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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 5.0 2 0.2 0CCS B 0 55328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地 方 标 准D B 5 3 2 8/2 3 2 0 2 3甜 龙 竹 栽 培 技 术 规 程2 0 2 3-1 0-3 0 发 布 2 0 2 3-1 2-3 0 实 施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西 双 版 纳 港 埠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提 出。本 文 件 由 西 双 版 纳 州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西 双 版 纳 港 埠 农 业 有 限 公 司、西 双 版 纳 州 林 业 技 术 服 务 中 心、西 南 林 业 大 学、墨江 县 林 业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强、陈 文 贵、杨 丽、许 宏 春、山 伟、李 优、杜 凡、李 定 生。D B 5 3 2 8/2 3 2 0 2 31甜 龙 竹 栽 培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西 双 版 纳 勃 氏 甜 龙 竹(D e n d r o c a l a m u s b r a n d i s i i)的 术 语 和 定 义、产 地 环 境、竹 苗 培 育、竹 林 营 造、竹 林 管 护、病 虫 害 防 治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西 双 版 纳 笋 用 勃 氏 甜 龙 竹(D e n d r o c a l a m u s b r a n d i s i i)的 栽 培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质 量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5 2 5 有 机 肥 料D B 5 3/T 4 8 7 云 南 甜 龙 竹 育 苗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勃 氏 甜 龙 竹 D e n d r o c a l a m u s b r a n d i s i i是 大 型 丛 生 竹 类 牡 竹 属 的 竹 种,其 鲜 笋 肉 质 脆 嫩 可 口,是 公 认 的 品 质 最 好 的 笋 用 竹 之 一。4 产 地 环 境4.1 基 本 要 求宜 选 择 海 拔 4 7 0 m 1 4 0 0 m 的 区 域,立 地 条 件 适 宜、地 势 平 缓,排 灌 条 件 好、交 通 便 利,应 远 离工 矿 区、公 路 铁 路 干 线 和 生 活 区,避 开 污 染 源。4.2 土 壤 环 境 质 量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3 9 1 的 规 定。4.3 灌 溉 水 质 要 求灌 溉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规 定。4.4 空 气 质 量 要 求D B 5 3 2 8/2 3 2 0 2 32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5 竹 苗 培 育按 照 D B 5 3/T 4 8 7 的 规 定 执 行。6 造 林 技 术6.1 造 林 地 选 择海 拔 1 4 0 0 m 以 下 的 低 山、浅 丘、山 谷 和 缓 坡 适 宜 造 林 的 地 块;土 层 深 厚、湿 润 肥 沃 的 砖 红 壤、赤 红壤、红 壤、紫 色 土 壤 更 宜。6.2 整 地6.2.1 整 地 时 间于 每 年 秋 冬 季 至 次 年 3 月 进 行。6.2.2 整 地 方 法清 除 造 林 地 杂 草、灌 丛、石 块;可 结 合 地 块 实 际 条 件 选 择 带 状、块 状 或 点 状 整 地 方 式;有 条 件 实 行以 耕 代 抚 的 地 块 应 进 行 全 面 整 地。6.2.3 挖 塘挖 塘 规 格 可 根 据 不 同 竹 苗 类 型 而 定,塘 的 长、宽、深 一 般 为 8 0 c m 8 0 c m 6 0 c m。挖 塘 时 应 将 表土 和 生 底 土 分 开 放 置。6.3 造 林 密 度在 无 立 木 林 地 造 林 时,初 植 密 度 一 般 为 2 2 丛/亩,株 行 距 5 m 6 m;若 造 林 地 立 地 条 件 较 差 的 地 块初 植 密 度 可 为 3 3 丛/亩,株 行 距 4 m 5 m。在 疏 林 地 或 灌 木 林 地 造 林,初 植 密 度 可 为 1 0 丛/亩,株 行 距 8 m 8 m,适 当 保 留 原 有 林 木。6.4 造 林 季 节宜 在 每 年 6 月 7 月 雨 季 造 林。6.5 造 林 方 法6.5.1 定 植 方 法在 定 植 塘 穴 底 部 施 入 约 1 0 c m 厚 的 充 分 熟 化 的 农 家 肥,回 填 约 2 0 c m 厚 的 土 壤,然 后 将 竹 苗 直 立 于穴 中,切 口 处 紧 贴 植 穴 的 下 侧 壁,竹 秆 应 保 持 端 正,分 层 回 土 和 灌 水 进 行 打 浆 定 植,使 竹 蔸 和 根 系 与 土壤 充 分 接 触。先 回 填 表 土,再 回 填 生 土,适 当 踏 实,并 浇 透 定 根 水。6.5.2 定 植 要 求深 挖 塘(6 0 1 0 0)、浅 栽 竹(定 植 面 低 于 平 台 2 0)、打 泥 浆(种 苗 根 部 浆 根 或 种 植 坑 打浆)、浇 透 水(定 根 水)。D B 5 3 2 8/2 3 2 0 2 336.5.3 定 植 管 护定 植 后 可 用 杂 草 或 其 它 枯 落 物 覆 盖 在 竹 苗 周 围;若 在 旱 季 定 植 造 林,应 浇 透 定 根 水 后 用 塑 料 薄 膜 将其 根 部 周 围 覆 盖;若 持 续 超 过 5 d 不 下 雨 应 及 时 浇 水 保 持 土 壤 湿 润。6.5.4 分 蔸 苗 定 植 管 护在 阳 光 特 别 强 烈 的 地 方,需 用 干 草 将 竹 秆 整 个 包 住,在 竹 秆 第 一 节 打 孔 灌 水 并 用 塑 料 膜 包 扎;也 可在 其 伤 口 处 抹 上 粘 性 很 强 的 稀 泥,然 后 用 塑 料 薄 膜 和 绳 子 包 捆 好。7 抚 育 管 理7.1 幼 林 抚 育 管 理7.1.1 除 草定 植 后 的 竹 林 每 年 要 进 行 中 耕 除 草 3 4 次。6 月 7 月,应 全 面 除 草;8 月 9 月,结 合 深 翻 压 青,全面 清 除 杂 草,竹 蔸 覆 草;其 余 2 次 除 草 根 据 管 护 情 况 及 时 除 草。7.1.2 松 土新 造 竹 林,每 年 应 松 土 3 次,分 别 于 3 月 4 月、8 月 9 月、1 1 月 1 2 月 进 行。7.1.3 施 肥每 年 施 有 机 肥 或 益 生 菌 肥 2 次,施 用 的 有 机 肥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5 2 5 的 规 定。于 每 年 5 月 6 月 雨 季 前施 有 机 肥 或 益 生 菌 肥 8 0 0 k g 1 0 0 0 k g/亩,1 1 月 1 2 月 施 有 机 肥 或 益 生 菌 肥 1 0 0 0 k g/亩。施 肥 前 先 把 竹根 附 近 发 笋 位 置 的 土 壤 适 当 扒 开,晒 2 d 4 d 后 再 施 肥。施 肥 方 式 可 采 用 沟 施 或 穴 施,施 肥 覆 土 后,有灌 溉 条 件 的 竹 林 适 时 浇 水,保 持 土 壤 温 润。7.1.4 疏 笋、留 笋 养 竹疏 去 小 弱 病 害 的 竹 笋,保 留 生 长 健 壮 的 竹 笋。7.1.5 补 植 补 造对 较 大 空 穴 林 地 在 春 季 或 雨 季 进 行 补 植 补 造,要 求 补 植 竹 龄 1 a 生 袋 苗,分 蔸 苗 年 龄 1 a 2 a。母 竹 1 2 株 成 丛 挖 起,切 去 梢 部,留 3 5 盘 竹 枝。补 植 宜 当 年 进 行,次 年 补 植 效 果 不 佳。7.1.6 垦 复3 月 4 月 进 行,杂 灌 丛 生 的 竹 林 先 劈 杂,后 由 坡 下 向 坡 上 全 面 深 翻,深 度 4 0 c m 5 0 c m,杂 草 压 入土 中。坡 度 3 0 的 林 地 全 面 劈 杂,每 4 a 5 a 进 行 一 次 垦 复,水 平 带 状 轮 垦。7.2 成 林 抚 育 管 理7.2.1 竹 林 环 境 调 控清 除 病、腐、枯 立 竹,清 理 林 内 杂 灌 藤 蔓,平 铺 于 地 表 腐 烂 成 肥,清 除 石 块、老 竹 鞭、竹 伐 蔸 等。7.2.2 郁 闭 度 调 整适 时 将 竹 林 郁 闭 度 调 整 至 3 0%4 0%。郁 闭 度 大 的 适 当 间 伐 或 砍 伐 部 分 枝 丫。D B 5 3 2 8/2 3 2 0 2 347.2.3 秆 龄 结 构 调 整通 过 选 留 母 竹,保 留 幼 龄 竹、壮 龄 竹,及 时 砍 除 受 损、倒 伏 或 有 病 虫 害 的 成 龄 竹,逐 步 砍 除 老 龄 竹和 全 部 砍 除 过 熟 竹 来 实 现 合 理 的 秆 龄 结 构。秆 龄 结 构 比 例 宜 为:一 年 生 幼 龄 竹 占 7 0%,二 年 生 壮 龄 竹 占3 0%。调 整 原 则 为“三 除 三 留”,三 除 即 清 除 老、弱、病 竹:三 留 即 留 健 壮、生 长 优 良、无 病 虫 害 的 竹。7.2.4 秆 龄 调 整 对 象一 次 改 造 达 不 到 合 理 年 龄 结 构 比 例 要 求 时,在 确 保 立 竹 盖 度(8 0%左 右)秆 龄 结 构 均 匀 度 的 前 提 下,第 一 年 要 适 当 保 留 部 分 老 竹,留 下 一 部 分 第 二 年 通 过 选 留 母 竹 后 再 进 行 调 整,若 调 整 还 不 到 位,可 通 过第 三 年、第 四 年 继 续 选 留 母 竹 再 进 行 调 整,直 至 秆 龄 结 构 比 例 调 整 到 位 后,正 常 转 入 丰 产 稳 产 经 营 状 态。7.2.5 留 母 竹 调 整 时 间选 留 母 竹 在 新 竹 抽 枝 展 叶 之 后 至 竹 林 孕 笋 之 前,即 每 年 的 3 月 4 月 份 进 行。7.2.6 留 笋 调 整 时 间留 笋 与 竹 林 培 育 选 留 母 竹 目 标 一 致 且 选 择 健 壮 的 竹 笋 留 做 母 竹,要 求 在 竹 林 中 分 布 基 本 均 匀;笋 密度 调 整 时 间 在 每 年 的 集 中 发 笋 季 节 6 月 9 月 进 行。7.2.7 断 稍 调 整 秆 立 度7.2.7.1 断 稍 时 间新 秆 在 新 竹 展 叶 前 进 行,老 秆 在 1 1 月 1 2 月 或 2 月 3 月 进 行。7.2.7.2 断 稍 位 置立 竹 分 枝 1/2 1/3 以 上 的 部 分。7.2.7.3 断 稍 要 求应 确 保 剪 口 平 滑,竹 秆 不 能 破 损、撕 裂;剪 口 应 紧 靠 保 留 的 顶 盘 枝 丫,避 免 最 后 一 节 竹 秆 积 水;应保 持 竹 冠 在 同 一 个 受 光 平 面。7.2.7.4 冠 盖 度 调 整上 层 林 冠 盖 度 若 超 3 0%4 0%,要 及 时 修 枝 打 岔 调 整 盖 度,使 上 层 林 冠 盖 度 保 持 在 3 0%以 下。8 促 笋 早 发 技 术每 年 1 1 月 入 冬 前,在 竹 丛 周 围 开 挖 3 0 c m 5 0 c m 宽,3 0 c m 4 0 c m 深 的 沟,施 入 有 机 肥 2 0 k g/丛,然 后 浇 透 水 覆 盖 地 膜,每 过 2 0 d 3 0 d 掀 开 薄 膜 一 侧 浇 透 水 再 盖 上 薄 膜,配 合 适 时 灌 水,提 高 土 壤 温 度和 湿 度,促 进 笋 芽 萌 动,2 月 上 旬 即 开 始 发 笋,可 提 前 3 个 多 月 发 笋。9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科 学 防 控,综 合 治 理。提 倡 物 理 和 生 物 防 治,非 必 要 不 采 用 化 学 农 药 防 治。不 得 使 用 国家 明 令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农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3 9 3 的 规 定。采 笋 期 禁 止 使 用 化 学 农 药。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方 法 可 参 照 附 录 A,附 录 B。AD B 5 3 2 8/2 3 2 0 2 35附 录 A(资 料 性)勃 氏 甜 龙 竹 主 要 虫 害 防 治 方 法有害生物名称 危害特征 防治方法竹蚜A p h i s b a m b u s a eF u l l a a y成 若虫 群 集竹 嫩枝 上 吸食 汁 液,引 起煤污病发生,严重时引起竹枝枯死。保 护 利用 天 敌 控制 竹 蚜 发 生。蚜 虫 越冬 前 和 春夏 季 对 虫 口密 度 较高 的 竹枝,可 使用 天 然 除 虫菊 素 进 行局 部 涂 抹。一 般 使 用棉 花 或 海绵蘸取适量的天然除虫菊素溶液,涂抹在害虫经常出现的区域。竹织叶野螟A l g e d o n i ac o c l e s a l i s幼虫吐丝缀叶,使当年生新竹叶成苞,严 重危 害 时,竹叶 被 吃光,影响 竹 鞭生 长及 下 年度 出笋,甚至 使 大面 积 竹子枯死。秋 冬 深挖 翻 土,可 击 毙 幼 虫或 土 茧,为 蜘 蛛、蚂蚁 提 供 食料。成虫发生期,应用灯光诱蛾。卵期释放赤 眼蜂,7 万头/亩。幼虫发生 期,使用 苦 参 碱 及 氧 化 苦参 碱(苦 参 等 提取 物)稀 释 1 0 0 0-1 5 0 0 倍,均匀喷雾。竹镂舟蛾L o u d o n t a d i s p a r幼 虫取 食 竹叶,严 重 时将 叶 食光,使竹枯死。影响出笋和竹材质量。合 理 砍伐,保 持竹 林 适 宜 密度,可 抑制 大 竹 镂 舟蛾 大 面 积繁 殖;及时 清 除落 地 叶 片及 小 枝,人工 摘 除 虫茧,减 少 虫源。利 用 趋光 性,在 成虫 发 生 期,装 置 黑光 灯 诱 杀。可 使用 蛇 床 子素(蛇 床子 提 取 物)按照推荐比例进行稀释,搅拌均匀后进行喷雾。每 3 0 毫升本产品需加入 1 0-1 5 升 水 中 进 行 喷 雾。保 护 与 利 用 天 敌,卵 期 释 放 赤 眼 蜂,7万头/亩。华竹毒蛾P a n t a n a s i n i c a幼 虫取 食 竹 叶,大 发 生时 将 竹 叶吃光,使大片毛竹林被毁;受害轻时,竹 笋显 著 地减 少,直 接影 响 竹林 的 发展。及 时 清 除 林间 地 面 枯枝 落 叶,破坏 其 结 茧环 境;该 虫多 集 中 在山 洼中 为 害,卵 集 中产 于 竹 秆 下部,茧 多结 于 竹 秆 下部 及 基 部,采 用 人工刮卵灭茧,效果好,且不会杀伤天敌。寄 生 蜂种 类 较 多,适 时 引 放,并 注 意加 以 保 护,华 竹 毒 蛾 虫 害不 严重 时 尽量 采 取 人工 防 治。幼 虫 3 龄 前 抗药 力 弱,在 病 害发 生 前 或发生 初 期,使 用 藜芦 碱,按 照推 荐 的 用药 量 和 稀 释倍 数,用喷 雾 器 均匀喷洒到竹叶的表面,使药液充分覆盖作物表面。每 7-1 0 天喷洒一次,连续使用 2-3 次。竹茎扁蚜(居竹伪角蚜)P s e u d o r e g m ab a m b u s i c o l a居 竹伪 角 蚜 寄生 在 竹 嫩枝 和 茎 秆上,虫 口 密度 常极 高,铺 满 嫩枝 和 茎秆,蚜 刺 吸茎 秆汁 液,嫩 枝 受害 后 萎缩 变褐 色,诱 发严 重 煤 污病,致使 整株 嫩枝、茎秆 上形 成 厚层 黑 色煤 污,地 面也 一 片污 黑,并 散发 出 一股 浓 烈臭味,重者造成竹子枯死。结 合 冬季 管 理;及 时 剪 除 有蚜 竹 笋,减 少 来 年 虫量。保 护 和利 用天 敌。每 年 5 月 6 月 竹 茎 扁 蚜 天 敌 繁 殖 旺 盛 的 季 节,不 喷 洒 可 致 天敌 灭 亡的 药 剂。喷 洒 药剂 应 掌 握在 天 敌 活 动和 蚜 虫 迁移、扩 散 之前的 2 月 3 月上旬进行。可用桉油精进行防治。在使用前应按照 1:2 0的 比 例将 桉 油 精用 水 进 行 稀释。喷 施方 法:将 稀释 后 的 桉油 精 溶 液用喷雾器对需要防治的竹林进行全面喷洒,确保喷洒均匀,不漏喷。使用 次 数:根 据 病虫 害 的 严 重程 度,确定 使 用 次 数。一 般 情况 下,每周喷洒一次,连续使用 2-3 次。D B 5 3 2 8/2 3 2 0 2 36A B附 录 B(资 料 性)勃 氏 甜 龙 竹 主 要 病 害 防 治 方 法有害生物名称 危害及症状 防治方法煤污病C a p n o d i u m s p.M e l i o l a s p.严重时 整个叶片 的小枝被 覆盖,严 重影响竹 的光合作 用。竹叶 表面形成 一层墨褐 色、表面 粗糙、厚薄不均匀的菌丝层。及时砍伐清除病害竹枝,保持合理的竹林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可减轻发病。该病由蚧壳虫、蚜虫诱发引起,应及时防治虫害。病害初期,使用 乙 蒜素 喷雾:稀释 1 5 0 0-2 0 0 0 倍液(苗期稀释 2 0 0 0-3 0 0 0倍液),均匀喷雾,间隔 7-1 0 天再喷一次,连 续2-3 次。淋根:用乙蒜素 1 5 0 0-2 0 0 0 倍液,顺杆喷淋,淋湿基部。叶斑病C l a d o s p o r i u mc l a d o s p o r i o i d e s病叶的叶斑从叶尖开始干枯,逐渐向叶柄发展,常有水 渍状斑纹,并向周 围扩展有 明显的发 病中心。病叶不易 脱落,潮 湿时叶背 可清晰地 看到灰绿 色绒状霉 层的病症。严重时 影响 竹株生长势,出笋减少甚至竹株枯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适当疏伐,使竹林通风透光,可减少发病;将带病枝叶钩下焚烧,减少侵染来源。苗圃发病时应集中防治。竹炭疽病C o l l e t o t r i c h u mg r a m i n i c o l u m发病初 期竹叶面 或叶尖上 出现浅褐 色小点,扩展后呈 近圆形或 不规则形 赤褐色病 斑。发病 后期病斑 中央组织 变为灰褐 色或灰白 色,斑缘 赤褐色,略降起,病斑上散 生黑色小 点粒,潮 湿条件下涌出据红色粘袍子团。适量增施磷钾肥、氮肥;及时剪除病落叶;发病初期 喷 菇 类 蛋 白 多 糖(菇 类 提 取 物),一 般 建 议 每 隔5-7 天喷洒一次,连续喷洒 2-3 次。要均匀地喷洒在作物的叶片正反面。竹疹病P h y l l a c h o r aS h i r a i a n a病叶上 先出现红 色病斑,后在病斑 中部产生 黑色光亮 的小点,有 1 至多个 黑色痣状 病症(子座),后期叶斑 梭形灰白 色或略带 红色,病 症位于梭形斑内。加强养护管理,增施有机肥和钾肥;及时修除病叶,集 中处 理,深 埋 或 烧毁。可将 寡 聚 糖(甲 壳 素),按推荐比例稀释后,直接喷洒于作物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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