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评定DB5201/T 13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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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 7.2 0 0CCS A 0 05201贵 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E v a l u a t i o n o f s p o r t s t o u r i s m d e m o n s t r a t i o n b a s e2 0 2 3-0 7-2 8 发 布 2 0 2 3-1 0-0 1 实 施贵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25 评 定 指 标.26 评 定 流 程.3附 录 A(规 范 性)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4附 录 B(规 范 性)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7 DB5201/T 132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贵阳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阳市体育局、贵州体育旅游研究院、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展研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俊、席晓光、方贤泽、田雯鑫、董英雄、嬴泽、肖刚、林蓬、丁羽、邹甜甜。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1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的 术 语 与 定 义、基 本 要 求、评 定 指 标、评 定 流 程 等。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贵 阳 市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的 评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0 0 0 1.2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2 部 分:旅 游 休 闲 符 号G B/T 1 0 0 0 1.4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4 部 分:运 动 健 身 符 号G B/T 1 8 9 7 3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 1 9 2 7 2 室 外 健 身 器 材 的 安 全 通 用 要 求G B/T 2 2 1 8 5 体 育 场 馆 公 共 安 全 通 用 要 求C J J 1 4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设 计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体 育 旅 游以 体 育 运 动 为 核 心,以 现 场 观 赛、参 与 体 验 及 参 观 游 览 为 主 要 形 式,以 满 足 健 康 娱 乐、旅 游 休 闲 为目 的,向 大 众 提 供 相 关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一 系 列 经 济 活 动。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建 设 体 育 旅 游 接 待 设 施,提 供 体 育 旅 游 产 品 和 服 务,开 展 体 育 旅 游 活 动,对 当 地 体 育 旅 游 发 展 具 有示 范 引 领 作 用 的 基 地。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依 托 城 市 大 型 商 场、工 业 园 区 闲 置 空 间、体 育 场 馆、生 态 体 育 公 园、森 林 公 园、乡 村 振 兴 建 设 点 等现 有 条 件,植 入 电 子 竞 技、时 尚 运 动、户 外 运 动、水 上 运 动、泵 道、场 地 汽 摩、冰 雪 运 动、康 养 健 身、体 育 医 疗 等 体 育 元 素,开 展 体 育 旅 游 活 动,推 进 体 育 旅 游 融 合 发 展,拉 动 体 育 旅 游 消 费,对 当 地 体 育 旅游 发 展 具 有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的 基 地。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依 托 区 域 内 国 家 A A A 级 或 以 上 景 区,建 设 有 汽 车(房 车)营 地、航 空 营 地、户 外 拓 展 营 地、水 上 乐园、冰 雪 乐 园 等 体 育 旅 游 项 目,发 展 山 地 骑 行、户 外 极 限、路 跑 健 身、探 洞、徒 步、垂 钓、速 降、绳 攀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2等 体 育 旅 游 业 态,举 办 各 类 体 育 赛 事,开 展 体 育 旅 游 活 动,对 当 地 旅 游 景 区 发 展 具 有 示 范 带 动 作 用 的 基地。4 基 本 要 求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分 为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申 请 评 定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取 得 相 关 营 业 证 照,管 理 制 度 健 全、工 作 机 制 规 范、分 工 明 确 有 序;b)应 有 经 营 管 理 主 体 及 持 有 相 关 专 业 证 书 的 工 作 人 员;c)体 育 旅 游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良 好,且 全 年 持 续 提 供 体 育 产 品 和 服 务;d)体 育 旅 游 业 态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电 子 竞 技、时 尚 运 动、户 外 运 动、水 上 运 动、泵 道、场 地汽 摩、冰 雪 运 动、康 养 健 身、体 育 医 疗 等;e)近 一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生 态 环 境 责 任 事 故、市 场 秩 序 问 题 及 其 他 严 重 违 法 违 规行 为。申 请 评 定 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应 为 国 家 A A A 级 或 以 上 旅 游 景 区;b)运 营 满 1 年 及 以 上,取 得 相 关 营 业 证 照,管 理 制 度 健 全、工 作 机 制 规 范、分 工 明 确 有 序;c)应 有 经 营 管 理 主 体 及 持 有 相 关 专 业 证 书 的 工 作 人 员;d)体 育 旅 游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良 好,且 全 年 持 续 提 供 体 育 产 品 和 服 务;体 育 旅 游 设 施 项 目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汽 车(房 车)营 地、航 空 营 地、户 外 拓 展 营 地、水 上 乐 园、冰 雪 乐 园 等,体 育 旅 游 业 态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山 地 骑 行、户 外 极 限、路 跑 健 身、探 洞、徒 步、垂 钓、速 降、绳 攀 等;e)近 三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生 态 环 境 责 任 事 故、市 场 秩 序 问 题 及 其 他 严 重 违 法 违 规行 为。5 评 定 指 标指 标 设 置5.1.1 基 本 指 标基 本 指 标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基 础 设 施:包 括 场 地 场 馆、厕 所 服 务、信 息 标 识;b)配 套 设 施:包 括 餐 饮 住 宿、购 物 消 费;c)运 营 管 理:包 括 管 理 制 度、团 队 建 设、满 意 度 与 投 诉、品 牌 营 销、规 划 计 划。5.1.2 示 范 指 标示 范 指 标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体 育 旅 游 项 目 建 设:包 括 项 目 建 设;b)市 场 主 体 培 育:包 括 社 会 组 织、企 业 实 体;c)运 动 赛 事:包 括 赛 事 打 造;d)效 益 评 价:包 括 经 济 效 益、社 会 效 益。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35.1.3 创 新 指 标创 新 指 标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产 业 融 合:包 括 会 议 会 展、研 学 培 训、文 化 弘 扬、乡 村 振 兴;b)技 术 应 用:包 括 互 联 网。5.1.4 加 分 指 标加 分 指 标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存 量 资 源 的 盘 活 及 利 用;b)体 育 旅 游 大 数 据 应 用 及 效 果;c)引 入 知 名 体 育 或 旅 游 类 品 牌 企 业 入 驻;d)体 育 旅 游 产 品 创 新 和 模 式 创 新;e)策 划 组 织 有 创 意 的 事 件 或 营 销 方 式。指 标 内 容 及 要 求5.2.1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要 求 见 附 录 A。5.2.2 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要 求 见 附 录 B。指 标 分 值5.3.1 分 值 设 定 及 权 重5.3.1.1 评 定 指 标 分 值 设 定 1 5 0 分,包 括:a)基 本 指 标 6 0 分,分 值 权 重 4 0%;b)示 范 指 标 6 0 分,分 值 权 重 4 0%;c)创 新 指 标 3 0 分,分 值 权 重 2 0%。5.3.1.2 加 分 指 标 分 值 设 定 1 0 分。5.3.2 评 分 细 则5.3.2.1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分 细 则 见 附 录 A。5.3.2.2 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分 细 则 见 附 录 B。6 评 定 流 程符 合 4.2 或 4.3 要 求 的 经 营 主 体,按 照 附 录 A 或 附 录 B 自 评 达 1 0 0 分 或 以 上,可 向 评 定 机 构 提 出申 请。评 定 机 构 组 织 专 家 按 照 附 录 A 或 附 录 B 的 要 求 进 行 现 场 核 实 及 评 分。根 据 现 场 核 实 及 评 分 结 果,由 评 定 机 构 组 织 专 家 择 优 认 定。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4A A附 录 A(规 范 性)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A.1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 见 表 A.1。表 A.1 城 镇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评定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1基本指标(6 0 分)基础设施(2 0 分)场地场馆(1 4 分)体育旅游项目设施及配套完善,场馆符合G B/T 2 2 1 8 5 的要求和(或)室外器材设施符合G B 1 9 2 7 2 的要求。62 有体育旅游接待设施及相关咨询人员。33基地内保证主要电信运营商通讯信号的全覆盖,并设有免费W I-F I。24 有停车场地及服务。35厕所供给(2 分)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符合C J J 1 4 的要求。26信息标识(4 分)有基地的基本情况介绍、体育旅游项目布局图等。27有 统 一 规 范 醒 目 的 标 识 指 示 系 统,符 合 G B/T 1 0 0 0 1.2 和G B/T 1 0 0 0 1.4 的要求。28配套设施(5 分)餐饮住宿(2 分)周边 5 公里范围内能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29购物消费(3 分)基地内开设有销售体育旅游相关商品的购物场所。31 0运营管理(3 5 分)管理制度(1 2 分)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如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每有 1 项得 1 分。31 1 有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0.51 2基地内有能满足体育旅游需求的安全设施,有体育旅游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工作规范、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等规范 性 制 度,在 体 育 旅 游 项 目 中 开 展 保 险 业 务 且 能 有 效 理赔。每有 1 项得 0.5 分。3.51 3基 地 内 体 育 场 馆 或 设 施 建 立 有 面 向 社 会 免 费 或 低 收 费 开放的管理制度。31 4有体育旅游运营产值等统计数据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录入,并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21 5团队建设(3 分)组建有专业团队运营和管理体育场馆或体育运动项目。31 6满意度及投诉(2 分)游客满意度测评制度健全,评价内容详细明确,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或建议,记录基本完整。11 7投诉制度健全,投诉建议渠道清晰明确,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基本完整。1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5表 A.1(续)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评定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1 8品牌营销(1 3 分)有能够体现体育旅游等特色的L O G O、广告语等传播内容。31 9有网站、微信公号、微博、抖音(快手或视频号)等官方平台,对基地体育旅游进行宣传。每有 1 项得 0.5 分。22 0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公交车身广告、地铁灯箱、广 告 牌 等 媒 体 上 开 展 品 牌 传 播 及 体 育 旅 游 项 目 宣 传 活 动至少 1 次。42 1获得媒体报道。国家级媒体报道得 4 分,省级媒体报道得2 分,市级媒体报道得 1 分。42 2规划计划(5 分)编制有基地体育旅游发展规划或计划。12 3规划或计划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体育元素突出。12 4 根据发展规划或计划制定有建设行动方案并已落地实施。22 5 与体育旅游类科研或智库机构建立咨询服务协作。12 6示范指标(6 0 分)体育旅游项目(1 0 分)项目建设(1 0 分)有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技、时尚运动、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泵道、场地汽摩、冰雪运动、康养健身、体育医疗等体育旅游项目。每有 1 项得 5 分。1 02 7市场主体培育(8 分)社会组织(2 分)成立或引进有体育旅游俱乐部,在招揽、组织客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2 8企业实体(6 分)引入体育旅游类企业入驻。每有 1 家得 2.5 分。5入驻企业中有省市体育旅游类社会组织成员单位。12 9运动赛事(1 2 分)赛事打造(1 2 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赛事或特色体育活动,或承办过市级及以上I P 赛事或活动。33 0近 1 年内举办有面向省、市人群,且参与度较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33 1近 1 年内举办或承办过竞赛性表演赛事。国家级得 6 分;省市级每次得 3 分,增加 1 次得 3 分;县级每次得 2 分,增加 1 次得 2 分。63 2效益评价(3 0 分)经济效益(1 5 分)5 0 0 万元年综合收入6 0 0 万元,得 3 分;6 0 0 万元年综合收入7 0 0 万元,得 4 分;年综合收入8 0 0 万,得 6分。63 31 0%体 育 旅 游 收 入 比 重 2 0%,得 2 分;2 0%体 育 旅 游收入比重3 0%,得 3 分;体育旅游收入比重3 0%,得 4分。43 45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1 0 万人次,得 3 分;1 0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2 0 万人次,得 4 分;2 0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3 0 万人次,得 5 分。53 5社会效益(1 5 分)运营主体吸纳有当地人口就业,每吸纳 1 人就业得 0.5 分。1 03 6通过体育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当地个体户或企业发展,每带动 1 家得 1 分。5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6表 A.1(续)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评定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3 7创新指标(3 0 分)产业融合(2 6 分)会议会展(8 分)举办或承办过体育旅游会议、会展或论坛。国家级得 8 分;省市级每次得 4 分,增加 1 次得 4 分;县级每次得 2 分,增加 1 次得 2 分。83 8研学培训(6 分)有青少年的体育研学项目,举办过体育冬、夏令营活动。63 9文化弘扬(6 分)体 育 旅 游 项 目 与 当 地 特 色 文 化 或 民 族 特 色 文 化 元 素 相 融合。64 0乡村振兴(6 分)与 周 边 乡 村 进 行 联 动,促 进 乡 村 振 兴 和 富 民 增 收 成 效 明显,如在乡村联动开设体育旅游项目、联动乡村农产品销售、带动乡村餐饮、住宿发展等。64 1技术应用(4 分)互联网(4 分)通 过 互 联 网 渠 道 提 供 体 育 旅 游 产 品 预 订、信 息 查 询 等 服务。44 2加分指标(1 0 分)体育旅游项目建设对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具有促进带动作用。44 3设置有智能健身设施,利用大数据、5 G、互联网、物联网、机器视觉等技术提供智能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体育服务。34 4 有省内外知名体育或旅游类品牌企业入驻,并形成基本的体育旅游产业链。14 5通过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在省内外同类型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14 6 通过策划组织有创意的事件或营销方式,对体育旅游进行营销并取得显著成效。1评定总分: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7B B附 录 B(规 范 性)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B.1 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 见 表 B.1。表 B.1 景 区 体 育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指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细 则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指标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1基础指标(6 0 分)基础设施(1 5 分)场地场馆(1 0 分)体育旅游项目设施及配套完善,场馆符合G B/T 2 2 1 8 5 的要求和(或)室外器材设施符合G B 1 9 2 7 2 的要求。42 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有体育旅游服务窗口及相关咨询人员。23基地内保证主要电信运营商通讯信号的全覆盖,并设有免费W I-F I。24 具有规模适度和管理完善的停车场地。25厕所供给(2 分)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符合G B/T 1 8 9 7 3 要求的A 级达 8 0%以上。26信息标识(3 分)有体育旅游项目布局图等,设置具有体育旅游特征的标识指示系统,符合G B/T 1 0 0 0 1.2 和G B/T 1 0 0 0 1.4 的要求。37配套设施(5 分)餐饮住宿(2 分)景区周边配备有休闲会所、度假别墅、餐饮娱乐等休闲住宿设施。28购物消费(3 分)景区内开设有体育装备及体育商品消费场所。39运营管理(4 0 分)管理制度(1 0 分)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如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每有 1 项得 1 分。31 0 有规范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0.51 1基地内有能满足体育旅游需求的安全设施,有体育旅游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工作规范、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等规范性制度,在体育旅游项目中开展保险业务且能有效理赔。每有1 项得 0.5 分。3.51 2有体育旅游运营产值等统计数据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录入,并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31 3团队建设(4 分)组建有专业团队运营和管理体育旅游项目。41 4满意度及投诉(4 分)游客满意度测评制度健全,评价内容详细明确,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或建议,记录基本完整。21 5投诉制度健全,投诉建议渠道清晰明确,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基本完整。21 6品牌营销(1 5 分)有能够体现体育旅游等特色的L O G O、广告语等传播内容。31 7有网站、微信公号、微博、抖音(快手或视频号)等官方平台,对基地体育旅游进行宣传。每有 1 项得 0.5 分。2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8表 B.1(续)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指标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1 8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公交车身广告、地铁灯箱、广告牌等媒体上开展品牌传播及体育旅游项目宣传活动至少1 次。41 9获得媒体报道。国家级媒体报道得 6 分,省级媒体报道得 3分,市级媒体报道得 2 分。62 0规划计划(7 分)编制有景区体育旅游发展规划或计划。22 1规划或计划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体育元素突出。12 2 根据发展规划或计划制定有建设行动方案并已落地实施。22 3 与体育旅游类科研或智库机构建立咨询服务协作。22 4示范指标(6 0 分)体育旅游项目(1 0 分)项目建设(1 0 分)有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房车)营地、航空营地、户外拓展营地、水上乐园、冰雪乐园等体育旅游设施项目。每有 1 项得5 分。1 02 5市场主体培育(1 1 分)社会组织(6 分)成立或引进体育旅游俱乐部,在招揽、组织客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2 6成立或引进体育旅游俱乐部为省市级体育旅游社会组织成员单位。省级得 2 分,市级得 1 分。22 7与旅行社建立有合作关系,常态化组织客源参观景区和观摩体育赛事。22 8企业实体(5 分)成立或引入体育旅游企业入驻。每有 1 家得 2 分。4入驻企业中有省市体育旅游类社会组织成员单位。12 9运动赛事(9 分)赛事打造(9 分)举办或承办I P 品牌的体育旅游活动。23 0 有特色主题体育旅游表演项目或节庆活动。13 1近 1 年内举办或承办过竞赛性表演赛事。国家级得 6 分;省市级每次得 3 分,增加 1 次得 3 分;县级每次得 2 分,增加1 次得 2 分。63 2效益评价(3 0 分)经济效益(1 5 分)8 0 0 万元年综合收入9 0 0 万元,得 3 分;9 0 0 万元年综合收入1 0 0 0 万元,得 4 分;年综合收入1 0 0 0 万,得6 分。63 31 0%体育旅游收入比重2 0%,得 2 分;2 0%体育旅游收入比重3 0%,得 3 分;体育旅游项目收入比重3 0%,得 4分。43 42 0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3 0 万人次,得 2 分;3 0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4 0 万人次,得 3 分;4 0 万人次年接待人数5 0 万人次,得 4 分;年接待人数5 0 万人次,得 5 分。5D B 5 2 0 1/T 1 3 2 2 0 2 39表 B.1(续)序号评定指标内容及要求指标分值自评计分评定计分3 5社会效益(1 5 分)运营主体吸纳有当地人口就业,每吸纳 1 人就业得 0.5 分。1 03 6通过体育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当地个体户或企业发展,每带动1 家得 1 分。53 7创新指标(3 0 分)产业融合(2 2 分)会议会展(6 分)举办或承办过体育旅游会议、会展或论坛。国家级得 6 分;省市级每次得 3 分,增加 1 次得 3 分;县级每次得 2 分,增加 1 次得 2 分。63 8研学培训(4 分)有青少年研学旅行营地,开设有体育旅游研学项目。23 9 有体育旅游培训体验类活动。24 0文化弘扬(4 分)体育旅游项目与当地特色文化或民族特色文化元素相融合。44 1乡村振兴(4 分)与周边乡村进行联动,促进乡村振兴和富民增收成效明显,如在乡村联动开设体育旅游项目、联动乡村农产品销售、带动乡村餐饮、住宿发展等。44 2康体养生(4 分)有健康管理、健康医药医疗、健康食材等运动康体项目。24 3 提供运动后恢复、理疗、保健等体育医疗服务的场所。24 4客群覆盖(4 分)客群覆盖(4 分)开展的体育旅游项目吸引各年龄人群广泛参与。44 5技术应用(4 分)互联网(4 分)通过互联网渠道或线上旅游平台(O T A),为游客参与体育旅游活动提供信息查询、预订等服务。44 6加分指标(1 0 分)设置有智能健身设施,利用大数据、5 G、互联网、物联网、机器视觉等技术提供智能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体育服务。34 7 利用景区资源开发或带动体育项目 3 项及以上,体育旅游经济带动效益明显。34 8 有省内外知名体育或旅游类品牌企业入驻,并形成基本的体育旅游产业链。24 9通过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在省内外同类型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15 0 通过策划组织有创意的事件或营销方式,对范围内体育旅游进行营销并取得显著成效。1评定总分:D B 5 2 0 1/T 1 3 2-2 0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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