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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40.10 X 5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8422013 泾县兰香茶 Jinxian Lanxiang Tea 2013-04-07 发布 2013-04-07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842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泾县茶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泾县茶业协会、泾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起草人:董永泓、李金生、赵云峰、陈晓斌、马莉红、刘世英、万有保、宋艳芬、曹明洪、王晓荣、程武俊、章彩霞。DB34/T 18422013 1 泾县兰香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泾县兰香茶的生产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泾县境内及周边茶区生产的泾县兰香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787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NY/T 5018 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19 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DB34/T 18422013 2 泾县兰香茶 Jinxian Lanxiang tea 指选用当地早芽种、中柳叶种等地方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繁殖的优良品系、品种茶树的芽叶,经特有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绿茶。4 分级与实物标准样 4.1 分级 根据泾县兰香茶的外形和内质分为特级和一级,其中包括:特级一等、特级二等、特级三等,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4.2 实物标准样 泾县兰香茶每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设在特级二等和一级二等。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符合 GB/T 18795 的规定。5 要求 5.1 产地环境条件 产地自然环境应符合 GB 3095、GB 5084、GB 15618、NY/T 391 的规定。泾县及周边茶区地处皖南山区北部,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茶园土壤多为绿色沙、页岩及花岗闪长岩残积物发育的黄棕壤、暗黄棕壤、黄壤和黄红壤,结构良好,肥沃疏松,pH 值 56。5.2 鲜叶 5.2.1 质量要求 泾县兰香茶采用当地早芽种、中柳叶种等地方群体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的无性系良种(或品系)茶树的幼嫩新梢为原料。要求无紫芽叶、对夹叶,无劣变或异味,无非茶类夹杂物。其茶树种植技术按照NY/T 5018 的规定执行。5.2.2 采摘 每批采下的芽叶要求大小、嫩度、匀度、净度基本一致,无破损。各级采摘芽叶标准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1 泾县兰香茶各级采摘芽叶标准 级别 采摘标准 特级一等 一芽一叶初展90 特级二等 一芽一叶90 特级三等 一芽一叶75、一芽二叶初展25 一级一等 一芽一叶50、一芽二叶初展50 一级二等 一芽二叶 一级三等 一芽二叶50、一芽三叶初展50 DB34/T 18422013 3 5.2.3 装运 按照 NY/T 5018 和 NY/T 5019 的规定执行。5.3 茶叶加工 5.3.1 基本要求 加工条件应符合 NY/T 5019 的规定。5.3.2 工艺流程 鲜叶摊放杀青做形初烘摊凉复烘。5.4 成品茶 5.4.1 感官品质 5.4.1.1 基本要求 具有泾县兰香茶应有的品质特色,无劣变,无异味,不含有非茶类杂物,不得使用添加剂。5.4.1.2 感官指标 泾县兰香茶的感官品质指标应符合实物样及表 2 的规定。表2 各等级泾县兰香茶的感官品质特征 项目 外形 内质 等级 形状 色泽 匀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 级 一 等 绣剪形、平直肥壮 嫩绿匀润显毫 匀整纯净 嫩香馥郁 持久 鲜爽醇厚 回甘 嫩绿、清澈鲜亮 嫩绿鲜明 肥壮匀整 特 级 二 等 绣剪形 平直较壮 嫩绿匀润显毫 匀整纯净 嫩香高长 鲜爽 醇厚 嫩绿 明亮 嫩绿 完整 特 级 三 等 绣剪形、平直舒展 翠绿匀润显毫 匀整较纯净 清香高长 鲜爽 浓醇 嫩绿 明亮 嫩绿 匀整 一 级 一 等 绣剪形 和平直形 翠绿显毫 有少数爆点 匀整 清香 鲜爽 醇和 浅绿 明亮 嫩黄绿 匀整 一 级 二 等 直条形 稍有弯曲 色绿显毫、有少数爆点 较匀整 香气纯正 醇和 较爽 浅绿 尚亮 黄绿 较匀整 一 级 三 等 直条形、有弯曲 色绿有毫、有爆点和红蒂 尚匀整 有香气 尚浓纯 黄绿 尚亮 黄绿、较匀整 5.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DB34/T 18422013 4 表3 泾县兰香茶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7.0 粉末(%)0.5 总灰分(%)6.5 水浸出物(%)35.0 粗纤维(%)14.0 5.4.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5.4.4 农药残留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 取样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2 感官审评 按 GB/T 14487 和 NY/T 787 的规定执行。6.3 理化指标检验 6.3.1 水分检验按 GB/T 8304 规定的方法执行。6.3.2 粉末检验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执行。6.3.3 总灰分检验按 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执行。6.3.4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执行。6.3.5 粗纤维检验按 GB/T 8310 规定的方法执行。6.4 污染物限量指标检验 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执行。6.5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检验 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执行。6.6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DB34/T 18422013 5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批次 产品应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单位重量应相同。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要求、水分、粉末、净含量、包装、标签。7.2.2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7.3.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首次批量生产前;b)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在正常生产情况,每年检验一次。7.4 判定规则 7.4.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7.4.2 除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品质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复检。复检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合格的,应作相应的降级处理。7.4.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加倍抽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各方会同进行,对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储运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2 包装容器应干燥、洁净、无毒、无异味,不影响茶叶品质。8.2.3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 10035 的规定。8.2.4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8.3.2 运输时要防潮、防雨、防曝晒。8.3.3 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8.3.4 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DB34/T 18422013 6 8.4 贮存 8.4.1 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无异气味,无污染物。8.4.2 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和防霉剂。8.4.3 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8.4.4 在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得低于 18 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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