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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60 B 22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322017 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Baiguo Rice 2017-09-27发布 2018-03-26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1232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2 5 自然环境.2 6 要求.2 7 检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3 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保护范围图.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生产技术规程.7 DB52/T 1232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第78号令)与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9号公告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团溪镇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团溪镇人民政府、团溪镇农业服务中心、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卓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先亮、陈军、刘章峰、刘建民、蒋信刚、钱颖、左祥文、罗家方、卢大伟。DB52/T 12322017 1 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白果贡米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范围、自然环境、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9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白果贡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2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109号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关于修改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9号公告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赣南茶油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DB52/T 12322017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白果贡米 Baiguo Rice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9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白果贡米保护范围内栽种、生产加工的大米。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白果贡米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9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团溪镇、三岔镇共2个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 自然环境 5.1 产区内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 13.5 15.7,无霜期280 d,降雨量1000 mm1100 mm,年均日照1150 h,海拔在 800 m1300 m之间。5.2 土壤类型为黑土、水稻土、草甸土,土层厚度30 cm,土壤有机质含量1.5%,土壤 pH 值 5.07.0。6 要求 6.1 生产技术要求 见附录B。6.2 质量要求 6.2.1 感官特色 米粒呈长椭圆形,外表晶莹饱满,呈半透明状,油润淡雅,米色稍褐而透明;米饭棉软有 弹性,天然清香,米香四溢,香滑油亮,粘性适中、适口度好。6.2.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直链淀粉,%17.023.0 蛋白质,%7.5 胶稠度,mm 70.0 水 分,%13.5 DB52/T 12322017 3 6.3 安全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6.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 按照GB/T 5492、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7.2 理化指标 7.2.1 直链淀粉 按照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7.2.2 蛋白质 按照GB 5009.5规定的方法执行。7.2.3 胶稠度 按照GB/T 22294规定的方法执行。7.2.4 水分 按照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7.3 安全卫生指标 按照GB 2715规定执行。7.4 净含量 按照JJF 1070的规定方法执行。8 检验规则 8.1 检验一般规则 按照GB/T 5490规定执行。8.2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DB52/T 12322017 4 8.3 检验项目 8.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需对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进行检验,或按供需双方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上合格证方能出厂。8.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在下列情况下,应按国家规定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因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4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同班次加工的白果贡米为一批。8.5 扦样、分样 按照GB 5491规定执行。8.6 判定规则 8.6.1 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8.6.2 本标准所规定 8.3.1 和8.3.2 项目中任一项目不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8.6.3 本标准所规定项目全部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6.4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复检,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识 9.1.1 销售运输包装应符合 GB/T 191、GB 7718 的规定。9.1.2 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9.1.3 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 109 号公告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日晒、雨淋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运、混装。DB52/T 12322017 5 9.3.2 运输途中产品防止挤压,减少损耗。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摔撞。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潮、防鼠等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9.4.2 产品在常温下的真空包装保质期应不低于 12 个月。DB52/T 12322017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保护范围图 图A.1 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保护范围图 DB52/T 12322017 7 B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白果贡米生产技术规程 B.1 品种 宜香2115、Y两优585等当地优良品种。B.2 栽培管理 B.2.1 育秧方式为旱地育秧或水育秧。B.2.2 播种时间为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播种。B.2.3 移栽时间5月中旬,每穴1至4粒谷苗。B.3 田间管理 施农家肥不低于15000 kg/hm2,以基肥为主,采取浅湿干交替管理。B.4 病虫害防治 采取绿色防控,农药使用符合GB/T 8321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B.5 采收 采收时间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脱粒扬净后晒干贮存,含水量14.5%。B.6 加工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抛光检验包装。_ DB52/T 123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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