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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 C 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683 2019 海水淡化 生活饮用 水集中式 供水单位 卫生管理规范 2019-09-20 发布 2019-10-20 实施 山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7/T 3683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 山 东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青 岛市 卫生健 康委 员会 综合 监督 执法局、国 家城 市供 水水 质监测 网青 岛监 测站、青岛百 发海 水淡 化有 限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孟宪 州、刘 景杰、杨 鸿宾、杨 洋、魏 磊、王晓 芳、张晓 东、杨 兴涛。DB37/T 3683 2019 1 海 水淡化 生活饮用 水集中 式供水单 位卫生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 了 海水 淡 化生活 饮 用 水集 中 式供 水 单位卫 生 管 理的 术 语和 定 义,供 水 单 位卫 生 管理 要求,水 源卫 生要 求,生产 过程卫 生要 求,输配 水卫 生要求,水 质检 验,信息 报告和 事件 处理 等。本标准 适用 于山 东省 内以 海水为 水源,生 产和 供应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的集 中式供 水单 位。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3097 1997 海 水水 质 标准 GB 3838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 标准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T 5750 生 活饮 用水 标 准检验 方法 CJ/T 206 城市 供水 水质 标准 HY/T 220 海水 淡化 水源 地保护 区划 分技 术规 范 涉及 饮用 水卫 生安 全产 品分类 目录(国 家卫 生健康 委员 会制 定)生活 饮用 水集 中式 供水 单位卫 生规 范(2001)卫生 部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海水淡 化 脱除海 水中 的盐 分,生产 淡水的 过程。3.2 生活饮 用水 供人生 活的 饮水 和生 活用 水。3.3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集中 式供水 单位 自海水 水源 集中 取水,采 用反渗 透、低 温多 效等 海 水淡化 技术 处理,通过 输 配水管 网送 到用 户或 者公共取 水点 的供 水单 位,以下简 称供 水单 位。3.4 DB37/T 3683 2019 2 涉及饮 用水 卫生 安全 产品 列入国 家卫 生健 康委 员会 涉 及饮 用水 卫生 安全 产 品分类 目录,在 饮用 水 生产和 供水 过程 中与 饮用水接 触的 输配 水设 备、防护材 料、水处 理材 料、化学处 理剂、水 质处 理器 及与饮 用水 接触 的新 材 料 和新化学 物质。4 供水单 位卫 生管 理要 求 4.1 应配备 专职 或兼 职卫 生管 理人员,负 责供 水单 位卫 生管理 工作。4.2 应建立 完善 供水 单位 生活 饮用水 卫生 管理 规章 制度,严格 落实、督 促检 查。4.3 从事净 水、取样、化 验及 清水池、水 箱清 洗工 作的 直接供、管 水人 员,应每 年至少 一次 进行 健康检查,取得 有效 健康 合格 证明后 安排 人员 上岗。患 有痢疾、伤 寒、甲型 病毒 性肝炎、戊 型病 毒性 肝炎、活动性 肺结 核、化脓 性或 渗出 性 皮肤 病及 其他 有碍 生活饮 用水 卫生 的疾 病或 病原携 带者,不 得直 接 从 事供、管 水工 作。4.4 直接从 事供、管 水工 作人 员,应 每年 接受 卫生 知识 培训,未经 卫生 知识 培训 或培训 不合 格者 不得上岗。4.5 应建有 消毒 间,配备 消毒 设备、设施,并 按照 消毒 方式配 备安 全防 范和 事故 应急处 理设 施。4.6 应建有 产品 贮存 库或 设置 贮存区 域。贮存 环境 应保 持整洁,产 品应 分类 并按 照产品 存放 标准 要求进行贮 存。4.7 使用的 净水 剂、防护 涂料、水处 理材 料、消毒 剂、消毒设 备及 原料 等产 品,应符合 卫生 安全 要求。产品采 购验 收时 应索 取质 量合格 证明、涉 及饮 用水 卫生安 全产 品卫 生许 可批 准文件 或生 产企 业资 质证明。5 水源卫 生要 求 5.1 应依据 城市 规划、取 水口 附近海 域水 质、水文、水 文地质、环 境等 历史 和现 状监测 资料,在 综合评价卫 生、环保、水 资源、技术 等多 方面 因素 的基 础上,选择 取水 口。5.2 以海水 淡化 取水 口为 中心,由当 地行 业主 管部 门依 据 HY/T 220 划 分水 源地 一 级、二 级保 护区:a)一级保 护区 海域 范围 为取 水口周 围 500 米 海域。水 源水质 应符 合 GB 3097 1997 第 二类 或第 二类以上 海水 水质 要求;b)二级保 护区外 边界至 取水 口的径 向距离 应大于 所选 定的主 要污染 物向取 水口 方向迁 移 2 小时经过的 距离。二级保 护区 内边界 为一级 保护区 外边 界。二 级保护 区范围 内水 质指标 应达 到 GB 30971997 第 三类 或第 三 类以上 海水 水质 要求。5.3 海水淡 化取 水口 和蓄 水湖(池)防护 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取水口 周围 半 径500 米的 海域内,严 禁捕 捞、网箱 养殖、停靠 船只、游 泳和 从事其 他可 能污 染水源的 任何 活动,并 应设 有 明显的 范围 标志 和严 禁事 项的告 示牌;b)取水口 周围 半 径1 000 米 的海域 不得 排入 工业 废水 和生活 污水;c)海水取 水管 道、设施 沿岸 防护范 围内 不得 堆放 废渣,不得 设立 有毒、有 害化 学物品 仓库 堆 栈,不得设 立装 卸垃 圾、粪便 和有毒 有害 化学 物品 的码 头,不 得使 用工 业废 水或 生活污 水灌 溉及 施用难降 解或 剧毒 的农 药,不得排 放有 毒气 体、放射 性物质,不得 从事有 可能 污染海 域水 质 的 活动。6 生产过 程卫 生要 求 DB37/T 3683 2019 3 6.1 取水泵 前进 水口 应设 置格 栅拦截 原海 水中 的悬 浮杂 物,定 期清 理格 栅,确保 格 栅无污 堵。6.2 取水泵 站设 立消 毒系 统,在取水 泵进 水口 位置 设置 投加点,去 除进 水管 线内 壁滋生 的微 生物。6.3 生产区 外 围50 米范 围内 应 保持良 好的 卫生 状况,不 得设置 生活 居住 区,不得 修建渗 水厕 所和 渗水坑,不 得堆 放垃 圾、粪便、废渣 和铺 设污 水渠 道。6.4 清水池 应进 行固 化、绿化,但不 得在 池顶、外 围 50 米的范 围内 种植 农作 物。6.5 应在取 水点、生 产区 设置 质量控 制点,采 取定 时巡 视、水 质检 验等 方式,控 制水质 处理 效果。在预处理 系统 及工 艺处 理系 统的关 键控 制点 应配 置连 续测定 仪,对 pH、电导 率、浊度、余 氯、氧化 还原电位、温度 等主 要水 质项 目,进 行连 续检 测记 录,并根据 检测 结果 进行 工序 质量控 制。6.6 净化后 的生 活饮 用水 应符 合 GB 5749 要求,调 质处 理的水 质特 征指 标应 符合 附录 A 的要 求,方可出厂。6.7 生产工 艺中 的浓 缩水、污 泥水应 按照 环保 部门 要求 进行处 理,排水 渠设 置及 浓缩水、污 泥水 排放不得影 响水 源地 卫生 防护。6.8 采用反 渗透 海水 淡化 技术 的,应 根据 海水 水质 和海 水淡化 工艺 要求 确定 预处 理系统 和反 渗透 系统的工艺,定 期对 膜组 件进 行化学 清洗 消毒。6.9 采用低 温多 效海 水淡 化技 术的,应根 据蒸 汽、海水 水质等 情况 确定 预处 理和 蒸馏系 统工 艺。定期监测评 估传 热管 的污 垢沉 积情况,必 要时 进行 化学 清洗。7 输配水 卫生 要求 7.1 输送出 厂水 的输 配水 管网 使用的 管材 管件,应 是取 得涉及 饮用 水卫 生安 全产 品卫生 许可 批准 文件的合格 产品。7.2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可采 用输配 水管 网直 供居 民或 与配套 水厂 成品 水掺 混两 种供水 方式 供应。7.3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采取 独立输 配水 管网 系统 的,管网规 划设 计时 应根 据供 水规划、供 水人 口和水质卫 生安 全状 况,采用 环状或 树枝 状设 置。管网 投入使 用前,应 进行 试压、清洗、消 毒。7.4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输配 水管网 与原 城市 供水 管网 系统连 接的,应 保证 供水 管网系 统稳 定和 用户安全。8 水质检 验 8.1 应建立 水质 检验 室,配备 与供水 规模 和水 质检 验要 求相适 应的 检验 人员 和仪 器设备,负 责检 验水源水、工艺 过程 水、出厂 水和管 网水 的水 质。8.2 水质检 验应 实行 全过 程的 质量控 制。水质 检验 方法 参照 GB 3097 1997、GB 3838、GB/T 5750 的规定。8.3 采样点 的设 置应 有代 表性,应分 别设 在水 源取 水口、供水 单位 出水 口和 居民 经常用 水点 处。管网水的采 样点 数,一般 按供 水人口 每两 万人 设一 个点 计算,供水 人口 在20 万 以 下、100 万 以上 时,可酌量增减。在全 部采 样点 中,应 有一 定的 点数 选在 水 质易受 污染 的地 点和 管网 系统陈 旧部 位。具 体采 样 点的选择,应 由供 水单 位、供水主 管行 政部 门、卫生 行政部 门共 同选 择确 定。8.4 水源水 的检 验项 目和 频次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每日检 测项 目 为GB 3097 1997 中 的水 温、PH 值、色臭味 和漂 浮物 质;b)每月检 测项 目为 GB 3097 1997 中的 水温、PH 值、色臭味、漂 浮物 质、石油 类和 GB 3838 中的总硬 度、溶解 性总 固体、氯化 物、溴化 物、硫酸 盐、铁、锰、钾、钠、钙、镁、硼;DB37/T 3683 2019 4 c)每半年 检测 项目 为GB 3097 1997 表1 全 部项 目和 GB 3838 中 的总 硬度、溶 解性 总固体、氯 化物、溴 化物、硫 酸盐、铁、锰、钾、钠、钙、镁、硼,以 及供 水单 位和 卫生 行政部 门共 同确 定的项目。8.5 出厂水 和管 网水 的检 验项 目和频 次、合格 率计 算按 照 CJ/T 206 执 行。8.6 受运行 管理 条件 限制,供 水单位 不能 开展 或不 能完 全开展 水质 检验 时,可以 委托经 计量 认证 合格的饮用 水水 质检 验机 构进 行检验。9 信息报 告和 事件 处理 9.1 应建立 水质 检测 资料 的月 报、年 报制 度,将水 质检 测 资料上 报供 水主 管行 政部 门和卫 生行 政部 门。上报的 水质 检测 资料 应包 括检验 项目 和结 果、水质 合格率、检 验机 构等 信息。9.2 应针对 取水、输 水、净水、蓄水 和配 水等 可能 发生 污染的 环节,制 订本 单位 突发生 活饮 用水 污染事件应 急预 案及 操作 手册,落实 应急 处置 工作 人员 配备和 应急 处置 物资 设备 储备。9.3 应建立 事件 报告 制度,在 以下事 件发 生时 第一 时间 上报供 水主 管行 政部 门和 卫生行 政部 门:a)因水源 水突 然变 化导 致现 有净水 工艺 无法 保证 出厂 水水质;b)检测发 现出 厂水、管 网水 水质不 符 合 GB 5749 要求,可能 危害 人体 健康;c)突发生 活饮 用水 污染 事件 发生。9.4 信息、事件 报告 制度 应明 确报告 人员、报 告方 式和 责任等 内容。9.5 发现水 质不 合格、发 生突 发生活 饮用 水污 染事 件,供水单 位应 立即 采取 应急 控制措 施,并配 合卫生行政 部门 的卫 生学 调查、事件 处置 等工 作。9.6 在事件 处理 结束 后,供水 单位应 与卫 生行 政部 门对 事件发 生原 因、应急 控制 措施、事件 处置 结果等各环 节进 行分 析和 评估,并形 成书 面报 告上 报卫 生行政 部门。DB37/T 3683 2019 5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出厂 水水质 特征 指标 及参 考限 值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出厂 水水质 特征 指标 及参 考限 值见表A.1。表A.1 海水淡 化生 活饮 用水 出厂 水水质 特征 指标 及参 考限 值 参数 出厂水 参数 出厂水 pH 7.0-8.5 总硬度(mg/L)40 浊度(NTU)0.5 碱度(mg/L)40 阴离子合成剂(mg/L)0.2 砷(mg/L)0.005 镉(mg/L)0.003 汞(mg/L)0.0005 硒(mg/L)0.005 锰(mg/L)0.0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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