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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607 2018 建筑物通 信基站基 础设施设 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2018-12-20 发布 2019-07-01 实施 北 京 市 规 划 和 自然 资 源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市地 方标准 建 筑物通 信基 站基础 设施 设计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DB11/T 1607 2018 主编单位:中国 铁 塔股份有 限公司 北 京分公司 北京电信 规划设 计 院有限公 司 批准部门:北京 市 规划和 自 然资源 委 员会 北京市市 场监督 管 理 局 实施日期:2019 年07 月01 日 2018 北京 前言 为贯彻落 实 党的 十 九大精神,推动 北京城市 总体规 划(2016年-2035 年)实施,按照北 京市规 划 和 自然资 源 委员 会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 城乡规 划 标准化工 作规划 和 原北京市 质量技 术 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7 年北京 市地方标 准制修 订 项目计划 的通知(京质监发20172 号)的要 求,编 制 组在 广 泛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吸取科研 成果以 及 广泛征 求意 见 的基础 上,完成 本 标准的 编 制 工作。本标准共分6 章,主要内容 包括:1.总则;2.术 语;3.通信基站机房;4.通信管 线 与电源;5.屋 面设施;6.防雷、接地及 消 防 要求。本标准由 北京市 规 划和 自然 资源 委 员 会归口管 理,北京 市 城乡规划标准化 办公室 负 责日常管 理,中国 铁 塔股份有 限公司 北 京分公司 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 的 解释(地址:车公 庄 西路乙 19 号;邮 政 编码:100048;电子邮箱:)。本标准执 行过程 中 如有意见 和建议,请 寄送至北 京市城 乡 规划标准化办公 室,以 供 今后修订 时参考。(电话:68021694,邮箱:)本标准主 编单位:中国铁塔 股份有 限 公司北京 分公司 北京电信 规划设 计 院有限公 司 本标准参 编单位:中国联合 网络通 信 有限公司 北京市 分 公司 中国移动 通信集 团 北京有限 公司 中国电信 集团北 京 电信公司 本标准主 要起草 人 员:刘向 东、陈 磊、杨海涛、王芳、张志颉、马振东、杜呈旭、甘玲、顾国政、吕尧新、王航 本标准主 要审查 人 员:孙成 群、马 坤、雷丽 英、王 浩、李志杰、许章禄、任乐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通信基站机房.4 3.1 一般要求.4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4 3.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5 3.4 室内覆盖设备间.5 4 通信管线与电源.6 4.1 通信管线.6 4.2 通信电源.6 5 屋面设施.7 5.1 一般要求.7 5.2 预留屋面抱杆加固点要求.7 5.3 预留屋面加固点要求.8 6 防雷、接地及消防要求.9 6.1 防雷、接地要求.9 6.2 消防要求.10 本规范用词说明.11 引用标准名录.12 附:条文说明.1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room.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4 3.2 Macro cell Base station room.4 3.3Indoor coverage system room.5 3.4Indoor coverageequipment room.5 4Communication pipeline and Power supply.6 3.1 Communication pipeline.6 3.2 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6 5 Roof facilities.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7 5.2 Presetreinforcement points forpole.7 5.3 Preset reinforcement points ofroof.8 6 Lighting protection、grounding protection and Fire protection.9 6.1 Lighting protection、grounding protection.9 6.2 Fire protection.1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1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2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3 1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首都 城 市 建 设 和 移动通 信 的 发 展,满足 基站及室内覆盖系统建设所需 基 础 设 施 的 要求而 制 定 本 规 范。1.0.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在 北 京 市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被 选 定 作为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站 址 和 需 建 设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的 建 筑 物。1.0.3 建 筑 物 的 通信基站基 础 设 施 应 与 建 筑 物 同 步 规 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信基站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应 满 足 共 建 共 享 的 原 则 和 需 求,统 筹 考 虑。1.0.4 通 信 基 站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应 统 筹 考 虑 城 市 公 共 空 间 的优化利用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坚持“统一规划、资源共 享、结 合 建 筑 设 置 优 先、注 重 景 观 风 貌 协 调”的 原 则。1.0.5 通信基站 基 础 设 施 应 符 合 移 动 通 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DB11/T 784)的 要求。1.0.6 建 筑 物 通 信 基站 基 础 设 施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外,还 应符 合 现 行 国 家、行 业 及 北 京 市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规 定。2 2 术语 2.0.1 通信基站 基 础 设 施 communications base station infrastructure 指 移 动 通 信 基站 机 房、管 线、屋 面 设 施、电 源、防 雷 接 地和 消防 等 设 施。2.0.2 宏蜂窝基站机房 macro cellbase station room 指 可 用 于 安 装 各 种 宏 蜂 窝 基 站 设备 及 配 套 设施,能 够 为设 备 正 常 运 转 所 需 适 宜 工 作 环 境 的 机 房。2.0.3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indoor coverage system room 指 可 用 于 安 装 各 种 微 蜂 窝 基 站 设 备 及 配 套 设 施,能 够 为设 备 正 常 运 转 所 需 适 宜 工 作 环 境 的 机 房。2.0.4 室内覆盖设备间 indoor coverage equipment room 建 筑 物 弱 电 竖 井 内 用 于 安 装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设 备 和 器 件 的空间。2.0.5 天线 antenna 无 线 电 收 发 系 统 中,向 空 间 辐 射 或 从 空 间 接 收 电 磁 波 的装置。2.0.6 馈线 feeder 把 电 磁 波 从 发 射 机 传 到 天 线 或 从 天 线 传 到 接 收 机 所 用 的连接线。2.0.7 馈线洞 feeder hole 通信基站 机 房 墙 面 上 具 有 一 定 尺 寸 要 求 的 孔 洞,是 移 动3 通 信 机 房 内 各 种 线 缆 进 出 的 通 道。2.0.8 抱杆 pole 建 筑 物 顶、建 筑 物 外 墙 或 通 信 塔 栀 上 用 于 安 装 天 线 的 钢 制构件。4 3 通信基站机房 3.1 一般 要求 3.1.1 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应 满 足 设 备 布置所需的 要求。3.1.2 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应设在机房内。3.1.3 机房梁下净高不 宜 小于2.8 米。3.1.4 机房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刷防静电漆。3.1.5 机 房 门 应 采 用 甲 级 防 火 门,具备防盗、保温隔热、耐久、隔声、防水等性能,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2m,门 洞 净 高 不 应 小 于 2.1m。3.1.6 机房内应具备 独 立 空 调 系 统 的 安 装 条件。3.1.7 机房墙体窗洞口内侧 应 采 用 不 燃 材 料 封 堵。3.1.8 机 房 内 不 应 设 置 给水、排水管路、水喷淋系统以及 供暖设施。3.1.9 机房墙壁的材质应 为 安 装、加固 设 备 预 留 条 件。3.1.10 机 房 内 插 座 宜 在 机 房 四 周 墙 壁 距 地 0.3m 暗 装。插 座电源线应 采用 0.45/0.75kV 铜芯阻燃线。3.2 宏 蜂窝基站 机房 3.2.1 机房宜设置在靠近屋面的房间。3.2.2 机房面积不应小于 20m2,净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4m。3.2.3 机房楼面可变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6kN/m2。3.2.4 机房应留有馈线洞,高宽 不 应 小 于 0.6m0.4m,洞 底距 离 地 面 不 宜 小 于 2.2m。5 3.2.5 建 于 顶 层 的 机 房,机 房 屋 面 应 设 置 上 线 井 道,井 道 下板 洞 不 应 在 建 筑 物 外 墙 一 侧。3.3 室 内覆盖系 统机房 3.3.15 0 0 0 0 m 以下建筑物 应 设 置 1 个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机 房,超过 50000m2的 需 每 20000 增加室内覆盖 系 统 机 房。3.3.2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净尺寸不应小于 15m2;净 宽 度 不 应小于3.5m。3.3.3 机房楼面可变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4.5kN/m2。3.3.4 机房应留有馈线洞,高宽 不 应 小 于 0.3m0.2m,洞底距 离 地 面 不 应 小于2.2m;建筑物 内 弱 电 系 统 主 槽 道 应 与 馈 线洞 连 接,槽 道 截 面 积 不 宜 小 于 馈 线 洞。3.4 室内 覆盖设 备间 3.4.1 单层建筑面积小于 5000m2的建筑物,总覆盖面积每10000m2应设置 1 个 室 内 覆 盖 设 备 间(不 足 10000m2的部分按照 10000m2计算);单 层 建 筑 面 积 大 于 5000m2的建筑物,总覆 盖 面 积 每10000m2应设置2 个 室 内 覆 盖 设 备 间(不 足10000m2的 部 分 按 照 10000m2计 算)3.4.2 建 筑 物 弱 电 竖 井 应 为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预 留 室 内 覆 盖 设 备间。3.4.3 室内覆盖设备间预留壁挂 设 备 墙 体 面 积 不 宜 小 于 6m2。6 4 通信管线 与 电源 4.1 通 信管线 4.1.1 机 房 与 建 筑 物 弱 电 竖 井 之 间 应 预 留 通 信 专 用 槽盒,预留 槽盒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300mm。4.1.2 建 筑 物 弱 电 竖 井 内 应 为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预 留 通 信 专 用 的垂直槽盒,或 在 共 用 的 槽盒 上 预 留 通 信 线缆专用位置。非住宅 建筑物 预 留 位 置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300mm,住宅建筑物预留位置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150mm。通信槽盒可在各个楼层间连通,并在 各 楼 层 设 置 出 口。4.1.3 非 住 宅 建 筑 物 平 层 应 按 通 信 设 计 要 求 预留室内覆盖系统 通 信 专 用 槽盒。4.1.4 建筑物 应 预 留 通 信 管 孔 与 市 政 通 信 管 井 连 通。预 留 管孔规格应按民用建筑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计规范DB11/804 执行。4.2 通 信电源 4.2.1 通信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为建筑物最高负荷等级。4.2.2 机房交流电源应引自建筑物内总配电室。4.2.3 通信用 电 应 单 独 设 置 计 量 表。4.2.4 每个宏蜂窝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50kW。4.2.5 每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15kW。4.2.6 室内覆盖设备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1kW。7 8 5 屋面设施 5.1 一 般要 求 5.1.1 新 建 建 筑 物 以 及 外 立 面 需 要 改 变 的 装 修 改 造 工 程,在设 计 阶 段 应 预 留 屋 面 抱 杆 加 固 点 及 屋 面 加 固 点。5.1.2 安 装 移 动 发 射 天 线 的 屋 面 应 为 上 人 屋 面,并 且 有 楼 梯或 爬 梯 到 达。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防 水 层 等 建 筑 面 层。5.1.3 预 留 的 加 固 点 应 与 结 构 承 重 构 件 相 连 接,突 出 建 筑 面层 300mm。应明确每个加固点所能承受的荷载限值。5.1.4 屋面高度超过 30m 的 建 筑 物,根据 现 场 实 测 情 况,宜在 建 筑 物 相 对 地 面 高 度 20m 至 30m 之间 的 楼层,预 留 天 线 安装位置。5.2 预 留屋面抱 杆加固点要 求 5.2.1 屋面抱 杆 应 布 置 在 屋 面 靠 近 边 角 处,距 离 建 筑 物 外 檐不宜大于 1.5m。建筑物外檐 可 采 取措施隐藏或 美化天线。应在屋面四 个 不 同 方 向 边 角 处 设 置 4 组 预 留 固 定 点。5.2.2 预留的操作维护空间不 宜 小于2.0m 2.0m。5.2.3 女儿墙 宜 为 混 凝 土 墙 或 实 心 砌 块 墙 体 5.2.4 预 留 附 墙 抱 杆 加固点的 女儿墙内侧防水上反檐距离墙顶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1m。5.3 预 留屋面加 固点要求 5.3.1 若屋面无女儿墙 或 女 儿 墙 低 于 1.5m,应 预留混凝土 柱9 墩 和 螺 栓。5.3.2 加固点 应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的 屋 面 靠 近 边 角 处,距 离 建筑物 外 檐 不 宜 大 于 1.5m。5.3.3 预留的操作维护空间不 宜 小于 4.0 m 4.0 m。5.3.4 每个混凝土柱墩的可变荷载标准值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计算,且向下压力不应小于 5kN,向上拔力不应小于3kN。5.3.5 每个拉线锚点承受荷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计算,且 不 应 小 于 10kN。加 固 点 应 在 屋 面 防 水 上 反 檐 的 上 方。5.3.6 屋面应在 四 个 不 同 方 向 边 角 处 设 置 4 组 预 留 固 定 点。10 6 防雷、接地及消防要求 6.1 防雷、接地 要求 6.1.1 防雷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1 机 房 电 源 系 统 的 雷 电 过 电 压 保 护 均 需 采 用 分 级 保 护,各级电源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技 术 规 范 GB50343 及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50057 的规定。2 进 出 建 筑 物 的 各 类 金 属 线 缆 应 设 防 雷、过 电 压、电 涌保护,各级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 雷 技 术 规 范 GB50343 的规定。3 通 信 基 站 天 馈 线 系 统 的 防 雷 应 符 合 通 信 局(站)防雷 与 接 地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50689 的 规 定。6.1.2 接地系 统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1 通信基站 机 房、设 备 间 应 设 专 用 接 地 干 线 和 汇 流 排,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规定。2 机房应预留与 建 筑 接 地 连 接 的 接 地 端 子。3 机 房 汇 流 排 还 应 就 近 与 建 筑 物 结 构 主 筋 可 靠 连 接。4 机房 应 采 用 联 合 接 地,根 据 设 备 的 最小接地电阻进行设计,接 地 电 阻 应 小 于 10。5 暗 埋 箱 体 应 做 接 地 保 护,并 设 置 接 地 端 子。11 6 当 交 流 电 源 从 建 筑 物 外 引 入 机 房 时,应 采 用 电 缆 穿 钢管埋地引入或采用铠装电缆埋地的引入方式,钢管或电缆金属 铠 装 层 应 就 近 接 地。6.2 消防 要求 6.2.1 机 房 应 满 足 现 行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 的 规 定。6.2.2 机房内应设置灭火设施,但 不 应 设置 水 喷 淋 系统。6.2.3 各种机房耐火 等 级 应 与 所 在 建 筑 物 的 耐 火 等 级 相 一 致,且不应低于二级。所有门、窗 采 用 甲 级 防 火 门 窗,墙 体 耐 火极限不 应 低 于 2h。6.2.4 建 筑 内 电 缆 竖 井、管 道 井 应 在 每 层 楼 板 处 采 用 不 低 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物内 的电缆竖井、管道井与房间、走 道 相 连 通 的 孔 隙 应 采 用 防 火 材料封堵;线缆槽盒穿过楼板和墙体时,线缆之间缝隙应采用防 火 材 料 封 堵。12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规 范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对 要 求 严 格 程度 不 同 的 用 词 说 明 如 下:1)表 示 很 严 格,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 用 词:正 面 词 采 用“必 须”、反 面 词 采 用“禁 止”;2)表 示 严 格,在 正 常 情 况 均 应 这 样 做 的 用 词: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 应”或“不 得”;3)表 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这 样 做 的 用词: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 能”;4)表 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这 样 做 的 用 词,采 用“可”。2 条 文 中 指 明 需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应 符合 规 定”或“应 按 执 行”。13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物 防雷设 计 规范GB50057 通 信 局(站)防 雷 与 接 地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50689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 民用建筑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计规范DB11/804 移 动 通 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DB11/T 784 14 北 京市地 方标准 建 筑物通 信基 站基础 设施 设计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 DB11/T 1607 2018 条文说明 2018 北京 15 目 次 1 总则.15 2 术语.17 3 通信基站机房.18 3.1 一般要求.18 3.2 宏蜂窝基站机房.18 3.3 室内覆盖 系统机房.19 3.4 室内覆盖 设备间.19 4 通信管线与电源.20 5 屋面设施.21 16 1 总则 1.0.2 为 加 强 北 京 市 公 用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管 理,推 进 通 信 基 础设施建设,保障社会公众权益和移动电信业务经营者合法利益,结 合 城 乡 建 设 规 划、移 动 通 信 发 展 趋 势 和 本 市 实 际 情 况,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公共移 动 通 信 基 站 专 项 规 划(2016-2020)。作 为 移 动 通 信 基 站站 址 的 建 筑 物 选 取 应 满 足 北 京 城 市 总 体 规 划(2016 年-2030年)、北 京 市 公 共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专 项 规 划(2016-2020),以及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覆盖的需求。建设方应提前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 网 络 规 划 意 见,确 定 是 否 在 建 设 时 预 留 通 信机房。1.0.3 通信基站 基 础 设 施 涉 及 机 房、管 线、电 源 等 多 项 内 容,与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走线桥架等内容关系密切,为确保通信基站 基 础 设 施 能 满 足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建设 的 要 求,通 信 基站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需 与 建 筑 物“同 步 规 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筑物设计需要统筹考虑 多 家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者 的 接 入 要 求。工 信 部、国 资 委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2017 年 推 进 电 信 基 础设 施 共 建 共 享 的 实 施 意 见(工 信 部 联 通 信201792 号 文),明确提出了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规划衔接,充 分统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公共17 交通类、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需求;要坚 持 共 享 需 求 导 向,合 理 整 合 资 源,优 先 改 造 利 用 存 量 设 施,能 够 共 享 的 原 则 上 不 再 新 建,持 续 提 升 共 建 共 享 水 平。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和商 务 楼 宇、建 筑 面 积 大 于 30000m2的 党 政 机 关 建 筑 以 及 建 筑 面积大于 20000m2的 其 他 公 共 建 筑 物,建议建 设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基础设施。18 2 术语 2.0.1 通信基站 基 础 设 施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通信基站 机 房 按 使 用 功 能 分 为 两 大 类:宏 蜂 窝 基 站 机 房和室内覆盖系统机 房,按照需求 可 以 合 用,也可 分 别 设 置 两个机房,合 用 机 房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分 设 机 房 面 积 之 和。如 果 建筑物设计满足室内覆盖系统机房设置要求,室内覆盖系统 机房 也可以 与 室 内 覆 盖 设 备 间 合 用。2.0.2 本规范中通信基站所指均为宏蜂窝基站。2.0.4 室内覆盖设备间 indoor coverage equipment room 建 筑 物 弱 电 竖 井 应 按 通 信 设 计 要 求 为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预 留室 内 覆 盖 设 备 间。19 1 层2 层N 层N+1 层N+2 层电 缆竖 井室 内 覆 盖 机 房(楼 层 商 定)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天 线 安 装 位 置 天 线 安 装 位 置N+3 层20 3 通信基站机房 3.2 宏 蜂窝基站 机房 3.2.2 宏蜂窝基站机房 图 3.2.1 宏 蜂 窝 基 站 机 房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3.3 室 内覆盖系 统机房 3.3.2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21 3.3.1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机 房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4 通 信 管 线 与 电源 4.2.4 每个宏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是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者提 供 的 宏 基 站 设 备 总 功 耗 计 算 得 出。4.2.5 每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预留用电负荷是根据电信业务经 营 者 提 供 的 室 内 覆 盖 系 统 设 备 总 功 耗 计 算 得 出。22 5 屋面设施 5.2.1 屋面抱杆固定点位置参照下图。a:不小于3m,且 保 证 固 定 点 在 屋 面 梁、柱 或 承 重 墙 上 方。5.3.1 柱墩做法可参照下图 23 螺栓做 法 可 参 照 下 图 注:锚栓就位后,需将定位板以上的锚栓表面涂抹凡士林油膏,再 用 防 水 材 料 包 扎,以 防 被 混 凝 土 浆 污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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