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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40 P 35 a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1752014 b 县级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tandard laboratory of soil testing and formulated fertilization at county level 2014-11-25发布 2014-12-25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175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东明、王秋彬、关玉岩、吕岩、梁强、刘振刚、张环宇、陈猛、巩超、高晗、朱健菲。DB22/T 21752014 1 县级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规模与能力要求、化验室选址与平面布局、仪器设备、人员要求、质量体系运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县级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的建设、实施指导与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91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 农农发20113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 建标1991708号 关于批准发布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6141号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测土配方施肥 soil testing and formulated fertilization 以土壤测试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方法。4 建设规模与能力要求 4.1 建设规模 应根据本级行政区域内(简称本区域)测土配方施肥检测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量要求确定化验室建设规模,化验室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200,样品室、天平室、药品室、消煮室和仪器室应独立设置。4.2 能力要求 DB22/T 21752014 2 4.2.1 以开展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检测项目和耕地质量监测项目为主,兼顾土壤、植株中微量元素和肥料成分检测。4.2.2 具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土壤、植株必测项目的检测能力。4.2.3 年化验土壤、植株样品的能力为 4000 个以上。4.3 建设内容 4.3.1 主要建设内容构成 4.3.1.1 新建化验室主要包括化验室建筑安装工程和仪器设备配置。4.3.1.2 改造化验室主要包括化验室装修改造和仪器设备配置。4.3.2 化验室建筑安装工程 包括化验室建筑结构及装修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化验室的建筑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4.3.3 仪器设备配置 包括化验室通用设备和分析仪器配置。5 化验室选址与平面布局 5.1 化验室选址 5.1.1 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应节约用地。5.1.2 用地规模参照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的规定执行。5.1.3 项目选址应符合科学实验工作的要求,不宜建设在居民密集区、农化生产企业周边、环境敏感区内。5.1.4 化验室建设地点应满足交通便利、通讯畅通、供水供电有保障、工程地质结构稳定的要求。5.2 平面布局 5.2.1 化验室宜独立布局。办公区和检测区分隔,检测区应受控管理。5.2.2 合理利用现有公用设施。5.2.3 化验室污水应单独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化验产生的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5.2.4 危险品、气瓶及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专柜储存,防盗、防爆、防泄漏。5.3 功能分区及面积 5.3.1 化验室由业务管理区域、检测区域、辅助区域组成,应相对集中、独立。各区功能用房应按照检测流程合理安排、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互不干扰。5.3.2 化验室面积基本要求见附录 A 表 A.1。应根据功能布局、建筑结构形式、总建筑面积确定合理化验室面积。5.4 建筑及装修工程 5.4.1 化验室建筑设计及装修工程应满足 JGJ 91 有关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的一般规范要求。5.4.2 业务管理区、辅助区和检测区应有效隔离。互有影响会干扰检测结果的房间应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DB22/T 21752014 3 5.4.3 实验及辅助用房走道的地面及楼梯面层应坚实耐磨、防水、防滑、不起尘、不积尘,墙面应光洁、无眩光、防潮、不起尘、不积尘,顶棚应光洁、无眩光、不起尘、不积尘。5.4.4 化验室层高按照通风、空调等设施设备需要确定,不设置空调房间净高不宜低于 2.8 m,设置空调的房间净高不应低于 2.4 m。5.5 建筑结构工程 5.5.1 化验室应为固定砖混或框架结构房屋。5.5.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为 GB 50011 的丙类。5.5.3 按照 GB 50352 的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5.6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5.6.1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5.6.1.1 采暖设计应符合 GB 50352 和JGJ 91的规定。5.6.1.2 需要通风的仪器设备、附属设施、房间应正确安装通风管路、排风罩等通风设备。凡进行对人体有害气体、蒸汽、气味、烟雾、挥发物质等化验工作的房间,应设置通风柜。通风设计应符合 GB 50352和 JGJ 91 的规定。5.6.1.3 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 JGJ 91 的规定。应满足相应检测功能房间的仪器设备运行和检测方法的温度、湿度及其他环境条件的控制要求。5.6.2 供电 供电设计应符合JGJ 91的规定,负荷等级不低于GB 50189的级,专用设备应根据其要求设置稳压器或不间断电源。整体电力配置不低于50 Kw。精密仪器和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应按照安装条件要求设置专用地线。5.6.3 照明 5.6.3.1 照明设计应符合 JGJ 91的规定,光源宜采用荧光灯。5.6.3.2 灯具的安装以吸顶安装和嵌入顶棚内为宜,不宜用裸灯,应避免导线和灯具受到腐(浸)蚀,防止吊灯的眩光作用影响工作。5.6.3.3 潮湿、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灯具。5.6.4 给排水 5.6.4.1 给排水应符合 GB 50015和 JGJ 91 的要求,排水管路应采用耐酸碱、耐腐蚀材质,检测区下水管路应与业务管理区下水管路分离。5.6.4.2 凡进行强酸、强碱、剧毒液体的实验并由飞溅爆炸可能的房间,应就近设置紧急喷淋设施。5.6.4.3 常规化验产生的废弃液体须经无害化处理,应符合 GB 8978 要求,方可排出。有毒有害废液应予以收集、存放,交予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环保处理部门处理。5.6.5 防火 按GB 50016规定,建筑防火类别为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5.6.6 化验环境控制 5.6.6.1 环境温度宜在 15 35 之间并可控制。DB22/T 21752014 4 5.6.6.2 相对湿度宜在 20%75%之间。5.6.6.3 仪器室噪声应小于 55 dB,样品制备室等工作间噪声应小于 70 dB。5.6.6.4 照度宜在 200 lx350 lx。5.6.6.5 天平室、仪器室振动应在 4 级以下,振动速度小于 0.20 mm/s。5.6.6.6 特殊仪器设备的使用,特殊样品试剂的存放和特殊分析项目的开展,应满足各自规定的环境条件。5.7 节能设计与环境保护 5.7.1 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 GB 50189 及其他有关节能设计标准执行。5.7.2 化验废液、废渣、废气的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6 仪器设备配置 6.1 配置原则 应具备与其功能定位和能力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符合当地测土配方施肥检测参数要求,并考虑配置仪器设备的先进性,考虑化验室发展的前瞻性。同等性能情况下,优先选用国产仪器设备。6.2 配置要求 6.2.1 仪器设备基础配置见附录 A 表 A.2,未列出的仪器设备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6.2.2 实验台柜、档案柜、陈列柜等根据需要配置。6.2.3 实验人员工作用办公设备等根据需要合理配置。7 人员要求 7.1 应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不低于 5 名。其中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化学、农学或相近专业毕业,其他检测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7.2 化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熟悉检测业务。7.3 检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大型精密仪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授权操作。应建立人员有关资格、学历、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技术业绩档案。8 质量体系运行要求 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建设完成后,应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编制质量文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通过资质认定评审,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审查,获得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证书。DB22/T 21752014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实验及辅助用房功能分区和面积基本要求 表 A.1 实验及辅助用房功能分区和面积基本要求 功能区 功能室 用途及基本条件 面积 m2 业务室 用于业务管理人员办公和业务处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1520 档案室 用于保存化验室运行相关资料。配备必要的家具、设备、消防器材等。1020 检测室 检测人员数据处理、办公休息区域。1530 业务 管理区 接待室 业务接待,样品收取。1015 样品干燥室 用于土壤样品风干。宜单独设置,自然或强制通风,可安装远红外加热设备,室温不宜超过40。可配备晾晒架或晾晒台。510 样品制备室 用于样品的缩分、研磨、过筛。应单独设置,室内干燥、通风、除尘、无污染,应配备制样设备和通风除尘设备。510 样品室 用于样品存放、保管。室内应干燥、通风,无污染。应配备能够满足放置要求数量样品的样品架或样品柜。2030 药品室 存放化学试剂。室内应阴凉、干燥、通风。配备通风设施、防爆灯、消防砂、灭火器等。1015 标准物质室 用于标准物质保存,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配备必要的实验台、贮存柜和控温设备。1015 辅助区 制水室 制备实验用纯水、超纯水。应防止环境污染,有上下水。5 天平室 集中存放和使用天平,用于样品、试剂称量。室内应干燥、防尘、防震、遮光,可设置出入缓冲区。配备必要的控温、控湿设备,专用天平台。1015 消解室 用于样品加热、灰化、消解等处理,放置电炉、烘箱等高温设备。室内应有上、下水,人员保护装置。配备必要耐热试验台、通风设备、消防设施。1520 仪器室 放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等仪器。配备通风设施、自动通风报警防爆气瓶柜、仪器专用灭火设施。1520 小型仪器室 放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电导率仪等小型仪器。1020 极谱室 放置示波极谱仪,配备通风设施。15 检测区 综合分析室 用于土壤、植株养分含量等常规项目分析,配备相关常规分析仪器和玻璃器皿,应有上、下水,配置通风设施、控温设备、人员保护装置。(视实际情况,可分为2-4个检测房间)3060 总计 使用面积 200320注:化验室各功能室面积为合理使用面积,化验室可视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扩建、缩减、合并、拆分或命名。DB22/T 21752014 6 表 A.2 仪器设备基础配置表 c 序号 d 仪器设备类别 e 仪器设备名称 f 数量 g 台(套)h 1 j 尼龙筛 k 12 l 2 m 样品粉碎机 n 2 o 3 p 玛瑙研钵 q 1 r 4 s 分样器 t 1 u 5 i 样品前处理设备 v 样品风干盘 w 1 x 6 z 电子天平a aa 3 bb 7 cc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dd 1 ee 8 ff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gg 1 hh 9 ii 火焰光度计 jj 1 kk 10 ll 酸度计 mm 1 nn 11 oo 电导率仪 pp 1 qq 12 rr 示波极谱仪 ss 1 tt 13 y 检测分析仪器 uu 自动定氮仪 vv 1 ww 14 yy 恒温水浴振荡器 zz 1 aaa 15 bbb 电热恒温干燥箱 ccc 1 ddd 16 eee 电热恒温培养箱 fff 1 ggg 17 hhh 数显恒温油浴锅 iii 1 jjj 18 kkk 箱式电阻炉 lll 1 mmm 19 nnn 离心机 ooo 1 ppp 20 xx 辅助设备 qqq 纯水/超纯水设备 rrr 1 a 包括感量分别为0.01g、0.001g、0.0001g的天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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