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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编 号:DB11/1067 2013 备案号:JXXXX 2013 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Code for safety risk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design 2014-02-26发布 2014-09-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Code for safety risk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design DB11/1067 2014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 09月 01日 2013 北京 前 言 为适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安全风险管理的需要,体现北京发展目标和北京地方特点,进一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印发 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 制 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 知(京质监标发 2012 20号)的要 求,经 北京城建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 同 有关单位 共同 编 写、认真 研究、反复讨论 和 修改,完成了本 规 范 的编 制 工作。在本 规 范 编 制过 程 中,编 制组广泛调查、分析 和总 结了近 年 来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 中 安全风险 评估 方 面积累 的 很多经验,吸取了以往 工作 中 的教训,并借鉴了国(境)外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 成功经验 和 先 进技术。同时,以多种 方 式,广泛征求了 城市轨道交通方 面 有关 专家 和单位的 意见。本 规 范共分 7章 和 2个附录。主要 内容包括 总 则、术 语、基本 规 定、工程安 全风险 辨识与分级、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工程安全风险 控制等。本规范中 3.1.1条和 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 规 范由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负 责管理,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 责 具 体 解释,日 常 管理 机构 为北京市城 乡 规划标准化 办 公 室。在 实施 过 程 中 如 发现 问题及 需要 修改 和 补充之处,请将 意见和建 议 发 至: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 阜 成 门北 大街 5号,邮 编:100037),以 供 修订 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 快 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 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秀仁 金淮 吕培 印 徐耀德 贾永刚 程 小虎 延波 刘乐 天 吴锋波 夏 成 华 侯 建 刚 曾德光 罗富荣 孙河川 徐凌 曹伍富 余乐 李祥 朱 玲 杨慧林 王伟锋 李俊伟 丁振明 钟巧荣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弥 贺长俊 王元湘 徐祯祥 沈 建 文 侯祥吉 尹骁 周梅 刘 军 郝志宏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4 3.1 评估原则.4 3.2 评估内容.4 3.3 评估成果.5 4 工程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5 4.1 一般规定.5 4.2 工程自身风险辨识与分级.6 4.3 环境风险辨识与分级.8 5 工程自身风险分析与评价 10 5.1 一般规定.10 5.2 明(盖)挖法结构.10 5.3 矿山法结构.10 5.4 盾构法结构.11 5.5 高架结构.11 6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3 6.1 一般规定.13 6.2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3 7 工程安全风险控制.15 7.1 一般规定.15 7.2 工程自身风险控制.15 7.3 环境风险控制.17 7.4 工程监测与信息反馈.17 附录 A 风险工程分级清单表 19 附录 B 常见工程安全风险表.21 本规范用词说明.25 引用标准名录.26 附:条文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3.1 Risk Assessment Principles.4 3.2 Risk Assessment Content.4 3.3 Risk Assessment Results.5 4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5 4.1 General Requirements.5 4.2 Engineering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6 4.3 Surroundings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8 5 Engineering Risk Analysis and Evaluation.10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0 5.2 Open Cut Method(inc.Cover Method).10 5.3 Mine Tunnelling Method.10 5.4 Shield Method.11 5.5 Elevated Structure.11 6 Surroundings Risk Analysis and Evaluation.13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3 6.2 Surroundings Risk Analysis and Evaluation.13 7 Risk Control.15 7.1 General Requirements.15 7.2 Engineering Risk Control.15 7.3 Surroundings Risk Control.17 7.4 Monitoring and Corresponding Information Feedback.17 APPENDIX A Table of Risk Classification.19 APPENDIX B Table of Typical Risk.21 The Code Words Explanation of.25 Reference Codes List.26 Addition:Provisions Explanation 1 1 总 则 1.0.1 为 加强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 范 设计 阶段 的 土 建工程安 全风险 评估 工作,规 避或降低土 建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制定本 规 范。1.0.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新 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 阶段对土 建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的 评估 工作。1.0.3 城市轨道交通 土 建工程设计安全风险 评估 应 遵循科学客观、经 济 合理和 保 护 环境 的 原 则。1.0.4 工程设计 宜根据 风险 评估成 果 进 行 方 案优 化 或 调 整。1.0.5 城市轨道交通 土 建工程设计安全风险 评估 工作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外,尚 应 符 合 国家、行业 及 北京市现 行 有关标准的规 定。2 2 术 语 2.0.1 风险 risk 不利事件 发 生 的可 能性或概率(频率)及 其损失 的 组 合。2.0.2 风险 因素 risk factors 导致 安全风险 事件 发 生、发展的 各 种 主 客观 的有 害因素或不利条件。一 般 包 括 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周边 环境 条件、设计方 案、施工工 法 与 工 艺、施工 管理和 自 然突 发 等 因素。2.0.3 风险 事件 risk event 工程施工 对 工程 围(支)护 结 构、作 业 面 和 周边 环境等 承 险体 等 产生 的 不利 事件。2.0.4 周边 环境 surrounding conditions 工程建设 中与 工程 相互影响、位于地 面 或 地 下 的 既 有 或 在 建的建(构)筑物(含 文 物古 建)、管 线、桥梁、隧 道、地 下 工程设施、轨道交通设施、铁路、高速 公路、城市道 路、地 表水 体、树木 等 的 统称。2.0.5 工程 自身 风险 engineering risk 因 工程 结 构 自身 特点、地质 条件 复 杂性或 工程施工 影响 等 可 能导致 的工程 结 构 安全风险。2.0.6 环境 风险 surroundings risk 因 工程 邻 近 周边 环境,施工 导致 工程 自身与 周边 环境 相互影响 所 产生 的工程 结 构 和 环境 安全风险。2.0.7 风险 辨识 risk identification 调查识 别 工程建设 中 潜 在 的安全风险 因素、类型、可 能 发 生 部位 及 原因 等 所 做 的工作。2.0.8 风险 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在 风险 辨识 的 基 础上,对 安全风险进 行 等级评定与 风险 排序所做 的工作。2.0.9 风险 评估 risk assessment 对 风险进 行 辨识、分级、分析 和 评价,提出 风险 危 害性 及 其 处 置措 施 或对 策 所做 的工作。2.0.10 风险 控制 risk control 3 为 制定 风险 处 置措 施 及 应 急预 案,实施风险监 测、跟踪、记 录与 处 置所做 的 工作。包括 风险 消 除、风险 降低、风险 转移 和风险 自 留 等 方 式。2.0.11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对 风险进 行 辨识、分级、风险 分析 和 评价与 风险 控制等 所开 展的一 系列 工作。4 3 基本规定 3.1 评估原则 3.1.1 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应贯穿于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3.1.2 安全风险 评估 应 依 据 岩 土 工程 勘 察报告、环境调查 资料、相 关 专 题 研究 报 告、政府 批 复 文 件 和 专家 咨询 或 审 查意见等,结 合 具 体设计方 案 开 展。3.1.3 安全风险 评估 应 针 对 工程 自身 风险和 环境 风险,评估范 围宜 结 合工程位置、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周边 环境 条件、敷 设方 式、埋置深度、施工方 法 和 结 构 型 式等 综 合 确 定。3.1.4 当 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情况 或周边 环境 条件 发 生 较 大 变 化,或 设计方 案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时,应 重 新 进 行 安全风险 评估。3.1.5 环境风险等级定为特级或 一 级 的 工程,在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风险 专项 设计。专项 设计文 件 应通 过专家 评审。3.2 评估内容 3.2.1 安全风险 评估 宜 包括 风险 辨识、风险 分级、风险 分析与评价、风险 控制 措 施建 议 等内容。3.2.2 安全风险 评估 宜 开 展现 场踏 勘,基 础资料收集 与分析,与 建设、设计 等 相 关 参 建单位 沟 通 等 工作。安全风险 评估成 果 应 在 设计 文 件 中 体现。3.2.3 总体设计 阶段 应 从 合理 确 定 工程 整 体技术方 案、规 避或 减 小 工程风险的 角 度 进 行 安全风险 评估,并 宜 包括 如 下 内容:1 线 位、站 位 选择 的合理 性 及 风险 2 所采 用 敷 设方 式 存 在 的风险 3 施工方 法 的合理 性 及 风险 4 环境 条件 及 与 轨道交通 土 建工程的 相互影响 风险 等 3.2.4 初 步设计 阶段 应 针 对 所确 定 的 土 建工程技术方 案 进 行 安全风险 评估,并 宜 包括 如 下 内容:1 土 建工程施工方 法 的合理 性 及 风险,必 要 时 可建 议 对其 他 施工方 法 进 行5 比选 2 围(支)护 结 构 的合理 性 及 风险 3 主体 结 构 的合理 性 及 风险 4 所确 定 的技术方 案对 环境 的 影响 风险、对 环境 风险 源 的 保护 方 案 5 对 工程的风险 大小 进 行 综 合 评价 和 分级 6 给出必 要的建 议 等 3.2.5 施工 图 设计 阶段 应 结 合工程的 具 体实施方 案、自身 及 环境 风险的 控制 和 处 置、风险监 测 等 进 行 安全风险 评估,并 宜 包括 如 下 内容:1 分析 所采 用 施工方 法 的风险,判断 围(支)护 结 构 设计的合理 性 2 分析 工程实施 对周围 重 要 环境 风险 源 可 能产生 的 影响 3 评估 所采 用 环境 保护 措 施的合理 性 和有 效 性 4 评估 风险监 测 方 案 的合理 性 和可实施 性 5 对 特、一 级环境 风险工程 开 展 专项 设计 等 3.3 评估成果 3.3.1 总体设计 阶段 应编 制 全 线 一 级自身 风险工程 清 单 与 特、一 级环境 风险工程 清 单。对周边 环境 风险 等级 为特 级 的工程,宜 进 行 重 点 分析。风险工程 清 单的编 制 可按 附录 A.0.1执 行。3.3.2 初 步设计 阶段宜 编 制 安全风险 评估专 篇,宜 包括 下 列 内容:1 项 目 概 况 2 风险 辨识 和 分级。风险 分级 表 的编 制 可按 附录 A.0.2执 行 3 风险 分析 及 风险 控制 措 施 4 有关 附 图、附 表 3.3.3 施工 图 设计 阶段 应编 制 安全风险 分级 核 查 表、风险工程设计 专 册 等。风险 分级 核 查 表 格 式 可 参考 附录 A.0.2。4 工程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 4.1 一般规定 4.1.1 风险 辨识 阶段宜对影响 工程安全的风险 因素 和可 能导致 的风险 事件 进 行6 识 别。4.1.2 风险 分级 标准应 根据 工程特点、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周边 环境 条件 及 可 能 造 成 的 影响(危 害)等,结 合建设规 模、技术 经 济 和 社 会发展 水 平、建设管理 经验等 确 定。4.1.3 工程 自身 风险和 周边 环境 风险的 等级 应 分 别确 定。工程 自身 风险 分 为一级、二 级 和 三 级,环境 风险 分 为特 级、一 级、二 级 和 三 级。4.1.4 各 设计 阶段 应 在 上 一 阶段 风险 辨识 和 分级 的 基 础上,结 合设计方 案、工程 措 施、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周边 环境 条件 及 其 变 化 等,对 风险 等级 进 行 核 查 和 必 要的 调 整。4.1.5 风险 辨识 和 分级 可 采 用事 故 树法、检 查 表法、工程 类比 法、专家调查 法 和 模糊综 合 评 判 法 等 方 法。4.2 工程自身风险辨识与分级 4.2.1 工程 自身 风险 辨识与分级 宜根据 工程规 模、施工工 法、结 构 型 式、工程地 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 等 因素 确 定。常 见 工程 自身 风险 因素 和风险 事件 参考 附录B.0.1 B.0.4。4.2.2 明(盖)挖 法 结 构 的工程风险 分级 宜 以基 坑开挖深度 为 基本 依 据,并 根据 基 坑型 式、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 等 进 行 修 正。明(盖)挖 法 结 构 的工程 自身 风险 分级 宜符 合 表 4.2.2的规 定。表 4.2.2 明(盖)挖法结构的工程自身风险分级表 自身 风险 等级 基本分级 条件 分级修 正依 据 一 级 地 下 四层 或 开挖深度 超 过 25m(含 25m)1.对 以 下 情况,可 上 调 一 级:(1)基 坑 结 构 平 面 或 断 面复 杂;(2)开挖 宽 度 超 过 35m;(3)存 在 偏压 情况;(4)地质 条件 复 杂;(5)基 坑 工程 周边 环境 条件 复 杂;(6)邻 近 河 湖渠 施工;(7)基 坑 结 构 底板 标 高 位于 承 压 水水 位以 下,且 不 具 备 降水条件;2.对 以 下 情况,可 下 调 一 级:(1)采 用 盖挖 逆 作 法 施工;(2)矿山 法、盾 构 法 竖井 类 基 坑。二 级 地 下 三层 或 开挖深度 在 15m 25m(含15m)三 级 地 下 一 二层 或 开挖深度 在 5m15m(含 5m)注:风险 等级修 正 时,最 多 只 能 调 整 一 个等级。7 4.2.3 矿山 法 结 构 的工程风险 分级 宜 以 隧 道的 结 构 层 数、跨 度、断 面 形状 及大小 为 基本 依 据,并 根据 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隧 道 空间状态 等 进 行 修 正。矿山 法 结 构 的工程 自身 风险 分级 宜符 合 表 4.2.3的规 定。表 4.2.3 矿山法结构的工程自身风险分级表 自身 风险 等级 基本分级 条件 分级修 正依 据 一 级 地 下 双 层 及 以 上 的 暗 挖 车 站 和 类 似 结 构;开挖 宽 度 超 过 16m的单 层 隧 道;开挖 高 度 超 过 18m的单 跨 隧 道 对 以 下 情况,可 上 调 一 级:(1)暗 挖 结 构 平 面 或 断 面复 杂;(2)暗 挖 受力 体 系转 换 多;(3)暗 挖 坡 度 大;(4)覆 土 厚 度 小;(5)相邻 暗 挖 隧 道 间距离 近;(6)群洞 效 应 显著;(7)采 用 平 顶直墙 工 法;(8)结 构 进 入 承 压 水 层,且 不 具 备 降水条件;(9)采 用 盾 构 扩 挖 方 式 形 成 永 久 结 构 的 暗 挖工程;(10)地质 条件 复 杂。二 级 开挖 宽 度 在 7m 16m(含 16m)的单 层 隧 道;较 长 范 围 处 于 非 常 接 近状态(隧 道 净距 L 0.5B)的 并 行或 交 叠区间 隧 道 三 级 一 般 断 面 矿山 法 区间 隧 道 或 同 体量隧 道;较 长 范 围 处 于 较 接 近 状态(0.5B 隧 道 净距 L 1.5B)的 并 行或 交 叠 隧 道 注:风险 等级修 正 时,最 多 只 能 调 整 一 个等级。4.2.4 盾 构 法 结 构 的工程风险 分级以 盾 构 隧 道 相互 之 间 的 空间 位 置 关 系、地质 条 件 的适 宜性 以 及 工程部位 等 为 基本 依 据,并 根据 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盾 构 机 型 式等 进 行 修 正。盾 构 法 结 构 的工程 自身 风险 分级 宜符 合 表 4.2.4的规 定。表 4.2.4 盾构法结构的工程自身风险分级表 自身 风险 等级 基本分级 条件 分级修 正依 据 一 级 较 长 范 围 处 于 非 常 接 近 状态(隧 道 净距 L 0.3D)的 并 行或 交 叠盾 构 隧 道 1.对 以 下 情况,可 上 调 一 级:(1)坡 度 大;(2)覆 土 厚 度 小;(3)地质 条件 复 杂;(4)单 洞双 线 盾 构 隧 道;(5)盾 构机 型 与 地质 条件 适应 性 差。2.当 地质 条件 简 单 时,可 下 调 一 级。二 级 较 长 范 围 处 于 接 近 状态(0.3D 隧 道 净距 L 0.7D)的 并 行或 交 叠盾 构 隧 道;盾 构 区间 的联 络 通道;盾 构 始 发、到达区 段 三 级 一 般 的 盾 构 法 区间 隧 道 注:风险 等级修 正 时,最 多 只 能 调 整 一 个等级。4.2.5 高 架 结 构 的工程风险 分级 宜 以 桥 跨、桥 型、施工方 法 为 基本 依 据,并 根据 跨 度 等 进 行 修 正。高 架 结 构 的工程 自身 风险 分级 宜符 合 表 4.2.5的规 定。表 4.2.5 高架结构工程自身风险分级表 自身 风险程 等级 基本分级 条件 分级修 正依 据 一 级 单 跨跨径 100m、斜拉 桥、拱 桥 等 体 系 复 杂桥梁 当 斜拉 桥、拱 桥 等 体 系 复 杂 的 桥 梁 主 跨跨 度 小 于 80m时,可 下 调 一 个等级。二 级 40m 单 跨跨径 100m、存 在 体 系转 换 的 桥梁;独柱 高 架车 站 8 三 级 单 跨跨径 40m、不 存 在 体 系转 换 的 桥梁 注:1 桥梁承 台、基 础开挖 分级 参 照 表 4.2.2分级 标准;2 存 在 体 系转 换 的 桥梁 主要 指 采 用 悬浇、转 体 及 顶推 等 施工方 法 的 桥梁。4.2.6 工程地质 及 水 文 地质 条件 风险应 重 点 分析 不 良 地质、特 殊 性 岩 土、地 下水 等 不利 于工程实施的 条件 及 其对 工程的 影响。4.3 环境风险辨识与分级 4.3.1 环境 风险 分级 宜根据周边 环境 设施的 重 要 性、与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结 构 的 接 近 程 度、周边 环境 设施的 状 况,依 据 轨道交通建设 对 环境 设施的 影响 程 度 大小 综 合 确 定。常 见环境 风险 因素 和风险 事件 见附录 B.0.5。环境 风险 分级 宜符 合 表 4.3.1的规 定。表 4.3.1 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 设施 重 要 性 接 近 关 系 分级修 正依 据 接 近 较 接 近 一 般 不 接 近 极 重 要 特 级 特 级 一 级 三 级 1.当 地质 条件 复 杂或 环境 设施现 状 安全 性 较 差时,可 上 调 一 级;2.当采 用 盾 构 法 施工、环境 对 象 在 建 时与 新 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有 过 相 关 配 合 或 预留 了 一定 穿越 条件 等 情况 时,可 下 调 一 级;3.桥梁 桩 基 施工 时 可 下 调 一 级。重 要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较重 要 二 级 二 级 三 级 一 般 三 级 三 级 4.3.2 周边 环境 设施的 重 要 性 依 据 环境 设施的 类型、功 能、使 用性 质、特 征、规 模 等 综 合 确 定,并分 为 极 重 要、重 要、较重 要、一 般 四 级。环境 设施 重 要 性 分级 宜符 合 表 4.3.2的规 定。表 4.3.2 环境设施重要性分级表 环境 重 要 性 等级 基本 条件 修 正依 据 极 重 要 既 有轨道交通 线、铁路;国家级 保护 文 物古 建;国家 城市标 志性 建 筑;机 场 跑 道 及 停 机 坪 等(1)当 遇 下 列情况时,可 上 调 一 级:(2)环境 对 象 有特 殊保护 要 求;(3)新 建城市轨道交 通 结 构 下 穿 环境 对 象;(4)河 湖 与 地 下水 有水 力 联 系;(5)邻 近 存 在 季节 性水 位 差 的 河 湖 水体 且 可 能 在 汛 期重 要 市 级 保性 文 物古 建;近 代 优 秀 建 筑物,重 要工 业 建 筑物,10层 以 上 高 层 或 超 高 层 民 用 建 筑物,重 要地 下 构 筑物;直径 大 于 0.6m的 煤气 或 天 然 气 总管,市 政 热力干 线,雨、污 水 管 总管;交通 节 点的 高 架 桥、立 交 桥 主 桥 连 续 箱 梁;城市 快 速 路,高速路;500kv及 以 上 高 压 线;重 要 河 湖 等 较重 要 较重 要工 业 建 筑物,7层 9层 中 高 层 民 用 建 筑物,较重 要 地 下 构 筑物;直径 大 于 0.6m的 自来 水 管总管;城市 高 架 桥、立 交 桥 主 桥 连 续 箱 梁;110kv 500kv高 压 线;城市主 干 路,次 干 路;较重 要 河 湖 等 一 般 一 般 工 业 建 筑物,1层 3层 低 层 民 用 建 筑物,4层 6层 多9 层 建 筑物,一 般 地 下 构 筑物;直径 在 0.3 0.6m之 间 的 自来 水 管 刚 性支 管,直径 0.3m 0.6m的 自来 水 柔 性支 管,煤气 或 天 然 气 支 管,市 政 热力干 线、户 线,雨、污 水 管 支 管;立 交 桥 主 桥 简 支 T梁、异 形板、立 交 桥 匝 道 桥,人 行 天 桥;城市 支路,人 行 道,广 场;一 般 河 湖 等 施工 时等。4.3.3 周边 环境 设施 与 新 建城市轨道交通 结 构 的 接 近 程 度 宜用 接 近 关 系 表 示,分 为 接 近、较 接 近 和一 般 三 级。环境 设施 与 新 建城市轨道交通 结 构 的 接 近 关 系 分级 宜符 合 表 4.3.3的规 定。表 4.3.3 环境设施与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接近关系分级表 施工方 法 接 近 关 系 接 近 较 接 近 一 般 明(盖)挖 法 基 坑 周边 0.4H(含 0.4H)范 围 内 基 坑 周边 0.4H 0.6H(含)范 围 内 基 坑 周边 0.6H 1.0H(含)范 围 内 矿山 法 隧 道 正上 方 0.7B(含)范 围 内;隧 道 外 侧 0.5B(含)范 围 内 隧 道 正上 方 0.7B 1.5B(含)范围 内;隧 道 外 侧 0.5B 1.0B(含)范 围 内 隧 道 正上 方 1.5B;隧 道 外 侧 1.0B 2.0B(含)范 围 内 盾 构 法 隧 道 正上 方 0.5D(含)范 围 内;隧 道 外 侧 0.3D(含)范 围 内 隧 道 正上 方 0.5D 1.0D(含)范 围 内;隧 道 外 侧 0.3D 0.7D(含)范 围 内 隧 道 正上 方 1.0D;隧 道 外 侧 0.7D 1.0D(含)范 围 内 高 架 结 构 桩 基外 侧 1d(含)范 围内 桩 基外 侧 1d 3d(含)范 围 内 桩 基外 侧 3d 5d(含)范 围 内;上 跨 注:H 基 坑开挖深度,B 矿山 法隧 道 毛 洞 设计 宽 度,D 盾 构 法隧 道设计 外 径,d 桥梁 桩径 4.3.4 周边 环境 设施 状 况 可 根据 环境 设施 已 使 用 年限和 当 前 结 构 完 好 状 况 等 确定,宜 通 过 一 般 判断 或 专项 检 测 等 综 合 确 定。4.3.5 当 同 一单位(子 单位)工程 范 围 内 存 在多个 类型 相 近 的 环境 设施,且 可合 并 采 取同 一 环境 保护 处 理 措 施 时,可 归 并 为一 个环境 风险工程 群,并 按 其 中 较 高 的风险 等级 采 取 措 施。10 5 工程自身风险分析与评价 5.1 一般规定 5.1.1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 主要 针 对 自身 风险为一 级 和 二 级 的工程进 行。5.1.2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可 采 用 核 查 设计计 算 成 果、工程 类比 分析、专家评 议 等 方 法,必 要 时 应 辅 以 理 论分析 和 数 值 模 拟 等定 量方 法 予 以验 证。5.1.3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应 结 合设计方 案 及 相 关工程 措 施的安全 性、合理 性、可实施 性 和施工风险 等 进 行。5.1.4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应 重 点 分析 风险发 生 的主要 影响因素、影响 范 围 与 影响 程 度,分析 可 能 发 生 工程风险 事件或事 故 的 类型、发 生 位 置、部位和工 序,并 给出必 要的工程风险 控制 措 施建 议。5.1.5 当 工程设计 中 采 用“新 技术、新 工 艺、新 材 料、新 设 备”时,应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5.2 明(盖)挖法结构 5.2.1 明(盖)挖 法 结 构 应主要 从 以 下各 方 面 进 行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1 工 法 选择 的适 宜性。2 围(支护)结 构 的合理 性。3 所采 用 设计计 算 模型 的合理 性,各 项基 坑 稳 定 安全 性 等。4 地 下水 处 理方 案。5 土 方 开挖 方 式、程 序 及 风险 分析。6 所采 用 地 层 加 固 措 施的适 宜性。7 盖挖 逆 作 法 竖 向 承 载 结 构 施工工 艺 的合理 性 和安全 性。5.2.2 对 明(盖)挖 结 构 进 行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时,应 结 合 结 构 方 案 和 环境 条 件,分析 和 提出 建 议 的地 下 结 构 沉 降或 变 形 控制 指 标。5.3 矿山法结构 5.3.1 矿山 法 结 构 宜对 施工工 法、地 下水 控制 措 施、初 期 支护 结 构、工程 辅助 措 施、施工 顺 序、受力 转 换、计 算 模型 等 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11 5.3.2 矿山 法 结 构 应 重 点 对下 列情况 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1 采 用 止 水 帷幕 措 施;2 隧 道 开挖 范 围 内 存 在 厚 层 粉细砂 层、淤泥 质地 层 等 不 良 地质地 层;3 自身 风险为一 级、二 级 的 大 断 面 隧 道;4 平 顶直墙 隧 道;5 暗 挖断 面 从 小 变 大 的 隧 道;6 马头 门位 置;7 明 暗 挖 接 口 位 置;8 转 弯 处 暗 挖 工程;9 带泵房 的联 络 通道;10 穿越 断 裂带 的 隧 道;11 邻 近 隧 道(交 叠 隧 道、小 间距 隧 道)等。5.4 盾构法结构 5.4.1 盾 构 法 结 构 宜对 盾 构机 选型、工程 辅助 措 施、施工 顺 序、计 算 模型、始 发(接 收)端头 加 固 等 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5.4.2 盾 构 法 工程应 重 点 对下 列情况 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1 穿越 富 水 砂 层、砂卵石 地 层;2 穿越 复 合地 层、空洞 或 大 漂石;3 穿越 断 裂带 或 有 水 河 湖;4 始 发(接 收)端头;5 邻 近 隧 道(交 叠 隧 道、小 间距 隧 道);6 联 络 通道 开 口 等。5.5 高架结构 5.5.1 高 架 结 构 应 对 设计和施工方 案 的可 行性 及 可实施 性、不 良 地质 条件 等 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5.5.2 高 架 结 构 符 合 下 列 条件 时,应进 行 工程 自身 风险 分析与评价:1 斜拉 桥、拱 桥 等 体 系 复 杂桥梁;2 桥梁 基 础 邻 近 地质 断层、滑 坡 等 不 良 地质;12 3 独柱 高 架车 站 的 抗震 性能;4 上 部 结 构 采 用高支 架 施工、架 桥 机 架 设、悬浇、平转转 体、顶推 等 特 殊 施工方 法;5 支 座 选型 及 安 装 工 艺 等。13 6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6.1 一般规定 6.1.1 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宜 在环境 风险 辨识与分级 的 基 础上,根据 工程特点、施工工 法、工程地质和 水 文 地质 条件、周边 环境 情况、周边 环境与 城市轨道交通 结 构 的 空间 位 置 关 系 及 环境 保护 方 案或 措 施 等 进 行。6.1.2 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应 针 对 环境 保护 设计方 案、相 关工程 措 施 及 选 用 计 算 模型(如 有)的安全 性、合理 性、可实施 性 和施工 对 环境 安全 性影响 等 进 行,并 给出 相 应的 环境 风险 控制 措 施建 议。6.1.3 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宜 分析 风险发 生 的 影响因素、影响 范 围 与 程 度 等,明 确 可 能 发 生 环境 风险 事件或事 故 的 类型、发 生 位 置、部位和工 序。6.1.4 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可 根据 工程实 际,分 别 或 综 合 采 用 工程 类比 法、专家 评 议 法 等定 性 方 法 和理 论分析、数 值 模 拟 法 等定 量方 法。6.2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6.2.1 环境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宜 重 点 对下 列情况 进 行:1 工程施工 影响 范 围 内 有轨道交通 运营 线路、铁路、城市道 路、桥梁 和 重要建(构)筑物;2 矿山 或 盾 构 隧 道 下 穿 多 层 或低 层 民 房;3 明(盖)挖 法 工程 邻 近在 建建 筑 基 坑;4 明(盖)挖 法 工程 邻 近 或 矿山 法 工程 下 穿 污 水 管 线、管 线 密 集 区;5 高 架 结 构 平 行或 上 跨 高 压 线。6.2.2 明(盖)挖 法、矿山 法 工程 采 用 工程 降水 辅助 措 施 时,应 对降水 引起 的地 面 沉 降 和 周边 环境 影响 情况 进 行 预 测 分析。6.2.3 对 特 级 和一 级环境 风险的工程,尚 应通 过 工程 类比 或 数 值 计 算 等 方 面,对 工程施工 给 周边 环境 造 成 的 附 加 荷载、附 加 变 形 影响 等 进 行 施工 附 加影响 分析,评价环境 对 象 的安全 性,判断 施工工 法、加 固 措 施 等 能 否满足 环境 设施 所 允许 的 剩 余 承 载 能 力 和 剩 余 变 形 能 力,提 供 监 控 量 测 控制 值 和工程 措 施 优 化 或 调 整 等 风 险 控制 的方 案 建 议。特、一 级环境专项 安全风险 分析与评价评估 流 程可 参 照 图 14 6.2.3执 行。图 6.2.3 特、一级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流 程 6.2.4 环境 影响 风险 分析与评价 应 收集 相 关 勘 察 成 果 报告、环境调查 资料、现 状 检 测 报告、环境 设施 原 设计 资料、竣 工 资料 等基 础资料。特 级 和一 级环境 风险工 程的风险 分析与评价 宜 形 成专项 报告。15 7 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安全风险 控制 应 遵循 安全 第 一、预 防 为主的 原 则,根据 风险 等级、评估结 论 和工程 条件 等,在 风险工程设计 中 采 取 安全可 靠、经 济 适 用 的风险 控制 方 案或 措 施。7.1.2 总体设计 阶段 在 线路 走向、车 站站 位的 选择 和布 置 时,宜 尽 量 避 开 不 良 地 质和 重 要 周边 环境。7.1.3 初 步设计 阶段 应 在 安全、经 济 的 基 础上,通 过 选择 合理的施工方 法、围(支)护 结 构、地 下水 控制、环境 保护 等 方 案降低 风险。7.1.4 施工 图 设计 阶段 应 在 安全、经 济 的 基 础上,制定 工程 自身 风险 控制 措 施和 环境 风险 控制 措 施,并 给出 合理的监 测 控制 值。7.2 工程自身风险控制 7.2.1 明(盖)挖 法 基 坑 宜 通 过 合理 选择 围护 结 构 型 式、支 撑 体 系 及 其相 应 参 数 等 措 施 控制 工程 自身 风险,并 宜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可 采 用加 密钢 支 撑、加 大 钢 支 撑 直径、设 置 倒撑、设 置 临 时 立 柱 等 措 施,以 满足钢 支 撑稳 定 性 要 求;2 基 坑 阳 角 可 在 两 边 同时 设 置 支 撑,局部可设 置 混凝 土支 撑;3 对 变 形 控制 要 求 严 格 或 易 产生 较 大 变 形 的 基 坑,宜 采 用 混凝 土支 撑 或 盖 挖 逆 作 法 施工;4 当坑 底 承 压 水不 满足 突 涌稳 定 性 要 求时,可 采 用 止 水 帷幕隔 断 承 压 水或 打 设 降 压井 等 措 施;5 对支护 结 构 各 构 件 施工 顺 序 及 相 应的 基 坑开挖深度、基 坑 周边 荷载 限 值、地 下水 和地 表水 控制、钢 支 撑防坠落 措 施、支 撑端头 型 式等 提出 明 确 要 求。7.2.2 矿山 法 工程 宜 通 过 选择 合理的施工 开挖 方 法、开挖 步 序、辅助 施工 措 施、支护 参 数、受力 转 换形 式等 措 施 控制 工程 自身 风险,并 宜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采 用 注 浆 小 导 管、管 棚、水 平 旋喷 桩 等 超 前 支护 措 施;2 加强 初 支 刚 度,必 要 时 增 设 中 隔 壁 或 临 时 仰 拱;16 3 采 取 打 设 锁脚锚杆、施作“L”型 拱 脚 或其 它 控制 拱 脚 沉 降 的 措 施;4 合理 选择格 栅 间距,快 速 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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