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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20 CCS P 2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41.4 2023 农村地区 全域国土 综合整治 规划设计 导则 第4 部分:生态保 护与修复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erritorial comprehensive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in rural areas Part 4: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2023-11-29 发布 2024-01-01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2141.4 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项 目规 划.2 5 工 程设 计.2 6 生 态保 护与 修复 负面 清 单.9 附录A(资 料性)生 态保 护与修 复工 程体 系.11 参考文 献.12 DB42/T 2141.4 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42/T 2141 农 村地区 全域国 土综合 整治 规划设 计导则 的第4部分,DB42/T 2141已经发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总则;第2 部 分:农用 地综 合整 治;第3 部 分:建设 用地 整治;第4 部 分:生态 保护 与修 复。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北省 国土 整治 中心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北省 自然 资源 厅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北 省 国土整 治中 心、咸 宁市 国 土空间 规划 研究 院、宜 昌 市水利 水电 勘察 设计 院有限公 司、武汉 永业 赛博 能规划 勘测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李光、王继 龙、董慧、黄鹏飞、张艳、陈婕、黄超、邵力、沈 庭乐、叶峻 岭、李四江、陈艳、汪春 林、严龙、郭 少平、吴杰、左谦、聂其 兵、叶 立汉、李 保强、李 天曙、韩梅、胡松伟、胡聪、甘思 雁。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自 然资 源厅,电话:027-86656061,邮 箱:,对 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湖 北 省 国 土 整 治 中 心,电 话:027-86656257,邮 箱:。DB42/T 2141.4 2023 V 引 言 全域国 土综 合整 治是 以国 土空间 规划 为依 据,通 过全 域规划 设计、分片 有序 推进、全要素 综合 治理,实现生 产空 间集 约高 效、生活空 间宜 居适 度、生态 空间山 清水 秀的 总体 目标。DB42/T 2141 旨在 规范全 省 农村地 区全域 国土 综合整 治项目 规划设 计工 作,确 保项目 规划设 计的 质量,由 四个 部分 构成。第1 部 分:总则。目 的在 于明确 农村 地区 全域 国土 综合整 治规 划设 计的 总体 要求、工作 流程和工作 内容,指 导总 体规 划和子 项目 规划 设计 的编 制。第2 部 分:农用 地综 合整 治。目 的在 于明 确农 用地 综合整 治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 点和 设计 要求,提 出了农 用地 综合 整治 的负 面清单,指 导农 用地 综合 整治类 子项 目规划设计 的编 制。第3 部 分:建设 用地 整治。目的 在于 明确 建设 用地 整治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点 和设 计要 求,提出 了建设 用地 整治 的负 面清 单,指 导建 设用 地整 治类 子项目 规划 设计的编制。第4 部 分:生态 保护 与修 复。目 的在 于明 确生 态保 护与修 复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 点和 设计 要求,提 出了生 态保 护与 修复 的负 面清单,指 导生 态保 护与 修复类 子项 目规划设计 的编 制。DB42/T 2141.4 2023 1 农 村地区 全域国土 综合整 治规划设 计导则 第 4 部分:生态保 护与修 复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湖 北省 农村 地区全 域国 土综 合整 治项 目中生 态保 护与 修复 的要 求,包 括生 态用 地布 局优化原 则,子项 目规 划和 工程设 计要 求,并提 出了 生态保 护与 修复 负面 清单。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范围 内农村 地区 开展 的生 态保 护与修 复项 目的 规划 设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 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5776 造 林技 术规 程 GB/T 15781 森 林抚 育规 程 GB/T 18337.1 生态 公益 林建设 导则 GB/T 50085 喷 灌工 程技 术规范 GB 50201 防洪 标准 GB 51018 水土 保持 工程 设计规 范 HJ 2005 人工 湿地 污水 处 理工程 技术 规范 TD/T 1070.1 矿山 生态 修 复技术 规范 第1 部分:通 则 DB42/T 1739 区域 农业 面 源污染 综合 防治 技术 导则 DB42/T 2141.2-2023 农 村地区 全域 国土 综合 整治 规划设 计导 则 第2部 分:农用地 综合 整治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生态修 复 ecological remediation 协助退 化、受损 生态 系统 恢复的 过程。生 态修 复方 法包括 自然 恢复、辅 助再 生、生 态重 建等。生 态修复目 标是 针对 特定 生态 系统服 务的 恢复,或 是针 对一项 或多 项生 态服 务质 量的改 善。3.2 矿山生 态修 复 m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依靠 自 然力 量或 通过 人工 措施干 预,对因 矿产 资源 开采活 动造 成的 地质 安全 隐患、土地 损毁 和植 被破坏等 矿山 生态 问题 进行 修复,使 矿山 地质 环境 达 到稳定、损毁 土地 得到 复 垦利用、生态 系统 功能 得 到恢复和 改善。3.3 水土流 失 water and soil loss DB42/T 2141.4 2023 2 由于自 然或 人为 因素 的影 响、雨 水不 能就 地消 纳、顺势下 流、冲刷 土壤,造 成水分 和土 壤同 时流 失的现象。3.4 生物多 样性 biodiversity science 在一定 时期 内,一定 地区(或空 间)的 所有 动物、植物、微生 物物 种及 其变 异、其 生态 系统 组成 的复杂性。生 物多 样性 通常 包括遗 传多 样性、物 种多 样性和 生态 系统 多样 性等 三个不 同层 次的 多样 性。3.5 农业面 源污 染治 理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control 通过人 工措 施干 预,解 决 农业生 产活 动中,氮素 和 磷素等 营养 物质、农药 以 及其他 有机 或无 机污 染物质,通过 农田 的地 表径 流和农 田渗 漏,造成 的生 态环境 污染 问题。4 项目规 划 4.1 总体要 求 4.1.1 结合生 态系统 服务 功能重 要性、敏感性、脆 弱性评 价,校 核确定 重要 生态系 统识别 结果,判 定不同类 型生 态系 统的 生态 功能定 位。4.1.2 根据不 同区 域的 主导 生态 系统类 型,确定 其主 要生 态保护 修复 需求,明 确规 划目标 及指 标。4.1.3 开展生 态保护 与修 复项目 布局,包括 废 弃矿 山生态 修复项 目,山 林生 态 系统 修复项目,水塘、小微 湿 地治 理项 目,农业 面源污 染治理 项 目,水土 流失综 合治 理项 目 等 内容。4.1.4 生态保 护与 修复 工程 体系 分为5 类子 项目、16 项 主 要整治 工程,见 附 录 A。4.2 生态用 地布 局要求 4.2.1 统筹考 虑自然 生态 整体性 和系统 性,结 合山 脉、河 流、地 貌单元、植 被等自 然边界 以及生 态 廊道的连 通性,合 理确 定生 态空间,避 免生 态空 间破 碎化,加强 跨区 域间 生态 空间的 有序 衔接。4.2.2 能够直 接或间 接改 良区域 生态环 境、改 善区 域人地 关系,如维护 生物 多样性、保护 和改善 环 境质量、减缓 干旱 和洪 涝灾 害、调 节气 候等 多种 生态 功能的 用地 应纳 入生 态用 地范围。4.2.3 具有重 要水源 涵养、生物 多样性 维护、水土 保持、防风固 沙等功 能的 生态功 能重要 区域,以 及水土流 失、土地 沙化、石 漠化、盐渍 化等 生态 环境 敏感脆 弱区 域应 纳入 生态 用地范 围。4.2.4 自然保 护地核 心保 护区、重要水 源涵养 区、河道泄 洪区和 生物多 样性 保护区 内的建 设用地 和 耕地应有 序退 出,确保 生态 用地集 中连 片。5 工程设 计 5.1 总体要 求 5.1.1 生态保 护优先,自 然恢复 为主,结合人 工修 复,以 治理主 要生态 问题 为目标 进行设 计,安 全 第一,以 人为 本,体现 针对 性、整 体性、系 统性 和协 调性。5.1.2 生态保 护修复 项目 工程设 计应以 工程勘 察资 料为基 本依据 并参考 收集 到的与 工程设 计相关 的 资料,同 时考 虑工 程施 工可 能引起 的生 态环 境问 题,开展多 种方 案优 化比 选,优先选 择技 术先 进适 用、生态改善 效果 良好、工 程管 理经济 方便、建 设成 本相 对较低 的方 案,因地 制宜,科学 设计。5.2 废弃矿 山生 态修 复项 目 5.2.1 一般规 定 DB42/T 2141.4 2023 3 5.2.1.1 统筹推 进历史 遗留 矿山和 生产矿 山的生 态保 护修复,恢复 和提升 矿区 生态功 能,实 现资源 可持续利 用。将矿 产资 源开 发、地 质环 境治 理与 土地 复垦利 用统 一规 划、统一 设计、同步 实施,推 动 绿 色矿山建 设,在资 源富 集、矿山分 布集 中地 区建 设绿 色矿业 发展 示范 区。5.2.1.2 应考虑 场地可 能发 生的自 然灾害(如暴 雨、洪水、崩塌、滑坡等)和 矿区工 程建设 可能引 起的新的 矿山 生态 问题,确 定具体 工程 实现 步骤 和有 关工程 参数,提 出施 工技 术、施 工组 织和 安全 措施。5.2.1.3 地貌景 观和土 地资 源恢复 治理应 与周围 自然 景观相 协调,因地制 宜,选择生 态复原、复垦 复绿、景观 再造、综合 利用 等 不同模 式进 行修 复治 理,地貌景 观恢 复治 理工 程的 平面布 置和 立面 设计 应考虑对周 边环 境的 影响,做 到美化 环境,体 现生 态保 护要求。5.2.1.4 植被恢 复应宜 乔则 乔、宜 灌则灌、宜草 则草、宜藤 植藤,乔灌草 藤结 合,根 据不同 的地形 地势,采 取不 同的 植被 恢复 措施,同时 不宜 使用 葛藤 等 有害 植物 进行 植被 恢复。5.2.1.5 地表排 水工程 的设 计要求,应根 据防护 对象 的等级 所确定 的防洪 要求 予以确 定,并 以此确 定排水工 程建 筑物 的级 别、安全超 高和 安全 系数。防 洪要求 应符 合GB 50201 的 规定。5.2.1.6 废弃矿 山生 态修复 项 目应 符合 TD/T 1070.1-2022 的 规定。5.2.2 边坡地 形整 治与 防护 工程 5.2.2.1 边坡治 理时,土质 挖方边 坡坡度 应根据 边坡 高度、土地密 实程度、地 下水和 地表水 情况、土地成因 及生 成时 代等 因素 确定;岩质 挖方(开 采)边 坡形式 及坡 率应 根据 工程 地质与 水文 地质 条件、边坡高度、施 工方 法,结合 自然稳 定边 坡和 人工 边坡 的调查 综合 确定。边 坡高 度大 于 20m 的坡 面,宜 采 用分层防 护和 坡脚 加固 等技 术措施。5.2.2.2 当开采 边坡较 高时,可根 据不同 的岩石 性质 和稳定 要求开 采成折 线式 或台阶 式,台 阶式边 坡的中部 应设置 边坡 平台(护坡道),边 坡平 台的宽 度宜 3m 4m,并可 根据 工 程施工 机械作 业需 要适 当放宽。5.2.2.3 边坡防 护形 式 有实 体式护 面墙、干砌片 石护 坡、浆 砌片石 护坡、混凝 土预制 块护坡、植物 护坡、土 工模 袋工 程护 坡等。在确 保安 全的 情况 下,优先采 用干 砌片 石、植物 护坡、土工 模袋 工程 护坡。5.2.2.4 地形整 治前须 按照 有关规 定进行 表土剥 离和 表土合 理存放,以备 覆土 时使用。地形 整治一 般采用挖 高填 低的 方式 进行。宜结 合废 弃地 场地 整治,将废(尾)矿(土、石、渣)用 于场 地平 整与 低 洼区域回 填以 及高 陡边 坡坡 脚区域 的回 填压 脚。5.2.3 废弃场 地整 治工 程 5.2.3.1 露采矿 山废弃 场地 地形整 治工程 的范围 包括 采矿场 和排土 场(固 体废 弃物土、石、渣堆放 场地)以 及生 产加 工、运输 场地、矿山 生产 期间 生活 用地等。5.2.3.2 根据规 划整 治后 复垦 的废 弃场地 整治 应满 足 DB42/T 2141.2-2023 中 5.2 的 要 求。5.2.3.3 场地平 整后的 地面 坡度不 应陡于 设计值;人 工清理 场地平 整后的 地面 标高允 许偏差 50mm,机械清 理场地 平整 后的地 面标高 允许偏 差100mm,爆破平 整场地 平整 后的地 面标高 允许偏 差10mm-300mm。5.2.3.4 场地平 整后 的长 度、宽度(由设 计中 心线 向两 边量)允许 偏差 400mm-100mm;地 面、路 面下的地 基水 平标 高允 许偏 差 0mm-50mm;地 面、路 面下的 地基 平整 度20mm。5.2.4 生态环 境修 复工 程 5.2.4.1 植被恢 复效果 应与 周边环 境相协 调,优 先采 用本土 植物、适宜当 地生 长植物,不得 选用可 造成生态 危害 的植 物。5.2.4.2 植被恢 复应根 据场 地具体 情况,采取平 整、覆土、整形等 工程措 施进 行整治,达到 相应植 被生长要 求。DB42/T 2141.4 2023 4 5.2.4.3 有一定 厚度 土层 的坡 面植 被恢复 应与 造林 护坡 和种 草护坡 结合,宜 优先 采用 人 工直接 种植 灌、乔木和 草本 植物 恢复 植被,没有 特殊 景观 要求 时,宜乔草、灌 草或 乔灌 草相 结合。5.2.4.4 在坡比 小 于 1:0.3 岩质 陡 坡面上 可采 用穴 植灌 木、藤本植 物恢 复植 被。应沿 边坡等 高线 挖 种植穴(槽),利用 常绿 灌 木的生 物学 特点 和藤 本植 物的上 爬下 挂的 特点,在 穴(槽)内栽 植,从而 发 挥其生态 效益 和景 观效 益。5.2.4.5 种植土 及地下 水位 深度应 能满足 植物生 长的 要求;土地平 整、排 水坡 度恰当,无积 水;土 壤厚度允 许偏 差8cm;无 明 显的石 砾、瓦砾 等杂 物。5.2.5 植被养 护工 程 5.2.5.1 蓄水池 砌块 应错 缝砌 筑、相互咬 紧;浆砌 时砌 块应 坐浆挤 紧,嵌缝 后砂 浆饱 满,无 空洞 现象;干砌时 不松 动、无叠 砌和 浮塞;蓄水 池容 量满 足养 护要求;养 护用 水、蓄水 池材料 质量、砂 浆强 度 或 混凝土强 度、蓄水 池防 渗漏 措施应 符合 设计 及GB 50010 的 要求。5.2.5.2 明渠间 距一 般应 小 于 120m;外观 质量平 整顺 滑;管 道埋深 60mm;明 渠长 度、管道 附属设 备应符合 设计 及GB/T 50085 的要求。5.2.5.3 乔、灌木 养护 成活 率应 85%,且超 过该 树种 该规 格 的平均 生长 量;藤 本植 物 养护成 活率 应85%,且 不同 种类攀 缘植 物 栽后的 年生长 量应 达到 1.0m 2.0m;草 本植 物养护 成活率 应90%,且 叶片鲜绿,根深 且壮。5.3 山林生 态系 统修 复项 目 5.3.1 一般规 定 5.3.1.1 加强公 益林区 森林 抚育和 低效林 改造,加快 珍贵树 种发展 和针叶 林阔 叶化改 造,提 高林分 质量和主 导功 能。5.3.1.2 以高速 公路和 国省 道沿线、主要 流域两 侧、城市城 镇周边、重要 旅游 景区周 围等可 视范围 内山体为 重点 实施 区域,通 过抽针 补阔、补 植造 林、疏伐改 造、间伐 抚育 等综 合 措施,大 力推 进森 林 高 质量发展,以 提高 森林 质量 和景观 水平。5.3.1.3 在林地 生态系 统类 型比较 丰富的 地区,采取 植被恢 复、野 生动物 栖息 地恢复 等措施,实施 退化林地 的修 复治 理工 程,逐步恢 复生 态系 统功 能。5.3.1.4 清理外 来入侵 物种,利用 本土树 种加强 林木 栽植,进行专 业养护,逐 步优化 林地林 龄、林 种结构,促 进植 被演 替,恢 复 森林的 丰度、郁闭 度、群 落 及植物 种类 的多 样性,增 强森林 生态 系统 稳定 性,形成兼 备防 护与 景观 双重 功能的 森林 生态 系统。5.3.2 山林生 态修 复工 程 5.3.2.1 应按照 因地制 宜、适地适 树、造 管并举 的原 则,综 合采取 森林抚 育、退化林 修复等 措施,分类施策,全 面提 高森 林质 量。5.3.2.2 应依据 生态保 护修 复单元 地形、土壤、植被 等立地 条件,遵循森 林生 长自然 规律,选择适 宜的整地 方式、林 种、树种、造林 方式、抚 育管 护措 施。5.3.2.3 造林时 应选择 立地 条件较 好、有 培育前 途的 林分,主林层 林木或 目标 树能培 育成材 的林分,造林技 术应 符 合GB/T 15776、GB/T 15781 的 规定。5.3.2.4 对郁闭 度 0.4 以下 的次 生 林、疏 林地、覆 盖度 小 于0.5 的 灌木 林地 以及 造林 失败地 应采 取围栏封禁、人 工巡 护、砍灌 割灌、补植 补栽 等措 施,促进自 然修 复,尽快 郁闭 成林。5.3.2.5 山林生 态修复 工程 应充分 保护已 有的天 然林、珍稀 植物、古树和 野生 动植物 栖息地,不应 对自然生 态系 统形 成不 可逆 的不利 影响。DB42/T 2141.4 2023 5 5.3.2.6 应依据 相关规 划和 区划,从维护 生态系 统完 整性角 度,合 理确定 森林 生态保 护与修 复的总 体目标。应根 据森 林生 态系 统的关 键属 性,从物 理环 境、物 种组 成、生 态系 统 结构、生态 系统 功能、生 态胁迫等 方面 提出 保护 修复 目标和 要求,并 针对 具体 生态问 题,根据 工程 实际 及相关 规定 制定 具体 指标。5.3.2.7 应根据 现状调 查、生态问 题识别 与诊断 结果、生态 保护修 复目标 及标 准等,对森林 生态保 护修复单 元分 别采 取保 护保 育、自 然恢 复、辅助 再生 或生态 重建 为主 的保 护修 复技术 模式。5.3.2.8 对林木 生长分 化严 重的天 然次生 林、人 工中 幼林实 施森林 抚育,采取 疏伐、透光伐、补植 等措施,改善 林木 生长 环境,促进 林木 生长。5.3.2.9 对结构 不合理、目 的树种 不明确 的低质 低效 林应采 取培育 目的树 种、改善林 木层次、封山 育林等措 施,培育 稳定 的森 林生态 系统。5.3.2.10 应针对 生态 保护 修复 单元 内质量 不高、结构 不合 理、残次林 的关 键生 态问 题,重点开 展森 林提质增 效工 程,加快 退化 林分修 复,加大 低效 林改 造,优 化林 分结 构,提高 森林质 量。5.4 水塘、小微 湿地 治理 项目 5.4.1 一般规 定 5.4.1.1 水塘、小微湿 地治 理项目 应坚持 安全第 一,实用为 主,与 农用地 综合 整治、乡村振 兴、水 利建设等 工作 相结 合,重点 消除淤 塞、堤身 单薄、泄 放设施 不全、明 显渗 漏、脱坡等 安全 隐患。注:水塘、小微湿地 是指以农田 灌 溉或方便群众生 产生活为主,总容积在10 万m3以内的蓄水工 程,以及自然形 成 蓄水量小于10万m3的小微湿地。5.4.1.2 塘堰整 治原则 上不 应加高 塘埂而 改变原 工程 的规模,如防 洪标准 不足,应采 用加大 泄洪能 力的工程 措施。确 需改 变规 模的,须经 相关 部门 批准。5.4.1.3 位于村 庄附近 的水 塘和小 微湿地,应结 合村 庄整治 项目进 行水生 态环 境建设,与周 边环境 相协调。5.4.1.4 作为饮 用水 水源 的塘 堰,应按照 水源 地保 护的 相关 要求采 取水 源保 护措 施,防止水 源污 染。5.4.1.5 水塘、小微湿 地治 理应结 合流域 治理,衔接 流域水 生态保 护,水 生生 物多样 性保护,重要 水库、河 口区 的洪 水调 蓄等 内容。5.4.1.6 对颜色 明显异 常、散发浓 烈(难 闻)气 味,被判定 为 黑臭 水体的 水塘 和小微 湿地,应系统 考虑不同 技术 措施 的组 合,多措并 举、多管 齐下,进 行综合 治理。5.4.1.7 黑臭水 体治 理应 根据 成因,采取 控源 截污、清 淤疏 浚、生 态修 复等 技术 措施 进行治理。5.4.2 堤防工 程 5.4.2.1 底泥清 淤工程 要注 意防止 底泥泛 起以及 底泥 的合理 处置避 免二次 污染,对于 清除的 底泥一 般进行外 运填 埋处 理。5.4.2.2 堤坡坡 面应 进行 保护,护 坡形式 可根 据塘 堤结 构型 式及当 地实 际情 况进 行选 择。5.4.2.3 堤体排 水可采 用棱 体排水、贴坡 排水等。下 游堤面 与两边 岸坡连 接部 位应设 置排水 沟,其 他部位的 堤面 排水 设置 宜结 合护坡 形式 进行 设置。5.4.2.4 堤顶宽 度一 般不 小 于 2.0m,有特殊 要求 的适 当加 宽。上、下游 堤坡 坡比 一般 为 1:1.5 1:2。5.4.2.5 堤身加 固填 筑应 分层 压实,填筑 料应 密实 均匀,压 实度不 小 于 0.95。5.4.3 建(构)筑 物工 程 5.4.3.1 泄洪建(构)筑物 进水口 段与泄 流段山 体边 坡应稳 定。溢 洪道靠 堤一 侧边墙 应采用 混凝土 或浆砌石 衬砌,确 保边 墙结 构稳定。边 墙高 度应 高于 泄流水 面 线 30cm 以 上,不 低于相 应部 位堤 体高 程。非靠堤 一侧,视 山体 地质 情况确 定是 否采 用护 砌措 施。DB42/T 2141.4 2023 6 5.4.3.2 溢洪道 底板 根据 基础 情况,可 采用 混凝土 或浆 砌石 衬砌,混 凝土衬 砌厚 度不 小于 20cm,浆 砌块石衬 砌厚 度不 小 于30cm。坚硬 岩质 基础 可不 衬砌。5.4.3.3 溢洪道 下游出 水通 畅,泄 洪时不 冲刷堤 脚,不危及 塘堤结 构安全。消 能设施 根据工 程实际 情况设置。5.4.3.4 取水口 宜采用 分级 式启闭 型式,堤体较 高的 塘堰应 按高度 设多级 取水 口,以 确保放 水时操 作安全。5.4.4 水质改 善工 程 5.4.4.1 水质保 护与 改善 措施 应包 括排污 口整 治、面源 与内 源治理、水 体水 质维 护等。5.4.4.2 水质维 护技术 宜采 用人工 曝气增 氧、生 物接 触氧化、水系 连通活 水循 环、自 然生物 处理、除藻技术、生 态沉 床、生态 系统构 建等 水环 境治 理修 复技术。5.4.4.3 选择自 然生 物处 理技 术时,在施工 初期 应筛 选较 大的 生态耐 受范 围和 较宽 生态 位的植 物种 类,以适应 初期 的生 态环 境,初步构 建水 生植 物序 列;待中期 时,以填 补空 白生 态位为 主,优化 群落 结构。5.4.4.4 选择生 物沉床 处理 技术时,网床 应选择 耐水 性强、柔性好、成本 低的 材料,且应在 开阔水 域营造。5.4.4.5 农村黑 臭 水体 的 消 除宜 通 过水生 态系统 的恢 复与构 建,结 合水深 和透 明度条 件,合 理选择 对水质有 明显 改善 作用 的本 土水生 植物,持 续去 除水 体污染 物,提升 水体 自净 能力。5.4.5 水生物 群落 恢复 工程 5.4.5.1 水生植 物配置 应综 合考虑 气候特 点、水 质条 件、周 边环境、污染 源成 分等因 素,筛 选适生 水生植物 品种。5.4.5.2 根据水 文条件 进行 配置,考虑不 同植被 的色 彩搭配、层次 搭配和 季相 变化的 互补,应 与整 体景观保 持一 定的 平衡 和比 例关系。5.4.5.3 水生植 物配置 要合 乎园林 生态美 学规律,改 善水体 水质,降低维 护费 用,保 护生物 多样性,体现自 然人 文价 值。5.4.5.4 在水塘、小微 湿地 区域种 植挺水、浮叶 植物,宜采 取隔离 围栏,减少 来自鱼 类的危 害。沉 水植物种 植初 期应 采取 隔离 及围护 措施,减少 食草 性 鱼类的 危害,控制 沉水 植 物无序 蔓延。为防 止漂 浮 植物无序 漂移 和蔓 延生 长,宜采用 围护 把漂 浮植 物限 制在一 定范 围内,围护 的 高度应 根据 植物 体大 小、水体表面 流速 性大 小和 风浪 高低等 指标 确定,一 般 在5cm20cm。5.4.5.5 水生动 物的修 复应 当遵循 从低等 向高等 的进 化缩影 修复原 则去进 行。当沉水 植物生 态修复 和多样性 恢复 后,开展 水系 现存物 种调 查,宜优 先选 择修复 水生 昆虫、螺 类、贝类、杂食 性虾 类和 小 型 杂食性蟹 类;待群 落稳 定后,可引 入本 地肉 食性 鱼类。5.4.5.6 水生动 物放 养投 放地 点宜 选择水 位稳 定,背风 向阳,水深 大 于 1m 的水 域,贝 类、螺 类及 小 规格鱼类 和虾 类等 迁移 活动 能力较 弱的 水生 动物 应多 点放养;需要 投放 浮游 动 物的,需 在修 复初 期,种 植水生植 物前 进行 浮游 动物 投放;植食 性鱼 类需 在水 生植物 快速 生长 季进 行放 养。5.5 农业面 源污 染治 理项 目 5.5.1 一般规 定 5.5.1.1 农业 面 源污染 治理 应 分析 污染源 和 环境 容量,从源 头防控、生产 过程 清洁、末端综 合治理 等方面,因地 制宜、统 筹推 进、综合 治理。5.5.1.2 农业面 源污染 治理 应根据 区域资 源环境 特点、产业 现状、环境问 题、经济水 平、实 际需求 等情况,选择 合适 的综 合治 理措施。DB42/T 2141.4 2023 7 5.5.1.3 农业面 源污染 治理 宜与培 育区域 农业绿 色产 业、休 闲康养 业、农 业废 弃物资 源化利 用等新 业态相结 合,与绿 色农 田建 设相结 合,促进 农业 产业 发展。5.5.1.4 农业面 源污 染治 理项 目 应 符合DB42/T 1739 的 规定。5.5.2 农业面 源污 染治 理工 程 5.5.2.1 坡耕地 生物 拦截 带 5.5.2.1.1 可根据 耕地坡 度大 小,沿 等高线 方向种 植抗 旱、耐 瘠薄的 单一或 复合 植物条 带,控 制坡 地地表径 流、减少 农田 氮磷 流失,构筑 形成 生物 梯田。5.5.2.1.2 在缓坡 耕地以 种植 单一种 类的多 年生草 本植 物条带 为主,在陡坡 耕地 以种植 多年生 灌木、多年生 草本 植物 等复 合植 物条带 为主。5.5.2.2 坡耕地 农田 面源 污染 防治 工程 5.5.2.2.1 可通过 挖沟、种苗,配置 有经济 或饲料 价值 的植物,建设 坡耕地 生物 拦截带,减少 氮、磷元素的 流失。5.5.2.2.2 建设集 水窖、引水 渠、沉 沙池、滤网、灌溉 管带和 闸阀等 坡耕地 径流 积蓄与 再利用 设施,有效收 集地 表径 流,减少 泥沙流 失量。5.5.2.2.3 在陡坡 耕地氮、磷 地表径 流流失 严重区 域,以利用 现有沟、塘、窖等 为主,新建为 辅,建设坡耕 地径 流集 蓄与 再利 用工程。5.5.2.3 平缓型 农田 氮磷 净化 设施 5.5.2.3.1 因地制 宜建设 生态 沟渠,可采用 生态带 和多 孔砖护 坡,配 置水生 植物 和鱼类 等,形 成农 田生态化 景观 系统。5.5.2.3.2 通过配 置格栅 和透 水坝,延长水 流滞留 时间,在保 证排水 安全的 前提 下,提 升沟渠 的生 态功能,降低 农田 排水 的氮、磷等 污染 物含 量。5.5.2.4 农业废 弃物 田间 处理 利用 工程 建设田 间贮存 棚,粪便贮 存池,农用化 学品 包装物 收集池,粉碎 车间,堆肥 车间,配置相 应翻 堆、粉碎、装载、运 输等 设备 处理利 用农 业废 弃物。5.5.2.5 区域面 源污 水导 流工 程 建设成 品化 粪池、污 水收 集接户 管、收集 总管、塑 料检查 井、集水 池等 地表 径流污 水收 集设 施,处理污水 无序 排放 问题。5.5.2.6 区域面 源污 水生 态净 化工 程 5.5.2.6.1 建设污 水处 理站,配 备污 水处理 设施 和相 应填 料,多塘系 统或 人工 湿地 等地 表径流 污水 处理设施,配 备电 气控 制、消防、管理 设施 及设 备。人工湿 地污 水净 化工 程应 符合 HJ 2005 的 要求。5.5.2.6.2 在不占 用耕 地资 源的 前提 下,整 理、利用 流域 废弃 池 塘及低 涝洼 地,清挖 底泥,建造浅 滩、沟壑、深水 等多 样性 塘底 结构,形成 多级 串联 的多 塘净化 系统,注 意岸 边和 浅、中、深 水区 各层 级 的 植物搭配。5.5.2.7 农田污 染防 治设 施建 设工 程 DB42/T 2141.4 2023 8 配置高 效植 保机 械和 智能 化配方 施肥 设施,加 强田 间 病虫监 测预 警和 耕地 质量(肥效)监测 站(点)建设,提高 化肥 农药 科学 使用水 平。5.6 水土流 失综 合治 理项 目 5.6.1 一般规 定 5.6.1.1 划定水 土流失 重点 治理区 域,以 小流域 为单 元,采 取工程 措施、林草 措施、农业耕 作措施 实施水土 流失 综合 治理,减 少进入 江河 湖库 泥沙。以 园地经 济林 地水 土流 失治 理为重 点,集 合雨 水集 蓄 利用、径 流排 导、泥沙 沉降 等措施,增 加地 面覆 盖防 护。5.6.1.2 生态保 护修复 工程 设计过 程中涉 及水土 保持 工程的 应充分 考虑其 重要 性、独 特性,尽可能 做到生态 保护 修复 工程 与水 土保持 工程 的自 然结 合。5.6.1.3 以国家 级和省 级水 土流失 重点预 防区为 重点,明确 生产建 设活动 的限 制或禁 止条件,采取 封育保护、自 然修 复、生态 移民等 措施,保 护和 建设 林草植 被,提高 林草 覆盖 度和水 源涵 养能 力。5.6.1.4 规范水 保区 林木 采伐 及抚 育更新 管理 措施,在 25 以上的 陡坡 地实 行退 耕还 林还草,优先 建设公益 林,种植 经济 林的 根据当 地实 际情 况,科学 选择树 种,合理 确定 种植 模式。5.6.1.5 具体工 程设 计应 符 合 GB 51018、GB/T 16453 的规 定。5.6.2 梯田工 程 5.6.2.1 梯田工 程适 用于 坡耕 地治 理及立 地、交通 等条 件较 好的荒 山荒 坡治 理。5.6.2.2 坡耕地 改造应 优先 采用水 平梯田;土层 较薄 或坡度 较陡的 坡耕地、荒 坡地可 视具体 情况采 用坡式梯 田;干旱、人 均耕 地较少 的丘 陵山 区,坡度 不大 于 20 的 坡耕 地或 荒 坡地可 采用 隔坡 梯田。5.6.2.3 梯田田 面应 外高 内低,比 降宜 取 1300 1500,田面外 侧设 田埂,内侧 设 排水沟。排水 沟尺寸根 据当 地降 雨、土质、地表 径流 情况 进行 确定。5.6.2.4 年降水 量250mm 800mm 的 地区宜 利用 降水 资源,配 套蓄水 设施。年 降水 量大 于 800mm 的地区宜以排 为主、蓄 排结 合,配套蓄 排设 施。5.6.2.5 梯田埂 坎宜充 分利 用并种 植埂坎 植物,宜选 种经济 价值高、胁地 较小 的植物,宜以 乡土植 物为主,根据 田面 宽度、坎 高、坎 坡度 配置 相应 植物。5.6.3 淤地坝 工程 5.6.3.1 淤地坝 放水 建筑 物应 满 足7d 放 完库 内滞 留洪 水的 要 求。5.6.3.2 场地地 震基 本烈 度 为 7 以下地 区布 设淤 地坝 工程 可不进 行 抗 震计 算,地震 基 本烈 度 7及以上地区 布设 淤地 坝应 作专 门论证。5.6.3.3 大中型 淤地坝 应有 便于布 设放水 工程,大、中型淤 地坝宜 采用陡 坡式 溢洪道。溢洪 道的地 形和地质 条件,宜 选择 岩基 或黏土 基础。5.6.3.4 坝址应 避开 较大 弯道、跌 水、泉 眼、断层、滑 坡体、洞穴 等,坝肩 不得 有冲 沟。5.6.4 拦沙坝 工程 5.6.4.1 拦沙坝 主要适 用于 崩岗治 理,以 及土石 山区 多沙沟 道的治 理。拦 沙坝 不 应兼 作塘坝 或水库 的挡水坝 使用。5.6.4.2 拦沙坝 布置应 因害 设防,在控制 泥沙下 泄、抬高侵 蚀基准 和稳定 边岸 坡体坍 塌的基 础上,应结合后 续开 发利 用。5.6.4.3 沟谷治 理中 拦沙 坝宜 与谷 坊、塘 坝等 相互 配合,联 合运用。DB42/T 2141.4 2023 9 5.6.4.4 崩岗地 区单个 崩岗 治理应 按“上 截、中 削、下堵”的综合 防治原 则,在下游 因地制 宜布设 拦沙坝。5.6.5 塘坝和 滚水 坝工 程 5.6.5.1 塘坝由 坝体、溢 洪道 和放 水 建筑物 组成,坝 体材 料为 砌 石和混 凝土 的,可采 用坝 顶 溢流方 式。布置应 力求 紧凑,满 足功 能要求,节 省工 程量,并 应方便 施工 和运 行管 理。5.6.5.2 溢洪道 宜修建 在天 然垭口 上,如 无天然 垭口,溢洪 道可布 置在靠 近坝 肩处,土质溢 洪道进 口段应采 取防 护措 施,溢洪 道出口 应采 取消 能措 施。5.6.5.3 放水建 筑物布 置宜 与坝轴 线垂直。放水 建筑 物应布 设在岩 基或稳 定坚 实的原 状土基 上,不 应布置在 坝体 填筑 体上。5.6.5.4 滚水坝 工程 布置 应满 足防 洪要求,坝 面无 不利 的负 压 或振动,下 泄水 流不 得造 成 危害性 冲刷。5.6.6 沟道滩 岸防 护工 程 5.6.6.1 沟道滩 岸防 护工 程主 要包 括护地 堤布 置,丁坝、顺 坝布置 和生 态护 岸布 置。5.6.6.2 护地堤 布置应 以少 占农田 少拆迁 为原则,应 利于防 汛抢险 和工程 管理,并应 与道路 交通、灌溉排水 等工 程结 合。5.6.6.3 护地堤 堤线应 与河 势流向 相适应,整体 平顺、堤段 连接平 缓,并 与洪 水主流 线大致 平行,堤距应保持 稳 定。护地 堤宜 利用现 状有 利地 形,修筑 在土质 较好、比 较稳 定的 滩岸上。5.6.6.4 丁坝、顺坝布 置应 根据水 流、风 浪、地 质、地形情 况等因 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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