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混合液DB34/T 1544-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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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00.20 G 8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442011 C4混合液 C4 Mixture 文稿版次选择 2011-11-15发布 2011-12-1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544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宿松双安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久胜、伍宗银、蔡黎波、解伏荣、张荣、刘长仙、徐华政、刘红晓、刘鹏、许迪、徐建国、马云峰、汪艳娥、王伏满。DB34/T 15442011 1 C4 混合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C4 混合液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 C4 残液为原料,添加气化剂、催化剂、除炭剂等,经加工制成的 C4 混合液。可广泛用于工业和民用的燃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602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测定法(LPG法)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SH/T 022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SH/T 0222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SH/T 0230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SH/T 0232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233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 SY/T 7509 液化石油气残留物测定法 3 要求 3.1 外观要求 气体无色,液体透明呈淡红颜色。试烧火焰稳定,呈蓝色。3.2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密度(15),kg/m3 630 SH/T 0221 蒸汽压力(37.8),MPa(表压)0.60 GB 6602 C4(异丁烯、正丁烯、反-2-丁烯),%(V/V)60 SH/T 0230 组份 C3、C5,(V/V)40 SH/T 0230 蒸发残留物,mL/100 mL 油渍观察 0.05 通过 SY/T 7509 铜片腐蚀,级 1 SH/T 0232 DB34/T 15442011 2 表1(续)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总硫含量,mg/m3 343 SH/T 0222 游离水 无 目测 3.3 安全要求 为确保安全,当产品中不含有可觉察的气味时,应当加入具有明显臭味的硫醇、硫醚或硫化物的加臭剂,加入量不得超过 0.001(m/m)。本产品在生产、贮存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当符合 GB 11174 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组批与抽样 4.1.1 组批 以同一储罐的产品为一批。4.1.2 抽样 按 SH/T 0233 的规定进行抽取。4.2 检验分类 4.2.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4.2.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密度、蒸汽压力、试烧。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凭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4.2.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为本文件第4章规定的全部指标。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下列情况也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建装置投产前或主要流程、设备和原料变更及停产检修后投产时。b)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试验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4.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取双倍两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合格;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当符合 GB 11174 的规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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