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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A 00 备案号:34285-2012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514 2011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Rules of etiquette of public affairs for office workers 文稿版次选择 2011-06-01发布 2011-09-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514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着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市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忠祥、张杰、王伟、解立明DB22/T 1514 2011 1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总则、形象礼仪、办公礼仪、交往礼仪及其它礼仪。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区域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要求。2 总则 2.1 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循国家公务员法要求,依法 履行 公 职,自觉接受社 会监督。2.2 为进一步 规 范行政 礼仪,提 升 文明 素养,塑造良好 形象,更好地服 务于人 民,服 务于 社 会,服 务 于 全 省 经济社 会 又好又快发展,特制 定本规 范。2.3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 范是 机关工作人员 在从事 公务活动 中必须 遵 守 的礼 节和行为 准则,是维护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良好 形象的 基 本要求。3 形象礼仪 3.1 机关工作人员着 装 要 整洁美观、大方得体,根据时间、地点、场合 选择 合 适的 服饰。3.2 办公 室 工作着 装 要 整齐、稳重、大方、得体,不得穿拖鞋、鞋拖、短裤、超短裙、背心、文 化衫或露、透 的 服装。3.3 大型 会 议或重 要活动着 装:男性穿深色西装,内着 浅色衬衣,扎领带;女 性穿职 业 装。正 装不得穿 休闲 鞋。3.4 接 待、访问 着 装:正式 场合,按本 条第 3.2款 着 装;一 般 场合,可 着 休闲 装。3.5 机关工作人员 行为 举止 应 保持端庄 稳重、精神饱满。3.6 男 士头 发不 宜过长 或 过 短;女士 发型、发色 应适 宜,头 发整洁。正式 场合 以束 发、盘 发为 主。3.7 男 士 应 保持面部 整洁,不 留长胡 须,男 士 不得 留长指甲;女士宜 化 淡妆,饰 品配戴 适 宜,不得 当众 化 妆 或 补妆,不得 留长指甲 或 染有 色 指甲。3.8 机关工作人员 在 公务 场合,应 保持态度友善,举止端庄,姿态 良好。3.9 与 人 沟通 交 流,应 真诚 自 然,友善 和 蔼,注视对 方,微笑 服 务。3.10 肢 体 语言 应适 度,避免指手画脚 或 颐指气使等 不 当手势。3.11 保持 良好 的形 体 姿态,站姿挺 直 舒 展,坐姿 文 雅端庄,行 姿轻松 稳 健。4 办公礼仪 DB22/T 1514 2011 2 4.1 政务公开 4.1.1 机关工作人员 上岗 时必须 佩 带或 摆放岗 位 卡,表 明 身 份 职 责;完 善 去向告知 制,方 便群 众 办 事;外 出 履行 公务 必须 首先 出 示证件、说 明 情况,不得 盛 气 凌 人、态度 粗暴、蛮横执 法。4.1.2 执 行 办 事 程序,增强 办公 透 明 度。4.2 办公环境 4.2.1 机关工作人员应 保持 办公 室整洁 卫生,窗 明 几净,空 气 清新。4.2.2 机关工作人员应 爱 护 办公 设备,用 品摆放 整齐;个 人 生 活用 品 搁置 适 当。4.3 接待礼仪 4.3.1 办公接待 工作人员 对 前来 办 事 人员要 热情 接 待,周到 服 务,态度诚 恳,用 语 文明,做到“一 起立,二让座,三倒水,四 问 询,五 办 事,六送客”。4.3.1.1 谈话 交 谈 时 要 亲切热情,态度诚 恳,尊 重 对 方,避免使 用 过 激 语言。4.3.1.2 办事 按 照首 问 负责 的要求,属 于 自 己 职 责 范 围 内的 事 情,要 积极 主动、认 真 高效 地 办 理;对 自 己 职 责 范围之外 的 事 情,要主动 引导协调 办 理,让 办 事 人员 满 意。4.3.1.3 电话 拨打、接 听电话,要 简 明 扼 要、礼 貌谦 和,尽 量 缩 短 通 话 时间,禁 止长 时间 占 用 电话。4.3.2 礼宾接待 机关工作人员 在接 待 来 宾 时,要 根据 客 人的 身 份、来 访 目 的 和 活动要求,制 定 详细 的 接 待 方 案,妥 善 安排 客 人的工作 日 程 和 相 关活动。涉 外 接 待 应遵循国家 外 事 礼 宾 接 待 的 相 关规定。4.3.2.1 称谓 对 来 宾 应 采 用 正 规 称呼,一 般以 职 务、职 称、“同志”、“先生”、“女士”等 相称。4.3.2.2 介绍 注 意 介绍 的 顺 序,一 般 要 把 职 位 低 的 介绍 给 职 位 高 的,男 士 介绍 给 女士,来客 介绍 给 职 务 较 高 的主 人。介绍者 与 被介绍者 应 热情 得体、举止 大方、面 带 微笑。会 议 介绍 时,被介绍者 应起 身 示意,与 会人员应 鼓掌欢迎。4.3.2.3 引导 在 礼 宾 次 序 中,一 般以 右 为 上,左 次 之。两 人 同 行 以 前、右者 为 尊;三 人 同 行 以 中间、前 者 为 尊;上 楼 时 应 请 尊 者、女士 在 前,下楼 时 应 请 尊 者、女士 为 后;迎宾 引 路 时 主人 在 前,送客 时 主人 在 后,并将道路 或 走廊 的 中 央线 让 给 客 人 行 走;引导 宾 客 时 主人应 走 在 客 人 左 前 方,身 体 稍转 向客 人 一方。任何 情况 下,开门 与 关 门 的动作 都 应 优 雅 得体,一 般 应 采 用 斜侧 身姿态,不 可 背 对 客 人。DB22/T 1514 2011 3 4.3.2.4 名片 向 他 人 递 送 名片 时,身 体 微微 前 倾 示意,双 手 呈 上;接受 他 人 名片 时,应 双 手 接 过,并 道谢。4.3.2.5 握手 迎 客 握 手 时 由主人、年 长 者、身 份高 者、女士 先 伸 手,客 人、年 轻 者、身 份 低者见 面可 先 问 候,待 对 方 伸 手 再握。送客 握 手 时 由 客 人 先 伸 手,主人 后伸 手。握 手 时 应 友 好地 注视对 方 的 眼睛,握 手 力 度 要 适 当,不 可过 份 用 力 或 长 握 不 放。别 人主动 伸 手,要 马 上 回 应;若 坐 着 时,须 起立。4.3.2.6 乘车 乘 坐 由 专 职 司 机 驾驶 的 小车 时,其 座 次 一 般 自 高 而低 为:后排右 座,后排左 座,前 排右 座。当 主人 驾车 时,其 座 次 自 高 而低 为:前 排右 座,后排右 座,后排左 座,后排 中 座。上 车 时,请 尊 者 从 右侧 先 上 车,陪同 人员关 好 车门后 从 车 身 后绕至左侧 上 车;下车 时,陪同 人员 先 下车,必 要 时 替 尊 者拉开车门。4.3.2.7 就餐 就餐入 座 时,一 般以面 门 为 尊。主 宾 应 在 主 陪右侧,副 主 宾左侧就 座,仅 次于主 宾、副 主 宾 来客 分 座 副 主 陪两侧。其 余 客 人 在 主人 左侧 依 据 其 职 务、资历 的 高 低顺 序 就 座,或 与 陪同 人员交 叉 就 座。就餐 时 应 谈话 愉 快,气 氛 友 好,饮酒 应适量。4.4 办公用语 机关工作人员 在接 人 待 物 或 处 理 公务 时,用 语 力 求文 雅 谦 和、简 练、准 确,语气 亲切、热情,做到“好”字 开 头、“请”字 优 先、“谢谢”和“再见”收尾。4.4.1 接待文明用语 请 进、请 坐、请 喝 水。您 好,需 要 我帮忙吗?请 问 您找那 位?对 不 起,同志 出 差(开 会)去 了,有 什么 事 需 要 我 转 告 吗?(或 请 您 在 xx时间 再 来 看看)。请稍 等,我 马 上 给 您 办 理;好 的,我们 会 尽 快为 您 办 理;别 着 急,我 来 帮您联系;请 您 到 部 门(处 室)办 理,需 要 我 陪 您 去 吗?很抱歉,您 先 坐 会 儿;对 不 起,让 您久 等 了;对 不 起,这 个 问 题我们需 要 向 相 关 领 导 请 示,X天 内给 你答复;如果还 有 什么 不 明 白 的 可 随 时 跟我联系,电话 是;请 原谅,我们 将 设 法 改 进 工作;别 客 气,这 是 我们 应 该 做 的;谢谢 您 对 我们 工作的 支 持;DB22/T 1514 2011 4 请 多 提 宝贵 意 见;请 您慢 走,再见;4.4.2 电话文明用语 您 好!这里 是(单位 名称)处(室);请稍 等,我帮您看看 他(她)在不在;在 处,请 您 拨打(电话 号码);对 不 起,同志 不在,有 什么 事 需 要 我 转 告 吗?对 不 起,他(她)正有 事,请 待 会 打来;对 不 起,您 打 错 电话 了;对 不 起,请 您 留 下 姓 名 和 电话 号码,待 我 问 明 后 给 您答复;对 不 起,这 事 由(单位)负责,请 您联系 他 们 解 释 好 吗?对 不 起,我没 有 听清 楚,麻烦您 再 讲 一 遍;请稍 等,我拿笔记录 一 下;您 好,我 是 局(委、办)处(室),有 个 会 议 通 知(或 有 件 事),麻烦您记 一下,请 问 您贵姓,谢谢!请 帮助找 一 下 同志 接 电话;有 件 事 请 您帮助 转 告 同志,(说清 事 情)谢谢;请 问 是 否 有 不 明 确 之 处需 要 我复述;请 问 现 在是 否 有 政 策,我想 了解 一 下,请 您 告 诉我 好 吗?对 不 起,有 件 事 我想 向 你 了解 一 下。(结 束通 话 时)麻烦您 了,谢谢!4.5 会议礼仪 4.5.1 大型 会 议 应提 前 十 分 钟 入 场,着规定 服装,按位 置 入 座,坐姿端正,聚 精 会 神 参加 会 议。因 特 殊 情况 不 能 与 会,要 事 先 请 假,不得 迟 到 或 早退。4.5.2 遵 守 会 场 纪律,不 随 便 讲 话、议 论,不 打 瞌睡,不 离席 随 意 走 动,不 看 与 会 议 无 关的 材料;入 场 前 将 手 机关机 或 调到 静音、振 动 状 态,保持 会 场 肃静。4.5.3 尊 重 会 议 讲 话、发 言 者 的 劳 动,鼓掌 要主动、热 烈,会 议 结 束 后 也 应 以 掌 声 表 示 敬 意 和 祝贺。退 场时 礼 让 领 导、客 人 先 行。4.6 使 用 网络 4.6.1 机关工作人员 在 执 行 公务 使 用 网络 时,要 严格 执 行 国家 保 密 法的 相 关规定,坚 持 公 私 分 明、适 度上 网、注 意 保 密。4.6.2 撰 写 与 发 送 邮 件 必须是 公务 邮 件,不 可 将 单位 邮箱 用作 私 人 联系 途径 之 用。不 可 发 送 涉 及机 密内 容 的 邮 件,不 可 随 便 发 送 无聊、无 用的 垃圾邮 件,不得 将 单位 邮箱 的 密 码 转 告 他 人。DB22/T 1514 2011 5 4.6.3 机关工作人员 上 网查阅 重 要的 新 闻 或 资 料 时,要 掌握 技 巧 和方 法,提 高 办公 效 率,节 约费 用。对 于 所 需 要的 资 料 可 及 时 下 载,不 宜 在 网 上长 时间 浏览。4.6.4 不 可以 单位 或 部 门名 义 在 网 上 任 意 发 表 个 人 对 新 闻 时事 的 看 法,尤 其 不 能 发 布假消息 或 泄 露 党和 国家机 密。网 上与 人交 流 时,应 确 保 用 语 的规 范和 文明,不得 使 用 攻击 性、侮辱 性 语言,自觉维护自 身 形象 和 机关形象。4.6.5 不得 工作 时间在 网 上闲 聊、浏览 或 传 递 不 健 康信息、图 片,不得 玩各种网络游戏。5 交往礼仪 5.1 内部交往 同 事、上 下 级 之 间 要 相 互 尊 重,相 互 配 合,相 互 支 持,相 互勉励;下 级 要 维护 上 级 的 威信 和 形象,上 级 要 善 于 听 取 下 级 的 意 见 和 建 议;建 立 正 常、融洽、和 谐 的人 际 关 系。5.2 外部交往 机关工作人员 在 与 社 会 各界 交往 中,做到 主动 热情、真诚 守 信、耐 心 周到,时 刻牢 记 身 份,检 点 言行,掌握分 寸,公 私 有 别,维护 机关的 良好 形象。5.3 涉外交往 5.3.1 遵循国 际惯例。做到 以 我 为 主,兼 及 他 方,求 同 存 异。基 本 上 采 用本国礼仪,对 交往 对 象国的 礼 俗 及其 禁 忌,应 予 遵 守,以 示尊 重。5.3.2 在 国 际 交往 中,凡 没 有 主次 先 后排 列 特 殊 规定的,一 律 遵循“以 右 为 尊”、“女士 优 先”的礼 俗 原 则。5.3.3 涉 外 人员 在 公务 场合 的着 装 要 根据 实 际 情况 而 定;在 交往 时,对 男 士 一 般 称 先生,对女士 称小 姐、太太 或 女士,对有 学 位、军(警)衔、技术 职 称 的人 士,可 称呼 其 头 衔,不 同 国家,称 谓 上注 意 予 以 不 同 对待。6 其他礼仪 6.1 公共场所 机关工作人员 在 公 共 场 所 要 做到 行为 文明,举止 优 雅,注 意 维护 公 共秩 序,特 别 是自觉 遵 守 交 通 规则,爱 护 公 共财产,遵 守社 会公 德,公 共 场 所 禁 止 吸烟。严 禁 随 手 扔 垃圾、随 地 吐痰、大 声 喧哗 等 不良 行为 举止。6.2 乘电梯、滚梯 出 入 电 梯 时 要礼 让,做到先 出 后入,依次 进 出,让 老 人 和 妇 女 先 行,先 上 的人要往 里 站。在 电 梯 里,目 光 自 然 平 视。若 与 客 人 或领 导 一 起 乘 坐 电 梯,主人 或 下 级 应 先 进 入 摁住 开 关,让客 人 和领 导 进 入;出 去 时,摁住 门 的 开 关,让客 人 和领 导先 离 开。搭 乘 滚梯,要 让 出 左侧 通 道,靠 右侧 站 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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