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能力评估规范DB3310/T 104-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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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1 6 0C C S R 8 0DB3310浙 江 省 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机 动 车 驾 驶 人 能 力 评 估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a b i l i t y a s s e s s m e n t o f m o t o r v e h i c l e d r i v e r s2 0 2 3-1 0-1 8 发 布 2 0 2 3-1 0-2 0 实 施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一 般 要 求.15 评 估 要 求.16 首 次 评 估.27 二 次 评 估.28 评 估 结 果 管 理.3附 录 A(规 范 性)评 估 流 程 图.5附 录 B(资 料 性)评 分 信 息 查 询 表.6参 考 文 献.7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台 州 市 公 安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台 州 市 公 安 局 椒 江 分 局、台 州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局、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浙 江 方信 标 准 技 术 有 限 公 司、台 州 康 宁 医 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叶 天 波、张 宇 翔、楼 海 峰、阮 宇、祝 金 平、李 春 生、金 海 军、洪 莹、叶 展 源、许 添、冯 曹 冲、徐 桓 韬。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1机 动 车 驾 驶 人 能 力 评 估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能 力 评 估 的 一 般 要 求、评 估 要 求、首 次 评 估、二 次 评 估、评 估 结 果 管 理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公 安 部 门 开 展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驾 驶 能 力 评 估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一 般 要 求机 构 要 求4.1.1 应 组 建 能 力 评 估 小 组、能 力 评 估 复 核 小 组,小 组 成 员 可 由 公 安、卫 健 等 部 门 委 派 相 关 工 作 人 员或 委 托 第 三 方 专 业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等 组 成 专 家 库,小 组 成 员 由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4.1.2 能 力 评 估 小 组 应 配 备 不 少 于 5 位 评 估 员,能 力 评 估 复 核 小 组 应 配 备 不 少 于 5 位 复 核 员,评 估 员与 复 核 员 应 包 含 精 神 卫 生 医 护 人 员,车 辆 驾 驶 管 理 人 员。4.1.3 同 一 评 估 对 象 能 力 评 估 小 组 与 能 力 评 估 复 核 小 组 成 员 不 应 重 复。4.1.4 应 建 立 与 工 作 相 适 应 的 管 理 制 度。人 员 要 求4.2.1 应 熟 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掌 握 交 通 管 理 或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能 力 评 估 相 关 专 业 知 识。4.2.2 应 恪 守 职 业 道 德、实 事 求 是、科 学 公 正。平 台 要 求4.3.1 数 据 库 应 包 括 全 市 报 考 学 驾 人 员、全 市 机 动 车 驾 驶 人、全 市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等 信 息 数 据。4.3.2 平 台 应 根 据 识 别 归 集 到 的 信 息,实 时 进 行 数 据 关 联 碰 撞。5 评 估 要 求驾 驶 人 能 力 评 估 应 包 括 首 次 评 估、二 次 评 估、评 估 结 果 管 理 等 内 容,具 体 评 估 流 程 按 照 附 录 A 执行。针 对 报 考 学 驾 人 员 的 评 估 应 在 申 领 驾 驶 证 及 学 习 驾 驶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针 对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的 评 估 应 在 年 检、更 换 驾 驶 证 时 3 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26 首 次 评 估首 次 评 分 规 则 详 见 表 1,平 台 应 实 时 根 据 数 据 关 联 碰 撞 结 果 形 成 评 估 报 告,评 估 报 告 得 分 为 6 0 分 的评 估 对 象 直 接 形 成 评 估 结 果,得 分 为 0 分、3 0 分 的 评 估 对 象 应 由 能 力 评 估 小 组 进 行 二 次 评 估。表 1 首 次 评 分 规 则 表评分指标 疾病分类 评分规则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评估对象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且具备以下一种情形及以上的赋6 0 分,均不具备以下情形的赋0 分。a)未达到三力测试通过标准;b)无正当理由逃避属地精神卫生部门列入管理,治疗药物购买地均在本省市外的;c)经系统治疗 5 年后不能恢复正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且拥有 A、B 准驾车型的;d)经系统治疗 5 年后不能恢复正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2 年内多次发生与他人纠纷或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e)经系统治疗 3 年后不能缓解,1 年内两次与他人发生纠纷或主责以上交通事故;f)3 个月内多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或者多次存在闯红灯、超速驾驶等严重行为的;g)其他风险较为严重情形。其他精神障碍疾病躁狂症、抑郁症等评估对象患有其他精神障碍疾病,一是具备a)情形的赋6 0 分,二是在b)至g)中具备其他任一种情形的赋3 0 分,具备其他两种情形及以上的赋6 0 分,三是均不具备以下情形的赋0 分。a)未达到三力测试通过标准;b)无正当理由逃避属地精神卫生部门列入管理,治疗药物购买地均在本省市外;c)经系统治疗 5 年后不能恢复正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且拥有 A、B 准驾车型;d)经系统治疗 5 年后不能恢复正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2 年内多次发生与他人纠纷或主责以上交通事故;e)经系统治疗 3 年后不能缓解,1 年内两次与他人发生纠纷或主责以上交通事故;f)3 个月内多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或者多次存在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行为;g)其他风险较为严重情形。7 二 次 评 估二 次 评 分 规 则 详 见 表 2,二 次 评 估 应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形 成 评 估 结 果。能 力 评 估 小 组 应 根 据 评 分 规 则 对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进 行 评 估,评 分 指 标 内 容 根 据 附 录 B 信 息 进 行 查 询。能 力 评 估 小 组 应 根 据 过 往 病 例、历 史 诊 疗 记 录 对 机 动 车 驾 驶 人、报 考 学 驾 人 员 完 成 评 估。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3表 2 二 次 评 分 规 则 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分规则危险性评估 测试得分5 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纵火、爆炸等行为)赋3 0 分4 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务或人,不能接收劝说而停止,包括自杀或自伤)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2 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赋2 0 分1 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无打砸行为)赋1 0 分0 级(无上述行为)赋0 分三力测试 测试得分9 0 分数1 0 0 赋0 分0 分数9 0赋6 0 分1 1 0 警情、一图一网一机制精准管控(纠纷警情)等1 年内警情交通事故类发生1 次主责以上任赋1 0 分,每次叠加赋1 0 分;发生1 次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并负主责以上交通事故赋3 0 分,每次叠加赋3 0 分;纠纷类、其他类 发生1 次赋1 0 分,每次叠加赋1 0 分3 个月内警情交通事故类 发生1 次主责以上赋1 5 分,每次叠加赋1 5 分纠纷类、其他类 发生1 次赋1 5 分,每次叠加赋1 5 分人员特殊标签 暴力犯罪等 有1 个标签赋1 5 分,每次叠加赋1 5 分交通违法记录 1 年内记录 闯红灯、超速等 发生1 次赋5 分,每次叠加赋5 分其它危险准驾车型A、B 类 赋1 5 分,出现逾期未换证或违法未处理,叠加赋5 分其他类 赋0 分,出现逾期未换证或违法未处理,叠加赋5 分驾驶车辆频次经常性驾驶 赋1 0 分偶尔驾驶 赋5 分从不驾驶 赋0 分驾驶车辆种类营运车辆 赋1 5 分大中型车辆 赋1 0 分其他车辆 赋0 分其他 视风险程度 赋0-1 5 分8 评 估 结 果 管 理评 估 总 分 应 由 首 次 评 估 与 二 次 评 估 所 有 指 标 得 分 汇 总 相 加 形 成,根 据 评 估 总 分 确 定 评 估 对 象 驾 驶能 力 评 估 等 级,详 见 表 3。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4表 3 驾 驶 能 力 评 估 等 级 表评估等级 评估分数高风险 得分6 0中风险 0 得分6 0低风险 得分=0评 估 结 果 经 过 能 力 评 估 小 组 签 名 确 认 后,妥 善 保 存 相 关 评 估 过 程 记 录。形 成 评 估 结 果 后,能 力 评 估 小 组 应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告 知 评 估 对 象。如 评 估 对 象 对 评 估 结 果 有 异 议 时,可 在 1 5 日 内 提 出 复 核 申 请。复 核 申 请 受 理 后,由 能 力 评 估 复 核小 组 在 3 0 日 内 进 行 复 核,如 复 核 结 果 与 初 评 结 果 不 一 致,以 复 核 结 果 为 准。评 估 流 程 结 束 后 应 将 评 估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报 告、数 据 等 评 估 材 料 进 行 归 档 并 妥 善 保 管。评 估 对 象 经 专 科 治 疗 且 病 情 稳 定 2 年 以 上 时,可 申 请 复 评。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5附 录 A(规 范 性)评 估 流 程 图评 估 流 程 见 图 A.1。图 1 驾 驶 人 能 力 评 估 流 程 图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6附 录 B(资 料 性)评 分 信 息 查 询 表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驾 驶 能 力 评 分 信 息 查 询 内 容 见 表 B.1。表 B.1 评 分 信 息 查 询 表序号 查询内容 查询通道 共享字段 数源单位1严重(含其他)精神障碍疾病风险治理平台姓名、证件号、性别、属地县市区街道、户籍地、居住地、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关系、监护人联系方式、首次药物治疗时间、诊断疾病卫生健康部门21 1 0 警情、一图一网一机制精准管控(纠纷警情)等时间、报警电话、报警内容、警情类型、当事精神病人等情报指挥中心交警部门3 其他危险姓名、证件号码、准驾车型代码、驾驶证状态登记住址行政区划代码、车牌号码、车主证件号码、管理辖区代码、机动车状态4 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驾驶证号(处理人身份证号)、违法日期、行政区域代码、违法具体内容,违法内容代码5 三力测试 人员姓名、证件号、测试分数6 危险性评估 姓名、身份证号、评估结果层级D B 3 3 1 0/T 1 0 4 2 0 2 37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6 2 号)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4 7 号)3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申 领 和 使 用 规 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令 第 1 6 2 号)4 关 于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的 意 见(国 发 2 0 1 2 3 0 号)5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管 理 治 疗 工 作 规 范(2 0 1 8 年 版)(国 卫 疾 控 发 2 0 1 8 1 3 号)6 浙 江 省 精 神 卫 生 条 例(2 0 1 9 年 9 月 2 7 日 经 浙 江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四 次会 议 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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