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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99 A 02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323 2013 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规范 2013-02-20发布 2013-05-20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323201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等级及标志.2 6 评分要求.2 7 等级划分依据.2 7.1 5A 级行业协会(商会).2 7.1.1 基础条件.2 7.1.2 内部治理.3 7.1.3 工作绩效.4 7.1.4 社会评价.5 7.2 4A 级行业协会(商会).5 7.2.1 基础条件.5 7.2.2 内部治理.6 7.2.3 工作绩效.7 7.2.4 社会评价.8 7.3 3A 级行业协会(商会).8 7.3.1 基础条件.8 7.3.2 内部治理.9 7.3.3 工作绩效.10 7.3.4 社会评价.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表.12 参考文献.24 DB35/T 1323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静、汪洁生、叶明云、戴雄文、池明霞、吴珍、王庆堂、赵令芳、王海瀛、周强。DB35/T 13232013 1 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等级及标志、评分要求和等级划分依据等。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行业协会(商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091-2006 组织机构类型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39号令(2010年12月27日)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法人 legal person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GB/T 20091-2006,定义2.1 3.2 社会团体 social organization 简称社团,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GB/T 20091-2006,定义2.7 3.3 行业协会(商会)chamber of trade associations and commerce 是指由同行业独立经营主体为维护本行业整体利益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4 总则 4.1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1)的规定执行。4.2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遵循分级评估、动态管理、客观公正、循序渐进的原则。4.3 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经年检合格的行业协会(商会)均可参加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机构不予以评估:1)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 2009年4 月13日 DB35/T 13232013 2 a)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的;b)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的;c)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d)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e)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4.4 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工作,并对下一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指导。5 等级及标志 5.1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结果分为 3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5A 级(AAAAA)、4A 级(AAAA)、3A 级(AAA)。5.2 行业协会(商会)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等由福建省民政厅统一规定。6 评分要求 6.1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按附录 A 进行评分,总分为 1000 分。6.2 根据评估得分来划分行业协会(商会)等级,具体如下:a)评估得分为 900 分及以上者为 5A 级行业协会(商会);b)评估得分为 800 分899分者为 4A 级行业协会(商会);c)评估得分为 600 分799分者为 3A 级行业协会(商会);d)评估得分为 599 分及以下者不予以评级。7 等级划分依据 7.1 5A 级行业协会(商会)7.1.1 基础条件 7.1.1.1 法人资格 7.1.1.1.1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应符合章程规定。7.1.1.1.2 拥有独立办公场所,住所拥有产权或租赁手续齐全;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能较好地满足办公需要。7.1.1.1.3 配备数量充足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7.1.1.1.4 社团经费较充足。7.1.1.2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 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章程应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规定。7.1.1.3 登记备案 2)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1998年11 月26日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9 月25日 DB35/T 13232013 3 7.1.1.3.1 行业协会(商会)需登记和备案的事项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和备案。7.1.1.3.2 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7.1.1.4 年度检查 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报告内容完整详实;连续三年年检结果合格。7.1.2 内部治理 7.1.2.1 制度建设 行业协会(商会)应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 8 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诚信自律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7.1.2.2 计划制定 7.1.2.2.1 任届内应制定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发展规划,并较好地落实。7.1.2.2.2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内容详实,并有效落实。7.1.2.2.3 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或备案。7.1.2.3 机构管理 7.1.2.3.1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应符合社团章程规定。7.1.2.3.2 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应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7.1.2.3.3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不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设置党小组、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在行业协会(商会)中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1.2.4 会员管理 7.1.2.4.1 会员数量应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数据。7.1.2.4.2 较好地落实会籍管理制度。7.1.2.5 财务资产管理 7.1.2.5.1 行业协会(商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关财会制度及社团章程等相关规定。7.1.2.5.2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的规定。7.1.2.6 档案、证章管理 7.1.2.6.1 安排工作人员专门管理档案和证书。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DB35/T 13232013 4 7.1.2.6.2 印章使用符合制度要求,有使用记录。7.1.2.7 人员管理 7.1.2.7.1 实行岗位聘任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7.1.2.7.2 制定工作人员管理、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制度及薪酬标准,并认真执行。7.1.2.7.3 较好地落实工作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措施。7.1.2.8 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多种渠道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制度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及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情况等。7.1.3 工作绩效 7.1.3.1 提供服务 7.1.3.1.1 服务行业、会员 7.1.3.1.1.1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及统计不少于 12 次,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 36 次。7.1.3.1.1.2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交易会、展览会累计不少于 6 次。7.1.3.1.1.3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研讨会、交流会累计不少于 6 次。7.1.3.1.1.4 近三年组织相关培训或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3次。7.1.3.1.1.5 近三年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不少于 30 次。7.1.3.1.1.6 有正式出版号刊物、内刊或会刊。7.1.3.1.1.7 建立网站。7.1.3.1.2 服务政府 7.1.3.1.2.1 近三年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协助政府开展决策、立法咨询和产业政策制定等累计不少于3 次。7.1.3.1.2.2 近三年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等累计不少于 3次。7.1.3.1.2.3 近三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不少于 3 项。7.1.3.1.2.4 近三年协助政府推荐名优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认定等不少于 3 项。7.1.3.1.3 服务社会 7.1.3.1.3.1 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慈善捐赠、救助、扶贫等活动不少于 3次。7.1.3.1.3.2 近三年提供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职工技术培训服务等活动不少于 3 次。7.1.3.1.3.3 近三年开展行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活动不少于 3次。7.1.3.2 反映诉求 7.1.3.2.1 近三年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或组团投资谈判不少于 3 次。7.1.3.2.2 近三年代表本行业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总次数不少于 3 次。7.1.3.3 规范行为 7.1.3.3.1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7.1.3.3.2 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制度,并有效地组织实施。DB35/T 13232013 5 7.1.3.3.3 近三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纠正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和行业整体利益等相关活动累计不少于 3 次。7.1.3.4 行业覆盖率 7.1.3.4.1 会员数量占本行业统计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达到 60%以上。7.1.3.4.2 会员产值占本行业产值的比例达到 60%以上。7.1.3.4.3 近三年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参与率年均达到 70%以上。7.1.3.4.4 近三年会费年均收缴率达 60%以上(对困难会员等实施会费减免的,减免部分视同已收缴)。7.1.4 社会评价 7.1.4.1 内部评价 7.1.4.1.1 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民主管理、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评价好。7.1.4.1.2 理事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好。7.1.4.2 外部评价 7.1.4.2.1 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好。7.1.4.2.2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导班子、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好。7.1.4.2.3 新闻媒体对行业协会(商会)及其活动进行过正面宣传报道,没有负面宣传或不好评价。7.1.4.2.4 近三年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总次数不少于 3 次。7.2 4A 级行业协会(商会)7.2.1 基础条件 7.2.1.1 法人资格 7.2.1.1.1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应符合章程规定。7.2.1.1.2 拥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满足办公需要。7.2.1.1.3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包括专职秘书长),满足工作需要。7.2.1.1.4 社团经费充足。7.2.1.2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 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章程应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7.2.1.3 登记备案 7.2.1.3.1 行业协会(商会)需登记和备案的事项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和备案。7.2.1.3.2 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DB35/T 13232013 6 7.2.1.4 年度检查 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报告内容完整详实;两年年检结果合格,一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7.2.2 内部治理 7.2.2.1 制度建设 行业协会(商会)应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 6 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等。7.2.2.2 计划制定 7.2.2.2.1 任届内应制定并落实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发展规划。7.2.2.2.2 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7.2.2.2.3 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或备案。7.2.2.3 机构管理 7.2.2.3.1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应符合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7.2.2.3.2 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应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7.2.2.3.3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不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设置党小组、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在社团中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2.2.4 会员管理 7.2.2.4.1 会员数量应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并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7.2.2.4.2 落实会籍管理制度。7.2.2.5 财务资产管理 7.2.2.5.1 行业协会(商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关财会制度及社团章程等相关规定。7.2.2.5.2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的规定。7.2.2.6 档案、证章管理 7.2.2.6.1 安排工作人员管理档案和证书。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7.2.2.6.2 印章使用符合制度要求,有使用记录。7.2.2.7 人员管理 7.2.2.7.1 实行岗位聘任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7.2.2.7.2 制定工作人员管理、任用、考核、培训制度等,并认真执行。7.2.2.7.3 落实工作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措施。DB35/T 13232013 7 7.2.2.8 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多种渠道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制度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及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情况等。7.2.3 工作绩效 7.2.3.1 提供服务 7.2.3.1.1 服务行业、会员 7.2.3.1.1.1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 6 次,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 24 次。7.2.3.1.1.2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交易会、展览会累计不少于 4 次。7.2.3.1.1.3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研讨会、交流会累计不少于 4 次。7.2.3.1.1.4 近三年组织相关培训或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2次。7.2.3.1.1.5 近三年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不少于 18 次。7.2.3.1.1.6 有内刊或会刊。7.2.3.1.1.7 建立网页、栏目、短信、彩信等信息服务平台。7.2.3.1.2 服务政府 7.2.3.1.2.1 近三年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协助政府开展决策、立法咨询和产业政策制定等累计不少于2 次。7.2.3.1.2.2 近三年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等累计不少于 2次。7.2.3.1.2.3 近三年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7.2.3.1.2.4 近三年有协助政府推荐名优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认定等。7.2.3.1.3 服务社会 7.2.3.1.3.1 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慈善捐赠、救助、扶贫等活动不少于 2次。7.2.3.1.3.2 近三年提供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职工技术培训服务等活动不少于 2 次。7.2.3.1.3.3 近三年开展行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活动不少于 2次。7.2.3.2 反映诉求 7.2.3.2.1 近三年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或组团投资谈判不少于 2 次。7.2.3.2.2 近三年代表本行业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总次数不少于 2 次。7.2.3.3 规范行为 7.2.3.3.1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7.2.3.3.2 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制度,并有效地组织实施。7.2.3.3.3 近三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纠正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和行业整体利益等相关活动累计不少于 2 次。7.2.3.4 行业覆盖率 7.2.3.4.1 会员数量占本行业统计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达到 50%以上。7.2.3.4.2 会员产值占本行业产值的比例达到 50%以上。DB35/T 13232013 8 7.2.3.4.3 近三年会员对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参与率年均达到 60%以上。7.2.3.4.4 近三年会费年均收缴率达 50%以上(对困难会员等实施会费减免的,减免部分视同已收缴)。7.2.4 社会评价 7.2.4.1 内部评价 7.2.4.1.1 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民主管理、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评价较好。7.2.4.1.2 理事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较好。7.2.4.2 外部评价 7.2.4.2.1 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较好。7.2.4.2.2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导班子、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较好。7.2.4.2.3 新闻媒体对行业协会(商会)及其活动进行过正面宣传报道,没有负面宣传或不好评价。7.2.4.2.4 近三年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总次数不少于 2 次。7.3 3A 级行业协会(商会)7.3.1 基础条件 7.3.1.1 法人资格 7.3.1.1.1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应符合章程规定。7.3.1.1.2 拥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7.3.1.1.3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7.3.1.1.4 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大于或等于注册资金。7.3.1.2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 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基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7.3.1.3 登记备案 7.3.1.3.1 行业协会(商会)需登记和备案的事项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和备案。7.3.1.3.2 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7.3.1.4 年度检查 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年检报告内容完整;连续三年年检结果无不合格的情况。7.3.2 内部治理 7.3.2.1 制度建设 DB35/T 13232013 9 行业协会(商会)应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 4 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等。7.3.2.2 计划制定 7.3.2.2.1 任届内应制定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发展规划。7.3.2.2.2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7.3.2.2.3 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或备案。7.3.2.3 机构管理 7.3.2.3.1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应基本符合社团章程规定。7.3.2.3.2 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应基本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7.3.2.3.3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不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设置党小组、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定期开展党员活动。7.3.2.4 会员管理 7.3.2.4.1 会员数量应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7.3.2.4.2 落实会籍管理制度。7.3.2.5 财务资产管理 7.3.2.5.1 行业协会(商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基本符合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关财会制度及社团章程等相关规定。7.3.2.5.2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应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的规定。7.3.2.6 档案、证章管理 7.3.2.6.1 安排工作人员管理档案和证书。7.3.2.6.2 印章使用符合制度要求,有使用记录。7.3.2.7 人员管理 7.3.2.7.1 实行岗位聘任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7.3.2.7.2 制定工作人员管理、任用制度、薪酬标准等。7.3.2.7.3 基本落实工作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措施。7.3.2.8 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多种渠道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组织机构等信息。7.3.3 工作绩效 7.3.3.1 提供服务 7.3.3.1.1 服务行业、会员 DB35/T 13232013 10 7.3.3.1.1.1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 3 次,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 18 次。7.3.3.1.1.2 近三年有举办或组织参加交易会、展览会。7.3.3.1.1.3 近三年有举办或组织参加研讨会、交流会。7.3.3.1.1.4 近三年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不少于 9 次。7.3.3.1.1.5 有内刊或会刊。7.3.3.1.2 服务政府 7.3.3.1.2.1 近三年有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协助政府开展决策、立法咨询和产业政策制定等。7.3.3.1.2.2 近三年有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等。7.3.3.1.3 服务社会 7.3.3.1.3.1 近三年有组织或参与慈善捐赠、救助、扶贫等活动。7.3.3.1.3.2 近三年有提供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职工技术培训等服务。7.3.3.1.3.3 近三年有开展行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活动。7.3.3.2 反映诉求 7.3.3.2.1 近三年有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或组团投资谈判。7.3.3.2.2 近三年有代表本行业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7.3.3.3 规范行为 7.3.3.3.1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7.3.3.3.2 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制度,并有效地组织实施。7.3.3.3.3 近三年有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纠正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和行业整体利益等相关活动。7.3.3.4 行业覆盖率 7.3.3.4.1 会员数量占本行业统计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达到 40%以上。7.3.3.4.2 会员产值占本行业产值的比例达到 40%以上。7.3.3.4.3 近三年会员对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参与率年均达到 50%以上。7.3.3.4.4 近三年会费年均收缴率达 40%以上(对困难会员等实施会费减免的,减免部分视同已收缴)。7.3.4 社会评价 7.3.4.1 内部评价 7.3.4.1.1 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民主管理、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评价一般。7.3.4.1.2 理事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一般。7.3.4.2 外部评价 7.3.4.2.1 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一般。DB35/T 13232013 11 7.3.4.2.2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导班子、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一般。7.3.4.2.3 新闻媒体对行业协会(商会)及其活动没有负面宣传或不好评价。7.3.4.2.4 近三年有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DB35/T 13232013 12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表 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表见表A.1。表A.1 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表 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任职资格符合章程规定 选举任职时年龄不超过70 岁;担任职务与章程规定相符;国家公职人员兼任社团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法定代表人未担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注:任一项不符合,此项0 分 5 法定代表人(10分)产生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23以上会员(或代表)出席会员大会,并获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注:任一项不符合,此项0 分 5 经费较充足,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100 万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60万元;县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40万元 10 经费充足,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30万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20万元;县级行业协会(商会)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15万元 8 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大于或等于注册资金 6 活动资金(10分)近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小于注册资金 0 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积100m2;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积60m2;县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 40m2,住所有产权或租赁手续齐全 10 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积50m2;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积40m2;县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面积30m2 8 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6 一、基础条件(130分)法人资格(45分)办公场所(10分)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0 DB35/T 13232013 13 表A.1(续)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5 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 4 配备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 3 办公设施(5分)无相应的办公设备 0 专职工作人员(10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 名(5 分),每增加 1 人加 1分,加满10分为止 10 应严格按照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或修改章程 5 章程制定程序(10分)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5 社团章程(20分)章程核准(10分)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 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任何一项未按规定办理减5分,减满10分为止)10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应在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后60日内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任何一项未按规定办理减1分,减满5为止)5 登记备案(10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30 日内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任何一项未按规定办理减1分,减满5为止)5 登记备案(20分)变更登记(10分)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发生变更,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任何一项未按规定办理减2分,减满10分为止)10 在规定时间内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 10 超过规定时间 2 个月内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 5 一、基础条件(130分)年度检查(45分)年检时间(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业务主管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 0 DB35/T 13232013 14 表A.1(续)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年检报告内容完整详实 5 年检报告内容完整 3 年检报告内容(5分)年检报告内容不完整 0 连续三年年检结果合格 30 两年年检结果合格,一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 26 一年年检结果合格,两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 22 连续三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 18 两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一年年检结果不合格 10 年度检查(45分)年检结论(30分)上一年度年检结果基本合格,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 5 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8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诚信自律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20 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6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等 16 制定管理制度不少于4项,包含会籍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制度等 12 有制定管理制度 5 制度建设(20分)管理制度(20分)未制定管理制度 0 任届内制定发展规划,并有效落实 5 任届内制定并落实发展规划 4 任届内制定发展规划 3 发展规划(5分)任届内未制定发展规划 0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内容详实,并有效落实 5 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4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3 年度工作计划(5分)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0 制定重大业务活动实施方案 3 二、内部治理(200分)计划制定(15分)重大业务活动a(5分)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时,应书面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或备案(任何一项重大业务活动没报告减1分,减满2分为止)2 DB35/T 13232013 15 表A.1(续)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的时限、条件和程序召开(任一项未按规定进行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会员(代表)大会(10分)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开展换届工作,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任一项未按规定进行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按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罢免(任一项未按规定进行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按章程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理事会、2 次常务理事会(任一项未按规定进行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任一项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20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任职资格符合章程规定(任何一个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减2分,减满5分为止)5 办事机构(5分)秘书处(办公室)按民主程序产生,并认真履行职责 5 监督机构(5分)监事或监事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并认真履行职责 5 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设立符合章程规定 5 冠所属社团名称,接受所属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5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15分)在所属社团的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5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不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应设置党小组、党建工作联络员等。5 党组织(5分)符合条件但未设立党组织或未设置党小组、党建工作联络员等 0 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在社团中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 定期开展党员活动 3 二、内部治理(200分)机构管理(65分)党员活动(5分)未开展党员活动 0 DB35/T 13232013 16 表A.1(续)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落实会籍管理制度 5 建立会员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数据 5 会员管理(15分)会员管理(15分)会员数量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5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并在30日内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执行会费收支公开制度 5 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5 明确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5 财务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5 财务管理(25分)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等需要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5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5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 财务资产管理(40分)会计核算(15分)单独设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 5 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档案 3 档案管理(5分)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 2 安排工作人员保管证书,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任一本证书不在有效期的减1分,减满3分为止)3 证书管理(5分)法人登记证书上墙,挂在办公室醒目位置 2 档案、证章管理(15分)印章管理(5分)印章使用符合制度要求,有使用记录 5 人员聘用(5分)实行岗位聘任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 岗位管理(5分)制定工作人员管理、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制度及薪酬标准,并认真执行。(任一项不落实的减1分,减满5分为止)5 二、内部治理(200分)人员管理(15分)福利措施(5分)落实工作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措施(任一项不落实的减1分,减满 5分为止)5 DB35/T 13232013 17 表A.1(续)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 总分值:1000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评估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计分栏 评估机构计分栏 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渠道公开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内容每少一项减2分,减满 5为止)5 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渠道公开协会商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制度和章程(公开内容每少一项减2分,减满5为止)5 信息公开(15分)信息公开(15分)通过网站、刊物、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渠道公开开展公益活动及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情况(公开内容每少一项减2分,减满5为止)5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12次 15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6次 12 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3次 9 行业调查、统计(15分)近三年开展行业调查或统计不少于1次 6 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36次 20 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24次 16 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18次 12 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9次 8 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3次 4 发布行业信息(20分)近三年发布行业信息不少于1次 2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交易会、展览会累计不少于3次 20 近三年举办或组织参加交易会、展览会累计不少于2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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