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3部分:油作DB11/T 889.3-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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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40.01 P 36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89.3 2014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3部分:油作 2014-03-26发布 2014-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889.3 2014 I 目 次 前言.V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要求.2 4 地仗工艺.3 4.1 材料要求.3 4.2 材料预加工.4 4.2.1 熬灰油.4 4.2.2 发制血料.4 4.2.3 梳理麻.5 4.2.4 打油满.5 4.3 主要工具.6 4.4 作业条件.7 4.5 麻布地仗.7 4.5.1 工艺流程.7 4.5.2 操作要求.8 4.5.2.1 砍活.8 4.5.2.2 撕缝.9 4.5.2.3 下竹钉.9 4.5.2.4 支油浆.9 4.5.2.5 捉缝灰.9 4.5.2.6 通灰.10 4.5.2.7 使麻.11 4.5.2.8 磨麻.12 4.5.2.9 糊布.13 4.5.2.10 磨布.13 4.5.2.11 压麻灰或压布灰.13 4.5.2.12 中灰.14 4.5.2.13 细灰.15 4.5.2.14 磨细灰.17 4.5.2.15 钻生桐油.17 4.5.3 各灰遍工序的闸线操作要求.18 4.5.4 修补一麻五灰地仗操作工艺.18 4.5.5 支条旧地仗清除和节点使麻(糊布)四道灰操作工艺.19 4.5.6 隔扇、槛窗旧地仗清除和节点糊布四道灰操作工艺.19 4.5.7 质量检验.20 4.5.7.1 主控项目.20 DB11/T 889.3 2014 II 4.5.7.2 一般项目.20 4.5.7.3 检验方 法及允许偏差.20 4.5.8 成品保护.21 4.6 单披 灰地仗.21 4.6.1 工艺流程.21 4.6.2 上 下 架大木 和隔扇、槛窗 等木装 修四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2 4.6.3 檐头部位 操作工艺.22 4.6.3.1 连檐瓦口、椽头 四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2 4.6.3.2 檐头部位局部 旧地仗清除,连檐瓦口、椽头找 补四道灰地仗 与椽望找 补 三 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5 4.6.4 斗栱三 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6 4.6.5 花 活 三 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7 4.6.6 仔边、楣子边框三 道灰地仗操作工艺 及菱花、棂 条 二 道灰地仗操作工艺.29 4.6.7 质量检验.30 4.6.7.1 主控项目.30 4.6.7.2 一般项目.30 4.6.7.3 检验方 法与允许偏差.31 4.6.8 成品保护.31 5 油 饰(油 皮).31 5.1 熬制 光 油.31 5.1.1 材料要求.31 5.1.2 主要 器 具.32 5.1.3 作业条件.32 5.1.4 工艺流程.32 5.1.5 操作工艺.32 5.1.6 质量检验.32 5.1.6.1 主控项目.32 5.1.6.2 一般项目.32 5.1.6.3 成品保护.33 5.2 颜 料 光 油 颜色配置.33 5.2.1 材料要求.33 5.2.2 主要 器 具.33 5.2.3 作业条件.33 5.2.4 操作工艺.33 5.2.5 质量检验.34 5.2.5.1 主控项目.34 5.2.5.2 一般项目.34 5.2.6 成品保护.34 5.3 油 皮.34 5.3.1 材料要求.34 5.3.2 主要 器 具.35 5.3.3 作业条件.35 5.3.4 工艺流程.35 DB11/T 889.3 2014 III 5.3.5 操作工艺.35 5.3.6 质量检验.36 5.3.6.1 主控项目.36 5.3.6.2 一般项目.36 5.3.7 成品保护.36 6 饰金.36 6.1 贴金.36 6.1.1 材料要求.36 6.1.2 主要 器 具.37 6.1.3 作业条件.37 6.1.4 工艺流程.37 6.1.5 操作工艺.37 6.1.6 质量检验.38 6.1.6.1 主控项目.38 6.1.6.2 一般项目.38 6.1.7 成品保护.38 6.2 泥金.38 6.2.1 材料要求.38 6.2.2 主要 器 具.38 6.2.3 作业条件.38 6.2.4 操作工艺.38 6.2.5 质量检验.39 6.2.5.1 主控项目.39 6.2.5.2 一般项目.39 6.3 扫金.39 7 烫蜡、匾额、粉刷 工程.39 7.1 烫蜡.39 7.1.1 材料要求.39 7.1.2 主要 器 具.39 7.1.3 作业条件.39 7.1.4 工艺流程.39 7.1.5 操作工艺.39 7.1.6 质量检验.40 7.1.6.1 主控项目.40 7.1.6.2 一般项目.40 7.1.7 成品保护.40 7.2 匾额 地仗 及饰面.40 7.2.1 材料要求.40 7.2.2 主要 器 具.40 7.2.3 作业条件.41 7.2.4 工艺流程.41 7.2.5 操作工艺.41 7.2.6 质量检验.42 DB11/T 889.3 2014 IV 7.2.6.1 主控项目.42 7.2.6.2 一般项目.42 7.2.7 成品保护.42 7.3 粉刷.42 7.3.1 材料要求.42 7.3.4 工艺流程.43 7.3.5 操作工艺.43 7.3.6 质量检验.44 7.3.6.1 主控项目.44 7.3.6.2 一般项目.44 7.3.7 成品保护.44 DB11/T 889.3 2014 V 前 言 DB11/T 889文物建筑 修 缮 工程操作 规 程 分为 四 部分:第 1部分:瓦石 作;第 2部分:木 作;第 3部分:油作;第 4部分:彩画 作。本 部分为 DB11/T 889的 第 3部分。本 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 的 规则起草。本 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本 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 组织实施。本 标准由北京市文物 工程质量 监督站 起草。本 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齐东 发、王乃海、林其浩、路化林、高 连 芳、孙艳群、李粮企、孙月。DB11/T 889.3 2014 1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3部分:油作 1 范围 本 部分规 定 了 文物建筑 修 缮 工程中油作操作的基本要求,以 及 地仗、油 饰、饰金、烫蜡、匾额、粉 刷 工程 等 的材料、工具、作业条件、操作工艺、质量检验和 成品保护等 要求。本 部分 适用于 北京 地 区明 清 官式 作 法 的下 列 建筑 的修 缮 施 工:a)被 各 级政府核 定 公 布 为文物保护单位 的 建筑物、构 筑物;b)尚未核 定 公 布 为文物保护单位,但被区、县级政府 文物 行政 部 门登记公 布 为 不可移动 文物 的 建 筑物、构 筑物;c)尚未列 为 不可移动 文物,但经 各 级政府确 定 公 布 为 历史 建筑 的 建筑物、构 筑物;d)尚未确 定 公 布 为 历史 建筑,但确有 保护 价值 的 建筑;其他符合 或 部分 符合官式 作 法 的 建筑 可参 照 使 用。2 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 本 文 件。2.1 油作 古 建筑 行 业中地仗、油 饰、饰金、粉刷、烫蜡等 的操作工艺,包括对 颜 料、油料、浆料 等 原 材料的预加工。2.2 闸线 使 用 竹 子 或 铁 皮按装饰 线的 形状 制作闸 子 闸 出 灰线的操作 过 程。2.3 楦窜角 翼角 椽 当 部位 的 处 理。2.4 细灰 砖 灰和地仗 用 灰的一 种。在 细灰工序中,“细”指 操作。2.5 抿尺 做 椽望 窜角 地仗 时 使 用 的竹制工具。DB11/T 889.3 2014 2 2.6 飞翅 各遍灰 干后凸 起 的灰 刺。2.7 修线角 地仗钻生 后,对 细灰线的 肩角、拐角、线 脚 等部位规 整。2.8 砍线口 对 槛 框木 线 口 的修 整。2.9 潲生 使麻工序中的一 个步骤。2.10 磨头 砂轮 按 手 使方 便 的 尺寸 打 成 碎块,制 成 的打磨工具。2.11 线胎 闸细灰 混 线 之 前的中灰线。2.12 溜布条 在 木 件 接 缝 处 的 粗 灰 上局部 糊布条。2.13 包金土色 内墙常 用 的 土黄 色 或 深米黄 色。3 基本要求 3.1 文物建筑 修 缮 遵循 不 应改变 文物 原状 的 原 则。3.2 文物建筑 修 缮 应 保 持 文物建筑 的 原形 制、原 结 构、原 材料、原 工艺。3.3 从事 文物建筑 油 饰 工程的 专 业 管 理 人 员、技 术工 人 应持 有 相应 工 种 的 岗 位 资 质 证书 后,方 能 上 岗 作业。3.4 工程 做 法 应 符合 设计 要求。修 缮 做 法 的 改变应 经 设计 部 门确 认。DB11/T 889.3 2014 3 3.5 施 工 时,应 对 文物 本 体 及 附属 文物 采取 保护 措 施,保护 设 施 应牢固。3.6 施 工 时,不 应破坏 或 扰 动 文物建筑 周 边 原有 的 自然环境。对古 树 和 水源应采取 保护 措 施。3.7 施 工 时,应遵守安全 生 产、环境 保护、职 业 健康相关 法 律 法规 的要求。3.8 施 工 脚 手 架 应 符合 油作的操作要求,并 支 搭防 护 罩棚。3.9 冬季 施 工 应搭 建保 温棚,温度应 在 5 以 上。地仗、浆活操作 完 成 至 干 燥 前,还应采取相应 的 保 温措 施。3.10 炎热季 节 施 工,不 应 使 用 变 质发 霉 的血料、胶液 和 色 浆。3.11 雨期 施 工 时,应 对 油 漆 彩画及 室内附属 文物 采取 保护 措 施。雨天 不 应 进 行 外 檐 作业,并 设专 人 防护 遮盖。3.12 油作使 用 的 架子 应 按 专 业的使 用 要求 配 备。3.13 保护 性 修 缮 内 外 檐 构 件 上 的旧地仗,应 在 瓦 作、木 件 更换 前 做 好 保护;应 在 支 搭 脚 手 架 前支 搭防雨罩棚。3.14 施 工 现场 应设 有 专 用 料 房,专 人 管 理,远离火 源 和 电 源。调 制 好 的 颜 材料 应 备好 色 板、样板,经设计 及 相关 部 门 认 定 后 方 可施 工。颜 材料 应 分 类码放。颜 料 调 配 操作 时,应 带好 口 罩、手 套。非 料 房 人 员 不 应 私 自 调兑 材料。3.15 工程使 用 的材料 应 符合 设计 要求和 国家 标准 的 规 定。3.16 施 工中 未经 批 准 不 应 拆 改水、电、消 防、避雷 等配 套 设 施。3.17 拆卸 施 工中 应采取相应 的 保护 措 施。重新 安 装 的 构 件,应 逐 一 标 识。3.18 施 工 过 程中 出 现异 常 情况 时,应 停止 施 工 并及 时 通 知 相关 部 门。4 地仗工艺 4.1 材料要求 4.1.1 生桐油:应 使 用 市 场销售 的 二 级以 上、无 混 入 其 它 油 类 的 纯 生桐油。外观 清 澈透 明、浅棕 黄 色、清 香、无杂 质和 其 它异味。生桐油 存放 温度 不 应 低 于 5,低 温环境 下“睡 了”(凝 固)的生桐油 应“苏 醒”(自然 溶 化)后 再 用。4.1.2 砖 灰:a)砖 灰 应 包括 粗、中、细 3类,楞籽 灰、大 籽 灰、中 籽 灰、小籽 灰、鱼籽 灰、中灰和细灰 7种 规格,见表 1。b)砖 灰 应 以 烧 制的旧 青 砖、瓦为 原 料,干 燥 粉 碎 后 按规 格 目 数 过 箩 并按 级 配 使 用。砖 灰 级 配 见表 2。c)料 房存放 的 砖 灰 应 按规 格 标 识,不 应 使 用 受潮 砖 灰。4.1.3 白 面:应 使 用 无杂 质、受潮 霉变 的 小麦 面粉。4.1.4 生 石 灰:应 选择易溶解 粉 化 的 块 状 生 石 灰,宜存放 在干 燥 的 铁 桶 内。4.1.5 牲畜 血:应 使 用 颜色为 暗红 色 牲畜鲜 血,手 捻 应 有 粘性、微 有 弹 性、呈嫩豆腐 状,搅拌 后 呈稠粥 状。不 应 使 用 或 掺 用 血料 渣、硬 血料 块、血料 汤。备 用 血料 宜存放 在 阴凉 处,变 质 后不 应 使 用。应采用 纯鲜 猪 血。特殊 施 工地点 可用 牛、羊 血 替代。表 1 砖灰规格 项目 细灰 中灰 粗 灰 鱼籽 小籽 中 籽 大 籽 楞籽 粒径/mm 0.25 0.64 1.06 1.27 1.59 2.1 2.54 3.1 4.23 DB11/T 889.3 2014 4 表 2 砖灰级配 灰遍 砖 灰 级 配 捉缝灰、通灰、衬 灰 大 籽 70%(可 含 20%中 籽)中灰 30%第 一道压麻灰 中 籽 65%(可 含 20%小籽)中灰 35%第二 道压麻灰 小籽 60%(可 含 20%鱼籽)中灰 40%压布灰、槛 框 填心 鱼籽 55%中灰 45%轧 中灰线 鱼籽 45%中灰 55%中灰 鱼籽 25%中灰 75%4.1.6 麻:应 为 人 工梳理线麻和 机 制 盘 麻,颜色 应 为 白 中 微 黄、略 有 光,拉力强、柔软 的线麻,不 应 使 用 麻 绒、发 霉 和 含 有 大 麻 披、麻 秸、麻 疙瘩 的线麻。4.1.7 夏 布:应 使 用 苎 麻 纤维 织 成 的布,布 丝 应 柔软、清 洁。应 根据 使 用 部位 选择 厚薄、布 丝 粗 细、孔眼 大 小。4.1.8 入 灰 光 油:也称熟 桐油,颜色 应 为 浅棕 黄 色,清 澈透 明,无杂 质,搅 动时有 粘 稠感。4.1.9 土 籽:应 为 干 燥 的 豆粒 状 或 块 状。豆粒 状 应 为 黑褐 色;块 状 应 为 褐 色。使 用 前,应 碾 碎 成 土 籽 面并 过 60目 箩。4.1.10 樟丹:也称 红 丹、铅丹。颜色 应 呈橙 红 色、干 燥,无杂 质。4.2 材料预加工 4.2.1 熬灰油 4.2.1.1 熬 炼 方 法:应 将 土 籽 面 和 樟丹 粉 放入 锅 内 加 热 搅拌去 潮,呈开锅冒泡 状,颜色 变深 潮 气 消 失 后,倒 入 生桐油 继续 熬制,应 随 时 搅拌 并 扬 油 放 烟,油 开锅 前 后 颜色由 黄 中 偏 红 色 变 驼 色 至 黑褐 色,油温至 180 时 即 可 试 油,成 熟 后 撤 火 出 锅。继续扬 油 放 烟凉 后 待 用。熬灰油材料 季 节 配 合 比 见表 3。表 3 熬灰油材料季节配合比(重量比)季 节 材料 生桐油 土 籽 面 樟丹 春、秋 季 100 7 4 夏 季 100 6 5 冬季 100 8 3 4.2.1.2 试 油方 法:应 将 油 滴 入 冷 水 碗 中,成 油 珠 不 散,下 沉 水 底 后 慢慢 返回 水 面,即 可 撤 火 出 锅,油 珠 不 返回 水 面为 过 火,应 立 即撤 火 出 锅。4.2.2 发制 血 料 4.2.2.1 应 使 用 碎 藤瓤 子 或 干 稻 草 揉搓 鲜 生 猪 血或 牛、羊 血,将 血 块、血 丝 搓 成 稀 粥 状 血浆 后,加 入 清 水 均匀 搅 动,待稠 度 同 原 血浆 后过 箩,放 置 洁 净 的 容 器 内。应 在 稀 稠 适 度 的血浆 内,加 入 适当 浓 度 的温 石 灰 水,石 灰 水 占 血浆的 比 例 应 为 4%7%,随 点 随搅 动,顺 一 个 方 向均匀 搅 动。放 置 约 2h,凝 固 成微 有 弹 性、黏 性 的 熟 血料,即 可 使 用。4.2.2.2 初次 发制血料,应 先 试 验,按 血浆 稀 稠 度 调 整 石 灰 水 的 温度、浓 度 和 石 灰 水 的加 入 量,试 验 成 熟 再批 量发血料。其 中细灰 专 用 血料要求 老 嫩 适 中,其 它 如 捉缝灰 等 用 料 可适当 老些。4.2.2.3 生 猪 血或 牛、羊 血 在 揉搓 前 不 应 加 水 和 盐。应 在 血浆 搓 好 后 再 加 入 比 例 为 15%20%的清 水,血浆 起 泡 沫 时,可 滴 入 适 量的 豆 油。DB11/T 889.3 2014 5 4.2.3 梳理麻 4.2.3.1 初截 麻:梳麻前,应 用 斧 子 剁掉 麻 根 部分,两 头 拧紧,剁段 成 肘 麻,长 度 约 为 700mm。4.2.3.2 梳麻:应 将 肘 麻 搭 在 绳 套 上,使 用 麻梳 子 从 根 部 梳理 成 细 软 的麻 丝。4.2.3.3 截 麻:梳 好 的线麻,应 根据 柱、枋、隔扇 等 用 麻 部位 的具 体 情况 确 定 尺寸 剁 成 段。4.2.3.4 择 麻:应 将 梳麻中 漏 梳的 大 麻 披、麻 秸、麻 疙瘩 以 及 杂 物等 清除 干 净。4.2.3.5 弹 麻:应 使 用 弹 麻 杆 将 麻 弹 顺、蓬松,干 净 后,整 理 成“铺,码放 在 席 上,满 1席 后 卷捆 待用。4.2.4 打 油 满 4.2.4.1 地仗油满的油 水 比:2油 1水、1.5油 1水、1油 1水 等,宜 使 用 1.5油 1水。打油满的 重 量 比 和 容积 比 见表 4。表 4 打 油 满 材料配合比 灰油 石 灰 水 白 面 重 量 比 容积 比 重 量 比 容积 比 重 量 比 容积 比 150 1.5 100 1 67 75 1 注:人 工或 机 械 打油满 时,每 150kg灰油 其 白 面 用 量 应 控制 在 67kg 75kg之 间。4.2.4.2 配 制油满:a)调 制 石 灰 水:应 按 每 100kg灰油 不 应 少 于 25kg石 灰 块 配 制油满。打油满前,应 将 生 石 灰 块 放入 半截 铁 桶 内,泼 入 清 水,粉 化后 再 加 入 清 水 搅 匀,过 40目 铁 纱 箩 即 可。石 灰 水 的 稠 度应 以全 覆 盖 铁 锹(黑 色金 属)呈 白 颜色为准,石 灰 水 的 温度应 为 40 50 或 以 手 指 试 蘸 石 灰 水 略高于 手 指 温度 为准。b)打油满:应 将底 水 倒 入溶 器 内,放入 定量的 白 面粉,加 入 稠 度、温度 适 宜 的 石 灰 水,搅拌 成 糊状。无 疙瘩、颜色 淡 黄 色,即 为 白 坯 满 时,加 入 定量的灰油 搅拌 均匀 即 成“油满”,将 油满 表面 倒 入盖 水 待 用。底 水 和 盖 水 占 配 比 的 10%,打 白 坯 满的 石 灰 水 约占 配 比 的 90%。c)打油满 应 按 油 水 配 比 统 一 计 量 配 制,不 应 随 意 撤 油 增 水 或 增 油 撤 水,不 应 胡 掺 乱 兑。d)打油满的 底 水 和 盖 水应 使 用 配 合 比 之内 的 石 灰 水,不 应 用 配 合 比 之 外 的 石 灰 水。e)使 用 的灰油,应 在 打油满前 搅 匀 过 10孔/英 寸 12孔/英 寸 铁 筛,并 将 桶 底 有 沉 淀 的 土 籽、樟丹 收刮 干 净 过 筛 应 用,不 应 用过 嫩 的 及 过 老 的灰油。f)打油满 应 根据 工程 进 度 随 用 随 打,夏 季应防 止 油满 结 皮、长毛、发 酵、发 霉。g)灰油 皮子 在 阳 光 爆晒 及 夏 季 闷 热 高 温天 气 受 热 易 自 燃,不 应 随 便 乱扔,应 随 时 清除 并 妥善 处 理。4.2.5 地仗灰料(油灰)配制 4.2.5.1 应 按 各 部位 的地仗 做 法 的灰遍 进 行 配 比 调 制,并 符合 表 2、表 3、表 4、表 5的要求。地仗灰料 配 制 时,应 根据 工程 进 度 随 用 随 调 配。4.2.5.2 调 配 细灰 时,应 使 用合 格 的细灰 专 用 血料。4.2.5.3 木 构 件 面 麻布油灰地仗材料 配 合 比 见表 5。DB11/T 889.3 2014 6 表 5 木构件面麻 布油灰地仗材料配合比 项目 油满 血 料 砖 灰 级 配 光 油 清 水 生 桐 油 汽 油 各工序流程的材料 配 比 所 对 应 的 麻布地仗 做 法 容 量 重 量 重 量 容 量 重 量 重 量 重 量 重 量 容 量 重 量 两 麻 一 布 七 灰 两 麻 六 灰 一 麻 一 布 六 灰 一 麻 五 灰 一 布 五 灰 一 布 四 灰 四 道 灰 糊 布 条 支油浆 1 0.88 1 12 木 质 槽朽 水 锈 操油 1 3 4 2 3 捉缝灰 1 0.88 1 1.5 大 籽 0.9 中灰 0.4 衬 灰 1 0.88 1 1.5 大 籽 0.9 中灰 0.4 通灰 1 0.88 1 1.5 大 籽 0.9 中灰 0.4 使麻浆 1 0.88 1.2 压麻灰 1 0.88 1.2 2.3 中 籽 1.3 中灰 0.7 使麻浆 1 0.88 1.2 压麻灰 1 0.88 1.2 2.3 小籽 1.2 中灰 0.8 1 0.88 1.5 糊布浆 1 0.88 1.2 压布灰 1 0.88 1.5 2.3 鱼籽 1.2 中灰 0.9 闸中灰线 1 0.88 1.5 2.5 鱼籽 1 中灰 1.3 填 槽 灰 1 0.88 1.5 2.3 鱼籽 1.2 中灰 0.9 中灰 1 0.88 1.8 3.2 鱼籽 0.7 中灰 2.2 闸细灰线 1 0.88 10 40 细灰 37.8 2 6 细灰 1 0.88 10 39 细灰 36.9 2 6 潲生 1 0.88 12 注1:此表以 传统 二 麻一布 七 灰地仗 做 法 材料 配 合 比 安 排。闸细灰线、细灰的油满 比 例 不 应 小 于 10%,不 加 入 油满 时 应 适 量 增 加 光 油的 比 例。麻布地仗 做 法等 级 低 于 此 表 时,其砖 灰 级 配 应 根据 地仗 做 法与木 件具 体 情况选择籽灰目 数。注 2:一布四灰和四道灰糊布条 做 法,轧 中灰线和槛 框 填心 时 执 行 表格 中 对 应 的 配 比,压布条灰 执 行 中灰的 配 比。4.3 主 要工 具 配 备 的工具 应 包括:铁 板、皮子、板 子、麻 轧 子、闸 子、长 短 尺 棍、斧 子、挠 子、铲刀、粗 细磨 头、盒 尺、剪刀、铁 剪 子、钳 子、鸭嘴钳 子、拔搂 子、抿 尺、灰 扒、大 小 水 桶、大 小 缸盆、大 小 油 刷、油 勺、大 小 笤帚、把 桶、半截 大 铁 桶、铁 锹、布、生 丝、抽 油 器、麻 袋片、布 掸 子、大 碗、粗 细 箩、筛 子、磨刀 油 石、0.5mm 1mm厚 度 的 镀锌 白 铁、1m长 的细竹 杆、竹 板、铜 丝 刷、钢 丝 刷、席 子等,1号、1.5号 砂 布、砂 纸。DB11/T 889.3 2014 7 4.4 作 业 条 件 4.4.1 砍活 完 成 后,应 进 行核 查,发 现 相关 工 种 遗留问题 应 及 时处 理。4.4.2 砍活前 后 的各 种 线 形 和 尺寸 不 一 致 或 与 设计 不 一 致 时,应 处 理,做 好 记 录 并 制作 成 轧 子保 存。4.4.3 天 花 板 砍活前 需 拆卸 时,应 核 查编号。砍活 后 需 整 修加 固 时以 及 地仗 施 工 全 过 程 不 应 损毁号 码。4.4.4 施 工的 环境温度 不 应 低 于 5,相 对 湿 度 不 宜 大 于 60%,且 通 风良 好,相 邻 的 土 建 工程 湿 作业 已完 成并 具 备 一定的 强 度,室内环境 干 燥。4.4.5 施 工 部位 应 干 燥。传统 油灰地仗,木装 修 含 水 率 不 宜 大 于 12%,大木 构 件 不 宜 大 于 16%。4.4.6 室内 外 地仗 同 时施 工前,应 将 固 定的 门 窗扇 安 装 完 毕。搭设 脚 手 架 前,将 大 型 活隔扇、槛窗、板 门 等 拆卸 后,应 在 通 风良 好、防雨 淋 的地方 搭设 脚 手 架并 固 定,以 方 便 操作 为准。拆卸 时 应 编号,地仗 施 工 全 过 程 不 应 损毁号 码。4.4.7 板 门、博 缝 板 基 层 处 理前,应 拆卸 门 钉、梅 花 钉 并保 存好,以 待 地仗钻生 后 安 装。山 花 博 缝 与 博脊交 接 处 应事 先 钉 好 铁 皮 条或油 毡 条 防 止 漏 雨水 后,再进 行 地仗 施 工。4.4.8 地仗 施 工前,检 查 松 动 的和 髙 于 木 材 面 的 铁 箍、铆 钉 等 加 固 铁 件,应 恢复 原 位,使 其 低 于 木 材 面 5mm 10mm。4.4.9 施 工砍活前,应 将 铜 铁 饰 件 拆卸 完 毕,按部位 记 录 清 楚,并 完整 无 损 地 保 管 以 便 按 原 位 恢复。4.5 麻 布地仗 4.5.1 工艺 流 程 工艺流程 见表 6。表 6 旧 地仗 清除 和 新木构件麻 布地仗工艺 流 程 工 艺 流 程 麻布地仗 做 法 工艺流程 一 布 七 灰 两 麻 六 灰 一 麻 五 灰 一 麻 一 布 六 灰 一 布 五 灰 一 布 四 灰 四 道 灰 糊 布 条 砍 修 八 字 基 础 线 基 层 处 理 砍活 1 旧地仗清除、砍修线 口,新 木 构 件 剁斧 迹、砍线 口 撕缝 2 撕缝 下竹钉 3 下竹钉、楦 缝,木 件检 查 及 整 修、铁 件除 锈、刷 防 锈 漆 支油浆 4 相 邻 土 建 的 成品保护 工作,水 锈、木 件 表 面 糟 朽 操油 5 清 扫、支油浆 捉 裹 掐 闸 八 字 基 础 线 捉缝灰 6 捉缝灰、掖、垫、找、裹、贴、补 缺、捉闸灰线 口 7 磨 粗 灰清 扫 湿 布 掸 净、衬 灰 通灰 8 磨 粗 灰、清 扫 湿 布 掸 净 9 通灰、(过 板 子)、拣 灰 使麻 10 磨 粗 灰、清 扫、湿 布 掸 净 11 开 头 浆、粘 麻、砸 干 轧、潲 生、水 翻 轧、整 理活 磨麻 12 磨麻、清 扫 掸 净 压麻灰 13 压麻灰、(过 板 子)、拣 灰 使麻 14 磨压麻灰、清 扫、湿 布 掸 净 DB11/T 889.3 2014 8 15 开 头 浆、粘 麻、砸 干 轧、潲 生、水 翻 轧、整 理活 磨麻 16 磨麻、清 扫 掸 净 压麻灰 17 压麻灰、(过 板 子)、拣 灰 糊布 18 磨压麻灰、清 扫、湿 布 掸 净 19 开 头 浆、糊布、整 理活 压布灰 20 磨布、清 扫 掸 净 21 压布灰、(过 板 子)、拣 灰 闸鱼籽线胎 中灰 22 磨压布灰、清 扫、湿 布 掸 净 23 抹 鱼籽 中灰、闸线、拣 灰 24 磨线 路、湿 布 擦 净、刮 填 槽 灰(用 压布灰或压麻灰)25 磨 填 槽 灰、湿 布 掸 净、刮 中灰 轧修细灰定型线 细灰 26 磨中灰、清 扫、潮 布 掸 净 27 找 细灰、闸细灰线、溜 细灰、填 刮 细灰 磨细灰 28 磨细灰、磨线 路 钻生桐油 29 钻生桐油、擦浮 油 30 修线 角、找 补钻生桐油 31 闷 水 起 纸、清理 注 1:表 中“”号 表 示 应 进 行 的工序。注 2:本 表 均 以 下 架大木 槛 框 麻布地仗 起 线 所 进 行 的工艺流程 设计,上架大木 或 不 闸线的 部位 应 依 据 实 际 情况 减 去 相应 的工艺流程。注 3:一布四灰 做 法 和四道灰 溜 布条 做 法 进 行 闸线 时,可参 照 一布五灰 做 法 的工序。注 4:支条、天 花、隔扇、槛窗、栏 杆、垫 栱 板 等木装 修 不 进 行 第 3项的下竹钉。4.5.2 操作要求 4.5.2.1 砍 活 4.5.2.1.1 旧地仗清除、砍修线 口:a)斩 砍 俗 称 砍活,旧地仗清除 应 用 锋利 的 小 斧 子,横着 木 件的 木 纹斩 砍旧油灰 皮,砍 时用 力 应 均匀,斧 刃 与 构 件 夹 角 成 40 45,斧 刃 以 见(触)木为 度,每斧间 距 约 15mm,斧 刃 应 由 下 至上 从 左 至 右逆 木 纹 砍,砍 挠 旧地仗清除 应 做 到 横 砍 竖 挠、砍 净 挠 白,不 应 损 伤 木 骨。b)有 水 锈 的 部位 应 将 水 锈 和 糟 朽 的 木 质 挠 净 见新 木。c)楠 木 构 件,应 随 凹就 凸 掏 着挠 净 灰 垢 见新 木 即 可,不 应 挠 伤 木 骨。d)砍修线 口:当 槛 框 混 线的 规 格、尺寸 及 锓 口 不符合 设计 和 传统 要求 时,其 八字 基 础 线 口 宽 度 及锓 口 同“砍线 口”工艺要求。4.5.2.1.2 新 木 构 件 剁斧 迹、砍线 口:a)新 木 件 表 面 进 行 斩 砍 剁 出 斧 迹,应 用 锋利 的 小 斧 子 横着 或 稍斜 木 件 木 纹 由 下 至 上,从 左 至 右 进 行 剁 出 均匀、深度 一 致 的 斧 迹。剁斧 迹 时,斧 刃 与 构 件 夹 角 成 45,用 力 应 均匀,斧 迹 间 距 应 为 15mm,木 筋 粗 硬 的 构 件 斧 迹 间 距 应 为 25mm,斧 迹 深度应 为 2mm 3mm,不 应 漏剁斧 迹。b)砍线 口:砍修 八字 基 础 线,在 槛 框 的 看 面 和 进 深 上 弹 出 墨 线,用 锋利 的 小 斧 子 和 铲刀,沿 槛 框的 正侧 两 面 的 墨 线 进 行 砍修,由 下 至 上、从 左 至 右 砍,用 力 应 均匀,砍的 深度应应 一 致,不 应 过 深。砍一 段 修 平 找 直 一 段,槛 框 交 接 处 的线 角 应 方 正、交 圈。槛 框起 混 线 时 砍线 口,按 槛 框混 线线 路 规 格 的要求和 设计 的 规 格 尺寸,确 定 八字 基 础 线 口 宽 度应 是 混 线 规 格 的 1.3倍,正视DB11/T 889.3 2014 9 面(看 面)为 混 线 规 格 的 1.2倍,侧视 面(进 深)为 混 线 规 格 的 1/2。砍线 口 尺寸 见 槛 框 混 线 与 八字 基 础 线 口 尺寸 见表 5。4.5.2.2 撕缝 应 用 锋利 的 铲刀 或 挠 子,将 木 件 表 面 2mm以 上 宽 度 的 自然 裂 缝,其 两 侧 的 硬 楞 撕 挠 掉,形 成“V”字 形,撕 成 的缝 口 应 为 原 缝 隙宽 度 的 1.5倍 2倍,撕缝 深度 不 应 少 于 3mm 5mm,清除缝 隙 内 的旧油灰和活 动 木 条 及 缝 口 灰 迹,大 缝 大 撕,小 缝 小 撕,不 应 遗 漏。4.5.2.3 下竹钉 4.5.2.3.1 制作:应 使 用 锯 将厚 度 不 应 少 于 10mm的 干 燥 毛 竹,锯 成 长 为 25mm 40mm的竹 筒,用 锋利 的 小 斧 子 将 竹 筒劈 成 3mm 12mm宽 度 不 等 的 小 竹 棍,将 小 竹 棍 一 头 砍 削 成 宝剑 头 形。4.5.2.3.2 操作:a)应 在 宽 度 为 3mm以 上 裂 缝 处 的 大木 构 件 上 下竹钉。下竹钉 时,应 按 缝 隙宽窄 度 和 深度 选择 竹钉,将 选择 的竹钉 按 150mm间 距插 入 缝 隙 中,允许偏差 应 为 20mm,用 小 斧 子由 缝 隙 两 头 的竹钉 向中 间 的竹钉 同 时 下 击。1尺 左右 长 的缝 隙 竹钉 不 应 少 于 3个,并 列 缝 隙 竹钉 应 错 位,成 梅 花 型,不 应 漏 下竹钉,不 应 有 松 动 的竹钉。b)构 件 截 面 应 小 于 200mm 100mm的 矩 形构 件,先 下 扒 锔 子 后 下竹钉,两 个 扒 锔 子 中 间 下竹钉,不 应 硬 撑 硬 下,竹钉 长 度 约 25mm,扒 锔 子 应 剔 槽 卧平 不 应 高于 木 件 表 面。应 用 10号 12号 铅丝 作 扒 锔 子,扒 锔 子 的 长 度应 为 20mm 25mm,宽窄 度应 为 缝 隙宽 度 的 3倍。c)楦 构 件的 连 接 缝:应 用 锋利 的 小 斧 子 和 锋利 的 铲刀 及 备 齐 的 干 竹 扁 或 干 木 条,将 竹钉 之 间 10mm以 上 的缝 隙 楦 竹 扁 或 楦 木 条,有 翘茬者 应 钉 牢固。楦 缝 应 楦 实、牢固、平 整,不 应 高于 木 件 表 面。4.5.2.4 支 油 浆 4.5.2.4.1 应 将 砍 挠 下的旧灰 皮及 污垢 杂 物 清理 干 净。在 支油浆工序前,应 将 地仗 施 工 面 相 邻 处 的 墙 腿 子、坎 墙、柱 门 子、夹 杆 石、抱鼓 石、柱 顶 石等成品 的 部位 进 行 糊 纸 保护。糊 纸 的浆糊 应 用 普 通 面粉加清 水 搅 匀 加 热 打 成,待凉略 加一点 羧甲 基 纤维 素 溶 液 浓 度 为 5%,浆糊 稀 稠 应 适 度,不 应 用化 学 成分 的浆糊和 胶 粘 剂,粘 糊 纸 宽 度 不 应 少 于 150mm,易 污染 的 砖 石 墙 心 应 满糊 纸。台 明、踏 步、砖 石 地 面等相 邻 部位,刷 有 粘性 的 黄土 泥 浆或 用 塑 料布 进 行 保护。地仗 施 工中 及第 一道油 漆 和 粉刷 之 前,如 有 脱落的 纸 或 泥 应 及 时 补 盖 塑 料布 及 补 刷 黄土 泥 浆 进 行 保护。油活 完 成 后,应 清除 保护 措 施。4.5.2.4.2 水 锈、木 件 表 面 糟 朽 操油:水 锈 部位 和 木 件 糟 朽(风 化)部位 挠 至 不 掉 木 残 渣 后,清 扫 表 面 的灰 尘、杂 物。涂 刷 操油 1道,操油 配 比 为 生桐油:汽 油 为 1:1.5 3装 入 油 桶 内混 合 搅拌 均匀,用 刷子 涂 刷 水 锈 和 木 质 糟 朽 部位 表 面 时,涂 刷 应 均匀,不 应 遗 漏。操油的 浓 度应 根据 木 质 水 锈 及 糟 朽(风 化)程 度 调 整,干 燥 后 表 面 不 应结 膜 起 亮。4.5.2.4.3 清 扫、支油浆:应 用 小 笤帚 将 木 材 表 面 的 泥 土、灰 尘 等 杂 物 清 扫 干 净。支油浆 时 由上 至 下、从 左 至 右 进 行,用 糊 刷 或 大刷子 顺 着 木 件 木 纹 满 刷 1遍,缝 隙 内应 刷 到,表 面 涂 刷 应 均匀,不 应 遗 漏,不 应结 膜 起皮;不 应 使 用 机 器 喷涂 代替 手 工支浆。4.5.2.5 捉缝 灰 DB11/T 889.3 2014 10 4.5.2.5.1 油浆 干 燥 后,应 用 小 笤帚 由上 至 下、从 左 至 右 清 扫木 件 表 面 浮 尘,应 使 用 油工 铁 板 操作。捉灰 先 上架 后 下 架,从 左 至 右 横 排 进 行,捉 完 一 部分 再 捉 另 一 部分,捉 完 一 步 架 再 捉 另 一 步 架。捉缝灰以 整 铁 板 灰捉 刮 成 滚 籽 灰或 靠骨 灰,应 根据 木 件 表 面 的 缺 陷 实 际 情况 而 定,不 宜 捉 刮 成 鸡 毛 灰,不 应 连捉 带 扫 荡。技 术要点 如 下:a)捉缝 隙 时 应 竖拿 铁 板 横着(垂直)木 缝 将 油灰 掖 入 缝 隙,再 用铁 板 角 顺 缝 来 回 划 掖 油灰,应 掖 实 捉 饱 满 再 竖 着 铁 板 顺 缝 刮 平 油灰,并 将 野 灰 收净,不 应 捉 蒙 头 灰。遇竖 缝 从 下 至 上 捉,缝 隙应 大 于 10mm以 上,应 掖 满油灰 后 楦 入 干 木 条,再 用铁 板 顺 缝 填 灰 刮 平 成 整 铁 板 灰,收净 野 灰、飞翅。b)捉缝灰 还应 将 木 件的 檩背 子、梁 枋 滚 棱、柱 头、柱 根 等 处用铁 板 裹 灰 垫 平、借圆、找 直、找规矩,柱 窝 抱 肩处 的 两 侧 捉 裹 灰 应 规 矩;木 件的 边(含 与 土 建成品 相 邻 处)棱 角、秧 角用铁 板 补缺、贴 齐、掐 直、找规 矩;山 花 结 带、道 僧帽(挑尖梁)、霸 王 拳、博 缝 头等部位 残 损 处用铁板 补 缺、贴 齐、找规 矩,基本 随 形不 应 走 样;木 件 表 面 缺 陷 处用铁 板 借 垫 基本 平、直、圆;木件的 铁 箍 处用铁 板 捉灰的灰 层 一 次 不 应 过 厚;捉 好 一 处 随 时 收净 野 灰、飞翅,再 捉 另 一 处。c)捉 上架大木 缝 隙 时,梁、枋 合 棱 处有 缝 隙 应 先 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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