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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6 0.4 0C C S B 1 6DB5307丽 江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7/T 5 4 2 0 2 3马 铃 薯 晚 疫 病 无 人 机 防 治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U A V c o n t r o l o f p o t a t o l a t e b l i g h2 0 2 3-1 0-1 0 发 布 2 0 2 3-1 1-1 0 实 施丽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3 0 7/T 5 4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丽 江 市 植 保 植 检 站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丽 江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丽 江 市 植 保 植 检 站、玉 龙 县 植 保 植 检 站、古 城 区 植 保 植 检 站、永 胜 县 植 保 植 检 站、宁 蒗 县 植 保 植 检 站、华 坪 县 植 保 植 检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忠 华、胡 彦、杨 春 震、段 倩 云、和 汝 凤、和 秀 云、杨 群 擎、樊 炳 君、马 桂 明、和 巍、子 钰 卿、陈 舜 弘、和 志 群、王 勇、黄 正 鸿、谭 宽 映、张 巧 玲、张 荣 军、王 元 中、和 亚 龙。D B 5 3 0 7/T 5 4 2 0 2 31马 铃 薯 晚 疫 病 无 人 机 防 治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无 人 机 防 治 的 术 语 和 定 义、防 治 时 期、植 保 无 人 机 防 治 技 术 的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马 铃 薯 种 植 区 晚 疫 病 的 无 人 机 防 治。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6 0 3 农 药 乳 液 稳 定 性 测 定 方 法G B/T 8 3 2 1.1 0 2 0 1 8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十)G B 1 0 3 9 5.6 2 0 0 6 农 林 拖 拉 机 和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第 6 部 分:植 物 保 护 机 械G B/T 1 8 6 7 8 植 物 保 护 机 械 农 业 喷 雾 机(器)药 液 箱 额 定 容 量 和 加 液 孔 直 径N Y/T 1 7 8 3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防 治 技 术 规 范N Y/T 3 2 1 3 植 保 无 人 飞 机 质 量 评 价 技 术 规 范N Y/T 4 2 5 9 植 保 无 人 飞 机 安 全 施 药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马 铃 薯 晚 疫 病 监 测 系 统基 于 实 时 采 集 的 气 象 数 据 和 比 利 时 C a r a h 晚 疫 病 模 型 基 础 上,构 建 的 用 于 实 时 分 析、监 测 预 警 的 马铃 薯 晚 疫 病 智 能 监 控 平 台。由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监 测 仪、无 线 传 输、晚 疫 病 分 析 模 型、地 理 信 息 系 统(G I S)、预 警 发 送 系 统 等 组 成,可 实 现 对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进 行 实 时 监 测、预 警、诊 断 及 科 学 防 控。4 防 治 时 机4.1 人 工 踏 查田 间 踏 查,出 现“中 心 病 株”或 田 间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大 于 9 0%的 持 续 时 间 超 过 1 2 小 时 或 连 续 2 天 阴雨,需 要 采 取 无 人 机 喷 药 防 治 措 施。4.2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系 统 监 测密 切 关 注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全 自 动 监 测 系 统 信 息 平 台(打 开 手 机 微 信 搜 索“马 铃 薯 晚 疫 病 监 控”登录 关 注 在 病 害 分 析 栏 中 点 击 全 部 在 站 点 列 表 中 选 择 点 击 所 要 地 点 的 信 息),当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全 自动 监 测 系 统 提 示 到 第 五 代 第 六 代 浸 染 时,按 照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全 自 动 监 测 系 统 提 示 的 防 治 时 间,结 合 现场 田 间 踏 查,及 时 采 取 植 保 无 人 机 喷 药 防 治 措 施。D B 5 3 0 7/T 5 4 2 0 2 325 植 保 无 人 机 防 治 方 法5.1 机 型 选 择应 选 用 重 量 不 大 于 1 1 6 k g,最 大 起 飞 重 量 不 超 过 1 5 0 k g,具 有 手 动 作 业 模 式 的 自 主 飞 行 植 保 无 人机,需 具 有 电 磁 兼 容 性、飞 行 信 息 存 储 系 统(包 括:身 份 信 息、位 置 坐 标、飞 行 速 度、飞 行 高 度 等)、远 程监 管 系 统 通 讯 功 能(监 测 飞 行 参 数、喷 雾 参 数、安 全 监 控)、高 可 靠 性 的 飞 行 控 制 系 统、精 准 的 定 位 系 统、以 及 自 动 避 障 功 能、报 警 装 置。5.2 气 候 条 件晴 天 或 阴 天 无 雨,风 速 在 0.8 m/s 2.8 m/s,采 用 植 保 无 人 机 喷 药,若 喷 药 后 2 小 时 内 降 雨 应 补 喷一 次。5.3 药 剂 选 择马 铃 薯 晚 疫 病 防 治 药 剂 选 择 方 法 见 附 录 A,农 药 使 用 符 合:G B/T 8 3 2 1.1 0。5.4 操 作 人 员操 作 人 员 资 格 要 求 见 附 录 B。5.5 作 业 参 数 设 置每 6 6 6.7 喷 雾 药 液 量 应 不 低 于 1 L;设 3.0 m/s 6.0 m/s 匀 速 飞 行;飞 行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马 铃 薯 植 株顶 端 2 m 4 m,对 于 药 液 漂 移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的 或 者 有 特 殊 要 求 的,飞 行 高 度 应 该 酌 情 调 整;喷幅 6 m 9 m,有 效 喷 幅 应 不 低 于 企 业 明 示 值;流 速 7 L/m i n 9 L/m i n;雾 滴 粒 径 1 1 0 m 1 2 0 m;喷 液 量 1 L/6 6 6.7 3 L/6 6 6.7,根 据 地 上 部 分 生 长 量 调 整;无 人 机 喷 药 作 业 情 况 登 记 表 设 置 见 附 录C。D B 5 3 0 7/T 5 4 2 0 2 33A A附 录 A(规 范 性)马 铃 薯 晚 疫 病 防 治 药 剂 选 择 方 法表 A.1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防 治 药 剂 选 择 方 法A.1 原 则:严 格 遵 守 农 业 部 发 布 的 禁 限 用 农 药 名 录 禁 止 使 用 禁 限 用 农 药,以 农 药 残 留 指 标 为 依 据,结 合 我 市 马 铃 薯 晚 疫 病 的 发 病 规 律,遵 循“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植 保 方 针,按 要 求 选 择 农 药 成 分 活性 高,具 有 内 吸 传 导 性 和 环 境 友 好 的 微 乳 剂、悬 浮 剂、水 剂 等 水 基 化 剂 型;助 剂 应 具 有 防 漂 移、抗 蒸 发、增 加 黏 附 和 渗 透 吸 收 作 用。A.2 出 现“中 心 病 株”,喷 施 内 吸 式 保 护 型 杀 菌 剂(波 尔 多 液、代 森 锰 锌、百 菌 清 等 5 0 0 倍 8 0 0 倍 液)每 间 隔 7 天 1 0 天 一 次。A.3 晚 疫 病 发 展 阶 段,喷 施 触 杀 型 杀 菌 剂(噁 酮 氟 噻 唑、氰 霜 唑+烯 酰 吗 啉、甲 霜 灵、霜 威 灵、银法 利 等 6 0 0 倍 8 0 0 倍 液)每 间 隔 1 0 天 1 2 天 1 次。A.4 注 意 事 项:多 种 药 剂 交 替 使 用,提 高 效 果,减 少 抗 药 性。施 药 防 控 要 采 取 植 保 无 人 机 统 防 统 治,效 果 好。D B 5 3 0 7/T 5 4 2 0 2 34附 录 B(规 范 性)植 保 无 人 机 操 作 人 员 资 格 要 求表 B.1 植 保 无 人 机 操 作 人 员 资 格 要 求B.1 无 人 机 驾 驶 员 应 为 年 满 1 8 周 岁 的 成 年 人。B.2 并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机 构 培 训 取 得 相 应 的 上 岗 资 格 证。B.3 在 进 行 植 保 飞 防 作 业 时,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程,做 好 个 人 防 护 工 作。B.4 作 业 人 员 应 掌 握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基 本 技 能 和 农 药 配 置 方 法 和 中 毒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常 识。B.5 作 业 人 员 作 业 时,应 与 无 人 机 保 持 5 m 以 上 安 全 距 离。B.6 作 业 人 员 不 应 酒 后 或 身 体 不 适 条 件 下 作 业;对 农 药 过 敏 者 不 应 操 作。D B 5 3 0 7/T 5 4 2 0 2 35附 录 C(规 范 性)无 人 机 喷 药 作 业 情 况 登 记C.1 记 录 航 喷 时 期 间 的 天 气 情 况 如 温 度、湿 度 和 风 速 等。C.2 避 免 漏 喷 和 重 喷。如 果 漏 喷 则 需 要 重 新 补 喷 并 记 录。C.3 缓 冲 带:建 议 与 其 他 非 喷 雾 作 物 或 水 体 隔 开 最 少 1 5 米 宽 的 距 离。表 C.1 无 人 机 喷 药 作 业 情 况 登 记 表作业地点服务器具作业时间作业量(亩)药剂名称及含量药剂用量(瓶、袋/亩)作业对象(签字)作业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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