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27.010 F 01 备案号:38217-20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009 2013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novation in district heating system 2013-07-24发布 2013-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009 201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查勘评估.2 4.1 一般规定.2 4.2 锅炉房查勘.3 4.3 室外管网查勘.4 4.4 热力站查勘.4 4.5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查勘.5 4.6 供热系统综合评估.5 5 方案制定.6 5.1 一般规定.6 5.2 锅炉房的改造方案.6 5.3 室外管网的改造方案.7 5.4 热力站改造方案.7 5.5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改造方案.7 6 施工验收.8 6.1 一般规定.8 6.2 自动化仪表.8 6.3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8 6.4 水力平衡装置.9 6.5 热量计量装置.9 6.6 技术资料归档要求.9 7 效果评价.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供热集中控制系统.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锅炉集中控制系统.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气候补偿技术.18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分时分区控制技术.2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烟气冷凝热回收技术.2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水泵风机节电技术.23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管网水力平衡技术.24 DB11/T 1009 2013 II 附录 H(资料性附录)锅炉房 运行状况及相关参数调 查表.28 DB11/T 1009 2013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 的规 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 管 理委员会提出并 归 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 管 理委员会组织实 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城 建 科 技 促进会、泛华 建 设 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供热 协会、北京市 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硕人 时 代科 技 有限公司、北京华远意通 供热 科 技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建筑技术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丹佛斯 自动控制 有限公司、北京希克斯科 技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阿克姆 热 能科 技 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中 通诚益科 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熙泰(北京)科 技 有限公司、北京市 自动化系统 成套工 程公司、北京 中 竞同创能源环境 技术 有限公司、北京晟龙世纪科 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中 科天 一环境 技术 有限公司。本标准主 要 起草人:鲁丽萍、刘 慧敏、史登峰、郭维圻、赫迎秋、孙作亮、葛斌斌、刘 荣、刘 兰斌、赵长春、张寒晶、蔡波、吴修所、陈 天 雪、李旭刚、林秀麟、王魁吉、赵江滔、张森栋、尹强、董景俊、徐洪亮。DB11/T 1009 2013 1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的查勘评估、方案制定、施工验收 及 效果评价。本标准 适 用 于以 区 域 锅炉房、热电 联产 热力站 为 热 源 的 既 有 民 用建筑集中供热系统的节 能 改造工程,其它形式 热 源 的集中供热系统的节 能 改造工 程 可 参照 执 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 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B 4208 外 壳防护等级(IP代 码)GB 7251.1 低压 成套开关设 备 和控制 设 备 第 1部 分:型 式 试 验和 部 分 型 式 试 验 成套设 备 GB 7251.2 低压 成套开关设 备 和控制 设 备 第 2部 分:对 母线干线 系统(母线槽)的 特殊 要求 GB 7251.3 低压 成套开关设 备 和控制 设 备 第 3部 分:对 非专业 人员 可 进 入场地 的 低压 成套开关设 备 和控制 设 备 配 电 板 的 特殊 要求 GB 7251.4 低压 成套开关设 备 和控制 设 备 第 4部 分:对 建筑工 地 用 成套设 备(ACS)的 特殊 要求 GB/T 12668.2 调 速 电气 传 动系统 第 2部 分:一般要求 低压 交流变频 电气 传 动系统 额 定 值 的规定 GB/T 14549 电 能 质 量 公 用电网 谐 波 GB/T 23483 建筑物围 护 结构传 热系 数及 采 暖供热量 检测 方 法 GB 50041 锅炉房 设 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规范 GB 50131 自动化仪表工 程 施工 质 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 械 设 备 安 装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 通 用规范 GB 50242 建筑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工 程 施工 质 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 风 与空 调 工 程 施工 质 量验收规范 GB 50738 通 风 与空 调 工 程 施工规范 GB 50273 锅炉 安 装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 缩 机、泵 安 装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规范 GB 50411 建筑节 能 工 程 施工 质 量验收规范 CJ 128 热量表 CJJ 28 城 镇 供热管网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规范 JGJ/T 132 居住 建筑节 能 检测 标准 JGJ/T 154 民 用建筑 能 耗 数 据采 集 标准 JGJ 173 供热计量技术规 程 JGJ 176 公 共 建筑节 能 改造技术规范 JGJ/T 177 公 共 建筑节 能 检测 标准 DB11/510 公 共 建筑节 能 施工 质 量验收规 程 DB11/T942 居住 建筑供热计量施工 质 量验收规 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 文件。3.1 供热集中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control system in heating DB11/T 1009 2013 2 由 监 控中 心、现场 控制 器、传感器、执 行 器 和 通 信 系统 组成,可对 区 域 锅炉房和热电 联产 热力站供热系统的热 源、管网、热力站 及 用 户 的供热 参数 自动 采 集,集中 远程 监测,根据需 求 负荷变 化自动 调 节供热量,保障 供热系统的节 能、安全 运行 为 目 的的系统。3.2 锅炉房集中控制系统 central boiler control system 在 锅炉 配 套 的 原 有 控制系统 基础上,针 对 供热系统 特点 所 设 置的自动 优 化 运行 的控制和热量 调 节系 统。3.3 气候补偿技术 outdoor reset control 根据 室外气 象条 件和室内 温度,自动 调 节供热量的技术,又称 供热量自动控制技术。3.4 分时分区控制技术 zone control system 根据 建筑物的供暖 需 求和用热规 律,分区 域、分时 段 对 建筑物供热 参数 自动控制的技术。3.5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 heat recovery by flue gas condensation 在 锅炉烟 道 中 加 装的回收烟气 显 热和 潜 热的热 交换 装置。3.6 锅炉负荷率 ratio of boiler load 锅炉 实 际 运行 功率与额 定 功率 的 比值。3.7 分布式水泵供热系统 distributed pumps heating system 同 一供热系统内,在若干 热力站(或 热用 户)处 设 置 二 级 循 环 水泵的供热系统。3.8 节能率 energy saving ratio 评价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效果的 指 标 之 一,等于 节 能 改造 后 的 单位 供暖 面积减 少 的 能 耗与 节 能 改造前 单位 供暖 面积 的 能 耗比值。3.9 水力失调度 degree of hydraulic misadjustment 在 集中热水供暖系统 运行 中,室外管网、热力 入 口、建筑物 入 口 处循 环 水 流 量的 检测值与 设 计 流 量 的 比值。3.10 管网输送效率 ratio of pipeline carrying 各 热力站 输 入 热量 之 和 与 锅炉房 输 出 热量 之比 为 一 次 管网 输送 效 率;各 建筑物热力 入 口 输 入 热量 之和 与 热力站 输 出 热量 之比 为 二 次 管网 输送 效 率。3.11 水力平衡阀 hydraulic balancing valve 具 有 良好 流 量 调 节 特 性、开 度显 示 和 开 度 限 定 功 能、可以 在现场 通 过 和 阀体连接 的 专 用仪表 测 量 流 经阀门 流 量的 手 动 调 节 阀门,简 称 平衡 阀。DB11/T 1009 2013 3 4 查勘评估 4.1 一般规定 4.1.1 供热系统 在 进行 节 能 改造工 作 之 前,应 查 阅 相关 的 设 计 图纸、竣 工 图纸、技术资料、系统 运行记 录,对既 有 供热系统 进行 节 能 查勘评估,包括:锅炉房、热力站、室外管网、建筑物内供暖系统。4.1.2 当 系统 运行 记 录 不 能 满足 查勘评估要求时,应 进行 必 要的供热系统节 能 检测。锅炉房、室外管网、热力站、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的 各项 参数及 建筑物围 护 结构传 热系 数 等 的 检测 应 符 合 GB/T 23483、JGJ/T 132、JGJ/T 154、JGJ 176、JGJ/T 177的规定。4.2 锅炉房查勘 4.2.1 节 能 改造前 应 查 阅 以下 资料:锅炉房内供热系统 图纸;供热系统 历年 维修 改造资料;相关设 备 技术 参数 和 近(12)年 的 运行 记 录;锅炉房的 设 备 配 置、供热范围、供热 面积、用热 单位 类 型、供热系统 类 型 及 系统 划 分 情 况、投 入 运行 时 间 及 供暖 期 供热 天数;近(12)年 的 燃 料、电、水 等 能源 消 耗 情 况;其 他 必 要的资料。4.2.2 锅炉房 设 备 配 置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锅炉 及 配 套 辅 机 型 号、台 数、设 计 燃 料 种类、额 定 参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锅炉房供热系统,包括 系统 连接 形式,分区 情 况 等;锅炉 余 热回收装置;供热量 调 节装置。4.2.3 核算 锅炉效 率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燃 料热 值、煤 质 工 业 分 析报告;锅炉房 设 计热 负荷 及设 计供热 运行参数;锅炉 年 平 均 运行 小 时 数;过剩 空 气系 数 和 排 烟 温度;热回收 设 备 的 使 用效果;供回水 温度、供热量;锅炉实 际 运行 效 率 的 核算。4.2.4 循 环 水泵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循 环 水泵 额 定 参数、台 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循 环 水泵 实 际 运行 流 量、扬 程及 输 入功率;循 环 水泵 实 际 运行 效 率 的 核算。4.2.5 补水定 压 设 备、水 处 理设 备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补水泵 额定 参数、台 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补水定 压 方 式、定 压 参数,补水量 记 录;水 处 理 设备、除氧 设 备 类 型、额 定 参数、容 量、效 率;补水、炉水 及 一、二 次 循 环 水水 质;补水箱的类型、容量及液位测量方式;补水计量设备、类型。4.2.6 供 配 电系统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变 压 器负 载 率、电动机、仪表、电 器 元 件 运行状况;供 配电系统 容 量 及 结构:用电 设 备 的 额 定 功率、实 际 运行 的 耗功率;用电分 项 计量 情 况;无 功 补偿 情 况:提 高 用电 设 备 功率 因 数 的 措 施、无 功 补偿的 调 节方 式;电 能 质量 情 况:三 相 电 压不 平衡 度、功率 因 数。4.2.7 燃 料 消 耗 量、热量计量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燃 料计量方 式 及 计量 设 备;供热量计量方 式 及 计量 设 备。4.2.8 供热系统自动 调 节控制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DB11/T 1009 2013 4 锅炉控制方 式;供热量 调 节方 式;设 备 进出口、供回水 总 干 管、集分水 器 各支路 等 阀门 仪表 配 置。4.3 室外管网查勘 4.3.1 节 能 改造前 应 查 阅 以下 资料:室外管网 图纸;历年 维修 改造资料;近(12)年 的 运行 记 录。4.3.2 节 能 改造前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室外管网 现 状,应包括:一、二 次 管网 布 置、管 径,敷 设 方 式,补偿 器 设 置,井 室 状况,调 控 阀门 设 置,保温 状况,投 入 使 用时 间,热力站、建筑物分 布情 况 等;一、二 次 室外管 道、阀门严密 性,阀门 工 作 状况。4.3.3 节 能 改造前 宜核算 一、二 次 管网水力 失 调 度。4.3.4 节 能 改造前 宜核算 一、二 次 管网 输送 效 率。4.4 热力站查勘 4.4.1 节 能 改造前 应 查 阅 以下 资料:热力站内供热系统的 设 计 图纸 及 竣 工 图纸;热力站内供热系统 历年 维修 改造资料;相关设 备 技术 参数 和和 近(12)年 的 运行 记 录;热力站内 设 备 配 置、供热范围、供热 面积、用热 单位 类 型、供热系统 类 型 及 系统 划 分 情 况、投 入 运行 时 间;近(12)年 的热量、电、水 等 能源 消 耗 情 况;其 他 必 要的资料。4.4.2 热力站 设 备 配 置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热力站 连接 形式;换 热 器型 号、台 数、额 定 参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热力站 设 计热 负荷 及设 计供热 运行参数,换 热 设 备 与 热 负荷 的 匹 配 情 况;热力站站内热力管 道 及设 备 保温 状况。4.4.3 热力站 运行参数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一、二 次 供回水 温度、压 力;换 热 器 热 交换 量;换 热 设 备 工 作 状况;换 热 器 的 换 热性 能。4.4.4 循 环 水泵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循 环 水泵 额 定 参数、台 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循 环 水泵 实 际 运行 流 量、扬 程及 输 入功率;循 环 水泵 实 际 运行 效 率 的 核算;循 环 水泵 变频 措 施;增 压 泵 配 备 情 况。4.4.5 二 次 水补水定 压、水 处 理设 备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补水泵 额 定 参数、台 数、生 产 厂家、投 入 运行 时 间;补水定 压 方 式、定 压 参数,补水量 记 录;水 处 理设 备、额 定 参数、容 量、效 率;补水、二 次 水水 质;补水 箱 的 类 型、容 量 及 液 位 测 量方 式;补水计量 设 备、类 型。4.4.6 热力站供 配 电系统 现场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供 配 电系统 容 量 及 结构:用电 设 备 的 额 定 功率、实 际 运行 的 耗功率;用电分 项 计量 情 况;无 功 补偿 情 况:提 高 用电 设 备 功率 因 数 的 措 施、无 功 补偿的 调 节方 式;DB11/T 1009 2013 5 接 地 方 式。4.4.7 热力站供热量计量装置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热量计量装置 及 计量 记 录;除热量表外的流量计量设备、类型、计量记录;热力入口供热量的检测方法应符合 JGJ/T 132的规定;供热量计量仪表的电源应为不间断电源。4.4.8 热力站自动 调 节控制系统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监测 及 自动 调 节控制 设 备;气候补偿、分时分区控制技术;循 环 水泵 调 节控制方 式;定 压 补水控制方 式。4.5 建 筑物内 供 暖 系统查勘 4.5.1 节 能 改造前 应 查 阅 以下 资料: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的 相关设 计,竣 工 图纸;历年 维修 改造 记 录;建筑物 类 型 及 建 设 年 代、围 护 结构保温 状况,必 要时 可对 外 墙 的 传 热系 数进行 检测。4.5.2 供热计量方 式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供热量 结 算 点 设 置 位 置 及 热量表 类 型、型 号、数 量、生 产 厂家、通 信 方 式、投 入 运行 时 间;用 户 供热计量方 式。4.5.3 建筑物热力 入 口 查勘:建筑物热力 入 口 的 数 量、位 置,空 间大小 和 环境状况;建筑物热力 入 口 的 阀门,监测 仪表,旁 通 管 等 设 备 仪表的 配 置 情 况;建筑物热力 入 口 的计量和 调 控方 式、安 装 条 件。4.5.4 建筑物内 户 用 共 用供热管 道 竖井 应 进行 计量装置 安 装 条 件的查勘。4.5.5 建筑物供暖系统 及 室内热 环境 应 查勘 以下 项 目:建筑物供暖系统 形式、室内 散 热 设 备 类 型 及 不 同 类 型 所 占 比 例;建筑物室内供暖 设 计 温度,实 际温度:用 户测温 记 录;室 温 调 节方 式;建筑物内水平、垂直 热力 失 调 情 况。4.6 供热系统 综合 评估 4.6.1 供热系统综合评估 报告 应 在 查勘 基础上 完 成,内 容 应包括:供热系统 概述,节 能 技术 应 用 情 况,供热 质 量 情 况,运行 效 率,调 节控制水平,能 耗 水平,节 能 潜 力分 析,节 能 改造建 议 等。4.6.2 供热系统的供热 质 量 应 根据 下列 参数进行 评估:建筑物室内 温度;不 同 室外 温度 对应 的锅炉房、热力站供回水 温度,循 环 水 流 量;用 户 供热量计量和室 温 调 控 实 施 情 况。4.6.3 供热系统的 运行 效 率 及调 节控制水平 应 依 据 下列 参数进行 评估:锅炉 运行 效 率、热力站的 换 热性 能;室外管网 输送 效 率、日 平 均 补水 率;供热系统供热量、温度、压 力、流 量 等 参数及调 节控制水平、室外管网水力 失 调 度;相关 指 标 见 表 1和表 2。表 1 供热锅炉 最低日 平 均运行 效率 参考值 锅炉 类 型 燃 料 种类 锅炉额定容量 MW 0.7 1.4 2.8 4.2 7.0 14.0 28.0 燃煤 烟煤 70%70%71%71%72%72%72%73%73%73%燃油、燃气 86%87%87%88%89%90%90%DB11/T 1009 2013 6 表 2 供热系统 其它相关指 标 参考值 序号 节能查勘评估项目 合格指标 1 一次网补水率(%)0.5 2 二次网补水率(%)1 3 室外管网输送效率 0.9 4 循环水泵运行效率(%)0.9*额定效率 5 室外管网水力 失 调 度 0.9 1.2 6 室内温度()Ta-2 Ta+1 a T为 室内供暖 设 计计 算 温度。4.6.4 供热系统 能 耗现 状 评估 应包括以下 内 容:供暖 期 总 供热量 以 及 对应 的 总 供热 面积;供暖 期 能源 总消 耗 量:燃 料(标准 煤、燃 气、燃 油)、热量、水量、电量;单位 面积 的 能源 消 耗 量:燃 料(标准 煤、燃 气、燃 油)、热量、水量、电量;单位 供热 量的能源 消耗 量:燃 料(标 准 煤、燃气、燃油)、水量、电量。4.6.5 在 评估中 可对 设 备 利 用 率 和系统 运行 经 济 性 进行 分 析。4.6.6 供热系统节 能 潜 力分 析 及 节 能 改造建 议 应包 含 下列 内 容:节 能 潜 力分 析;节 能 改造建 议。4.6.7 对 供热 企 业 人员及相关 制 度 的评估 应包 含 下列 内 容:主 要技术 岗 位 的 专业 工 作 资 历,如:司 炉工、电工、水 处 理 工、管网 运行 工、热力站 运行 工 等;主 要 设 备 的 维修 保 养 制 度;如:锅炉、燃 烧 机、水泵、阀门、管 道 补偿 器、换 热 器、自动控制装置、水 处 理设 备等;档案资料的管 理 情 况;锅炉、相关 压 力 容 器 等 设 备 例 行 年 度检测、定 期 检测 制 度;在“供热系统综合评估 报告”内 可 根据 节 能 改造 需 要,对 技术 人员 的 配 备 提出 建 议。5 方案制定 5.1 一般规定 5.1.1 供热系统的节 能 改造工 程实 施范围 应以 一 个 集中供热系统 或 建筑 小 区 为 单位进行。实 施建筑围护 结构 节 能 改造 应 同 步 进行 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5.1.2 锅炉房、室外管网、热力站 及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节 能 改造方案 应 根据 供热系统综合评价 报告 制 定,并 应包括以下 内 容:方案 说明:项 目 概述、节 能 技术 应 用、供热计量、节 能 效果 预 测 和 经 济 效 益 分 析;设 计 图纸;设 计计 算 书。5.1.3 节 能 改造 后 的供热系统,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 应 采 用热量 测 量装置 加 以 计量 监测。5.1.4 改造方案的 预 期 节 能 率 宜大 于 15%。5.1.5 供热系统的节 能 改造工 程 应 采 用 成 熟 的节 能 技术,采 用的锅炉、换 热 设 备、水泵 等 设 备 的 能 效 等级应 符 合 现 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5.1.6 供热 面积 大 于 106 或 热力站 数 量 大 于 10个 的供热系统,宜 设 置供热集中控制系统,供热集中控制系统的 功 能及 控制 参数参 见 附录 A。5.2 锅炉房 的 改造方案 DB11/T 1009 2013 7 5.2.1 锅炉房 应 有 燃 料计量装置。燃煤 锅炉计量 应 实 现 整车 过 磅 计量,同 时 宜 设 置 皮带 计量、分炉计量,达到 场 前,带 前,炉前 三 级 计量。燃 气(油)锅炉的气(油)量 应 安 装 连 续 计量装置 并实 现 分炉计量。5.2.2 燃煤 锅炉房 单 台 容 量 大 于 或 等于 7MW(10t/h)、燃 气(油)锅炉房 有 两 台 以 上 锅炉 同 时 运行时,宜 设 置锅炉集中控制系统,锅炉集中控制系统 参 见 附录 B。5.2.3 锅炉房 直 供系统改造 应 符 合 下列 规定:当各 主 要 支路 阻 力 差异较 大 时,宜 改造 成 二 级 泵系统;当 锅炉 出口 温度与 室内供暖 末端 设 计 参数 不 一 致 时,宜 改造 成 混 水供热系统;当 供热范围 较 大,室内供暖 末端 水力工 况 失 调 较 大 时,宜 改造 成 锅炉房 间接 供热系统。5.2.4 燃 气(油)锅炉房 应 根据 供热系统的 调 节 模 式、锅炉 燃 烧 控制方 式 采 用气候补偿技术,气候补偿技术的 使 用范围 及 功 能 要求 见 附录 C。5.2.5 同 一供热系统中,存 在 用热 需 求 不 同 的热用 户,在 不 同 的供暖时 间 内 可以 按 不 同 的 温度 进行 供 暖,应 采 用分时分区控制技术 进行 节 能 改造。分时分区控制技术的 应 用 见 附录 D。5.2.6 燃 气(油)锅炉 宜 根据 锅炉 类 型、锅炉房 场地 和 燃 烧 器 类 型 等 条 件 采 用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 应 满足 耐腐蚀 和锅炉系统 寿命 要求;应 能 满足 锅炉系统 在原 动力 下 安全 运行。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的 设 置 及 选 型 见 附录 E。5.2.7 当 供热系统 由 一 个 区 域 锅炉房和 多个 热力站 组成 时,宜 采 取 分 布 式 水泵供热系统。5.2.8 容 量 不 小 于 7MW燃煤 锅炉 鼓、引风机 应 配 备 调 速 装置,变频 装置技术 见 附录 F。5.2.9“单 级 火”调 节的 燃 气(油)锅炉,燃 烧 机 宜 改造 为 多 级 分 段 式 或比 例 式 调 节方 式。5.2.10 循 环 水泵改造 应 符 合 以下 规定:当 循 环 水泵 实 际 运行 效 率 不 符 合表 2的规定时,应 更 换 水泵 或加变频 装置。循 环 水泵 进行 变频改造时,应 在 工 频 工 况 下 检测循 环 水泵的效 率;参数 不 同 的 两 台 水泵 并 联 运行 时,应 更 换 水泵;系统 采 用 大小 泵 配 置时,大、小 循 环 水泵的 流 量 宜 根据 初 寒、严 寒、末 寒 负荷变 化的规 律 确 定;水泵 并 联 运行 台 数 大 于 3台 时,宜 减 少 水泵 台 数。5.2.11 锅炉改造 或 更 换 的 静态 投 资回收 期不应 大 于 8年。更 换 锅炉时,应 考虑 供热系统的 实 际 热 负荷 及运行 规 律,合 理 确 定锅炉的 台 数 和 容 量,单 台 锅炉 运行 负荷率 不 宜 低于 60%。5.2.12 一 个 供热区 域 有 多个 热 源 时,宜 将多个 热 源 联 网 运行。5.2.13 锅炉房的供 配 电系统 存 在 以下 问题 时,应 进行 改造:功率 因 数 低于 0.9;动力 设 备 无 分 项 计量;锅炉房 采 用 多 项 变频 措 施引 起 的 谐 波 含 量 对 供 配 电造 成 影响。5.2.14 水 质 不 符 合 相关 规范的规定时,应 完 善 相 应 设 施 进行 节 能 改造。5.3 室外管网 的 改造方案 5.3.1 室外管网 输送 效 率 不 符 合表 2规定时,应 根据 管网 保温 效果、非 正常 失 水控制 及 水力 失 调 度 三方 面 的查勘 结 果 进行 节 能 改造。5.3.2 室外管网的水力 失 调 度 不 符 合表 2的规定时,应 进行 节 能 改造,改造时 阀门 的 选 用 见 附录 G。5.3.3 当 室外管网 进行 更 新 改造时,应 进行 水力平衡分 析。5.3.4 根据检测结 果,在 室外管网、热力 入 口 等 处 宜 安 装水力平衡装置,水力平衡装置 选 用 见 附录 G。5.3.5 建筑物热力 入 口 可 采 用 混 水技术 进行 节 能 改造。5.4 热力站改造方案 5.4.1 热力站 进行 节 能 改造时,应 采 用气候补偿技术,气候补偿技术 见 附录 C。5.4.2 热力站一 次 侧 应 设 供热量计量装置。5.4.3 热力站 应对 热量、循 环 水量、补水量、供回水 温度、室外 温度、供回水 压 力、电量 及 水泵的 运 行状 态 进行实 时 监测。5.5 建 筑物内 供 暖 系统改造方案 5.5.1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 应 设 置 住户 分室(户)温度 调 节、控制装置 及 分 户 热计量(分 户 热分 摊)的装置 或 设 施,对于 居住 建筑,温度 自动 调 控装置 可以是 分室自动 调 控,也 可以是 分 户 自动 调 控,对于 非居住 建筑,温度 自动 调 控装置 可以是 分区控制,见 附录 H。DB11/T 1009 2013 8 5.5.2 居住 建筑供暖系统 进行 热计量改造时 应 符 合 JGJ 173的规定。供热计量改造 图示 见 附录 H。5.5.3 热量 结 算 点 热量表 应 符 合 CJ128的要求,宜 选 用 超声 波 热量表 或 电 磁 式 热量表,并 应 符 合 下列 规定:热量表的 最 大 允许 工 作压 力 不应低于 供热系统的 最 高 工 作压 力;热量表的 温度上 限 不应低于 供热 介 质 设 计的 最 高 温度值;在 选 用热量表时,应 参照实 际流 量合 理 选 型。5.5.4 室内 垂直 单 管 顺 流 式 系统 进行 热计量改造时,应 改 为 垂直 单 管 跨越 式 或 垂直 双 管 式 系统,不 宜 改 为 按 户 分 环 系统。5.5.5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 进行 节 能 改造时,应对 散 热 器配 置、水力平衡 进行 复 核 验 算。5.5.6 建筑物用 户 内 部 由 多个 环 路 组成 的供暖系统中,根据 水力平衡的要求,在 必 要的 位 置 安 装水力平衡装置,水力平衡 阀门 的 选 用 见 附录 G。6 施 工验 收 6.1 一般规定 6.1.1 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工 程 施工 应 按设 计文件 进行。施工中 如 需 要 修 改 原 设 计方案 或 材 料 代 用,应经 原 设 计 部 门 同意,并 办 理设 计 变 更 或 工 程 洽商。6.1.2 供热系节 能 改造施工验收 应 符 合 GB 50131、GB 50231、GB 50242、GB 50243、GB 50273、GB 50275、GB 50411、CJJ 28、DB11/510、DB11/T942的规定。6.1.3 供热系统的节 能 改造 安 装 调 试 应不 降 低 原 系统 及设 备 的 安全 性 能 要求。安 装 调 试 期 间 应 有 保障安全流 量的 措 施。6.1.4 供热系统 调 节控制装置的节 能 测试 应 在 室内 温 控 调 节装置验收合 格、系统水力平衡 调 节 符 合要求的 情 况 下 进行。6.1.5 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 后,系统 应 实 现 自动 调 节和节 能运行,并 应 符 合 下列 规定:锅炉房、热力站 应 能按 用 户负荷变 化自动 调 节供热量;热用 户 应 实 现 室 温 主 动 调 节和自动控制。6.1.6 供热系统节 能 改造 后,供热计量 应 按 DB11/T942验收:锅炉房、热力站 应 实 现 供热量计量;建筑物、热力 入 口 应 实 现 热量计量;居住 建筑 应 实 现 按 户 分 摊楼 栋 热量。6.1.7 节 能 改造 后,应 通 过 对 能 耗 进行 计量和 对 系统 测试 分 析核算 节 能 率,并 应 进行 总体 改造效果分析,与 改造方案 进行 比 较。6.2 自动化仪表 6.2.1 供热系统自动化仪表工 程 施工 及 验收 应 符 合 GB 50131和 GB 50093等 国 家 和 北京市 现 行有关标准 要求。6.2.2 供热系统自动化仪表工 程 安 装 完 毕 后,应 按 GB 50411的要求,进行单 机 试 运行及调 试;应 在 供热系统 负 载 运 转 情 况 下,进行 联 合 试 运行及调 试。6.2.3 电气 设 备 检 查 应包括以下 内 容:电气回 路 和控制回 路 的 接 线 是 否正确、牢固;电气系统 是 否 可 靠 接 地;在 通 电 状 态 下,电气 元 件动 作是 否正常。6.2.4 现场 控制系统性 能 试 验 应包括以下 内 容:控制系统 整 机 试 验;在 控制 器 人 机 界 面上 读 温度、压 力 等 参数,并 直接 在 控制 器 人 机 界 面上 按 手 动方 式 启停 补水泵、循 环 水泵、电 磁 阀 等,增 加或减 少 变频器 的 频率,增 加或减 少 电动 调 节 阀 的 开 度,应 符 合工 艺要求;直接 在 控制 器 人 机 界 面上 设 定 温度、压 力 等 参数 的 上 下 限,超 压、超 温 及 停 电 等 相关参数,应符 合工 艺 要求。6.2.5 监 控中 心 的 功 能 测试 应包括以下 内 容:监 控中 心功 能 试 验 包括:显 示、处 理、操 作、控制、报 警、诊断、通 信、打印、拷贝 等 基 本 功 能 检 查 试 验;DB11/T 1009 2013 9 控制方案、控制和 连 锁 程 序 的 检 查。6.2.6 带 负荷 热 态 试 验 应包括以下 内 容:控制系统 应 在 带 负荷 热 态 运行 过 程 中,满足 168小 时 无 故 障 运行 要求;控制系统节 能 效果 试 验 应 符 合 GB 50411中的要求。6.3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 6.3.1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的 安 装 应 符 合 下列 要求: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 及 被 加 热水系统 应 做 保温;应 有 烟气 流 向、被 加 热水 流 向 应 有标 识;烟气 进出口 均 应 设 置 温度、压 力 测 量装置、预 留 烟气 成 分 采 样孔;被 加 热水 进出口 均 应 设 温度 及 压 力 测 量装置,宜 设 热量 测 量装置 或 热水 流 量计;应 能及 时 有 效的 排 除 冷凝水,防 止 冷凝水 对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的 腐蚀。6.3.2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 调 试 应 符 合 GB 50411中的要求,并按 以下 步 骤 进行:“单 机 试 运行及调 试”和“联 合 试 运行及调 试”:对 烟气 侧 进行 吹扫,对 水 侧 进行 冲洗,保 证 水、气管 道 畅 通;对 被 加 热水系统 充 水,进行 冷 态 循 环,每 台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的 被 加 热水量 应 达到 最低 安全 值;进行 热 态 调 试 时,应 保 证 锅炉和 被 加 热水系统的 连 锁 控制 运行 正常,启 炉时,应 先 开 启 被 加 热水系统,后 启 动锅炉;停 炉时,应 先 停 炉,待 烟 温 降 低 后,再 停 止被 加 热水系统;做 单 机 调 试 时 应 校 核 烟 道 阻 力和锅炉 背 压,调 节 燃 烧 器,控制 燃 气和 空 气的 比 例,测试 烟气 成 分,使 烟气 余 热回收装置 对 锅炉 燃 烧 系统、烟风系统 影响降到 最 小;“单 机 试 运行及调 试”后,进行“联 合 试 运行及调 试”,达到 设 计 及 安 装要求。6.3.3 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的节 能 测试 应 分 别 在 供热系统 正常 运行 后 的供暖 初 期 或 末 期、严 寒期 进行,测试 时锅炉 实 际 运行 负荷率 不应 小 于 85%,每 期 测试 次 数 不应少于 2次,每 次连 续 测试 时 间 不应少于 2小 时,取 2次 测试值 平 均 值。对于 设有 辅 机动力的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计 算 节 能 率 时 应 将 辅 机 消 耗 能 源 计 入 输 入值。6.4 水力平衡装置 6.4.1 水力平衡装置 安 装 位 置、前 后 直 管 段、方 向、附件 应 满足 产 品 说明书 要求。水力平衡 类阀门 的 安 装 应 预 留 相 应 空 间,满足 调 试 及 维护 的要求,阀门 的 手 轮、测 孔 等不应 被遮挡。6.4.2 水力平衡 调 试 应 有 水力平衡 调 试 报告。6.4.3 供热系统水力平衡 调 试 的 结 果 宜符 合表 2的要求。6.5 热量 计 量装置 6.5.1 安 装热量计量装置前,系统 应 经过 清洗;热量计量装置前的 过 滤 器 应 无 堵塞。安 装热量计量装置的前 后 管 道 应 有 必 要的 直 管 段 及 阀门;温度传感器 插 入 护 套 时,探头 应 处 于 管 道 中 心 位 置;热量计量装置 包括 热量表、热分 摊 装置。6.5.2 热量表的 安 装 应 符 合 下列 规定:热量表的前 后 直 管 段 长 度 应 符 合热量表 产 品 说明书 的要求;热量表 应 根据 设 计要求水平 或 垂直 安 装,热量表 流 向 标 识 应 与 介 质 的 流 动方 向 一 致;热量表 与 两端 连接 管 应 同 轴,且 不 得受扭曲 或 剪切 力;热量表的 流 量 传感器 应 按 说明书 的要求 安 装 在 供水管 或 回水管 上,高 低 温传感器 应 安 装 在 对应 的管 道上;温度传感器 插 入 护 套 时,探头 应 处 于 管 道 中 心 位 置;热量表的时 钟 设 定 应 准 确;热量表 安 装 后 应对 影响 计量性 能 的 可 拆卸 部 件 进行 封印 保 护。6.5.3 热量计量装置的工 作 环境 不 能 满足 要求时,应 采 取 保 护 措 施。6.5.4 热量计量装置 采 用外 接 电 源 或 连 网 通 信 时,应 按照 产 品 说明书 的要求 进行 外 部 接 线,并 应 采 用屏蔽 电 缆 线 和 接 地 等 保 护 措 施,对 雷击 多 发 区 或 无 防 雷击 措 施的建筑中 安 装时,应 有 防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