信 息 旅游景区(点)应在游 客中心、景区内客 运汽车或 观光车站 发布景区 交通运行 信息。景 区 交通信息应包括发车 时间、停运时间、间隔 时间、停靠站点、运行 路线等,有条件 的景区(点)显 示车辆到达 目的地、时间 等动态信 息。7.1.3 游览线路信 息 旅游景区(点)应在游 客中心、出入口等 主要地段 和醒目位 置,通过 平面示意 图、信息 板、线路标识标牌等发 布游览线 路信息。游 览线路应 包括标示 路线、沿 途主要旅 游景点、各类公共 服 务设施的位 置分布、注意 事项等信 息。7.1.4 景区(点)介绍 旅游 景区(点)应在 景区内的 特定场所,通过信息 板、多媒体触 摸屏、景区官 网等发布 渠 道显示景区(点)介绍信 息。景 区(点)介绍 主要包括 景区的自 然环境、历史文 化等信息。有条 件 的景区可在 景区官网建立 网上虚拟 景区游览 系统。7.1.5 咨询投诉信 息 旅游景区(点)应在 景区通过 景区官网、信息板、电子 显示屏、便携 式印刷品 等发布渠 道 公布咨询投诉信息。咨询投诉 信息主要 包括游客 咨询电话、投诉电 话等信息。DB37/T 3307 2018 3 7.2 公共设施信 息 7.2.1 旅游景区(点)应在 游客中心、出入口 等主要地 段和醒目 位置,通 过信息板、平面示 意 图、线路标识标牌、多媒体 触摸屏及 公共信息 平台、移 动终端等 发布渠道 公布公共 设施信息。7.2.2 公共设施信 息包括主 要景点、游客中心、旅游 购物、卫生 间、出入 口、医务 室、公用 电 话、停车场、残疾 人服务 等 设施 的位 置分布 和 导向信息。7.2.3 公共 设施信 息应在景 区(点)入 口处 进行 明示,并 根据游客 需要在景 区内反复 出现,合 理 分布。7.3 安全应急信 息 7.3.1 旅游 景区(点)应 在 易发生 事 故的危险 地段,通过 安全标 识标牌(如 告示牌、警示牌)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游客 应注意 的事项 和 紧急联系 方式。7.3.2 旅游 景区(点)应通 过电子显 示屏、指 示牌和广 播发布避 难设施及 场所和疏 散路线,疏 散路线应注明名称 和方向。7.3.3 旅游景区(点)应在 高峰期通 过广 播、电子显示 屏等方式 告知游客 安全疏导 缓冲区的 位 置及路线,在重点 部位和危 险区域设 置安全警 示标识。7.3.4 旅游景区(点)在旅 游高峰期、重大活 动或节假 日期间,应在游客 中心、出 入口等主 要 地段和醒目位置,通 过广播、电子显示 屏、移动 终端等发 布渠道,发布景区 最大承载 量、游客 动 态数据、景 区影像等信息,景区(点)最大 承载量核 定应符合 LB/T 034 的规定。7.3.5 旅游景区(点)通过 资源监测、客流监 控、流量 趋势预测,发布分 级预警信 息:游客量达到 最大承载 量的 80%时,合理疏 导游客,发 布提示预 警信息,引 导游客的 游览 行为;游客量达到 最 大承载量 90%时,启 动 分时放 行、单向 通行、高 峰限时逗 留等 流量 调控预 案,发布劝阻预 警信息,引导、分 流和截流 游客;旅游景区(点)游 客达 到景区最 大承载量 时,应立即停 止售票,发布 警告预警 信息,限制 游客进入景区(点),做 好解释和 疏导,并 向上级主 管部门。8 信息发布管理 8.1 机构和人员 8.1.1 置公共信息 发布管理 机构,建 立公共信 息发布机 制,畅通 信息发布 渠道,提 高信息发 布 的时效性和有效性。8.1.2 配备一定数 量的信息 发布人员,负责旅 游景区(点)信息 收集、监 测、报告 和发布。8.2 信息发布流 程 应建立包括 信息获取、信息审核、信息发 布、信息 维 护等关 键环节在 内的完整 的信息发 布 流程,确保信息发布 质量。8.3 发布渠道管 理 8.3.1 对以信息板、平面示 意图等实 物信息发 布渠道,应定期维 护,保证 信息内容 清晰准确、外观完整良好。8.3.2 对以官网、移 动终端等 多元化网 络信息发 布渠道,应保证正 常运行,信息完整 准确、及 时 更新。8.4 信息质量监 督 8.4.1 应建立健全 旅游景区(点)公 共信息发 布服务机 制,制定 完善相应 的服务流 程和管理 规 范。DB37/T 3307 2018 4 8.4.2 应建立信息 发布监督 工作机制,定期开展 信息服务 质量和规 范的内部 监督,自 觉接受外 部 监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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