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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01 CCS A 90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817 2024 快递企业 安全生产 基本规范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express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2024-05-15 发布 2024-09-01 实施 贵州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52/T 1817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现 场管 理.5 6 安 全风 险管 控及 隐患 排 查治理.8 7 应 急管 理.10 8 事 故管 理.11 9 评 定与 改进.11 附录A(规 范性)寄递 安全三 项制 度.13 参考文 献.15 DB52/T 1817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贵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贵阳处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省地方邮政事业服务中心、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贵州省减灾中心、贵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贵阳处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云虎、赵贵斌、周万维、白尔金、方曦、杨继怡、李娟、单春燕、杨恭、刘宏伟、刘彬、贺福健、张波、袁海珍、黄勇博、刘龙。DB52/T 1817 2024 1 快递企业 安全生 产基本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快递 企 业(以下简 称“企业”)安 全 生产 的 术语 和定 义、基本 要求、现场 管理、安全风险管 控及 隐患 排查 治 理、应急 管理、事 故管 理、评定与 改进 等。本文件 适用 于快 递企 业的 安全生 产。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887 计 算机 场地 通 用规范 GB 6441 企业 职工 伤亡 事 故分类 GB/T 10757-2011 邮政 业 术语 GB/T 15499 事 故伤 害损 失工作 日标 准 GB/T 29639 生 产经 营单 位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 预案 编制导 则 AQ/T 9004 企 业安 全文 化建设 导则 YZ/T 0137 快 递营 业场 所 设计基 本要 求 YZ 0139 邮政 业安 全生 产 设备配 置规 范 YZ 0149 快递 安全 生产 操 作规范 YZ/T 0161 快 件处 理场 所 设计指 南 TSG 08 特 种设 备使 用管 理规则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快递企 业 express enterprise 除邮政 企业 以外 的提 供快 递服务 的企 业。来源:GB/T 10757-2011,3.2 寄递 posting and delivery 接受用 户委 托,将信 件、包裹、印刷 品等 物品,通 过收寄、分 拣、运输、投 递等环 节,按照 封装 上的名址 递送 给特 定个 人或 单位的 活动。来源:GB/T 10757-2011,2.2 DB52/T 1817 2024 2 安全风 险评 估 risk assessment;hazard assessment 运用定 性或 定量 的统 计分 析方法 对安 全风 险进 行分 析、确 定其 严重 程度,对 现 有控制 措施 的充 分性、可靠性 加以 考虑,以 及对 其是否 可接 受予 以确 定的 过程。来源:GB/T 33000-2016,3.9 4 基本要 求 原则 4.1.1 企业对 本单位 安全 生产工 作负全 面责任,贯 彻以人 为本,坚持安 全发 展,坚 持安全 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 治理 的方 针,强化落 实主 体责 任,建立 健全自 我约 束、持续 改进 的内生 机制,在 安全 保 障 方面实行 统一 管理。4.1.2 遵守安 全生产 的法 律法规,加强 安全生 产管 理,建 立、健 全安全 生产 责任制、安全 生产规 章 制度和安 全保 障制 度,改善 安全生 产条 件,推进 安全 生产标 准化 建设,提 高安 全生产 水平,坚 持依 法 依 规生产经 营,确保 安全 生产,确保 寄递 渠道 安全 畅通。4.1.3 具备有 关法 律、行政 法规 和国家 标准 或行 业标 准规 定的安 全生 产条 件。目标 4.2.1 企业应 结合自 身安 全生产 实际,制定文 件化 的总体 和年度 安全生 产目 标,并 纳入企 业总体 生 产经营目 标。4.2.2 企业应 按照所 属基 层单位 和部门 在生产 经营 活动中 所承担 的职能,将 安全生 产目标 分解为 安 全生产指 标,确保 落实。4.2.3 企业应 定期 对安 全生 产目 标完成 情况 进行 检查 和考 核,并 保留 相关 记录。机构与 职责 4.3.1 企业应 落实安 全生 产组织 领导机 构,成 立安 全生产 委员会,安全 生产 委 员会 负责人 应由企 业 主要负责 人担 任。4.3.2 特种设 备安 全管 理机 构和 配备专 兼职 安全 管理 员设 置 应符 合 TSG 08 的 规定。4.3.3 企业从 业人 员超 过100 人 的,应 设置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或 配备 专职 安全 生产 管理人 员。从业 人员在 100 人 以下 的,应配 备专职 或兼 职的 安全 生产 管理人 员。4.3.4 工会应 依法 组织 员工 对安 全生产 工作 进行 监督,维 护员工 安全 生产 的合 法权 益。4.3.5 企业 主 要负责 人是 企业安 全生产 第一责 任人,对安 全生产 工作全 面负 责。主 要负责 人安全 生 产工作职 责至少 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建立健 全并 落实 企业 全员 安全生 产责 任制;b)组织制 定并 实施 企业 安全 生产规 章制 度和 操作 规程;c)组织制 定并 实施 企业 安全 生产教 育和 培训 计划;d)保证企 业安 全生 产投 入的 有效实 施;e)组织建 立并 落实 安全 风险 分级管 控和 隐患 排查 治理 双重预 防工 作机 制,督 促、检查企 业的 安 全生产工 作,及时 消除 生产 安全事 故隐 患;f)组织制 定并 实施 企业 的生 产安全 事故 应急 救援 预案;g)及时、如实 报告 生产 安全 事故。4.3.6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 安 全生 产 管理人 员职 责至少 应 包括 下列内 容:a)组织或 参与 拟订 企业 安全 生产规 章制 度、操作 规程 和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 救援 预案;DB52/T 1817 2024 3 b)组织或 参与 企业 安全 生产 教育和 培训,如 实记 录安 全生产 教育 和培 训情 况;c)督促落 实企 业重 大危 险源 的安全 管理 措施;d)组织或 参与 企业 应急 救援 演练;e)检查企 业的 安全 生产 状况,及时 排查 生产 安全 事故 隐患,提出 改进 安全 生产 管理的 建议;f)制止和 纠正 违章 指挥、强 令冒险 作业、违 反操 作规 程的行 为;g)督促落 实企 业安 全生 产整 改措施。4.3.7 企业应 建立 健全 安全 生产 责任制,安 全生 产责 任制 度至少 应包 括下 列内 容:a)应涵盖 企业 内部 所有 组织、岗位、寄 递环 节和 人员 的 安全生 产责 任制,明 晰从 主要负 责人 到 一 线从业 人员 的安 全生 产责 任内容、责 任范 围和 考核 标准;b)应根据 岗位 职责 制定 考核 标准,定 期对 安全 生产 责 任的落 实情 况进 行监 督考 核,考核 标准 应 简 明扼要、清 晰明 确、便于 操作、适时 更新;c)应在适 当位 置对 全员 安全 生产责 任制 进行 长期 公示。公 示的 内容 主要 包括 所 有层级、所有 岗 位 的安全 生产 责任、安 全生 产责任 范围、安全 生产 责 任考核 标准 等。4.3.8 企业应 建立安 全生 产逐级 负责的 管理机 制。应逐级 签订安 全生产 责任 书或承 诺书,将安全 生 产职责逐 级分 解,安全 生产 目标逐 级考 核。安全生 产投 入 4.4.1 企业应 建立 相关 制度,保 障安全 生产 所必 需的 资金 投入。4.4.2 企业的 安全 投入 资金 应专 款专用,建 立安 全生 产费 用使用 台账。4.4.3 企业应 依法参 加工 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 缴纳 保险费,应将 参加工 伤保 险的有 关情况 在企业 内公示。安全文 化建 设 4.5.1 企业开 展企 业安 全文 化建 设应 按 AQ/T 9004 的 规定。4.5.2 企业应 开展多 种形 式的安 全文化 活动,引导 全体员 工的安 全态度 和安 全行为,逐步 形成为 全 体员工所 认同、共同 遵守、带有企 业特点 的安 全价值 观、实 现法律 和政 府监管 要求之 上的安 全自 我约束,保障企 业安 全生 产水 平持 续提高。4.5.3 企业应 将安 全文 化理 念教 育、安 全氛 围营 造、员工 行为培 育等 纳入 企业 教育 培训计 划并 实施。安全生 产信 息化 建设 4.6.1 企业宜 建立覆 盖所 有部门 的安全 管理电 子信 息平台 网络系 统,系 统终 端应覆 盖企业 所有管 理 部门单元 和各 层级 管理 人员。4.6.2 安全生 产信 息 系 统应 包括 主要安 全管 理基 本信 息数 据库和 信息 数据 统计 模块,并及 时更 新。4.6.3 安全生 产信息 系统 宜设置 网络授 权审批、自 动提示 和统计、安全 检查 数据自 动汇总、网络 安 全论坛等 模块,提 升管 理质 量和管 理效 率。4.6.4 安全生 产信息 系统 应具有 保密和 分级授 权查 阅功能,并有 防止网 络入 侵,保 护信息 安全的 基 本功能。规章制 度 4.7.1 企业应 建立安 全生 产相关 法律法 规及其 他外 部要求 的管理 制度,应明 确获取 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 和获 取适 用、有效 的法律 法规 及其 他外 部要 求,并 将其 转化 为企 业的 规章制 度、操作 规程,及 时传达给 相关 从业 人员,确 保相关 要求 落实 到位。DB52/T 1817 2024 4 4.7.2 企业应 建立健 全安 全生产 规章制 度,并 确保 从业人 员能及 时获取 制度 文本。企业安 全生产 规 章制 度包 括但 不限 于下 列内 容:a)安全生 产责 任制 及考 核办 法;b)安全生 产信 息报 告制 度;c)安全生 产操 作规 程;d)安全生 产教 育和 培训 制度;e)设备、设施 安全 管理 制度;f)作业现 场安 全管 理制 度;g)收寄验 视、实名 收寄、过 机安检 与安 全检 查等 安全 管理基 本制 度;h)网络和 信息 安全 管理 制度;i)生产安 全检 查与 事故 隐患 排查治 理制 度;j)生产安 全事 故应 急救 援预 案;k)生产安 全事 故报 告及 处置 管理;l)其他保 障安 全生 产的 制度、操作 规程。文档管 理 4.8.1 企业应 建立文 件和 记录管 理制度,明确 安全 生产规 章制度 和操作 规程 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 订、作废 及文 件和 记录管 理的 职责、程 序和 要求。4.8.2 企业应 建立主 要安 全生产 过程与 结果的 记录,保存 有关记 录的电 子档 案,可 提供查 询、检 索、调取等 使用 管理。4.8.3 企业应 每年 至少 评 估 1 次 安全生 产法 律法 规、标准 规范、规章 制度、操 作规 程的适 用性、有 效性和执 行情 况。4.8.4 企业应 根据评 估结 果、安 全检查 情况、自评 结果、评审情 况、事 故情 况等,及时修 订安全 生 产规章制 度、操作 规程。教育和 培训 4.9.1 教育培 训制 度 4.9.1.1 企业应 建立安 全生 产教育 与培训 制度,制定 全员安 全生 产 教育培 训计 划,根 据相关 规定组 织教育培 训。培训 大纲、内 容、时 间等 应满 足有 关法 律法规 及标 准规 范的 规定。4.9.1.2 应建立 安全生 产教 育和培 训档案,如实 记录 安全生 产教育 和培训 的时 间、内 容、参 加人员 及考核结 果等 情况。4.9.2 教育培 训要 求 4.9.2.1 企业主 要负责 人和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应 具备 与企业 所从事 的寄递 服务 相适应 的安全 生产知 识和管理 能力。4.9.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 时间应不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应不少 于 12 学 时。4.9.2.3 企业主 要负 责人 的安 全培 训应包 括下 列内 容:a)国家安 全生 产方 针、政策 和有关 安全 生产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及 标准;b)安全生 产管 理基 本知 识、安全生 产技 术、安全 生产 专业知 识;c)重大危 险源 管理、重 大事 故防范、应 急管 理、救援 组织及 事故 调查 处理 的有 关规定;d)职业危 害及 其预 防措 施;e)国内外 先进 的安 全生 产管 理经验;DB52/T 1817 2024 5 f)典型事 故和 应急 救援 案例 分析;g)其他需 要培 训的 内容。4.9.2.4 安全生 产管 理人 员安 全培 训应包 括下 列内 容:a)国家安 全生 产方 针、政策 和有关 安全 生产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及 标准;b)安全生 产管 理、安全 生产 技术、职业 卫生 等知 识;c)保障寄 递安 全与 信息 安全 的知识;d)反恐怖 防范、查 验毒 品等 禁限寄 物品 相关 知识;e)岗位安 全职 责、操作 技能;f)安全设 备设 施、个人 防护 用品的 使用 和维 护;g)伤亡事 故统 计、报告 及职 业危害 的调 查处 理方 法;h)应急管 理、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救 援预 案编 制及 应急 处置的 内容 和要 求;i)国内外 先进 的安 全生 产管 理经验;j)典型事 故和 应急 救援 案例 分析;k)其他需 要培 训的 内容。4.9.2.5 从业人 员应 经教 育培 训合 格后方 可上 岗。安全 培训 应包括 下列 内容:a)国家安 全生 产方 针、政策 和有关 安全 生产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及 标准;b)安全生 产规 章制 度和 安全 操作规 程;c)保障寄 递安 全与 信息 安全 的知识;d)反恐怖 防范、查 验毒 品等 禁限寄 物品 相关 知识;e)岗位安 全职 责、操作 技能;f)安全设 备设 施、个人 防护 用品的 使用 和维 护;g)事故应 急处 理措 施;h)自身在 安全 生产 方面 的权 利和义 务;i)其他需 要培 训的 内容。4.9.2.6 从事快 件收 寄和 安全 检查 的从业 人员 应具 备识 别和 处理禁 限寄 物品 的基 本知 识。4.9.2.7 特种作 业人 员应 按照 国家 有关规 定经 专门 的安 全作 业培训,取 得相 应资 格,方可上 岗作 业。4.9.2.8 从业人 员调整 工作 岗位或 采用新 工艺、新技 术、新 材料或 使用新 设备,应对 其进行 专门的 安全生产 教育 和培 训。4.9.3 相关方 教育 培训 4.9.3.1 使用被 派遣劳 动者 的,应 将被派 遣劳动 者纳 入企业 从业人 员统 一 管理,对被 派遣劳 动者进 行岗位安 全操 作规 程和 安全 操作技 能的 教育 和培 训。4.9.3.2 应对从 事寄递 服务 和活动 的承包 商、供 应商 的从业 人员,接收的 中等 职业学 校、高 等学校 实习人员 等相 关方 的作 业人 员进行 安全 教育 培训。作 业人员 进入 作业 现场 前,应由作 业现 场所 在企 业 对 其进行进 入现 场前 的安 全教 育培训,并 保存 教育 培训 记录。5 现场管 理 场所安 全管 理 5.1.1 处理场 所应 符 合YZ/T 0161 的规 定,营业 场所 应符 合 YZ/T 0137 的规 定,控 制 中 心(机 房)应 符合GB/T 2887 的规定。5.1.2 营业场 所快件 交寄、接收、验视、提取 区域、处理 场所快 件分拣 区域、放置 智能快 件箱的 区 域等应配 备视 频监 控设 备。监控设 备应 每 天24 小时 运 转,监控 图像 信息 保存 时 间应不 小 于 30 天,营 业场DB52/T 1817 2024 6 所交寄、接 收、验视、安 检、提 取区 域和 放置 智能 快件箱 的区 域图 像信 息保 存时间 应不 小 于 90 天,并按要求 报送。5.1.3 快件分 拨中心、营 业网点、员工 宿舍等 人员 密集场 所应设 有符合 紧急 疏散要 求、标 志明显、保持畅通 的出 口。应配 备栅 栏或隔 离桩 等安 全设 备,并设置 明显 的人 车分 流安 全警示 标志。设备设 施管 理 5.2.1 安全生 产设 备配 置应符合YZ 0139 的规定。5.2.2 新改扩 建工 程应 建立 并严 格执行 建设 项目 安全 设施 和劳动 安全 卫生 设施“三 同时”(同时 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 投入 生产 和使用)管 理制 度,建立 相关文 件资 料档 案,并妥 善保存。新 建快 件处 理 场 所投入使 用的,企 业应 按照 邮政管 理部 门的 规定 报告。5.2.3 按照有 关规定 配备 用电、安防、防雷、消防、监控、劳动 安全卫 生等 设备设 施,设 备设施 应 符合国家 规定 的标 准,并保 持完好 有效。5.2.4 设备的 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 和报 废,应 符合国 家标准 或行 业标准。有较 大危险 因 素的快件 处理 场所 和有 关设 施设备 上,应设 置明 显的 安全警 示标 志,配备 通信、报警、紧 急制 动等 安 全 设备,并 保证 处于 适用 状态。5.2.5 应对安 全设备 进行 经常性 维护、保养,并定 期检测,保证 正常运 转。维护、保养、检测应 做 好记录。5.2.6 应使用 取得许 可生 产并经 检验合 格的特 种设 备,并 委托具 有专门 资质 的检验 检测机 构进行 定 期检验。安全生 产操 作 收寄、分拣、运 输、投递 等环节 的安 全生 产操 作应 符合YZ 0149 的 规定。寄递安 全 企业应 严格落 实收 寄验视 制度、实名收 寄制 度、过 机安检 制度,寄递 安全 三 项制度 应符合 附录A 的要求。网络和 信息 系统 安全 企业应 确保 网络 和信 息系 统安全,并 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按照网 络安 全等 级保 护制 度的相 关法 规及 要求,履 行安全 保护 义务,保 障网 络免受 干扰、破 坏或未经 授权 的访 问,防止 网络数 据泄 露或 被窃 取、篡改;b)制定内 部安 全管 理制 度和 操作规 程,确定 网络 安全 负责人,落 实网 络安 全保 护责任;c)信息系 统的 网络 架构 应符 合国家 信息 安全 管理 规定,合 理划 分安 全区 域,实 现 各安全 区域 之 间有效隔 离,并具 有防 范、监控和 阻断 来自 内部 和外 部网络 攻击 破坏 的能 力;d)构建信 息系 统和 网络,应 避免使 用信 息系 统和 网络 供应商 提供 的默 认密 码、安全参 数,并对 通过开放 公共 网络 传输 的寄 递用户 信息 采取 加密 措施,严 格审 查并 监控 对信 息 系统、网 络设 备 的远程访 问;e)采取防 范计 算机 病毒 和网 络攻击、网 络侵 入等 危害 网络安 全行 为的 技术 措施;f)采取监 测、记录 网络 运行 状态、网络 安全 事件 的技 术措施,并 按照 规定 留存 相关的 网络 日志 不少于6 个月;g)对重要 业务 信息、系 统数 据应定 期进 行备 份;h)关键信 息基 础设 施的 运营 者,应 按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履行 安全 保护 义务,其重要 系统 和 数据库进 行容 灾备 份;DB52/T 1817 2024 7 i)加强对 离岗 人员 的信 息安 全审计,及 时删 除或 禁用 离岗人 员系 统账 户。用户个 人信 息保 护 企业应 强化 用户 个人 信息 保护,并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应建立 健全 寄递 用户 信息 安全保 障制 度和 措施,完 善数据 管理 体系 和安 全保 障体系,采取 技 术手段和 必要 措施 保证 数据 安全;b)应采用 有效 技术 手段,防 止实物 信息 在寄 递过 程中 泄露;c)严格履 行保 护用 户数 据的 责任,收 集、使 用个 人信 息,应遵 循合 法、正 当、必要的 原则,不应收集与 寄递 服务 无关 的个 人信息,不应 出售、泄露 或 非法提 供寄 递服 务过 程中 知悉的 用户 信息;d)在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境 内实 名收寄 活动 中收 集和 产生 的用户 信息 和重 要数 据应 在境内 存储;e)建立健 全寄 递详 情单 实物 档案管 理制 度,按 照国 家 相关标 准规 定的 期限 保存 档案;保 存期 满 后,由企业 进行 集中 销毁,做 好销毁 记录,严 禁丢 弃或 贩卖;f)对实物 信息 安全 保障 情况 进行定 期自 查,记 录自 查 情况,及 时消 除自 查中 发 现的信 息安 全隐 患;g)建立快 递运 单及 电子 数据 管理制 度,妥善 保管 用户 信息等 电子 数据,定 期销 毁快递 运单;h)在发生 或可 能发 生个 人信 息泄露、毁损、丢 失的 情 况时,应 立即 采取 补救 措 施,并向 事件 所在地邮政 管理 部门 报告,配 合相关 部门 进行 调查 处理。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 加强 相关 方管 理,并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建立有 关承 包商、供 应商、加盟 商、末端 网点 等相 关方的 安全 管理 制度;b)不应将 寄递 过程 中的 某一 环节及 项目 建设 发包 给不 具备 相 应资 质的 单位,与 承包、承租、委 托单位签 订安 全生 产管 理协 议,并在 协议 中明 确各 方 对事故 隐患 排查、治理 和 防控的 管理 职责;c)对相关 方的 安全 生产 工作 实行统 一协 调、管 理,定 期进行 安全 检查,发现 安 全问题 的,应 及时督促整 改。从业人 员劳 动安 全 企业应 保护 从业 人员 劳动 安全,并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建立、健 全劳 动安 全和 职 业卫生 管理 制度 和操 作规 程,严格 执行 国家 劳动 安 全卫生 规程 和标 准,并建立 职业 卫生 档案;b)为企业 员工、劳务 派遣 工、接纳的 实习 学生 提供 符合 国家规 定的 劳动 安全 卫生 条件和 必要 的 劳动防护 用品,并 督促 和指 导劳动 者正 确使 用;c)采用新 工艺、新 技术、新 材料或 使用 新设 备,应了 解、掌 握其 安全 技术 特性,采取 有效 的安 全防护措 施;d)安检设 备的 使用 应具 有规 定的安 全距 离和 安全 防护 措施;e)在高温 天气 期间,应 采取 合理安 全工 作时 间、轮换 作业、适当 增加 高温 工作 环境下 劳动 者的 休息时间 和减 轻劳 动强 度、减少高 温时 段室 外作 业等 措施保 护劳 动者 安全。临时人 员安 全 对进入 场所 的 临 时作 业人 员、实 习人 员、参观 人 员 及 其他临 时相 关方 人员 应告 知场所 的安 全注 意 事项,采 取必 要的 安全 防范 措施,保证 临时 人员 的现 场安全。DB52/T 1817 2024 8 6 安全风 险管 控及 隐患 排查 治理 安全风 险管 理 6.1.1 安全风 险辨 识 企业应 组织 全体 从业 人员 对企业 存在 的安 全风 险进 行全面 识别,建 立安 全风 险清单。辨 识范 围应 覆盖企业 生产 管理 活动 所涉 及的“人、机、物、法、环”,并考 虑正 常、异 常 和紧急 三种 状态 及过 去、现在和将 来三 种时 态。6.1.2 安全风 险评 估 企业应 选择 合适 的安 全风 险评估 方法,分 析、评价 辨识出 的安 全风 险,确定 风险等 级。安全 风险 评估应至 少从 影响 人、财产 和环境 三个 方面 的可 能性 和严重 程度 进行 分析。6.1.3 安全风 险控 制 6.1.3.1 企业应 选择 工程 技术 措施、管理 控制 措施、个 体防 护措施 等,对安 全风 险进 行控制。6.1.3.2 企业应 根据安 全风 险评估 结果及 生产经 营状 况等,确定相 应的安 全风 险等级,进行 分级分 类管理、差异 化动 态管 理,制定并 落实 相应 的安 全风 险控制 措施。6.1.3.3 企业应 将安全 风险 评估结 果及所 采取的 控制 措施告 知相关 从业人 员,使其熟 悉工作 岗位和 作业环境 中存 在的 安全 风险,掌握、落 实应 采取 的控 制措施。6.1.4 变更 企业应 制定 变更 管理 制度。变更 前应 对变 更过 程及 变更后 可能 产生 的安 全风 险进行 分析,制 定控 制措施,履行 审批 及验 收程 序,并 告知 和培 训相 关 从 业人员。隐患排 查治 理 6.2.1 隐患排 查 6.2.1.1 企业是 事故 隐患 排查、治 理 和防控 的责 任主 体,应建 立 事故隐 患排 查治 理和 建档 监控等 制度。6.2.1.2 应定期 组织安 全生 产管理 人员和 其他相 关人 员排查 企业的 事故隐 患,采取技 术、管 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 消除 事故 隐患。对 排查 出的 事故 隐患,应 按照事 故隐 患的 等级 进行 登记,建 立事 故隐 患信 息档案,向从 业人 员通 报,并按照 职责 分工 实施 监控 治理。6.2.1.3 对于重 大事 故隐 患,应及 时向邮 政管 理部 门及 有关 部门报 告,报告 内容 应包 括:a)隐患的 现状 及其 产生 原因;b)隐患的 危害 程度 和整 改难 易程度 分析;c)隐患的 治理 方案。6.2.2 重大事 故隐 患判 定 6.2.2.1 企业安 全生 产管 理存 在以 下情况 的,应 判 定为 重大 事故隐 患:a)未建立 全员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未 明确 各岗 位责 任人 员、责 任范 围和 考核 标准 等内容;b)未建立 安全 生产 教育 和培 训制度,未对 从业 人员 进 行安全 生产 教育 和培 训,从业人 员包 括外 包人员等 未经 安全 教育 培训 合格上 岗;c)未建立 健全 并落 实安 全生 产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制度,未 对处 理场 所、营 业场 所 定期开 展安 全 检 查;d)未制定 应急 预案 或未 定期 组织演 练。DB52/T 1817 2024 9 6.2.2.2 快件处 理场 所、营业 场所 安全设 施设 备存 在以 下情 况的,应判 定为 重大 事故 隐患:a)传送带(含 伸缩 机等 分拣 设备)滚筒 与皮 带等 咬合 点区域 未设 置防 护罩 等安 全装置,人 员作 业 工位附 近传 送带 缝隙 未设 置过渡 板;b)分拣设 备的 易伤 人构 件未 采取防 护措 施;c)传送带 区域 人员 操作 侧未 设置足 够数 量的 急停、复 位等按 钮或 功能 失效;d)传送带 跨越 处未 加装 符合 安全标 准的 人行 跨梯;e)装卸区 域未 采取 安全 保护 措施,未设 置明 显的 安全 警示标 志;f)可能导 致高 处坠 落的 区域 未加装 符合 安全 标准 的防 护栏;g)场地内 部道 路未 实现 人车 分流。6.2.2.3 快件处 理场 所、营业 场所 工作人 员存 在以 下情 况的,应判 定为 重大 事故 隐患:a)分拣区 域工 作人 员未 穿反 光衣,工作 服未 做到 袖口 紧、领 口紧、下 摆紧;b)分拣区 域工 作人 员未 将长 发盘起 兜住,违 规穿 戴帽 衫或围 巾围 脖;c)分拣区 域工 作人 员违 规下 钻、跨越、踩踏 传送 带,冒 险捡拾 掉落 件、问 题件,冒 险疏通 拥堵 件;d)装卸、接驳 车辆 倒车 前未 观察周 围有 无人 员站 立停 留,未 在指 定位 置停 靠熄 火、驻 车制 动。6.2.2.4 企业寄 递安 全管 理存 在以 下情况 的,应判 定为 重大 事故隐 患:a)因未按 照规 定执 行实 名改 寄、收寄 验视、过 机安 检 安全管 理制 度,导 致收 寄 危险化 学品、易燃易爆物 品;b)重大活 动期 间,未 按照 要 求对寄 往重 点地 区快 件进 行安全 检查,导致 可能 造 成禁寄 物品 流入。6.2.2.5 存在其 他严重 违反 安全生 产法律 法规、部门 规章及 强制性 标准,且危 害程度 较大,可能导 致群死群 伤或 造成 重大 经济 损失的 现实 危险,应 判定 为重大 事故 隐患。6.2.3 隐患治 理 6.2.3.1 对于一 般事故 隐患,由相 关负责 人或有 关人 员立即 组织整 改。对 于重 大事故 隐患,由企业 主要负责 人组 织制 定并 实施 事故隐 患治 理方 案。重大 事故隐 患治 理方 案应 包括 以下内 容:a)治理的 目标 和任 务;b)采取的 方法 和措 施;c)经费和 物资 的落 实;d)负责治 理的 机构 和人 员;e)治理的 时限 和要 求;f)安全措 施和 应急 预案。6.2.3.2 企业在 事故 隐患 治理 过程 中,应 采取 相应 的保 证安 全措施。6.2.4 验收与 评估 一般事 故隐患 整改 后,企 业有关 安全管 理和 技术人 员应及 时现场 核实 验收。重大隐 患治理 完成 后,企 业 应组 织 安全 管 理人 员和 有 关技 术 人员 进 行验 收或 委 托依 法 设立 的 为安 全生 产 提供 技 术、管 理服务的机构 进行 评估。6.2.5 信息记 录、通报 和报 送 6.2.5.1 企业应 如实记 录 隐 患排查 治理情 况,至 少每 月进行 统计分 析,及 时将 隐患排 查治理 情况向 从业人员 通报。6.2.5.2 企业应 运用隐 患自 查、自 改、自 报信息 系统,通过 信息系 统对隐 患排 查、报 告、治 理、销 账等过程 进行 电子 化管 理和 统计分 析,并按 照当 地安 全监管 部门 和有 关部 门的 要求,定期 或实 时报 送 隐 患排查治 理情 况。DB52/T 1817 2024 10 6.2.6 预测预 警 企业应 根 据 生产 经营 状况、安 全风 险管 理及 隐患 排 查治理、事故 等情 况,建 立 安全生 产预 测预 警机制。7 应急管 理 应急救 援保 障机 制 企业应 加强 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工 作,建 立、健 全生 产 安全事 故应 急工 作责 任制 及应急 工作 机制,其主要负 责人 对企 业的 生产 安全事 故应 急工 作全 面负 责。应急预 案 7.2.1 企业应 结合其 组织 管理体 系、生 产规模 和可 能发生 的事故 特点,确立 应急救 援预案 体系,制 定包含信 息安 全在 内的 应急 救援预 案和 专项 预案。制 定的生 产安 全事 故应 急预 案应符 合 GB/T 29639 的规定。7.2.2 企业应 做好应 急救 援预案 之间的 衔接,加强 应急救 援预案 动态管 理,根据情 势变化 适时修 订 更新,并 及时 向邮 政管 理部 门备案。7.2.3 企业应 按照应 急救 援预案 的规定,落实 应急 救援指 挥体系、应急 救援 队伍、应急救 援物资 及 装备,建 立应 急救 援物 资、装备配 备及 其使 用档 案,并对应 急救 援物 资、装备 进行定 期检 测和 维护,使 其处于适 用状 态。应急设 施、装备 和物 资 企业应 按照应 急救 援预案 的规定,落实 应急 救援指 挥体系、应急 救援 队伍、应急救 援物资 及装 备,建立应 急救 援物 资、装备 配备及 其使 用档 案,并对 应急救 援物 资、装备 进行 定期检 测和 维护,使 其 处 于适用状 态。应急演 练 企 业 应 每年 至少 组 织1 次 综合 应 急 救援 预案 演 练或 专项 应 急 救援 预案 演 练,每半 年 至 少组 织1次现场处置 方案 演练。应急处 置 7.5.1 企业应 建立 安全 生产 信息 报 告和 处理 制度,规 范报 告 程序,确保 及时 报告 和处 理 有关安 全信 息,应 确定 专门 机构 和专 门的 安全信 息员 负责 安全 信息 的收集、报 告和 处理 工作。7.5.2 生产安 全事故 发生 后应立 即启动 生产安 全事 故应急 救援预 案,采 取下 列一项 或多项 应急救 援 措施,并 按照 有关 规定 报告 事故情 况:a)迅速控 制危 险源,组 织抢 救遇险 人员;b)根据事 故危 害程 度,组织 现场人 员撤 离或 采取 可能 的应急 措施 后撤 离;c)及时通 知可 能受 到事 故影 响的单 位和 人员;d)采取必 要措 施,防止 事故 危害扩 大和 次生、衍 生灾 害发生;e)根 据 需要 请 求邻 近的 应 急救 援 队伍 参 加救 援,并 向参 加 救援 的 应急 救援 队 伍提 供 相关 技 术 资料、信 息和 处置 方法;f)维护事 故现 场秩 序,保护 事故现 场和 相关 证据;g)法律法 规规 定的 其他 应急 救援措 施。DB52/T 1817 2024 11 应急评 估 7.6.1 企业应 对应 急准 备、应急 处置工 作进 行评 估。7.6.2 企业在 完成 险情 或事 故应 急处置 后,应主 动配 合有 关组织 开展 应急 处置 评估。8 事故管 理 事故报告 8.1.1 企业应 建立事 故报 告程序,明确 事故内 外部 报告的 责任人、时限、内 容等,并教育、指导 从 业人员严 格按 照有 关规 定的 程序报 告发 生的 生产 安全 事故。8.1.2 事故发 生后,企业 应妥善 保护事 故现场 以及 相关证 据,任 何人不应 破 坏事故 现场、毁灭相 关 证据。8.1.3 事故发 生后,事故 现场有 关人员 应立即 向 企 业主要 负责人 报告,并向 安全生 产监督 管理部 门 报告。事 故报 告后 出现 新情 况的,应及 时补 报。调查和 处理 8.2.1 企业应 建立事 故调 查和处 理制度,按照 法律 法规的 有关规 定,将 造成 人员伤 亡(轻 伤、重 伤、死亡等 人身 伤害 和急 性中 毒)和 财产 损失 的事 故纳 入事故 调查 和处 理范 畴。8.2.2 企业发 生事故 后,应及时 成立事 故调查 组,明确其 职责和 权限,进行 事故调 查。事 故调查 应 查明事故 发生 的时 间、经过、原因、波 及范 围、人员 伤亡情 况及 直接 经济 损失 等。8.2.3 事故调 查组 应根 据有 关证 据、资 料分 析事 故的 直接、间接原 因和 事故 责任,提 出 应吸取 的教 训、整改措 施和 处理 建议,编 制事故 调查 报告。8.2.4 企业应 根据 事故 等级,积 极配合 有关 人民 政府 开展 事故调 查,如实 提供 有关 情况。8.2.5 企业应 开展事 故案 例警示 教育活 动,认 真吸 取事故 教训,落实防 范和 整改措 施,防 止类似 事 故再次发 生。管理要 求 8.3.1 企业应 建立事 故档 案和管 理台账,将承 包商、供应 商等相 关方在 企业 内部发 生的事 故纳入 本 企业事故 管理。8.3.2 企业事 故统 计分 析应 符 合GB 6441、GB/T 15499 的 规定。9 评定与 改进 绩效评 定 9.1.1 企业应 至少 每年 开 展 1 次 对安全 生产 情况 自评,验 证各项 安全 生产 制度 措施 的适宜 性、充分 性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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