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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91.2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2 部分:土地平整 Land reclamation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Part 2:Land levelling 2015-11-24 发布 2016-01-01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 991.22015 I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13 一般规 定.14 耕作田 块修 筑工 程.25 耕作层 地力 保持 工程.5 表1 土壤 物理、养 分、环境质 量指 标标 准.5表1 土壤 物理、养 分、环境质 量指 标标 准(续).6 DB61/T 991.22015 II 前 言 DB61/T 991 分为 7 个部 分,每个 部分 可单 独使 用:第1部分:规 划与 建设;第2部分:土 地平 整;第3部分:灌 溉与 排水;第4部分:农 田输 配电;第5部分:田 间道 路;第6部分:农 田防 护与 生态环 境保 持;第7部分:辅 助工 程。本部分 为DB61/T 991 的第2 部分。本部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部分 由陕 西省 国土 资源 厅提出 并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陕 西省 土地整 理中 心、陕西 诚业 土地勘 测规 划设 计公 司。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王正 秋、陈 悦、史鉴、张镝、丁天寿、崔耀武、魏 宏安、张晖、叶 伟。本部分 由陕 西省 土地 整理 中心负责解 释。本部分 首次 发布。联系信 息如 下:单位:陕西 省土 地整 理中 心 电话:029-88450992 地址:西安 市雁 塔区 高新 路52号高科 大厦 邮编:710075 DB61/T 991.22015 1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2 部分:土地平整 1 范围 DB61/T 991 的本 部分 规定 了土地 整治 高标 准农 田 建设 中,有关 土地 平整 工程 的一般 规定、耕作田 块修筑工 程、耕作 层地 力保 持工程 等要 求。本部分 适用 于 陕西 省 内各 级国土 资源 管理 部门 批准 建设的 土地 整治 高标 准农 田建设 项目,可 作为 项目设计、建 设管 理、施工 监理和 主管 部门 对项 目审 查、审 批、竣工 验收 的依 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6453.1 水土 保持 综合治 理 技术 规范 坡耕 地治理 技术 GB/T 16453.2 水土 保持 综合治 理 技术 规范 荒地 治理技 术 GB/T 16453.4 水土 保持 综合治 理 技术 规范 小型 蓄排引 水工 程 GB/T 30060 高标准 农田 建设通 则 TD/T 1007 耕地后 备资 源调查与 评价 技术 规程 TD/T 1036 土地复 垦质 量控制标 准 DB61/T 966 农 田土 壤培 肥技术 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耕作田块布置 3.1.1 布置要求 3.1.1.1 应根据 不同 工程 类型 项目 区 地形、地 貌,因地 制宜 进行耕 作田 块布 置。渭河 河谷冲 积平 原、渭北黄 土台 塬及 汉中 盆地 川道内 灌区 宜修 建方 田;秦巴山 地、汉中盆 地川 道内水田 宜布 设格 田;渭北黄土台塬、陕 北及 陕南 山地 丘陵区 坡耕 地上 宜布 设梯 田。3.1.1.2 耕作田 块应 与灌 溉、排水 工程、道路、农 田林 网布 局相协 调。3.1.1.3 耕作田 块布 置应 有利 于机 械作业、生 产管 理和 生态 环境保 护。3.1.1.4 耕作田 块布置 应尽量 保持 土地 权 属不变,方便 规模 化经营。3.1.2 各类型耕作田块布置 3.1.2.1 方田 应以村 庄定 路,以地 形定 渠,以 渠、路作 骨架 划块 定方。主干 路与 干、支渠(沟)应划大方,田间路和斗、农渠 应划生产 方,并 在方 田内 布置 田、水、路、林。应 沿渠、路植 树绿 化,以实现方 田林 网化。生产方 内一 般不 设固 定渠 道和道 路,只设 临时 渠道。坡度 大的 耕作 田块,原 则上应 沿等 高线 平行 布设。DB61/T 991.22015 2 3.1.2.2 格田 应在生 产方 内布 设格 田。3.1.2.3 梯田 3.1.2.4 梯田原 则上 应布 置在 25 以下 的坡耕 地上,25 以 上的连 片坡 耕地 一般 不应 纳入项 目区 范围。若 项目 区内 一个 较为 完整的 低坡 度坡 面上 夹杂 有少 量25 以 上坡 地,为 使农耕 地连 条、连片,方便耕作,也 可修 成梯 田。3.1.2.5 梯田应 修筑 在土 质好、坡 度缓、距离 村庄 较近、交 通方便、位 置较 低、邻近 水源的 地带。秦巴山区 应将梯田 优先 布置 在具备 灌溉 条件 的地 带。3.1.2.6 对需修 建梯 田的 区域,应 兼顾梁、峁、弯 等各 种微 地貌,宜沿 等高 线集 中连 片布置,当 等高线弯曲 过大 时,可大 弯就 势,小 弯取 直予 以顺 直。3.2 土地平整单元 3.2.1 方田区 方田区 以生 产方 为平 整单 元,每 块生 产方 控制 面积 一般为3hm215hm2,以6.5 hm2左右为 宜。渭河 河谷冲积 平原 与汉 中盆 地川 道区,每方 面积 可达6hm224hm23.2.2 水田区。井灌 或渠 井双 灌区,一般 一眼 井控制1个 2个生产 方。水田区 以格 田为 平整 单元,每块格 田面 积 宜为0.2hm20.7 hm2。丘陵 区地 形复 杂,每块 格田 面积 宜为0.06 hm20.07hm23.2.3 梯田区。梯田区 以一 块梯 田为 平整 单元,黄土 丘陵 沟壑 区 的 梯田大 多修 筑在15以上 的坡耕 地上,每块梯 田面积宜 为0.10 hm20.15hm2,最 小不 应 小 于0.03 hm2;渭北 台塬 区每 块梯田 面 积宜为0.3 hm20.9 hm23.3 平整度。3.3.1 方田生 产方 的平 整度,在 施工时 应控 制在 6cm 以 内,通 过耕 作后 应达到3cm 以内。3.3.2 格田平 整度 应达 到3cm 以内;旱作 田块 平整 度在 施工时 应控 制在 15cm 以 内,通 过耕 作后 应达到5cm 以内。3.3.3 喷微灌 田面 平整 度宜 在满 足管道 布设 情况 下适 当降 低。3.4 田面坡度 3.4.1 对于灌 溉生 产方,平整 后 应具有 均一 田面 坡降,顺 灌水方 向应 控制 在 1/800 1/400 以内,土壤透水性 强取 大值。3.4.2 格田内 田面 应近 乎水 平。3.4.3 灌溉梯田(条田)的 田面 坡度应 控制 在1/500 1/300;旱作梯 田田 边 1m 左右处,应 保留 6左右的反坡,做到 外高 内低。4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4.1 方田 DB61/T 991.22015 3 4.1.1 田块长度、宽度 生产方 田块 长度 与末 级固 定渠道 长度 相当,宽度是 相邻 的 两个 末级 固定 渠道 之间的 距离。田块长 度宜为300m 400m,宽度 宜为100m 200m。4.1.2 田块高程 应运用 数学 模型 方法 或划 分小方 格的方法,测 算出平整田 块平 均高 程。平整后田块 内所 有高 程,均应低于 引水 口渠 底高 程,否则应 调整 地面 坡降,适 当降低 田块 设计 高程。4.1.3 田块形状 田块形状 应 力求 规整,长边与短 边交 角 宜为 直角或 接近 直角;应避免 不规 则的三角 形与 多边 形;田块长宽 比不 宜小于4 1。4.2 格田 格田田块 一般长 为80m 150m,宽 为20m 30m。地 形复 杂的丘 陵区 的田块 长应为25m 50m,宽 应为7m 15m。4.3 梯田(条田)4.3.1 梯田分类 梯田根 据地 面坡 度不 同,分为陡 坡区 梯田 与缓 坡区 梯田;根据 田坎 建筑 材料 不同,分为 土坎 梯田、石坎梯 田和 植物 坎梯 田;根据断面形 式不 同,分为 水平梯 田、坡式 梯田、隔 坡梯田 和反 坡梯 田;根据梯田用途 不同,分 为旱 作物 梯田、水稻 梯田、果 园梯 田、茶 园梯 田等。4.3.2 防御暴雨标准 梯田的防御 暴雨 标准 一般 采用10 年一 遇3h 6h最 大 降雨。在干 旱半干 旱地 区 或其他 少雨 地区,可采用20年一遇3h 6h 最大 降雨。4.3.3 类型选用与布置 4.3.3.1 一般土 质丘 陵或 塬、台地 区宜修 筑土 坎梯 田;在土 石山区 和石 质山 区,坡耕 地中夹 杂有 大量石块、石砾 的,宜就 地取 材修筑 石坎 梯田。4.3.3.2 丘陵区 或山 区坡 耕地 坡度 一般 为1525,宜按 陡坡梯 田设 计;黄土 台塬 塬面以 及零 星分布于河 谷川 台地 上的 缓坡 耕地坡 度一 般 为5 15左右,宜 按缓 坡梯 田设 计。4.3.3.3 梯田区 应有 与田 间道 连通 的生产 路,当地 面坡 度较 陡时,生产 路盘 绕而 上修 筑,纵 向坡 度最大不应 超过 7。生 产路 可结合 梯田 田坎 修筑。4.3.3.4 在降雨 较少 的黄 土塬 区,可根据 坡面 来水 量,在梯 田内侧 布设 一定 数量 的水 窖,用 以拦 蓄道路径流 和梯 田内 排出 雨水,发展 集雨 灌溉;在 降雨 量多的 秦巴 山区,应 在梯 田 内、外配 置小 型蓄、引、排工程,就 近拦 蓄坡 面径 流用于 灌溉,并 保证 梯田 安全。4.3.4 田面长度 15以 下缓 坡 梯田 长 宜为150m 300m,15 以上 陡坡 梯田长 宜为100m 左右,最 短 不应 小于20m。4.3.5 田面宽度 4.3.5.1 土坎梯 田:田面 宽度 应 满足 灌溉 和机 耕要 求,缓坡 区 宜为 30m 50m,陡坡 区宜为8m 15m。DB61/T 991.22015 4 4.3.5.2 石坎梯 田:土石 山区 土层 一般较 薄,平整 后的梯田 土层厚 度应 不小 于 0.5m。当地面坡度 小于10时,田 面宽 度 应为 10m 12m;当 地面 坡度 在 1015 时,田 面宽 度 应为 8m 10m;当 地面 坡度在15 20 时,田面 宽度 应为 6m 8m。4.3.6 田坎设计 4.3.6.1 土坎梯田 4.3.6.1.1 田坎高 度:应 根据梯 田断 面要素、田坎 修筑工 程量 和稳定 性综合 考虑确 定。新修田 坎高度经验值 为:陕南 不宜 超过2m,关 中不 宜超过 3m,陕北不 宜 超过 4m;整 修田 坎可维持 原有 高度。4.3.6.1.2 田坎侧 坡:田坎侧坡 坡 比 宜为1:0.251:0.5。4.3.6.1.3 田边埂:土坎 梯田 的临 坎田边 应修筑 田边 埂,田边埂的内坡比 宜为 1:1;外坡 比随 田坎侧坡比;田边 埂应高出 田面0.3m0.5m,顶 宽 应为 0.3m0.5m。4.3.6.1.4 植物护 埂:田 坎外侧 应因 地制宜 栽植桑 树、花 椒等 经济灌 木或苜 蓿等草 本植 物,以 保护埂坎,增 加经 济收 入。4.3.6.2 石坎梯田 4.3.6.2.1 田坎高 度:应 根据梯 田断 面要素、田坎 修筑工 程量 和稳定 性等因素 综合 考虑 确定,一般不宜超过 3m。当地面坡 度 小于 10 时,田坎 高度 宜为 2.0m 左右;当地面坡 度 在 1015 时,田坎 高度宜 为 2.5m 左右;当 地面 坡度 在 15 20 时,田坎 高度 宜 为 2.8m 左右;当 地面坡 度 在 20 25时,田 坎 高度 宜 为3.0m。4.3.6.2.2 田坎侧 坡:田坎外 侧坡 比一般 为 1:0.2,当 地面 坡度小 于 15 时,其值 可加 大至 1:0.1;内侧为 直墙。4.3.6.2.3 田边埂:石坎 梯田 的临 坎 田边应 修筑 田边 埂,田 边 埂的内 坡比 宜为 1:1;外坡比随 田坎 侧坡比;田边埂 应高出 田面0.3m0.5m,顶 宽应 为 0.3m 0.5m。4.3.7 田坎修筑 4.3.7.1 土坎修筑 4.3.7.1.1 清基 4.3.7.1.1.1 应以各 台梯 田施 工线 为中 心,上 下各 划出 50cm60cm 宽,作 为清 基线。4.3.7.1.1.2 在清基 线范 围内 清除 表土 厚约30cm,临时 堆放 在清 基线附 近,施工 时与 整个 田面保 留 表土结合 处理。4.3.7.1.1.3 将清基 线内 的地 面翻 松10cm,清 除石 砾等 杂物,整 平、夯 实。4.3.7.1.2 修筑田坎 4.3.7.1.2.1 田坎应 用生 土填 筑,土中 不应夹 杂有 石砾、树 根、草皮等 杂物。4.3.7.1.2.2 修筑时 应分 层夯 实,每层 铺土厚 约20cm,夯 实后 厚 约 15cm。4.3.7.1.2.3 修筑时 整道 田坎 应全 面均 匀地同 时升 高,不应 出现 参差不 齐,影响 接茬 处质 量。4.3.7.1.2.4 田坎升 高过 程中 应根 据设 计田坎 坡度,逐 层向 内收 缩,并 将坎 面拍 光。4.3.7.1.2.5 随着田 坎升 高,田 坎后 的田面也 应相 应升 高,将坎后用土 填实,使田 面与 田坎紧密 结合。4.3.7.2 石坎修筑 4.3.7.2.1 清基 DB61/T 991.22015 5 坎基应 挖至 石基 或硬 土层 上成外 高内 低的 浅槽,槽 宽1.0m 左右、槽 深0.5m左右。4.3.7.2.2 修筑田坎 4.3.7.2.2.1 应备好 大小 搭配 均匀 的石 料,堆 放在 石坎 线下 侧。4.3.7.2.2.2 应逐层 向上 修砌,每 层都 采用比 较规 整的 长 40cm 50cm、宽 20cm 30cm、厚20cm 左右的大石 块砌 成田 坎外 坡。各块石 之间 上下 左右 都应 挤紧。上下 两层 的中 缝应 错开呈“品”字形。较长石坎每10m 15m 应留一沉 陷缝。4.3.7.2.2.3 中等大 小石 块应 砌在 石坎 内侧,石缝 应用 小石 块塞 紧并敲 打牢 固,边砌 边按 田坎设计 坡度收坡。4.3.7.2.2.4 在下挖 上填 与上 挖下 填修 平田面 过程 中,应将 夹杂 在土中 的石 块、石砾 拾起,分层 堆放在石坎 后面,形 成对 石坎 的支撑。在 水流 集中 的地 方,应 留 0.5m 宽的 排水 口,砌成 跌水 保护 田坎。5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5.1 客土回填 5.1.1 农用地 中土 层薄 以及 盐(碱)渍 地、建设 用地 中的 废弃地、未 利用 地中 原状 无土壤 的土 地,在平整后 应采取客 土覆 盖,增厚土 层。5.1.2 回填增 厚的 土层 应进 行土 壤改良。土 壤改 良 包 括对 沙、黏 土掺 沙掺 黏;对酸 化土壤 施用 生石 灰或土壤 调理 剂,使土 壤pH 值达到 正常 水平;对 盐碱 土壤采 取工 程和 土壤 调理 剂等措 施;对污 染土 壤采取工程、生物、化学等 措施进行 修复;进行深 耕深 松,施有机 肥、种植绿 肥、秸秆 还田 等,以达到 适宜农作物 生长 的新 耕作 层。5.2 客土土源 客土土 源应 数量 满足,地表 无污染,土内 无大 的砂 砾;取土场 不宜 接近 铁路、公路 路基,江河及 水库堰塘 堤岸,以 避免 安全 事故发 生;取土 应与 当地 的塘堰 清淤、河 道清 障、水利兴 修、道路 修建、鱼 池开挖等 结合,做 到一 举两 得。5.2.1 运距 客土土 源应尽 量接 近项目 区,减 少运输 距离,节约 运输费 用。客 土回 填距离 一般不 宜超过5km,否则应进行经 济分 析。5.2.2 客土质量 客土质 量指标应 符合 表1 的 要求。表1 土壤物理、养分、环境质量指标标准 指标 标准 物理指标 容重(g/cm31.01.45)有效土层厚度(cm)30 pH 6.58.5 电导率(ds/m)2 DB61/T 991.22015 6 表1 土壤物理、养分、环境质量指标标准(续)指标 标准 物理指标 团聚体总量(0.25 mm10mm)/(g/kg)100 大团聚体量(5mm)/(g/kg)30 养分指标 有机质(g/kg)2 全氮(g/kg)0.3 有效磷(mg/kg)2 速效钾(mg/kg)50 环境质量指标 镉(mg/kg)0.6 汞(mg/kg)1.0 砷(mg/kg)25 铜(mg/kg)100 铅(mg/kg)350 络(mg/kg)250 锌(mg/kg)300 镍(mg/kg)60 5.2.3 客土回填厚度 需增厚 土层 的地 块,覆土 后有效 土层 厚度 不得 小于60cm,耕作 层 应 达到25cm 30cm;无害 废弃 工矿地整治 应适当 增加 覆土厚 度,覆 土后有 效土 层厚度 一般不小于150cm;对于 铅、硫、砷、汞、锡 等有害废弃工 矿用 地一 般不 纳入 土地整 治高标准 农田 建设 范围。5.3 表土剥离与回填 5.3.1 所有平 整区 域有 条件 时均 应考虑 保留 表土。挖 方地 段应在挖土 前,剥离 厚度 为 20cm30cm 的表土,集 中堆 存,待平 整后 再行回 填;填方 地段 填土 厚度超 过50cm 时,应将 熟土上翻,回 填熟 土层 厚 度应为20cm 30cm。在陕 南 水稻区,如 在田 里种 有绿 肥,则 应将 绿肥 连同 熟土 切成边长 20cm 的立 方体,先搬移 至别 处,待田 面平 整后,再将 绿肥 块还 原铺 平。在 渭北 黄土 台原 区和 陕北应 因地 制宜 确定。5.3.2 为防止 填方 部位 新填 土经 灌溉和 耕作 后产 生沉 陷,在填方 处应 留有 相当 于填 土厚 度20%左右的虚高,以保证虚 土沉 陷后 田面达到设 计 高程。5.4 耕作层厚度 小麦、水稻 等浅 根系 作物,耕作 层厚 度不 应小于20cm;高梁、玉米 等深 根系 作物,耕作 层 厚度 不应小于50cm;当作 物种 类不 定时,耕作 层厚 度不 应小于50cm;当土体 含有 障碍 层时,耕作 层距 障碍 层应大于60cm。5.5 土壤培肥 土壤培 肥应 以有机肥 为主,通过 增施 有机 肥、秸秆 和绿肥,推 行保 护性 耕作;以有 机肥 与无 机肥 相结合培 肥为 辅,协同提升 土壤有 机质;应控制 氮肥 总量,分期 按需 追施,磷 钾肥衡 量补 充,中微 量 元 素因土补 缺。土壤 培肥 指标、培肥 技术 要求 应符 合 DB 61/T 966 的要 求。5.6 掺沙掺粘 DB61/T 991.22015 7 耕作层 土壤 构型 为通 体沙、通体 粘或 过沙 过粘 时,应通过 客土 调剂、原土掺 土、掺沙等 措施,使过黏、过 沙土 体达 到三 泥七 沙或四 泥六 沙的 壤土 范围。5.7 引洪淤灌 5.7.1 适用范围 引洪淤 灌适 用于 干旱、半 干旱水 土流 失地 区,以及 土层较 薄、土壤 质地 及肥 力较差 的土 地。5.7.2 引洪方式及技术要求 5.7.2.1 引坡洪淤地 当坡地 的中、下部是 梯田,其上 部与 中 部 是荒 坡、坡耕地 或林 草地,应 利用 梯田区 上部 的截 水沟 栏截坡洪,在 与截 水沟 相连 的排水 沟中 作临 时土 档,有控制 地将 坡洪 全部 或部 分逐台 引入 梯田 淤灌。5.7.2.2 引路洪淤地 暴雨期 间从 坡地 和农 田中 排出的 大量 地表 径流 汇集 于道路 网形 成的 路洪,可引入道路 两旁 低于 路面的农田 进行 淤灌。一般 不必专门修 建筑 物,只需 在暴 雨 期间用 小型 农具 就近 取土,在路边 作临 时小 土档,将路洪 引入 地中。对 每一 处淤地 面积、路 洪水 量、引水量 应进 行必 要的 调查、分析 和计 算。5.7.2.3 引沟洪淤地 在沟道 中、下游 较低 的沟 台 地上,或在 沟口 以外 附近 的 川台地 和滩地 上,当沟道 洪水中含 沙量 较高,来洪量 较小(一 般集 水面 积在1km22km2引沟洪 淤地 应修 建工 程设 施,主 要包 括拦 洪土 坝、溢洪道、引 洪输 水渠 系、田间工 程。一般 拦洪 土坝高度 宜为 5m 10m,渠 系一般 设置 干渠、支 渠两 级,田 间工 程应 事先 平整 土地,田边 应设置蓄 水埂、进水口 与出 水口。以下)时,可以 引沟 洪淤 地。工程设 施设计 应 按 照GB/T 16453.4 的规定 进行。5.7.2.4 引河洪淤地 中小河 流两 岸农 田或 荒滩 地位置 较低,暴雨 期间 高含沙 时段 可引河 洪淤 灌农 田;或淤 灌荒 滩、盐碱地为农 田。引河洪 淤灌 工程 包括 引水 渠首、引水 渠系、田 间工 程。渠 首工 程根 据不 同地 形条件,分有坝 引水 和无坝引 水两 类。渠系 一般 由干、支、斗渠 三级 组成。田间 工程 以渠 系为 骨架,将淤 灌区 划分 为若 干小区及田块,每 一田 块设 置蓄 水埂与 进、出水 口。工程设 施设 计应 按照 GB/T 16453.4 的规定 进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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