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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S 91.0 10.01 P 00 备案号:33 8 55-2 01 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8242012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 Code for project supervision of land consolidation 2012-03-29 发布 2012-06-01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42/T 8 24 20 12 I 目 次 前言.II 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监理组织 及监理人员.3 4.1 监理组 织.3 4.2 监理人 员.4 4.3 监理人 员的其他规定.5 4.4 监理设 施与设备.5 5 施工准备 阶段的监理工作.6 5.1 设计交 底和图纸会审.6 5.2 监理规 划和监理实施细则.6 5.3 第一次 工地会议.7 5.4 审核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7 5.5 项目开 工.7 6 工程质量 控制.8 6.1 工程质 量控制基本要求.8 6.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要求.8 6.3 施工过 程质量控制.9 6.4 工程质 量验收.9 7 工程进度 控制.10 7.1 工程进 度控制基本要求.10 7.2 工程进 度控制的基本程序.10 7.3 进度控 制的内容和方法.11 8 工程造价 控制.12 8.1 依据.12 8.2 基本要 求.13 8.3 工程计 量.13 8.4 工程款 支付.13 8.5 竣工结 算.14 9 合同管理.14 9.1 工程变 更的管理.14 9.2 工程暂 停及复工的管理.15 9.3 工程延 期的管理.15 9.4 工程分 包的管理.16 10 工地例 会.16 11 安全文 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理.16 DB 42/T 8 24 20 12 II 12 保修期 的监理工作.17 13 监理记 录和资料管理.17 13.1 会议 纪要.17 13.2 监理 日志.17 13.3 监理 月报.17 13.4 监理 工作总结.17 13.5 质量 评估报告.18 13.6 监理 资料.18 13.7 监理 资料的归档管理.19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监A 类 表:承包单位用表.20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监B 类 表:监理单位用表.36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监C 类 表:各方通用表.42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监D 类 表:其它用表.44 DB 42/T 8 24 20 12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 B/T 1.12 0 09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国土整治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发友、张安心、刘强、王建国、曾亮、王志刚、周越颖、董明旺、李明洋、万会杰、徐术坤、韩阳昱。DB 42/T 8 24 20 12 1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工程监理的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工地列会、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理、保修期的监理、监理记录和资 料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 03 19 2 00 0 建设工 程监理规范 JT J 07 79 5 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规范 SL 2 88 20 0 3 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DB 42/T 5 64 20 09 湖 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 B 5 0 3 1 92 0 0 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 重 复列出了GB 5 03 19 2 00 0 中 的 某些 术语和定义。3.1 土地整治项目 l and con solidati on pr oject 以提 高耕 地质量,增 加有 效耕 地 面积,优 化土地利用结构,提 高 土地利用 率,改 善农业生产条 件和 生态 环境 而 实施的工程项目。3.2 项目承担单位 pr oject unit 土地整治项目主管部 门批 复文件 中确 定的 具体 实施项目建设的法人 或 组织 机 构。3.3 监理单位 s upervisi on unit 具 有 企业 法人资 格,取得 工程监理资质 等级证书,在 省 级 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登 记备案合 格,并 与项 目承 担 单位 签订 了监理合同,提 供 监理 服务 的单位。3.4 DB 42/T 8 24 20 12 2 工程承包单位 c ontract or 与项目承 担 单位 签订 了承包合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设备 供 应的 企业 法人 或 其合法 继 承人。3.5 项目监理机构 pr oject s upervisi on in stitution 监理单位依据 委托 监理合同的 约 定,派驻 工程施工 现场 全 面履行 监理合同的组织 机 构。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1 条 3.6 总监理工程师 chi ef superv ision engi neer 取得 监理工程 师执业 资 格,并 按规定进 行 注 册,通 过 培训并取得相 应资 格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 代 表人 书面授权,全 面负责委托 监理合同的 履行,主 持 项目监理 机 构工作的监理工程 师。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3 条 3.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r epresentativ e of chief superv i sion eng ineer 取得 监理工程 师 资 格证书,并 按规定进 行 注 册,通过 培训并取得相 应资 格证书,经 监理单位同 意,由总监理工程 师书面授权,代 表总监理工程 师行 使其部分 职责 和 权力 的监理工程 师。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4 条 3.8 专业监理工程师 pr ofessional superv ision en ginee r 取得 监理工程 师 资 格证书,通 过 培训并取得相 应资 格证书,根 据项目监理 岗 位 职责 分工和总监理工 程 师 的 指令,负责 实施 某 一 专业或某 一方 面 的监理工作,具 有 相 应监理文件 签 发 权 的监理人员。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5 条 3.9 监理员 superv isor 取得 监理员 岗 位 证书,通 过 培训并取得相 应资 格证书,具 有 相关专业知识,在 监理 机 构 中 承 担具体 工作的人员。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6 条 3.10 监理大纲 s upervisi on pr ogr am 监理单位为 取得 监理 业务而 编制的方案性文件。3.11 监理规划 s upervisi on pl anning 由总监理工程 师 组织编制,并经 监理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 批 准的用以 指 导项目监理 机 构全 面 开 展 监理工 作的 指 导性文件。DB 42/T 8 24 20 12 3 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7 条 3.12 监理实施细则 deta iled rules of super visi on 由 专业 监理工程 师负责 编制,并经 总监理工程 师批 准的用以实施 某 一 专业或某 一方 面 监理工作的 操 作性文件。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8 条 3.13 旁站 super visi on in site 监理人员对 某些关键 部位 或关键 工序的施工过程 中 进 行现场 全程监控的监理 活动。GB 5 03 19 2 00 0,定义 1 3 条。3.14 巡视 inspec tion 监理人员对 正在 施工的部位 或 工序,在现场 进 行 的定期 或 不定期的监 督活动。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 1 4 条 3.15 平行检验 a ral lel test 项目监理 机 构利用一定的 检查或者检测手 段,在 工程承包单位 自检 的基 础上,按照一定的 比 例 独立 进 行检查或者检测 的 活动 GB 5 03 19 2 00 0,定义 第15 条 4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4.1 监理组织 4.1.1 监理单位与项目承 担 单位应依照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 委托 监理合同文本 签订 监理合同。4.1.2 监理单位开 展 监理工作,应 符 合下列规定:a)严格遵守 国 家 法 律、法规、规 章 和 政策,维 护国 家 利 益、社 会公 共 利 益 和工程建设 当事 人各 方 合法 权益;b)不 得 与所承 担 监理项目的工程承包单位、设备和材料 供货 人发 生经营 性 隶属关系,也 不 得 是 这 些 单位的合 伙经营者;c)禁止转让、违 法分包监理 业务;d)不 得聘 用 无 监理 岗 位 证书 和 湖北省土地整治监理 从业 人员 培训 结 业证书 的人员 从事 监理工 作;e)禁止采取 不 正当竞争手 段 获取 监理 业务。4.1.3 监理单位应 依照监理合 同 约 定,组 建项目监理 机 构,配 置满 足 监理工 作 需 要的监 理人员和 仪器设备。4.1.4 监理单位应 接受 项目承 担 单位及 上级行业行政 主管部 门 的 考 核和管理。DB 42/T 8 24 20 12 4 4.1.5 项目监理单位应于监理 委托 合同 签订后 1 0 日内,将委托 监理合同、项目监理 机 构的组织 形式、人员组 成 及总监理工程 师任命书,书面上 报 行业行政 主管部 门 备案。4.1.6 合同期内监理 机 构人员要保 持相 对 稳 定,特殊 原 因确需调 整,应 事先 通 知 项目承 担 单位。4.2 监理人员 4.2.1 监理单位 选派现场 监理 机 构人员 指 标应 符 合表 1 要求。表1 监理机构配置人员指标 委托监理合同额 M(万元)M1200 1200 M 3000 3000 M 6000 6000 M 12000 12000 M 选派人数(名)23 35 58 812 12 4.2.2 监理人员的职责 4.2.2.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 师 的 职责如 下:a)确 定项目监理 机 构人员的分工和 岗 位 职责;b)检查 和监 督 监理人员的工作,根 据工程项目进 展情况 可进 行 人员 调 配,对不 称职 的人员应 调换 其工作;c)主 持 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 批 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 管理项目监理 机 构的日 常 工作;d)组织 或 参加工地例会,主 持 监理 专题 会议,签 发项目监理 机 构的 重 要文件和 指令;e)审定工程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复工 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方案和进度计划;f)审 查 分包单位的资质,并 提出审 查意见;g)审核 签认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 查 工程承包单位的竣工 申请,组织监理人员 进 行完 工 预 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 竣工 移 交 证书;h)主 持 审 查 和 处 理工程变更,审 批 工程延期;i)审核 签署 工程承包单位的付款 申请、工程款支付 证书 和竣工结算;j)组织编写 并签 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参与工程质量 事故 及安全 事故 的 调查;k)主 持 整理 并移 交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定期 检查 项目监理日志。4.2.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4.2.2.2.1 负责 总监理工程 师指 定 或 交 办 的监理工作。4.2.2.2.2 按总监理工程 师 的 授权,行 使总监理工程 师 的部分 职责 和 权力。注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审批工程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主持审核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分 包项目和分包单位;3)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重大变更和 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2.2.3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DB 42/T 8 24 20 12 5 专业 监理工程 师 的 职责如 下:a)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 编制本 专业 的监理实施细则;b)负责 本 专业 监理工作的 具体 实施;c)组织、指 导、检查 和监 督 本 专业 监理员的工作,当 人员 需 要 调 整 时,向 总监理工程 师 提出建议;d)审 查 工程承包单位提交的 涉 及本 专业 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 中 本 专业 部分;e)负责 本 专业 分部工程验收及 隐蔽 工程验收;f)定期 向 总监理工程 师汇 报本 专业 监理工作实施 情况,对 重大问题 及 时向 总监理工程 师 报告和 请 示;g)根 据本 专业 监理工作实施 情况做好 监理日记;h)负责 收 集、汇 总、整理本 专业 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 写监理日志;i)核 查 进 场 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 始凭证、检测 报告 等 质量 证 明文件及其质量 情况,根 据实 际 情况认 为有必要 时 对进 场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 行平行检 验,合 格时予 以 签认;j)负责 本 专业 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 数 据和原 始凭证;协助 总监理工程 师处 理变更、质量和安全 事故,并 提出 初步意见;k)协助 总监理工程 师协调 参建各方 之间 的工作 关系,按照 职责权限处 理施工 现场 发 生 的有 关问题。4.2.2.4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的 职责如 下:a)在专业 监理工程 师 的 指 导下开 展现场 监理工作;b)检查 工程承包单位 投入 工程项目的人 力、材料、主要设备 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 检 查 记录;c)核实进 场 原材料质量 检 验报告和施工 测 量 成果 报告 等 原 始 资料;d)核 查关键岗 位施工人员的 上岗 资 格,检查、监 督 工程 现场 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措 施的 落 实 情 况,发 现异常情况 及 时向 监理工程 师 报告;e)按设计及有 关 标准,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工 艺 过程 或 施工工序 等 进 行检查 和记录;f)复核 或从 施工 现场直接获取 工程计量的有 关数 据 并签署 原 始凭证;g)担任旁站 工作,发 现问题 及 时指 出 并向专业 监理工程 师 报告;h)做好 监理日记和有 关 的监理记录。4.3 监理人员的其他规定 4.3.1 各 种岗 位的监理人员 均须持 有 相 应资 格证书。4.3.2 总监理工程 师 及 专业 监理工程 师需 要 调 整 时,监理单位应 征得 项目承 担 单位同 意后 报项目所 在 地 行政 主管部 门 备案,并书面 通 知 工程承包单位;其他监理人员 需 要 调 整 时,总监理工程 师 应及 时书面 通 知 项目承 担 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4.3.3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实 行 总监理工程 师负责 制,总监理工程 师负责 全 面履行 监理合同 中 所 约 定的监理单位的 职责。在经 过 行业行政 主管部 门 和项目承 担 单位同 意后,根 据项目内容和 具体情况,监理工程 师 最 多 可以同 时兼任 2 个 土 地整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 师,且 不 得影响 其 中任 一项目的监理工作。4.4 监理设施与设备 4.4.1 项目承 担 单位应提 供 委托 监理合同 约 定的 满足 监理工作 需 要的 办 公、交通、通 讯、生活 设 施。项目监理 机 构应 妥善 保管和使用,在完成 监理工作 后移 交项目承 担 单位。DB 42/T 8 24 20 12 6 4.4.2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根 据项目规 模、复 杂 程度、工程项目所 在 地的环境 条 件,按 委托 监理合同的 约 定,配备 满足 监理工作 需 要的 常 规 检测 设备和工 具。5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5.1.1 总监理工程 师 应组织监 理人员 熟悉 设计文件,对于图纸 中存 在 的 问题,项目监理 机 构应通过 项 目承 担 单位 向 设计单位提出 书面意见 和建议。5.1.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 符 合表 2 的 要求。表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职责表 单 位 职 责 项目承担单位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单位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承包单位 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纪要,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监理单位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5.2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2.1 监理规划 5.2.1.1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针 对项 目的性质、规 模、工作 内容 等 实 际情 况,明 确 项目监理 机 构的工作目 标,确 定 具体 的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 序、方法和 措 施,用以 指 导项目监理 机 构全 面 开 展 监理 工作。5.2.1.2 监理规划应 在签订委托 监理合同及 收 到 设计文 件 后 由项目 总监理工程 师 主 持、专业 监理工程 师 参加编制,完成后经 监理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审核 批 准 后 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 送 项目承 担 单位。5.2.1.3 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 如 下:a)建设工程的 相关 法 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 颁布 的有 关 土地整治项目的 相关 文件;b)项目审 批 文件、经批 准的设计文件;c)与土地整治项目有 关 的规程、规范和 技 术标准;d)监理 大纲、委托 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本项目 相关 的合同文件。5.2.2 监理实施细则 5.2.2.1 对 专业 性 较 强的工程项 目,项目监 理 机 构应编 制监理实施 细则。监理 实施细则应 符 合监理规 划的要求,并 应结合工程项目的 专业特点,具 有可 操 作性和 针 对性。5.2.2.2 监理实施细 则应由 专业 监理工程 师在 专 项工程 或专业 工程 施工前编制 完成,并经 总监理工程 师批 准。5.2.2.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如 下:a)已批 准的监理规划;b)与 专业 工程 相关 的标准、设计文件和 技 术资料;c)施工组织设计和 相关 施工 技 术方案。5.2.2.4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a)专业 工程的 特点;b)监理工作的控制要 点 及目标 值;DB 42/T 8 24 20 12 7 c)监理工作的方法及 措 施;d)监理工作的 流 程。5.2.2.5 在 监理工作实施过程 中,监理实施细则可 根 据实 际情况 按进度、分阶段进 行 编制、补充、修 改和 完善,但 应注 意 前 后 的 连续 性、一 致 性。5.3 第一次工地会议 5.3.1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承 担 单位主 持 召 开第一次工地会议。5.3.2 会议参加人员应包括:a)全 体 监理人员;b)项目承 担 单位 驻现场代 表;c)工程承包单位主要 负责 人及有 关 人员。5.3.3 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项目承 担 单位 根 据 委托 监理合同的内容 宣 布 对总监理工程 师 的 授权;b)项目承 担 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 别介绍 各 自 项目组织 机 构、人员及分工;c)项目承 担 单位 介绍 项目总 体情况 和开工准备 情况;d)工程承包单位 介绍 施工准备 情况;e)项目承 担 单位和总监理工程 师 对施工准备 情况 提出 意见 和要求;f)总监理工程 师 进 行 监理规划交底;g)确 定各方 在 施工过程 中 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 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及地 点。5.3.4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 机 构 负责 起草,并经 与会各方 代 表会 签,分发各有 关 单位。5.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5.4.1 工程承包单位应 在 开工前报 送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 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 审 表,参 见 附表 A.2。总监理工程 师 组织 专业 监理工程 师 进 行 审 查,并 提出审核 意见,经 总监理工程 师 审核、签认后 报项目承 担 单位。5.4.2 审核的主要内容 审核的主要内容 如 下:a)工程承包单位的各 级 审 批手 续 是 否齐 全、有 效;b)工程承包单位 现场 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体系、安全监控 体系、环境保护管理 体系、技 术管理 体系 和质量保 证体系 是 否健 全。c)施工 平面布置 是 否 合理,施工方法是 否 可 行,质量保 证措 施是 否 可 靠 并具 有 针 对性。d)进度计划是 否 满足 承包合同工期要求,所 需 材料、设备的配 置 及人 力 的组织、安 排 与进度计划 是 否 协调。e)季节 性施工方案和 专 项施工方案的可 行 性、合理性和 协调 性。f)总监理工程 师认 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5.4.3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在 实施过程 中,工程承包单位 如需做较大 的变 动,应 经 总监理工程 师 审核同 意 方可 执行。5.5 项目开工 5.5.1 工程承包单位 完成 开工准备 后,应 向 项目监理 机 构提交开工 申请。项目监理 机 构 经检查确认 项 目承 担 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 满足 开工 条 件 后,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 发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 表,参 见 附表 A.1,报 项目承 担 单位。DB 42/T 8 24 20 12 8 5.5.2 项目监理 机 构应核 查 开工 条 件包括:a)图纸会审与交底 已完成;b)测 量基准 点已移 交;c)承包合同 中约 定应由项目承 担 单位提 供 的施工 现场场 地、道 路、供 电、供 水 等条 件 已具 备;d)工程承包单位 派驻现场 的主要管理、技 术人员 数 量及资 格 与承包合同文件一 致,如 有变化,应 重 新审 查并 报项目承 担 单位 认 定;e)工程承包单位进 场 施工设备的 数 量和规 格、性 能 符 合承包合同 约 定要求;f)工程承包单位的质量保 证体系、施工安全、环境保护 措 施、规 章 制度及 关键岗 位施工人员的资 格符 合要求;g)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 金 使用计划 等技 术文件 已 提交 给项目监理 机 构审 批;h)工程承包单位 已 对土地 平 整工程按单 元 工程 测 量原 始高 程,并将测 量记录报项目监理 机 构审批;田 间 路 桥、居民 点 整治 等 工程,应于开工前记录原 始状况,报项目监理 机 构审核。施工前的原 始影 像 资料应 予 以保 留。注1:由于工 程承 包 单位原 因使 工 程未能 按承 包 合同约 定时 间 开工的,项 目 监理机 构应通 知工程 承包 单 位在约 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延误开工原因。注2:由于项 目承 担 单位原 因使 工 程未能 按承 包 合同约 定时 间 开工的,项 目 监理机 构在 收 到工程 承包 单 位提出 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项目承担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共同协商处理。6 工程质量控制 6.1 工程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6.1.1 以设计文件、工程质量 检 验标准 等 为依据,督 促 工程承包 单位 严格 按 照设计要求 进 行 施工,全 面 实 现 承包合同 约 定的质量目标。6.1.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 预 控为 重点。6.1.3 对工程项目 的人、机、料、法、环 等因 素 进 行 全 面 控制,监 督 工程承 包单位的质 量保 证体系 落 实 到 位。6.1.4 不合 格 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 得在 工程 上 使用。6.1.5 上 道 工序质量不合 格或 未 进 行 验收 签认,不 得 进 入 下一 道 工序施工。6.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要求 6.2.1 对于工程 中 使用的材料 和构配件,项目监理 机 构应按规定 进 行 验收,并将 出 厂 检 验 证 明、材 料 合 格证 明 等 随 材料/构 配件/设备进 场 报验表,参 见 附表 A.1 4,报监理 工程 师签认。6.2.2 对于 需 要进 行 复验的进 场 材料和构 配件,应由 监理人员进 行见证取 样,经检 验不 合 格 的材料,应 督 促 工程承包单位 运 离 现场,严禁将 不合 格 的材料用于工程。6.2.3 对于工程承 包单位 采 购 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 机 构应参加 交 货 验收;对于项目承 担 单位提 供 的 工程设备,项目监理 机 构应会同工程承包单位参加交 货 验收,必要 时到 厂 家 进 行考 察;验收合 格并 由项 目监理 机 构 签认后 方可使用。6.2.4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流 程应 符 合图 1 的要求。DB 42/T 8 24 20 12 9 表3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流程 6.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3.1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督 促 工 程承包单位 完善 质量 检 查体系,对 各 道 工序 严格 进 行自检,并 按规定 向 项目监理 机 构提交 相关 资料。6.3.2 项目监理 机 构应加强对 施工过程的 巡视 和 检查,采 用 现场 查 看、查 阅 施工记录以 及 抽 检等 方 式 对施工质量进 行严格 控制;对发 现 的质量 问题或影响 工程质量的 行 为以及各 种违章 作 业行 为发出整改 指 令。6.3.3 编制 旁站 监 理方案,明 确旁站 控制 点 和控制 措 施,对工程 的 重 要部位、隐蔽 工程 的 隐蔽 过程、下 道 工序施工 完后 难 以 检查 的部位进 行旁站 监理,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施工 中 出 现 的 问题,并 作 好 记录。6.3.4 严格 工序 之间 的 检查,专业 监理工程 师根 据工程承包单位报 送 的分部工程报验(含 隐蔽 工程),对 自检 合 格 的工序按单 元 工程进 行现场检查 验收,上 道 工序 未 经 验收合 格 不 允许 进 行 下 道 工序施工。6.3.5 对施工过程 中 出 现 的质 量 缺陷,专业 监理工程 师 应及 时 下 达 监理工 程 师 通 知 单,参 见 附表B.1,要求工 程承包单位 及 时 进 行 整改,并检查 整改结 果;如 发 现 施工 存在重大 质量 隐 患,可 能 造 成 质 量 事故或者已经 造 成 质量 事故时,由总监理工程 师 及 时 下 达 工程暂停 令,参 见 附表 B.2,要求工程 承包单位停 工整改;整改 完 毕 经 监 理人员复 查符 合规定要 求 后,由总 监理工程 师签 署 工程 开工/复工 报审表,参 见 附表 A.1,下 令 停工和复工 均 应 事先征得 项目承 担 单位同 意。6.4 工程质量验收 6.4.1 工程承包单 位应 首 先 对 工程施工质 量进 行自检。未 经 工程 承包单位 自 检或自检 不合 格、自检 资 料不 完善 的单 元 工程,项目监理 机 构有 权 拒绝 验收。6.4.2 项目监理 机 构对工程承 包单位 经自 检 合 格后 报 验的单 元 工 程质量,应 按有 关技 术 标准和承包 合 同 约 定的要求进 行 验收,验收合 格后 方 予签认。6.4.3 隐蔽 工程部位,应 经 项目监理 机 构验收合 格后 方可 覆盖。6.4.4 在 工程设备 安 装 完成后,项目监理 机 构应 督 促 工程承包单 位按规定进 行 设备性 能试 验,并 提交设备 操 作和 维 修 手册。6.4.5 工程承包单位 完成 合同工程 经自检 合 格,由项目监理 机 构按单位工程进 行 资料审核和 现场检查,符 合要求 后 对工程承包单位报 送 的质量验收 申请予 以 签认。工程承包 单 位填写 材料/构 配件/设 备 进场报验 表 纠正 监理工程 师 审核 工程承包 单 位使用 不合格 合格 方法:1.审核证 明 资料 2.进场材 料 检验 3.进行见 证 取样 复验 DB 42/T 8 24 20 12 10 6.4.6 单位(子 单位)工程验收 完成后,由工程承包单位 填 报 单位竣工 移 交 证书,工 程承包单位、项目承 担 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管护单位 共 同 签署。6.4.7 验收组织 6.4.7.1 单 元 工程应 由监理工程 师或 实施单 位 驻现场代 表组织施工 单位项目 专业 质 检 员、项目 经 理 等 进 行 质量评定。6.4.7.2 分部工程应 由总监理工 程 师 主 持。专业 监理工 程 师、施工 单位项目 经 理、项目 专业 质 检 员及 项目 技 术 负责 人、实施单位 驻现场代 表 等 参加验收。规 模较大 的 农 桥、泵 站、渡槽、机 井、小型 水 库 等 结构安全要求 较高 的分部工程,设计单位 代 表应参加质量验收。6.4.7.3 单位工程应 由总监理工 程 师或 实施单 位 驻现场 代 表主 持。施工单位项 目 专业 质量、项目 技 术 负责 人及项目 经 理、实施单位项目 负责 人、设计单位项目 代 表 等 参加验收。6.4.7.4 单项工程验 收由项目实施单位项目 负责 人主 持。设计单位 项目 负责 人、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质 检负责 人和项目 经 理应参加验收。6.4.7.5 项目(子 项 目)施工质 量验收应由 行业行政 主管 部 门 主 持。实施单位 负责 人、设 计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监理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 技 术 负责 人、质 检负责 人和项目 经 理应参 加验收。6.4.7.6 项目(子 项 目)工程有 专业 分包单 位施工 时,专业 分包单 位对所承包 的工程应按 本规范要求 的程序 检查 评定,总包单位应 派 人参加。7 工程进度控制 7.1 工程进度控制基本要求 7.1.1 工程各项进度 均需满足 项目总 体 进度目标的要求。7.1.2 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 约 定的工期目标。7.1.3 在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7.1.4 应 采 用 动态 控制方法,进 行 主 动 控制。7.2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应 符 合图2 的要求。DB 42/T 8 24 20 12 11 注2: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表4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7.3 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7.3.1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7.3.1.1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在 工程 项目开工前 依据 立 项审 批 文件和承 包合同 约 定 的工期目标、阶段性目 标 等,协助 项目承 担 单位编制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7.3.1.2 随着 工程进 展 和施工 条 件的变化,项目监理 机 构应及 时 提 请 项目承 担 单位对控制 性总进度计 划进 行 必要的 调 整。工程承包 单 位编制总 进 度计划 填报施 工 进度计划 报 审表 总监理工 程 师审批 工程承包 单 位编制月 进 度计划 填报施 工 进度计划 报 审表 总监理工 程 师审批 按计划组 织 实施 监理工程 师 对进度实 施 情况进行 检 查、分析 基本实现 计 划目标 严重偏离 计 划目标 工程承包 单 位编制 下期进度 计 划 总监理工 程 师签发 监 理通知 指示工程 承 包单位采 取 调整措施 不 同 意 同意 协助项目 承 担单位编 制控制性总 进 度计划 DB 42/T 8 24 20 12 12 7.3.1.3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在 合同 工程开工前 依据控制性 总进度计划 审 批 工程承 包单位提交 的施工总进 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承包合同的 约 定,按施工工期的实 际情况 编制。在 施工过程 中,应编制 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 机 构审 批。7.3.2 审批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审 批 的主要内容包括:a)在 施工 进度计划 中 有 无 项目内容 漏 项 或重 复的 情况;b)施工进 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目标的 响 应性与 符 合性;c)施工进 度计划与施工 条 件、环境 因 素 是 否 存在 冲突;d)本施工 项目与其他各合同段 相关 施工项目 之间 的 协调 性;e)施工进 度计划 中 各项工作内容 之间 逻辑 关系 的 正确 性与施工方案的可 行 性;f)施工进 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g)人 力、材料、施工设备 等 资源配 置 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h)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 供 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 衔 接关系;i)施工进 度计划的 详 细程度和表 达 形式 的适 宜 性;j)对项目 承 担 单位提 供 施工 条 件要求的合理性;k)其他应 审 查 的内容。7.3.3 进度控制的方法 7.3.3.1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督 促 工 程承包单位 做好 施工组 织管理,确 保施工资源 的 投入,并 按 批 准的施 工进度计划实施。7.3.3.2 项目监理 机 构应对施工 进度计划的 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 准备、施工 条 件和进度 计划的实施 情况,进 行 定期 检查,对实 际 施工进度进 行 分 析 和评价,对 关键 线 路的进度实施 重点 跟踪 检查。7.3.3.3 项目监理 机 构应 根 据施 工进度计划,采 用工地 例会、专题 会议 等 方 式,协调 各合 同标段工程 承包单位 之间 的 关系,及 时 发 现、解决 影响 工程进度的 干扰 因 素,促 进施工项目的 顺 利进 展。7.3.3.4 当 实 际 工程 进度与施工 进度计划发 生 了实质性 偏离 时,项 目监理 机 构 应要求工程 承包单位 采 取 必要的 措 施,并 及 时调 整施工进度计划。7.3.3.5 项目监理 机 构应公 正、公 平 地 处 理 工程变更所 引起的工期 变化。必 须 延 长 工期 时,工程承包 单位应 填 报 工程延期报 审表,参 见 附表 A.1 2,报项目监 理 机 构和承 担 单位审 批,并相 应 调 整进度计 划。7.3.3.6 当 总工期目 标、阶段目 标、资 金 使用 等 发 生较 大 的变化 时,项目监理 机 构应提出 处 理 意见 报 项目承 担 单位 批 准。8 工程造价控制 8.1 依据 8.1.1 工程建设有 关 合同及 相关 文件,包 括:工程承 包合同、材 料 供 应合同、设备 供 应 合同、委托 监 理合同、协 议 等。8.1.2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 说 明、设计变更、洽商 等。8.1.3 经 验收合 格 的 工程报验单,参 见 附表 A.4 和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表,参 见 附 表 A.14。8.1.4 按照 颁布 的 土地整治 项目 预 算定 额 和 市 场 价 格 信息,国土资源部 及国 家相关 部 门 有 关 土地开发整治的规定和文件。DB 42/T 8 24 20 12 13 8.2 基本要求 8.2.1 应 严格执行 合同所 约 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法。8.2.2 对不 符 合合 同文件 约 定 的工程量,报验资料不 齐 全 或 未 经 监理工程 师 质量验收合 格 的工程量 不 得 计量和审核。8.2.3 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 在 合同所 约 定的 时限 内 完成。8.2.4 公 正、合理地 处 理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引起的 费 用 增 减 问题。8.2.5 对有 争 议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及 时 与项目承 担 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及 相关 方进 行协 商,取得 一 致 意见后,总监理工程 师签 发有 关证书;协 商 无效时,可 执行 承包合同 约 定的有 关争 议 调 解 的 条 款。8.3 工程计量 8.3.1 工程开工前,工程承包 单位按有 关 规定 或 承包 合同 约 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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