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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CS C 77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486 2024 安全培训 机构基本 条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conditions of safety training institutions 2024-04-11 发布 2024-07-11 实施 广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4/T 2486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条 件.2 5 日 常管 理.4 6 自评.5 参考文 献.6 DB44/T 2486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广 东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 并组 织实 施。本文件 由广 东省 安全 生产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GD/TC 81)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广东 省 安全生 产科 学技 术研 究院、广 州市 地震 监测 中心、广 东省安 全生 产技 术中心有限 公司、广 州市 工贸 技师学 院。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袁智、肖艳 萍、尧 国栋、刘佳 彬、吴 涓、李 松柏、黄永 泉、黄 建章、张长 银、赵远飞、聂 广金、陈 颖欣、黄枫 珊、朱栈、刘 凤君、黄子 斌、陈成 旺、吉彩 云。DB44/T 2486 2024 1 安全培训 机构基 本条件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安 全培 训机 构从业 应具 备的 基本 条件、日常 管理 和自 评的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开 展特 种作 业人员,矿 山、危险 化学 品、石 油天 然气 开采、烟 花爆竹、金 属冶 炼等 生产 经 营单 位 主要 负 责人 和安 全 生产 管 理人 员 安全 生产 培 训活 动 的培 训 机构 以及 自 主开 展 上述 培 训活动的生产 经营 单位。本文件 不适 用于 网络 培训 业务,其他 行业 领域 的安 全培训 根据 需要 参照 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9639 生 产经 营单 位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 预案 编制导 则 GB 55036 消防 设施 通用 规范 GB 55037 建筑 防火 通用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安全培 训 safety training 以提高 生产 经营 单位 主要 负责人、安 全生 产管 理人 员、特 种作 业人 员以 及其 他从业 人员 安全 素质 和技能为 目的 教育 培训 活动。安全培 训机 构 safety training institutions 对外承 揽安全 生产 培训业 务,从 事安全 生产 培训活 动具有 独立法 人资 格的企 事业单 位和社 会团 体。主要负 责人 key person in charge 负责安 全培 训机 构日 常生 产经营 活动、有 生产 经营 决策权 的人 员。专职培 训负 责人 full-time training manager 与安全 培训 机构 签订 劳动 合同,社 会保 险关 系在 该 培训机 构,为 该培 训机 构 提供劳 动,负 责组 织和管理培 训教 学的 人员。专职培 训管 理人 员 full-time training administrator 与安全 培训 机构 签订 劳动 合同,社 会保 险关 系在 该 培训机 构,为 该培 训机 构 提供劳 动,从 事培 训教学管理 和实 施的 人员。DB44/T 2486 2024 2 专职教 师 full-time teacher 与安全 培训 机构 签订 劳动 合同,社 会保 险关 系在 该 培训机 构,专 门从 事培 训 教学或 研究 工作,具备安全生 产培 训类 别应 有的 专业知 识、技能 和教 学能 力的人 员。兼职教 师 part-time teacher 与安全 培训 机构 建立 非全 日制用 工劳 动关 系,由安 全培训 机构 临时 或短 期聘 请,专 门从 事培 训教 学或研究 工作,具 备安 全生 产培训 类别 应有 的专 业知 识、技 能和 教学 能力 的人 员。4 基本条 件 机构分 类 4.1.1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在广 东省 行政区 域内 注册,且 具有 法人资 格或 能独 立承 担法 律责任。4.1.2 安全培 训机 构根 据培 训业 务范围 分为 以下 两类:类机 构:从事 矿山、危 险化学 品、石油 天然 气开 采、烟 花爆 竹、金属 冶炼 等生产 经营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和安 全生 产管 理人员 安全 培训;类机 构:从事 特种 作业 人员安 全技 术培 训。管理人 员 4.2.1 安全培 训机 构管 理人 员应 符合下 列条 件:a)专职管 理人 员应 不少 于 3 名,包 括主 要负 责人、专 职 培训负 责人 以及 专职 培训 管理人 员,专 职管理人 员符 合教 师条 件的 可兼任 教师;b)专 职 培训 负 责人 应取 得 大学 专 科及 以 上学 历、中 级及 以 上专 业 技术 职称 或 技师 及 以上 职 业 技能等级 证书,有3 年 及以 上安全 培训 管理 或相 关工 作经历,熟 悉应 急管 理、安 全生产 相关 法 律法规,具备 安全 培训 需求 调研、培训 策划 设计、培 训组织 管理 等能 力;c)专职培 训管 理人 员应 取得 大学专 科及 以上 学历,2 年相关 工作 经验。教师 4.3.1 安全培 训机 构教 师条 件应 满足的 通用 要求:a)专职教 师、兼职 教师 应每 年至少 参 加 2 次 由行 业主 管部门、安 全培 训 机 构、各 级考试 机构 等 单位组织 的教 学研 讨会、业 务培训、学 术会 议等;b)每期培 训班 应有 专职 教师 参与授 课,且每 期初 训班 不少 于 2 名 教师 授课。4.3.2 安全培 训机 构教 师条 件根 据所属 类型 应满 足相 应要 求:类机 构的 专职 教师、兼 职教师 应取 得培 训项 目相 关专业 的大 学本 科及 以上 学历、中级 及以上注册 安全 工程 师职 业资 格证或 高级 职称 或持 地级 以上市 级行 业主 管部 门颁 发的相 关领 域专家证书,并 在本 专业 领域 具有 8 年及 以上 的实 践经 验;类机 构从 事理 论培 训的 专职教 师、兼职 教师 应取 得培训 项目 相关 专业 的大 学本科 及以 上学历、中 级及 以上 专业 技术 职称或 技师 及以 上职 业技 能等级 证书,并 在本 专业 领域具 有 5 年及以上的 实践 经验;类 机构 从 事实 操培 训 的专 职 教师、兼职 教师 应 取得 培 训项 目 相关 专业 的 大学 专 科及 以 上 学历、初级 及以 上专 业技 术 职称或 高级 工及 以上 职业 技能等 级证 书,并 持有 相 关实操 项目 特种 作DB44/T 2486 2024 3 业操作 证(具有 特种 作业 实操考 评员(专 家)资格 的退休 人员 除外),在本 专业领 域 有 5 年及以上的 实践 经验。4.3.3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根据 所属 类型配 备相 应数 量的 教师:安全培 训机 构所 配备 的专 职教师、兼 职教 师数 量应 不少于6名(专 职教 师不 少 于2名),专职 教师 中应有不 少于1 名具备 中级 及 以上注 册安全 工程 师资格 或安全 相关专 业中 级及以 上专业 技术职 称或 地级 以上市级 行业主 管部 门颁发 的安全 相关专 业专 家证书;每个 行业(作业 类别)应配备 不少于3名教 师(专职教师 不少 于1 名)。场所 4.4.1 安全培 训机 构场 所应 满足 的通用 要求:a)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具有 自有 或租 赁 3 年 以上 的固 定、独立、相对 集中 的办 公场 所和教 学场 所;b)安全培 训机 构应 设置 安全 培训机 构办 公室、学 员咨 询处,面积 不少 于 40;应配置 专用 档 案室,档 案室 环境、使用 面积、档案 柜数 量应满 足培 训档 案保管 需要,且 使用面 积不 少于 10;c)安全培 训机 构教 学场 所建 筑防火 和消 防设 施应 符 合GB 55036 和GB 55037 的 规定;d)安全培 训机 构办 公和 教学 场所应 保持 良好 的通 风、采光、照明,保 障干 净、清 洁、整 齐的 教 学环境。4.4.2 办公场 所和 教学 场所 应根 据机构 类型 满足 以下 条件:类机 构:教室 面积 应至 少 能满足60 人同 时开 展教 学 活动,学员 人均 使用 面积 不 少于1.5;类机 构:理 论教 室面 积应 至少能 满 足60 人同 时开 展 教学活 动,学 员人 均使 用面 积不少 于 1.5。实 际操 作培 训场 地面 积应不 小 于 相应 操作 项目 实际操 作考 试点 建设 要求。设备设 施 4.5.1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满足 的通 用要求:a)办公场 所应 配置 满足 日常 办公需 要的 设备 设施 和学 员后勤 保障 设施 且能 正常 使用;b)应配备 具备 学员 身份 信息 录入和 识别 功能 的考 勤设 备;c)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具有 联网 和储存 功能 的视 频监 控设 备;d)应配齐 应急 设备 设施,储 备应急 物资;e)应指定 专人 负责 设备、设 施的日 常管 理和 维护 保养,并建 立相 应台 账;f)安全培 训机 构应 保存 实操 培训教 学设 备购 买、租赁 凭证,租赁 设备 租期 不少 于 3 年,实 操培 训应配备 必要 的安 全防 护装 置设施 和必 要的 学员 个人 防护用 品;4.5.2 根据机 构类 型满 足以 下条 件:类 机构 的 培训 场所 及 类 机 构的 理 论培 训场 所 应配 置 满足 多 媒体 教学 需 要的 设 备、设 施 且能正常 使用;类机 构的 实操 培训 场所 应配备 与所 承担 的培 训项 目相适 应的 设备、设施,且 至少能 同时 满 足60 人 培训 的需 求。实际 操 作培训 设备、设施 应不 低于 相应操 作项 目实 际操 作考 试点建 设要 求。管理制 度 4.6.1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建立 完善 的管理 制度,包 括但 不限 于以下 制度 或内 容:岗位职 责;教师管 理;学员管 理;设备设 施管 理;DB44/T 2486 2024 4 培训过 程管 理;教学评 估;档案管 理;安全管 理;财务管 理;后勤保 障;4.6.2 安全培 训机 构的 管理 制度 应由主 要负 责人 签发,并 向相关 人员 公开。4.6.3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制定 重要 设备设 施的 安全 操作 规程,并向 相关 人员 公开。4.6.4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每年 至少 开展 1 次 对管 理制 度的 适 宜性和 执行 情况 的评 估,并根据 评估 结果 及时修订 管理 制度。5 日常管 理 培训过 程管 理 5.1.1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提前 制定 培训计 划,包括 但不 限于 以下内 容:a)培训项 目名 称;b)培训时 间;c)培训人 员基 本信 息;d)课程表(培 训内 容、学时、授课 教师、授 课时 间、授课方 式及 授课 地点 等);e)教学大 纲;f)考核方 式。5.1.2 安全培 训机构 开展 培训项 目时,应配备 专职 培训管 理人员,负责 培训 的前期 准备、具体实 施、培训过 程管 理、培 训资 料 收集、授 课评 估总 结等 工 作,安全 培训 机构 在开 展 培训项 目前 应按 培训 计划 为学员提 供培 训教 材、培训 讲义等 学习 资料。5.1.3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严格 按照 培训计 划开 展培 训,每半 天 至少开 展 1 次培 训考 勤,考 勤记录 应完 整、真实。5.1.4 安全培 训机 构每 期培 训班 应全过 程监 控并 录像。5.1.5 安全培 训机构 应在 培训结 束后向 培训学 员或 学员所 在单位 开展满 意度 调查,收集意 见、建 议,并结合 满意 度调 查结 果撰 写培训 项目 总结,培 训项 目总结 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 以下内 容:a)设置 的 合理 与适 用;b)教学资 料质 量;c)教师授 课质 量;d)培训工 作人 员服 务质 量;e)培训场 地设 备设 施情 况;f)卫生环 境质 量;g)培训满 意。档案管 理 5.2.1 培训机 构档案 台账 应包含 专职教 师、兼 职教 师档案、教学 设备设 施档 案、培 训班档 案、报 考 档案,且 内容 应符 合下 列条 件。a)专职教 师、兼职 教师 档案 包括但 不限 于以 下内 容:1)专职教 师、兼职 教师 汇总 名册;DB44/T 2486 2024 5 2)教师个 人信 息登 记表;3)个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学历 证明复 印件;4)专业技 术能 力证 明材 料;5)劳动合 同或 协议;6)参加教 学研 讨记 录。b)教学设 备设 施档 案包 括但 不限于 以下 内容:1)场地、课室、实 操室 台账;2)实际操 作培 训设 备台 账;3)设备、设施 定期 检查、维 护管理 台账。c)培训班 档案 包括 但不 限于 以下内 容:1)学员信 息汇 总;2)学员个 人申 请材 料;3)培训计 划;4)课程安 排;5)培训全 过程 考勤 记录;6)教学日 志(含培 训班 名称、授课 内容、授 课教师、授课时 间、授课 方式、授 课课室 及实 到人数等);7)教学评 估;8)班级小 结;9)培训教 材及 教学 课件;10)考核情 况及 成绩;11)培训过 程录 像(可单 独存 放)。5.2.2 培训档 案管 理应 满足 以下 条件:a)安全培 训机 构应 指定 专职 档案管 理人 员或 本机 构专 职人员 兼任 档案 管理 员,负责档 案的 归档、保管、销 毁等 工作;档案 管理员 应严 格遵 守保 密制 度,不随 意增 减、修 改、损毁、遗 弃原 始 档案资料。b)安全培 训机 构的 培训 档案 应实施“一期 一档”管 理,及时将 各项 培训 记录 归档,合 理编 号并 编制档案 目录。c)特种作 业人 员培 训档 案保 存时间 不少 于 6 年,企 业 主要负 责人 和安 全生 产管 理人员 培训 档 案保存时 间不 少 于3 年。安全管 理 5.3.1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落实 安全 主体责 任,加强 日常 安全 管理,制定 符 合 GB/T 29639 的 火灾、踩 踏、触电、高处 坠落、极 端天 气等类 别的 突发 事 件 应急 预案或 现场 处置 方案,定 期开展 消防、安 全相 关 检 查及应急 演练。5.3.2 安全培 训机 构在 开展 培训 教学时,应 提前 做好 事故 预防及 应急 处置 措施。5.3.3 安全培 训机 构应 定期 组织 开展内 部安 全教 育培 训,不断提 升管 理人 员和 教师 安全意 识和 能力。6 自评 安全培 训机构 应于 每年3 月31日前 根据本 文件 第4、5 章节对 上一年 度培 训管理 情况开 展一次 自评 并保存自 评材 料,评 估机 构 的基本 条件、日常 管理 是 否满足 本文 件要 求,并 根 据自评 结果 分析 评估 培训 管理质量,修 改完 善相 关制 度,加 强培 训过 程管 控,提出提 升措 施,持续 改进 不断提 高培 训质 量。DB44/T 2486 2024 6 参考文 献 1 AQ 8011 2023 安 全生产 培训 机构 基本 条件 2 广 东省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局 印发 关于 进一 步加 强安全 培训 考核 工作 指导 意见的 通知(粤安监2017 181 号)3 广东 省应 急管 理厅 关 于进一 步规 范特 种作 业人 员安全 培训 有关 工作 的通 知(粤 应急 2018 95 号)4 应急 管理 部 人力 资 源和社 会保 障部 教 育部 财政部 国 家煤 矿安 全监 察 局关于 高危 行业 领域安全技 能提 升行 动计 划的 实施意 见(应急 2019 107 号)DB44/T 2486 2024 7 广东省地方标 准 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 件规 范 DB44/T 2486 2024*广东省 标准 化研 究院 组织 印刷 广州市 海珠 区南 田 路563 号 1304 室 邮政编 码:510220 电话:020-84250337 DB44/T 248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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