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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3.020.20 J 7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706201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非金属罐体定期检验规程 Road tanker for dangerous liquid goods transportation of non-metal tank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2012-09-21发布 2012-10-21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706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标准参主要草人:朱小勇、刘长仙、高万东、苏本金、齐志涛。DB34/T 17062012 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非金属罐体定期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罐体(以下简称罐体)定期检验的一般要求、检验项目、结论及报告。本规程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 0.1 MPa,罐体材料为聚乙烯塑料、聚氯乙烯塑料、聚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非金属罐体的定期检验。本规程不适用于真空绝热结构的罐体、有特殊要求的军事装备用罐体、容积大于 20 m3 的罐体,以及装运易燃、易爆和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类介质的罐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2 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国务院 2011 第 591 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一般要求 3.1 从事罐体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并应对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3.2 使用单位应当于罐体检验有效期满 10 个工作日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安排检验。罐体配用走行部分的定期检验按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3.3 使用单位在送检前应将罐体内外表面清洁干净,罐体内部介质排卸干净,并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4 检验检测用仪表、量具等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3.5 安全要求 3.5.1 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制定检验方案,检验用照明灯具和电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5.2 现场确认罐体已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制定安全预案,并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方可进行检验。3.6 检验周期 3.6.1 罐体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定期检验每年一次,超出使用年限的应报废。3.6.2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体在投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a)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六个月以上的;b)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使用的;c)罐体经过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使用条件,并出具设计修改文件的。DB34/T 17062012 2 4 检验项目 4.1 资料核查 检验前应核查以下资料:罐体的出厂技术文件、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历次检验报告、改造和维修记录。4.2 宏观检查 4.2.1 罐体内外表面,有无腐蚀、磨损、龟裂、凹陷、变形、泄漏及其他可能影响运输安全性的问题。内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杂质混入,无纤维外露,无目测可见裂纹,无白化分层等缺陷。4.2.2 焊接接头应整齐美观,焊接接头表面应无脱焊、裂纹、气孔、咬边等缺陷。焊接接头表面缺陷或机械损伤经打磨后,其厚度应不小于母材允许的最小厚度。4.2.3 罐体护栏、扶梯、罐体顶部操作平台、遮阳罩与罐体的连接情况。检查罐体与底盘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4.2.4 有保温层的罐体,保温层应无破损、脱落、潮湿。4.2.5 人孔、人孔盖、观察孔以及罐车底部沉淀槽腐蚀、变形情况。4.2.6 罐体几何尺寸及结构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4.2.7 罐体对接焊接接头的错边量 b 和棱角度 E 应符合 GB 18564.2 的要求。4.2.8 罐体内隔仓板、防波板、加强圈应无移位,裂纹、脱落情况。4.3 壁厚测定 4.3.1 应优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壁厚测定,测定后标图记录。注:常用代表性测厚部位:a)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b)易腐蚀、冲蚀的部位;c)制造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d)宏观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e)接管部位。4.3.2 罐体的最小壁厚应满足 GB 18564.2 的规定。4.4 附件检查 4.4.1 压力表、温度计应完好,其量程大小应符合要求,并在有效的检定期内。4.4.2 液位计应清晰准确,操作灵活。4.4.3 通气装置的设置应符合 GB 18564.2 的规定。4.4.4 紧急切断装置的设置应符合 GB 18564.2 的规定。4.4.5 管路和阀门所用材料应与装运的介质相容。4.4.6 装卸软管、装卸口的设置应符合 GB 18564.2 的规定。4.4.7 泵送系统运转应灵活、完好,无泄漏。4.4.8 随车灭火器应完好,并在有效期内。4.5 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 表面漆色应符合设计规定,罐体的铭牌、标志应符合 GB 18564.2 的规定。DB34/T 17062012 3 5 结论及报告 5.1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做出下述检验结论:a)合格:罐体经检验合格,检验中未发现缺陷或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b)不合格:罐体经检验不合格,检验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不能保证安全使用。5.2 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 A。DB34/T 17062012 4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罐体检验报告 委托单位:罐车牌号:检验日期:(印制检验机构名称)DB34/T 17062012 5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委托单位 单位地址 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营运证号 邮政编码 罐车型号 设计单位 产品编号 设计日期 运输介质 设计温度罐体容积 m3制造单位 投用日期 年 月 制造日期年 月 筒体材质 筒体厚度mm 封头材质 封头厚度mm 核定载质量 主要检验依据: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其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下次检验日期:年 月 日 检验:日期:年 月 日 审核:日期: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TSXXXXXXX-XXXX(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常压罐体检验报告 DB34/T 17062012 6 报告编号:序号 检 验 项 目 检查结果 备注 1 出厂技术文件 2 车辆营运证(行驶证)3 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及所提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4 资料核查 改造、维修资料 5 内、外表面裂纹、腐蚀、磨损、变形、泄漏 6 焊接接头脱焊、裂纹、气孔、咬边 7 罐体护栏、扶梯、平台、遮阳罩 8 人孔及人孔盖、观察孔 9 隔舱板、防波板、加强圈 10 沉淀槽 11 罐体与底盘或车架的连接 12 漆色、标志、标识(色带检查、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13 内外观检查 保温层 14 封头型式 15 罐体截面型式 16 支座 17 罐体焊接接头 18 结构检查 焊缝布置 19 罐体规格(长长轴短轴)mm 20 纵/环向焊接接头最大对口错边量/mm 21 纵/环向焊接接头最大棱角度/mm 22 最小筒节长度 mm 23 几何尺寸检封头直边长度 mm 24 压力表 25 温度计 26 液位计 27 通气装置 28 管路和阀门 29 装卸软管 30 泵送系统 31 附件检查 灭火器 检验:日期:年 月 日 审核:日期:年 月 日 注: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并在备注中说明。第 页 共 页 罐 体 壁 厚 测 定 报 告 DB34/T 17062012 7 报告编号:测量仪器型号 测量仪器编号 测量仪器精度 mm 耦 合 剂 筒体 mm 筒体 mm公称 厚度 封头 mm实测最 小壁厚 封头 mm表面状况 实测点数 点测厚点部位图:测 厚 记 录(单位:mm)测点编号 测点厚度 测点编号测点厚度 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 测点编号 测点厚度 检查结果:检验:日期:审核:日期:注:测厚记录表格不够时,可按测厚记录格式增加续页。第 页 共 页 盛 水、耐 压 试 验 报 告 DB34/T 17062012 8 报告编号:盛水试验 耐压试验 设计压力 MPa 最高工作压力 MPa试验压力 MPa 试验介质 MPa环境温度 介质温度 压力表 量程 MPa;精度 级 试验部位 试验记录 缓慢升至试验压力:Mpa,保压 min;检查容器及连接部位:泄漏,异常现象。实际试验曲线:P(MPa)t(min)试验结果:检验:日期:审核:日期:第 页 共 页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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