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35.240.60 T 53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943.12017 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 部分:车载终端 Industrial vehicle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The first part:vehicle terminal 文稿版次选择 2017-09-15发布 2017-10-1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 2943.12017 I 前言 DB34/T 2943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 2 个部分。第 1 部分:车载终端;第 2 部分:通信协议与数据格式。本部分为 DB34/T 2943 的第 1 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安徽省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天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起草人:魏玉龙、马庆丰、余绍华、魏英海、徐晓亮、潘光亮、蒋绪宝。DB34/T 2943.12017 1 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 部分:车载终端 1 范围 DB34/T 2943 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用集成式和独立式车载终端。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951-2005 道路车辆 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GB/T 21437.2-2012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GB/T 21437.3-2012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3部分: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 GB/T 28046.1-2016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28046.2-2016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2部分:电气负荷 GB/T 28046.4-2016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4部分:气候负荷 GB/T 30038-2013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代码)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industrial vehicle 对工业车辆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并为联网用户提供管理和信息服务的系统,包括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和车载终端。3.2 工业车辆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for industrial vehicle 工业车辆整车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立的,对服务范围的车辆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运营服务与管理的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DB34/T 2943.12017 2 3.3 车载终端 Vehicle terminal 安装在工业车辆上,采集及保存整车及系统部件的状态参数并发送到平台的装置。3.4 集成式车载终端 Integrated vehicle terminal 集成设计在工业车辆其他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3.5 独立式车载终端 Independent vehicle terminal 单独设计独立的工业车辆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3.6 固件 Firmware 运行在车载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入式软件。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组成 车载终端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读卡器、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语音报读装置,这些也可作为车载终端外部设备,但车载终端应留有相应接口。4.1.2 外观 4.1.2.1 产品外形、安装尺寸和标志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4.1.2.2 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尖锐突出部,塑料件应无气泡、开裂、变形。4.1.2.3 文字、图形、符号、标志和各种显示应清晰、完整、端正。4.2 功能要求 4.2.1 自检 车载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车载终端当前主要状态。若出现故障,则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等显示方式显示故障类型等信息,存储并上传至管理平台。4.2.2 时间和日期 车载终端应能提供时间和日期。车载终端应能以时、分、秒或 hh:mm:ss 的方式记录时间;应能以年、月、日或 yyyy/mm/dd/的方式记录日期;与标准时间相比,要求 24 h 内记录时间累计精度在 5 s 以内。4.2.3 定位功能 DB34/T 2943.12017 3 4.2.3.1 车载终端的定位功能应包括以下内容:车载终端应能提供实时的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存储到车载终端内部,同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管理平台,差分定位功能为可选;如终端支持多种卫星定位模式,终端应能上传当前采用的定位模式,并支持按监控中心指定的卫星定位模式定位;车载终端应能在通信中断时(盲区)以先进先出方式存储不少于 10000 条定位信息,在恢复通信后将存储的定位信息补报上传,可根据需要采用压缩方式上传;车载终端应支持时间间隔或外部事件触发方式上传定位信息。当车载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也应以一定时间间隔上传定位信息,且时间间隔可由管理平台设定;4.2.3.2 车载终端的定位性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 5 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小于 60 s;实时定位:从车载终端收到管理平台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车载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 10s;4.2.4 通信 4.2.4.1 车载终端应至少支持基于通用 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 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作为补充,车载终端可包含 WIFI、蓝牙通信方式。4.2.4.2 车载终端的通信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车载终端无法注册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网络时一并发送。如果保存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应按时间顺序将最先保存的数据丢弃;车载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受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4.2.5 数据采集 4.2.5.1 车载终端应具有通过传感器直接采样车辆信息的功能,并上传至管理平台。4.2.5.2 车载终端应支持通过 CAN 总线采集车辆信息,并上传至管理平台。4.2.5.3 车载终端可支持通过 IC卡、密码等方式采集驾驶员信息,并上传至管理平台。4.2.5.4 车载终端的实时数据采集频次不应低于 1 次/秒。4.2.6 数据存储 4.2.6.1 车载终端应按照不低于管理平台需要的最低上传频次的时间间隔将采集到的信息数据保存在内部存储介质中。4.2.6.2 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容量应满足至少 7 天的内部数据存储。当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存储空间已满时,应具备内部存储数据的自动覆盖功能。4.2.6.3 车载终端内部存储的数据应具有可读性。4.2.6.4 当车载终端断电停止工作时,应能完整保存断电前保存在内部介质中的数据不丢失。4.2.7 数据补发 当通讯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采集的实时数据存储到本地存储介质中,等待通讯恢复正常后进行实时数据补发。4.2.8 车载终端管理 车载终端应支持无线网络远程方式在管理平台注册和注销功能、固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车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DB34/T 2943.12017 4 4.2.9 信息服务 车载终端可具有以下信息服务功能:车载终端支持管理平台直接下发信息以及驾驶员主动上报信息;车载终端可通过显示设备、语音报读设备向驾驶员提示管理平台下发的调度、报警等信息,同时驾驶员可通过按键方式向管理平台回传应答信息。4.2.10 独立运行 车载终端应在车辆发生异常的情况下,导致车载终端与车辆主电源断开后仍可以独立运行,独立运行时长至少可以保障车辆最后 10 分钟的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4.2.11 远程控制 车载终端宜有自检、远程查询、远程参数设置和远程升级等功能。4.3 性能要求 4.3.1 电气性能 4.3.1.1 启动时间 车载终端从加电到实现实时数据采集的时间不应超过 120 s。4.3.1.2 工作电压适应性 车载终端在按表1 给出的工作电压适应性范围内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中、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表1 工作电压范围 标 称 电 压(V)试 验 电 压(V)电 压 波 动 范 围(V)12 13.50.5 10.5 16 24 280.5 22 32 4.3.1.3 过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过电压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2-2016 中 4.3 的要求。4.3.1.4 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 车载终端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2-2016 中 4.5 的要求。4.3.1.5 反向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反向电压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2-2016 中 4.7.2.3 的要求。4.3.2 环境适应性能 4.3.2.1 工作温度范围 在车辆主电源供电情况下,工作温度范围:-30 70。DB34/T 2943.12017 5 4.3.2.2 贮存温度范围 贮存温度范围-40 85。4.3.2.3 耐机械振动性能 车载终端按表2 的试验条件进行振动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表2 振动试验条件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振动试验 扫频范围 Hz 5300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扫频速度 oct/min 1 扫频时间(每个方向)h 8 振幅(5 Hz11 Hz 时峰值)mm 10 加速度(11 Hz300 Hz 时)m/s2 50 振动方向 X、Y、Z 三方向 4.3.2.4 耐机械冲击性能 车载终端按表3 试验条件进行冲击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表3 冲击试验条件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冲击试验 冲击次数(X、Y、Z 每方向)各 3 次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峰值速度 m/s2 490 脉冲持续时间 ms 11 方向 X、Y、Z三方向 4.3.2.5 外壳防护性能 车载终端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 GB/T 30038-2013 中IP 65 等级,试验后所有功能处于GB/T 28046.1-2016 定义的 A 级。4.3.2.6 低温性能 车载终端低温贮存和运行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4-2016 中 5.1.1 的要求。4.3.2.7 高温性能 车载终端高温贮存和运行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4-2016 中 5.1.2 的要求。4.3.2.8 温度梯度性能 车载终端温度梯度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4-2016 中 5.2 的要求。DB34/T 2943.12017 6 4.3.2.9 湿热循环性能 车载终端湿热循环性能应符合 GB/T 28046.4-2016 中 5.6 试验 1 的要求。4.3.3 电磁兼容性能 4.3.3.1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脉冲严酷程度应符合 GB/T 21437.2-2012 中表A.1 或表A.2 中 级的要求。按照 5.2.3.1 进行试验,试验中、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符合 GB/T 21437.2-2012中表A.4 或表A.5 的要求。4.3.3.2 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 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试验脉冲严酷程度应符合 GB/T 21437.2-2012 表B.1 或表B.2 中 级的要求。按照 5.2.3.2 进行试验,试验中、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符合 GB/T 28046.1-2016 定义的 A 级。4.3.3.3 辐射抗扰度 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19-1998 表1 中的大电流注入法和自由场法的要求。按照 5.2.3.3 进行试验,试验中、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符合 GB/T 28046.1-2016 定义的 A 级。4.3.3.4 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9951-2005 表B.3 中接触放电 6 kV 和空气放电 15 kV 的要求,按照 5.2.3.4 进行试验,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处于 GB/T 28046.1-2016 定义的 A 级。4.3.3.5 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 无线电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应符合 GB/T 18655-2010 中第 6 章电压法表5 或表6 的等级 3要求。4.3.3.6 可靠性性能 车载终端使用寿命不低于 5 年。5 试验方法 5.1 功能测试 车载终端应按照 4.2 规定的功能逐项进行验证。5.2 性能测试 5.2.1 电气适应性能 5.2.1.1 启动时间 记录从车载终端加电运行到实现实时数据采集的时间。5.2.1.2 工作电压范围 DB34/T 2943.12017 7 控制车载终端的输入电压为表1 规定的范围,测试 4.2 规定的车载终端功能。5.2.1.3 过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过电压性能按照 GB/T 28046.2-2016 中 4.3 的试验方法进行。5.2.1.4 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 车载终端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按照 GB/T 28046.2-2016 中 4.5 的试验方法进行。5.2.1.5 反向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反向电压性能按照 GB/T 28046.2-2016 中 4.7 的第 2 种情况的试验方法进行。5.2.2 环境适应性能试验 5.2.2.1 耐机械振动性能 车载终端的耐机械振动性能根据车载终端安装位置按照 4.3.2.3 试验条件进行。5.2.2.2 耐机械冲击性能 车载终端耐机械冲击性能根据车载终端安装位置按照 4.3.2.4 试验条件进行。5.2.2.3 外壳防护性能 车载终端外壳防护性能等级按照 4.3.2.5 要求进行,试验按照 GB/T 3003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5.2.2.4 低温性能 车载终端低温贮存和运行性能按照 GB/T 28046.4-2016 中 5.1.1 的试验方法进行。5.2.2.5 高温性能 车载终端高温贮存和运行性能按照 GB/T 28046.4-2016 中 5.1.2 的试验方法进行。5.2.2.6 温度梯度性能 车载终端温度梯度性能按照 GB/T 28046.4-2016 中 5.2 的试验方法进行。5.2.2.7 湿热循环性能 车载终端湿热循环性能按照 GB/T 28046.4-2016 中 5.6 试验 1 的试验方法进行。5.2.3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5.2.3.1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按照 GB/T 21437.2-2012 中第 4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试样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脉冲选择 1,2 a,3 a,3 b。试验脉冲选择 1,2 a 各进行 5000 个脉冲,试验脉冲选择 3 a,3 b,试验时间各为 1 h。5.2.3.2 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 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试验按照 GB/T 21437.3-2012 中第 3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试样处于工作状态,试验方法选择 CCC 方法和 ICC 方法。DB34/T 2943.12017 8 5.2.3.3 辐射抗扰度 辐射抗扰度试验的大电流注入法按照 GB/T 17619-1998 中 9.5 规定的方法进行,自由场法按照GB/T 17619-1998 中 9.3 规定的方法进行。5.2.3.4 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照 GB/T 19951-2005 中第 7 章的要求进行。试样不通电,放电点选择为安装操作时人员易触及的表面进行放电试验,试验速率为 5 s 放电 1 次,每个放电点应对正极性或负极性各放电 5 次。5.2.3.5 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 无线电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试验按照 GB/T 18655-2010 中第 6 章规定的电压法试验方法进行。5.2.4 可靠性试验 车载终端可靠性试验方法采用附录A 温度交表耐久试验方法。DB34/T 2943.12017 9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温度交变耐久寿命试验方法 A.1 试验方法 本试验用于较快速地验证试验品的寿命是否满足要求。试验时,在最高和最低试验温度时,试验品工作模式应为工作状态,其余时间试验品工作模式可以为工作状态或通电待机状态。温度曲线见图A.1 所示。最高、最低试验温度为 Tmax、Tmin。温度梯度为 4/min。试验品在达到最高、最低工作温度时需要保持的时间 10 min。试验循环次数及时间按照 A.2 描述进行计算。图A.1 温度交变耐久寿命试验温度曲线 A.2 温度交变耐久寿命试验循环次数及时间 试验采用 Coffin-Manson 加速模型。为了计算温度交变耐久寿命试验的试验持续时间,需要考虑试验品场地平均温度变化 Ttest 和场地使用寿命期间的温度循环次数 Ntemp(场地温度循环)。按公式(A.1)计算 Coffin-Manson 模型的加速度系数与场地平均温度变化的关系:cfeldtestcmTTA.(A.1)式中:Acm Coffin-Manson 模型的加速度系数;Ttest 在一次试验循环期间的温差(Ttest=Tmax-Tmin);Tfeld在场地使用寿命期间的平均温差;C Coffin-Manson 模型参数,在本标准中 c 固定设置为 2.5。DB34/T 2943.12017 10 按照公式(A.2)计算试验循环的总次数。cmtempprufANN.(A.2)式中:Npruf 试验循环不可或缺的次数;Ntemp(场地温度循环)场地使用寿命期间的温度循环次数;Acm 按方程式(A1)Coffin-Manson 模型计算的加速度系数。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