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肉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DB41/T 1129-2015.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65.020.30 B 4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1292015 肉鸡标准 化养殖技 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tandardized cultivation for broiler 2015-10-22 发布 2016-01-01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1292015 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南省 畜牧 业标 准化协 会提出 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南农 业大学、河南省 畜牧 业标 准化协 会、郑州 市动 物疫 病防控 中心、河南省动物卫生 监督 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李转 见、闫峰宾、韩瑞丽、孙桂荣、田亚 东、康相 涛、程 遥。本标准 参加 起草 人:董俊伟、李 杰如。DB41/T 11292015 1 肉鸡 标准 化养殖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肉鸡 标准化 养殖 的 术语 和定 义、基本 要求、选址、布局与 场内 环境、人员与 管理 制度、品种引进、饲养 管理、卫生 消毒、疫病 防控、饲 料和 饲料添 加剂管 理与使 用、兽药管 理与使 用、防鸟灭鼠与 杀虫、废 弃物 处理、肉鸡 出场、养 殖档 案。本标准 适用 于肉鸡 标准化 养殖,其他 肉 禽养殖 也可 参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日期 的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3078 饲料 卫生 标准 GB 16548 病害 动物 和病 害动物 产品 生物 安全 处理 规程 GB 18596 畜禽 养殖 业污 染物排 放标 准 NY/T 388 畜禽 场环 境质 量标准 NY/T 2666 标准化 养殖 场 肉鸡 NY 5027 无公 害食 品 畜禽饮用 水水 质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 168 号 饲 料药 物添 加剂使 用规 范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176 号 禁 止在 饲料 和动物 饮水 中使 用的 药物 品种目 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193 号 食 品动 物禁 用的兽 药及 其它 化合 物清 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220 号 饲 料药 物添 加剂使 用规 范 公告 的补 充说明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278 号 兽药 停 药期 规定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1224 号 饲料 添加 剂 安全使 用规 范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1773 号 饲料 原料 目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公 告第2045 号 饲料 添加 剂品种目 录 2013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业 部文 件农医 发2010 20 号 家禽产 地检 疫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全进全 出制 同一鸡 场或 同一 鸡舍 仅 饲养同一 批次 的 同一品 种 肉鸡,同 时进、同 时出 的管 理制度。3.2 废弃物 主要包 括鸡 粪(尿)、病 死鸡、过期 疫苗 或使 用过 的疫苗 瓶、垫料、霉 变饲 料等。DB41/T 11292015 2 3.3 休药期 肉鸡从停止 给药 到 肉鸡 上 市的间 隔时 间。4 基本要求 4.1 肉鸡场 应通 过环 保部 门环 境影响 评价。4.2 具有动 物防 疫条 件合 格证。4.3 在当地 县级 人民 政府 畜牧 兽医行 政主 管部 门备案。5 选址 5.1 肉鸡场 址的 选择 应 符合 法律法规 及土 地利 用规 划。5.2 选址距 离生 活饮 用水 源地、动物 屠宰 加工 场所、动 物和动 物产 品集 贸市 场、动物饲 养场、公 路铁路主要 交通 干线、居 民区、公共 场 所500 m 以上;距离 其他 畜禽场 1000 m 以上;距 离动 物隔 离场 所、无害化 处理 场所 3000 m 以上。选址 要求 应 符合 NY/T 2666 的 要求。5.3 选址地 势高燥,背 风向阳,通风 良好,远离噪 音。6 布局与 场内 环境 6.1 布局 6.1.1 场区周 围设 置围 墙、水沟 等防疫 隔离 带,防疫 标志 明显。6.1.2 场区内 分设 生活 办公 区、生产区、废 弃物 处理 区,并相互 隔离。生 产区 应处 于生活 办公 区的 下风向或 侧风 向,废弃 物处 理区的 上风 向或 侧风 向。6.1.3 生产区 内设置 净道、污道,并不相 互 交叉。雨污分 离。6.1.4 场区大门 口 处设 置消 毒间、消毒 池,其中 消毒 池的 设置宽 应与 门口 相等,长度 4 m、深 30 以上;生 产区 门口 应设 更衣 室、消 毒间(或 淋浴 间)和消毒 池;生产 区内 的进 料口、出粪 口应 设消 毒 池,鸡舍门 口应 设消 毒池 或 放置消毒 垫。6.1.5 生产区 内同行鸡 舍之 间距 离在 10 m 以上;同 列 鸡舍之间距 离在 10 m 以上或 者有隔离 设施。6.1.6 在鸡舍 的下 风口 末端 设置 粪便处 理场、污 水处 理池 以及病 死鸡 焚烧 炉等。6.2 设施与设备 6.2.1 场内应 有足 够的 电力 供应,并配 备 应急情 况下 的电 源及饮 水供 应设备。6.2.2 场区入 口、生 产区入 口 和鸡 舍门 口 应设有 消毒 设施,生 产区入 口 设有 更 衣消 毒室。6.2.3 鸡舍为 半封 闭或 全封 闭式,舍顶 应保 温隔 热,地面 和墙壁 耐腐 蚀、耐冲 刷。6.2.4 鸡舍内 应配 有适于肉 鸡平 养或笼 养 的饮水、喂料、光照、清粪、通 风换 气、湿帘降 温等 设施 与设备。建有 储 料 罐或 储料 库。6.2.5 生产区 内应 有兽医室 和药 房。兽 医室 应配有消 毒和 诊断 常用的 设施 设备;药 房应配 有货 架、疫苗冷冻(冷 藏)等设 施 设备。6.2.6 废弃物 处理 区应 有与 生产 规模相 适应 的粪 便、污水 和病死 鸡等废弃 物无 害化 处理设 施设 备。粪便储存 场所 地面 应硬 化,周围设置围 墙,防渗 漏、防溢流。6.2.7 鸡舍应 设置 防鼠、防 鸟等 设施设 备。DB41/T 11292015 3 6.3 环境卫 生 6.3.1 场区应 卫生 整洁,垃 圾单 独堆放,场 内废 弃 物排放 应符 合 GB 18596 的要求。6.3.2 场区大气环 境质 量和 舍内 空气质 量应 符合 NY/T 388 的要求。7 人员与 管理 制度 7.1 应有与 生产 规模 相适 应且 具有相 应资 质 的 畜牧 兽医 技术人 员。7.2 定期对 生产 人员 进行 技术 和制度 培训;新 招生 产人 员应经 岗前 培训 合格 后方可 上岗。7.3 职工应该持 有 健康证 上岗,每年 应对 职工 进行 一次 健康检 查,建立 职工 健康 档案。7.4 生产人 员进 入生 产区,应 严格消 毒,更换 消毒 工作 衣、鞋 和帽;非 生产 人员 和外来 人员 不准 进入生产区,必 须进 入时,应 经技术 场长 批准,经 淋浴 等方式 严格 消毒,更 换消 毒的防 护服、鞋、帽,并 遵守场内 的防 疫制度。7.5 各鸡舍 应有 专职 饲养 员,饲养员 不应 随意 串舍;严 禁饲养 员进 入废 弃物处理 区。7.6 场内兽 医人 员不 应对 外诊 疗禽类 疾病;任 何人 员不 得将场外 禽类及 相关 产品 带进场 内。7.7 应有符 合本 场实 际的 人员、培训、生 产、防疫、消毒、投入品、设备设 施、产品质 量、废弃 物无害化处 理等 管理 制度,建 立健全 生物 安全 和 鸡 肉质量 安全 管理 体系。7.8 应根据 相关 标准,制 定符 合本场 实际、操 作性 强 的 肉鸡养殖 技术操 作规 程。8 品种引进 8.1 引进的 雏鸡 应来 源于 具有 动物防 疫条 件许 可证 和种 畜禽生 产经 营许 可证 的非 疫区孵 化场 或种 鸡场,并 经产 地动 物卫 生监 督 机构 按 家禽 产地 检疫 规程 检疫 合格。8.2 同一栋 鸡舍 饲养 的所 有肉鸡,应来源 于同 一个 种 鸡 场相同 批次 的雏 鸡。8.3 引进雏 鸡时,运 输前 应对 运输工 具进 行清 洗和 消毒。8.4 引进雏 鸡时应 索要 种 畜禽 生产经 营许 可证 复印 件、动物检 疫合 格证 和发 票。9 饲养管 理 9.1 饲养模 式 9.1.1 肉鸡采用 平养、笼养 和笼 平混合 养殖。地 面平 养应 选择合 适的 垫料,垫 料要 求干燥、松 软、吸散水好、无霉变。9.1.2 采用按 场区全进 全出 或按 栋舍全 进全 出的 饲养 模式。9.2 饲养密度 依据品 种、生理 阶段 和饲 养方式 确定 适宜 的饲 养密 度。9.3 饲喂 9.3.1 采取定 时或自动 饲喂,每 日清洗 或清 理 饲喂工 具。9.3.2 保持饲 料新 鲜,不发 生霉 变;更 换饲 料或 饲料 配方 时要渐 进进 行,避免 对鸡 群造成 应激。9.4 饮水 9.4.1 定期对 肉鸡 饮用 水 水 质进 行监测,水质符 合 NY 5027 的要 求。DB41/T 11292015 4 9.4.2 采用自 由饮 水,水容 器应 定期清 洗、消毒,饮 水管 线应定期 检查 与 清洗。9.5 温度与 湿度 鸡舍内 的温 度、湿度 应 根据鸡群 的生 理 阶段、气候 条件和 供温 方式 进行 调节。进雏 前1 d2 d 开始预温,舍内 温度30 32 为 宜,进雏 第2周 起温 度每周降低3 左 右,到第5 周至 出栏 舍温保 持21 23。温度 应根据日 龄 保持在50%65%。9.6 光照 应依据 肉鸡 不同 生理 阶段 调节光 照时 间和 光照 强度,光照 应柔 和、均匀。1 d 3 d光照时 间为24 h光照;4 d 7 d,每 天减1 h,直 至每 天20 h光照;出栏前1周,采 用连 续23 h 光照。密闭 式鸡 舍 采用间歇式光 照程 序。9.7 通风 在满足 肉鸡 对环 境温 度要 求的同 时,应根 据饲 养品 种、日 龄、体重、规 模 和 外界温、湿度 调节鸡舍通风量,通风不 留死 角。10 卫生消 毒 10.1 消毒剂 选择 根据消毒对 象,应选择对 人、鸡 和环 境 安全、无残 留,对 设施 设备 无腐蚀 性的 低毒 高效 消毒 剂。10.2 车辆消 毒 车辆进 出场,车 轮经 过消 毒池消 毒,车身 和车 盘采 取喷雾 消毒。10.3 环境消毒 鸡舍周围、道路应 坚持 每周喷洒 消毒1次,场周 围及 场内污 水池、排粪 坑、下水道,每月 消毒 一 次。一旦周 边有 疫情 或本 场出 现疫情,可 以根 据自 身条 件增加 消毒 频率。10.4 带鸡消毒 每周至 少1 2次带鸡 消毒,减少 环境 中的 微生 物和 空气中 的可 吸入 颗粒 物。10.5 鸡舍消 毒 鸡群出场 后,应对 空舍 进行彻底 清理、清扫,高压 水枪冲 洗,然后用 消毒 液进行全 面喷 洒消 毒,最后密闭 鸡舍 熏蒸 消毒。鸡 舍彻底 消毒 后到 进鸡 前应 空舍至 少2 周,使用前通 风2 d3 d。10.6 用具消 毒 采取喷 雾、高温、熏蒸 等 适宜有 效的 消毒 方法,定期对 饮水设 备、喂料器 等用具进 行消 毒;诊 疗和防疫器 械在 使用 前宜 采用 浸泡、高压、高 温或 其他 适宜消 毒方 法消 毒。11 疫病防控 11.1 免疫 DB41/T 11292015 5 11.1.1 结合当 地疫 病流 行情 况和 本场实 际,制定 和实 施 科学的免 疫程 序和 免疫 计划。对农 业部 规定的重大禽 类疫 病,应按 其要 求采取 相应 的预 防措 施。11.1.2 使用的 疫苗 应从 具有 兽用 生物制 品生 产或 经营 资格 的单位 购进,且 具有 农业 部 批准的 产品 文 号或者经 农业 部批 准注 册进 口的疫 苗。不得 使用 未经 农业部 批准 或已 淘汰 的疫 苗。11.1.3 疫苗的 运输 和贮 存应 严格 遵循生 物制 品企 业产品说 明书要 求的 条件。11.1.4 免疫接 种应 遵照 疫苗 使用 说明书 标注 的免 疫途 径、免疫方 法和 免疫 剂量。11.1.5 免疫活 苗时,免 疫前、后 和当天 不宜 对鸡 舍进 行带 鸡消毒。使用弱 毒菌 苗免 疫时,在免 疫前后7 日内 不宜 使用 疫苗 菌株 敏感的 抗菌 药物。11.1.6 有条件 的肉鸡 场应 定期组 织 免疫 抗体 监测,根 据抗 体增减 规律 及时 调整 免疫 程序和 疫苗。11.1.7 免疫后 应观 察鸡群 不 良反 应,发 现问 题及 时采 取补 救措施。11.2 疫病监测 11.2.1 肉鸡场应结 合当 地疫 病流 行的实 际情 况,制定 疫病 监测方 案并 实施,并应及 时将监 测结 果报告当地兽 医行 政主 管部 门。11.2.2 肉鸡场应接 受并 配合 当地 动物卫 生监 督机 构的 监督 检查和 动物 疫病 预防 控制 机构的 疫病 普查、监测工 作。11.3 疫病扑灭 11.3.1 发生疫 病或 怀疑 发生 疫病 时,立 即向 当地 兽医 行政 主管部 门报 告疫 情,并及 时隔离、诊 断。11.3.2 确诊发 生国 家或 地方 政府 规定应 采取 扑杀 措施 的疫 病时,肉鸡 场应 配合 当地 兽医行政 主管 部门对本场 实施 的严 格封 锁、扑杀和 彻底 消毒 等措 施。12 饲料和 饲料 添加 剂 管理与 使用 12.1 肉鸡场 采购 的商品 饲料和 饲料添 加剂 应来 源 于 取得 饲料行 政主 管部 门生 产许 可证的 生产 企业,饲料预混 料 和添加 剂 应有产 品批准 文号;使用的 进口 饲料和饲 料添 加剂 应有 农业 部颁发 的 饲料 和饲料 添加剂进口 登记 证。12.2 使用的 饲料 原料、饲 料添 加剂和 饲料 药物 添加 剂应 符合 饲料 原料 目录、饲料添 加剂 品种目录、饲 料药 物添 加剂 使 用规范 和 饲 料添 加剂 安全使 用规 范 规定,其 产品质 量应符合 相关 标准。12.3 肉鸡场委托 饲料 生产 企业 代加工 含药 物饲 料,应符合 饲料 药物 添加 剂使 用规范 公告的 补充 说明要求。12.4 肉鸡场自配 饲料 的卫 生指 标应符 合 GB 13078 的要 求。12.5 饲料贮 存场 所应 干燥、密闭、防鼠和 防鸟。发现不 合格和 变质 饲料 应及 时进 行 无害 化处 理,不应存放在 饲料 贮存 场所 内。饲料贮 存场 地不 应使 用化 学药物 灭鼠、杀 鸟。12.6 药物添 加剂 应遵 循 休药期 具体规 定。制药 工业 副产 品不应 作为 肉鸡 饲料 原料。13 兽药管理与 使用 13.1 肉鸡场 采购 的兽 药应 是取得 兽医 主管 部门 兽药 生产 许可证 的企业 生产 并具有 批准文号 的产品,或者经农 业部 批准 注册 进口 的兽药 产品,其 产品 质量 应符合 相关 的国 家兽 药质 量标准。不 得使 用 未经农业部批准 或已 经淘 汰的 兽药。13.2 农业部 规定 的兽 医处 方药,应凭 执业 兽医 师开具的 处方购 买 和使用。13.3 兽药运输和 保存 应 遵循 产品说明 书的 要求。药 房应 有专人 管理,摆 放整 齐。DB41/T 11292015 6 13.4 兽药使用 应遵循 产品 标签 上标明 的用 途、使用 剂量、疗程、注 意事 项等 要求,不得滥 用兽 用 抗菌药。13.5 禁止使用 禁止 在饲 料和 动物饮 水中 使用 的药 物品 种目录、食 品动 物禁 用的兽药 及其 它化合物清单 中规 定的 药物 及 其它化 合物。禁止将原 料药直接 添加 到饲 料及 饮水 中或直 接饲 喂;禁止使 用人用药。13.6 上市前 应按 兽 药停 药期 规定 的要 求,严格 执行 休药期。14 防鸟、灭鼠 与杀 虫 14.1 鸡舍应 采取 防护 措施,防 止鸟类 飞入 鸡舍。14.2 定期使 用器 具或 药物 灭鼠,并应 及时 收集 死鼠 和残 余鼠药 进行 无害 化处 理。14.3 定期采 用高 效低 毒化 学药 物杀虫,防 止昆 虫传 播疾 病。14.4 灭鼠与 杀虫 时应 避免 灭鼠、灭蝇 诱饵、杀虫剂 污染 饲料和 饮水。15 废弃物 处理 15.1 每天定 时清 理鸡 粪,并及 时运到 废弃 物处 理区,采 取堆积 生物 热发 酵或 其它 有效方 法对 鸡 粪 进 行无害化 处理 并资 源 化利用。不得 将未 进行 无害 化处 理的鸡 粪运 往场 外。15.2 因病解 剖、扑杀 的 病死 鸡 应按GB 16548 的要 求无 害化处理。15.3 垫料、残余 疫苗 和使 用过 的疫苗 瓶应 采取 焚烧、高 压等措 施做 无害 化处 理。16 肉鸡出场 16.1 出场 前 4 h 6 h 使 鸡吃 光 饲料,吊起 或移 出料 槽和 一切用 具,饮水 器在 抓鸡 前 撤除。16.2 宜夜晚 出场,舍 内安 装蓝 色或红 色灯 泡,使光 线减 至最小 限度。16.3 肉鸡出 场时 应缩 短抓 鸡和 装运时 间,防止 碰伤,避免 颠簸、高 低温、通 风不 良等应 激。16.4 在休药 期内 的肉鸡 禁止销 售。16.5 出栏肉 鸡检 疫应 符合 GB 16549 的要求。17 养殖档案 17.1 肉鸡场 应建 立养 殖档 案,主要包 括引 种、生产、培 训、饲 料和 饲料 添加 剂采 购与使用、兽药采购与使用、免 疫、消毒、疫 病监测、病 死鸡 无害 化处 理、鸡 肉检测、销售 等 记录。17.2 每项生 产记 录要 全面、真 实,具 有可 追溯 性。所有 生产记 录应 在肉鸡 清群后 保存 三 年以 上。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