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要求DB34/T 1690-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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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7.020 A 5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6902012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要求 2012-09-21发布 2012-10-21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690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计量协会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心德、范仁翔、王景云。DB34/T 16902012 1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诚信计量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教育与培训、信息交流与控制、分析与改进、承诺与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愿望的市场: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b)符合所声明的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计量目标;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符合,包括:进行自我评价和承诺;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 2007 年第 162 号公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 75 号令)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 66 号令)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7 号令)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 3 号令)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集贸市场 由法人单位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集市主办者)主办的,由入场经营者向集市主办者承租场地、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3.2 市场管理者 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统称。DB34/T 16902012 2 3.3 诚信计量目标 为实现诚信计量的目的而规定并满足的量化要求。3.4 诚信计量因素 影响市场计量诚信度的要素。3.5 诚信计量体系 制定、实施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集合。4 要求 4.1 总则 4.1.1 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计量器具合格,所经营的商品应计量准确、质量合格。4.1.2 市场管理者应当制定诚信计量方针、目标,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4.2 管理要求 4.2.1 管理职责 市场管理者应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岗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以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相关方投诉,形成执行、保障和监督的协调机制。4.2.2 管理制度 涉及诚信计量的内部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等,应包括但不限于:a)顾客意见管理,包括意见征集,投诉/抱怨处理,满意度评价等;b)明码标价与管理(国家有规定价格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由买卖双方议定);c)测量设备管理;d)诚信计量目标管理;e)诚信承诺与失信管理,包括失信事件报告与处理、内部失信预防与惩戒等;f)公平秤的设立与管理;g)商品质量管理,包括检验检疫、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公示、商品索证管理等;h)记录管理;i)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制度。4.3 技术要求 4.3.1 零售称重商品(现场称量及结算):DB34/T 16902012 3 a)零售商品交易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的计量偏差应不超过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b)活禽、活鱼及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不应超过表 1 的规定(不含包装、捆扎物等)。称重方法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 JJF1070 附录C 的规定;c)零售计量器具应是双面显示,以便消费者能清楚地获得即时的测量示值。表1 活禽、活鱼及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 价格档次 称重范围 最大负偏差 M 500g 10g500 g m 2 kg 15 g P 30元/kg 2 kg m 5 kg 30 g M 500 g 5 g 500 g m 2 kg 10 g 30元/kg P 100元/kg 2 kg 100元/kg 2 kg m 5 kg 10 g 注:P商品价格;m商品称重质量。4.3.2 定量包装商品 定量包装商品交易时,其实际量与标注量的计量偏差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教育与培训 市场管理者应建立诚信计量教育机制,不断增强管理者和经营者的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计量意识,使其理解:a)诚信计量的重要性;b)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c)个人对诚信计量的影响以及个人工作改进带来的效益;d)违背诚信计量规定的后果;e)失信行为对个人的影响。并保持相关的记录。6 信息交流与控制 市场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诚信计量信息交流与控制程序,规定内部、外部信息交流的内容、范围与形式,以满足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 分析和改进 7.1 监视和测量 DB34/T 16902012 4 市场管理者应对合规情况、过程控制、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市场形象等进行监视和测量,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 市场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的程序,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并保存相关的记录。8 承诺与评价 8.1 承诺 8.1.1 市场管理者应就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声明、承诺。8.1.2 诚信计量的目标应是便于考核的、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责任要体现对受损方利益的补偿性和责任方的惩戒性。8.1.3 声明与承诺应用适当的途径进行表达,如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书面文件等,以便于各相关方的监督。8.2 内部评价 8.2.1 为了履行诚信计量承诺,满足法律法规、组织和顾客的要求,市场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定期对已建立的诚信计量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价,以确保诚信计量工作机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8.2.2 应保存相关的记录。8.3 第三方评价 8.3.1 申请条件 8.3.1.1 申请者应具备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且无贸易商品质量、安全或诚信计量等事故责任。8.3.1.2 申请者应按附录 A 要求,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诚信计量评价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a)申请表,原件一式 3 份,见附录 A;b)自我评价记录,原件 1 份,参考附录 B;c)规章制度,原件 1 份;d)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概况(调查表原件现场备查);e)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各 1 份;f)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鉴证意见,复印件 1 份。8.3.2 评价结果 8.3.2.1 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级,分别为 AAA、AA、A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单位,其中 AAA 为最高等级,AA 次之,依此类推。8.3.2.2 通过第三方评价后,应由第三方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应包括获得诚信计量单位的名称、地址、诚信等级、市场举办者等,公示期 15 天;公示结束后无重大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的,评价结果生效,否则不予授信。8.3.3 第三方评价按照附录 B 执行。DB34/T 16902012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集贸市场诚信评价申请表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印章)法人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概况 计量工作概况 申请单位意见 1、自愿申请并接受第三方评价;2、对申报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如果获得诚信计量单位称号,将珍惜荣誉,严格遵守本标准,持续保持并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单位最高负责人:日期:DB34/T 16902012 6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细则 标准条款 评价方法 评价记录 得分4.1 总则(8 分)1、市场管理者制定了文件化的诚信计量方针、目标,指标合理,得 3 分;2、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识别了诚信计量因素,建立了系统化的文件体系,内审、管理评审正常开展,有计划、有记录,得 5 分。4.2.1 管理职责(7 分)1、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有关部门和岗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 3 分;2、确立诚信计量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协调处理相关方投诉、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的部门或人员,得 2 分;3、相关部门能提供履行职责的记录,得 2 分。4.2.2 管理制度(38 分)1、制定顾客意见处理程序,涵盖了顾客意见征集、分析和处理,以及对申诉的受理与处理,得 2 分;实施顾客满意度评价,记录保存完整,得 2 分;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有管理程序,得 2 分;明码标价信息准确,达到抽查经营商品数 98及以上,得 3 分,抽查样不少于 50 个,每低 2扣 0.2 分,扣完为止;3、制定了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有检定计划,强检计量器具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报备案,日常维护管理有记录,得 5 分;如无检定计划扣 2 分;未申报扣 2 分;发现超周期使用,每台扣 0.5 分,扣完为止;4、制定了诚信目标管理制度,得 2 分;能提供考核记录,得 2 分;5、内部失信有控制措施,如发生失信事件,报告、处理及时,对失信事件的责任人已采取处罚措施,失信影响基本消除,得 2 分;6、公平秤设置要求、准确度等级、使用维护管理等制度,得 2 分;能提供管理记录,得 3 分;7、建立了所经营产(商)品的质量检验制度、索证制度和检测结果的公示制度并有效实施,得 5 分;无记录证明不得分;8、在诸如接受社会公众、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制度,得 1 分;有实施记录,得 2 分。4.3.1 零售称重商品(8 分)1、对于“a)、b)”项,现场随机抽查共 30 件次交易,计量器具配备准确度符合规定,得 2 分;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的计量偏差符合规定得 4分;2、对于“c)”项,随机抽查 10 件计量器具,符合规定,得 2 分;3、上述抽查每发现一项次不符合,扣 0.2 分,扣完为止。4、要求(65分)4.3.2 定量包装商品(4 分)抽取有代表性的 10 件定量包装商品,逐一检查其标识,标注正确,得 1分,不正确每件扣 0.2 分,扣完为止;定量包装商品交易时,其实际量与标注量的计量偏差满足规定,得 3 分,若超出负偏差,发现一起扣 1分,扣完为止。5、教育培训和能力(5分)1、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考察其是否理解诚信计量的重要性,以及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等,均能正确理解,得 3 分;有一人次不了解,扣 0.5 分,扣完为止;2、查阅教育培训记录、齐全,得 2 分。DB34/T 16902012 7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细则(续)标准条款 评价方法 评价记录 得分6、信息交流与控制(5分)1、有相应程序文件,得 2 分;2、执行记录保存完整,得 3 分;记录不完善扣 12 分。7.1 监视和测量(5 分)1、有相应程序文件,得 1 分;2、失信影响的关键特性或过程能正确识别,得 2 分;3、监视和测量的内容记录保存完整,得 2 分;记录不完善,缺少一项内容扣 12 分,扣完为止。7、分析和改进(10 分)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5 分)1、制定了相应程序文件,得 2 分;2、执行及效果评价记录保存完整,得 3 分;记录不完善扣 12 分。8.1 承诺(5分)1、能对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承诺,指标、责任明确,得 2分;2、承诺能够充分利用适当的途径(如通过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组织或政府等信息窗口)进行表达,得 3 分。8.2 内部评价(5 分)1、有内审和内部评价程序文件,得 2 分;2、内部评价改进意见的实施记录保存完整,得 3 分。8、承诺与评价(15 分)8.3 第三方评价(5 分)1、有信心申请诚信计量第三方评价,得 3 分;2、申请材料准备充分,得 2 分。农药残留检测 建立了农药残留检测与管理制度,配备的农业残留检测设备、设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记录信息等证据齐全,加 15 分。放心工程 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均签订了“放心食品”、“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等经营承诺书,并有效执行,加 15 分。取得行业主管推荐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加 15 分。加 分 项 目 测量管理体系建设 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证书,加 510 分。评价 结果 1、累计总分 7585 分的,可授予 A 级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单位;2、累计总分 85100 分的,可授予 AA 级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单位;3、累计总分 100 分以上的,可授予 AAA 级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单位;4、近半年内,对贸易计量或诚信等方面的投诉受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则取消(或注销)评价资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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