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三都水族马尾绣DB5227/T 075-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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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ICS 97.195 Y 88 贵州省黔南州地方标准 DB5227 DB5227/T 075 2018 代替DB522700/T 075 2015 地 理 标志产 品 三都 水 族马尾 绣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 Sandu Shui nationality of horsetail-based embroidery 2018-09-05 发布 2019-03-05 实施 贵 州 省 黔 南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布 DB5227/T 0752018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 标 准化工 作导 则 第 1 部分:标准 的结 构和 编写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 容可 能涉及专利,本文件 的发 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 些专 利的责任。本标准 代替 DB522700/T 075-2015 地理 标志 产品 三都水 族马 尾绣。本标准 于2015 年7 月 29 日首次 颁布 实施 时,三都 水族马 尾绣 未获 地理 产品 保护,地理 标志 产品 保护公告 文号:2016 年第112 号,于2016 年 11 月 4 日发布,与 DB522700/T 075-2015 相比,除 编辑 性修改外 主要 内容 变化 如下:增 加了 原标 准6.1.2 马尾的 内容。修 改了 原标 准6.3.3 总体要 求表 格中 序 号1、序号 3、序 号4 内容。修 改了 原标 准6.2 设 计内容。修 改了 原标 准7.2.3 内容。本标准 由黔 南州 检验 检测 院与三 都水 族自 治县 市场 监督管 理局 共同 提出。本标准 由黔 南州 文化 广电 新闻出 版 局 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黔南州 检验检测院、三都 水族自 治县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 中心、三都水族 自治县市场监 督管 理局、三 都水 族自治 县风 之羽 民族 文化 传播有 限责 任公 司、三都 水族自 治县 中和 镇三洞马尾绣协会、三 都水 族自 治县 应丽贸 易 有 限责 任公 司、三都水 族自 治县 桃花 马尾 绣有限 责任 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黎进 堂、刘 宗梅、卿 云光、潘 瑶、梅 利、李晨 昕、瞿杨 霞、周 海子、蔡 艺、李成宇、耿宁、任 永超、赵 兴波、文奇 菊、李伟、刘 易伟、许倩、黄 媛、冯伟、杨昌银、李 令波、郑 绍成、韦应丽、艾 灿丽、杨 胜佳、韦桃 花、李灯 红、周凤 琴、宋 水仙。原标准 于2015 年7月29 日 发 布,2018 年8月 进行 第一 次 修订,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原标 准同 时废 止。DB5227/T 0752018 1 地 理标志 产品 三 都水族 马尾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三都水族马尾绣的术语、保护范围、品种、生产要求、产 品质量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 规则、标 签、标 志、包装、运 输与 贮存。本标准 适用 于以 三都 水族 马尾绣 工艺 生产 的刺 绣产 品。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411 棉印 染布 GB 5296.4 纺 织品 和服 装 使用说 明 GB/T 15551 桑 蚕丝 织物 GB 18401 国家 纺织 产品 基本安 全技 术规 范 FZ/T 12011 棉 腈混 纺本 色纱线 FZ/T 63002 粘 胶长 丝绣 花线 FZ/T 63003 棉 工艺 绣花 纹绞线 FZ/T 63007 棉 绣花 线 FZ/T 63010 绦 纶长 丝绣 花线 QB/T 1872 服 装用 皮革 QB/T 1873 鞋 面用 皮革 QB/T 2711 家 具用 皮革 3 术 语与 定义 三都水 族马 尾绣 指在贵 州黔 南三 都水 族自 治县马 尾绣 地理 标志 保护 区内,采 用马 尾作 为基 础原 料,在棉 布或 毛、麻、绢、绸、化 纤纺 织品 或皮 革底料 上,采用 水族 马尾 绣独特 工艺,按 照本 标准 规定的 工艺 生产 的马 尾 绣 绣品。4 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 围 三都水 族马 尾绣 地 理 标志 产品保 护范 围限 于贵 州省 黔南布 依族 苗族 自治 州三 都水族 自治 县行 政辖区范围(见 规范 性附 录 A)。5 品种 DB5227/T 075 2018 2 5.1 工艺 种类:为 水族 传 统马尾 绣工 艺品。5.2 绣品 品种:见 规范 性 附录 B。6 生 产要 求 6.1 原料 6.1.1 面 料和 绣线 材料 要 求 绣 品使 用的 面料 和绣 线应 符合 GB/T 15551、GB/T 411、GB 18401、FZ/T 12011、FZ/T 63002、FZ/T 63003、FZ/T 63007、FZ/T 63010、QB/T 1872、QB/T 1873、QB/T 271 等相 应标 准的规 定,其他 化学 纤维、毛、麻 及混 纺面 料应 符合国 家及 行业 标准 的规 定。6.1.2 马尾 a)选 当地 马龄 在 3 15 岁 的马尾,长 度在 20 70 cm,马尾 柔软、光 滑、有韧 性。b)选 用马 尾巴 上的 毛(俗 称“马 尾”),白色 最好,经过传 统工 艺清 除马 尾毛 表面的 脂肪 及杂 质,晾干后 备用。6.1.3 绣线 以棉、麻、丝天 然纤 维或 化学合 成纤 维制 成、可用 于刺绣 的线。6.1.4 预 制马 尾线 选用马 尾做 芯,用手 工将 白色(或者 其他 颜色)丝 线紧密 地缠 绕在 马尾 上,使之成 为类 似低 音琴 弦的预制 绣花 线,称为 马尾 线。6.2 设计 以水族 文化 常见 符合 元素 为基础,进 行意 向性、抽 象性的 艺术 构图 及设 计。6.3 工艺 要求 6.3.1 工 艺要 求 工艺工 艺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通幅 绣品 应平 顺服 帖、具浅浮 雕、造型 抽象、概 括、夸 张,富立 体感、艺 术感。b)排线 均匀 整齐、不 露底。c)针法 均匀、不 露针 脚。6.3.2 工 艺流 程 制作马 尾线 设 计图 案 定图 填芯 镶 边 订“金钱”(需 要时)装订 合成成 品。6.3.3 总 体要 求 总体 相 关要 求见 表 1 DB5227/T 0752018 3 表 1 总体 要求 序号 基本工艺过程 要 求 1 制作马尾线 用丝线(多数以白色为主)将马尾绕裹起来,松紧适度,做成马尾线。2 定图 用一颗大针将马尾线穿好,再用另一颗稍小的针穿上同色丝钱,然后一边用马尾线在底面上镶成各种图案,一边用穿有丝线的小针专门将图案固定在底面上。3 填芯 采用传统技艺、用各色丝线将固定好的图案空隙部分进行补图。4 镶边 用各色丝线在四周挑花装饰。5 订“金钱”在绣品上订上闪亮的小铜片以增加绣品亮度。6 装订合成 把水族传统工艺制作的马尾绣片,按照绣品制作工序及设计要求,用针线将它们按次序订在一起,成为一件完整的绣品。7 产 品质 量要 求 7.1 使用 说明 规定 使用说 明按 GB 5296.4 的 规定执 行,并注 明工 艺类 别。7.2 绣品 理化 性能 要求 7.2.1 面料和绣线 材料 要 求:符 合 6.1.1 规定。7.2.2 服用性绣品 根据 绣 品面料 和款 式选 用执 行相 关服装 标准 最低 等级 品的 理化性 能要 求。7.2.3 工理化性能 要求:马尾使 用率 不低 于 15%。7.3 绣品 外观 7.3.1 规 格与 设计 工艺 成品与 原设 计图 纸要 求相 符。服 用性 绣品 按选 用考 核标 准规 格尺 寸允 许偏 差 要求考 核。7.3.2 绣面 绣面平 顺,针 脚整 齐,绣 线松紧 一致,间隔 均匀,走线绕 圈大 小一 样,排 列 整齐,不 错绣,不漏绣,不 露底痕。做到 绣片洁净、绣面色泽光亮,具浅浮雕,造型抽象、概括、夸张,富 立体感、艺术感。7.3.3 整烫 平整、整洁、干 燥,不熨 黄、不 掉色、不 走光、无 死折、无气 泡。7.3.4 不 允许 疵点 破洞、破边、经 纬不 匀、油迹、绣迹、污 迹、水渍、浆斑、霉 斑。DB5227/T 075 2018 4 7.4 服用 性绣 品缝 制要 求 根据绣 品面 料和 款式 选用 执行相 关服 装标 准最 低等 级品的 外观 缝制 要求。8 试 验方 法 8.1 理化 性能 检验 根据绣 品面 料和 款式 选用 的服装 产品 执行 标准 中确 定的检 测方 法标 准执 行。8.2 绣片 外观 检验 8.3 检验 工具 钢卷尺、钢 尺、木尺、放 大镜。8.4 检验 条件 在自然 光或日 光灯 下检验。白光 灯照度 均匀 750 Lx(相当 于 40 W 日光灯 管 3 只 或其他 亮度光 源),光源与 布面 距离 为 60 100 cm。如 在室 内利 用自 然光,光源 射入 方向为 北向 左(或右)上角,不能 使阳光直射 产品。8.5 试验 方法 检验 时应将产品 平摊在检验台 上,台面铺 白布一层,检 验人员的视 线应正视平摊 产品的表面。大中件产品应先在产品尺 寸 的 3 倍距离目测整体效果,然后在近距离 60 cm 距离 目测或用放大镜近距离 目测;小 件产 品可 在 60 cm 距 离目测 或用 放大 镜近 距离 目测。测量 规格时应测外 缘最高点,长、正方形产 品的经纬各 测一次,圆形、椭圆形产品 过中心经纬 各测一次。9 检 验规 则 9.1 检验 分类 成品检 验分 交付 验收 检验 和型式 检验。9.1.1 产 品交 货前 应进 行 逐件交 付验 收检 验,项目 为第 7 章规 定的 所有 内容,理化 性能 要求 除外。9.1.2 型 式检 验按 第 7 章 规定(只在 质量 仲裁 和新 品 种投入 生产 前采 用),工艺 品绣品 不考 核理 化性 能。理化性 能检 验在 型式 检验 中按检 验项 目需 要量 抽样。9.2 判定 规定 各项目 指标 均符 合要 求者 判定符 合。外观 缝制 质量 与理化 性能 不一 致时,以 其中最 低判 定结 果项 作为最终 判定 结果。发 现不 合格项 目,允许 进行 一次 返修后 再次 提交 检验。10 标 签、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 10.1 标签 每件产 品应 吊标 签一 张,内容包 括品 种、工艺 类 别(如系多 种工 艺按 比重 依次 标明)、材料 名称 及 成 DB5227/T 0752018 5 分、幅宽、长度、执 行标 准、企 业名 称和 产地 等内 容,并 符 合 GB 5296.4 的 规定。10.2 标志 每件产 品应 附有 三都 水族 马尾绣 和各 生产 企业 的标 志。标 志应 明确、清 晰、耐久,便于 识别。10.3 包装 成品应按规格用塑料袋套装后放入包装盒内,包装时不得损坏产品,包装用的塑料薄膜应透明、无折痕、无破 损。10.4 运输 应将包 装 好 的产 品装 入包 装箱内 运输,防 潮、防摔、防压,大 型地 屏应 侧放,以免 损坏 产品。10.5 贮存 应 在包 装内放 入樟 脑粉、防 潮球,以 便防 潮、防虫蛀。产 品应 放在通 风、避光、干燥处,成 品仓 库有条件的应配 备吸湿机。成品应按规格 用塑料袋套 装后放入包装 盒内,包装 时不得损坏产 品,包装 用 的塑料薄 膜应 透明、无 折痕、无破 损。DB5227/T 075 2018 6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地理标 志产 品 三都 马尾 绣保护 范围 DB5227/T 0752018 7 附录 B(规 范性 附录):三 都马尾 绣传 统工 艺绣品 种类 B.1 服饰 类 B.1.1 传 统服 饰类,包 括 水族马 尾绣 背带、马 尾绣 绣花鞋、马 尾绣 围腰、马 尾绣帽 子、马尾 绣服 装。B.1.2 现 代服 饰类,包 括 各种在 加上 马尾 绣元 素的 现代服 饰。B.2 背包 类 各种有 马尾 绣元 素的 各种 材质的 手包、背 包、提包、手机 包、电脑 包、双肩 包等。B.3 现代 家居 类 各种马 尾绣 家居 装饰,包 括马尾 绣抱 枕、马尾 绣桌 旗、马 尾绣 床上 用品、马 尾绣纸 巾盒 等。B.4 马尾 绣装 饰工 艺品 类 各种用 于装 饰的 马尾 绣工 艺品,包括 马尾 绣工 艺装 饰匾(大、中、小)、马尾 绣摆件、马 尾绣 挂件、马尾绣 首饰、吊 缀、马尾 绣画轴 工艺 品、马尾 绣公 仔、马 尾绣 银饰 等。DB5227/T 07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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