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指南DB63/T 1379-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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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01 C 80 备案号:44878-2015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3792015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指南 2015-02-09发布 2015-03-15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T1379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一般要求.1 4 管理制度.3 5 记录及档案管理.3 6 值班要求.4 7 设施和设备维护保养要求.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范例).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范例).7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职责(范例).8 DB63/T1379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云、李芳、刘冰、李庆业、王启虎。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解释。DB63/T13792015 1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管理制度、记录及档案管理、值班、维护保养等指导意见。本标准适用于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对消防控制室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3.1.1 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与其它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小时的隔墙和不低于 1.5 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应满足 GB 50016 中有关消防控制室的要求。3.1.2 消防控制室的面积不宜小于 25 平方米,且至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宜大于 15米。3.1.3 消防控制室门口正上方应设置统一规格的具有蓄电功能的“消防控制室”灯光标志牌。3.1.4 消防控制室内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消防控制设备、操作按钮应有明显、统一的固定标识或标注。3.1.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布置应满足 GB 50116 的要求。3.1.6 消防控制室的应在明显位置张贴下列制度、图表:a)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b)火灾报警处置程序;c)重要电话号码表。包括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公共应急救援服务机构的报警服务电话号码,本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多业主单位的值班人员电话号码。d)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职责。3.1.7 消防控制室内应备有下列资料:a)建设图纸。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变配电室、安全出口等内容)、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DB63/T13792015 2 b)本标准 4.1规定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c)值班操作人员名单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3.1.8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下列应急器材、工具:a)强光手电(人手 1 个);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话机(不少于 2具)、对讲机(人手 1个);c)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房、排烟风机房、电梯机房、管道井等消防设备用房和有关部门的钥匙;d)消防扳手、消防斧、手动报警按钮复位工具一批;e)一次性防烟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具。3.1.9 消防控制室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与治安监控室合用除外),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3.1.10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不需总机接转直接拨打“119”的外线电话。3.1.11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照明不低于规范要求,产品应具备市场准入资格并符合GB 17945 的要求。3.1.12 消防控制室应至少设置 4 具灭火器,级别不应小于 MFABC8,有条件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简易自动消防设施。3.1.13 消防控制室的供电应当符合建筑消防供电相关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器电源不能用插头连接,应用压线端子,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严禁穿越。3.1.14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理档案橱柜。3.2 消防控制室的功能 3.2.1 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在电磁干扰的条件下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能够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3.2.2 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联网时,上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消防控制室的建筑消防设施状态信息,并可对下一级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建筑消防设施状态信息传输到上一级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3.2.3 应能显示建筑消防设施的名称、位置和动态信息。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火灾报警专用总指示应仅能在消防控制室内复位。3.2.4 对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及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的控制应符合 GB 25506的要求。3.2.5 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的记录、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记录及管理应符合 GB 25506 的要求。3.2.6 信息传输应符合 GB 25506 的要求,并预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接入端口。3.3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 3.3.1 实行每日 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3.3.2 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DB63/T13792015 3 3.3.3 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3.3.4 应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3.4 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 3.4.1 消防控制室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使用单位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3.4.2 两个以上业主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当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3.4.3 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负责。4 管理制度 4.1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值班制度;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消防控制室系统报警点平面位置图;自动消防设施日(月、季、年)检操作规程。4.2 在消防控制室内显要位置应悬挂以下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5 记录及档案管理 5.1 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值班人员日常培训记录。DB63/T13792015 4 5.2 培训档案应至少包括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日常培训记录。5.3 值班记录档案应至少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消防设施联动控制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5.4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档案应至少包括单位员工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5.5 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记录档案应至少包括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的记录。5.6 维护保养档案应至少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及火灾报警探测器清洗情况记录等有关资料。5.7 消防设施档案应至少包括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等。5.8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图集档案应至少包括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5.9 记录保存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应长期保存;火灾报警探测器清洗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其他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记录应保存在档案室或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管理档案橱柜中。6 值班要求 6.1 值班人员岗位值班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应经国家法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应坚持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 2 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 8 小时;值班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年龄应介于 18 至 60 周岁之间,且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值班人员应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做好日常检查、操作等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熟悉火警处置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每日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或报告;DB63/T13792015 5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相关消防设施系统运行情况、报警情况、故障维修、日常保养等记录表,做好记录工作;值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禁止在消防控制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6.2 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并将每起故障的原始记录打印条粘贴在故障处置登记表上存档。6.3 火警处置程序 6.3.1 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6.3.2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是否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6.3.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6.4 故障处置程序 6.4.1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及消除登记制度 设备发生误报等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填写故障处置程序登记表,报告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入档案。6.4.2 故障处置期限 发生故障应当立即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解决;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故障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7 设施和设备维护保养要求 消防控制室设备应保证完好有效,应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护管理应满足GB 25201的要求。DB63/T13792015 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范例)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范例)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 2 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八、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DB63/T13792015 7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范例)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范例)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一)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二)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三)值班人员和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四)报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五)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一)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二)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三)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DB63/T13792015 8 C C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职责(范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例)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六、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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