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4 3.0 2 0C C S T 4 0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智 能 网 联 汽 车 整 车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T e c h n i c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o f c y b e r s e c u r i t y f o r i n t e l l i g e n t a n d c o n n e c t e dv e h i c l e sDB4403深 圳 市 市 场 监督 管理 局发 布2 0 2 3-0 8-2 2 发 布 2 0 2 3-0 9-0 1 实 施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要 求.26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27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安 全 要 求.38 车 辆 通 信 通 道 安 全 要 求.49 车 辆 软 件 升 级 安 全 要 求.41 0 车 辆 数 据 代 码 安 全 要 求.51 1 审 核 评 估 及 测 试 方 法.5附 录 A(规 范 性)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方 法.7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以 强 制 性 国 家 标 准 汽 车 整 车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计 划 号:2 0 2 1 4 4 2 2-Q-3 3 9)(2 0 2 3 年 5月 版 本)为 基 础 制 定,主 要 用 于 支 持 深 圳 市 智 能 网 联 汽 车 准 入 管 理 工 作 的 实 施。本 文 件 由 深 圳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深 圳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1智 能 网 联 汽 车 整 车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智 能 网 联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要 求、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车 辆 外 部 连 接 安 全 要求、车 辆 通 信 通 道 安 全 要 求、车 辆 软 件 升 级 安 全 要 求、车 辆 数 据 代 码 安 全 要 求、审 核 评 估 及 测 试 方 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M 类、N 类 及 至 少 装 有 1 个 电 子 控 制 单 元 的 O 类 车 辆,其 他 类 型 车 辆 可 参 考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c y b e r s e c u r i t y m a n a g e m e n t s y s t e m一 种 基 于 风 险 的 系 统 方 法,用 以 处 理 与 车 辆 网 络 威 胁 相 关 的 风 险 并 保 护 车 辆 免 受 网 络 攻 击。注: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流程、责任和治理方案。3.2风 险 r i s k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不 确 定 性 的 影 响。3.3风 险 评 估 r i s k a s s e s s m e n t发 现、识 别 和 描 述 风 险,理 解 风 险 的 性 质 以 及 确 定 风 险 级 别,并 将 风 险 分 析 的 结 果 与 风 险 标 准 进 行比 较,以 确 定 风 险 是 否 可 接 受。3.4威 胁 t h r e a t可 能 导 致 系 统、组 织 或 个 人 受 到 伤 害 的 意 外 事 件 的 潜 在 原 因。3.5漏 洞 v u l n e r a b i l i t y在 资 产 或 缓 解 措 施 中,可 被 一 个 或 多 个 威 胁 利 用 的 弱 点。3.6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o n-b o a r d s o f t w a r e u p d a t e s y s t e m安 装 在 车 端 并 具 备 升 级 包 接 收、校 验 和 分 发 等 功 能 的 软 件 和 硬 件。3.7在 线 升 级 o v e r-t h e-a i r u p d a t e不 使 用 电 缆 或 其 他 本 地 连 接 而 通 过 无 线 方 式 进 行 数 据 传 输 的 软 件 升 级。3.8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2离 线 升 级 o f f l i n e u p d a t e除 在 线 升 级 以 外 的 软 件 升 级。3.9敏 感 个 人 信 息 s e n s i t i v e p e r s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一 旦 泄 露 或 者 非 法 使 用,可 能 导 致 车 主、驾 驶 人、乘 车 人、车 外 人 员 等 受 到 歧 视 或 者 人 身、财 产 安全 受 到 严 重 危 害 的 个 人 信 息。注:敏感个人信息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C A N:控 制 器 局 域 网 络(C o n t r o l A r e a N e t w o r k)H S M:硬 件 安 全 模 块(H a r d w a r e S e c u r e M o d u l e)M D 5:M D 5 信 息 摘 要 算 法(M D 5 M e s s a g e-D i g e s t A l g o r i t h m)N F C:近 距 离 无 线 通 讯 技 术(N e a r F i e l d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T L S:安 全 传 输 层 协 议(T r a n s p o r t L a y e r S e c u r i t y)U S B:通 用 串 行 总 线(U n i v e r s a l S e r i a l B u s)V L A N:虚 拟 局 域 网(V i r t u a l L o c a l A r e a N e t w o r k)V I N:车 辆 识 别 代 号(V e h i c l e 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 N u m b e r)W L A N:无 线 局 域 网(W i r e l e s s L o c a l A r e a N e t w o r k)5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要 求5.1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车 辆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注:车辆全生命周期包括车辆的开发阶段、生产阶段及后生产阶段。5.2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中 应 涵 盖 必 要 流 程,以 确 保 充 分 考 虑 安 全 风 险。5.3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的 流 程。5.4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识 别、评 估、分 类、处 置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风 险 及 核 实 已 识 别 风 险 得 到 适 当 处 置的 流 程,并 确 保 车 辆 风 险 评 估 保 持 最 新 状 态。5.5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用 于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测 试 的 流 程。5.6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针 对 车 辆 的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的 监 测 及 响 应 流 程,要 求 如 下:a)建 立 漏 洞 管 理 流 程,明 确 漏 洞 收 集、分 析、报 告、处 置、发 布 等 活 动 环 节;b)建 立 针 对 网 络 攻 击 提 供 相 关 数 据 并 进 行 分 析 的 流 程;示例:车辆生产企业具备从车辆数据和车辆日志中分析和检测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漏洞的能力。c)建 立 确 保 已 识 别 的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得 到 响 应,且 在 合 理 的 时 限 内 得 到 处 置 的 流 程;d)建 立 评 估 所 实 施 的 信 息 安 全 措 施 在 发 现 新 的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的 情 况 下 是 否 仍 然 有效 的 流 程;e)建 立 确 保 对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的 流 程。注:车辆登记后即纳入监控范围。5.7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建 立 管 理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与 合 同 供 应 商、服 务 提 供 商、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子 组 织 之 间 信息 安 全 依 赖 关 系 的 流 程。6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36.1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应 遵 循 汽 车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要 求。6.2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中 应 识 别 和 管 理 车 辆 与 供 应 商 相 关 的 风 险。6.3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中 应 识 别 车 辆 的 关 键 要 素,对 车 辆 进 行 详 细 的 风 险 评 估,合 理 管 理 已 识 别 的 风险。风 险 评 估 应 考 虑 车 辆 的 各 个 要 素 及 其 相 互 作 用,并 进 一 步 考 虑 与 任 何 外 部 系 统 的 相 互 作 用。示例:关键要素包括有助于车辆安全、环境保护或防盗的要素,提供连接性的部件或车辆架构中对信息安全至关重要的部分等。6.4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中 应 采 取 基 于 第 7 章、第 8 章、第 9 章、第 1 0 章 的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处 置 措 施保 护 车 辆 不 受 风 险 评 估 中 已 识 别 的 风 险 影 响。注1:若处置措施与所识别的风险不相关,则车辆制造商说明其不相关性。注2:若处置措施与所识别的风险不充分,则车辆制造商实施其它的处置措施,并说明其使用措施的合理性。6.5 如 有 专 用 环 境,则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采 取 相 应 适 当 的 措 施,以 保 护 车 辆 用 于 存 储 和 执 行 后 装 软 件、服 务、应 用 程 序 或 数 据 的 专 用 环 境。6.6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中 应 通 过 适 当 和 充 分 的 测 试 来 验 证 所 实 施 的 信 息 安 全 措 施 的 有 效 性。6.7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针 对 车 辆 实 施 相 应 措 施,以 识 别 和 防 御 针 对 该 车 辆 的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并 为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在 识 别 与 车 辆 相 关 的 网 络 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方 面 提 供 监 测 能 力,以 及 为 分 析 网 络攻 击、网 络 威 胁 和 漏 洞 提 供 数 据 取 证 能 力。6.8 车 辆 应 采 用 符 合 国 际 通 用、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的 密 码 模 块。若 使 用 的 密 码 模 块 未 采 用 国 际 通 用、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要 求,则 应 说 明 其 使 用 的 合 理 性。应 使 用 公 开 的、已 发 布 的、有 效 的 密 码 算 法,并 选 择适 当 的 参 数 和 选 项;应 根 据 不 同 密 码 算 法 和 场 景,选 择 适 当 长 度 和 有 效 的 密 钥。注:有效的密码算法指安全有效且未被破解的算法,如M D 5 已被破解,此类算法相对不安全。6.9 车 辆 应 采 用 默 认 安 全 设 置。示例:如按照车辆口令复杂度要求设置 W L A N 的默认连接口令。7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安 全 要 求7.1 外 部 连 接 一 般 安 全 要 求7.1.1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系 统、授 权 的 第 三 方 应 用 等 外 部 连 接 系 统 应 不 存 在 由 权 威 漏 洞 平 台 6 个 月 前 公 布且 未 经 处 置 的 高 危 及 以 上 的 安 全 漏 洞。注:处置包括消除漏洞、制定减缓措施等方式。7.1.2 车 辆 应 关 闭 不 必 要 的 网 络 端 口。7.2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安 全 要 求7.2.1 应 对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的 指 令 信 息 进 行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验 证,并 应 具 备 验 证 失 败 的 处 理 能 力。7.2.2 应 对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的 指 令 设 置 访 问 控 制,禁 用 非 授 权 的 远 程 控 制 指 令。7.2.3 应 具 备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的 安 全 日 志 记 录 功 能,安 全 日 志 记 录 的 内 容 至 少 包 括 远 程 控 制 指 令 的 日 期、时 间、发 送 主 体、远 程 控 制 对 象、操 作 结 果。7.2.4 应 对 车 端 具 备 远 程 控 制 功 能 的 系 统 的 程 序 和 配 置 数 据 进 行 完 整 性 验 证。7.3 第 三 方 应 用 安 全 要 求7.3.1 应 对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应 用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进 行 验 证。注:第三方应用是指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供应商之外的其他法人实体提供的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应用程序,包括第三方娱乐应用等。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47.3.2 应 对 非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应 用 的 安 装 运 行 进 行 提 示,并 对 已 安 装 的 非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应 用 进 行 访 问 控制,此 类 应 用 应 不 超 出 访 问 控 制 权 限 的 访 问 系 统 资 源、个 人 信 息 等。7.4 外 部 接 口 安 全 要 求7.4.1 应 对 外 部 接 口 进 行 访 问 控 制 保 护。示例:外部接口包括 U S B 接口、诊断接口和其他接口等。7.4.2 应 对 从 U S B 接 口 读 取 和 写 入 的 文 件 进 行 读 写 控 制,只 允 许 读 写 指 定 格 式 的 文 件 或 安 装 执 行 指 定签 名 的 应 用 软 件。7.4.3 应 具 备 抵 御 U S B 接 口 接 入 设 备 中 的 病 毒 程 序 和 携 带 病 毒 的 媒 体 文 件/应 用 软 件 的 能 力。7.4.4 通 过 诊 断 接 口 发 送 车 辆 关 键 参 数 的 写 操 作 请 求 时,应 采 用 身 份 鉴 别 或 访 问 控 制 等 安 全 措 施。8 车 辆 通 信 通 道 安 全 要 求8.1 车 辆 与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云 平 台 通 信 时,应 对 其 通 信 对 象 的 身 份 真 实 性 进 行 验 证。8.2 车 辆 与 车 辆、路 侧 单 元、移 动 终 端 等 进 行 直 连 通 信 时,应 进 行 证 书 有 效 性 和 合 法 性 的 验 证。8.3 车 辆 应 采 用 完 整 性 保 护 机 制 保 护 外 部 通 信 通 道。示例:车辆外部通信通道包括移动蜂窝通信、W L A N、蓝牙等,不包括射频、N F C 等短距离无线通信通道。8.4 车 辆 应 具 备 对 来 自 车 辆 外 部 通 信 通 道 的 数 据 操 作 指 令 的 访 问 控 制 机 制。注:来自车辆外部通信通道的数据操作指令包括代码注入、数据操纵、数据覆盖、数据擦除和数据写入等指令。8.5 车 辆 应 验 证 所 接 收 的 关 键 指 令 数 据 的 有 效 性 或 唯 一 性。注:关键指令数据是指可能影响行车和财产安全的指令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车控指令数据。示例:针对远程控制服务器发送的车控指令,车端可通过网关校验该类指令的有效期或唯一性。8.6 车 辆 应 对 发 送 的 敏 感 个 人 信 息 实 施 保 密 性 和 完 整 性 保 护 措 施。8.7 车 辆 与 外 部 直 接 通 信 的 零 部 件 应 具 备 身 份 识 别 机 制。注:与外部存在直接通信的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载信息交互系统等,不包括短距离无线传感器。8.8 车 辆 与 外 部 直 接 通 信 的 零 部 件 应 具 备 安 全 机 制 防 止 非 授 权 的 系 统 特 权 访 问。注:非授权用户可能通过调试接口获得系统的根用户权限。8.9 车 辆 内 部 网 络 应 划 分 安 全 区 域,并 实 现 安 全 区 域 之 间 的 隔 离,对 跨 域 请 求 应 进 行 访 问 控 制,并 遵循 默 认 拒 绝 原 则 和 最 小 化 授 权 原 则。注:隔离措施包括物理隔离、逻辑隔离(如采用白名单、防火墙等措施),如车载以太网可采用V L A N 技术实现不同功能域之间的逻辑隔离。8.1 0 车 辆 应 具 备 在 拒 绝 服 务 攻 击 结 束 后 恢 复 正 常 使 用 或 处 于 安 全 状 态 的 能 力,并 对 攻 击 数 据 包 进 行 相应 的 处 理。注:对攻击数据包的处理包括拦截、丢弃等。示例:车辆通信通道包括移动蜂窝通信、V 2 X 等车外通信通道,也包括 C A N 总线和车载以太网等车内通信通道。8.1 1 车 辆 应 具 备 识 别 恶 意 的 V 2 X 数 据、恶 意 的 诊 断 数 据 等 的 能 力,并 采 取 保 护 措 施。注:V 2 X 数据包括道路设施发送到车辆的数据、车辆与车辆之间的数据。8.1 2 车 辆 应 对 关 键 的 通 信 信 息 安 全 事 件 进 行 日 志 记 录。注:关键的通信信息安全事件由车辆生产企业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9 车 辆 软 件 升 级 安 全 要 求9.1 软 件 升 级 一 般 安 全 要 求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59.1.1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应 具 备 安 全 启 动 的 功 能,应 保 护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的 可 信 根、引 导 加 载 程 序、系 统 固 件 不 被 篡 改,或 被 篡 改 后 无 法 正 常 启 动。9.1.2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应 不 存 在 由 权 威 漏 洞 平 台 6 个 月 前 公 布 且 未 经 处 置 的 高 危 及 以 上 的 安 全 漏 洞。注:处置方式包括消除漏洞、制定减缓措施等方式。9.2 在 线 升 级 安 全 要 求9.2.1 车 辆 和 在 线 升 级 服 务 器 应 进 行 身 份 认 证,验 证 其 身 份 的 真 实 性。示例:常见的认证方式包括使用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等。9.2.2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应 对 下 载 的 在 线 升 级 包 进 行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校 验。9.2.3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应 记 录 在 线 升 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失 败 事 件 日 志。注:失败事件包括升级包校验失败等,记录内容包括事件时间、事件类型等。9.3 离 线 升 级 安 全 要 求9.3.1 若 车 辆 使 用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进 行 离 线 升 级,车 辆 应 对 离 线 升 级 包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进 行 校 验。9.3.2 若 车 辆 不 使 用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进 行 离 线 升 级,应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保 证 刷 写 接 入 端 的 安 全 性,并校 验 离 线 升 级 包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1 0 车 辆 数 据 代 码 安 全 要 求1 0.1 车 辆 应 安 全 地 存 储 对 称 密 钥 和 私 钥,防 止 其 被 非 授 权 访 问 和 获 取。1 0.2 车 辆 应 采 取 访 问 控 制 技 术、加 密 技 术 等 安 全 技 术 保 护 存 储 在 车 内 的 敏 感 个 人 信 息,防 止 其 被 非 授权 访 问 和 获 取。1 0.3 车 辆 应 采 取 安 全 防 御 机 制 保 护 存 储 在 车 内 的 V I N 和 用 于 身 份 识 别 的 数 据,防 止 其 被 非 授 权 删 除 和修 改。示例:防止数据被非授权删除和修改的安全防御机制包括安全访问技术、只读技术等。1 0.4 车 辆 应 采 取 安 全 防 御 机 制 保 护 存 储 在 车 内 的 关 键 数 据,防 止 其 被 非 授 权 删 除 和 修 改。注:关键数据包括车辆关键配置参数和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数据。示例:车辆关键配置参数包括制动数据、安全气囊展开阈值、电池参数、自动驾驶参数等影响车辆行车、人员保护功能的配置参数。1 0.5 车 辆 应 采 取 安 全 防 御 机 制 保 护 存 储 在 车 内 的 安 全 日 志,防 止 其 被 非 授 权 删 除 和 修 改。1 0.6 车 辆 应 具 备 个 人 信 息 清 除 功 能 及 防 恢 复 机 制,便 于 在 转 售、租 借 或 报 废 时 清 除 个 人 信 息。1 0.7 车 辆 不 应 直 接 向 境 外 传 输 数 据。注:用户使用浏览器访问境外网站、使用通信软件向境外传递消息、自主安装可能导致数据出境的第三方应用等不受本条款限制。1 1 审 核 评 估 及 测 试 方 法1 1.1 依 据 本 文 件 开 展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 评 估 和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前,应 通 过 汽 车 信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审 核。1 1.2 在 开 展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前,应 通 过 审 核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研 发 相 关 过 程 总 结 报 告 和 过程 文 件,评 估 确 认 车 辆 满 足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在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 评 估 过 程 中,应 基 于 待 测试 验 证 车 辆 所 识 别 的 风 险 与 第 7 章、第 8 章、第 9 章、第 1 0 章 的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处 置 措 施 的 相 关 性,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6依 据 附 录 A 的 测 试 验 证 方 法,制 定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实 施 方 案,并 依 据 测 试 验 证 实 施 方 案开 展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注:测 试验 证实 施方 案 包括 第 7 章、第 8 章、第 9 章、第 1 0 章 于待 测试 验证 车 辆的 适用 条 款、各适 用条 款 所对 应的 测试验证对象、各适用条款对应的测试验证细则等。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7A A附 录 A(规 范 性)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方 法A.1 概 述本 附 录 规 定 了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安 全 要 求、车 辆 通 信 安 全 要 求、车 辆 软 件 升 级 安 全 要 求 和 车 辆 数 据 代 码安 全 要 求 的 测 试 验 证 方 法。开 展 测 试 验 证 前,应 评 估 确 认 满 足 第 6 章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A.2 测 试 条 件A.2.1 测 试 环 境 应 保 证 测 试 车 辆 能 安 全 运 行,影 响 车 辆 运 行 状 态 的 测 试 应 在 多 运 行 工 况 的 整 车 转 鼓 环境 下 进 行。A.2.2 测 试 环 境 应 保 证 车 辆 通 信 稳 定 且 测 试 不 会 对 公 网 环 境 产 生 影 响,影 响 公 网 环 境 的 测 试 应 在 具 备通 信 功 能 的 整 车 暗 室 或 类 似 环 境 中 进 行。A.2.3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按 照 测 试 要 求 提 供 测 试 整 车 车 辆,必 要 时 需 提 供 测 试 台 架。A.2.4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应 提 供 技 术 人 员、刷 写 工 具 等 必 要 的 支 持 协 助 完 成 测 试。A.3 测 试 输 入 信 息测 试 开 始 前,应 根 据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一 般 要 求 评 估 的 结 果,制 定 车 辆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测 试 验 证 实 施方 案,并 获 取 如 下 测 试 输 入 信 息:注:测试输入信息的获取可在车辆生产企业认可的安全场景下进行,如在车辆生产企业现场审阅相关文档。a)测 试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功 能,包 括 远 程 控 制 指 令 应 用 场 景 和 使 用 权 限、远 程 控 制 指 令 审 计 方 式 及审 计 日 志 记 录 地 址、车 辆 记 录 异 常 指 令 的 地 址;b)测 试 车 辆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校 验 方 式;c)测 试 车 辆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的 访 问 控 制 机 制;d)测 试 车 辆 的 外 部 接 口;e)与 测 试 车 辆 通 信 的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云 平 台;f)测 试 车 辆 通 信 方 法,包 括 采 用 的 通 信 协 议 类 型;g)测 试 车 辆 的 V 2 X 功 能;h)测 试 车 辆 向 外 传 输 敏 感 个 人 信 息 的 通 信 通 道;i)测 试 车 辆 与 外 部 直 接 通 信 的 零 部 件;j)测 试 车 辆 内 部 通 信 方 案 及 通 信 矩 阵 样 例,包 括 专 用 数 据 通 信 矩 阵 样 例;k)测 试 车 辆 车 载 软 件 升 级 系 统 可 信 根、引 导 加 载 程 序、系 统 固 件 的 访 问 方 式 和 地 址;l)测 试 车 辆 实 现 离 线 软 件 升 级 的 方 式 及 工 具;m)测 试 车 辆 对 称 密 钥 和 私 钥 的 存 储 方 式 及 说 明 文 档;n)测 试 车 辆 内 部 存 储 敏 感 个 人 信 息 存 储 地 址;o)测 试 车 辆 内 存 储 的 车 辆 识 别 代 号 和 用 于 身 份 识 别 的 数 据 清 单 及 存 储 地 址;p)测 试 车 辆 内 存 储 的 关 键 数 据 清 单 及 存 储 的 地 址;q)测 试 车 辆 个 人 信 息 清 除 功 能 及 防 恢 复 机 制。A.4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安 全 测 试 方 法A.4.1 外 部 连 接 一 般 安 全 测 试 方 法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8A.4.1.1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系 统 漏 洞 扫 描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1.1 的 要 求:a)使 用 漏 洞 扫 描 工 具 对 车 辆 外 部 连 接 系 统 进 行 漏 洞 扫 描 测 试,测 试 是 否 存 在 权 威 漏 洞 平 台 6 个月 前 公 布 的 高 危 及 以 上 的 安 全 漏 洞;b)如 存 在 权 威 漏 洞 平 台 6 个 月 前 公 布 的 高 危 及 以 上 的 安 全 漏 洞,对 照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提 交 的 漏 洞处 置 方 案 清 单,确 认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提 交 的 漏 洞 处 置 方 案 清 单 中 是 否 覆 盖 该 漏 洞,不 应 存 在 由权 威 漏 洞 平 台 6 个 月 前 公 布 且 未 经 处 置 的 高 危 及 以 上 的 安 全 漏 洞。A.4.1.2 车 辆 关 闭 不 必 要 接 口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1.2 的 要 求:a)测 试 人 员 通 过 W L A N、车 载 以 太 网 等 形 式 将 测 试 车 辆 与 扫 描 测 试 设 备 组 网,查 看 配 置 文 件 获 得被 测 车 辆 的 I P 地 址;b)使 用 扫 描 测 试 设 备 查 看 测 试 车 辆 所 开 放 的 端 口,并 将 车 辆 开 放 的 端 口 列 表 与 提 交 的 车 辆 业 务列 表 进 行 对 比,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有 开 放 非 必 要 的 网 络 端 口,应 仅 开 放 必 要 的 网 络 端 口。A.4.2 具 备 远 程 操 控 功 能 的 系 统 安 全 测 试 方 法A.4.2.1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校 验 的 测 试 方 法应 依 据 A.3 a)测 试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功 能,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2.1 的 要 求:a)尝 试 伪 造、篡 改 并 发 送 远 程 车 辆 控 制 指 令;b)测 试 车 辆 是 否 响 应 伪 造、篡 改 的 指 令,应 无 法 响 应 伪 造、篡 改 的 指 令。A.4.2.2 远 程 控 制 指 令 控 制 测 试 方 法应 依 据 A.3 a)测 试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功 能,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2.2 的 要 求:a)构 建 非 授 权 的 远 程 控 制 指 令,发 送 至 测 试 车 辆;b)测 试 车 辆 是 否 响 应 非 授 权 的 指 令,应 无 法 响 应 非 授 权 的 指 令。A.4.2.3 安 全 日 志 记 录 功 能 测 试 方 法应 依 据 A.3 a)测 试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功 能,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2.3 的 要 求:a)构 建 并 触 发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事 件;b)使 用 授 权 的 用 户 或 工 具,导 出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安 全 日 志 文 件,验 证 文 件 记 录 的 内 容 是 否 包 含 远程 控 制 指 令 的 日 期、时 间、发 送 主 体、操 作 是 否 成 功 等 信 息,应 包 括 远 程 控 制 指 令 的 日 期、时 间、发 送 主 体、操 作 是 否 成 功 的 信 息。A.4.2.4 远 程 控 制 功 能 系 统 程 序 和 数 据 完 整 性 校 验 测 试 方 法应 依 据 A.3 a)测 试 车 辆 远 程 控 制 功 能,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2.4 的 要 求:a)篡 改 车 端 执 行 远 程 控 制 功 能 的 系 统 的 程 序 和 数 据,并 下 发 远 程 控 制 指 令;b)测 试 车 辆 是 否 告 警 或 不 执 行 该 控 制 指 令,应 告 警 或 不 执 行 该 控 制 指 令。A.4.3 第 三 方 应 用 安 全 测 试 方 法A.4.3.1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真 实 性 完 整 性 验 证 测 试 方 法D B 4 4 0 3/T 3 5 5 2 0 2 39测 试 人 员 应 依 据 A.3 b)测 试 车 辆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校 验 方 式,依 据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第 三方 应 用 管 理 机 制,从 如 下 测 试 方 法 中 选 择 适 用 的 方 法 开 展 测 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3.1 的 要 求:a)使 用 二 进 制 工 具,依 据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校 验 方 式,篡 改 第 三 方 应 用 程 序 的 代码;b)若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不 允 许 车 辆 安 装 执 行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尝 试 安 装 并 执 行 篡 改 后 的 授 权 第 三方 应 用 程 序,测 试 是 否 可 以 正 常 安 装 或 运 行,应 无 法 正 常 安 装 或 运 行;c)若 车 辆 生 产 企 业 允 许 车 辆 安 装 执 行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尝 试 使 用 篡 改 后 的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程序 访 问 超 出 访 问 控 制 权 限 的 资 源,应 无 法 访 问 控 制 权 限 外 的 资 源。A.4.3.2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访 问 控 制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依 据 A.3 c)测 试 车 辆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的 访 问 控 制 机 制,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3.2 的 要 求:a)尝 试 安 装 并 执 行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测 试 车 辆 是 否 进 行 提 示,应 有 明 确 提 示;b)尝 试 使 用 非 授 权 第 三 方 应 用 程 序 访 问 超 出 访 问 控 制 权 限 的 资 源,应 无 法 访 问 控 制 权 限 外 的 资源。A.4.4 外 部 接 口 安 全 测 试 方 法A.4.4.1 外 部 接 口 访 问 控 制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依 据 A.3 d)测 试 车 辆 外 部 接 口,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4.1 的 要求:a)使 用 非 授 权 的 用 户 或 工 具 访 问 车 辆 的 外 部 接 口;b)测 试 是 否 可 以 成 功 建 立 连 接 并 访 问 相 应 的 信 息,应 无 法 成 功 建 立 连 接。A.4.4.2 U S B 接 口 访 问 控 制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依 据 A.3 d)测 试 车 辆 的 外 部 接 口,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4.2的 要 求:a)在 具 备 U S B 接 口 的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中 注 入 媒 体 文 件、指 定 签 名 的 应 用 软 件 和 其 它 文 件;b)将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连 接 到 车 辆 U S B 接 口,测 试 车 辆 是 否 可 以 执 行 除 媒 体 文 件 和 指 定 签 名 的 应 用软 件 外 的 其 他 文 件,应 无 法 执 行 除 媒 体 文 件 和 指 定 签 名 的 应 用 软 件 外 的 其 他 文 件。A.4.4.3 U S B 防 病 毒 测 试 方 法测 试 人 员 应 依 据 A.3 d)测 试 车 辆 的 外 部 接 口,并 按 照 如 下 测 试 方 法,检 验 测 试 车 辆 是 否 满 足 7.4.3的 要 求:a)在 具 备 U S B 接 口 的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中 注 入 病 毒 文 件;b)将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连 接 到 车 辆 U S B 接 口,尝 试 执 行 病 毒 文 件,测 试 车 辆 系 统 是 否 可 以 测 试 出 移动 存 储 介 质 中 的 病 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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