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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605.DB11/T 873-2021 食用玫瑰花生产技术规程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606.DB11/T 874-2020 杀虫灯使用技术规范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607.DB11/T 875-2017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滑雪场所 北京市体育局 608.DB11/T 880-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609.DB11/T 882-2012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610.DB11/883-2012 建筑弱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611.DB11/T 884-2012 公路护栏设置规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复审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612.DB11/T 885-2012 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613.DB11/T 886-2012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614.DB11/T 887-2012 设施 西瓜蜜蜂授粉 技术规范 北京市 园林绿 化局 615.DB11/T 888-2012 菜田有机废弃物无害 化 处 理技术规范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616.DB11/T 889.1-2012 文物 建筑 修缮 工程 操作 规程 第 1部分:瓦石作 北京市 文物 局 617.DB11/T 889.2-2013 文物 建筑 修缮 工程 操作 规程 第 2部分:北京市 文物 局 ICS 03.220.20 A 18 备案号:34556-20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844 2012 公路护栏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Highway Barrier 2012-06-14发布 2013-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884 201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2 5 路基护栏.2 5.1 路侧护栏.2 5.2 中央分隔带护栏.3 5.3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4 6 桥梁护栏.5 6.1 设置原则.5 6.2 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5 6.3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5 7 护栏过渡段.6 7.1 设置原则.6 7.2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6 DB11/884 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 5.1.1.1、5.1.2、5.2.2.1、5.2.2.2、6.1.2、6.2.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标准 主 要起草 人:徐君、张新海、仝进、李鑫、刘纯、刘立勇、俞宏熙、陆旭明、马治 国、侯德藻、周志伟、李世华、温竹安、刘保卫、王成虎、李勇。DB11/884 2012 1 公路护栏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公路路基护栏、桥梁护栏及护栏过渡段的设置要求。本标准适用 于新建、改建 和 扩建 公路的护栏设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适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用 于 本文件。JTG B01 公路 工程 技术标准 JTG D81 公路交通 安全 设施设计规范 JT/T 281 公路 波形 梁 钢 护栏 3 术语和定义 JTG B01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以 及 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 本文件。3.1 护栏过渡段 transition section of barrier 将两种不同结 构型式 或不同 防撞等级的护栏 连接成为整体并 实 现结 构和 刚度逐渐 过渡的 专 用 结 构 段。3.2 连续下坡路段 continous downgrade 相对高 差 为 200 500m时,平均纵坡大 于 5.5%的路段;相对高 差大 于 500m时,平均纵坡大 于 5%的路段;任意 连 续 3km的 平均纵坡大 于 5.5%的路段。3.3 小半径平曲线 small radius horizontal curve 圆曲线半径小 于 等 于 JTG B01规定的一般 值。3.4 连续小半径平曲线 continous small radius horizontal curve 连 续 有 三个 或 三个 以 上圆曲线半径小 于 等 于 JTG B01规定的一般 值,且当 相 邻曲线 为同 向曲线时,曲线间直线长 度 小 于 等 于 6倍 设计 速 度,当 相 邻曲线 为 反向曲线时,曲线间直线长 度 小 于 等 于 2倍 设计 速 度 的路段。DB11/884 2012 2 4 一般要求 4.1 公路护栏的分级及防撞等级的 主 要技术 指 标 应 符合表 1规定。表 1 护栏防撞等级 等级 碰 撞 车速 km/h 车辆质量 t 碰 撞 角 度 碰 撞 加速 度 m/s2 碰 撞 能量 kJ B 100 1.5 20 200 40 10 20 70 A、Am 100 1.5 20 200 60 10 20 160 SB、SBm 100 1.5 20 200 80 10 20 280 SA、SAm 100 1.5 20 200 80 14 20 400 SS 100 1.5 20 200 80 18 20 520 注:碰 撞 加速 度 指碰 撞过 程 中,车辆重心处 所 受冲击加速 度 10 ms间 隔 平均值 的 最 大值,为 车 体 纵向、横向 和 铅直加速 度 的 合 成 值。4.2 在综合 分 析 道路 线 形、设计 速 度、运 行速 度、交通 量 和 车辆 构 成 等 因素 的基 础上,需 要 采 用的护 栏 碰 撞 能量低 于 70 kJ或高于 520 kJ时,应进 行特殊 设计。4.3 本标准 未 提及的要求 均 应 符合 JTG D81的规定。5 路基护栏 5.1 路侧护栏 5.1.1 设置原则 5.1.1.1 除 JTG D81中规定的路段 外,凡 符合 下列 情况之 一,应 设置路侧护栏:a)二 级及 以 上 公路 边坡坡 度 和路 堤 高度 在 下 图 的 及 区方格阴影 范围 之内 的路段;三、四 级公路 边坡坡 度 和路 堤 高度 在上图 的 区方格阴影 范围 之内 的路段;b)路侧 15 m范围 内(路 堤坡脚 起 向外 的 距离)与铁 路 并 行,车辆驶 出路 外后 有可 能跌落在铁 路上 引 发二次 事故 或 导致 铁 路交通中 断 的路段;c)高 速 公路、一级公路 互 通式 立 交出口 匝 道 三角 带及 匝 道 小半径平曲线外 侧;d)公路 沿 线小半径平曲线 或连 续小半径平曲线外 侧路段;e)公路 沿 线 连 续 下 坡 路段;f)车辆驶 出路 外 有可 能 造 成 重大 事故 的路段。5.1.1.2 除 JTG D81中规定的路段 外,凡 符合 下列 情况之 一,宜 设置路侧护栏:a)二 级及 以 上 公路 边坡坡 度 和路 堤 高度 在上图 的 区 范围 之内 的路段;b)三、四 级公路 边坡坡 度 和路 堤 高度 在上图 中 区方格阴影 范围 之内 的路段;c)车辆驶 出路 外 有可 能 造 成 一般 或 重大 事故 的路段。DB11/884 2012 3 图 1 边坡坡度、路堤高度与设置护栏的关系 5.1.2 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5.1.2.1 车辆驶 出路 外 有可 能 造 成 的交通 事故 的 严 重 程度 与 交通 量、道路的 曲线半径、下 坡坡 度 等 因素 有 关,应 综合 各 种 因素与 技术条件,按 表 2的规定选 取 路侧护栏的防撞等级。表 2 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 设计 速 度 km/h 高 速 公路 一级 公路 二 级 公路 三 级 公路 四 级 公路 120 100、80 60 80 60 40 30 20 需 设置护栏的一般路段 A B 边坡 高 7 m以 上(边坡坡 率 小 于或 等 于 1:1.5)或 靠近跨 线 桥 墩 等构造 物 前 30 m SB A 边坡 高 7 m以 上,边坡 陡峭(边坡坡 率 大 于 1:1.5)或 临河、湖 路段 或 车辆 越 出路 外 可 能发 生 单 车特大 事故 或 二次重大 事 故 路段 SA SB A 路侧 15 m范围 内(路 堤坡脚 起 向外 的 距离)与铁 路 并 行,车辆驶 出路 外后 有可 能 导致 铁 路交通中 断 的路段 或 途经水资源 保 护 区 路段 或 车辆 越 出路 外 可 能发 生 二次特大 事故 的路段 SS SA SB 5.1.2.2 凡 符合 下列 情况之 一,应 在表 2的基 础上 提 高 1个 护栏防撞等级。a)公路 沿 线小半径平曲线 或连 续小半径平曲线外 侧路段;b)公路 沿 线 连 续 下 坡 路段。5.2 中央分隔带护栏 DB11/884 2012 4 5.2.1 设置原则 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原则 应 满足 JTG D81的 有 关 规定。5.2.2 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5.2.2.1 根据 道路等级和道路 线 形 等条件,应 按照 表 3的规定选 取 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国 家高 速 公路及国道公路 沿 线 中央分隔带护栏,应 在表 3的基 础上 提 高 1个 护栏防撞等级。表 3 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 设计 速 度 km/h 高 速 公路 一级公路 120 100 80 60 需 设置护栏的一般路段 或立 交 匝 道 Am 小半径平曲线 或 靠近跨 线 桥 墩 等构造 物 前 30 m 或 车辆 可 能发 生 单 车特大 事故 或 二次重大 事故 的路段 SBm 车辆 可 能发 生 二次特大 事故 路段 SAm SBm 5.2.2.2 国 家 高 速 公路及国道公路 沿 线 中央分隔带护栏,应 在表 3的基 础上 提 高 1个 护栏防撞等级。5.2.2.3 其 它货 运交通 量 较 大 的 高 速 公路 沿 线 中央分隔带护栏,宜 在表 3的基 础上 提 高 1个 护栏防撞 等级。5.2.2.4 一级公路 以下 且车 道 数 大 于 双 向 4车 道的公路,其 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 宜 按一级公路 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适用条件 进 行 选 取。5.3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 5.3.1 根据 碰 撞 后 的 变 形程度,护栏 可 分 为刚 性护栏、半 刚 性护栏和 柔 性护栏。其主 要 代 表 型式分 别 为 混凝土 护栏、波形 梁护栏和 缆索 护栏。各 等级路基护栏型式 见 表 4。表 4 各等级路基护栏型式 护栏级 别 型式 B 缆索 护栏:5根索 两波形 梁 钢 护栏:3 mm板厚,114立 柱,4E/2B柱 距 A 缆索 护栏:6根索 A、Am 两波形 梁 钢 护栏:4 mm板厚,140立 柱,4E/2B柱 距 混凝土 护栏 SB、SBm 三 波形 梁 钢 护栏:4 mm板厚,方 管 立 柱,4E/2B柱 距 混凝土 护栏 SA、SAm 三 波形 梁 钢 护栏:4 mm板厚,方 管 立 柱-89横 梁,2E/1B柱 距 混凝土 护栏 SS 三 波形 梁 钢 护栏:4 mm板厚,方 管 立 柱-89横 梁,2E/1B柱 距 混凝土 护栏 注:E-埋植 于 土 中;B-埋植 于 混凝土 中。DB11/884 2012 5 5.3.2 中央分隔带护栏 宜 采 用 混凝土 护栏型式。5.3.3 在 迎 交通 流 方向 的 危险 三角 地 带范围 应 设置 缓 冲 设施,缓 冲 设施 可 采 用公路防撞 桶 或 防撞 垫。5.3.4 隧 道出 入 口 靠 路基段一侧的 16 m范围 内 波形 梁 钢 护栏 立 柱 间距 应 减 半。6 桥梁 护栏 6.1 设置原则 6.1.1 桥梁护栏的设置 应 满足 JTG D81的 有 关 规定。6.1.2 高 速 公路 沿 线 立 交 匝 道桥梁的 两 侧 应 设置桥梁护栏。6.1.3 对于 单 幅 桥 或两 幅 间 仅 设 沉降缝、且 桥 面板 有 足够 的 强 度 的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 宜参 照路基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设计。6.2 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6.2.1 应 根据 桥梁 高度、桥 下 水深 等条件,按 表 5的规定选 取 桥梁护栏的防撞等级。表 5 桥梁 护栏防撞等级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 设计 速 度 km/h 高 速 公路 一级公路 二 级公路 三、四 级公路 120 100,80 60 80,60 40,30,20 桥梁 高度 小 于 6 m,且 桥 下 水深 小 于 2 m或 无水 SB A A B 桥梁 高度 6 m 20 m,或 桥 下 水深 大 于 2 m 或 跨越 一级公路 或人 流密集 区 或 车辆驶 出桥 外 有可 能 造 成 重大 事故 或 特大 事故 SA SB SB A 桥梁 高度 大 于 20 m或 跨越 高 速 公路 跨越水库、油库、电站 或 车辆驶 出桥 外 有可 能 造 成 二次重大 事故 或 二次特 大 事故 SS SA SA SB 注:二 级及 以 上 等级公路 小 桥、通道、明 涵 的护栏防撞等级 宜 与 相 邻 的路基护栏 相同。6.2.2 因 桥梁 线 形、运 行速 度、桥梁 高度、交通 量 和 车辆 构 成 等 因素 易 造 成 更严 重碰 撞 后 果 的路段,应 在表 5的基 础上 提 高 护栏的防撞等级。6.2.3 临近 或 跨越 有 特殊 防护要求的路段,桥梁护栏 应 确 定 特殊 的 碰 撞条件 并进 行特殊 设计。6.3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 各 等级桥梁护栏型式 见 表 6,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 应 满足 JTG D81的 有 关 规定。表 6 各等级 桥梁 护栏型式 护栏级 别 型式 B 金属 梁 柱 式护栏 钢 筋混凝土 梁 柱 式护栏 A 金属 梁 柱 式护栏 DB11/884 2012 6 表 6 各等级 桥梁 护栏型式(续)护栏级 别 型式 A 钢 筋混凝土 梁 柱 式 或 墙 式护栏 组 合 式护栏 SB 金属 梁 柱 式护栏 钢 筋混凝土墙 式护栏 组 合 式护栏 SA 金属 梁 柱 式护栏 钢 筋混凝土墙 式护栏 组 合 式护栏 SS 金属 梁 柱 式护栏 钢 筋混凝土墙 式护栏 组 合 式护栏 7 护栏 过渡段 7.1 设置原则 7.1.1 结 构 刚度或 防撞等级 不同 的 两种 护栏 相 衔 接 时,应 设置护栏过渡段。7.1.2 护栏过渡段 应 设置 于结 构 刚度 较 低 或 防撞等级 较 低 的护栏范围 内。7.1.3 护栏过渡段 应 使 所 衔 接两种 护栏的 刚度、高度、横 断面 型式和 横 断面 位置 逐渐 过渡,同 时 应 兼 顾 两种 护栏 外 观 的 连 续、美观。7.2 型式选择及构造要求 7.2.1 护栏过渡段 与 相 邻 护栏的 连接 强 度应不 低 于 过渡段 自身 结 构 之间 的 连接 强 度。7.2.2 波形 梁护栏和 混凝土 护栏的 衔 接 处,或 者 波形 梁护栏和梁 柱 式型 钢 护栏的 衔 接 处,宜 采 用 波形梁护栏 结 构 且 刚度渐 变 的 形 式过渡。7.2.3 不同 类 型 混凝土 护栏的 衔 接 处,宜 采 用 混凝土 结 构 渐 变 的 形 式过渡。7.2.4 两种 护栏 迎 撞 面 不 在 同 一 横 断面 位置 时,应 通过护栏过渡段 进 行 渐 变 处 理,渐 变 偏 角 不 大 于 2。7.2.5 护栏过渡段 长 度不 宜 小 于 10 m。7.2.6 护栏过渡段 采 用 波形 梁 钢 护栏 形 式 时,过渡段的 波形 梁中 心 高度 宜 与 相连接 的 波形 梁 钢 护栏中心 高度 一 致。7.2.7 护栏过渡段 采 用 波形 梁 钢 护栏 形 式 且 过渡段 钢立 柱 采 用 打 入 式 时,其 打 入深 度应不 小 于相 邻 波形 梁护栏的 钢立 柱 打 入深 度。7.2.8 护栏过渡段 所 采 用 钢 构件的 材料、紧固 件和防 腐 处 理 等技术要求 应 符合 JT/T2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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