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传染性鼻炎防治技术规程DB34/T 460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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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CCS B 2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6022023 鸡传染性鼻炎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chicken infectious coryza 2023-10-07发布 2023-11-07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4/T 4602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阜阳金牌养鸡总场、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肥西县农业农村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学怀、潘孝成、尹磊、王洁茹、李贺侠、郝胜杰、赵瑞宏、汪秀娟、戴银、殷冬冬、王扬龙、刘永杰、苗晋锋、侯宏艳、刘华、胡晓苗、鲁春燕、王跃辉、马超、郭浩、石玉花。DB34/T 46022023 1 鸡传染性鼻炎防治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鸡传染性鼻炎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本文件适用于养鸡场鸡传染性鼻炎的防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40454 家禽孵化良好生产规范 NY/T 538 鸡传染性鼻炎诊断技术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鸡传染性鼻炎 chicken infectious coryza 由副鸡禽杆菌(Avibacterium paragallinarum)引起的一种鸡急性上呼吸道传染病,以鼻腔和窦黏膜发炎,流鼻涕、喷嚏、流泪及眶下窦、面部肿胀为特征,可引起蛋鸡产蛋量下降,育成鸡生长发育受阻,淘汰率增加。4 诊断 流行病学 该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其中冬春季高发;不同日龄鸡均易感,28日龄以上的鸡的易感性较高;传染源为病鸡和隐性带菌鸡,主要通过空气和尘埃传播,也可经污染的饲料、饮水用具、饲养人员的流动而传播,潜伏期 1天3天,病程 天14天。该病的发病率高,病死率低。临床症状 该病的主要症状是鼻腔有黏性分泌物流出、面部水肿、结膜炎以及泪液分泌增多,可出现腹泻、采食和饮水下降,蛋鸡产蛋量下降。公鸡常见肉垂肿胀。DB34/T 46022023 2 病理变化 病鸡眶下窦出现病变,鼻腔内有浅灰色渗出物,有的还会出现渗出物凝结块,气管、支气管出现炎症,气管黏膜的上皮细胞出现增生,异嗜细胞和肥大细胞浸润。实验室检测 鸡传染性鼻炎的实验室检测按照 NY/T 538 规定的方法执行。结果判定 4.5.1 符合 4.1、4.2 和 4.3 的,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4.5.2 符合 4.1、4.2 和 4.3,且按 4.4 检测为阳性时,判定被检病鸡存在副鸡禽杆菌感染。5 预防 引种管理 从未发生过该病,并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鸡场引种,引入前须取得原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引入后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目的地后需隔离观察 21 天,跨省引入必须隔离饲养 30 天,经实验室检测无疫后,方可混群饲养。孵化管理 种蛋入孵前采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或使用其他高效低毒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剂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种蛋孵化与出雏的管理应符合 GB/T 40454 的要求。养殖环境管理 5.3.1 饲料卫生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5.3.2 鸡场环境控制应符合 NY/T 1167 的规定。5.3.3 实行全进全出制养殖,每批鸡进鸡前,鸡舍须经清扫、高压冲洗、消毒液喷雾、福尔马林和高锰酸钾熏蒸消毒,消毒完毕后空舍至少 2 周。饲养人员须经洗澡、换衣、消毒后进入生产区。车辆、用具等进入场区须进行严格消毒。养殖期间每周进行 2 次3次带鸡消毒,带鸡消毒时鸡舍温度应保持在2030,采用雾化喷头在离鸡头上方 20 cm 处,喷头朝上进行喷雾。消毒液应每周交替使用,避免产生耐药性。5.3.4 应根据不同品种、养殖方式和养殖设备的要求,合理安排鸡的养殖密度。5.3.5 鸡舍通风应根据不同品种、养殖阶段、鸡舍结构和季节变化因素调整通风量,保持鸡舍通风良好。5.3.6 垫料和粪便的处理应符合 GB/T 36195 的规定。免疫接种 5.4.1 疫苗选择 在该病流行地区,应采用鸡传染性鼻炎 A型、C型二价灭活疫苗或鸡传染性鼻炎 A型、B型、C型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5.4.2 免疫程序 DB34/T 46022023 3 按鸡传染性鼻炎商品疫苗说明书执行。抗体监测 可在第二次免疫 14 天后采集鸡群血清,进行抗体检测;检测方法应按照 NY/T 538 中规定的方法执行。如发现抗体水平未达到防疫要求,应进行疫苗补免。6 治疗 药物使用原则 宜采用药敏试验筛选高敏抗菌药物进行治疗,药物使用应按照 NY/T 5030 的规定执行。采用轮换用药,以减少副鸡禽杆菌抗药性的产生。推荐治疗方案 6.2.1 磺胺二甲嘧啶按 0.5添加入饲料中,连续饲喂 3 天5 天;同时采用 20 万 IU 硫酸链霉素进行肌肉注射,每天 2 次,轻症使用天,重时连续使用 23 d。6.2.2 发生眼炎、鼻炎时,可采取对症治疗,使用 2硼酸水冲洗后,滴入青霉素眼剂,连续使用 23 d。6.2.3 鸡群的饮水或饲料中宜增加电解多维物质,连使用 5 天7天,有助于缓解和控制病情。7 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鸡和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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