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DB11/T 1182-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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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40 A 10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 DB11/T 1182-2015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Ranking and accreditation for patent agencies 2015-04-30发布 2015-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182-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等级划分原则与标志.1 4 等级评定申请条件.1 5 等级评定基本要求.2 6 等级评定与管理.2 6.1 评定组织.2 6.2 评定原则.2 6.3 评定程序.3 6.4 标志管理.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等级评定打分标准.4 DB11/T 1182-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洪、王淑贤、王 德道、党建新、蒋戬、崔晓 光、高永懿、张杰、李桂玲、王学强、朱正强、魏晓波、郑重、康雯星、王 静、王 素远。DB11/T 1182-2015 1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划分原则与标志、等级评定申请条件、等级评定基本要求 及 等级评定与管理。本标准 适用于 专利代理 机构 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工作。2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 本 文 件。2.1 专利代理机构 patent agency 接受委托 人的 委托,在委托 权限范围 内,办 理专利申请 或者办 理 其他 专利 事务 的 服务机构。2.2 专利代理人 patent attorney 接受 专利代理 机构 的 指派,在委托 人的 委托 权限范围 内,以委托 人的 名 义 为委托 人 办 理专利 相关事务 的专 业 人 员。3 等级划分原则与标志 3.1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的划分实 行 评定基本要求和评定 因素计 分 相结合 的原则。等级与分 值 的 对应关 系,见表 1。分 值 的 计算方法 按照附录 A执行。3.2 专利代理 机构 的等级标志由 文字“北京市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和 英文字母 A的 数量表示。专利代 理 机构 等级分 为五个 级 别,从低到高 依次 为 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表 1 等级与分值对应关系表 代理 机构 等级标志 分 值 A 60-119 AA 120-179 AAA 180-239 AAAA 240-279 AAAAA 280及以 上 4 等级评定申请条件 4.1 专利代理 机构 的 服务 项目、运 行 管理、办 公 场地 和附 属设 施 设备 应 符 合 国 家 对 专利代理 机构相关 法 律、法 规和标准的要求。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以下 证明:a)专利代理 机构 注册证;b)组织 机构 代 码证书;c)工 商营 业执 照 或事业法 人 登记证书 或 律师 事务 所 执业 许可证;DB11/T 1182-2015 2 d)税 务 登记证。4.2 工作 人 员应 根据岗 位要求 持证上岗,具备 以下 条件:a)主要负责人 应 具 有知识产权 行业 5年 以 上 工作 经验;b)业务 部门 主管 应 具 有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和 相关 专 业 背景;c)其他工作 人 员应 持 有 从事 岗 位 所需资格证书。5 等级评定基本要求 5.1 申请 A级的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以下 条件:a)成立满 2年,2年之 内 无违 法 违纪记 录,无 重 大质 量事 故;b)注册资 本 不 应 少 于 5万元 人 民币,或 净资 产 应 达 到 20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c)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少 于 3人。从事 专利代理 业务 的 工作 团队 的人 员 不 应 少 于 5人;d)经营场所 建 筑面积不 应 少 于 30。5.2 申请 AA级的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相应 条件:a)成立满 3年,2年之 内 无违 法 违纪记 录,无 重 大质 量事 故;b)注册资 本 不 应 少 于 10万元 人 民币,或 净资 产 应 达 到 40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c)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少 于 5人。从事 专利代理 业务 的 工作 团队 的人 员 不 应 不 应 少于 10人;d)经营场所 建 筑面积不 应 少 于 50。5.3 申请 AAA级的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相应 条件:a)成立满 5年,3年之 内 无违 法 违纪记 录,无 重 大质 量事 故;b)注册资 本 不 应 少 于 20万元 人 民币,或 净资 产 应 达 到 80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c)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少 于 5人。从事 专利代理 业务 的 工作 团队 的人 员 不 应 不 应 少于 10人;d)经营场所 建 筑面积不 应 少 于 100,并有 客户 接 待洽谈区域;有公司 网站。5.4 申请 AAAA级的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相应 条件:a)成立满 5年,3年之 内 无违 法 违纪记 录,无 重 大质 量事 故;b)注册资 本 不 应 少 于 30万元 人 民币,或 净资 产 应 达 到 100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c)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不 应 少 于 10人。从事 专利代理 业务 的 工作 团队 的人 员 不 应不 应 少 于 15人;d)经营场所 建 筑面积不 应 少 于 200,并有 客户 接 待洽谈区域;有公司 网站。5.5 申请 AAAAA级的专利代理 机构应 具备 相应 条件:a)成立满 5年,3年之 内 无违 法 违纪记 录,无 重 大质 量事 故;获 评 AAAA级专利代理 机构 1年 以上;b)注册资 本 不 应 少 于 50万元 人 民币,或 净资 产 应 达 到 500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c)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不 应 少 于 15人。从事 专利代理 业务 的 工作 团队 的人 员 不 应不 应 少 于 30人;d)经营场所 建 筑面积不 应 少 于 300,并有 客户 接 待洽谈区域;有 2种 以 上 文字 版 本的公司 网站。6 等级评定与管理 DB11/T 1182-2015 3 6.1 评定组织 6.1.1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组织(评定组织)负责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的组织 工作 和标志管理 工 作,并负责 建 立 专 家库,组织评定专 家 工作 组;评定专 家 工作 组 开展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 工作。6.1.2 专 家 工作 组人 数为 单 数,不 应 少 于 5人,独立开展 评定 工作。6.2 评定原则 6.2.1 公 平、公 正、公 开。6.2.2 定 量 与定性 相结合。6.2.3 实 行 统一 标准、统一 程序、统一 管理。6.2.4 回避。6.3 评定程序 6.3.1 凡符 合 条件的专利代理 机构,可自愿向 评定组织提出申请,评定组织 对 提出申请的专利代理 机 构 进 行 资格 审查。6.3.2 评定专 家 工作 组负责 审查 相关 资 料,进 行 现 场 评 审,提出评 审意 见,提 交 评定组织。6.3.3 评定 结 果 由评定组织 审核批 准,评定 结 果 应 向 社 会公 开。6.3.4 专利代理 机构在 申 报材料中弄虚 作 假 的,取消 其 当 年 等级评定 资格。6.3.5 专利代理 机构对 评定 结 果 不 服 的,可向 评定组织提出申 诉。6.4 标志管理 6.4.1 标志由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组织 统一 管理。6.4.2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标志 使 用 期间,一经 评定组织 发现 与标准 不符 或 给 委托 人 带来直 接或 间 接 的 利 益损害 行为 时,可根据 情节进 行 处 理:书面 警告、通报批 评、降 低 等级标志 直至取消 等级标志;被取消 等级标志的 机构 2年 后 方 可 重新 提出评定申请。6.4.3 等级标志有 效期 为 3年,专利代理 机构应在 有 效期届 满 前 3个 月 内重新 提出申请。标志 使 用 有 效期 满不 重新 提出评定申请的,不 应 继续使 用 等级标志。DB11/T 1182-2015 4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等级评定打分标准 A.1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分值计算方法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分 值计算方法见表 A.1。表 A.1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分值计算方法表 一 级指 标代 码 一 级 指 标 二 级指 标代 码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范围 Fi 权重 分值 说 明 A 从业 人 员(70分)1 人 员数量及 专 利代理 资格证 书 和 执业 情况 1 5 5 25-2 学 历 及 培训 1 5 4 20-3 专 业 骨干比例 1 5 5 25-B 经营场所 及其 环境(20分)4 经营场所面积 1 5 1 5-5 基 础 设 施 1 5 1 5-6 经营场所 环境 15 1 5-7 专利代理 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1 5 1 5-C 规 章制度(15分)8 各 项 规 章制度 及员工 手 册 1 5 3 15-D 专利代理 服务(155分)9 服务 项目 1 5 5 25 服务 项目 包括但 不 限 于:国 内 专利申请(撰写、翻译、答复审查意 见)、涉外 专利申请(撰写、翻译、答复审查意 见)、专利 复审、专利 无 效、专利 诉讼 代理、海外预警、专利 战略制 定、专利 信息 分 析、知识产权管理 咨询 等 各类 业务,不 包 含 商 标、版 权 及其他 知识产权 种 类 的代理 业务。10 营 业 收入 1 5 4 20-11 主 营 业务 1 5 4 20 主 营 业务指 专利代理 机构 代理专利申请、专利 复 审、专利 无 效、专利 诉讼 业务,以及从事其他 专 利 高 端 服务 带来 的 收入,不 包含 商 标、版 权 及其 他 知识产权 种 类 的代理 业务。12 专利申请代理 数量 1 5 4 20-13 专利申请代理 质 量 1 5 4 20 专利申请 补 正 率是 指 专利代理 机构 代理专利申 请 过 程 中,被 专利 审查 部门 发送 形式 审查 专利 补 正 通 知 书 的专利申请的 数量 占 代理专利申请 总 量 的 比例。14 高 端 服务 项目 开 拓 1 5 3 15 高 端 服务 项目 是 指 除 知识产权代理和 诉讼 代理 外 的 其他 知识产权 业务,包括海外预警、知识产 权 战略、专利 信息 分 析、知识产权管理 咨询 等 业 务。15 流 程管理 1 5 4 20-16 国 内服务 1 5 3 15-DB11/T 1182-2015 5 表 A.1(续)A.2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因素计分 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 因素计 分 见表 A.2。表 A.2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因素计分表 1 人 员数量及 专利代理 资格证书 和 执业 情况 评定 内 容 1.机构 人 数 不 应少 于 10人;2、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不 应 少 于 3人。1.机构 人 数 不 应少 于 15人;2、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不 应 少 于 5人。1.机构 人 数 不 应少 于 30人;2、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不 应 少 于 5人。1.机构 人 数 不 应少 于 50 人;2.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不 应 少 于 15人,或持证 率(专利代理 人、律师、注册 会 计 师)不 应低于40%。1.机构 人 数 不 应 少于 80 人;2.持 有专利代理人 执业 证 的人 员 不 应 少 于25人,或 持证 率(专利代理人、律师、注册 会 计 师)不 应低于40%。分 值 1 2 3 4 5 一 级指 标代 码 一 级 指 标 二 级指 标代 码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范围 Fi 权重 分值 说 明 E 客户 服务(15分)17 客户满 意度 1 5 3 15-F 其他(50分)18 学 术 水 平 1 5 2 10-19 参与公 益 服务 1 5 1 5-20 获 得荣誉 情况 1 5 2 10-21 加 分 项 25 每 项 加 分分 值为 5分,共 25分,可 累 计。综 合 得 分 注:根据 专利代理 机构 性 质不 同,专利代理 机构 等级评定 对 象 分 别为合 伙 制 专利代理 机构、公司 制 专利代理 机构、律所 制 专利代理 机构 的知识产权 部门 以及 专利代理 机构在 京 办事 处 四 类。专利代理 机构 的本 部 和分 支 机构 可 分 别 申请评定,但 以 专利代理 机构 全称 进 行 评定的,需 结合 该 专利代理 机构 本 部 和分 支 机构 与专利代理 机构 本 身 的 整体 情况 一 并 一 起评定。DB11/T 1182-2015 6 表 A.2(续)2 学 历 及 培训 评定 内 容 1.本 科 及以 上 学历 比例 不 应低于70%;2.年 培训时间 代理人人 均 不 应 少于 18课 时。1.本 科 及以 上 学历 比例 不 应低于80%;2.年 培训时间 代理人人 均 不 应 少于 24课 时。1.本 科 及以 上 学历 比例 不 应低于80%,硕士 及以 上学 历 比例 不 应低于 10%;2.年 培训时间 代理人人 均 不 应 少于 24课 时。1.本 科 及以 上 学历 比例 不 应低于80%,硕士 及以 上学 历 比例 不 应低于 20%;2.年 培训时间 代理人人 均 不 应 少于 30课 时,且 其他 人 员 培训时间 人均 不 应 少 于 4课时。1.本 科 及以 上 学 历 比例 不 应低于 90%,硕士 及以 上 学 历 比例 不 应低于 30%;2.年 培训时间 代理人人 均 不 应 少 于 30课时,且 其他 人 员 培训时间 人 均 不 应 少 于 4课 时。分 值 1 2 3 4 5 3 专 业 骨干比例 评定 内 容 1.中 层 以 上 负责人有 75%从业 3年以 上。2.从业 3年 以 上 的专 业 骨干 占 代理人 总 数 的 10%以上。1.中 层 以 上 负责人有 75%从业 5年以 上。2.从业 3年 以 上 的专 业 骨干 占 代理人 总 数 的 20%以上。1.中 层 以 上 负责人 均 从业 5年 以上。2.从业 3年 以 上 的专 业 骨干 占 代理人 总 数 的 30%以上。1.中 层 以 上 负责人 均 从业 5年 以上,且 有 25%从业 8年 以 上。2.从业 3年 以 上 的专 业 骨干 占 代理人 总 数 的 40%以上。1.中 层 以 上 负责人 均从业 5年 以 上,且 有50%从业 8年 以 上。2.从业 5年 以 上 的专业 骨干 占 代理人 总 数的 50%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4 经营场所面积 评定 内 容 不 应 少 于 50 不 应 少 于 100 不 应 少 于 200 不 应 少 于 300。不 应 少 于 400,且 客户洽谈 室 不 应 小 于 20。分 值 1 2 3 4 5 5 基 础 设 施 评定 内 容 1.经营场所 有 明显 公司标识。1 经营场所 有 明显 公司标识;2.有 服务 网站。1.经营场所 有 明显 公司标识;2.有 客户 接 待洽谈区域;3.有 服务 网站。1.经营场所 有 明显 公司标识;2.有 客户 接 待洽谈 室;3.有 服务 网站;4.300 米 内 有 可供 客户 使 用 的 停车 场。1.经营场所 有 明 显 公司标识;2.有 客户 接 待洽谈室;3.在 经营场所 配 备 参考 书、工 具书,为工作 人 员 和 客户 提 供 参考;4.有 多 语 种 服务 网站;5.300米 内 有 可 供 客户 使 用 的 停车 场。分 值 1 2 3 4 5 DB11/T 1182-2015 7 表 A.2(续)6 经营场所 环境 评定 内 容 1.满 足 基本 办 公需 求;2.在服务 场所 显著 位 置悬挂 专利代理 机构 注册证、营 业执 照(或法 人 证书/律师 事务 所执业 许可证)以及 税 务 登记证;3.经营场所 布 局合 理、整洁卫生。1.满 足 基本 办 公需 求;2.在服务 场所 显著 位 置悬挂 专利代理 机构 注册证、营 业执 照(或法 人 证书/律师 事务 所执业 许可证)以及 税 务 登记证;3.向客户展 示服务机构 和 服务 项目;4.服务 场所 布 局合 理、整洁卫生。1.满 足 基本 办 公需 求;2.在服务 场所 显著 位 置悬挂 专利代理 机构 注册证、营 业执 照(或法 人 证书/律师 事务 所执业 许可证)以及 税 务 登记证;3.向客户展 示服务机构 和 服务 项目;4.服务 场所 布 局合 理、整洁卫生;5.服务 场所 通 风、采 光、照 明 良好,远 离噪音 等 干 扰。1.满 足 基本 办 公需 求;2.在服务 场所 显著 位 置悬挂 专利代理 机构 注册证、营 业执 照(或法 人 证书/律师 事务 所执业 许可证)以及 税 务 登记证;3.向客户展 示服务机构 和 服务 项目;4.机构 有 统一 的对 外 形象 展 示;5.服务 场所 布 局合 理、整洁卫生;6.服务 场所 通 风、采 光、照 明 良好,远 离噪音 等 干 扰。1.满 足 基本 办 公 需求;2.在服务 场所 显著 位置悬挂 专利代理 机构注册证、营 业执 照(或法 人 证书/律师 事务所 执业 许可证)以及税 务 登记证;3.向客户展 示服务机构 和 服务 项目;4.机构 有 统一 的 对 外形象 展 示;5.服务 场所 布 局 合理、整洁卫生;6.服务 场所 通 风、采光、照 明 良好,远 离噪音 等 干 扰;7.有 展 示服务机构 形象宣传 区域,或 制 作机构 宣传视频。分 值 1 2 3 4 5 7 专利代理 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1 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便 利,位 于 主要 街 道。1.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便 利,位 于 主要 街 道;2.服务 场所 500米内 有公 共 交通 线路。1.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便 利,位 于 主要 街 道;2.服务 场所 500米内 有 3条 以 上 公 共交通 线路。1.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便 利,位 于 主要 街 道;2.服务 场所 500米内 有 5条 以 上 公 共交通 线路 可 到 达。1.机构 所 在 地 交通 便利,位 于 主要 街 道;2.服务 场所 500米 内有 8条 以 上 公 共 交通线路 可 到 达 或 地 铁 站点。分 值 1 2 3 4 5 DB11/T 1182-2015 8 表 A.2(续)8 各 项 规 章制度 及员工 手 册 评定 内 容 1.有管理 制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率 50%以 上;2.有 岗 位 说 明,员工对其内 容 知晓 率 50%以 上;3.有 服务 流 程 及规范,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50%以上;4.有 客户 服务 评定和 投 诉 机 制。1.有管理 制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率 60%以 上;2.有 岗 位 说 明,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率 60%以 上;3.有 服务 流 程 及规范,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60%以上;4.有 客户 服务 评定和 投 诉 机 制;5.投 诉 及 处 理 情况 记 录 保留 1年 以上。1.有管理 制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率 70%以 上;2.有 岗 位 说 明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70%以 上;3.有 服务 流 程 及规范,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70%以上;4.有 客户 服务 评定和 投 诉 机 制;5.投 诉 及 处 理 情况 记 录 保留 1年 以上。1.有管理 制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率 80%以 上;2.有 岗 位 说 明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80%以 上;3.有 服务 流 程 及规范,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80%以上;4.有 客户 服务 评定和 投 诉 机 制;5.投 诉 及 处 理 情况 记 录 保留 1年 以上。1.有管理 制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 90%以 上;2.有 岗 位 说 明书,员工对其内 容 知 晓 率90%以 上;3.有 服务 流 程 及 规范,员工对其内 容 知晓 率 90%以 上;4.有 客户 服务 评定和投 诉 机 制;5.投 诉 及 处 理 情况 记录 保留 1年 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9 服务 项目 评定 内 容 能 提 供 1项 及以 上服务 能 提 供 2项 及以 上服务 能 提 供 4项 及以 上服务 能 提 供 5项 及以 上服务 能 提 供 6项 及以 上 服务 分 值 1 2 3 4 5 10 营 业 收入 评定 内 容 年营 业 收入 100 万元 人 民币 及以下。年营 业 收入 100 万元 以 上。年营 业 收入 300 万元 以 上。年营 业 收入 1000 万元 以 上。年营 业 收入 5000 万元 人 民币 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11 主 营 业务 评定 内 容 20%以 上 至 40%40%以 上 至 50%50%以 上 至 60%60%以 上 至 70%70%以 上 分 值 1 2 3 4 5 12 专利申请代理 数量 评定 内 容 1.年 专利申请代理 量 100件 以 上,或 发 明 专利申请代理 量 50件 以 上。1.年 专利申请代理 量 300件 以 上,或 发 明 专利申请代理 量 150件 以上;2.代理 过 专利 复审 或 无 效 或 诉讼案 件。1.年 专利申请代理 量 500件 以 上,或 发 明 专利申请代理 250件 以 上;2.年 专利 复审 或无 效 或 诉讼 案 件代理 量 10件 以 上。1.年 专利申请代理 量 1000件 以 上,或 发 明 专利申请代理 500件 以 上;2.年 专利 复审 或无 效 或 诉讼 案 件代理 量 25件 以 上。1.年 专利申请代理 量2000件 以 上,或 发 明专利申请代理 1000件以 上;2.年 专利 复审 或 无 效或 诉讼 案 件代理 量 50件 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DB11/T 1182-2015 9 表 A.2(续)13 专利申请代理 质 量 评定 内 容 1.专利申请 补 正率 低于 20%;2.代理人人 均 年代理 量 不 高于行业 人 均 年 代理 量的 200%。1.专利申请 补 正率 低于 15%;2.代理人人 均 年代理 量 不 高于行业 人 均 年 代理 量的 150%。1.专利申请 补 正率 低于 15%;2.代理人人 均 年代理 量 不 高于行业 人 均 年 代理 量的 100%。1.专利申请 补 正率 低于 10%;2.代理人人 均 年代理 量 不 高于行业 人 均 年 代理 量的 100%。1.专利申请 补 正 率 低于 5%;2.代理人人 均 年 代理量 不 高于行业 人 均 年代理 量 的 80%。分 值 1 2 3 4 5 14 高 端 服务 项目开 拓 评定 内 容 有 相关业务,占 比 小 于 5%或 年 均 收入 小 于 30万元 占 比 5%以 上 小 于10%,或 年 均 收入30万元 以 上 小 于50万元 占 比 10%以 上 小 于15%,或 年 均 收入50万元 以 上 小 于80万元 占 比 15%以 上 小 于25%,或 年 均 收入80万元 以 上 小 于100万元 占 比 25%以 上,或 年 均收入 100万元 以 上 分 值 1 2 3 4 5 15 流 程管理 评定 内 容 1.有 流 程管理规定,有 员工 负责 流 程管理,相关 岗 位 员工 知 晓 规定 相关内 容;2.有 案 件 档案 管理规定,归 档 率 高 于 90%并 易 于 查阅。1.有 流 程管理规定,有专人负责 流 程管理,相关 岗 位 员工 知 晓 规定 相关内 容;2.有 案 件 档案 管理规定,案 件 全 部 归 档 并 易 于 查 阅。1.有 流 程管理规定,有专人负责 流 程管理,相关 岗 位 员工 知 晓 规定 相关内 容;2.使 用 流 程管理软 件;3.有 案 件 档案 管理规定,案 件 全 部 归 档 并 易 于 查 阅。1.有 流 程管理规定,有专人负责 流 程管理,相关 岗 位 员工 知 晓 规定 相关内 容;2.使 用 流 程管理软 件;3.有 案 件 档案 管理规定,案 件 全 部 归 档 并 易 于 查 阅;4.自 动化 网 络 办公 系 统。1.有 流 程管理规定,有专人负责 流 程管理,相关 岗 位 员工 知晓 规定 相关内 容;2.使 用 流 程管理 软件,且 有专人 维护;3.有 案 件 档案 管理规定,案 件 全 部 归 档 并易 于 查 阅;4.自 动化 网 络 办 公 系统,且 有专人 维护。分 值 1 2 3 4 5 16 国 内服务 评定 内 容 1.为 国 内 客户(注 册地 在 境 内)申请 专利 占 年 专利申请 量 的 40%以 上,或 国 内 客户 占总客户 比例 的 40%以上。2.国 内 客户 在 30家 以 上。1.为 国 内 客户 申请专利 占 年 专利申请 量 的 50%以上,或 国 内 客户 占 总 客户 比例 的 50%以 上。2.国 内 客户 在 50家 以 上。1.为 国 内 客户 申请专利 占 年 专利申请 量 的 60%以上,或 国 内 客户 占 总 客户 比例 的 60%以 上。2.国 内 客户 在 75家 以 上。1.国 内 客户 申请专利 占 年 专利申请 量 的 70%以 上,或 国 内 客户 占总客户 比例 的 70%以上。2.国 内 客户 在 100家 以 上。1.国 内 客户 申请专利占 年 专利申请 量 的80%以 上,或 国 内 客户 占总 客户 比例 的 80%以 上。2.国 内 客户 在 130家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DB11/T 1182-2015 10 表 A.2(续)17 客户满 意度 评定 内 容 1.客户满 意度 达70%以 上。1.客户满 意度 达70%以 上;2.从接到 投 诉 到介 入处 理 时间 不应 超 过 10个工作日,并 能 及 时 向 当事 人 反馈 处 理 结果。1.客户满 意度 达80%以 上;2.长 期 客户(连 续 服务 3年 以 上)占总 客户 比例 的 20%以 上,或 30家 以上;3.从接到 投 诉 到介 入处 理 时间 不超 过 10个工作 日,并 能 及 时 向 当 事 人 反馈 处 理 结 果。1.客户满 意度 达80%以 上;2.长 期 客户(连 续 服务 3年 以 上)占总 客户 比例 的 30%以 上,或 50家 以上;3.从接到 投 诉 到介 入处 理 时间 不超 过 5个工作 日,并 能 及 时 向 当 事人 反馈 处 理 结 果。1.客户满 意度 达 90%以 上;2.长 期 客户(连 续 服务 3年 以 上)占总 客户 比例 的 50%以 上,或 80家 以 上;3.从接到 投 诉 到 介 入处 理 时间 不 应 超 过 5个工作 日,并 能 及 时向 当 事 人 反馈 处 理 结果;4.投 诉 及 处 理 情况 记录 保留 1年 以 上。分 值 1 2 3 4 5 18 学 术 水 平 评定 内 容 1.3年 内在 市级 以上 公 开 刊物 发 表至 少一 篇 与 业务相关 的 论 著 或文章。1.3年 内在 市级 以上 公 开 刊物 发 表至 少 3篇 与 业务相关 的 论 著 或文 章。1.3年 内在 市级 以上 公 开 刊物 发 表至 少 3篇 与 业务相关 的 论 著 或文 章;2.创 办 有 机构内部 刊物,供 员工 发 表 专 业文 章。1.3年 内在 市级 以上 公 开 刊物 发 表至 少 3篇 与 业务相关 的 论 著 或文 章;2.创 办 有 机构内部 刊物,供 员工 发 表 专 业文 章;刊物 年 发 行 超 过 四 期。1.3年 内在 市级 以 上公 开 刊物 发 表 至 少 3篇 与 业务相关 的 论 著或文 章;2.创 办 有 机构内 部 刊物,供 员工 发 表 专 业文 章;刊物 年 发 行 超过 四 期;3.3年 内 有出 版 论 著。分 值 1 2 3 4 5 19 参与公 益 服务 评定 内 容 1.3年 内机构 有参与公 益 活 动。1.3年 内机构 有参与 至 少 2次 公 益 活动。3年 内机构 有参与至 少 3次 公 益 活动,或 主 动 发 起并 开展 至 少 1次 公 益活 动。1.3年 内机构 有参与 至 少 3次 公 益 活动,或 主 动 发 起并 开展 至 少 1次 公 益活 动;2.参与公 益 活 动服务 的 员工 覆盖率 达 5%以 上。1.3年 内机构 有参与至 少 3次 公 益 活 动,或主 动 发 起并 开展 至 少1次 公 益 活 动;2.参与公 益 活 动 服务的 员工 覆盖 率 达 10%以 上。3.为 国 内 企 业“走 出去”提 供 过 服务。分 值 1 2 3 4 5 DB11/T 1182-2015 11 表 A.2(续)20 获 得荣誉 情况 评定 内 容 1.机构或员工 三年 内 获 得 过 市级以 上 荣誉。1.机构或员工 三年 内 获 得 过 2次 以上 市级 以 上 荣誉。1.机构或员工 3年内 获 得 过 2次 以 上市级 以 上 荣誉;2.机构或员工 3年内 获 得 过 国 家 级以 上 荣誉(含 国 际 荣誉)。1.机构或员工 3年内 获 得 过 3次 以 上市级 以 上 荣誉;2.机构或员工 3年内 获 得 过 2次 以 上国 家 级 以 上 荣誉(含 国 际 荣誉)。1.机构或员工 3年 内获 得 过 5次 以 上 市级以 上 荣誉;2.机构或员工 3年 内获 得 过 3次 以 上 国 家级 以 上 荣誉(含 国 际荣誉)。分 值 1 2 3 4 5 21 加 分 项 评定 内 容 专利代理 机构 有风 险防 范 机 制(专 利代理人 职 业 保险)通过 国标 推 质 量管理 体 系 业务 拓 展 方 面成绩突 出 特色 业务 开展 方面成 绩突 出 有 重 大 贡献 行为 分 值 5 5 5 5 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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