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1278-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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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80 Z 50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278 2015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 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line for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ntaminants in contaminated sites 2015-12-30发布 2016-03-01实施 发布 DB11/T 1278 2015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工作程序.5 5 污染识别.5 6 土壤采样.5 7 地下水采样.7 8 土壤气采样.11 9 室内外空气采样.17 10 数据质量分析.19 11 风险评估.1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表 A.1 地下水筛选值(g/L).2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表 B.1土壤气筛选值(g/m3).2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表 C.1土壤样品保存方法.2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典型地下水监测井结构图.2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低流量洗井采样操作流程.25 附录 F(资料性附录)土壤气监测井结构.26 附录 G(资料性附录)土壤气保存方法.27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土壤气采样现场记录单.28 附录 I(资料性附录)土壤气采样操作流程.29 附录 J(资料性附录)挥发因子计算公式.1 DB11/T 1278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 由北京市环境 保 护局提 出 并归口。本标准 由北京市环境 保 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 位:北京市环境 保 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 和 化学 品 管理中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钟茂生、姜林、郑迪、贾晓洋、唐振强、夏天翔、韩丹、王世杰、刘增俊、贾琳。DB11/T 1278 2015 III 引 言 因场地土壤 或 地下水 中 挥发性 有机物迁移 规 律及 风险 暴露 的 特殊 性,其调查 采样、风险评估 均具有其自身特点。为更客观科学 的评估污染场地 中 挥发性 有机物 的 健康 风险,制 定 更为科学、经济 的风险 管理对策,防止 污染场地 再开 发 利 用 危害 人 民群众 身体健康,根 据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环境 保 护 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 北京实 际,制 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 了 污染场地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调查、布 点 采样和 呼吸 暴露 风险评估的 一般 工作 原 则、程序、内 容 和 技 术 要 求。DB11/T 1278 2015 1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场地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调查、采样和 呼吸 暴露健康 风险评估 三 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本标准 适 用 于 污染场地 中 挥发性 有机物 的污染 调查、现场采样和 呼吸 暴露 途径 的 健康 风险评估。本标准 不适 用 于涉 及 放射 性污染的场地评 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 中 的 条款通过 本标准的引用 而成 为 本标准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HJ25.1 场地 环境调查 技 术规范 HJ25.2 场地 环境 监测 技 术规范 HJ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技 术 导 则 HJ/T167 室内 环境 空气质量监测 技 术规范 HJ/T194 环境 空气质量 手动 监测 技 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 环境 监测 技 术规范 HJ605 土壤和 沉积 物 挥发性 有机物 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 相色谱-质 谱 法 HJ644 环境 空气 挥发性 有机物 的测定 吸 附 管 采样-热脱 附/气 相色谱-质 谱 法 DB11/T 656 场地 环境 评 价导 则 DB11/T 811 场地土壤 环境 风险评 价 筛选值 3 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标准。3.1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方法 HJ605中 列 出的 65种 挥发性 有机物,或具 备在 标准 大 气 压 下 沸 点 低 于 250、常温 下 饱 和 蒸汽压 大于 133.322Pa理化特 性的 有机物。3.2 疑似污染区域 potential contaminated area 通过 污染识别 确 定 可能 存 在 污染的 区域。3.3 土壤气 soil gas 场地 包 气 带 土壤 孔隙 中 的气 相 组 分。3.4 呼吸暴露 inhalation exposure DB11/T 1278 2015 2 通过呼吸 作用 摄入 挥发 自 土壤 或 地下水 中 的气 态 挥发性 有机物 的 暴露 过 程。3.5 挥发通量 vapor flux 单 位 时 间 单 位 面积 内 从 污染场地土壤 或 地下水 中 挥发的挥发性 有机物 的质量。4 工作程序 4.1 程序划分 污染场地挥发性 有机物调查 与 风险评估工作 可 分 为 污染识别、初步 评估、详细 评估 逐级递进 的 三 个阶段,具体 流程 见 图 1。4.2 污染识别 通过 文件 审核、现场 踏勘、人 员访谈 等 形 式,对 场地 过 去 和现 在 的 使 用 情况,特 别 是 与 污染 活 动 有 关 的 信息进行收 集 与 分析,以此 识别和 判断 场地 受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的 可能 性、是 否 存 在 完整 暴露 途径、是 否需 要 进 一 步详细 调查或 采 取应急措 施 等。4.3 确认和详细采样 4.3.1 确 认 采样 主要 在 疑似 污染 区域 进行 土壤、地下水和土壤气 布 点 采样,并 分别 将 样品 检 测结 果与DB11/T 811、本标准附录 A及 附录 B进行比较,如任何 一种 介 质样品 检 测 浓度超 过相 应 筛选值,宜进行详细 采样。4.3.2 如需 评估场地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对 场地内 已 有 依然 在 使 用 或 计 划重复 利 用的 建筑 的 使 用 人 群 的 健康 风险,在 详细 采样 阶段 可 开 展 室内外空气采样。4.3.3 分别采用 基 于 土壤、地下水和土壤气 检 测 浓度 的风险评估 模 型,预 测场地 未来受 体 的 健康 风险。4.4 风险评估 分别采用 基 于 土壤、地下水和土壤气 检 测 浓度 的风险评估 模 型,预 测场地 未来受 体 的 健康 风险。5 污染识别 污染识别 阶段 所 需 开 展 的 各项 工作内 容 及具体 技 术 要 求 按 DB11/T656及 HJ25.1执行。6 土壤采样 6.1 采样方案 污染场地挥发性 有机物调查 过 程 中 土壤采样方 案 制 定的 技 术 要 求可 参见 场地 环境 评 价导 则(DB11/T)及 场地 环境 监测 技 术规范(HJ25.2)中 的 具体要 求。DB11/T 1278 2015 3 图 1 工作程序 6.2 钻探采样工具 6.2.1 应 结 合 场地地 层 及 水文地质 条 件,选 择 适 用的 钻探设 备 及 方法 以 采 集 非扰 动 岩芯 样。6.2.2 不 应使 用 需加 水 或 泥浆 的 钻探 技 术 进行 土壤样品的 钻探取 样。6.2.3 从 原 状岩芯 中 将 样品 转 移 至 样品 瓶 或其 他 样品保存 装置 中 应 采用 非扰 动 采样 器。场地污染分析 与判断 是 土壤、地下水、土壤气 确 认 采样 存 在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场地 调查 确 定 修 复 目 标 是 否 能 否 确 定 修 范围 补充 采样 详细 采样 编 制 场地 调查 与 风险评估 报告 是 否 超 过 筛选值 是 风险 可 接 受 否 第 三 阶段 风险评估 否 风险评估 第 一 阶段 污染识别 室内外空气采样 DB11/T 1278 2015 4 6.3 样品保存 6.3.1 样品保存 技 术的选 择与 土壤 中 挥发性 有机物 浓度、要 求 的 检 出 限、选 择 的分析方法、样品 运输与 分析 时 间 等 因 素 相关,常 用的挥发性 有机物 样品保存 技 术 参见 附录 C所 示。6.3.2 对 污染 物 检 出 限 有特殊要 求,应与 拟送 检 的 实 验 室 协商,采用 满足 低 检 出 限 分析方法 对 样品前处 理要 求 的样品保存方法。同 时 应 确 保选 择 的方法 能 尽 可能 降 低样品存 储、运输 过 程 中 的 逃逸 等 损耗几率。6.4 采样 6.4.1 采用 挖 探 坑 的方式采 集 表 层 土样,在 探 坑 中有 明显 污染 痕迹 的 位 置剔除 表 面 土壤 后立即 用 非扰动 采样 器 采 集 足 量的样品 转 移 至 样品 瓶 内。6.4.2 采用 手 钻取 样 宜钻 头 内 套 入 薄壁 岩芯取 样 管,将钻 头 压入 指 定 深 度 后 将 其 拔 出,从钻 头 内 取 出薄壁 岩芯取 样 管,立即 用 非扰 动 采样 器 将 样品 转 移 至 样品 瓶 内。6.4.3 结 合 场地的水文地质 条 件,按本 导 则 6.2中 的 技 术 要 求 选 择 适 用的 钻探设 备 及 方法 进行钻探 并 获 取 采样 点 不 同深 度 的 原 状岩芯 样品(砂 质 等 松散 地 层 除 外)。岩芯 样 应 按 深 度依 次摆 放、保存 在 木 制或 塑 料 岩芯 箱 内 并 做好 相 应 的标记,岩芯 箱 应 置 于 阴凉处且 保存 至项 目 结 束。6.4.4 用 不 锈钢 取 样 铲 从 每 段 长 度 不 超 过 0.5 m且 具有 明显 污染 痕迹 或 地 层 发 生 明显变 化 的 原 状岩芯中 采 集 少 量土样 置 于 自 封塑 料 袋 内 并 密封,适 当 对自 封袋 内的土样 进行 揉捏 使 其 松散,再 将 挥发性 有机物 便携 检 测 设 备 的 探 头伸 入 自 封袋 内 进行 测 试 并 记录 读 数。同 时,用 非扰 动 采样 器 在 对 应岩芯 位 置 采 集 非扰 动 样品 后直接 转 移 至 样品 瓶 内。6.4.5 应 选 择 便携 设 备 读 数 较 高 的样品 送 实 验 室 进行 定量 检 测。6.4.6 每 个 采样 点 送 检 样品数量的 确 定,按(DB11/T)及(HJ25.2)中 的 要 求 执行。6.5 质量控制 6.5.1 应 严格 按照本 导 则 6.2中 的 技 术 要 求 选 择 适合 具体 场地水文地质 条 件的挥发性 有机物 钻探 技 术及 设 备 采 集原 状岩芯 样 并 按 要 求 对 岩芯进行 保存。钻探 到 污染 较重 的土 层,应 对 钻 头 等 钻探设 备 进行 清洗 后继续 下 一 个岩芯 的 钻探 采 集。6.5.2 应 先 按照本 导 则 6.4中 的 技 术 要 求 用现场 便携 设 备 对 样品 进行 现场筛选,按 10%的 比 例 采 集 现 场 平 行 样。每 批 次送 检 样品 设 置 不 少 于 1个 现场空 白 和 1个 运输 空 白 样,应 按 不 低 于 5%的 比 例 采 集 设备 清 洗空 白 样。6.5.3 所 有 样品 应 送 经 过 质量 认 证 的 实 验 室 进行 分析,分析的质量 控 制 应 满足 实 验 室质 控 要 求,相 应 的质 控 报告 应 作样品分析 报告 的 技 术附件。6.5.4 便携 设 备 使 用前 需 校 准 7 地下水采样 7.1 采样方案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场地 调查 过 程 中 地下水采样方 案 制 定的 技 术 要 求 按 DB11/T及 HJ25.1执行。DB11/T 1278 2015 5 7.2 井结构设计 7.2.1 典型地下水监测井结构 可 参见 附录 D,宜 根 据场地的水文地质 条 件 进行 调 整。7.2.2 井 管 的 最 底 层应设 置 沉 淀 管,长 度 不 小 于 0.5 m,沉 淀 管 底部 应 用 管 堵 密封。7.2.3 过 滤 管 应 位 于 监测的 目 标 含 水 层,地下水水 位 以 下的 过 滤 管 长 度应 不 小 于 地下水水 位 的 最大 下 降 量,地下水水 位 以 上 筛 管 的 长 度应 不 小 于 地下水水 位 最大 上升 高 度。7.2.4 需 同 时 检 测 多 个 含 水 层,宜 采用 组 井 进行 分 层 监测 并 做好 分 层 止 水。7.2.5 含 水 层 厚 度 大于 3m,宜设 计 组 井 进行 分 层 采样。7.2.6 承 压 含 水 层 或 含 水 层 具有 承 压 性,过 滤 管 的 设 置 应 避免交叉 污染。7.2.7 存 在 非 水 相 液 体 的监测井,筛 管 设 计 安 装 位 置 还 应 考虑 非 水 相 液 体 的性质。7.2.8 石英 砂 滤 料的 装 填 高 度应 高 出 过 滤 管 顶部 不 宜 小 于 0.3 m,厚 度 不 宜 小 于 2.5 cm。用作 抽 水 试 验 的监测井,石英 砂 厚 度宜 不 小 于 5 cm。7.2.9 石英 砂 之上干膨润 土的 设 计 装 填厚 度 不 宜 小 于 0.3 m的,井 管露 出地 面不 宜 小 于 0.3 m。7.3 钻探技术 7.3.1 钻探设 备 及 方法的选 择 可 参 考 本 导 则 6.2节,如需 采 集 土样,还 应 满足 土壤采样的 要 求。7.3.2 针 对 场地 深 层 地下水的监测井,宜 采用 变 径 的 双 套 管 钻探 技 术,防止 钻探 过 程 中 浅 层 地下水 对 深 层 地下水的污染。7.4 建井材料 7.4.1 井 管 可 采用 不 锈钢 或 给水 级 UPVC管,地下水 中 存 在 非 水 溶 相 液 体(NAPL),应 采用 不 锈钢 管或 化 工 级 UPVC管,或 通过相 应 的 溶 出 实 验 确 定。井 管 之 间 的 连 接 应 用 螺纹连 接、热 熔焊 接 或 不 锈钢 螺丝 固 定,不 宜使 用 任何 胶 水 进行 粘 接。7.4.2 过 滤 管 宜 采用 激光割缝 管,缝 的 宽 度 不大于 0.5 mm。7.4.3 过 滤 管 周 围 填 充 的 石英石 应 清 洁、坚硬、浑圆 度 好,不关注常 规水质 指 标 可 采用 清 洁 的 石灰 岩 滤 料。滤 料的 孔径 应 根 据监测井 所在 含 水 层介 质的 粒 径 筛分结 果 确 定,且 应 大于 90%的 过 滤 孔 的 孔径 或缝 的 宽 度,具体 可 参 照 北京市 场地 环境 评 价导 则 中 表 E.2选用。7.4.4 建 井 过 程 中 使 用的 止 水 材 料 必须 具 备 隔 水性 好、无毒、无嗅、无 污染水质 等条 件,建 议 选用 具 备 较 好 吸 水 膨胀系 能 的 球 形 膨润 土,其 吸 水 膨胀 固化 时 间应 现场测 试 并 记录。7.5 建井 7.5.1 下管 a)下 管 前 应 清 理 孔 内 废 弃 物、校正 孔 深、确 定下 管 深 度、滤 水 管 长 度 和 安 装 位 置,按下 管 先后次 序将 井 管 逐 根 丈 量、排 列、编 号、试 扣,确 保下 管 深 度 和 滤 水 管 安 装 位 置 准 确 无误。b)下 管 作 业 应 统 一 指 挥,互 相 配 合,操作 要 稳 要 准,井 管 下 放 速 度 不 宜 太快,中 途 遇阻 时不 准 猛墩硬 提,可适 当 地 上 下 提 动 和 缓慢 地 转 动 井 管,扔 下 不 去 时,应将 井 管提 出,扫 除 孔 内 障 碍 后 再 下井 管。井 管 下 完 后,要 用 升 降 机 将 管 柱吊 直,并 在孔 口 将 其 扶 正、固 定,与钻 孔 同 心。DB11/T 1278 2015 6 7.5.2 填 砾及止 水 a)过 滤 管 周 围 填 砾 应 避免滤 料 形 成 架桥 或 卡锁 现 象,可 以使 用 导 砂 管 将 滤 料 缓慢 输 入 管 壁 与 井 壁 中 的 环 形 空 隙 内。b)滤 料 在 回 填 前 应 用 清 水 冲 洗 干 净 并 沥 干。c)滤 料 应 填 至 过 滤 管 上 端 0.3 m后 再 填 止 水 填 料 或 渗透 性 不大于 该 地 层 的 其 他 无 污染 介 质。d)地下水监测井 止 水 部 位 应 根 据场地内 含 水 层 及 地 层 分 布 特 性 确 定,选 择 在 良 好 的 隔 水 层 或 弱透水 层。e)隔 水 材 料 可 采用 事 先 调 配 好 的 膨润 土 或 红 粘 土 泥浆,泥浆 装 填 前 应 填厚 度 不 小 于 0.5 m 的 干膨润 土。f)监测井 深 度 大于 4.5 m,泥浆应 通过导 流 管 注入相 应 位 置。如 采用 干膨润 土现场 加 水 膨胀 的方式 止 水,每 填 30 cm干膨润 土 应 通过导 管 注入适 量的 清 洁 水 使 膨润 土 吸 水 膨胀,加 水量 及 膨润土的 吸 水 膨胀 时 间应 根 据 所 使 用的 膨润 土现场 试验 确 定。g)如 场地内存 在 多 个 含 水 层,每 个 弱透 水 层 及 以 上 30 cm至 弱透 水 层以 下 30 cm范围内 必须 用 膨 润 土 回 填。7.5.3 井 台 构 筑 a)膨润 土 或 红 粘 土 泥浆 装 填 至 距离 地 面 约 0.5 m,应 改 用水 泥 砂 浆 固 定井 管,井 管露 出地 面不 小于 0.3 m,并 应 砌 筑 井 台 以 保 护 井 管。b)采用 明显 式井 台,井 管 地 上部 分 约 30 cm 50 cm,超 出地 面 的 部 分采用 红 白 相 间 的 管 套 保 护,管 套 建 议 选 择 强 度较 大 且 不 宜 损 坏 材 质。如果 在 管 套 与 井 管 之 间 有 孔隙,应 注 水 泥浆 固 定,监测井井 口 用 与 井 管 同 材 质的 丝堵 或管 帽 封 堵。c)如 采用 隐蔽 式井 台,其 高 度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自 然 地 面 10 cm。为 方 便 监测 时能 够打 开 井 盖,建 议在 地 面 以 下的 部 分 设 置直 径 比 井 管 略 大 的井 套套 在 井 管 外,井 套 外 再 用水 泥 固 定 并 筑 成 土 坡 状。井 套 内 与 井 管 之 间 的 环 形 空 隙不 填 充 任何 物 质,以 便 于 井 口开 启 和 不 妨碍道路 通 行。7.5.4 井 位高 程 及坐 标 测 量 建 井 完 成 后,须 进行 井 位 坐 标测量 及 井 管 顶 的 高 程测量,测量 精 度 能 满足 一般 工程测量的 精 度 即 可。7.5.5 设 置 标 示牌 监测井 需设 置 标 示 牌,标 示 牌 上 需 注 明 监测井 编 号、井的 管理 单 位 和 联 系 电话 等 信息。如 该 监测井 将 作 为 长 期 监测保 留,则监测井 应设 明显 标 示 牌,井(孔)口 应 高 出地 面 0.5 m 1.0 m,井(孔)口 安装 盖(保 护 帽)。7.6 成 井 洗 井 7.6.1 建 井 完 成 后 需 尽 快 进行 成 井洗井,直 至 水 清砂 净。洗井 过 程 严 禁往 地下水监测井 中 注入 任何 液 体。7.6.2 成 井洗井 可 采用 贝勒 管、泵 抽 提 等 方式,应 防止 成 井洗井 过 程 造 成 地下水污染 羽扩 散。7.7 样品保存 用 于 分析挥发性 有机物 的水样 应 保存 在 40mL的 棕 色 密 闭 螺纹 口 玻璃 瓶 内,瓶 盖 内 侧 应 带 特 氟龙衬 垫。采样前,瓶 内 应 添 加 HCl至 pH2。DB11/T 1278 2015 7 7.8 采样 7.8.1 成 井洗井结 束后,应使 监测井 稳 定 一 定 时 间 后 再开 始 地下水采样。7.8.2 挥发性 有机物 地下水样采样前的洗井 可 选用 变 频潜 水 泵、气 囊泵、贝勒 管。地下水 埋 深 较 浅,可 选用低流量 自 吸 泵 或 蠕 动 泵。7.8.3 采 集 用 于 挥发性 有机物 分析的水样,优 先 采用 变 频 低 速 潜 水 泵 或 气 囊泵,禁 止 使 用 蠕 动 泵 采 集 挥发性 有机物 水样。7.8.4 含 非 水 相 液 体 的地下水样品采 集,可 采用 贝勒 管 进行 洗井采样。7.8.5 所 有 洗井采样 设 备 均 应 由 惰 性 材 质 制 成,洗井 不能 对 井内水 体 产 生 气 提、气 曝 等 较 大 的 扰 动。7.8.6 采用 贝勒 管 采 集 水样,应使 用 底部 附流 速 调 节 阀 的 聚四氯乙烯贝勒 管,洗井采样 应 尽 量 避免 对 地下水 产 生 较 大 扰 动。7.8.7 采用 变 频潜 水 泵 进行 洗井采样,在 水 泵 的出水 口 应 配 置 相 应 的 止 回阀,防止 采样 管 内水 倒 流 对 井内地下水 产 生 扰 动。7.8.8 采样前的洗井 宜 采用低流 速 洗井 技 术,洗井流 速 应 根 据监测井的水文地质 条 件 经 过 现场测 试 确定。测 试 过 程 中 可 将 洗井流 速 设 定 为 0.1 L/min,每 隔 5 min读 取 地下水水 位并 逐步 增 大 洗井流 速,但建 议 不 超 过 0.5 L/min,同 时,应 确 保地下水水 位 下 降 不大于 10cm。地 层 渗透 性 较 高 可 进 一 步逐 渐 增 大洗井流 速,但也 应 确 保水 位 下 降 不大于 10 cm;7.8.9 应 在 洗井 设 备 的 排 水 口 连 接便携 式水质监测 设 备,每 隔 5 min读 取 并 记录 溶 解氧(DO)、氧 化 还 原 电 位(ORP)、pH、温 度(T)、电 导 率 及 浊 度参 数;7.8.10 洗井结 束 宜 满足 以 下 条 件:pH变 化 范围 为 0.1;温 度 变 化 范围 为 3%;电 导 率变 化 范 围 为 3%;溶 解氧 变 化 范围 为 10%(或 DO10NTU,其 变 化 范围 应 在 10%以 内、浊 度 10NTU,其 变 化 范围 为 1.0NTU;或 者 浊 度 连 续 三 次 测量结 果 均 小 于 5NTU;7.8.11 长 时 间 洗井 后 DO、pH、电 导 率、ORP及 浊 度依然 无 法 满足 本 节 第 c)款 的 要 求,如 洗井 体 积 已达 到 井 管 的 35倍 体 积。7.8.12 低 渗透 性 含 水 层 的监测井,宜将 洗井流 速 降 低 至 不大于 0.1 L/min。如 无 法 连 续 洗井,应 及 时 停 泵 待 水 位 恢 复 后继续 洗井,直 至各项 水质 参 数 稳 定 或 洗井 体 积 达 到 35倍 井 管体 积,监测井 严 禁 干 涸。7.8.13 洗井 过 程 中 的现场数据 均 应 记录 成 册 并 作 为调查 报告 的 技 术附件。7.8.14 采样 设 备 应 尽 量 同 洗井 设 备一 致,严 禁 使 用 蠕 动 泵 进行 挥发性 有机物 地下水样品的采 集。7.8.15 采用 柴油 发 电 机 作 为 采样 泵 的 动 力供 应设 备,应将 柴油 机 放 置 于 远 离 监测井的下风 向。7.8.16 采样 应 在 洗井 后 两 小 时 内 进行,如 监测井 位 于 低 渗透 性地 层,洗井 后,待 新 鲜 水 回 补,应 尽 快 采样 以 保 证 水样 能 代 表地下水水质。7.8.17 采样 设 备 的 进 水 口 应 在 地下水 面 1.0 m 以 下,采 集 非 水 相 液 体,应 对 进 水 口位 置 进行 相 应 调 整。7.8.18 采样前,需将 采样 设 备 及 配 件用 所 采水样 清 洗 23次。采样 泵 的 速 率 应 控 制 在 0.2 L/min以 下,并 确 保 管 线 中 无 气 泡 存 在。DB11/T 1278 2015 8 7.8.19 用 贝勒 管 采样,其 出水 口 应 配 置 控 制 流 速 调 节 阀,使 水样 经由 该 调 节 阀 转 移 至 样品保存 瓶 内。7.8.20 同 时 监测 多 项 污染 物 指 标,应 先 采 集 用 于 分析挥发性 有机物 的地下水样品。7.8.21 需 用 同 一 套 设 备 采 集 多 口 地下水监测井的水样,应 先 采 集 污染 相 对 较 轻 的地下水井。7.8.22 每 采 集 完 一 口 地下水监测井的样品,应 对 采样 泵 进行 清 洗。采用 贝勒 管 采样,宜 一 管 一 井。7.8.23 同 一 监测井 每次 均 应 采 双 样,样品 应 装满 样品 瓶 并 形 成 凸 液 面 后 拧紧 瓶 盖 并 缠 上 封 口 膜,瓶 内不 应 存 在 顶 空 或 者 是大于 6 mm的气 泡。7.8.24 低流速洗 井采样技术 的操 作 流 程 见附录 E。7.9 质量控制 7.9.1 地下水监测井的 钻探 成 井 需 严格 按照本 导 则 6.2中 的 技 术 要 求 开 展。在 污染 较重 的 区域 钻探 后,应 对 钻探设 备 进行 清 洗 后 方 可 进行 下 一 口 监测井的 钻探 工作,或 者 更 换 钻探设 备。7.9.2 洗井采样 除 应 遵 照本 导 则 中 7.8节 中 的 技 术 要 求,还 应 采 集不 少 于 10%的现场 平 行 样,每次 采 样前,均 需 对 采样 设 备 采 集不 少 于 1个 的 设 备 空 白 样。如 用 同 一 套 设 备 进行 全 场地地下水监测井采样,应 先 采 集 污染程 度较 轻 的地下水监测 后 采 集 污染 较重 的地下水监测井,并对 采样 系统 进行 清 洗,每 采 集不 多 于 5口 地下水监测井的样品 后 设 置 1个 清 洗空 白。每次 采样 过 程 中,应设 置 不 少 于 1个 现场空 白 及 运输 空 白。7.9.3 所 有 样品 应 送 经 过 质量 认 证 的 实 验 室 进行 分析,其 分析的质量 控 制 应 满足 实 验 室质 控 要 求,相 应 的质 控 报告 应 作样品分析 报告 的 技 术附件。8 土壤气采样 8.1 采样方案 8.1.1 采样 位置 与 数 量 8.1.1.1 土壤气采样 点 的 布 置 应基 于 依 据土壤和地下水样品 检 测结 果 构 建 的场地污染 概念 模 型,布 设方 案 可 与 土壤 与 地下水采样 布 设 方 案 同 时 考虑,可在 土壤 与 地下水采样 过 程 中 完 成 土壤气监测井的 建井。8.1.1.2 土壤气采样 点 应重 点 布 设 于 土壤 及 地下水挥发性 有机物 检 出 浓度较 高 的 区域,具体 可 参见(DB11/T)中 详细 采样 阶段 土壤和地下水采样 点 布 设 数量 及位 置 的 要 求。8.1.1.3 评估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对 已 有 建筑 内 受 体 的 健康 风险,应 在 建筑 物 室内地 板 下 布 设 土壤气采样点,其中 应至 少 有 1个 点 布 置 于 室内空 间 的 中 央 位 置,其 余 采样 点 可布 置 在 墙 体 附 近,但 与 墙 体 的 距离应 不大于 1.5 m。如建筑 物 无 法 进 入,可在 墙 体 四 周 布 设 土壤气采样 点,采样 点 与 墙 体 应 尽 量 靠近,但 距离 应 不 小 于 1.0 m。8.1.1.4 土壤气采样 点 的 布 设 数量 应 足 以 表 征 地 块 的污染现 状,其中,土壤气 确 认 采样 阶段 每 个 污染地块 的空 旷 区域 应 布 设 不 少 于 3个 土壤气采样 点。详细 采样 阶段 可 采用 网 格 布 点,最 少 采样 点 数量 可 参见 场地 环境 评 价导 则(DB11/T)表 1中 详细 采样 阶段 土壤采样 点 数量的 最 低 要 求,并 应 在 重 污染 区适 当 加 密 采样。DB11/T 1278 2015 9 8.1.1.5 评估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对 现 有 建筑 室内 受 体健康 风险,建筑 物 室内地 板 下土壤气采样的数量 应至 少满足 以 下 要 求:a)建筑 物 室内 面积 小 于 100 m2,地 板 下土壤气采样 点 的数量 应 不 少 于 2个,其中 1个 采样 点 布 设于 室内空 间 的 中 央,另 1个 采样 点 布 设 于 邻近 重 污染 区一 侧 的 墙 体 附 近,与 墙 体 的 距离 不 应 大 于 1.5 m。b)建筑 物 室内 面积大于 100 m2而 小 于 1000 m2,应 确 保 每 100 m2范围内的地 板 下土壤气采样 点 的 数量 应 不 少 于 1个,并 且 至 少 有 1 个 采样 点 布 设 于 室内空 间 的 中 央,至 少 有 1个 采样 点 布 设 于邻近 重 污染 区一 侧 的 墙 体 附 近,且 与 墙 体 距离 不大于 1.5 m。c)建筑 物 室内 面积大于 1000 m2,应 确 保 每 200 m2范围内的地 板 下土壤气采样 点 的数量 应 不 少 于 1个,并 且 至 少 有 1个 样 布 设 于 室内空 间 的 中 央,至 少 有 一 个 点 布 设 于 邻近 重 污染 区一 侧 的 墙体 附 近,且 与 墙 体 距离 不大于 1.5 m。d)建筑 内 部 分 隔 成相 对 独 立且 相 互隔 绝 的单 间,室内地 板 下土壤气 最 少 采样 点 数量的 确 定 应 按 各 独 立 单 间 的 面积确 定。e)无 法 进 入 室内采 集 地 板 下土壤气,可 沿 建筑 物 四 周 外 墙 布 设 土壤气采样 点。每 堵 墙 附 近 土壤气采样 点 的数量 不 少 于 1个。墙 体 长 度 大于 15 m,土壤气采样 点 间 距 不 应 大于 15 m。建筑 物 仅 有 部 分 处 在 潜 在 污染 区,可仅在 临近 污染 区 的 墙 体 外 侧 布 设 土壤气采样 点。8.1.2 采样 深度 8.1.2.1 可利 用土壤采样 过 程 形 成 的 钻 孔 进行 土壤气采样,土壤气 探 头 的 埋 设 深 度应 结 合 污染 物 埋 深 及土壤 岩 性 进行 确 定,且 应将 土壤气 探 头 埋 设 在 现场挥发性 有机物 便携 检 测 设 备 读 数 及 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 测结 果较 高 的 位 置。8.1.2.2 需 根 据土壤气 中 挥发性 有机物 浓度预 测 该 区域 室外 呼吸途径 或 未来建筑 物 室内 呼吸途径 的 健 康 风险,整个 纵剖 面 应至 少 布 设 2个 土壤气采样 点,其中 1个 采样 点 的 深 度应 布 设 在 地 面 以 下 1.5 m处,另 1个 采样 点 的 布 设 深 度应 考虑 场地污染 源 特 征,具体要 求 如 下:a)区域 内污染 源 仅 为 非 饱 和 带 土壤,该 采样 点 可布 置 在 污染 源 土 层 的 正上 方。b)区域 内污染 源 仅 为 地下水,紧邻 污染 源 的采样 点 应 布 设 在 地下水 最 高 水 位 以 上,且高 于 毛 细 带不 应 小 于 1 m。c)以 上 两 种 污染 源 特 征 情形 下,如果 污染 源 埋 深 大于 4.5 m,应 在 纵剖 面 上 至 少 增 加 1个 土壤气采样 点,确 保 相 邻 采样 点 间 距 不大于 3 m。d)整个 纵剖 面 的土壤 及 地下水 均 污染,该 采样 点 应 布 设 在 污染 最 重 的 区域。污染土 层 大于 4.5 m,应 在 纵剖 面 上 至 少 增 加 1个 采样 点,确 保 相 邻两 个 土壤气采样 点 的 间 距 不 应 大于 3 m。e)无 论 污染 源 特 征 如何,相 邻两 个 土壤气监测 点 浓度 相 差 23个 数量 级,应 在 这两 个 监测 点 距离的 中 间 位 置 增 设 一 个 土壤气监测 点。f)无 论 污染 源 特 征 如何,已 知 未来建筑 物 底 板 的 确 切 埋 深,应 在 该 深 度以 下 0.3 m范围内 增 加 一个 采样 点。8.1.2.3 采 集 潜 在 污染范围内 建筑 物 室内 底 板 以 下土壤气 并 以此 计算现 有 建筑 室内 呼吸途径 的 健康 风险,土壤气采样 深 度应 紧贴 底 板 的下表 面,距离 底 板 下表 面 的 应 不大于 0.5 m。室内地 板 为自 然 土壤,土壤气采样 点 的 深 度应 不 小 于 1.0 m;8.1.2.4 未 能 进 入 建筑 室内 而 只 能通过 建筑 外 墙 周 围土壤气的结 果预 测室内 呼吸 暴露 途径 的 健康 风险,土壤气的采样 深 度应与 待 评估 建筑 室内 底 板 下表 面 埋 深 一 致,埋 深 小 于 1.5 m,采样 深 度应 调 整至 1.5 m;DB11/T 1278 2015 10 8.1.2.5 土壤气 检 测数据用 于 评估 当 前用地现 状情形 下挥发性 有机物 室外 呼吸 暴露 途径 的 健康 风险,土壤气采样 深 度应设 置 在 地表 以 下 1.01.5 m处。8.2 建井 8.2.1 室外监测 井 8.2.1.1 井结构设计 a)典型土壤气监测井结构 参见 附录 F,可根 据 具体 场地的水文地质 条 件 进行 调 整。b)土壤气 探 头 可 用 割缝 管或开 孔 管制 作,探 头长 度 不 应 大于 20 cm,直 径可根 据 钻 孔 直 径确 定,建 议 不大于 5 cm,应 由 惰 性 材 质 组 成。c)探 头 周 围 应 埋 设 一 定 厚 度 的 石英 砂 滤 料,滤 料的 直 径 应 根 据 探 头 割缝宽 度 或开 孔 直 径确 定,滤 料 装 填 高 度应 高 出 探 头 上 沿 不 小 于 10 cm。d)滤 料 之上 应 填厚 度 不 小 于 30 cm的 干膨润 土,干膨润 土 之上填膨润 土 泥浆。e)一 个 土壤 钻 孔 中 仅 埋 设 一 个 土壤气 探 头,膨润 土 泥浆应 填 至 距离 地 面 50 cm处,待 其 干 固 后继续 填 水 泥 砂 浆至 高 出地 面不 小 于 10cm,并 且高 出地 面 部 分 应 做 成 锥 形 坡 向 四 周,锥 形 地 面 直径不 小 于 60 cm。同 时,应 在 水 泥 砂 浆 中 埋 设 一 节 PVC套 管,套 管露 出地 面不 小 于 30 cm,导 气 管 地 上部 分 应 置 于 套 管 内 部,顶部 用 管 堵 盖 住,采样 时 将 管 堵 拧 开 后 将 采样 泵 与 导 气 管 连 接 并开 始 采样;f)导 气 管 接 口 处 应 连 接 阀 门,非 采样 时 间应将 阀 门 关 闭。土壤气 导 气 管 应 由 惰 性 材 料 制 成,严 禁采用低 密 度 聚氯乙烯 管、硅 胶 管、聚乙烯 管 作 为 导 气 管,管 内 径 建 议 不大于 4 mm。g)在 同 一 个钻 孔不 同深 度 埋 设 多 个 土壤气 探 头,在 埋 设 相 对 较 浅 的 探 头 时,应 在 膨润 土 泥浆 顶部先 填 一 层 厚 度 不 小 于 10 cm的 干膨润 土,之 后 再 埋 设探 头,装 填石英 砂 滤 料,不 同 导 气 管 连 接 的土壤气 探 头 应 用 不 易消退 的记 号 笔 做好 相 应 深 度 标记。h)土壤气 探 头、导 气 管、阀 门 的 连 接 以 及 导 气 管 采样 口 与 采样 泵 的 连 接 均 应 采用 无 油 快速 密 闭 接头,严 禁 采用 含胶 的 粘 合 剂 连 接。8.2.1.2 钻探建井 a)按 6.2节 的 技 术 要 求,选 择 适合 的 钻探设 备 及 方法。b)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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