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理规范DB22/T 1795-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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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0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17952019 代替 DB22/T 1795-2013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理规范 The emergency handling requirements of the medical aid for the scenic 2019-10-14发布 2019-11-01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1795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22/T 1795-2013 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理规范。本标准与 DB22/T 1795-2013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第 3 章 组织机构(见 3)增加了医疗救助站相关条款(见4.1.1)增加了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见5.2.7)修改了建立救助安全档案(见6.2.9,见2013年版5.8)本标准由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满、刘证燕、魏利民、杨贺程、刘泽奇、刘书成、段如峰、刘雪梅、安妮。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22/T 1795-2013。DB22/T 17952019 1 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医疗救助站、救助程序和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旅游者在景区内游玩时发生的意外损伤事故,并针对事故情况进行处理的方法。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3 组织机构 3.1 领导小组 成立景区医疗紧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3.2 医疗救助人员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景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 1 名3 名医疗救助人员,2 名4 名担架人员。4 医疗救助站 4.1.1 本着“便于救护,便于救护车辆停靠”原则,在景区设立医疗救助站或临时救助点,将就近医院作为城区紧急救援医院。4.1.2 救助站或救助点配备救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职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如医生、护士等;b)必要的紧急急救人员。4.1.3 救助站或救助点救助设施应配备:a)急救专线电话,且急救电话号码应在景区易被游客注意之处公示;b)担架、急救箱、氧气、急救药品和一些必备的基本药品等。4.1.4 制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医疗应急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4.1.5 医疗救助站负责景区内突发性伤、病患者的救治工作。4.1.6 急救药箱的备用药品名称由主管医生批准。4.1.7 后勤部门主管每月对医疗救助站的应急医疗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4.1.8 景区举行大型活动时,医疗救助站应根据活动安排,到指定地点设立现场医疗点,做好现场医疗保障工作。DB22/T 17952019 2 5 救助程序与方法 5.1 程序 5.1.1 游客发生突发紧急事故,由现场第一责任人建立临时救护组织,及时向游客服务中心或医疗救助站求救。5.1.2 接到救援电话,了解事故地点、事故情况,立即派相关人员,携相关设备到现场展开救助。5.1.3 视事故情况和伤病严重程度,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游客生命安全。5.1.4 由景区安全委员会组织事故调查。5.1.5 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5.2 方法 5.2.1 景区员工指引或护送需急诊的游客到医疗救助站就医,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由现场员工及时通知医生到现场救护,或由工作人员联系景区内的车辆送病人到医疗救助站处理。5.2.2 对就诊的伤、病游客,医务人员应进行耐心细致的检查、诊断、治疗,做好诊断记录,并填好医疗救助站处置记录单见附录 A。5.2.3 在医疗救助站就诊或现场救治的急诊游客,如病情危重,医疗救助站不能处理者,经景区医护人员初步处理后,由景区车辆及时送就近的医院治疗,转送时由景区医护人员及指定的其他人员随同前往。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应在车厢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5.2.4 在救治和转送的过程中要科学的搬运,以避免造成二次损伤。5.2.5 对所有危重病人的处理,均应做好有关记录,由医疗救助站工作人员专人填写景区医疗救助站重大救助记录单见附录 B。5.2.6 如遇重大伤、病或有生命危险的游客,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景区有关领导报告,协调有关各方及时、妥善地进行救治。5.2.7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应符合 GB 19085 规定。6 要求 6.1 救助服务 6.1.1 应具备紧急救援机制,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快速出诊,正确施救,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妥当。6.1.2 以人为本,第一时间以救人为原则。6.1.3 依据伤者情况,现场救护或送指定医院抢救。6.1.4 事故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安全撤离现场。6.1.5 派专人保护现场,以免二次意外的发生。6.2 管理 6.2.1 医务人员应努力学习急救知识与业务,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6.2.2 医护人员上班前,应按常规做好一切应急救护的准备工作,对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及设备能及时投入使用。6.2.3 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急救电话有专人职守。6.2.4 接到急救电话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助。6.2.5 认真执行救助操作规程,妥善处理好伤情和安抚工作。DB22/T 17952019 3 6.2.6 救助人员应及时填写医疗救助站处置记录单,如实记录救助情况并及时与被救助者沟通,做好善后工作。6.2.7 建立门诊登记和药品消耗登记。6.2.8 重大事故应按程逐级上报。景区医疗救助站人员接到现场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联系城区协作医院,领导小组上报景区主要负责人及政府部门。6.2.9 建立救助安全档案,并详细登记病人姓名、性别、住址、联系电话,病人去向及病情转归,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及政府行政部门。做到每次救助记录及时、准确、齐全。6.3 医疗 6.3.1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妥善处理好游客病情严防差错事故发生。6.3.2 例行消毒,按照 GB 19085 的相关规定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产生并控制其传播。6.3.3 必备基本药品应符合相关规定。DB22/T 17952019 4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医疗救助站处置记录单 A.1 医疗救助站处置记录单见表A.1 表A.1 医疗救助站处置记录单 编号:年 月 日 游客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联系地址 主要病史 诊断 处理措施 救助人签字:第一现场 第一责任人 参加救助人员 是否送往医院 被救助游客或家属朋友签字:DB22/T 17952019 5 A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景区医疗救助站重大救助记录单 B.1 景区医疗救助站重大救助记录单见表B.1 表B.1 景区医疗救助站重大救助记录单 编号:年 月 日 游客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联系地址 第一现场地址 现场参加救助人员 主要病史 现场采取实施的救助措施 施救医院 救护车辆(车牌号)救护医生签字 事故处理负责人 突发事件情况概述 突发事故人员伤害程度描述 处理结果 DB22/T 17952019 6 参 考 文 献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3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4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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