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4 0.9 9C C S B 9 0DB5206铜 仁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2 0 6/T 1 7 2-2 0 2 4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快 速 检 测 室建 设 与 管 理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o f r a p i d d e t e c t i o nr o o m f o r m a i n b o d y o f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r o d u c t p r o d u c t i o n2 0 2 4-0 4-2 5 发 布 2 0 2 4-0 7-2 5 实 施铜 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建 设 要 求.25 检 测 工 作.26 管 理 要 求.3附 录 A(资 料 性)仪 器 设 备 配 备 要 求.5附 录 B(资 料 性)检 测 工 作 记 录 表 样 式.6附 录 C(资 料 性)检 测 工 作 流 程 图.7附 录 D(资 料 性)检 测 项 目 表.8附 录 E(资 料 性)检 测 结 果 报 告 样 式.9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石 阡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铜 仁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石 阡 县 农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和 检 测 站、铜 仁 市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验 测 试 中 心、厦门 海 荭 兴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铜 仁 市 现 代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招 商 服 务 中 心、石 阡 县 植 保 植 检 站、石 阡 县龙 塘 镇 农 业 服 务 中 心、石 阡 县 泉 都 街 道 办 事 处 农 村 服 务 部、石 阡 县 夷 州 贡 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汪 建 军、杨 云、江 秋 菊、徐 代 刚、田 景 光、罗 娅、伍 成 芬、付 世 明、杨 旭、赵 维、颜 家 敏、涂 艳 霞、杨 杰、郭 启 琼、王 宾。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1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快 速 检 测 室 建 设 与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快 速 检 测 室 建 设 要 求、检 测 工 作、管 理 要 求 的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农 产 品 生 产 企 业、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和 家 庭 农 场 等 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建 设 的 快 速 检 测室。种 养 殖 大 户 建 设 的 快 速 检 测 室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5 0 0 9.1 9 9 蔬 菜 中 有 机 磷 和 氨 基 甲 酸 酯 类 农 药 残 留 量 的 快 速 检 测G B/T 3 0 8 9 1 水 产 品 抽 样 规 范G B/T 4 2 2 3 3 快 速 检 测 术 语 与 定 义N Y/T 7 8 9 农 药 残 留 分 析 样 本 的 采 样 方 法N Y/T 1 8 9 7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兽 药 残 留 监 控 抽 样 规 范N Y/T 2 1 0 2 茶 叶 抽 样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4 2 2 3 3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快 速 检 测 室 r a p i d d e t e c t i o n r o o m o f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r o d u c t s p r o d u c t i o nm a i n b o d y利 用 快 速 检 测 设 备(包 括 检 测 仪、检 测 箱、试 剂、试 纸 等),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并结 合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说 明 书,自 行 对 生 产 的 食 用 农 产 品 中 农 药、兽 药 等 残 留 在 上 市 前 进 行 快 速 定 性 检测 的 实 验 室。3.2食 用 农 产 品 e d i b l e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r o d u c t s来 源 于 种 植 业、畜 牧 业 和 渔 业 等 供 人 食 用 的 初 级 产 品,即 在 农 业 活 动 中 获 得 的 供 人 食 用 的 植 物、动 物、微 生 物 及 其 产 品,主 要 指 蔬 菜(含 食 用 菌)、水 果、茶 鲜 叶、畜 禽、禽 蛋、养 殖 水 产 品 等。3.3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2批 次 b a t c h生 产 过 程 中,同 一 管 理 条 件、同 一 天 收 获 的 同 一 种 类,同 一 池 或 养 殖 条 件 相 同 的 同 一 天 捕 捞 的食 用 农 产 品 视 为 一 个 批 次。3.4样 品 前 处 理 s a m p l e p r e t r e a t m e n t根 据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的 要 求,将 样 品 处 理 到 符 合 后 续 检 测 要 求 的 处 理 过 程。4 建 设 要 求4.1 基 本 条 件4.1.1 检 测 室 应 设 置 在 农 产 品 生 产 主 体 的 办 公 区 域 内,应 划 分 办 公 区 和 检 测 区,面 积 应 满 足 检 测 要求。4.1.2 应 为 独 立 固 定 的 区 域,与 其 他 场 所 有 效 隔 离,避 免 交 叉 污 染 和 相 互 干 扰。4.1.3 应 有 满 足 工 作 要 求 的 给 排 水、供 电、照 明、通 风、安 全 应 急 等 基 础 设 施,并 保 证 室 内 温 度、湿 度 等 满 足 检 测 环 境 条 件。4.1.4 检 测 区 应 至 少 配 备 操 作 台、水 池、器 皿 柜、药 品 柜、冰 箱 等 设 施。操 作 台 面 应 满 足 检 测 和 仪器 设 备 摆 放 等 要 求。4.2 设 备 配 置 要 求检 测 室 设 备 配 置 应 符 合 并 满 足 自 身 生 产 实 际 需 要,配 备 相 应 的 仪 器 设 备。仪 器 设 备 配 置 要 求 见附 录 A,其 他 未 列 出 的 仪 器 设 备、辅 助 设 备 等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4.3 人 员 要 求4.3.1 应 配 备 至 少 1 名 以 上 兼 职 检 测 人 员。4.3.2 检 测 人 员 应 具 备 仪 器 设 备 的 操 作 技 能,并 熟 悉 计 算 机 操 作。4.3.3 应 熟 悉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管 理 制 度、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检 测 方 法 标 准、快速 检 测 方 法 原 理、检 测 室 安 全 与 防 护 等 知 识。4.3.4 应 经 过 培 训 合 格 后 上 岗,并 参 加 上 级 组 织 的 培 训。4.3.5 开 展 检 测 工 作 时 应 穿 工 作 服,戴 防 护 手 套 和 口 罩。5 检 测 工 作5.1 要 求5.1.1 检 测 工 作 应 在 食 用 农 产 品 采 收 销 售 或 上 市 前(提 前 1 天 或 当 天)完 成。5.1.2 应 建 立 检 测 工 作 记 录,如 实 记 录 工 作 过 程。检 测 工 作 记 录 表 样 式 见 附 录 B。5.2 检 测 工 作 流 程检 测 工 作 流 程 图 见 附 录 C。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35.3 抽 样 方 法抽 样 人 员 应 按 照 G B/T 3 0 8 9 1、N Y/T 7 8 9、N Y/T 1 8 9 7、N Y/T 2 1 0 2 等 的 要 求 执 行,用 一 次 性 采 样袋 或 杯 子 在 生 产 基 地 随 机 抽 取 规 定 数 量 的 样 品,现 场 填 写 抽 样 单 并 编 号。抽 样 实 行 批 批 抽 取。5.4 检 测5.4.1 检 测 前 准 备a)检 测 人 员 应 准 备 好 相 应 仪 器 和 器 皿,使 用 符 合 要 求 的 试 剂 和 水,按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配 制 试 剂 或使 用 与 检 测 仪 器 配 套 的 快 速 检 测 产 品。b)应 检 查 检 测 现 场 温 度 等 可 能 影 响 检 测 结 果 的 环 境 条 件。c)收 样 后 应 及 时 样 品 前 处 理。5.4.2 检 测 项 目检 测 项 目 应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的 食 用 农 产 品 和 生 产 中 使 用 农 兽 药 等 确 定。检 测 项 目 表 见 附 录 D。5.4.3 检 测 方 法检 测 人 员 应 严 格 按 照 G B/T 5 0 0 9.1 9 9 等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并 结 合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说 明 书 要 求 规 范 操作。5.4.4 结 果 判 定a)首 次 检 测 为 阴 性 或 测 定 值 未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时 判 定 该 批 次 产 品 合 格。b)首 次 检 测 为 阳 性 或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时 不 作 判 定,应 立 即 复 检。c)复 检 结 果 为 阳 性 或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时 判 定 该 批 次 产 品 为 不 合 格;复 检 结 果 为 阴 性 或 测 定 值未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时 再 复 检 1 次,根 据 出 现 次 数 多 的 结 果 判 定。d)检 测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产 品,可 将 样 品 送 乡 镇 农 业 农 村 部 门 或 县 级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机 构 进 行复 检。5.4.5 出 具 检 测 结 果a)通 过 快 速 检 测 仪 器 生 成 的 检 测 结 果,应 作 为 原 始 记 录 存 档。对 无 法 作 为 原 始 记 录 长 期 保 存 的检 测 结 果,应 通 过 拍 照 等 电 子 化 方 式 存 档。b)应 出 具 检 测 结 果 报 告,检 测 结 果 报 告 样 式 见 附 录 E。c)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应 真 实、客 观,不 应 伪 造。5.4.6 不 合 格 产 品 处 理a)立 即 停 止 采 收,分 析 问 题 原 因。b)对 已 采 收 产 品 应 予 以 无 害 化 处 理。6 管 理 要 求6.1 制 度 管 理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4明 确 专 人 负 责 检 测 室 管 理,应 建 立 检 测 操 作 流 程、检 测 人 员 工 作 职 责、检 测 不 合 格 样 品 处 置 流程、仪 器 设 备 使 用 管 理 制 度、样 品 管 理 制 度、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等,并 上 墙。6.2 设 备 管 理6.2.1 应 建 立 仪 器 设 备 档 案,包 括 仪 器 设 备 说 明 书、验 收 信 息 以 及 使 用、维 护 等 记 录,对 仪 器 设 备加 贴 唯 一 性 标 识。6.2.2 仪 器 设 备 应 建 立 使 用 记 录,记 录 包 括 仪 器 使 用 者、使 用 时 间、性 能 是 否 正 常 等。6.2.3 应 对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定 期 维 护 保 养,并 建 立 维 护 保 养 记 录。6.3 试 剂 耗 材 管 理6.3.1 试 剂 耗 材 的 配 置 应 满 足 检 测 项 目 要 求。购 买 试 剂 耗 材 时,应 索 取 并 保 留 购 买 发 票,并 建 立 购买 记 录。6.3.2 应 有 固 定 的 存 放 地 点 和 设 施,按 要 求 储 存,并 有 相 应 的 使 用 记 录。6.3.3 检 测 室 配 制 的 溶 液 应 明 确 标 识,并 注 明 试 剂 名 称、浓 度、配 制 时 间、有 效 日 期、配 制 人 员 等信 息。6.4 资 料 管 理6.4.1 检 测 工 作 中 形 成 的 数 据 资 料、制 度、计 算 机 软 件 等 相 关 文 件 应 指 定 专 人 登 记 并 存 档。6.4.2 检 测 工 作 中 形 成 的 各 种 原 始 记 录、结 果 报 告、统 计 报 表 等 分 类 存 档,工 作 记 录 的 保 存 期 应 不少 于 2 年。6.5 安 全 管 理6.5.1 应 具 有 与 检 测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装 备 及 设 施,如 个 人 防 护 设 备、灭 火 器 等。6.5.2 废 弃 物 应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5附 录 A(资 料 性)仪 器 设 备 配 置 要 求仪 器 设 备 配 置 要 求 见 表 A.1。表 A.1 仪 器 设 备 配 置 要 求类别 名称 用途前处理设备和耗材样品 粉碎 机 样品 制备电子 天平(百分 之一)样品 称重水浴 锅 样品 提取、试剂 反应离心 机 固液 分离浓缩 仪 样品 浓缩振荡 器 样品 混匀移液 枪(2 0 L-2 0 0 L、1 0 0 L-1 0 0 0 L)、温湿 度计、剪刀、刀具、乳胶 手套、烧杯、量筒、玻璃器皿、计 时器等 耗材检测设备农药 残留 速测仪 蔬菜、水 果农药 残留 检测茶叶 农残 快速检 测仪 茶鲜 叶 农药 残留 检测兽药 残留 速测仪 畜禽、禽 蛋、养 殖水 产品兽 药、药 品和 其他化 合物 残留 检测胶体 金分 析仪蔬 菜、水 果、茶鲜 叶 农 药残 留 检测 和 畜禽、禽蛋、养殖 水 产品 兽 药、药品 和其 他化合 物 残留 检测注:根据 自身 实际需 要选 配仪器 设备。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6附 录 B(资 料 性)检 测 工 作 记 录 表 样 式检 测 工 作 记 录 表 样 式 见 表 B.1 3。表 B.1 抽 样 单样品 编号 产品 名称 基地 地点抽样 地块 抽样 基数(k g)抽样 部位抽样 数量(k g)抽样 日期 抽样 人 员表 B.2 检 测 结 果 记 录 表样品 编号 样品 名称 抽样 人员 检测 日期 检测 人员 检测 项目 检测 结果 检测 结论 检测 方式表 B.3 不 合 格 农 产 品 处 理 记 录 表样品 编号 检测 时间 检测 人 员自行 复检乡镇农业 农村 部门 或县 级 农产品质量 安全 检测 机构 复检检测 时间 检测 人 员 检测 结果 检测 时间 检测 人 员 检测 结果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7附 录 C(资 料 性)检 测 工 作 流 程 图检 测 工 作 流 程 图 见 图 C.1。图 C.1 检 测 工 作 流 程 图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8附 录 D(资 料 性)检 测 项 目 表检 测 项 目 表 见 表 D.1。表 D.1 检 测 项 目 表检 测仪 器 检 测项 目 检 测对 象农药 残留 速测仪 有机 磷类、氨基 甲酸 酯类 蔬菜、水 果兽药 残留 速测仪硝基 呋喃 类(呋 喃唑 酮、呋 喃妥 因、呋喃它 酮、呋喃西 林)、喹诺酮 类(恩诺沙 星、沙拉沙 星、环丙 沙星、诺氟 沙星)、磺 胺类(磺胺嘧 啶、磺胺 间甲 氧嘧啶、磺胺 二甲 氧嘧啶、磺胺 氯哒 嗪钠)、瘦肉精(盐酸 克伦特 罗、莱克多 巴胺、沙 丁胺醇)、氯霉素 等畜禽 组织、肉样、内脏 等磺胺 类、喹诺酮 类、硝基呋 喃类 等 禽蛋孔雀 石绿、硝基 呋喃 类等 养殖 水产 品胶体 金分 析仪(胶 体金 检测卡、农兽 药残 留检测 试纸条)氧乐 果、乙酰 甲胺 磷、腐霉 利、百菌 清、异丙 威、毒死 蜱、对硫 磷、氟虫 腈、甲基 对硫 磷、甲氰 菊酯、联苯 菊酯、水胺 硫磷、吡虫 啉、多菌灵、克百 威、三唑 酮、啶虫 脒、苯醚 甲环 唑、吡唑 醚菌 酯、甲霜 灵、烯酰 吗啉、三唑 磷、灭蝇 胺、噻虫 嗪、阿维 菌素、氯氟 氰菊 酯、氯虫苯甲 酰胺、甲氨 基阿 维菌素 苯甲 酸盐、草甘 膦等蔬菜、水 果瘦肉 精、硝基 呋喃 类、磺胺 类、喹诺 酮类、氯霉 素、四环 素类(四环素、土 霉素、金霉 素、强 力霉 素)等畜禽 组织、肉样、内脏 等瘦肉 精 等家畜(猪、牛、羊)尿液硝基 呋喃 类、磺 胺类、喹诺 酮类、氟 苯尼考、氯 霉素等 禽蛋喹诺 酮类、孔雀 石绿、硝基 呋喃 类、磺胺类、四 环素类、地 西泮、氟苯 尼考、五氯 酚钠、甲氧 苄啶 等养殖 水产 品茶叶 农残 快速检 测仪(胶体 金检 测卡)多菌 灵、吡虫 啉、啶虫 脒、噻虫 嗪、辛硫 磷、噻虫 啉、百草 枯、百菌清、水胺 硫磷、克百 威、吡唑 醚菌 酯、甲氰 菊酯、毒死 蜱、联苯 菊酯、哒螨 灵、苯醚 甲环 唑、甲基 异柳 磷、溴氰 菊酯、杀螟 硫磷、丙溴磷、噻虫 胺、甲 奈威、甲氨 基阿 维菌 素苯甲 酸盐 等茶鲜 叶注:根 据 所 生 产 的 食 用 农 产 品、使 用 的 农 兽 药 及 购 置 的 检 测 仪 器 有 针 对 性 选 择 检 测 项 目。检 测 项 目 不 限 以 上 农 兽 药、药 品 和 其 他 化 合物。如 无 胶 体 金 分 析 仪 或 茶 叶 农 残 快 速 检 测 仪,可 通 过 胶 体 金 检 测 卡 或 农 兽 药 残 留 检 测 试 纸 条 直 接 判 断 是 否 合 格。D B 5 2 0 6/T 1 7 2 2 0 2 49附 录 E(资 料 性)检 测 结 果 报 告 样 式检 测 结 果 报 告 样 式 见 表 E.1。表 E.1 检 测 结 果 报 告抽样 日期/时间 检测 方法(参考 方法)样品 编号 样品 名称抽样 基数k g检测 项目 结果 判定 检测 结论 抽样 人 员 备注检测 人员:检测 日期/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