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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040.01 N 53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22/T 2001 2014 饮用水中溴酸盐快速检测仪 Rapid analyzer for bromate in drinking water 2014-02-28发布 2014-04-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001 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吉大 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吉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德江、安卫东、李海霞、钟太刚、韩晓飞、李韬、迟珩、沙鹏、宋大千、于爱民。DB22/T 2001 2014 1 饮用水中溴酸盐快速检测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溴酸盐快速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 适 用于 经臭氧消毒后 的饮用水中溴酸盐 进行 定量检测的快速检测仪(以下简称“速测仪”)。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 文件 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于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 用于本 文件。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 标 志 GB/T 2829-2002 周期 检验计 数抽样程序及表(适 用于 对过程稳 定 性 的检验)GB/T 4793.1-2007 测量、控制 和试验 室 用 电气设备 的安 全 要求 第 1部分:通 用要求 GB/T 11606-2007 分析 仪器 环境 试验方 法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 用技术 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于本 文件。3.1 检测时间 test time 指从样品前处理开始到 仪器出 具 检测 结果总 计用 去 的 时间。3.2 试剂盒(包)reagent kit 与 速测仪主 机 配套使 用,用于水 样 中溴酸盐检测 所必 需 的试 剂。3.3 样品前处理装置 sample pretreatment device 与 速测仪 配套使 用的用于 样品 浓缩、过 滤净化等 处理 的 辅助 设备。3.4 溴酸盐快速检测仪 bromate rapid analyzer DB22/T 2001 2014 2 由 样品前处理装 置、速测仪主 机、操作 程序(软 件)和试 剂盒(包)构成,用于 经臭氧消毒后 的饮 用水中溴酸盐快速(从 取 样到 报 出检测 结果 时间 小于 40 min)定量检测的仪器。4 技术要求 4.1 正常工作条件 除非另 有规定,速测仪 正常工作 条件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供 电电 源:1)交流供 电:电 压 220 V 22 V,频率 50 Hz 1 Hz;2)直流供 电:应 符合 制 造商 规定的 条件;b)环境 温度:5 40;c)相 对 湿度:10%85%。4.2 速测仪稳定性 30 min内,蒸馏 水 吸光度值 的 变化 0.010 Abs。4.3 检测时间 检测 时间 40 min。4.4 速测仪线性 速测仪的 线 性 相关系 数 0.995。4.5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速测仪 示 值误差 和 重复 性应 符合 表 1的要求。表 1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序 号 测量 范围 mg/L 示 值误差 mg/L 重复 性%1 0.0040.010 0.002 10 2 0.0100.040 0.004 5 4.6 电气安全 4.6.1 接触电流 由 交流 电 网供 电 的仪器,其 接触 电 流 应 符合 GB 4793.1-2007中 6.3的有 关 规定。4.6.2 保护连接 由 交流 电 网供 电 的仪器,其 保护接地 应 符合 GB 4793.1-2007中 6.5.1的有 关 规定。4.6.3 介电强度 由 交流 电 网供 电 的仪器,在正常工作 条件下,应 能承受 1500V交流 有 效值连续 1min的 电 压 试验,不应 出 现 飞 弧或击穿现象。DB22/T 2001 2014 3 4.7 运输、运输贮存 速测仪 在 运输包装 状态 下,应 按 GB/T 11606-2007 的 2.4试验 项目 中的 交变湿热 试验、低温 贮存 试 验、高 温 贮存 试验、跌落 试验和 碰撞 试验 进行 试验,其 中高 温 55、低温-20,交变湿热(相 对 湿度 95%,温度 40),跌落 高 度 250 mm,试验 后包装 箱 不应 有 较 大的 变 形 和 损伤,受 试速测仪 不应 有 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 等 机 械损伤。全部 试验 完 成 后,将 速测仪 置 于 正常工作 条件下进行 检验,应 符合 4.24.5的要求。4.8 外观 速测仪主 机 外观 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面板上 的标 识 文 字 符号 标 识清晰;b)刚 性 连接 部件不应 松动,可 动 部件应 使 用 顺畅,开 关 及 按 键 应 正常工作;c)比色皿(瓶)应 透明,无影响 光吸 收 的 划痕,比色皿(瓶)盖 与 比色皿(瓶)之 间 应 无泄漏 现 象,比色皿(瓶)锁 定 部件应 灵活、稳 定。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 符合 4.1规定的 正常工作 条件;b)试验用标准 物 质 应 采 用 国家 有 证 标准 物 质;c)试验用试 剂盒(包)、玻璃 器 皿、样品前处理装 置 应 采 用速测仪 随 机 配 带 的 或 制 造商 推荐 的 配套 装 置。5.2 速测仪稳定性 在 测量 波 长 处,用 蒸馏 水 对 速测仪 进行 调零,在 30 min内 每 5 min测定 1次 吸光度,取变化 的 最 大 值。5.3 检测时间 使 用速测仪 及其 配套 试 剂盒,按照仪器 说明书,对 溴酸盐标准 溶液 进行 测定,记录 从样品前处理开始到 仪器出 具 检测 结果 的 时间。5.4 速测仪线性 使 用速测仪 及其 配套 试 剂盒、溴酸盐标准 溶液,按照仪器 说明书,参 照 附录 A对 溴酸盐标准 溶液 进行 测定,每个 浓度 点平 行 测量 3次,取 测定 值 算 术 平均 值,按照 线 性 回 归 法 计 算 速测仪的 线 性 相关系 数。5.5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使 用速测仪 及其 配套 试 剂盒,按照仪器 说明书,分 别 对表 1所示 的 两个 测量 范围内 对应 浓度 的溴酸 盐标准 物 质 进行 测定,分 别 重复 测定 11次,计 算 测定 结果 的 平均 值 和速测仪 示 值误差。sc c-=d(1)式 中:d 速测仪 示 值误差,mg/L;DB22/T 2001 2014 4 c 标准 物 质(或 质 控品)测定 结果 的 算 术 平均 值,mg/L;sc 标准 物 质(或 质 控品)的标准 值,mg/L。按公 式(2)计 算 相 对 标准 偏 差(RSD),即为 速测仪 重复 性。%1001)(112-=nc ccRSDnii.(2)式 中:RSD 速测仪 重复 性;ic 第 i次 的测定 结果;c 测定 结果 的 算 术 平均 值;n 测定 次 数。5.6 电气安全 5.6.1 接触电流 5.6.1.1 豁 免 条件 在正常工作 条件下,交流 电 压 有 效值 不 超 过 30 V,或直流 电 压 不 超 过 60 V可以不进行 该 项 试验。5.6.1.2 试验方法 应 按 GB 4793.1-2007中 6.3的有 关 规定 进行 试验。5.6.2 保护连接 应 按 GB 4793.1-2007中 6.5.1的有 关 规定 进行 试验。5.6.3 介电强度 5.6.3.1 试验工 具 耐 电 压 测试仪。耐 电 压 测试仪 产 生 的试验 电 压 应 为 正 弦波形,其 失真 系 数不 大于 5%,频率 为 50 Hz 2.5 Hz。5.6.3.2 试验 程序 仪器的 电 源 插头 不 接 入 电 网,电 源 开 关置 于 接 通 位 置,将耐 电 压 测试仪的 输 出 电 流置 于 适 当挡 位,耐 电 压 测试仪的高 压 输 出 一端 接在 电 源 插头 的 相线 和中 线连线 上,另 一端 接在连接 一 起的 所 有 可 触 及 导电 零 部件 之 间,在 2 s内 试验 电 压 从 0 V开始 逐渐 上 升 到 1500 V,并 保 持 1 min,然 后 平 稳下 降 到 0 V。5.7 运输、运输贮存 应 按 GB/T 11606-2007中 第 8章、第 15章、第 16章、第 17章 和 第 18章 的方 法进行 试验。5.8 外观 DB22/T 2001 2014 5 采 用 目 视 法 检 查。6 检验规 则 6.1 检验 分类 检验 分 为:a)出 厂 检验;b)型 式 检验。6.2 出厂 检验 6.2.1 每 台 仪器 须 经 检验 部 门 检验 合 格 后 方 能 出 厂,并 附 有 产品 合 格 证书。6.2.2 出 厂 检验 项目:4.2、4.3、4.4、4.5和 4.8。6.2.3 若入库 超 过 12个 月再 出 厂,则 应 重 新进行 出 厂 检验。6.3 型式 检验 6.3.1 在 下列 情况 之 一 时,进行 型 式 检验:a)仪器 转厂 或 转移 生 产 地时;b)仪器 正 式生 产后,结 构、材料、工 艺 有 较 大 改 变,可 能 影响 仪器 性 能时;c)仪器长 期 停 产,恢 复 生 产 时;d)仪器 正常 生 产 时,定 期 或 积累一 定 产 量 后,应周期进行 一 次 检验,一般 为 三年;e)出 厂 检验 结果 与 上次 型 式 检验有 较 大 差 异 时。6.3.2 型 式 检验的 样 本 应从 出 厂 检验 合 格 的 批 次 中 随 机抽 取,检验的 样 本量 一般 不少 于 三台。6.3.3 型 式 检验 应 按 GB/T 2829-2002的规定 进行,采 取 一 次 抽样 方 案。仪器的检验 项目、不 合 格 分 类、不 合 格 质量水 平(RQL)、判 别 水 平(DL)按 表 2规定 进行。批 质量 以 每 百 单位仪器 不 合 格 数表示。表 2 型式 检验 检验 项目 及 章 条 抽样 方 案 序 号 不 合 格 分 类 项目 要求 章 条 试验方 法章 条 不 合 格 质量水 平(RQL)判 别 水 平(DL)样品 量(n)判 定 数 组(Ac,Re)1 稳 定 性 4.2 5.2 2 检测 时间 4.3 5.3 3 线 性 4.4 5.4 4 示 值误差 和 重复 性 4.5 5.5 5 A 电气 安 全 4.6 5.6 30(0,1)6 B 运输、运输贮存 4.7 5.7 65(1,2)7 C 外观 4.8 5.8 100 3(2,3)7 标 志、包装、运输 及 贮存 7.1 标 志 DB22/T 2001 2014 6 7.1.1 速测仪标 志 速测仪 在 适 当 的 明 显 位 置 固 定 铭牌,其 上 应 有 如 下 的标 志:a)制 造 厂名 称;b)速测仪 型 号、名 称;c)商 标;d)出 厂编 号;e)制 造 日期;f)制 造 计量器 具 许 可 证 标 志 和 编 号。7.1.2 包装标 志 包装标志包括:a)制 造 厂名 称 和 地 址;b)速测仪 型 号、名 称、规 格;c)商 标;d)制 造 计量器 具 许 可 证 标 志 和 编 号;e)包装储运图示 标 志:“易碎 物 品”、“向 上”、“怕雨”等 应 符合 GB/T 191-2008规定。7.2 包装 7.2.1 仪器 包装应 符合 GB/T 13384-2008中 防潮、防震 包装 规定。7.2.2 仪器 装 箱 应 有 下列文件:a)装 箱 单;b)产品 合 格 证;c)使 用 说明书。7.3 运输 速测仪 在 包装 完 整 的 情况 下,可 用 一般 交 通 工 具运输。运输过程 中 应 按 印刷 的 运输 标 志 的要求 进行 运输 作 业,防止雨淋、翻倒 及 强烈冲 击。7.4 贮存 速测仪 应 放 在 通 风、干燥、不 含腐蚀 性气 体,且 环境 温度 为 0 40,相 对 湿度 不 大于 85%的 室内。DB22/T 2001 2014 7 A A 附 录 A(资料 性 附录)溴酸盐标准 溶液配制及 工作 曲 线 绘制 A.1 溴酸盐标准 溶液配制 A.1.1 溴酸盐标准 储备溶液 c(BrO3-)=1.000 mg/mL 准 确 称 取 1.3057 g 0.0001 g在 130 烘干 3 h的 KBrO3固体,用 少 量 蒸馏 水 溶 解,移入 1000 mL容 量瓶 中,用 蒸馏 水定 容。置 于 4 避 光 密封 可 保 存 6个 月。A.1.2 溴酸盐标准 使 用 溶液 c(BrO3-)=1.000 mg/L 取 0.100 mL溴酸盐标准 储备 溶液 c(BrO3-)=1.0 mg/mL于 100 mL容 量 瓶 中,用 蒸馏 水定 容至刻 度 线,此 标准 使 用 溶液 现 用 现配。A.2 溴酸盐工作 曲 线 绘制 用溴酸盐标准 使 用 溶液(A.1.2)按照 表 A.1配 制 溴酸盐标准 系 列 溶液,参 照 说明书 进行 显 色 操作。以 蒸馏 水 做 参比,在 速测仪 上 测定 各 标准 溶液 吸光度。以 溴酸盐 浓度 为 横坐 标,吸光度 为 纵坐 标 绘 制 工 作 曲 线。表 A.1 溴酸盐标准 系列 管 号 1 2 3 4 5 6 7 标准 液 mL 0.10 0.15 0.20 0.25 0.50 0.75 1.00 标准 浓度 mg/L 0.02 0.03 0.05 0.08 0.10 0.15 0.20 仪器 显 示 浓度 mg/L 0.004 0.006 0.010 0.016 0.020 0.030 0.04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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