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DB12/ 597-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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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80.99 C 5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597 2015 医疗卫生 机构医疗 废物 处理 规范 The procedure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in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2015-09-1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597 2015 I 前 言 本标准 的全 部技 术内 容为 强制性。本标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本标准 由天 津市 卫生 与计 划生育 委员 会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天 津市卫 生监 督所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徐卫 峰、王 宁、王建 鹏、王祥、张静、李 作永、王 茜、周丕露、王 大鹏。DB12/597 2015 1 医疗卫生 机构医 疗废物处 理规范 1 范围 本 标 准界 定了 医疗 卫生 机构 医 疗废 物处 理工 作中 的术 语 和定 义,规定 了 职 责、设 施与 设备 和操作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各 级各 类医 疗卫生 机构。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8484 危 险废 物焚 烧 污染控 制标 准 GB 18598 危 险废 物填 埋 污染控 制标 准 GB 19218 医 疗废 物焚 烧 炉技术 要求 GB 27952 普 通物 体表 面 消毒剂 的卫 生要 求 GBZ/T 213 血 源性 病原 体 职业接 触防 护导 则 HJ 421 医 疗废 物专 用 包装袋、容 器和 警示 标志 标准 WS/T 311 医 院隔 离 技 术 规范 WS/T 313 医 务人 员手 卫 生规范 WS/T 367 医 疗机 构消 毒 技术规 范 WS/T 368 医 院空 气净 化 管理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医 疗废 物 Medical waste 医疗卫 生机 构在 医疗、预 防、保健 以及 其他 相关 活 动中产 生的 具有 直接 或者 间接感 染性、毒性 以及其他危 害性 的废 物。3.2 专 用包 装物 Statutory packaging 符合标 准的 用于 盛装 医疗 废物的 包装 袋、利器 盒、周转箱。3.3 暂 存设 施Temporary facilities DB12/597 2015 2 用 于临 时存 放医 疗废 物的 库房或 柜(箱)。3.4 处置 Disposal 对 医疗 废物 进行 安全 无害和 减量 处理 的过 程。3.5 清洁 Cleaning 去 除物 体表 面有 机物、无机 物和 可见 污染 物的 过程。3.6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 杀灭 传播 媒介 上病 原微生 物,使其 达到 无害 化的处 理。4 医疗卫 生机 构职责 4.1 建立健 全医 疗废 物 处 理工 作机制,制 定操 作、培训、职业 防护、应 急处 置等 制度 4.2 指定部 门 和 专(兼)职人 员负责 监控 本单 位医 疗废 物处理 工作,对 医疗 废物 处理工 作进 行指 导和检查。4.3 组织本 单位 医疗 废物 相关 工作 人 员的 培训,建 立并 保存培 训相 关资 料,资料 内容包 括但 不限 于时间、地 点、参 加人 员、培 训内容、考 核成 绩。工 作 人员上 岗前 应经 过医 疗废 物相关 培训 且考 核合 格,培训内容 及考 核标 准应 符合 国家有 关规 定。4.4 组织本 单位 医疗 废物 相关 工作人 员的 健康 体检,建 立并保 存健 康档 案,并应 符合以 下要 求:4.4.1 上岗前、在 岗期 间、离岗 后均应 进行 健康 体检,在 岗期间 健康 检查 的频 率不 低于 1 次/年。4.4.2 检查项 目至 少包 括乙 肝、丙肝、梅毒 和 HIV 的 感染 情况。5 设施与 设备 要求 5.1 暂存设 施 5.1.1 设有住 院病 床的 医疗 卫生 机构应 建立 医疗 废物 暂存 库房;不设 住院 病床 的医 疗卫生 机构 可设 立暂存柜(箱)。5.1.2 暂存设 施应 符合 相关 规定,并密 闭且 配备 防盗 装置,由专 人负 责维 护和 修理,配有 降温 设备 和防腐条 件,以保 证其 环境 温度低 于 20 且不 出现 异 味。5.1.3 暂存库 房还 应满 足以 下要 求:5.1.3.1 可开启 的窗 应安 装铁 栅栏 和纱窗。5.1.3.2 出入门 应安 装自 动关 闭纱 门且向 外打 开,门口 应安 装防鼠 板。5.1.3.3 墙面、地面 平整,不 应存 在洞穴 或缝 隙。5.1.3.4 有供水、排 水等 基本 清洁 设施。5.1.4 暂存柜(箱)还 应满 足以 下要求:DB12/597 2015 3 5.1.4.1 有固定 措施,不 易移 动。5.1.4.2 结构应 易于 清洁 和消 毒。5.2 转运工 具 5.2.1 医疗废 物转 运时 应使用 防 渗漏、防遗 撒、无锐 利边 角、易 于装 卸和 清洁 的工 具(如 运送 车辆、容器)。5.2.2 转运过 程中如 使 用车 辆,还 应符 合以 下要 求:5.2.2.1 专用于 医疗 废物 转运,不 得同时 载运 其他 物品 或人 员。5.2.2.2 应有密 闭箱 体,能锁 闭。5.2.2.3 使用后 在指 定地 点清 洁、消毒。6 操作要 求 6.1 分类 6.1.1 医疗废 物应 按照 国家 规定 进行分 类。6.1.2 对病原 体培 养基、标 本和 菌种、毒种 保存 液,应在 产生地 点进 行压 力蒸 汽灭 菌后 再 收集。未 经培养的 临床 标本 可直 接收集。6.2 包装 6.2.1 医疗废 物专 用包 装物 应符 合 HJ421 的 要求。6.2.2 包装方 法应 符合 国家 有关 规定。6.2.3 包装后 的医 疗废 物应 存放 于 污染 区,与生 活垃 圾有 明显分 隔。6.2.4 采取措施 防止 非 工作 人员 或病媒 生物 接触 包装 后的 医疗废 物。6.2.5 存放使 用中 专用 包装 物的 容器应 为 硬 质、可封闭 的(如脚 踏式 垃圾 桶),容 器外 应 有医 疗废 物警示标 志,容器 破损 应及 时更换。6.3 收集 6.3.1 医务人 员在 本单 位外 开展 诊疗活 动(如家 庭病 床、医疗服 务点、流 动采 血车、献血 屋等)产 生的医疗 废物 由开 展诊 疗活 动的医 务人 员带 回本 单位 处理。6.3.2 救护车 上产 生的 医疗 废物,可交 由救 护车 到达 的 医 疗卫生 机构 处理。6.3.3 检验科、采 血点、输 液观 察室、注射 治疗 室应 在诊 疗区、休息 区等 病人 活动 区域设 置收 集医 疗废物的 专用 包装 物。6.3.4 医务人 员应 口头 或用 文字 标识提 示病 人将 产生 的医 疗废物(如 使用 后的 棉签、棉球)放 入专用包装物,防 止随 意丢 弃。6.4 交接 6.4.1 医疗废 物交 接时,交 接双 方应按 国家 规定 对包 装情 况进行 检查。6.4.2 进行医 疗废 物交 接时,交 接双方 应按 相关 规定 做好 交接记 录,并按 规定 时限 保存。6.5 转运 DB12/597 2015 4 6.5.1 转运工 作进 行时,应 设立 警示语 或警 示标 识,防止 非工作 人员 进入 医疗 废物 转运通 道。6.5.2 转运过 程中,工 作人 员 不 应离开 转运 工具。6.5.3 转运、装卸 医疗 废物,应 轻拿轻 放,发现 包装 物破 损时要 重新 包装 并对 污染 区域进 行消 毒。6.5.4 当日转 运工 作结 束后,应 在指定 地点 对运 送工 具进 行清洁、消 毒。6.6 处置 6.6.1 医疗卫 生机 构的 医疗 废物 应按国 家规 定交由 有 相应 资质 的 集中 处置 单位 处置。6.6.2 不具备 集中 处置 条件 的农 村地区 医 疗 卫生 机构,可 自行处 置医 疗废 物,但应 符合以 下要 求:6.6.2.1 一次性 医疗 器具 和易 致人 损伤的 废物 处置 前应 按要 求消毒 并作 毁形 处理,毁 形 不应徒 手操 作,宜使用 毁形 器。6.6.2.2 能够焚 烧的,使 用符 合 GB19218 的焚 烧炉 焚烧,污 染物排 放应 符 合GB18484 的要求,充 分燃烧后的 余烬 可按 照生 活垃 圾处置。6.6.2.3 不能焚 烧的,应 按要 求消 毒后填 埋。填埋 场选 址应 符合 GB 18598 的要 求。6.6.2.4 自行处 置应 由两 人以 上共 同进行,处 置场 所不 应 带 入或存放 与 处置 无关 物品。6.6.2.5 自行处 置设 备或 场所 需要 进行清 洁、消毒 的,按照 附录 A 执行。6.6.3 自行处 置工 作结 束后,应 制作处 置记 录,内容 包括 但不限 于时 间、医疗 废物 的种类、重量、经办人签 字。6.6.4 自行处 置记 录应 至少 保存 三年。6.7 清洁与 消毒 6.7.1 对医疗 废物 接触 过的 或被 医疗废 物污 染的 物体 表面、地面 进行 清洁、消 毒应 按照附 录 A 执行。6.7.2 进行清 洁、消毒 后应 制作 并保存 记录,记 录内 容包 括但不 限于 时间、操 作人 员、消 毒剂 的名 称和浓度。6.8 职业防 护 6.8.1 医疗卫 生机 构应 为工作 人 员提供 安全 防护 用品,用 品种类 符 合GBZ/T213 的 要 求。6.8.2 工作人 员 工 作时 应 按 WS/T311 要 求选 择和 穿戴 防护 用品,破损 的和 被污 染的 防护用 品应 及时 更换,对 重复 使用 的防 护用 品按 WS/T 367 的要 求进 行 清洗和 消毒。6.8.3 工作人 员 工 作时 按 WS/T313 的要 求洗 手和 卫生 手消 毒。6.8.4 工作人 员在 发生 医疗 废物 伤害、流 失、泄 漏、扩 散等 事故时 按规 定报 告本 单位 监控部 门(人 员)。6.8.5 监控部 门(人员)按 照 GBZ/T213 的 要求 对本 单位 医 疗废物 伤害 事故 进行 处理。6.8.6 医疗卫 生机 构应 指定 科室 或人员 负责 医疗 废物 伤害 事故的 外科 处理,方 法按 照 GBZ/T213 执行。DB12/597 2015 5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清洁与 消毒 工作 要求 A.1 原则 A.1.1 与医疗 废物接 触过 的或被 医疗废 物污染 的物 体表面、地面 均应进 行清 洁、消 毒。主 要包括 医 疗废物产 生地 点接 触医 疗废 物的容 器、台面、运 送工 具、暂 时贮 存库 房、柜(箱)、运送 车辆。A.1.2 消毒方 法的 选择 按照WS/T 367 的 要求 执行。A.1.3 医疗废 物暂 存库 房墙 面的 清洁、消毒 高度 不超 过墙 面防水 处理 的高 度。A.1.4 清洁、消毒 产生 的废 水应 直接排 入医 疗卫 生机 构的 排水系 统,禁止 将废 水直 接排入 外环 境。A.2 清洁工 作要 求 A.2.1 对物体 表面 的清 洁使 用清 洁布巾 或消 毒布 巾擦 拭,布巾每 次使 用后 应进 行清 洗消毒,干 燥备 用。对地面 采用 湿式 清洁。A.2.2 使用后 的擦 拭布 巾、地巾 应按WS/T 367 的 要求 清洗、消毒 后备 用。A.2.3 医疗废 物运 送工 具、运送 车辆、暂时 贮存 库房 不采 用布巾 擦拭 时,可采 用流 动水冲 洗清 洁。A.3 消毒工 作要 求 A.3.1 对 物 体表 面 和 地面 进行 消毒 应 参照GB27952 的要 求进行,使用 消毒 剂的 浓度 按照GB27952 附录A中污染 条件 下的 浓度 执行。A.3.2 需要提 高消 毒水 平时,应 参考 消毒 剂水 规范、WS/T 367 和国 家有 关要 求执 行。A.3.3 需要对 接触 医疗 废物 的场 所进行 空气 消毒 时应 按照WS/T 368 的 要求 执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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