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0 3.0 8 0.9 9C C S M 1 9DB5206铜 仁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2 0 6/T 1 7 0-2 0 2 4公 共 数 据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公 共 数 据 共 享 规 范P u b l i c d a t a s h a r i n g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f p u b l i c d a t a i n t e g r a t e d s e r v i c e p l a t f o r m2 0 2 4-0 4-2 5 发 布 2 0 2 4-0 7-2 5 实 施铜 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术 语 和 定 义.13 缩 略 语.24 公 共 数 据 共 享 要 求.2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铜 仁 市 大 数 据 发 展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管 理。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贵 州 梵 云 大 数 据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铜 仁 分 公 司、中 国 联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铜 仁 市 分 公 司、浪 潮 云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公 司 参 加 起 草。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赵 将、万 勇、杨 芬、雷 宏、杨 志 刚、陈 进 军、李 正 隆、向 辉、万 嘉 华、陈 丹、鲁 泓 颍、李 宗 亮、李 蔹 育、杨 胜 明、陈 敏、吕 熹。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1公 共 数 据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公 共 数 据 共 享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公 共 数 据 综 合 服 务 平 台(以 下 简 称“平 台”)公 共 数 据 共 享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缩 略词、公 共 数 据 共 享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公 共 数 据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中 有 条 件 开 放 的 公 共 数 据 共 享。2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2.1公 共 数 据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p u b l i c d a t a i n t e g r a t e d s e r v i c e p l a t f o r m为 全 市 数 据 提 供 共 享 交 换 的 服 务 平 台。2.2公 共 数 据 p u b l i c d a t a各 级 政 务 部 门 在 依 法 履 行 公 共 管 理 职 责 或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过 程 中 采 集、产 生、处 理 的 各 类 数 据 资源。2.3有 条 件 开 放 数 据 c o n d i t i o n a l o p e n d a t a可 部 分 或 按 特 定 条 件 开 放 的 公 共 数 据。2.4前 置 机 f r o n t-e n d p r o c e s s o r实 现 业 务 系 统 与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的 设 备。2.5政 务 部 门 g o v e r n m e n t a f f a i r s d e p a r t m e n t市、县(区)、乡(镇、街 道)三 级 党 委、政 府、人 大、政 协、法 院、检 察 院 及 其 直 属 部 门。2.6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2数 据 集 d a t a s e t数 据 库 文 件 或 结 构 化 数 据。2.7A P I 服 务 A P I s e r v i c e本 文 件 A P I 服 务 指 w e b s e r v i c e、h t t p 两 种 协 议 的 W e b 服 务 接 口。2.8文 件 f i l e本 文 件 中 文 件 指 非 结 构 或 半 结 构 化 数 据。2.9地 图 数 据 m a p d a t a带 地 理 坐 标 的 结 构 化 数 据。3 缩 略 词下 列 缩 略 词 适 用 于 本 文 件。A P I 应 用 程 序 编 程 接 口(A p p l i c a t i o n P r o g r a m m i n g I n t e r f a c e)。4 公 共 数 据 共 享 要 求4.1 数 据 类 型支 持 共 享 的 数 据 资 源 类 型 包 括 数 据 集、A P I 服 务、文 件、地 图 数 据。4.2 共 享 方 式表 1 数 据 共 享 方 式类型 方式 描述数据 集结构 化数 据文件 接入 前置机各政 务部 门将结 构化 数据放 在前 置机 系统目 录下(包含 字段 说明),接入时从 前置 机数据 文件 中获取 数据。数据 库文 件接入 前置 机各政 务部 门在前 置机 共享数 据库 中提 供共享 数据 表(包 含数 据表描 述),并提 供数 据库访 问方 式,接 入时 从前 置机数 据库 获取数 据。A P I 服务A P I 访问 地址 接入前 置机 各政 务部 门通过 前置 机系统 提供 可访 问的 A P I 接口。文件非结 构化 或半结 构化 文件接入前 置机各政 务部 门 将非 结构 化或半 结构 化文件 放在 前置 机系统 目录 下,接入 时从前置 机数 据文件 中获 取文件。地图 数据地图 数据 接入前 置机 地图 类型 的数据,默 认包含 名称、地址、经 度、纬度、高 程等 数据 项。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34.3 接 入 方 式4.3.1 自 主 方 式指 各 政 务 部 门 按 平 台 要 求 梳 理 共 享 数 据 资 源,登 录 平 台 并 录 入 共 享 数 据 目 录,根 据 数 据 资 源 类型 配 置 接 入 内 容,提 交 审 核 上 线。4.3.2 托 管 方 式指 各 政 务 部 门 按 平 台 要 求 梳 理 共 享 数 据 资 源,并 授 权 平 台 管 理 方 运 维 人 员 按 照 本 部 门 意 愿 来 完成 接 入 工 作。4.4 前 置 机 配 置 要 求前 置 机 应 保 持 稳 定、可 靠、高 效 运 行,具 体 配 置 要 求 见 表 2,由 于 平 台 不 保 留 数 据,因 此 各 政 务部 门 前 置 机 数 据 保 留 期 限 应 不 少 于 三 年。表 2 前 置 机 配 置 要 求前置 机配 置 要求C P U 4 核及 以上 处理器内存 不少 于 8 G 的物 理内 存硬盘 不少 于 1 T 的可 用硬 盘空间 做 r a i d 1(1 0,0 0 0 R P M)网卡 1 0 0 0 M 及以上 的双 网卡操作 系统 L i n u x 6.5 及以上 版本 或W i n d o w s 2 0 0 8 及 以上 版本数据 库O r a c l e D a t a b a s e 1 1 g S t a n d a r d E d i t i o n O n e 及以上 版本S q l s e r v e r 2 0 0 8 S t a n d a r d E d i t i o n 及 以上 版本M y s q l 5.5 及以上 版本已 部 署 前 置 机 的 政 务 部 门,前 置 机 需 满 足 配 置 要 求;尚 未 部 署 前 置 机 的 政 务 部 门,需 按 配 置 要求 申 请 云 资 源。4.5 网 络 端 口 要 求4.5.1 前 置 机 应 与 平 台 对 外 节 点 服 务 器 保 持 网 络 互 通,平 台 对 外 节 点 服 务 器 应 能 正 常 访 问 前 置 机 端口,端 口 列 表 见 表 3。表 3 前 置 机 端 口 号端口 名称 端口 号S Q L S e r v e r 数据 库访 问 共享 1 4 3 3O r a c l e 数据 库访 问 共享 1 5 2 1M y S q l 数据 库 3 3 0 6远程 控制 T e l n e t 共享 2 2远程 控制 W i n d o w s 共享 3 3 8 9W e b 服务 访问 H T T P 共享 8 0、8 1W e b 服务 访问 H T T P S 共享 4 4 3注:对端 口有特 殊要 求的,可向 大数 据主管 部门 申请 备案。D B 5 2 0 6/T 1 7 0 2 0 2 444.5.2 前 置 机 应 能 正 常 访 问 平 台 对 外 节 点 服 务 器 的 端 口,端 口 列 表 见 表 4。表 4 平 台 端 口 号端口 名称 端口 号时间 服务 1 2 3W e b 服务 访问 H T T P 8 0、8 1W e b 服务 访问 H T T P(S)4 4 34.6 安 全 要 求4.6.1 以 前 置 机 为 交 换 边 界,各 政 务 部 门 应 保 证 业 务 系 统 与 前 置 机 之 间 的 传 输 安 全。4.6.2 各 政 务 部 门 应 指 定 并 安 排 前 置 机 管 理 员,结 合 相 关 安 全 制 度 和 措 施 防 御 非 法 访 问 和 攻 击,做好 监 控 和 安 全 审 计,保 障 前 置 机 及 主 机 安 全。4.6.3 各 政 务 部 门 对 前 置 机 操 作 系 统、交 换 数 据 库 等 专 用 访 问 账 户 按 最 小 权 限 原 则 分 配。4.6.4 各 政 务 部 门 应 结 合 C A 证 书 对 关 键 数 据 进 行 签 名、加 密 处 理。4.6.5 平 台 作 为 各 政 务 部 门 数 据 交 换 共 享 的 中 枢,对 访 问 前 置 机 的 用 户 必 须 进 行 身 份 验 证。4.7 日 常 管 理 要 求4.7.1 平 台 管 理 方 运 维 人 员 统 一 给 各 政 务 部 门 管 理 员 分 配 登 录 账 号 和 密 码。4.7.2 各 政 务 部 门 管 理 员 应 对 前 置 机 系 统 进 行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前 置 机 系 统 需 要 更 新 账 号 密 码 时,需 及 时 通 知 平 台 管 理 方 运 维 人 员。4.7.3 在 日 常 运 行 中 前 置 机 系 统 因 硬 件 或 软 件 原 因,无 法 正 常 运 行 时,各 政 务 部 门 管 理 员 应 及 时 向平 台 管 理 方 运 维 人 员 反 映,并 协 助 其 查 找 和 解 决 问 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