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价规范DB43/T 285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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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28522023 43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ICS CCS 03.120.01A 00发 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夜 间 文 化 和 旅 游 消 费 集 聚 区 评 价 规 范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night cultural andtourism consumption gathering area 2023-发布 2024-实施 02-09 11-09DB43/T 28522023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总 体要 求 1 5 评 价程 序 2 5.1 申报 对象 2 5.2 申报 主体 2 5.3 评定 程序 2 6 评 价内 容和 指标 2 6.1 评价 内容 2 6.2 评价 指标 3 附录A(规 范性)夜间 文化和 旅游 消费 集聚 区必 备性指 标 4 附录B(规 范性)夜间 文化和 旅游 消费 集聚 区综 合评分 指标 5 参考文 献 9 DB43/T 28522023 II DB43/T 2852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 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 1 部 分:标准 化 文 件的 结 构和起 草规 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南省 文化 和旅 游厅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南省 旅游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文件 主要 起草 单位:湖 南省文 化和 旅游 厅产 业处、湖南 创景 天下 规划 设计 咨询有 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张 希 慧、何作 利、梁金 华、陈 岳 安、李新 桥、刘元 斌、张 国 兵、殷海 雄、郭任、刘小叶、龙 全、王强、刘 珏、武 霞。DB43/T 28522023 IV DB43/T 28522023 1 夜间文化 和旅游 消费集聚 区评价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夜 间文 化和 旅游消 费集 聚区(以 下简 称“集 聚区”)的申 报要 求、评价 依据 和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夜 间文 化和 旅游消 费集 聚区 的评 价。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635 2010 旅游 购 物场所 服务 质量 要求 GB 3095 环境 空气 质量 标 准 GB 3096 声环 境质 量标 准 GB/T 10001(所 有部 分)公共 信息 图形 符号 GB/T 16868 商 品经 营质 量管理 规范 GB/T 17242 投 诉处 理指 南 GB 31621 2014 食 品安 全国家 标准 食 品经 营过 程卫生 规范 GB 37487 公共 场所 卫生 管理规 范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夜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聚 区 Night culture and tourism consumption gathering area 以地域 特色 文化 为核 心,依托一 定的 夜间 景观 环境,实 施一 体化 夜间 场景 设 计与打 造,形 成文 旅商深度融 合、业态 产品 丰富 多样、基础 设施 配套 完善、消费环 境和 管理 运营 机制 优、品 牌和 市场 影响 力大、文旅消 费辐 射带 动力 强的 产业集 群空 间。4 总 体要 求 4.1 自愿 申报 原则 符合条 件的 集聚 区实 行自 愿申报 原则。4.2 择优 评选 原则 对符合 条件 的集 聚区 进行 择优评 选。4.3 公开、公 平、公正 原 则 DB43/T 28522023 2 对符合 条件 的集 聚区 的评 价坚持 公开、公 平、公正 原则。4.4 政府 主导、市 场参 与 原则 集聚区 坚持 以政 府为 主导,市场 共同 参与 原则。5 评 价程 序 5.1 申报 对象 街区、文体 商旅 综合 体、旅游景 区、文化 产业 示范 园区商 业区 域等 均可 作为 申报对 象。5.2 申报 主体 由集聚 区所 在的 县(市、区)级 人民 政府 作为 申报 主体。5.3 评定 程序 5.3.1 上报 各地市 州政 府相 关主 管部 门对上 报材 料进 行初 审,初审通 过后,按 相关 要求(排序)推 荐上 报至 省级政府 主管 部门。5.3.2 评审 省级政 府相 关行 政主 管部 门收到 申报 材料 后,对相 关资料 进行 合规 性审 查,并组织 专家 通过 实地 考察、专 家评 审会 等方 式进 行审核 打分,形 成最 终审 核意见。5.3.3 公示 根据审 核意 见结 果,提出“湖南 省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集 聚区”名 单并 公示。5.3.4 结果 公示无 异议 的单 位,可评 为“湖 南省 夜间 文化 和旅 游消费 集聚 区”。6 评 价内 容和 指标 6.1 评价 内容 6.1.1 必 备性 指标 规定 了 集聚区 应具 备的 六项 必要 条件,包括:a)空 间四 至范 围;b)业 态集 聚规 模;c)访 客量;d)运 营管 理;e)组 织机 制;f)安 全与 秩序;具体内 容见 附 录A。6.1.2 综 合评 分指 标规 定 了集聚 区的 六大 评分 指标 内容,包括:a)发 展环 境;DB43/T 28522023 3 b)消 费供 给;c)效 益与 影响 力;d)景 观环 境;e)公 共服 务;f)管 理保 障;具体内 容见 附 录B。6.2 评价 指标 6.2.1 综 合评 分指 标内 容 共计 1000 分,根 据各 集聚 区现状 对应 打分,得出 分 值。各项 分值 内容 见 表 1。表1 综合 评分 指标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1 发展环境 110 分 2 消费供给 240 分 3 效益与影响力 170 分 4 景观环境 160 分 5 公共服务 140 分 6 管理保障 180 分 合计 1000 分 6.2.2 必 备性 指标 总评 为“达标”,综合 评分 指标 总评分 达 到 750 分以 上,且每项 指标 不低 于该 项总分值 的50,经公 示无 异 议后,可评 定为 湖南 省夜 间文化 和旅 游消 费集 聚区。DB43/T 28522023 4 附 录 A(规范 性)夜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聚 区必备 性指 标 表 A.1 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集 聚区 必备 性指 标评 价表 序号 指标 主要内容 是否达标 1 空间 四至范围 有 明 确 的四 至 范围。街区、旅游 景 区、省 级 及以 上 文化 产 业示 范 园 区商 业区域占地面积不超过 3 平方公 里,文旅商旅游综合体商业面积不低于 1 万平方米。2 业态 集聚规模 文 化 和 旅游 业 态集 聚,夜 间 文旅 产 品 和服 务 供给 丰 富,具 有丰 富 多 元的 夜间 观 光 游览、夜间 演 艺、夜 间阅 读、夜间 购 物、夜 间餐 饮、夜 间 休 闲娱 乐等文旅消费场所和场景。夜间营业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 70,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 40。3 访客量 夜 间 文 化和 旅 游消 费 人次 及 消费 规 模 较大,拥有 稳 定的 访 客接 待 量,年 接待访客量不少于 50 万人次。4 运营管理 有正式、独立、有效、实体化 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5 组织机制 具 有 完 善的 组 织机 制。县(市)区 当 地 政府 及 文化 和旅 游 主管部 门 须 高度 重视 夜 间 文化 和 旅游 消费 集 聚区建 设 工 作,并 明确 主体 责 任。建 立 县(市)区相 关 部 门和 当 地管 委 会、乡 镇政 府、街道 办 事处、社会 团 体、文 旅 企业 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6 安全与秩序 夜 游 安 全与 市 场秩 序 良好。申报 区 域 近三 年 无 较 大 旅游 安 全事 故、生产 安全 责任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 游 市 场失 信 等市 场 秩序 问 题,不 存 在夜 间 扰民 现象,无 出现 意 识 形态 问题、无 违法 违 规经 营行 为 和“黄赌毒”、“黑恶 势力”等监 管失 职 情 况,用地 性 质 合法 合 规,未 发生 较 大及 以 上 环境 污 染和 生 态破 坏 责任 事 故,产 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总 评 注:在每行“是否达标”中选择其中填写“是”或“否”,每行必填。1-5 项指标均为“是”,则总评为“达标”;1-5 项有 1 或1 项以上为“否”,则总评为“不达标”。DB43/T 28522023 5 附 录 B(规范 性)夜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聚 区综合 评分 指标 表B.1 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集 聚区 综合 评分 表 序号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 分值 1 发展环境(110 分)1.1 区域基础 集聚区文 化和 旅游 发 展环境 优 越,开发 条件 成熟,所在地区人口 密集、旅游 或商业 发 展已相对 成熟,已形 成较好的区域性夜间消费品牌与氛围 的为2130 分;基础 良好,具有一定夜间文旅消费 氛围的为 1 20 分;基础 一般,尚未形成夜间文旅消费 氛围的为 0 分。30 分 1.2 政策扶持 所在地市 重视 发展夜 间文化 和 旅游经济,在 夜间文 旅消费方面针对集聚区有扶持政策、面向消 费者有优惠政策。有扶持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为 1630 分;有扶持政策但成效不明显的为 1 15 分;没有夜间文旅消费相关政策的为 0 分。30 分 1.3 发展规划 制定完整 可行 的夜间 文化和 旅 游消费集 聚区 发展规 划,并实施到位的为16 30 分;有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规 划,但尚需 完善或 实 施不完全 到位 的为 1 15分;没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为 0 分。30 分 1.4 带动性 集聚区对 周边 区域其 他 产业 发 展或其他 经济 活动产 生明显辐射带动作用的为 1120 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为 1 10 分;对所在区域经济缺少拉动作用的为 0 分。20 分 2 消费供给(240 分)2.1 营业时间 集聚区全年营业时间不少于 270 天,其中夜间营业时间不低于全年营业时间 70的为1 30 分,不低于全年营业时间 80的为 31 40 分,不低于全年营业时间 90的为 41-50 分,低于全年营业 时间 70的为0 分。50 分 2.2 供给数量 夜间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符合 GB/T 2635-2010、GB/T 16868 标准要求,夜间营 业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70的 为1-30 分,占比不低于80 的 为31-40分,占比不低于90的为41-50 分,占比低于 70 且其中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低于 40的为0 分。50 分 2.3 夜间 消费 业态 夜间文旅 消费 集聚区 突出多 元 业态和湖 南地 方特色,经营业态类型丰富,注重文旅融合,创新发展夜演、夜展、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 购、夜宿等夜间业态产品,每有一类且每类产品丰富的 得10 分,最高不超 过 60 分。60 分 DB43/T 28522023 6 表 B.1 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 聚区 综合 评分 表(续)序号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 分值 2 消费供给(240 分)2.4 特色产品 集 聚 区 主 题 鲜 明,具 有 当 地 的 夜 间 文 旅 特 色 和 文 化 符号,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夜间文旅产品及服务且主体数量或营业面积占集聚区总产 品 及服务达到 40 以上 的为 1-30 分;占比达50以上 的为31-40 分;缺少文化特色产品的为 0 分。40 分 2.5 夜间活动 夜 间 活 动 丰 富 多 样,层 出 不 穷。可 承 办 大 型 文 化 旅 游活 动,推 出 沉 浸 式 演 出、街 头 艺 术、街 头 音 乐、3D 灯光 秀、艺 术 表 演 等 常 态 化、品 质 化、特 色 化 夜 间 文 旅消 费 体 验 活 动。具 有 夜 间 文 化 旅 游 消 费 品 牌 活 动 每个得 5 分;承 办 过 省 级 及 以 上 级 别 的 文 化 旅 游 活 动 每 个得 5 分,承 办 过 市(州)级 及 以 上 级 别 的 文 化 旅 游 活动 每 个 得 3 分,每 年 夜 间 活 动 举 办 超 过 150 天 的 得 5分,最高不超过40 分。40 分 3 效益与 影响力(170 分)3.1 品牌 知名度 在 本 地 居 民 及 外 地 游 客 中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较 强 的吸 引 力,品 牌 效 应 明 显 优 于 当 地 其 他 夜 间 文 化 和 旅 游消 费 集 聚 区 且 具 有 一 定 代 表 性 的 为 21-30 分;在 当 地具 有 一 定 知 名 度 的 为 11-20 分;在 当 地 知 名 度 较 低 的,为 0-10 分。30 分 3.2 示范效应 为繁荣发展当地夜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领先示范效应的,为21-30 分;为发展当地夜经济做出贡献,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的为 11-20 分;对当地夜经济贡献一般为 0-10 分。30 分 3.3 荣誉情况 集聚区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授 予 荣誉称号的,每项加 20分;获得省级相关部门荣誉称号的,每项加 10 分;获得市(州)级相关部门荣誉称 号的,每项加 5 分,最高不超过40 分。40 分 3.4 消费规模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集聚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平均水平,拥有稳定的访客接待量,年接待访客量不少于 50 万人次的为 1-20 分,不少于 70 万人次的为 21-30 分,不少于 90 万人次的为 31-40 分,低于 50 万人次 为 0 分。40 分 3.5 社会 贡献 文旅消费成效高,贡献大,可吸引较多知名度高的文旅商户入驻,促进创业、吸纳就业成效明显,对当地文旅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高。集聚区内就业人数年均增长率高于当地整体就业人数增长率的,为 20 分,每高 1 个百分点加1 分,最高 不超过30 分。30 分 DB43/T 28522023 7 表 B.1 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 聚区 综合 评分 表(续)序号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 分值 4 景观环境(160 分)4.1 景观 风貌 景观风貌与周边环境在自然和人文上协调统一,突出地方特色,无大拆大建 和环境风貌破坏,为41-50 分;游览环境舒适,景观风貌较 统一,为31-40 分;游览 环境一般,为21-30 分;游览 环境 风貌 差,为 0-20 分。50 分 4.2 夜间景观 夜间景观系统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及艺术性,灯光亮化效果良好且不影响周边区域,为 41-60 分;有一定效果的夜间景观设计与营造的;为 21-40 分;缺少夜间景观设计,景观营造方式不佳的,为 0-20 分。60 分 4.3 环境卫生 集聚区环境卫生整洁,文明经营,符合 GB 3095、GB 37487规 范 要 求,有 专 门 卫 生 管 理 人 员,食 品 安 全 符 合 GB 31621-2014 要求,噪声质量符 合 GB 3096 标准,为41-50分;环境卫生基本整洁,文明经营规范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为21-40 分;集聚区卫生 较差的,存在经营不规范的,为 0-20 分。50 分 5 公共服务(140 分)5.1 服务 设施 设有夜 间 运 营 的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或 游 客 服 务 中 心、停 车场、环卫系统、水电气供给、消防设施等设施完善、运行有效、节能环保,每项得10 分,缺少一项扣10 分,最高不超过50 分。50 分 5.2 交通服务 夜间公共交通系统完善,进出安全便捷,引导标识清晰、准确的,符合 GB/T 10001(所 有部分)的为21-30 分;交通系统基本符合条件,有引导标识的,为 11-20 分;交通状况不佳,缺少引导标识的,为 0-10 分。30 分 5.3 智慧 服务 5G 通讯信号好,WiFi 全域覆 盖,信息化程度高、具备实时在线智慧服务,每项得 10 分,最高不超过 30 分,缺少则不得分。30 分 5.4 志愿服务 提供有人性化、贴心化、热情有温度的高品质服务,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构建志愿者服务体系,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行动,最高不超过 30 分,最低不低于 0 分。30 分 6 管理保障(180 分)6.1 管理运营 管 理 或 运 营 主 体 明 确、机 制 健 全,能 有 效 落 实 各 项 工作 任 务 的,为 41-50 分;管 理 或 运 营 主 体 明 确,组 织架 构 合 理,运 作 正 常 的,为 31-40 分;管 理 或 运 营 主体 明 确,组 织 架 构 基 本 合 理,运 作 基 本 正 常 的,为 21-30分;管 理 或 运 营 服 务 水 平 较 低 或 基 本 不 提 供 服 务 的,为 0-20 分。50 分 DB43/T 28522023 8 表 B.1 夜 间文 化和 旅游 消费 集 聚区 综合 评分 表(续)序号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 分值 6 管理保障(180 分)6.2 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管理规范,设立统一的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渠道通畅、制度健全、受理迅速,符合 GB/T 17242 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 31-40 分;具有市场秩序管理,能够执行市场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 21-30 分;具有基本市场管 理的,为 11-20 分;无市场管理的,为 0-10 分。40 分 6.3 统计 监管 具有完善的统计监测工作机制,统计数据资料真实完整的,为31-40 分;定期有统计 监测工作的,统计数据完整可查的,为21-30 分;开展过 统计监测工作,为11-20分;从未或很少开展统计监测工作,缺少有效数据的,为 0-10 分。40 分 6.4 游客 满意度 消费者满意率在 95 以 上 的,投 诉 率 低 的,为 41-50分;消费者满意率在 85-95之间的,为31-40 分;消费者满意率在75-85 之 间的,为21-30 分;消费者满意率60-75 之间的,投诉率较高,为 11-20 分;消费者满意率60以下的,投 诉率高的,为 0-10 分。50 分 总 分 1000 分 DB43/T 28522023 9 参 考 文 献 1 国 务院 办公 厅关 于 进一步 激化 文化 和旅 游消 费潜力 的意 见(国 办 2019 41 号)2 文 化 和旅 游 部 办公厅 关 于 开展 第 一批 国 家级夜 间 文 化和 旅 游消 费 集聚区 建 设 工作 的 通知(办产 业发 2021 123 号)3 文 化 和旅 游 部 办公厅 关 于 开展 第 二批 国 家级夜 间 文 化和 旅 游消 费 集聚区 申 报 工作 的 通知(办产 业发 2022 27 号)4 关于 打好 经济 增长 主动仗 实现 经济 运行 整体 好转的 若干 政策 措施 的 通 知(湘 政办 发 2023 4 号)5 湖 南省 推动“夜经 济”高质 量发 展进 一步 扩 消费促 就业 的若 干意 见 的通知(湘商 运 2022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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