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 S 03.100.20CC S A1 0440 6佛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6/T 35 2 0 23村(居)集 贸市场 升 级 改造建设 管理规 范C o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r u p g r a d i n g o f v i l l a ge(c o m m i t t e e)m a r k e t202 3-1 0-12 发 布 202 3-1 0-1 2 实施佛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4 4 0 6/T 35 20 2 3I目 次前言.I I1 范围.12 规范 性引用文 件.13 术语 和定义.14 建设 要求.15 管理 要求.36 验收 要求.4附录 A(规 范性)村(居)集贸市场 升级改造 验 收.5D B4 4 0 6/T 35 20 2 3I I前 言本 文件 按照 G B/T 1.1 20 20 标准 化 工 作 导则 第1部 分:标准 化 文件 的结 构 和起 草规 则 的 规定起草。请注 意本 文件 的某 些 内 容可 能 涉 及专利。本文件的 发布 机构 不 承 担识 别专 利的 责任。本文 件由 佛山 市市 场 监 督管 理 局 提出并归 口。本文 件起 草单 位:佛山 市质量 和 标准化研 究 院、广 东 菲迅 和 邸 建筑 设计 工程 有限 公司、深圳 市鼎 嘉建设 发展 有限 公司 佛山 分公 司、佛山 市顺 德区 质量 技术 监督 标 准 与 编 码所。本文 件主 要起 草人:杨毅 宁、陈科、杨柳 慧、曾宇 婷、曹文 捷、郭清 华、陈舒 华、钟照 华、易 礼康、林雪 琴、朱悦 夫、陈宇 驹、莫燕 妮、植满 溪、黄燕 敏。D B 4 4 0 6/T 3 5 2 0 2 31村(居)集 贸 市场 升 级改 造 建设 管理 规 范1 范围本文 件规 定了 村(居)集贸 市 场 升级改造 的建设要 求、管理 要 求 和验 收要 求。本文 件适 用于 村(居)集贸 市 场 升级改造 的建设与 管理,不 适 用 于城 市建 成区 内的 农贸 市场。2 规范 性引用文 件本文 件没 有规 范性 引 用 文件。3 术语 和定义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 于 本文 件。3.1村(居)集贸 市场 vi ll a g e(c omm i t te e)m ar k e t在城 市建 成区、县城 以外 建制 镇、乡和村庄 的行政辖 区 范 围内,为满 足居 民日 常生 活 需 求,主要 用于各 类农 产品、农 副产 品等 现货 商品,定 期或 长期 进行 商品 交 易 的 场 所,不 包 括批 发市 场。3.2经营 户 se l l e r向村(居)集 贸市 场 开 办者 承 租 场地、进 行零售交 易的 法人 单 位 或自 然人。4 建设 要求4.1 建筑 和 场 地4.1.1 单 层 建筑 层高 应不 小于 4 m,市 场 内 主通 道宽 度应 不小 于 2.5 m,购 物通 道宽 度应 不 小 于 2 m。4.1.2 处 于 固定 建筑 物内 的市 场出 入 口 应不 少 于 2 个,主出 入 口 宽度应不 小于 3 m。4.1.3 市 场 主出 入口 应按 视觉 识别 系 统 设置 市 场 名称标识。4.1.4 市 场 地 面应 硬 底 化、防滑。有 条件 的市 场,场 内 地面 可 采 用防滑地 砖或 石材 等材 料铺 设。4.1.5 建 筑 物房 顶、内墙 身及 立柱 应 采 用防 霉 涂 料。4.1.6 市 场 相近 或相 邻范 围内 应配 备 机 动车、非 机动车停 放场所。4.1.7 市 场 周边 应设 置物 理间 隔,临 近 道路 一 侧、市场与 停车场间 应设有安 全阻 隔设 施。4.1.8 在 显 著 位置 应 设有 宣传 公 示 栏,公 示卫 生 管理 制度、功能 分区 布 局图、健 康 教育 宣传、农 药残留检 测等 基本 信息,公 示内 容符 合实 际并 及时 更新。4.1.9 应 在 市场 内外 公共 区域 设置 视 频 监控。4.1.1 0 市场 主要 出入 口有 台阶 的可 设置 无 障 碍通 道。4.1.1 1 可设 置农 民自 产自 销交 易区。D B4 4 0 6/T 35 20 2 324.1.1 2 可设 置消 费者 休息 区。4.1.1 3 可设 置消 费维 权服 务站。4.1.1 4 可在 市场 内显 著位 置展 示不 少于 1 处公 益 广 告,有 机 融入 社 会 主义 核 心 价值 观、城 市 历史 文化建设 等内 容。4.2 场内 布 局4.2.1 按 照 商品 种类 划行 归市 设置 交 易 区,场 内 应设分区 平面图与 分区标志,指 引清 晰。4.2.2 经 营 禽畜 肉类、水 产的 区域 与 烧 腊及 其 它 熟食档相 隔距离应 不小于 3 m。4.2.3 经 营 熟食 卤品、豆 制品、酱 腌 菜 等直 接 入 口食品的 柜台或专 间与厕所、垃 圾房 等距 离应 不小 于2 0 m。4.2.4 在 活 禽限 制区 范围 内的 市场,不 应现 场 宰 杀和销售 活禽;在 活禽非限 制区 范围 内且 有经 营活 禽的市 场,若设 现场 宰杀 活 禽 档口,则应 设置 储存、宰杀、销 售 三个相对 独立区域,并有 合理 的操 作 空 间。4.3 给排 水 设 施4.3.1 应 按 照相 关部 门的 要求 设置 给 水 排水 系 统。4.3.2 排 水 槽应 采用 易清 洁的 材料。4.3.3 水 产、冰 鲜、禽畜 肉类、熟 食 经 营区 的 污 水排放应 增设初级 隔渣、隔 油过 滤设 施。4.4 照明、供 电设 施4.4.1 柜 台 应配 置统 一的 节能 照明 灯 具。场 内 平 均照度不 应低于 20 0 l x。4.4.2 不 应 使用 对食 用农 产品 的真 实 色 泽等 感 官 性状造成 明显改变 的照明设 施。4.4.3 场 内 电线 应统 一规 划接 驳,明 装 线路 应 使 用线槽(管)安 装。户外、潮湿 场所 供电 应配 备相 应的漏电 保护 装置。4.5 环境 卫 生 设施4.5.1 场 内 或场 外应 设置 免费 开放 的 公 共厕 所 并 有规范醒 目的引导 标识,场 内厕 所出 入口 不应 面向 交易区 开设。有 条件 的市 场可 设置 无障 碍厕 所。4.5.2 场 内 应至 少在 1 处人 流较 大、便 于 投放 的场 地 设 置分 类垃 圾投 放点 和投 放指 引,并根 据 人 流 量和场 地实 际增 加设 置。分类 垃圾 投 放 点应 分别 设 置 可回 收 物、有 害 垃圾、厨余垃圾 和其 他垃 圾分 类收 集容器。4.5.3 在 非 限制 区范 围内 且有 经营 活 禽 的市 场,应配备冲 洗、消毒 设备,确 保现 场无 明显 异味。4.5.4 配 备 防蚊、蝇、蟑 螂、鼠等 病 媒 生物 的 防 治设施、设备。4.6 消防 设 施4.6.1 具 备 给水 管网 条件 的市 场应 配 置 消防 栓、水带、水 枪和灭火 器等消防 设施 器材,并 确保 其完 好有效。4.6.2 不 具 备给 水管 网条 件或 室外 消 防 给水 系 统 不符合消 防供水要 求的市场 应增 设消 防水 源和 相关 消防设 施。4.6.3 应 设 置消 防疏 散通 道,且通 道 上 方或 地 面 应设置应 急疏散指 示标志。4.6.4 场 内 明显 位置 应设 置消 防安 全 标 志。4.7 计量 器 具4.7.1 场 内 使 用的 称 重计 量器 具 应 经 计量 检定 合 格并 在检 定 周期 内,使 用的 计量 单 位应 为国 家 法 定计D B 4 4 0 6/T 3 5 2 0 2 33量单 位。有条 件的 市场 可统 一配 置称 重计 量器 具。4.7.2 在 市 场内 明显 位置 应设 置公 平 秤。4.8 检测 设 施4.8.1 应 设 立 食品 安 全检 测室 或 委 托 有资 质的 机 构进 行检 测,食 品安 全 检测 室应 配 备必 要的 检 测 设备并定 期校 准,有条 件的 可配 置多 功能 快检 仪。4.8.2 食 品 安全 检测 项目 应至 少包 括 农 药残 留 快 速检测。4.9 经营 设 施4.9.1 柜 台 立面、台 面应 采用 干净、平 整光 滑、易清洁的 材料铺设。4.9.2 经 营 户销 售商 品保 质保 鲜有 温 度 要求 的,应保证商 品陈列、销售时冷 链不 脱节。4.9.3 熟 食 经营 应配 备防 尘、防虫、防 鼠等 设 施,并规范 使用。5 管理 要求5.1 经营 及 食 品安 全 管 理5.1.1 应 在 场内 显著 位置 公开 市场 负 责 人、食 品 安全管理 人员的姓 名、联系 投诉 电话。5.1.2 市 场 开办 者应 每天 向生 肉、禽 类 等行 业 的 经营者查 验并收取 进货票据、检 验检 疫证 明等 凭证。5.1.3 市 场 开办 者应 每天 进行 食品 安 全 抽检,并在 当日 市 场 集中 交易 时段前完 成并及时 向消 费者 公示。5.1.4 有 固 定摊 位的 经营 户应 亮照 经 营,从 事 接 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 人员应取 得有 效健 康证。5.1.5 经 营 户不 应超 出约 定的 地点 或 区 域经 营,不应占道 摆卖商品。5.1.6 经 营 户应 保留 进货 记录,包 含 商 品品 种、数量、进 货日期、供货商及 联系 方式 等信 息。5.1.7 应 实 施塑 料购 物袋 有偿 使用 制 度。5.1.8 生、熟食 品同 时销 售时 应分 开 放 置。5.1.9 销 售 散装 的 直 接 入口 食品 与腌 制食 品时,应使 用无 毒 无 害、干净 的容 器、售 货 工具 和包 装 材 料。5.2 环境 卫 生 管理5.2.1 应 保 持地 面清 洁,无积 水外 溢、无散 落 垃 圾,场内 无明显异 味。5.2.2 应 定 期进 行病 媒生 物的 综合 治 理。5.2.3 公 厕 应保 持清 洁卫 生,地面 无 积 水,无 其 他杂物,无明显异 味。5.2.4 垃 圾 收集 点应 无垃 圾溢 出和 污 水 外流,垃 圾日产日 清。5.2.5 在 活 禽非 限制 区范 围内 且有 经 营 活禽 的 市 场,应落 实“1 1 1 0”制度,即“一日 一清 洁消 毒、一周一 大扫 除、一月 一休 市、当日 活禽 零存 栏”制度。5.3 消防 安 全 管理5.3.1 不 应 在市 场内 住宿。5.3.2 不 应 在市 场内 存放 易燃 易爆 危 险 品。5.3.3 不 应 在市 场内 违规 充电、停 放 电 动自 行 车。5.3.4 消 防 疏散 通道 不应 停放 车辆 或 堆 放杂 物,应保持畅 通。D B4 4 0 6/T 35 20 2 346 验收 要求村(居)集贸 市场 升 级 改造 验 收 按附录A 的规 定进 行。D B 4 4 0 6/T 3 5 2 0 2 35A A附 录 A(规 范性)村(居)集贸 市场 升级 改造 验收A.1 基本 条 件市场 应具 备以 下基 本 条 件:a)市场 开办 者获 得 营 业执 照;b)有固 定的 经营 场 所;c)具备 开业 条件,处 于正 常 经 营状 态。A.2 评分 表村(居)集贸 市场 升 级 改造 验 收 评分表见表 A.1。D B 4 4 0 6/T 3 5 2 02 36表 A.1 村(居)集贸 市场升级 改 造验收 评 分 表序 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11 场地和 建筑(1 6 分)单 层建 筑 层 高 应不 小于 4 m,市场内主通道宽度应不 小于 2.5 m,购物通道宽度应不小于 2 m。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2 处 于 固 定 建筑 物 内 的市场出 入口应不少于 2 个,主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 3 m。2*3 市 场主 出 入 口 应按 视觉识别系统设置市场名称标识。2*4 市 场地 面 应 硬 底化、防滑。25 建 筑 物 房 顶、内 墙 身及立柱 应采用防霉涂料。16 市 场 相 近 或相 邻 范 围内应配 备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27 市 场 周 边 应设 置 物 理间隔,临近道路一侧、市场与停车场间应设有安 全阻隔设 施。1*8在 显著 位 置 应 设 有 宣传公示 栏,公 示卫生管理制度、功能 分区布局图、健康教 育宣传、农 药残留检测 等基 本信 息,公 示内 容符合实际并及时更新。29 应 在 市 场 内外 公 共 区域设置 视频监控。21 02 场 内布 局(9 分)按 照商 品 种 类 划行 归市设置交易区。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1 1 场 内应 设 分 区 平面 图与分区标志,指引清晰。2*1 2 经 营 禽 畜肉 类、水 产的区域与烧腊及其它熟食档相隔距离应不 小于 3 m。查看现场,符合距离要求 得分。2*1 3 经 营 熟 食卤 品、豆 制品、酱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或专间 与厕所、垃圾房 等距离应不小于 2 0 m。2*1 4在 活禽 限 制 区 范 围 内的市场,不应 现场宰杀和销售活禽;在活禽非限制区范围 内且有经营 活禽的市场,若 设现 场 宰 杀 活禽 档口,则应设置储存、宰杀、销售 三个相对独立区域,并有合理的操作空间。查看现场,售卖活禽档口 面积低于 1 0 平方米不得分。2*1 53 给水 排水 设施(9 分)应 按照 相 关 部 门的 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31 6 排 水槽 应 采 用 易清 洁的材料。3*1 7 水 产、冰鲜、禽 畜 肉类、熟食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 渣、隔油过滤设 施。31 84 照明、供 电 设施(7 分)柜 台应 配 置 统 一的 节能照明灯具。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1 9 场 内平 均 照 度 不应 低于 200 lx。在经营期间,经营区域内随机测试三处以上照度值并取平均值,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2 0 不 应 使 用对 食 用 农 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 照明设施。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2 1 场 内电 线 应 统 一规 划接驳,明装线路应使用线槽(管)安 装。22 2 户 外、潮 湿 场 所供 电应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1D B4 4 0 6/T 35 2 0 237表 A.1 村(居)集贸 市场升级 改造验 收 评 分 表(续)序 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2 35 环境 卫生 设施(8 分)场 内或 场 外 应 设置 免费开放的公共厕所并有规范醒目 的引导标识,场内厕所出入口不应面向交易区开设。查看现场,公厕位置与市场直线距离超过5 0 0 m 不得分,设有公厕但 无醒目引导标识得 1 分。22 4场 内应 至 少 在 1 处人 流较大、便于投放的场地设置 分类垃 圾投放点和投放 指引,并根据人 流量和场地实际 增加 设 置。分类 垃圾投放点应分别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2 5 在 非 限 制区 范 围 内 且有经营活禽的市场,应配备冲洗、消毒设 备,确保现场无 明显异味。2*2 6 配 备 防 蚊、蝇、蟑 螂、鼠等病媒生物的防治设施、设备。2*2 76 消 防设 施(7 分)具 备给 水 管 网 条件 的市场应配置消防栓、水带、水枪 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2 8 不 具 备 给水 管 网 条 件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 的市场应增设消 防水源和相关消防设施。2*2 9 应 设 置 消防 疏 散 通 道,且通道上方或地面应设置应急疏散指示 标志。2*3 0 场 内 明 显位 置 应 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1*3 17 计 量器 具(4 分)场 内使 用 的 称 重计 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 周期内,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 2 在 市 场 内明 显 位 置 设置公平秤。2*3 38 检 测设 施(3 分)应 设立 食 品 安 全 检 测室或委 托有资 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食 品安全检测室应配备 必要的检测 设备并定期 校准。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 4 食 品 安 全检 测 项 目 应至少包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3 59 经 营设 施(6 分)柜 台立 面、台 面应 采用干净、平整光滑、易清洁的材 料铺设。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每项不符合视情况得 0.51.5 分。23 6 经 营户 销 售 商 品保 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保证商品陈 列、销售时冷链不脱节。23 7 熟 食经 营 应 配 备防 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并规范使用。查看现场,符合要 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 81 0 经 营及食品安全管理(1 5 分)应 在场 内 显 著 位置 公开市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的姓名、联系投诉电话。查看现场及记录,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 9 市 场 开 办者 应 每 天 向生肉、禽类等行业的经营者查验并收取进 货票据、检验检 疫证明等凭证。2*4 0 市 场 开 办者 应 每 天 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并在当日市场集中交易 时段前完成并及 时向消费者公示。2*4 1 有 固 定 摊位 的 经 营 户应亮照经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 员应取得有效健 康证。24 2 经 营户 不 应 超 出约 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应占道摆卖 商品。2*4 3 经 营 户 应保 留 进 货 记录,包含商品品种、数量、进货日期、供 货商及联系方式 等信息。24 4 应 实施 塑 料 购 物袋 有偿使用制度。1*4 5 生、熟 食品 同 时 销 售时应分开放置。1*4 6 销 售 散 装的 直 接 入 口食品与腌制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无害、干 净的容器、售货 工具和包装材料。1D B 4 4 0 6/T 3 5 2 02 38表 A.1 村(居)集贸 市场升级 改造验 收 评 分 表(续)序 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4 71 1 环 境卫生管理(9 分)应 保持 地 面 清 洁,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场内无 明显异味。查看现场,视卫生情况得 分。24 8 应 定期 进 行 病 媒生 物的综合治理。14 9 公 厕应 保 持 清 洁卫 生,地面无积水,无其他杂物,无明 显异味。25 0 垃 圾收 集 点 应 无垃 圾溢出和污水外流,垃圾日产日清。2*5 1在 活禽 非 限 制 区 范 围内且有 经营活 禽的市场,应落实“1 1 1 0”制度,即“一日 一清洁 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 月 一 休 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查看现场及记录,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5 21 2 消 防安全管理(7 分)不 应在 市 场 内 住宿。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5 3 不 应 在 市场 内 存 放 易燃易爆危险品。2*5 4 不 应 在 市场 内 违 规 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2*5 5 消 防 疏 散通 道 不 应 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应保持畅通。25 61 3 加 分项(1 0 分)场 内地 面 可 采 用防 滑地砖或石材等材料铺设。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加分,不符合不加分25 7 市 场主 要 出 入 口有 台阶的可设置无障碍通道。15 8 可 设置 无 障 碍 厕所。15 9 可 设置 农 民 自 产自 销交易区。16 0 可 设置 消 费 者 休息 区。16 1 可 设置 消 费 维 权服 务站。16 2 可 统一 配 置 称 重计 量器具。16 3 可 配置 多 功 能 快检 仪。16 4可 在市 场 内 显 著位 置展示不少于 1 处公益广告,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城市历史文化建设等内容。1合计 1 1 0注:加*项目 为关键项,共 3 1 项 5 8 分。评 分 90 分且 带*关键项不超过五项得分为零,验收达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