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指南DB34/T 4747-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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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20 34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47 2024 农村社区 服务站建 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 station in rural community 2024-04-15 发布 2024-05-15 实施 安徽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DB34/T 4747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安 徽省 民政 厅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安 徽省 质量和 标准 化研 究院、安 徽财经 大学 中国 乡村(小 岗)振 兴研 究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姗 姗、张 士胜、洪 登华、霍 家佳、吴倩、王 雪、林兴 虹、李 志敏、赵 守飞。DB34/T 4747 2024 1 农 村社区 服务站建 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给出 了农 村社 区服 务站建设 的 选址 与规 模、生活设 施、服务 设施、管 理以及 监督 与评 价。本文件 适用 于以 行政 村为 单元的 农村 社区 服务 站建 设。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 5768.1 道 路交 通标 志 和标线 第1 部分:总 则 GB 19272 室外 健身 器材 的安全 通 用要 求 GB/T 38353 农 村公 共厕 所建设 与管 理规 范 GB 50011 建筑 抗震 设计 规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附条 文说 明)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附 条文 说明)GB 50223 建筑 工程 抗震 设防分 类标 准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附 条文 说明)CJJ 124 镇(乡)村 排水 工 程技术 规程(附 条文 说明)建标 175 幼儿 园建 设标 准 DB34/T 2635 美丽 乡村 村卫生 室建 设与 运行 规范 DB34/T 3375 美丽 乡村 文体设 施建 设与 管理 规范 DB34/T 3943 养老 服务 设 施规划 建设 标准 DB34/T 4359 社区(村)养老服 务中 心(站)建设 指南 3 术语和 定义 本文件 没有 需要 界定 的术 语和定 义。4 选址与 规模 选址 4.1 选址要 求包 括但 不限 于:a)应 选 择本 辖 区内 位置 适 中、交 通便 利、利 于安 全 疏散、公共 设 施较 完善、方便 服 务对 象办理业务的 地方;b)应符合 乡镇(村 庄)规划 要求,合理 利用 地形、地 物;c)应避开 易发 生地 质灾 害以 及交通 繁杂 的地 段;DB34/T 4747 2024 2 d)应避免 与要 求环 境噪 声小 的建筑 毗邻;e)应利于 改建 和分 期建 设。规模 4.2 4.2.1 以整合 利用 村级 组织 现有 的场所、设 施、器材 为前 提,按照“一 室多 能、一室 多 用、能 改则 改、能用则 用”的原 则,实施 必要的 改建、扩 建和 新建。4.2.2 宜为相 对独立 的低 层、多 层建筑,如设 在公 共建筑 内,应 为相对 独立 区域的 首层,或带有 首 层的连续 楼层,且 不宜 超过 四层。4.2.3 应按每 百户 居民 拥有 综合 服务设 施面 积不 低 于30,综合 服务 设施 面积 平均 应不小 于 300。4.2.4 应由社 区工作 区域 和居民 活动区 域两部 分组 成,其 中居民 活动区 域面 积占服 务站总 建筑面 积 比例应不 小 于 60%。4.2.5 室外文化 活 动场 地 规 模可 参见 DB34/T 3375 的 内容。5 基础设 施 道路交 通 5.1 5.1.1 主干道 路建 设应 进出 畅通,应按 照 GB 5768.1 的要 求设置 道路 交通 标志。5.1.2 应配置 完善、清 晰、醒目 的导向 标志;农 村社 区服 务站主 出入 口宜 设置 地名 标识。5.1.3 利用道 路周 边、空余 场地,合理 布局 停车 场地。5.1.4 道路布 置应 符合 人流、车 流和安 全疏 散的 要求。给水排 水 5.2 5.2.1 给、排 水系 统应 完善,管 网布局 规范 合理,排 水管 网应以 雨污 分流 为原 则设 置。5.2.2 给水应 符 合GB 5749 的规 定,排 水应 符 合 CJJ 124 的规定。电力设 施 5.3 5.3.1 供电设 施应安 全可 靠,有 条件的 地方宜 采用 双回路 供电,电源转 配容 量应满 足现有 设备及 近 期的增容 量。5.3.2 应根据 使用 特点 和需 求,设置相 适应 的弱 电设 施。通信设 施 5.4 电视、电话、网 络等 公共 通信设 施齐 全、信号 通畅,线路 架设 规范、安 全有 序。其他 5.5 5.5.1 消防设 施的 配置 应符 合 GB 50140 和GB 50016 的规 定。5.5.2 建筑抗 震设 计应 符 合GB 50223 和GB 50011 的 规定。6 服务设 施 功能区 设置 6.1 6.1.1 设置原 则 DB34/T 4747 2024 3 因地制 宜、统筹 规划、整 体打造、一 室多 用。6.1.2 区域设 置 6.1.2.1 室内功 能区 室内功 能区 包括 但不 限于:a)为民服 务大 厅;b)综治调 解室;c)多功能 活动 室;d)图书阅 览室。6.1.2.2 室外功 能区 室外功 能区 包括 但不 限于:a)公开栏;b)宣传栏;c)室外活 动广 场。6.1.2.3 其他 有条件 的地 方可 因地 制宜 布局村 卫生 室、养老 机构、幼儿 托育 机构、村 史馆 等服务 设施。功能区 建设 6.2 6.2.1 室内功 能区 6.2.1.1 为民服 务大 厅 6.2.1.1.1 宜设在 一楼,宜 设 置集合 式服务 功能指 引标 牌。服 务窗口 设置应 合理 规范,服务内 容、服务流程、工 作职 责等 应公 开。6.2.1.1.2 在大厅 醒目位 置应 摆放办 事指南、便民 服务 手册、村民自 治章程、村 规民约、有关 政策 法规等宣 传资 料,还应 设置 意见簿、投 诉箱。6.2.1.1.3 应配备 电脑、电 话、资料 柜、复 印打 印机、传 真机 等办公 设备。6.2.1.1.4 应合理 配备 休息 椅、饮水 机等服 务设 施,并提 供笔、胶水 等服 务用 品。6.2.1.1.5 应按 照GB 50763 的 要求 设 置方便 残疾 人活 动的 无障 碍设施,无 障碍 设施 应标 识明显。6.2.1.1.6 应配备 防火防 盗、安全逃 生等安 全设施,有 条件的 地方可 配备电 子屏、摄像 头、触 摸式 查询系统 等信 息化 设备。6.2.1.2 综治调 解室 6.2.1.2.1 应有独 立的 办公 室或 与村 相应的 办公 室整 合,有单 独谈话 的空 间。6.2.1.2.2 应具备 综合 治理、说 事调 解 等功 能,可 为 协商 议事、调解 纠纷、妇 幼维 权 等 提供服 务。6.2.1.3 多功能 活动 室 6.2.1.3.1 有固定 的室 内活 动场 所,应配备 课桌 椅及 投影 仪、电视机、音 响等 必备 器材。6.2.1.3.2 具备召 开会 议、培训 教育、党建 活动、文 体活 动等 功能。6.2.1.4 图书阅 览室 DB34/T 4747 2024 4 6.2.1.4.1 应建有 图书 阅览 室或 农家 书屋。有条 件的 地方 可配 备电子 阅览 室及 远程 教育 系统。6.2.1.4.2 应配备 桌椅、书 柜等 设施,做好 防火、防 潮、防蛀、防鼠 等工 作。6.2.1.4.3 配备农 业类、政经 类、科 技类、生活类、文 化类及 少儿类 报刊和 书籍 及音像 制品,每年 至少应更 新一 次。6.2.2 室外功 能区 6.2.2.1 公开栏 应设置 党务 村务 公开 栏,配有遮 阳(防雨)设 施。村务公 开栏 展板 面积 不少 于 8。6.2.2.2 宣传栏 应具备 信息 公开、信 息发 布、宣 传服 务、文化 展示 等功能。6.2.2.3 室外活 动广 场 6.2.2.3.1 根据室 外文化 体育 活动的 场所,可配备 乒乓 球桌、篮球场、健身 器材 等室外 体育设 施。室外健身 器材 应符 合 GB 19272 的 要求。6.2.2.3.2 可根据 实际需 求建 设农资 代销点、便民 超市、农村 电子商 务服务 站、信息化 服务点 等商 贸服务点。6.2.2.3.3 应合理 配置 必要 的照明 设 施。6.2.3 其他 6.2.3.1 村卫生 室 可根据 实际 需要 建设 符合 DB34/T 2635 要 求的 村卫 生室。6.2.3.2 养老机 构 可根据 实际 需要 建设 符合 DB34/T 3943 和 DB34/T 4359 要 求的 农村 社区 养老 场所。6.2.3.3 幼儿托 育机 构 可根据 实际 需要 建设 符合 建标 175 要求 的幼 儿托 育 机构。6.2.3.4 村史馆 可因地 制宜 建设 符合 相关 要求的 村史 馆。6.2.3.5 公共厕 所 可根据 农村 社区 服务 站规 模配设 公共 厕所。独立 式 公共厕 所的 建设 与管 理应 符合 GB/T 38353 的要求。7 管理 标识 7.1 7.1.1 应在村 级综合 服务 设施外 部显著 位置悬 挂或 喷装“村(社 区)党 群服 务中心”标识,在合 理 位置设置 辨识 度高、指 向性 强的“新时 代文 明实 践站”标识,并在 外部 显著 位 置悬挂“村 党组 织、村 民 委DB34/T 4747 2024 5 员会、村集 体经 济组 织、村务监 督委 员会”4 块标 牌。7.1.2 应以县(市、区)为单位 统一标 牌式样 及悬 挂方式,其中 村党组 织标 牌采用 红色文 字,其 余 为黑色文 字。7.1.3 内部标 牌数 量应 不超过 12 个,内 部标 牌目 录包 括但 不限于:a)民兵营(连)部;b)退役军 人服 务站;c)党员活 动室;d)村(社 区)人民 调解 委员 会;e)农家书 屋;f)青年之 家;g)妇女之 家;h)残疾人 协会;i)综治中 心。制度 7.2 应建立 日常 运行 机制 和各 项服务 管理 制度,管 理制 度包括 但不 限于:a)建 立 资产 管 理制 度,服 务站 内 所有 财 产都 应造 册 登记,详细 记 载财 产的 名 称、数 量、购买时间、购 买单 位以 及价 格等 相关内 容,做到 账目 清楚,表物 相符;b)建立工 作人 员管 理 制 度,设立并 执行 工作 人员 的任 职要求、岗 位职 责、考核 评 价等管 理 制 度;c)服 务 场所 管 理制 度,包 括一 站 式服 务 大厅 的首 问 负责 制、一 次 性告 知制 度、限 时 办结 制度以及图书 阅览 室服 务与 管理 制度等;d)建立设 施设 备管 理制 度,加强农 村社 区设 施设 备的 运行维 护,并指 定专 人负 责维护;e)建立环 境卫 生管 理制 度,开展日 常卫 生保 洁工 作,服务大 厅应 做到 环境 整洁、干净 有序;f)建立安 全管 理制 度,应做 好安全 保卫、突 发性 安全 事故应 急预 案等 相关 管理 工作;g)建 立 档案 管 理制 度,做 好文 件、重 要 工作 及活 动 的建 档 工作,档案 管理 可 参照 城市 社区档案管理 办法 的 内容。8 监督与 评价 宜定期 向社会 公布 服务过 程、服 务产出 和服 务成果,说明 社会资 源的 使用情 况和效 益,接 受 社 会 8.1 监督。应采取 内部监 督、社会监 督等形 式,建 立网 络、电 话、现 场投诉 举报 渠道,对投诉 意见及 时 处 理 8.2 并反馈 处理 结果。应对工 作人员 的日 常工作 及服务 质量进 行监 督考核,可自 行组织 或委 托第三 方机构,定期 开 展 村 8.3 民满意 度调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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