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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120.01 CCS C 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97 2024 智慧处方 点评技术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prescription review 2024-04-15 发布 2024-05-15 实施 安徽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DB34/T 4797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中 国科 学技 术大 学附属 第一 医院(安 徽省 立医院)提 出。本文件 由安 徽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中 国科 学 技术大 学附 属第 一医 院(安 徽省立 医院)、安徽 医科 大 学第一 附属 医院、安徽中 医药 大学 第一 附属 医院(安徽 省中 医院)、合 肥市第 一人 民医 院、四川 美康医 药软 件研 究开 发 股份有限 公司、讯 飞医 疗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安 徽省 肿瘤医 院、合肥 市传 染病 医院、上海 市第 六 人 民 医 院安徽医 院。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沈爱 宗、吴 芙蓉、张圣 雨、刘 琳琳、殷桐、唐丽 琴、刘 圣、史 天陆、陈昭 琳、周冉、方 玉婷、舒 冰、陈 泳伍、肖 明、伍章 保、李 民、方明、胡 世林、夏 泉、陈 浩、秦侃、周 笑微、贺志阳、孙言 才、卢今、刘 斌。DB34/T 4797 2024 1 智 慧处方 点评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智 慧处 方点 评的基 本要 求,并 规定 了智 慧处方 点评 的流 程、确 定点 评对象、抽取 处 方、智慧点 评、结果 反馈、处 置的要 求。本文件 适用 于医 疗机 构的 智慧处 方点 评。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处方点 评 prescription review 根据相 关法 规、技术 规范,对处方 书写 的规 范性 及药 物临床 使用 的适 宜性(用 药 适应证、药 物选 择、给药途 径、用法 用量、药 物相互 作用、配 伍禁 忌等),结合 临床 相关 资料 进行 评价的 过程。3.2 智慧处 方点 评 smart prescription review 应用大 数据、云 计算、物 联网等 新一 代信 息技 术,利用各 类数 据资 源辅 助科 学决策,结 合人 工 智 能等技术 进行 处方 的点评。3.3 自定义 处方 点评 规则 库 user-defined recipe review rule base 依据相 关法 律法 规、药品 说明书、药 典、临 床用 药 须知、诊疗 指南、诊疗 规 范、专 家共 识等,由医疗机构 制定 或经 医疗 机构 审核确 认用 于处 方 点 评规 则 组成 的知 识库。4 缩略语 下列缩 略语 适用 于本 文件。HIS:医院 信息 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LIS:医院 检验 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CPOE:电子 处方 系统(Computerized Physician Order Entry)OCR:光学 字符 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PACS:影像 归档 和通 信系 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5 基本要 求 医疗机 构应 建立 处方 点评 管理组,开 展智 慧处 方点 评工作。5.1 DB34/T 4797 2024 2 处方点 评管理 组应 包括处 方点评 工作组 和处 方点评 专 家组,处方 点评 工作组 成员应 当具有 中 级 以 5.2 上药学 专业 技术 职务 任职 资格,处方 点评 专家 组应 由医院 药学、临 床医 学、临床微 生物 学、医 疗 管 理 等多学科 具有 高级 专业 技术 职务任 职资 格 专 家组 成。医疗机 构宜配 置智 慧处方 点评系 统,智 慧处 方点评 系统应 具备药 品使 用统计 功能、药品和 疾 病 点 5.3 评范围 库、合理 用药 知识 库、自 定义 处方 点评 规则 库、处 方点 评专 家库,并 应适时 更新 数据。智 慧 处 方点评系 统宜 具备 智能 外呼 功能。医疗机 构应 建立 智慧 处方 点评工 作机 制。5.4 智慧处 方点 评过 程中 产生 数据的 使用、存 储、销毁 等应符 合数 据安 全要 求。5.5 6 流程 智慧处 方点 评流 程见 图1。图1 智慧处 方点 评流 程 7 确定点 评对 象 药品 7.1 应构建 点评 药品 范围 库,包括 但 不限 于抗 菌药 物、重点监 控药 品、抗肿 瘤药 物、麻 精药 品、儿童用药、超 说明 书用 药等。疾病 7.2 应构建 点评 疾病 范围 库,包括但 不限 于肿 瘤、围手 术期、单病 种临 床路 径 等。临床科 室(医师)7.3 应可以 点评 任意 科室、任 意医师 的处 方。8 抽取处 方 抽样率 8.1 8.1.1 应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设置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DB34/T 4797 2024 3 1,且每 月点 评处 方绝 对 数不应 少 于 100 张;病 房(区)医嘱 单的 抽样 率(按出院 病历 数计)不 应少于1%,且 每 月 点评 出院 病 历绝对 数不 应少 于 30 份。8.1.2 系统应 能统 计查 看抽 样率,抽样 率应 逐年 递升。抽样方 式 8.2 8.2.1 抽样时 间 根据点 评相 关要 求,应可 以自定 义抽 取任 意时 间段 处方。8.2.2 抽样类 型 应根据 门诊、急 诊处 方和 住院医 嘱三 种类 型进 行筛 选。8.2.3 抽样方 法 8.2.3.1 应根据 份数、百 分比 例、药品、科室、医 师等 条件 进行随 机、等间 隔抽 样。8.2.3.2 宜制定 抽样 规则,确 定点 评药品、临 床科 室和 医师。8.2.3.3 宜根据 历史 点评 情况,结 合大数 据分 析技 术,给出 推荐的 抽样 方式。9 智慧点 评 系统应 包括内 置的 处方点 评规则 库,应 能根 据药品 说明书、临床 诊疗 指南、诊疗规 范和共 识 等 循 9.1 证依据 自定 义规 则库。应根据 点评的 药品、疾病 等建立 不同的 点评 方法。点评方 法应当 包含 以下信 息:药 品的适 应 证、9.2 用法用 量、禁忌 症、不 良 反应、注意 事项、特殊 人 群用药、药 物相 互作 用等。系统 应可 以根 据最 新的 点评方法,修 订点 评规 则库。系统使 用人工 智能 软件进 行预点 评的结 果应 与人工 点评结 果 相验 证,系统使 用合理 与不合 理 的 准 9.3 确率与 召回 率表 征预 点评 结果的 有效 性,具体 定义 如下:a)系统点 评合 理的 准确 率=系统点 评与 药师 点评 都合 理的数 量/系统 点评 合理 总 数 100%;b)系统点 评合 理的 召回 率=系统点 评与 药师 点评 都合 理的数 量/药师 点评 合理 总 数100%;c)系统点评不合理的准确率=系统点评与药师点评都不合理的数量/系 统 点 评 不 合 理 总 数 100%;d)系统点评不合理的召回率=系统点评与药师点评都不合理的数量/药 师 点 评 不 合 理 总 数 100%。系统应 支持使 用人 工智能 软件进 行预点 评,预点评 的合理 与不合 理的 准确率 均应不 低于 97%,召 9.4 回率均 应不 低 于90%。应构建 药师 画像,通 过处 方点评 系统 将抽 取的 处方 智能分 配给 最合 适的 处方 点评药 师。9.5 任务分 配方 式应 包括 但不 限于按 照管 辖科 室、点评 药师姓 名或 工号 等随 机分 配。9.6 系统应 能自 动获 取患 者的 病历文 书,并从 门诊 病历、健 康档 案、入院 记录、手术 记录、检查 报 告、9.7 检验报 告、诊断 文书 中提 取包括 症状、体 征、诊 断、异常 检查 检验 值、手 术、会诊 建议、过敏 史等 电 子病历信 息,结合 量表 分析 及画像 构建 技术,推 理患 者病情(包 括肝 肾功 能情 况、疾 病等)。系统应 支持使 用人 工点评 的结果 训练、优化 模型,通过数 据的不 断积 累提高 模型的 泛化能 力 与 准 9.8 确性。系统应 能结合 患者 画像以 及内置 的点评 规则 库,使 用预训 练的模 型,对处方 的合理 性进行 审 核,9.9 并自动 生成 点评 结果。DB34/T 4797 2024 4 根据 医院 处方 点评 管理 规范(试行),对 处方 的 结果类 型进 行分 类,点评 结果分 为合 理处 方 9.10 和不合 理处 方,不合 理 处 方包括 不规 范处 方、用药 不适宜 处方 及超 常处 方。进行验 证的 点评 药师 结合 最新的 点评 方法 对不 合理 处方进 行复 核,并在 规定 时 间内将 不合 理 处 方 9.11 通过系 统发 给临 床医 师。10 结果反 馈 医师应 能通 过系 统查 看处 方点评 结果。10.1 宜利 用AI 智能 外呼 功能,将不合 理处 方通 过电 话和 短信告 知临 床医 师。10.2 医师应 可以 对不 合理 处方 进行反 馈,可在 系统 提起 申述或 者同 意药 师点 评结 果。10.3 系统应 支持 药师 与医 师进 行多轮 交互。10.4 系统应 能设 置医 师对 不合 理处方 问题 反馈 期限。10.5 药师应 能通 过系 统自 动收 到医师 的反 馈信 息。10.6 11 处置 系统 应 支持 结合 专家 画像 与随机 抽取 的方 式智 能选 取处方 点评 专家。11.1 初评结 果、临床 反馈 以及 多轮交 互结 果应 能通 过系 统自动 发送 给点 评专 家。11.2 点评专 家应 通过 系统 对初 评结果 提出 最终 意见。11.3 终评应 能通 过系 统生 成点 评结果 反馈 表自 动发 给相 关临床 医师。11.4 终评结 果应 能 被 智慧 处方 点评系 统回 收,用于 模型 改进,提升 预点 评准 确率。11.5 终评结 果宜 通过 专家 库专 家意见 进行 分析 和评 判。11.6 DB34/T 4797 2024 5 参考文 献 1 医院 处方 点评 管理 规 范(试 行)(卫医 管发 2010 28 号)2 处方 管理 办法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卫生 部令 第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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